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民调解心得体会总结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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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我们永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党总支及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紧紧围绕辖区内社会稳定工作目标,半年以来,我们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总负责,以民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社区调解委员会,制定了调委会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了各调解员人员、矛盾纠纷信息员、“三老”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坚持纠纷排查。我们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对重点的人和事指派专人负责,半年来,我们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5起,已调处矛盾纠纷1 3起,剩下2起目前仍在调解中。
三、及时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到现在为止,我们社区调委会组织全体成员共召开了4次工作会议,在会议中由各调解小组汇报本月以来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并对未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分析原因,找出矛盾的根源,指定专人负责,严防矛盾纠纷的扩大。
识,传授调解技巧,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掌握法律、法规,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
五、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我们社区调委会利用横幅、橱窗、法治宣传展板、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进行广泛宣传,以提高社区居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以上是我们社区调委会上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为我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再创辉煌。
永安社区居委会
2015年7月5日
永安社区2015年度
我们永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党总支及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一年来,我们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成立了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总负责,以民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社区调解委员会,紧紧围绕“平安社区”、“法治社区”创建,辖区内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制定了调委会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了各调解员人员、矛盾纠纷信息员、 “三老”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坚持纠纷排查。我们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对重点的人和事指派专人负责,半年来,我们共排查出矛盾纠纷23起,已调处矛盾纠纷21起,剩下2起目前仍在调解中。
三、及时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到现在为止,我们社区调委会组织全体成员共召开了6次工作会议,在会议中由各调解小组汇报本月以来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情况,并对未调处成功的矛盾纠纷分析原因,找出矛盾的根源,指定专人负责,严防矛盾纠纷的扩大。
者参加的业务培训,聘请上坊司法所工作人员给他们讲授法律知识,传授调解技巧,使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掌握法律、法规,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
五、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我们社区调委会利用横幅、橱窗、法治宣传展板、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进行广泛宣传,以提高社区居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以上是我们社区调委会2015年度的工作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为我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再创辉煌。
永安社区居委会
2015年12月2日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3宗,全部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区”,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民航社区
2011年12月26日
2015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5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上半年我镇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我镇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上新的台阶。
平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5年7月10日 2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有效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方法,人民调解法已经深入人心。下面我将从参与者的角度出发,分享一些我对人民调解法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人民调解法倡导和推崇和谐的解决方式。在社会矛盾纠纷中,人们往往情绪激动,难以理智地解决问题。而人民调解法以和谐为核心价值观,通过调解员的中立公正、耐心细致的工作,有效地缓和了纠纷双方的关系,达到了双赢的效果。我曾亲身参与一起家庭纠纷的人民调解,调解员通过倾听各方意见、建立双方互信、提供合理化建议等方式,使双方调解成功,最终达成妥善解决的结果。这种和谐的方式,不仅能够维护社会稳定,更能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友好感情,充分展现了人民调解法的魅力。
其次,人民调解法注重法治原则与人情关怀的结合。人民调解法不仅仅是简单地适用法律规定,更注重通过调解员与参与人沟通交流,满足参与人的心理和实际需求。在一起工伤纠纷的人民调解中,我亲眼目睹了这样一个过程。调解员先是耐心地听取了工伤者的心声,了解到工伤者因为赔偿费用问题心理懊恼。接下来,调解员针对工伤者的具体情况,提供了一些建议和解决方案,包括帮助工伤者解决就医问题、资助工伤者的康复治疗等。这一系列的行动不仅解决了工伤者的实际问题,更使工伤者感受到了国家的关怀和温暖。
再次,人民调解法通过公正透明的程序,赢得了参与者的信任。在人民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公正、中立的立场进行调解,确保各方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表达自己的诉求,得到公正判断。在一起经济纠纷的调解中,调解员凭借对法律的熟悉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案件进行了准确的分析和判断,使参与人都对调解结果表示了满意。这种公正透明的程序不仅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更为人民调解法的广泛推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人民调解法深化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调解法注重依靠人民群众,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让他们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参与者不仅能够亲身体验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关注与维护,更能够通过人民调解,感受到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红利。在一次邻里纠纷的人民调解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人民调解法的这一特点。政府的相关部门通过高效的指导和保障,并积极发动社区居民的力量,使这起纠纷得到了快速解决。这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充分展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优势。
总之,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和谐解决方式、法治原则与人情关怀的结合、公正透明的程序以及深化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等方面的实践,有效地解决了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友好感情。我相信,在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人民调解法将会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村人民调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在我村全体人民共同努力下,认真完成了各项任务。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就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我村常住村民2431人,流动人口约3000人,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村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村兼职工作者及各组居民积极代表,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解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村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我村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制定法制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市民学校,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本村驻村民警深入到村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我村经过认真研究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还迁、环境卫生、低保、就业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一年来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95%,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
今年来,本村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村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人民调解员作为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的主力军,发挥着化解社会矛盾、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而在这个过程中,政治意识的高度重要性便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体现。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人民调解员,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政治灵魂与工作实践相统一。
第二段:政治意识的内涵
政治意识是指人们努力通过思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从而形成一种统一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政治观念得以科学更新和发展的观念形态。做好人民调解员,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政治意识摆在首位。只有抓住了政治的本质,我们才能从根本上把握解决矛盾纠纷的规律,为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三段:政治意识的实践要求
政治意识要求我们在调解工作中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尊重法律法规,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的精神和原则。我们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在处理矛盾纠纷时,不能倚权谋私,不能随意打压民众合理正当的诉求。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公正的态度来解决矛盾纠纷,才能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第四段:政治意识的提升途径
政治意识的提升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学习。我们应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了解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大势,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同时,要加强实践,不断从调解工作中总结经验,不断修正和完善自己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矛盾纠纷的发展动向,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政府汇报,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段:总结思考
政治意识的高度重视是现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必然要求。在当今社会,各种矛盾与纠纷层出不穷,而人民调解员作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力量,要始终牢记自己的政治使命,用无私奉献的精神,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只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准确把握社会矛盾纠纷的本质,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因此,作为人民调解员,我们要时刻保持政治头脑的清醒,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为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20xx年,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
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
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
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
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
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
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20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
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人民调解员是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的重要力量,他们处在和平解决矛盾纷争的第一线。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他们深刻感悟到了许多纠纷背后的社会问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下是笔者在担任人民调解员期间的一些心得体会。
案件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
调解案件中,我深切感受到了许多纠纷背后所隐藏的社会问题。有的纠纷是由于经济困难、社会地位低下造成的,而另一些纠纷则是由于人际关系紧张、文化差异等因素引发的。这些社会问题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解决。通过调解案件,我深入了解了社会矛盾纷争背后的原因,也认识到只有通过全面解决社会问题,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平等、公正、中立
在调解案件过程中,作为人民调解员,我始终坚持平等、公正、中立的原则。在解决纠纷时,我不偏袒任何一方,而是客观公正地听取双方的意见,引导他们理性交流,寻求共同解决办法。我始终认为,只有在平等、公正、中立的环境下,双方才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想法,并积极参与到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因此,作为人民调解员,我要时刻践行这些原则,维护社会正义,推动社会和谐。
沟通与引导
调解案件中,沟通与引导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方式。当双方因为争执而无法沟通时,作为人民调解员,我会采取积极引导的方式,通过倾听和耐心解释,帮助双方理解对方的观点,以期达成和解。在沟通过程中,我要善于发现并结合双方共同关心的利益点,寻求共同的最佳解决方案。通过沟通与引导,我帮助双方摆脱僵持不下的困境,促使他们主动寻求解决办法,达成了一定的调解效果。
调解案例的借鉴意义
调解案例尽管是个体的,但却有着普遍的借鉴意义。通过对调解案例的研究与总结,我发现在许多矛盾纷争中,双方实际上都是希望得到公正的待遇和对待,希望通过调解得到问题的解决,以便实现双方共同利益。因此,在解决纠纷时,我意识到平稳和解是解决矛盾纷争的关键。只有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以及人民调解员的积极引导,才能实现矛盾纷争的平稳解决,从而避免极端行为的发生。
在我担任人民调解员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纠纷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一环。只有通过平等、公正、中立的调解工作,才能有效解决并防止矛盾纷争的发生。我会一直坚守职责,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为社会矛盾的解决贡献力量。(1192字)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第一段:引言(150字)
人民调解员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他们负责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我深刻体会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学会了与各方面的人沟通,解决不同的矛盾和争议,还提升了自己的尽职尽责的精神,对社会发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与思考。
第二段:培训与专业知识(250字)
在担任人民调解员之前,我接受了系统的培训,学习了调解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巧。这些培训不仅使我了解了调解的法律基础和规定,还让我熟悉了调解的具体流程和技巧。掌握这些基础知识后,我有信心和能力应对各种纠纷,并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此外,人民调解员还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能够保持冷静理智、公正客观的态度。
第三段:矛盾纠纷案例分析(400字)
在实际工作中,我遇到了各种各样的纠纷案例,其中一起“邻里纠纷”的案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起案件所涉及的矛盾主要是邻里之间的噪音问题和物业管理纠纷。当事人情绪激动,意见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后,我发现争执的真正原因是邻里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理解。因此,我采取了多种方式,包括告诉双方如何妥协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并且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通过这次案例,我深刻体会到,只有通过调解和沟通,才能真正解决矛盾和纠纷,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也能够提高双方的认知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段:经验总结与反思(250字)
在处理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比如,有些当事人情绪激动,不愿意合作;有些案件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我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但是,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尽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将个案与法律规定相结合,确保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我也加强了与同事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相互交流经验,共同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
第五段:结语(150字)
人民调解员作为社会和谐的捍卫者,不仅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的魅力和意义,并通过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我们一定能够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人民调解员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肩负着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的我,深感自己的工作重要性和使命感。长期以来,我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下面就是我在调解纠纷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人民调解员,我认识到沟通的重要性。纠纷的产生往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交流不畅所造成的。因此,在调解纠纷时,我会注重与各方的沟通,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诉求,了解彼此的立场和需求。通过有效的沟通,我能够更好地调解纠纷,寻找到妥协的解决方案,满足各方的合理需求。
其次,要做到公正和客观。人民调解员是公正和客观的第三方,必须在调解过程中保持中立的立场,不偏不倚地对待各方。在我参与的许多纠纷调解中,我始终坚持公正原则,不袒护任何一方,只以事实和法律作为判断的依据,维护公平的调解结果。只有这样,调解才能取得双方的认可,最终达到调解的目的。
其三,注重观察和分析。纠纷往往伴随着复杂的情况和背景,作为调解员,需要具备较强的观察和分析能力。在调解过程中,我会详细了解各方的诉求和纠纷的来龙去脉,同时留意他们身体语言以及情绪的变化。通过观察和分析,我可以更准确地判断各方的需求和利益,有针对性地采取合适的调解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其四,要维护调解的机密性。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很多纠纷都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作为调解员,我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纠纷的细节和各方的个人信息不外泄。只有保持调解的机密性,才能建立起各方的信任,使他们能够坦诚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从而顺利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最后,注重调解后的跟进工作。调解只是化解纠纷的第一步,调解后的跟进工作同样重要。作为人民调解员,我会与各方保持联系,跟进调解协议的执行情况,解答各方的疑问,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同时,我也会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合作,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更完善的服务和权益保障。只有调解后的持续跟进工作做好,纠纷才能得到彻底解决,社会稳定才能得以维护。
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并不容易,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纠纷和复杂的问题。然而,作为一名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人民调解员,我深知自己的使命所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提高调解的效果和质量。通过沟通、公正、观察和分析等方法,我能够更好地处理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调解服务。这也是我在人民调解员工作中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总结篇九
人民调解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解决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近日,我参加了一次人民调解法的学习,深感其意义重大。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增加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更加深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向往。
第二段: 理解人民调解法
在学习人民调解法的过程中,我深刻理解了人民调解的核心理念,即“和而不同”。人民调解以和为贵,强调矛盾的和解、调解的公正。通过庭外调解,可以减轻法院的工作负担,缓解司法资源的紧张。同时,人民调解法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注重调解的开放性和灵活性,有利于解决争议双方的实际需求。
第三段: 巩固法治意识
人民调解法的学习使我更加坚定了维护法治的决心。人民调解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调节方式,起到了化解争议的重要作用。在现实生活中,解决社会矛盾常常需要借助法律的力量。因此,我们作为普通公民,不仅要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更要在遇到矛盾和争议时能够积极参与人民调解的过程,发挥自己的作用。
第四段: 加强调解能力
在学习人民调解法的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的调解能力尚需提高。人民调解除了需要法律知识的支撑外,还需要调解员具备较高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争议双方的诉求。学习人民调解法的目的不仅在于了解法律,更在于通过法律来引导人民调解的实践。因此,我将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调解能力,为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段: 展望未来
学习人民调解法不仅对个人有益,也对整个社会有着积极的影响。如今,我国社会矛盾与日俱增,人民调解法的学习正适时而生。通过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人民调解成为大众化的解决矛盾的方式,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总之,人民调解法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人民调解的价值。作为一名普通人民,我们应该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积极参与到人民调解的实践中,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体验到法律带给我们的公平正义,以及人民调解为社会带来的和谐。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总结篇十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工作要点以及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以深化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实行人民调解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促进居民环境稳定为目标,主动接受居民监督,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到明处,在矛盾尚未发生就杜绝萌芽。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连队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矛盾不出连队,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5宗,其中3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为了在辖区推广学习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如下: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居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2017工作总结。我们利用社区党员、干部培训、社区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识。
3、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我们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与刑释人员谈心,具体由安置员和刑释解放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两劳释放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一
人民调解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法治素养,近日我参加了一次人民调解法治培训,收获颇多。在这次培训中,我深刻认识到了人民调解与法治建设的密切关系,深入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同时也丰富了自身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人民调解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调解是以法律为依据,通过调解达成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解决民间矛盾和纠纷的一种方式。它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同时,也弘扬了法治精神。培训中,我们不仅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还了解到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依法进行调解,才能保证调解结果的合法合理,使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有更多的信心和依赖。
其次,我深入了解了人民调解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技巧。在培训课程中,我们进行了大量的案例分析,学习了调解的具体步骤和技巧。例如,在调解过程中,我们要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了解各方的利益诉求,然后分析问题的原因和解决的可能性,最后通过多方协商、调整和达成共识,达到调解的目的。同时,我们还学习了一些沟通技巧和心理辅导的方法,使我们能够更好地与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促使他们相互理解和和解。
第三,我在这次培训中丰富了人民调解的实践经验。除了理论学习,我们还通过模拟调解的形式,进行了实际操作和练习。这让我亲身体验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也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的关系。通过与当事人真实的沟通和交流,我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巧,解决实际问题。这对于我提升调解能力和增加工作经验非常有帮助。
第四,我在培训中还认识到了法治培训对于人民调解员个人素质的要求。一位合格的人民调解员除了要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外,还需要具备扎实的道德素养和专业精神。人民调解是一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人民调解员应该保持公正中立,尊重当事人的权益,严守职业操守和保守秘密的原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有效地完成调解工作。
最后,这次培训使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与人民调解的紧密关系,也使我更加坚定了投身人民调解工作的决心。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人民调解员作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我们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和高效的调解服务。通过这次培训,我相信我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将会有一个新的飞跃,我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去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二
近年来,我国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社会稳定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为了更好地学习人民调解法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我积极参加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和实践。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感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性和实践价值,收获颇多,形成了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人民调解法是一门以法律为准绳的知识体系。虽然人民调解属于非诉讼程序,但作为调解人,我们要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来处理纠纷。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调解,才能保证调解结果的合法合理,并且为纠纷双方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因此,学习人民调解法,我们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为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其次,人民调解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当前,我国社会矛盾日益增多,人民调解成为缓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之一。而人民调解法作为调解的法律依据,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人民调解,当事人可以在对等的谈判桌上,平等、自愿地解决纠纷,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缔造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学习人民调解法,我们应该要时刻关注社会的矛盾问题,不断加强自身的调解能力,积极参与到社会调解工作中去,为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再次,人民调解法强调民主、公正、公平的原则。人民调解的过程中,调解人要以公正、公平、谦逊的态度去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调解中,调解人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尽量使当事人达成自己满意的调解结果。同时,调解人要保证调解程序的公正,不能偏袒一方,要着重平衡双方的权益。这就要求调解人具备良好的判断力和辨别力,能够准确把握纠纷的实质,公正地分析问题,妥善处理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在学习人民调解法的过程中,我们要不断增强自身的公正意识,提高自身的调解能力,做一个真正以公正为准则的调解人。
最后,人民调解法要求调解人具备卓越的沟通能力。调解工作的核心在于对当事人的引导,而良好的沟通能力是调解人能否成功发挥作用的关键。通过充分的沟通,调解人可以理解当事人的真实需求和背后的原因,有助于双方建立信任感,促进调解的顺利进行。因此,学习人民调解法,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还要注重培养自己的沟通能力,学会倾听,理解当事人,善于引导,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调解人。
总而言之,人民调解法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调解在社会矛盾解决中的重要性,加深了对法治的理解和认识。我会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综合能力,做一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人民调解人,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三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间纠纷的法律制度。接下来就跟本站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关于人民调解工作心得体会吧!
今年以来,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突出一个主题(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强化两大功能(强化大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功能;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发挥群众自治功能)、夯实三块基础(夯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三项基础性工作)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人民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矛盾纠纷日益尖锐和复杂,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诸多隐患。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局党组年初就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多方努力,多策并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之机,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科,指导、管理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任组长的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是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深化,各种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多元化态势,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有效排查、预防各种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涌现出来的矛盾纠纷案件,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周密部署,精心指导,确保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领导督办,局长亲自参与调解。新繁、军屯等镇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关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长张玉霖多次亲自主持调解罗某与郭某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给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树立了榜样。四是广泛调研,全方位加强调解组织和网络建设。7月,局长张玉霖亲自率领局党组一班人赴广汉考察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并多次协调召开区“大调解”办、区公安分局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筹建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多次深入木兰、石板滩、大丰等镇(街道)调研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工作,反复与相关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沟通协调,确保区社会办指定的一些涉及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项目得以顺利落实。
二、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
《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地位,是人民调解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昔日的“东方经验”上升为今天的法律规范,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从此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区司法局专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新法建办1号)。一年中,各司法所按照通知要求持续不断地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月14日,区法建办、区司法局协调组织区大调解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等20余个相关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专(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在新都城区黄桷树广场举行了一次大型的《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制作展板50余个,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20xx0余份。市局吴小兵副局长,新都区委、政法委书记曾刚强,区政府副区长冯静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全区13个镇(街道)也同时在辖区内繁华地段开展了相应的宣传活动。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对我区《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5月12日,区人大会一行21人在主任欧阳诚带领下对我区《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专题调研,视察了新繁司法所、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实施给予充分肯定。
三、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特色鲜明,亮点突出
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员队伍稳定,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能力强;调委会制度完善是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
(一)依照《人民调解法》重新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统计,并积极探索和扎实推进“星级”调委会评定工作。共评出马家镇石坝社区、斑竹园镇忠义社区等“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大丰街道崇义社区、泰兴镇张庵社区等“二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全区13个镇(街道),253个村(社区),26个企业、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同时,根据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六进六入”专项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意见》(新都司发〔27号)和《关于分组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六进六入”专项活动的安排意见》(新都人调组1号),在全区广泛掀起了“调解组织进园区入公司企业、进企业入车间班组、进小区入楼幢院落、进车站入客运专线、进景区入名胜景点、进市场入摊点柜台”的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至10月底,在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区工商局在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寿新都支公司、苏宁电器商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商贸旅游局在桂湖公园、宝光寺分别建立了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交通局在新都汽车站、石板滩汽车站建立了客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房管局成立了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新都镇新城花园、东竣湖,大丰街道方营小区、泰兴镇普河小区、木兰镇农和片区等多个大型居民聚居区建立了小区调委会,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与此同时,我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也在不断磨合和探索中前行,并取得了成效,截止目前,仅检察院委托检调对接调解案件就达17件,调解成功15件,调解成功率达88.2%。基本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基层一线,向村(社区)延伸,在大丰街道北延新居建立了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业务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各类法律服务。
(二)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我们注重提高调解员素质和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完善和探索调解员“等级”评定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并按市局等级调解员评定标准评定出钟瑜、韩博怀、黄贵长、邱文昌、刘迎松等一级、二级人民调解员17名;周小丽、黄成福等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136名。并联合区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的通知》(新司发38号),于7月19日至8月12日,采取各镇(街道)分片集中,由调解科长和区法院立案庭、基层法庭庭长统一授课的方式,对全区13个镇(街道)1530余名调解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10月,利用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之机对缺课调解员进行了补训,使调解员全年参训率达100%,帮助广大人民调解员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更好地实施《人民调解法》,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还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调解骨干培训,先后组织四批28名司法所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调解骨干、调解能手参加省、市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我区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全区公开招录了26名专职法律服务社工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调解员专业化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
(三)按照“六统一”、“六落实”要求在每个镇(街道)分别建设了2—5个高标准的村(社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计划再用2—3年时间使全区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业、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均达到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要求,形成镇镇有特色、处处有亮点的人民调解新格局。同时,对调解文书按照司法部最新标准重新进行了规范,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1500本75000余份,人民调解卷宗5000余套,利用调解员培训之机,发放到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手中。
四、广泛开展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今年,区司法局先后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维稳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6号)、《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16号)、《关于开展20xx年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21号)、《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四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24号)、《关于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攻坚克难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26号)、《关于开展“十一”国庆期间矛盾纠纷专项调处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0xx〕59号)以及争当调解能手等活动,把人民调解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亲”活动紧密结合,以活动为抓手,在全区广泛掀起了化矛盾、保平安、促和谐的群众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热潮。军屯镇、马家镇成功调处了社会影响大、持续时间长的患者家属与区人民医院、镇卫生院的医疗事故纠纷;木兰镇、新都镇、斑竹园镇成功调处了多起工伤事故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新繁镇调处了危及多人的重大食品安全纠纷;石板滩镇、新民镇把“警民亲”活动落实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成功调解了多起赡养、劳动务工纠纷。通过活动的开展,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积案、老案、难案”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切实为当地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而且,各种活动有安排、有督查、的小结,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1—10月,全区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1489件,调解成功1437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6.5%。一至三季度申报个案833件,个案补贴金额91000元。
同时,区司法局还充分发挥省、市调解能手的积极作用,多次在新繁、斑竹园等镇召开省、市调解能手和部分村(社区)调解主任座谈会,交流调解经验和心得,对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展开会诊,引入律师参与检调对接,有效地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塑造典型,加强宣传,扩大我区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
今年以来,我区大力塑造人民调解先进典型,激励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投身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1月,新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石板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斑竹园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韩博怀,龙桥司法所所长胡先明,木兰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罗长林,新民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刘清泉,新繁镇南街社区调解主任邓小云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时韩博怀还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成都市“十大调解能手”称号。7—8月,借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培训之机,对20xx年表现突出的45个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集体,49名调解先进个人以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进行表彰(新都人调组〔20xx〕2号《关于20xx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近期,军屯司法所所长余茂云由于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成功调解多起重大群体性事件,辖区调解组织、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成效显著,经局党组推荐到市司法局表彰。
今年,省市及其他传媒也多次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广泛报道。1月,四川电视新闻频道对我区的《人民调解法》大型宣传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5月,四川电视2台“名星茶馆”栏目对我区成功调处大丰华美社区两个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因小孩早恋导致辍学离家出走的邻里纠纷进行了专题点评报道。8月,《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分别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行了报道。10月,“省十大调解能手”新繁司法所所长钟瑜的“钟式调解法”先后被《成都日报》、新浪网、易网转载。1—10月,编印人民调解月报10期,撰写简报30余篇,适时反映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动态,多篇被市司法局采用并向全市转发,对宣传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七、20xx年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网络更加完善,力争覆盖面达100%。
(二)加强标准调委会建设力度,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达到“六统一”、“六落实”建设标准。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员素质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的作用,使之成为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中间力量;二是加强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正确使用人民调解文书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以活动解民忧,以活动促稳定,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人民调解心得体会总结篇十四
近日,贵德县召开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130余名人民调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几年来贵德0县人民调解工作,分析了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表彰奖励了在20xx年度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10个先进集体和15个先进个人,并对人民调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会上,贵德县县委、县政府副县长俞宪海同志从六个方面就如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一是积极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要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在继续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市化进程,积极参与土地承包、劳动争议、医患医疗、征地拆迁、古城改造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切实强化人民调解的宣传教育功能。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贯彻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始终,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重点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并依法律、按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主法治村创建等活动,巩固、加强村(居)和乡镇(社区)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村(居)调解组织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以司法所为骨干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在指导村(居)调委会等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和化解疑难复杂纠纷中的作用。要结合贵德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实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和行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逐步建立规范运作民营企业及特殊行业的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提高纠纷调解率、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社会公信力。
五是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要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理念创新,切实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服务群众、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创新,通过推进人民调解进人民法院(法庭)、进公安机关、进行政执法机关、进信访机关、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处理等形式,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形成工作合力,增强调解效力。
六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把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来抓。把选任人民调解员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坚持人民调解员的选任条件,把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在人民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同志选聘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并注意吸收法律工作者以及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人民调解员队伍,逐步优化队伍结构。
一、调解案例情况
本季度我社区调解办公室对辖区内38宗案件进行了及时有效的调解,其中35宗案件在我们领导及调解员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各方相互谅解,化解了矛盾冲突,达成了和解协议。
二、具体工作情况
1、本季度调解委员会调解家庭矛盾纠纷的案件多宗,此类案件主要表现在家庭成员之间吵架、斗殴及赡养老人等问题。20xx年1月27日傍晚,我社区某居民家庭父子吵架引起了我们调解员的高度重视,父亲跳起来说:“我不想活了”,儿子也放出话来:“总有一个要躺在地上。”对于这对父子间激烈的冲突,我们调解员细心的了解事情的缘由,耐心劝慰。两小时后,父子俩终于安静下来了,接受了调解员的劝导,父亲答应以后和儿子好好相处,儿子也答应会孝顺父母,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
2、调解邻里纠纷10多宗,邻里间的纠纷一般发生较多,但一般在我们调解员的调解下都能化干戈为玉帛。20xx年3月10日,一居民在老房拆建的过程中,一碎砖砸坏了隔壁邻居家的窗玻璃,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我们调解员接到情况后,立即赶往现场,一面平息双方的情绪,一面了解情况。最后,在调解员的调庭下,双方握手言和了,拆建房屋的户主当即赔偿了邻居家下班的损失。
3、调解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因口头协议、工资待遇等劳动纠纷问题多宗。对于此类劳动纠纷,调解员在调查核实情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对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说教和调解充分做到以法律为依据,把相关法律条文展示给用人单位和员工看。最后用人单位和员工在法律事实面前,都能依法履行其双方的职责,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在此类案件的调解中,调解员不仅成功调解了劳动纠纷,而且强化了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如:20xx年3月12日,在龙眼恒骏制衣厂发生的用人单位不承认口头协议,而降低员工在淡季期间的工资待遇。
4、调解用人单位因春节期间发生的超时加班、加班工资计算、欠薪、春节期间工资发放及结算等纠纷10多宗。对于此类纠纷调解员在掌握了充分的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结合法律通过对用人单位领导及负责人反反复复的讲法,对于不讲法不讲理的负责人,调解员施于一定的压力,促使纠纷尽早得到解决。如:20xx年1月15日,虎门天源印花厂因担心春节过后,员工不来或延后上班造成厂内员工严重不足等问题,采取不结算员工辞职工资或把本应年前发放的工资延后在春节后再发工资。
三、下一季度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社区组织制度建设,这是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的重要保证。
2、充分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创造安居乐业氛围。调解委员会建立每周调解员汇报工作情况制度,要求调解员平时多关心居民,找居民谈心、聊天,从中了解情况,及时化解矛盾,把纠纷扼杀在萌芽状态。
3、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我区将以法律进社区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做好辖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法律知识宣传进户,法律服务进家庭。
4、加强学习,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自身素质。下季度我们将集中组织调解员学习法律法规,学习调解方法、技巧和原则等业务知识,以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素质。
5、尝试开展诉前调解。我们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为了防止出现矛盾纠纷激发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我们调解委员会在下季度将尝试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委员会根据案件性质,认真分析双方的心理,在当事人诉讼前介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