最热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汇总12篇)
总结是对过去的回顾,对未来的规划。总结要有一个鲜明的观点和思路,让读者有所启发和思考。总结范文是一个很好的学习资源,我们可以通过模仿和借鉴其中的写作思路和技巧,来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
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一
昨日,我市在柳叶湖畔召开统战、对台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省统战部长会议、对台工作会议、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推进2017年统一战线各领域重点工作。市委副书记徐正宪,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陈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华指出,过去的一年,市委统战工作会议高规格召开,市县两级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先后成立,大统战工作格局逐步完善,统一战线法宝作用全面彰显。她要求,全市广大统战干部要牢牢坚持和发扬有为有位、求实求新、善作善成、守纪守规的优良作风,不断开创党的统一战线事业新局面。
徐正宪强调,统战工作是党的'重要政治工作,事关战略全局,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统一战线各方面工作。他指出,新常德新创业事关发展长远,全市统一战线要以“凝心聚力十三五”为抓手,进一步发挥统一战线经济发展“加速器”、深化改革“助推器”、社会安定“稳压器”的作用,踩好节拍点,唱好合奏曲。他要求,各级党委(组)、统战各部门、广大统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提升统战工作科学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还表彰了全市统战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第三批市级“同心园区”、“同心项目”、“同心社区”、“同心乡村”授牌。会上,武陵区委、市委宣传部、桃源县委统战部作典型发言。
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二
4月12日上午,周口市2017年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保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平,市政协副主席黄体勤出席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对2017年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王平要求,一要肯定成绩,认清形势。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用心、用力、用情做好全市的各项民族宗教工作。
二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巩固发展周口和谐稳定的大好形势。
三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好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全面加强宗教团体思想、组织、制度建设,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三
同志们:
今天上午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工作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落实全区民委(民族局)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x年民族宗教工作,研判新形势下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部署安排x年民族宗教工作。
下面我就讲两个方面的情况和意见。
一、x年主要工作回顾
在刚刚过去的x年,我们全市民族工作与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的指导下,在全市民委系统、宗教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市政府确定的民族工作10项重点工作,以及宗教领域重点工作为抓手,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和睦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具体如下:
(一)民族工作情况
一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x年我们积极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一是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同时,深入到三区两县市、民品企业、社区和挂点村等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关于“四风”问题的反映。二是开展传统革命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地——港北区奇石乡新清村“中秋起义”革命旧址参观学习, “缅怀革命先烈,牢记党的宗旨”。三是深入民族聚居区办实事。开展“走进群众、改进服务、解决难题”主题实践活动,到港北区中里乡三凌村开展“七·一”慰问少数民族聚居区困难党员和留守儿童活动,给困难群众送去了慰问金和慰问品。四是撰写好对照检查材料。针对征求意见中群众反映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重点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根源,制定整改方案。五是开展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现共同进步。六是做好整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进度安排、完成时限等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开展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受到一次党性党风的深刻洗礼。
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和谐氛围。在贵城街道办事处、石羊塘社区成立“民族之家”、“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设立固定宣传橱窗,举办民族知识宣传板报、开展“民族团结心连心”联谊会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引导居民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培育和挖掘了一批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我市获得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2个模范集体(港北区港城镇龙井村村民委员会和平南县马练瑶族乡人民政府)和1个模范个人的表彰。港北区港城镇龙井村陈喜志同志,代表贵港市参加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同时,在新世纪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举办了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文艺汇演。在港北区石羊塘社区开展主题为“美好家园”的创建活动,使社区居民了解民族风俗习惯,树立正确的民族观,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三是做好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编制和申报、监督管理,积极为民族地区办实事好事,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市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上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开展综合评定,逐个项目量化考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使资金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
四是抓好民族关系监测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建立了由290名少数民族知名人士组成的信息资料库,其中实行全面联系的信息员163名、专家顾问40名、民族关系协调员87名,建立了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工作制度12项。同时,我市依托“维稳基石工程”载体,认真排查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的各类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切实做好协调民族关系工作,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举办了“x年社区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采用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开展民族政策理论、当前民族工作形势等业务知识培训外,一方面组织学员到南宁市先进社区参观学习,拓宽了社区干部的工作思路,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意识与工作积极性。
五是积极为民族地区办实事好事,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x年我市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10万元,扶持少数民族地区道路9个,人畜饮水2处,文化设施建设6个等项目,解决了10多万少数民族聚居区群众行路、饮水难等问题。市本级财政安排7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10个,桂平、平南县也分别从财政有限的资金中安排30万、15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重点用于扶持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民品企业政策,为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服务,帮助平南县兽药厂、广西清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民品企业争取享受到国家流动资金贷款贴息920多万元,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民族企业的发展后劲,促进了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企业的发展。
六是举办了“三月三”歌节和瑶族“盘王节”传统节庆活动,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三月三”期间,共举办各种文体活动共12场次,出版宣传专栏板报8期,印制宣传资料2万多册。分别在市民族公园、覃塘区樟木乡、东龙镇、蒙公乡和港北区的奇石乡、桂平市石龙镇等举办了壮乡欢歌迎“三月三”、“三月三”篝火晚会、“三月三”民间文艺文化节等活动。12月,在桂平紫荆镇木山村举办瑶族“盘王节”节庆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七是做好贵港市组团参加第十三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项工作。做好调研、项目筛选和指导工作,确定了射弩、投绣球、武术等7个参赛项目。在钦州举行的运动会上,我市代表团59名运动员经过8天努力拼搏,共取得了2枚金牌、1枚银牌、3枚铜牌的好成绩,还有9名运动员荣获 “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是成功举办平南县马练瑶族乡成立30周年庆典活动。市、县各有关部门做好考察调研,了解民族乡发展现状,组织召开了乡庆项目扶持协调会,确定了交通、文化、水利、人饮、危房改造、市政基础建设等民生项目和公益设施项目共119个,投资金额达6159.4万元,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和困难群众解决了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各族人民真正得到了实惠,感受到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温暖。
九是开展好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月活动。x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30周年,在开展联合调研的基础上,举办了系列纪念活动:一是召开了纪念座谈会,市民工委等28个成员单位、三支队伍代表等40多人参加。市政府岑宛玙副市长参加座谈会并作了讲话。二是联合贵港市电视台到平南县拍录专题片,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生项目、民品企业发展情况,并在贵港日报开辟专版宣传。三是在桂平市、覃塘区举办“民族团结·美好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文艺演出,进一步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到民族群众中去。四是在公共汽车电子显示屏流动广告宣传、贵港城区公益电子大屏幕宣传、编发公益短信宣传等,在全社会营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
十是举办了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广西民族大学联合举办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全市50名科级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讲话精神,民族政策理论与民族政策、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民族工作形势与任务、民族工作经验做法等。通过学习培训,拓宽了培训渠道,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能力。
(二)宗教工作
1.积极推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以“教风”为主题,组织引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对活动开展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二是贯彻执行国家宗教局等10部委《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按步骤开展自查登记、整改攻坚等工作。通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教职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行为得到规范。我市1个集体、1名个人被国家宗教局授予全国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3个集体、2名个人被自治区宗教局授予全区创建活动先进称号。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和谐。
第一、开展以“传递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突出两个特点:一是由以往着重于宗教界的内部学习转变为加强面向社会各界的正面宣传,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贵港日报》上刊登《宗教政策法规知识问答》,将宗教事务中与社会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答疑宣传。同时,印制《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手册》1000多份,向宗教界和相关部门发放,增强他们对宗教政策法规的认识了解。二是变被动接受学习为主动学习,增强宗教界人士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在平南县正觉寺召开习座谈会,宗教界代表人士轮流发言,畅谈经验和体会,进行互动交流,突出了宗教界人士的学习主体意识,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提高,大大强化了学习的效果。
第二、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把好场所审批关,依法审批和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基层申报设立的三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同时,做好换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工作。二是全面开展“会所中的歪风邪气”调查清理工作。对宗教活动场所或宗教界房产内是否存在违规设立会所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目前没有发现存在违规设立会所等行为经营。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防止歪风现象出现。
第三、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宗教部门深入各级宗教团体调研指导,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发现和培养工作。贵港市道教协会年内举办了一期业务骨干学习班、一次道教文化书画展览活动。佛教方面,充分酝酿,精心组织,成功举办了贵港市佛教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领导班子。从此,贵港市四大教派的爱国宗教团体全部成立,为今后开展好宗教工作,打下了基础。
第四、推进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社会保障以及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按照区局的要求,做好寺观教堂主要教职人员认定备案、活动场所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的认定与上报工作,逐步建立宗教教职人员数据库。同时,对已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建立档案,并按照自愿的原则,发动教职人员积极参加社会保障。据统计,我市教职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率达80%以上,医疗保险的参保率达95%。财务监督方面,继续推动各级活动场所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功德香管理、财务管理、财务公开等工作,接受信众监督。平南正觉寺的财务管理制度被自治区宗教局树为全区宗教场所财务管理的先进典型。
第五、抵御境外渗透,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抵御渗透方面,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增强了天主教、基督教信众的爱国热情与守法意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年内,在韩国举行的天主教世界青年大会、在香港举行的基督教培训班,我市天主教、基督教奉行自主自办原则,没有一个教徒参加。
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方面,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活动进行了有效监控,防止其扩大规模与活动点蔓延。同时,注意工作方法,会同公安、市政等部门,制止、化解了多起假冒僧人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非法销售佛像的行为,制止了一起私设佛堂的违法行为、一起擅自建设露天宗教造像的行为。
3.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好相关宗教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好中国佛教讲经活动。根据自治区宗教局和广西佛协的要求,组织我市佛教出家僧众、佛教居士40余人到桂林参加巡讲活动。10月中旬,指导贵港南山寺成功承办了广西第二届佛教讲经选拔活动。二是指导贵港市道教协会举办教职骨干人员培训班,并进行了授课指导。三是指导南山寺、城区天主教堂、基督教堂等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春节期间及大型宗教活动的安全管理。在平南、港南举行的天主教相关大型活动,均能安全有序进行。
4.深入调查研究
一是根据自治区宗教局的要求,调查了解藏传佛教在贵港市传播情况。二是根据国家宗教局的部署,对《宗教事务条例》颁布10周年实施情况总结评估,为修订和完善《宗教事务条例》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专题调研,了解现状,掌握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分析产生原因,为进一步加强场所管理提供依据。
5.化解难题,促进和谐稳定
一是推动解决天主教教产遗留问题。主要是贵港城区天主教堂、平南天主教堂的教产问题。多次与自治区天主教主教府及教堂方面沟通,并主动向市、县市有关领导反映情况,力争达成共识,推动教产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体谅包容、协商解决”的原则,做好协调沟通,解决场所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妥善解决了平南正觉寺建设中涉及的因高压线迁移问题。南山寺扩建的用地与日常管理问题,因涉及与南山风景区,多年难以解决。经多方协调汇报,市政府同意南山寺接管南山公园收费范围内除动物园之外的区域,从而有效解决了寺院被景区分割的问题,扩建用地问题也同时得到解决。港北区北山寺扩建,经会同林业等部门现场办公,采取不改变权属前提下由北山寺使用的办法,解决了附属设施的用地问题。此外,西山龙华寺观音岩扩建工程已经完成,罗丛岩古雅道观也完成了主体工程。
6.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是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挖掘,发挥宗教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南山寺把“寿文化”与“佛文化”和谐结合,在国庆期间,举办了祈福孝亲百寿宴活动。平南正觉寺、城区天主教堂等宗教场所,在重阳节期间,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活动。二是发挥宗教文化的积极作用,为经济建设做贡献。桂平西山龙华寺、洗石庵,白石山三清观等场所,配合景区文化建设,开展“浴佛节” 、观音诞等宗教文化活动,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西山的“浴佛节”已成为广西著名的宗教旅游文化品牌。三是弘扬宗教的慈善济世、和谐众生精神,积极开展宗教慈善活动。举办了第三届宗教慈善周活动,共筹集善款40多万元,慰问了残疾人、特困户、受灾户等弱势群体。并带动了宗教慈善活动的常态化开展。
总之,x年我们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上级各级领导关心关怀的结果,也是我们民委、宗教全体干部职工努力工作的结果,对所取得的成绩,希望大家要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好的成绩!
二、x年主要工作
x年,我们将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好中央、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区民委宗教系统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繁荣”的主题,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一)民族重点工作
1.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重点抓好创建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宗教场所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宗教场所。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把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作为基本道德规范。坚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及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大力表彰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教育群众,带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2.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继续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少数民族聚居都是较为偏远山区,信息滞后,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难度较大,较为贫穷落后。区域多民族聚居,民族关系复杂,较为封闭,科学文化落后,商品经济观念比较淡漠,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在去年开展的调研中全市还有18个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行政村尚未通水泥路,其中桂平市11个(新源、思源、东岗、中峡江、新隆、田泗、木山、深水、元安、大广、合水),平南县1个(新利),港北区3个(吉龙、银村、坦阳),覃塘区3个(廖瑞、英峨、姚见)等边远山区村的少数民族聚居,由于交通闭塞,村民的经济收入低,生产生活条件艰苦,各县市区民委(民族局)在申报项目时要倾斜安排条件艰苦的民族聚居区。
3.开展好民族文化建设,认真做好“三月三”、“盘王节”节庆活动。为弘扬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培养更多的民间文艺人才,创作出更多的佳作,让更多的民间文艺作品进一步贴近群众,组织开展“三月三” 壮乡传统歌节活动、举办文艺汇演节目,不断打造贵港市民间文艺品牌,不断扩大贵港市民间文艺的影响力。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根据自治区民委的要求,每年9月份到10月份为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举办多样式的主题活动,宣传月期间,重点宣传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关于民族问题的重要理论、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我市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新成就和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要结合当地开展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5.举办一期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为深刻分析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和优化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拟今年7月份前举办50名乡科级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提高少数民族领导干部与宗教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协调沟通的能力水平。
(二)宗教重点工作
1.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认真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一是依法审批宗教场所的筹备、登记工作。按照信众需要、布局合理、条件具备等基本要求,加强核查,严格审批程序,并注重加强批后管理。二是继续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四是配合政法、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2.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巩固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工作成果,争取政策上的扶持,解决缴纳金不足的问题,扩大社保覆盖面,提升保障水平。二是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开展治理“乱建寺观、乱塑宗教造像”工作,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三是指导佛教界、道教界开展文明敬香活动,建设生态寺庙、生态宫观。同时,加强与景区、旅游部门的配合,引导游客文明礼佛、文明参拜。四是进一步理顺宗教活动场所与景区、旅游、文物保护的关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五是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安全管理。重点是宗教活动的秩序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治安、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工作。
3.努力推动解决难点问题。一是推动宗教房产政策的落实。重点是贵港城区天主教堂、平南天主教堂的教产落实与教堂重建问题。要运用好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最近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下发的有关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有效解决问题。二是加强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工作,重点研究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的问题,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校园传教工作。
4.加强服务引导。一是继续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动宗教界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与寺观教堂的民主管理。二是继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注意创新工作方式,发挥宗教干部与宗教界人士的学习主动性。三是继续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在总结近几年公益慈善活动成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各教与各地的特点,探讨方便可行、富有特色、成果明显的活动形式,并逐步形成宗教慈善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四是进一步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宗教干部队伍方面,根据机构改革后队伍建设的新情况,加强宗教干部的学习培训、交流提高,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宗教工作队伍。宗教人士方面,以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的培养使用为重点,以教育引导为手段,培养一支合格的宗教人士队伍。计划在上半年与下半年,分别组织两支队伍的相关人员,到市外学习交流,提高综合素质。五是指导宗教界积极参加各项文化活动。利用好各个教派的传统节日,开展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打造好西山浴佛节、南山文化节等宗教文化品牌,发挥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
1.切实深化“三转”,找准职责定位。“三转”就是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找准职责定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主要是督促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政治纪律,以及廉洁从政等情况。
2.加大宣传教育,筑牢拒腐堤坝。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不断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安排好廉洁从政专题学习,把廉洁从政作为必修内容,要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开展“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党组书记要一次廉政党课。虽然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部门都没设有党组,但是,现在的班子要主动担起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绝不能只把精力集中在抓经济和业务上,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要深刻认识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同时,要加强队伍的党性教育。当前,我们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织、相互激荡,社会环境日趋复杂,防止各种消极思想侵蚀党的肌体、保持思想纯洁更具严峻性和紧迫性。民族宗教系统一定要突出加强干部党性教育,加强党员干部革命传统教育、宗旨教育和法制教育。要通过党性教育,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更加坚定正确的理念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抵制和反对一切违背党的基本路线的错误倾向,对那些牢骚多、怪话多、怨气大,干劲不足、精神松懈、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现象,必须重点整治,一定要树立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强化廉政工作。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反腐败这根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带头廉洁自律,秉公用权,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加强对干部廉政教育,强化监管,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工作抓紧抓好。
3.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重点督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情况督查,并加强对内设机构督查,防止权力滥用。(四)加强民族专项资金监督检查。
4.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惩防体系。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工作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完善民族宗教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种制度。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总结大会,也是一次动员大会。随着民族宗教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工作量增大,虽然目前出现人员不足、工作条件不完善等情形,但我们的各项工作更不能有任何松懈,一定要增强责任感,鼓足干劲,做好民族宗教的各项工作。
借此机会也再次强调一下做好x年春节期间相关工作。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扎实做好关心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家中;二是切实抓好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禁春节突击花钱;四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五是认真做好值班安排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篇四
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年工作任务。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明确今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会前,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乔军、副市长程建国同志分别听取了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并就开好这次会议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2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回顾
20**年,在省民委(宗教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聚焦“四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优势,打造品牌,全市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的喜人局面,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年来,全市有1个集体、2名个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受到国务院表彰,2个集体、3名个人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受到省政府表彰,全系统共取得中省市各级表彰奖励20余项30余人次,《中国宗教》杂志社副主编胡绍皆、国宗局一司处长王晓刚来我市调研,对我市宗教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是紧扣民族工作主题,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和民族经济发展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工程。通过长期以来树立培养先进典型,马栏革命纪念馆被国家民委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西藏民院团委、市民宗局副局长虎杰和旬邑县回族教师丁海燕分别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兴平市民宗局、市伊斯兰教协会和韩兆剑等3人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和模范个人,受到省政府表彰。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咸阳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办法》,明确规定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以“民族团结、人人有责”为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全力筹备市少数民族妇女团结促进会成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1月5日-9日,联合西藏民族学院成功协办陕西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省、市党委和政府对这次运动会的举办给予高度重视,省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陈强、国家民委副巡视员杨永发、市上领导姜锋、乔军、程建国等出席开幕式。市委、市政府从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交通、治安、住宿、宣传报道等方面抽调120余名干部,全力保障运动会的顺利召开。经过5天紧张比赛,我市代表队获得一等奖4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6个,并获得陕西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市政府荣获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特别贡献奖,我局和市永年杨氏太极拳学会荣获全省民族体育先进集体称号。本届少数民族运动会隆重、热烈、紧凑、精彩,是一届水平高、成绩好、服务优、影响广、特色浓的民族体育盛会,受到国家民委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赞扬,赢得了各级领导和运动员的好评。紧抓共建大西安、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历史机遇,积极为民族经济的发展搭建平台,搞好银企对接。我市西北二棉等3户企业享受国家贴息贷款8510余万元,贴息共计245万元,泾渭茯茶享受免增值税200余万元。新认定清真食品生产企业4家,为15家清真食品经营单位换发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截至20**年底,全市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1000余家,其中有兴平益海嘉里、武功华丰、陕西心特软、礼泉统一企业等规模以上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5家,全市清真产品产值已突破50亿元。以民族村寨建设和发展特色产业为重点,加大少数民族聚居村的扶持力度。经多方努力,为我市六个项目争取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134万元、市级配套两个项目资金15万元。狠抓清真食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关于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中央第四次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全市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市清真食品认定委员会成员,修订《咸阳市清真食品认定管理办法》。加强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尤其是在春节、中省市“两会”、全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敏感节点,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清真食品流通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广大穆斯林群众的饮食安全。5月份,在渭城区召开了全市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现场会,6月份通过开展全市开展20**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清真食品法规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常识,提高广大市民清真食品安全意识,促进了我市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活动。深入全市各宗教工作重点镇、重点宗教场所、全市性五大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政策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精心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在旬邑马栏召开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培训班,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共有80人参加培训。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坚持宗教团体负责人季会制度和定期体检制度。4月份,成功召开市伊斯兰教第五次代表会议,圆满完成市伊协换届工作。12月份推荐我市9名道教界代表和10名伊斯兰教界代表分别参加省道教第五次、伊斯兰教第四次代表会议,有1人当选省道协副会长,2人分别当选省道协、省伊协常务理事。加强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的学习培训,联合市委统战部,选拔宗教界上层人士和中青年代表人士各50名,建立了信息库,进行重点培养。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认真开展宗教工作调研,先后就基督教原教派问题陪同省基督教两会主席、会长王俊牧师进行调研,陪同副市长程建国就发展宗教文化旅游问题进行调研,开展伊斯兰教极端思想渗透问题调研,会同市委统战部就全市宗教工作整体情况进行调研,完成宗教工作基础信息库数据采集遗留工作,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第一手参考资料。全年依法批准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6处,审查申请按立基督教教职人员9人,审查申请认定道教教职人员10人,天主教1人,佛教15人。进一步规范朝觐报名审查工作,有2名穆斯林群众完成朝觐功课。制止各类非法宗教活动,指导渭城区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广化寺”进行拆除,就天主教举办暑期大学生夏令营培训班,认真做好神职人员思想工作,教育其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9月份,在省市领导的指挥下,经过4天的紧张工作,圆满完成泾阳县天主教兰石神甫葬礼处置工作,实现了政治安全,活动安全,受到了省委领导的高度肯定。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6月,获悉我市部分天主教人员拟赴韩国参加“亚青节”的信息后,三原、乾县、泾阳等县迅速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相关责任,积极配合,圆满完成劝阻工作,受到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的表扬。扎实开展兴平、武功天主教界人士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配合省局对周至教区神甫吴钦敬的教育转化。认真开展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市县两级召开了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培训,先后两次对全市乱建庙宇情况进行摸底。10月份,4名市级领导分赴13个县市区进行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问责,全面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加强制定了《咸阳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并下发执行。截止目前,全市乱建庙宇已办理宗教活动固定处所筹备设立手续38处,占任务的48%;确立挂靠场所73处,占任务的100%;转变用途改作文化、文保单位的195处,占任务的80.9%;取缔41处,占任务的71.9%;按照“县批镇管村负责”的要求,管理登记民间信仰场所489处,占任务的48.6%。
以“教风”和“文明”为主题,以《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抓手,积极探索总结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活动的方法和经验。在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支持中五台道观开发环保香,全市共命名首批生态寺观5处。加强教风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理寺观教堂内的会所;联合市文明办以爱国爱教、知法守法、服务社会等为主要内容,在宗教界开展了创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经过定期检查指导、督促落实,联合考评,命名乾县铁佛寺、礼泉县方家天主教堂等10个全市首批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命名全市第五批“创建和谐寺观教堂”24处,目前全市市级和谐寺观教堂达205个,占全市总数的72.4%。渭城区中五台道观、谷家巷基督教堂被国家宗教事务局表彰为全国第二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三原基督教东关堂被国家宗教局命名为全国第二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月份,《人民日报》海外版《走进寺观教堂》采访组专程来咸采访中五台道观,对我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深入三原县,指导县民宗局和县城东关基督教堂开展建堂百年庆典筹备工作及爱国主义事迹展览馆的规划建设相关工作,为三原县基督教东关堂资金10万元,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民族宗教“公益慈善品牌年”活动,充分发挥咸阳市民族宗教公益慈善协会的积极作用,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界大力开展扶贫救灾、捐资助学、植树造林等慈善公益活动。据统计,全市共捐款捐物60余万元,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11月份市政协在视察宗教工作时,对我局发挥宗教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落实第一责任,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为确保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我们始终将民族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定期排查、研判分析形势,加强敏感节点、节假日等重要时期的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稳妥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事件。全年共接待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来信来访89人(件)次,妥善处理彝族群众上访、维族商贩占道经营、天主教神甫兰石丧葬等20多起不稳定事件,维护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充分发挥外来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服务中心积极作用,协助政府解决涉及外来少数民族纠纷问题,切实加强我市城市外来少数民族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工作。4月份,市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来陕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6月20日,全省“来陕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会议”之后,结合同志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赵正永书记在来陕务工经商座谈会上的讲话,组织市级各有关部门、民族工作重点县市区民宗局长和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召开不同层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同时,对全市来咸新疆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摸底工作,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以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周三学习制度不放松,在学习内容和方式上力求做到综合全面和创新。局党组开展专题学习会4次,全局党员干部封闭学习7天,组织理论学习41次,人均记学习笔2.5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5篇,举办学习专栏5期,交流学习心得3次。扎实开展“六访六进”活动,围绕“四风”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征求对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四风”方面问题、意见和建议344条,市委第14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建议22条。针对征集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包括5大类20项具体措施。通过切实抓整改,树立了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让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见到了教育实践活动实实在在的成效。全年未出现1起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深入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出台了《咸阳市民宗局行政效能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了《咸阳市清真食品认定办法》等40余项制度规定,并编印《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制度汇编》,确保全局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强化信息宣传。建立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月通报制度,制定出台了《民族宗教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投入3.5万元对咸阳民宗网站进行升级改版。5月份,在市委党校组织举办了全市民宗系统信息员培训班,强化自身素质,提升信息质量和采用率。全年共编发信息162期,直报国宗局150条,被采用32条,名列全国31个直报点的第11名。报送省民委162条,被采用68条,名列全省第一,被评为全省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民族宗教“三支队伍”的培训教育。制定三年培训规划和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方案》,全年共组织民族宗教业务知识、政策法规、信息工作等7个专题培训班,参加学习500余人次,参加中省各类培训8次50余人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减少审批项目、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明确办理人员,方便群众办事,并上网公示。目前我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6项,其中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权限事项3项,日常管理服务事项6项。此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文明机关建设也取得新的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离不开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更离不开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团结奋进和努力工作。在此,我代表市民宗局向各级党政领导、市民族宗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体民族宗教系统的同志们、朋友们,新闻界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突出团结、进步的主题,坚持民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整体推进,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必须始终坚持发展创新,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助推器,不断开拓新思路、实行新举措、创造新业绩;必须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增实惠、谋福祉,把他们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薄弱,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有待提高和加强,爱国宗教上层人士和中青年人才匮乏,民族宗教工作执法主体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需要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努力克服困难,确保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
20**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省民族工作会议及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创先争优的总目标,围绕“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文明活动场所(生态寺观)三大创建活动,着力推进民族宗教法治化建设、推进“一带一路”民族经济建设、推进宗教团体作风建设、推进民族宗教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适应新常态、抓住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努力为建设“四强三领先”的西部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把握一个方向
把握一个方向,即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握改革方向,推进法治进程。面对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到市委、市政府全局中去谋划,放在咸阳大开发、大发展、大建设的大局中去推动,才能不断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前瞻性、创造性,才能真正做到应对有方,工作到位。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省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作为今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首要的政治学习任务,积极适应新常态,抓住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引导各级民族宗教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人士认真学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围绕中心促发展,服务大局保稳定。
(二)巩固两大关系
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第一责任。
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做好城市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新疆籍外来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掌握本地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情况,加强服务管理,解决其经营、就学、就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组织在咸学习的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代表到旬邑马栏接受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宗教界大力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积极倡导基督教、天主教“作光作盐,荣神益人”的宗旨,引导信众积极参加志愿者(义工),以三原县东关基督教堂爱国主义事迹展览馆开馆为契机,引导信众爱国爱教,服务社会,不断构建和谐宗教关系。要防止境外势力的渗透干扰。高度重视民族宗教领域影响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合法权益,做好涉疆涉藏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消除安全隐患。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制止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开展三大创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是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主要抓手,必须坚持不懈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
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以马栏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为载体,继续加大对我市4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扶持力度,成立市少数民族妇女团结促进会,发挥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半边天”作用。
二是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加大对未达到创建标准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力度,扩大创建工作参与范围。加强对已经命名的和谐寺观教堂的巩固提高,对照国家宗教局明确的八个方面的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场所的宗教活动、财务、人员等方面制度,增强宗教界人士遵规守法、照章办事的意识。
三是结合全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努力建设文化型、学习型、道德型、生态型“四型场所”。
(三)加强四项建设
一是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按照“四个一批”具体办法,赶5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指导宗教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做好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逐步开展宗教工作信息库上网公布,颁发统一制式牌匾。继续做好伊斯兰教工作,抵御极端思想渗透。指导天主教界做好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协助省上做好周至教区工作。指导基督教两会搞好教职人员证书年检。发挥宗教界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宗教界弘扬宗教思想教义中与社会主义道德和法治相契合的内容,引导信教群众自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积极为宗教界办实事,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享受居民用电价格。
二是推进“一带一路”民族经济建设。要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重大机遇,搞好“十三五”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加快民族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着力在清真食品、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中寻求突破,打造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咸阳清真食品、茯茶、纺织品发展的新平台。加大协调力度,落实民族企业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推动民族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争取技术升级、产品外销等新项目,增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举办少数民族村镇及农村致富带头人农业产业开发培训班。全力做好我市参加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运动员选拔工作和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会演节目遴选,推动少数民族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三是推进宗教团体作风建设。在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作风建设主题教育,集中消除“八种不良风气”,进一步增强群众意识,充分发挥宗教团体联系党和政府与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提高宗教团体服务信教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中省学习培训,协调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开设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课程。分层次举办培训班,对党政领导干部、涉疆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镇办、村(社区)干部、民族宗教信息员进行专题培训,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天主教、基督教教职人员参加全省的政策法规培训,举办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提升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持戒守法意识,做好全国天主教第九次代表会上我市代表推荐参会工作,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四)办好六项活动
一是一季度开展好民族宗教工作大调研活动,进一步摸清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措施、新办法,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二季度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及全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三是6月份办好全市宗教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四是第三季度在全面总结我市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5年来的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筹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树立和推广典型;五是9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六是指导各宗教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今年市局不再指定时间、集中统一开展,而是要求各宗教团体根据各自实际,自行安排时间开展,以更大的发挥宗教界在慈善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五)提供一个保障
“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打造一支过硬的机关干部队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上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民族宗教部门政务和财务公开,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加强信息工作,努力争创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全省“十连优”,实现信息工作全国先进目标;加强舆论宣传,办好《咸阳民宗信息》和咸阳民族宗教网站;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提升办事效率,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落实型、廉洁型机关。
三、20**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要求
今年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障全市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必须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提高学习意识。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理论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新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要求我们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学习新知识,树立新理念,运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只有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领会,才能不断增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素质和能力,才能始终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正确方向,才能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克服“本领恐慌”,真正担负起民族宗教工作任务。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学习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完善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要增强群众意识。民族宗教工作,说到底是群众工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富裕文明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也是我们服务的对象。践行党的宗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切实消除“四风”,坚定不移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真心诚意地关心群众、服务群众,为他们求发展、谋福祉,保持和巩固与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克服机关中存在的学习风气不浓,精神状态不佳,政策业务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合作共事意识不强等问题。在机关形成你在追我赶,争一流、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昂扬的工作斗志,努力实现市局提出的全省争第一、全国创一流的奋斗目标。
三要激发创新意识。创新出活力,创新出动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必须把创新贯穿始终。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审视自己的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探索新思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用创新的理念、创新的举措,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热点问题,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更好地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
四要树立狠抓落实意识。落实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实践标准。不抓落实,再好的政策都只能说着听、摆着看、没有用。要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上,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干工作,实实在在求结果。要把民族经济是否发展、少数民族群众民生是否改善,宗教界的积极作用是否充分得到发挥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科学制定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在改善民生、创新管理、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等问题上讲实话、干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不能摆花架子,走形式,走过场,说空话、说套话。坚决防止出现雷声大雨点小、上面热火朝天下面不见动静等现象。
同志们,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昂扬进取的精神风貌,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创新创业的实际行动,团结拼搏,真抓实干,认真落实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大西安,实现建设“四强三领先”的西部强市的“咸阳梦”作出新的贡献!
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五
4月12日上午,周口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保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平,市政协副主席黄体勤出席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对20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王平要求,一要肯定成绩,认清形势。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用心、用力、用情做好全市的各项民族宗教工作。
二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巩固发展周口和谐稳定的大好形势。
三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好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全面加强宗教团体思想、组织、制度建设,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篇六
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xx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明确今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会前,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乔军、副市长程建国同志分别听取了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并就开好这次会议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20xx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回顾
20xx年,在省民委(宗教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聚焦“四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优势,打造品牌,全市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的喜人局面,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年来,全市有1个集体、2名个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受到国务院表彰,2个集体、3名个人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荣誉称号,受到省政府表彰,全系统共取得中省市各级表彰奖励20余项30余人次,《中国宗教》杂志社副主编胡绍皆、国宗局一司处长王晓刚来我市调研,对我市宗教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是紧扣民族工作主题,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和民族经济发展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工程。通过长期以来树立培养先进典型,马栏革命纪念馆被国家民委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西藏民院团委、市民宗局副局长虎杰和旬邑县回族教师丁海燕分别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兴平市民宗局、市伊斯兰教协会和韩兆剑等3人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和模范个人,受到省政府表彰。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咸阳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办法》,明确规定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以“民族团结、人人有责”为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全力筹备市少数民族妇女团结促进会成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1月 5 日 -9 日,联合西藏民族学院成功协办陕西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省、市党委和政府对这次运动会的举办给予高度重视,省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陈强、国家民委副巡视员杨永发、市上领导姜锋、乔军、程建国等出席开幕式。市委、市政府从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交通、治安、住宿、宣传报道等方面抽调 120 余名干部,全力保障运动会的顺利召开。经过 5 天紧张比赛,我市代表队获得一等奖 4 个,二等奖 10 个,三等奖 16个,并获得陕西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市政府荣获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特别贡献奖,我局和市永年杨氏太极拳学会荣获全省民族体育先进集体称号。本届少数民族运动会隆重、热烈、紧凑、精彩,是一届水平高、成绩好、服务优、影响广、特色浓的民族体育盛会,受到国家民委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赞扬,赢得了各级领导和运动员的好评。 紧抓共建大西安、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历史机遇, 积极为民族经济的发展搭建平台,搞好银企对接。 我市西北二棉等 3 户企业享受国家贴息贷款 8510 余万元,贴息共计 245 万元,泾渭茯茶享受免增值税 200 余万元。新认定清真食品生产企业 4 家,为 15 家清真食品经营单位换发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截至 20xx 年底,全市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 1000 余家,其中有兴平益海嘉里、武功华丰、陕西心特软、礼泉统一企业等规模以上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15 家,全市清真产品产值已突破 50亿元。以民族村寨建设和发展特色产业为重点,加大少数民族聚居村的扶持力度。经多方努力,为我市六个项目争取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 134 万元、市级配套两个项目资金 15 万元。 狠抓清真食品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关于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中央第四次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全市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市清真食品认定委员会成员,修订《咸阳市清真食品认定管理办法》。 加强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尤其是在春节、中省市“两会”、全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敏感节点,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清真食品流通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广大穆斯林群众的饮食安全。 5 月份,在渭城区召开了全市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现场会, 6 月份通过开展全市开展 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清真食品法规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常识,提高广大市民清真食品安全意识,促进了我市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活动。深入全市各宗教工作重点镇、重点宗教场所、全市性五大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政策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精心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在旬邑马栏召开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培训班,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共有80人参加培训。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坚持宗教团体负责人季会制度和定期体检制度。4月份,成功召开市伊斯兰教第五次代表会议,圆满完成市伊协换届工作。12月份推荐我市9名道教界代表和10名伊斯兰教界代表分别参加省道教第五次、伊斯兰教第四次代表会议,有1人当选省道协副会长,2人分别当选省道协、省伊协常务理事。加强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的学习培训,联合市委统战部,选拔宗教界上层人士和中青年代表人士各50名,建立了信息库,进行重点培养。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认真开展宗教工作调研,先后就基督教原教派问题陪同省基督教两会主席、会长王俊牧师进行调研,陪同副市长程建国就发展宗教文化旅游问题进行调研,开展伊斯兰教极端思想渗透问题调研,会同市委统战部就全市宗教工作整体情况进行调研,完成宗教工作基础信息库数据采集遗留工作,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第一手参考资料。全年依法批准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6处,审查申请按立基督教教职人员9人,审查申请认定道教教职人员10人,天主教1人,佛教15人。进一步规范朝觐报名审查工作,有2名穆斯林群众完成朝觐功课。制止各类非法宗教活动,指导渭城区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广化寺”进行拆除,就天主教举办暑期大学生夏令营培训班,认真做好神职人员思想工作,教育其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9月份,在省市领导的指挥下,经过4天的紧张工作,圆满完成泾阳县天主教兰石神甫葬礼处置工作,实现了政治安全,活动安全,受到了省委领导的高度肯定。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6月,获悉我市部分天主教人员拟赴韩国参加“亚青节”的信息后,三原、乾县、泾阳等县迅速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相关责任,积极配合,圆满完成劝阻工作,受到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的表扬。扎实开展兴平、武功天主教界人士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配合省局对周至教区神甫吴钦敬的教育转化。认真开展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市县两级召开了乱建庙宇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培训,先后两次对全市乱建庙宇情况进行摸底。10月份,4名市级领导分赴13个县市区进行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问责,全面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加强制定了《咸阳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并下发执行。截止目前,全市乱建庙宇已办理宗教活动固定处所筹备设立手续38处,占任务的48%;确立挂靠场所73处,占任务的100%;转变用途改作文化、文保单位的195处,占任务的80.9%;取缔41处,占任务的71.9%;按照“县批镇管村负责”的要求,管理登记民间信仰场所489处,占任务的48.6%。
以“教风”和“文明”为主题,以《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抓手,积极探索总结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活动的方法和经验。在佛道教场所开展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支持中五台道观开发环保香,全市共命名首批生态寺观5处。加强教风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理寺观教堂内的会所;联合市文明办以爱国爱教、知法守法、服务社会等为主要内容,在宗教界开展了创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经过定期检查指导、督促落实,联合考评,命名乾县铁佛寺、礼泉县方家天主教堂等10个全市首批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命名全市第五批“创建和谐寺观教堂”24处,目前全市市级和谐寺观教堂达205个,占全市总数的72.4%。渭城区中五台道观、谷家巷基督教堂被国家宗教事务局表彰为全国第二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三原基督教东关堂被国家宗教局命名为全国第二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5月份,《人民日报》海外版《走进寺观教堂》采访组专程来咸采访中五台道观,对我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深入三原县,指导县民宗局和县城东关基督教堂开展建堂百年庆典筹备工作及爱国主义事迹展览馆的规划建设相关工作,为三原县基督教东关堂资金10万元,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民族宗教“公益慈善品牌年”活动,充分发挥咸阳市民族宗教公益慈善协会的积极作用,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界大力开展扶贫救灾、捐资助学、植树造林等慈善公益活动。据统计,全市共捐款捐物60余万元,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11月份市政协在视察宗教工作时,对我局发挥宗教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落实第一责任,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为确保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我们始终将民族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定期排查、研判分析形势,加强敏感节点、节假日等重要时期的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稳妥依法处置涉及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事件。全年共接待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来信来访89人(件)次,妥善处理彝族群众上访、维族商贩占道经营、天主教神甫兰石丧葬等20多起不稳定事件,维护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充分发挥外来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服务中心积极作用,协助政府解决涉及外来少数民族纠纷问题,切实加强我市城市外来少数民族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工作。4月份,市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来陕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6月20日,全省“来陕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会议”之后,结合同志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赵正永书记在来陕务工经商座谈会上的讲话,组织市级各有关部门、民族工作重点县市区民宗局长和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召开不同层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同时,对全市来咸新疆少数民族群众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摸底工作,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以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周三学习制度不放松,在学习内容和方式上力求做到综合全面和创新。局党组开展专题学习会4次,全局党员干部封闭学习7天,组织理论学习41次,人均记学习笔2.5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5篇,举办学习专栏5期,交流学习心得3次。扎实开展“六访六进”活动,围绕“四风”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征求对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四风”方面问题、意见和建议344条,市委第14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建议22条。针对征集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包括5大类20项具体措施。通过切实抓整改,树立了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让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见到了教育实践活动实实在在的成效。全年未出现1起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深入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出台了《咸阳市民宗局行政效能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了《咸阳市清真食品认定办法》等40余项制度规定,并编印《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制度汇编》,确保全局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强化信息宣传。建立全市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宣传工作月通报制度,制定出台了《民族宗教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投入3.5万元对咸阳民宗网站进行升级改版。5月份,在市委党校组织举办了全市民宗系统信息员培训班,强化自身素质,提升信息质量和采用率。全年共编发信息162期,直报国宗局150条,被采用32条,名列全国31个直报点的第11名。报送省民委162条,被采用68条,名列全省第一,被评为全省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民族宗教“三支队伍”的培训教育。制定三年培训规划和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方案》,全年共组织民族宗教业务知识、政策法规、信息工作等7个专题培训班,参加学习500余人次,参加中省各类培训8次50余人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减少审批项目、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明确办理人员,方便群众办事,并上网公示。目前我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6项,其中承接省政府下放管理权限事项3项,日常管理服务事项6项。此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文明机关建设也取得新的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离不开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更离不开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团结奋进和努力工作。在此,我代表市民宗局向各级党政领导、市民族宗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体民族宗教系统的同志们、朋友们,新闻界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突出团结、进步的主题,坚持民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整体推进,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必须始终坚持发展创新,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助推器,不断开拓新思路、实行新举措、创造新业绩;必须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增实惠、谋福祉,把他们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比较艰巨,基层宗教工作力量薄弱,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有待提高和加强,爱国宗教上层人士和中青年人才匮乏,民族宗教工作执法主体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需要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努力克服困难,确保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
20xx年是全面完成“”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省民族工作会议及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创先争优的总目标,围绕“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文明活动场所(生态寺观)三大创建活动,着力推进民族宗教法治化建设、推进“一带一路”民族经济建设、推进宗教团体作风建设、推进民族宗教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适应新常态、抓住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努力为建设“四强三领先”的西部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把握一个方向
把握一个方向,即认真学习领会、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握改革方向,推进法治进程。面对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到市委、市政府全局中去谋划,放在咸阳大开发、大发展、大建设的大局中去推动,才能不断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前瞻性、创造性,才能真正做到应对有方,工作到位。把学习贯彻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省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作为今年全市民族宗教系统首要的政治学习任务,积极适应新常态,抓住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引导各级民族宗教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人士认真学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围绕中心促发展,服务大局保稳定。
(二)巩固两大关系
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第一责任。
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做好城市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新疆籍外来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掌握本地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情况,加强服务管理,解决其经营、就学、就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组织在咸学习的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代表到旬邑马栏接受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宗教界大力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积极倡导基督教、天主教“作光作盐,荣神益人”的宗旨,引导信众积极参加志愿者(义工),以三原县东关基督教堂爱国主义事迹展览馆开馆为契机,引导信众爱国爱教,服务社会,不断构建和谐宗教关系。要防止境外势力的渗透干扰。高度重视民族宗教领域影响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合法权益,做好涉疆涉藏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消除安全隐患。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制止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开展三大创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是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主要抓手,必须坚持不懈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
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以马栏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为载体,继续加大对我市4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扶持力度,成立市少数民族妇女团结促进会,发挥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半边天”作用。
二是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加大对未达到创建标准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力度,扩大创建工作参与范围。加强对已经命名的和谐寺观教堂的巩固提高,对照国家宗教局明确的八个方面的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场所的宗教活动、财务、人员等方面制度,增强宗教界人士遵规守法、照章办事的意识。
三是结合全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努力建设文化型、学习型、道德型、生态型“四型场所”。
(三)加强四项建设
一是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按照“四个一批”具体办法,赶5月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乱建庙宇专项工作。指导宗教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做好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逐步开展宗教工作信息库上网公布,颁发统一制式牌匾。继续做好伊斯兰教工作,抵御极端思想渗透。指导天主教界做好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协助省上做好周至教区工作。指导基督教两会搞好教职人员证书年检。发挥宗教界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宗教界弘扬宗教思想教义中与社会主义道德和法治相契合的内容,引导信教群众自觉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积极为宗教界办实事,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享受居民用电价格。
二是推进“一带一路”民族经济建设。要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重大机遇,搞好“十三五”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加快民族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着力在清真食品、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中寻求突破,打造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咸阳清真食品、茯茶、纺织品发展的新平台。加大协调力度,落实民族企业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推动民族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争取技术升级、产品外销等新项目,增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举办少数民族村镇及农村致富带头人农业产业开发培训班。全力做好我市参加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运动员选拔工作和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会演节目遴选,推动少数民族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三是推进宗教团体作风建设。在全市性宗教团体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集中消除“八种不良风气”,进一步增强群众意识,充分发挥宗教团体联系党和政府与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提高宗教团体服务信教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中省学习培训,协调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开设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课程。分层次举办培训班,对党政领导干部、涉疆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镇办、村(社区)干部、民族宗教信息员进行专题培训,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天主教、基督教教职人员参加全省的政策法规培训,举办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提升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持戒守法意识,做好全国天主教第九次代表会上我市代表推荐参会工作,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四)办好六项活动
一是一季度开展好民族宗教工作大调研活动,进一步摸清民族宗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措施、新办法,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二季度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及全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三是6月份办好全市宗教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四是第三季度在全面总结我市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5年来的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筹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树立和推广典型;五是9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六是指导各宗教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今年市局不再指定时间、集中统一开展,而是要求各宗教团体根据各自实际,自行安排时间开展,以更大的发挥宗教界在慈善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五)提供一个保障
“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打造一支过硬的机关干部队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市上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民族宗教部门政务和财务公开,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加强信息工作,努力争创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全省“十连优”,实现信息工作全国先进目标;加强舆论宣传,办好《咸阳民宗信息》和咸阳民族宗教网站;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提升办事效率,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落实型、廉洁型机关。
三、20xx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要求
今年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障全市民族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必须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提高学习意识。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理论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特别是新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要求我们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学习新知识,树立新理念,运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只有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领会,才能不断增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素质和能力,才能始终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正确方向,才能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克服“本领恐慌”,真正担负起民族宗教工作任务。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学习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完善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要增强群众意识。民族宗教工作,说到底是群众工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富裕文明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也是我们服务的对象。践行党的宗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切实消除“四风”,坚定不移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真心诚意地关心群众、服务群众,为他们求发展、谋福祉,保持和巩固与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克服机关中存在的学习风气不浓,精神状态不佳,政策业务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合作共事意识不强等问题。在机关形成你在追我赶,争一流、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昂扬的工作斗志,努力实现市局提出的全省争第一、全国创一流的奋斗目标。
三要激发创新意识。创新出活力,创新出动力。实现民族宗教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必须把创新贯穿始终。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审视自己的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探索新思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用创新的理念、创新的举措,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热点问题,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更好地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
四要树立狠抓落实意识。落实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实践标准。不抓落实,再好的政策都只能说着听、摆着看、没有用。要把精力放到抓落实上,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干工作,实实在在求结果。要把民族经济是否发展、少数民族群众民生是否改善,宗教界的积极作用是否充分得到发挥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科学制定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在改善民生、创新管理、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等问题上讲实话、干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不能摆花架子,走形式,走过场,说空话、说套话。坚决防止出现雷声大雨点小、上面热火朝天下面不见动静等现象。
同志们,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昂扬进取的精神风貌,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创新创业的实际行动,团结拼搏,真抓实干,认真落实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大西安,实现建设“四强三领先”的西部强市的“咸阳梦”作出新的贡献!
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稿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这次全市统战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这次会议虽然时间短,但安排紧凑,内容充实,效果很好,达到了预期目的。下面,我就贯彻好、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完成好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