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模板22篇)
激发创造力,丰富生活,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在总结中,要注意注重数据和事实的支持,避免主观臆断。总结范文中的写作技巧和语言表达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陈______,男,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住西安市______区沣镐东路38号院,电话:130___61。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闫______不当得利一案中,原告与被告通过______市药品公司同时为______市第一人民医院提供药品配送业务。在20xx年上半年间,______市第一人民医院将由原告办理配送业务的药品款5万元分别于20xx年1月13日、20xx年2月4日、20xx年4月9日、20xx年5月13日汇至被告的工商银行账户上,之后原告多次找被告要求返还此笔药品款,但是被告对此置之不理,始终没有返还该7万元的'药品款。因此,只有被申请人出庭,并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方可查明事实,解决纠纷。为便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妥善解决纠纷,特依法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请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此致
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二
申清人:施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____________省______县人,农民,住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
代理人:施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农民,系施______之子,籍贯与住所同施。
你院受理的.施______诉施______房产纠纷一案,由于该案的处理结果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提出独立请求。
1.认定申请人为______区______大街号房产权利人之一。
2.该房产分割方案中,申请人应占有三分之一份额。
申请人与原告、被告系同胞兄弟。申请人______年只身到北京经营一吊炉火烧摊,______年因生意兴隆,想要扩大营业,遂叫二弟施______(本案被告)和三弟施______同来北京,共同经营一山东面食铺。______年春,兄弟三人已有可观积蓄,便议论买房以为永久居住。这时,父母来信,说年事已高,身体不好。我作为长子,遂回乡侍奉父母。不久,原、被告和我以三人经营面食铺的积蓄,以被告施______名义买下______区______大街号房产一所,即平房十间。当时,三人曾言明该房产为三人共同所有。
五十年来,我在老家待奉、安葬父母,抚育子女成人,未到北京居住;兄弟之间亦未提及分割房产一事。现原告、被告之间念及年事已高,为不给子女留下麻烦,决定分割房产;但意见未能一致,提起诉讼。申请人认为,当初购买房产之款项,有我之一份,购买之后,曾言明三人共有,现分割该房产理所应当有我一份;原告、被告在北京之基业,系由我开创,共同经营之中,我的贡献最大(有同业人员______、______,原房主______,经纪人______,该房产老邻居______,______可以作证),请求分割三分之一并不为过,恳请支持。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______无线电元件二厂,地址: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李______,厂长。
委托代理人:刘______,男,____岁,______无线电元件二厂工程师,住本厂宿舍楼___号。
申请目的.:参加诉讼。
申请理由:在______百货公司诉______无线电厂购销合同质量纠纷一案中,______百货公司声称因______无线电厂所产______牌收机录质量问题,造成了商品积压,影响了资金周转,要求赔偿损失。______无线电厂则声言我厂所产元件质量“不过关”造成的。
我厂是50年代组建的老厂家,所产______电子元件一直符合国家规定标准。______无线电厂所购该批电子原件,经______省质量检验中心检验,完全合格(见该批电子原件的质量鉴定书)。
我们认为,______无线电厂所产该批______牌收录机的质量问题,不是我厂______电子原件的问题,而是电子线路或其他技术方面的问题。此案既然涉及到我厂,其审理结果可能与我们有利害关系。为了不使我厂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特申请参加本案的诉讼,望予批准。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四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原告邵世杰与被告新疆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娜莎·曾洁及第三人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立案,申请人认为对当事人诉争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特依法向贵院申请参加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如下:
2、恢复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原状;
3、本案诉讼费由原、被告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两名股东,申请人为股东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原告向被告转让股权时未征得申请人同意,且经申请人了解,原告与被告在办理股权变更申请时伪造申请人签字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原、被告的上述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且侵害了申请人的股东权利,其行为无效,据此申请人请求参加诉讼,确认原、被告股权转让行为(包括原、被告签署的相关转让类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无效,及恢复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原状的申请及诉讼请求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恳望裁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五
法定代表人:谢晨毅,董事长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桦甸市吉嘉粮食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微山县茂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票据权利纠纷一案(20xx武侯民初字第423号),现因涉案汇票(票号31300051234920502、金额100万元、出票人四川北良实业有限公司、收款人桦甸市吉嘉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出票日20xx.10.19、到期日20xx.4.19)由申请人持有,且票据背书签章连续符合规定。依据票据法第三十一条"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的权利"的规定,票据权益依法应为申请人所享有。
基于上述原因,申请人认为本案中原被告之间的.票据权利之争,判决结果将与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此,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申请人以第三人身份参与本案诉讼。以上申请,敬请予以准许为盼。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六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原告邵世杰与被告新疆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娜莎·曾洁及第三人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立案,申请人认为对当事人诉争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特依法向贵院申请参加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诉讼请求:
2、恢复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原状;
3、本案诉讼费由原、被告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两名股东,申请人为股东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原告向被告转让股权时未征得申请人同意,且经申请人了解,原告与被告在办理股权变更申请时伪造申请人签字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原、被告的上述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且侵害了申请人的股东权利,其行为无效,据此申请人请求参加诉讼,确认原、被告股权转让行为(包括原、被告签署的相关转让类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无效,及恢复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原状的申请及诉讼请求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恳望裁准。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七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原告邵世杰与被告新疆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娜莎·曾洁及第三人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立案,申请人认为对当事人诉争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特依法向贵院申请参加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如下:
2、恢复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原状;
3、本案诉讼费由原、被告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两名股东,申请人为股东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原告向被告转让股权时未征得申请人同意,且经申请人了解,原告与被告在办理股权变更申请时伪造申请人签字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原、被告的`上述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且侵害了申请人的股东权利,其行为无效,据此申请人请求参加诉讼,确认原、被告股权转让行为(包括原、被告签署的相关转让类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无效,及恢复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原状的申请及诉讼请求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恳望裁准。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八
申清人:施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____________省______县人,农民,住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
代理人:施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农民,系施______之子,籍贯与住所同施。
你院受理的.施______诉施______房产纠纷一案,由于该案的处理结果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提出独立请求。
1.认定申请人为______区______大街号房产权利人之一。
2.该房产分割方案中,申请人应占有三分之一份额。
申请人与原告、被告系同胞兄弟。申请人______年只身到北京经营一吊炉火烧摊,______年因生意兴隆,想要扩大营业,遂叫二弟施______ (本案被告)和三弟施______同来北京,共同经营一山东面食铺。______年春,兄弟三人已有可观积蓄,便议论买房以为永久居住。这时,父母来信,说年事已高,身体不好。我作为长子,遂回乡侍奉父母。不久,原、被告和我以三人经营面食铺的积蓄,以被告施______名义买下______区______大街号房产一所,即平房十间。当时,三人曾言明该房产为三人共同所有。
五十年来,我在老家待奉、安葬父母,抚育子女成人,未到北京居住;兄弟之间亦未提及分割房产一事。现原告、被告之间念及年事已高,为不给子女留下麻烦,决定分割房产;但意见未能一致,提起诉讼。申请人认为,当初购买房产之款项,有我之一份,购买之后,曾言明三人共有,现分割该房产理所应当有我一份;原告、被告在北京之基业,系由我开创,共同经营之中,我的贡献最大(有同业人员______ 、______,原房主______,经纪人______,该房产老邻居______,______可以作证),请求分割三分之一并不为过,恳请支持。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九
申请事项:申请减免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本溪钢铁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宋文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于本事故导致本人高位截瘫,四被告拒不支付相关费用,本人系农民工,经济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为此,申请人特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减免诉讼费的申请,请求贵院依照有关规定对诉讼费用给予减免,请予准许。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
申请事项:申请人父亲因作为原告起诉_____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将原告由申请人的父亲变更为申请人本人。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父亲____因人身损害侵权纠纷起诉到贵院,贵院于当日予以受理,并定于20__年11月13日开庭审理。但由于______因病情严重,于20__年10月2日不治身亡。申请人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续进行诉讼和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此,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请求法院将原告____变更为申请人本人,继续进行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十一
桐梓县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张元某诉被告赵先某等人提供劳务受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经过桐梓县人民法院一审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发回桐梓县人民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原告张元某于20xx年8月9日因旧伤复发,在脾和肾均切除的情况下,引发消化系统疾病和粘连性肠梗塞、弥漫性腹膜炎、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症、肝、肾功能不全,肝肾切除等,经过医院医治无效后,于20xx年8月26日在转院的途中死亡。作为死者张元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作为原告参加本案的诉讼。特此申请!
附:申请参加诉讼的原告及身份情况如下:
原告:张小某,女,汉族,20xx年_月22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次女。
原告:付善某,女,汉族,20xx年_月19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妻子。
申请人:张其某、张小某、付善某
xx年九月六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事项:申请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____等九人诉___区__街道__村村民委员会一般财产权属纠纷你院业已受理。申请人是权利人___的婚生女,为其法定继承人,在上述案件中申请人应当与权利人___的其他继承人享有同等权利。为此,申请人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作为原告参与本案的`审理,请求你院依法准许申请人之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十三
尊敬公司领导:
通过对年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论证,公司目前存在施工管理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对施工专业知识的掌握、现场管理方式方法技能不足,对品牌工程所要求标准知之甚微,对施工现场“由谁干”“干什么”“怎么干”的职责分工不明确,责任不清楚,导致我公司承建的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没有保障,为化解上述突出问题,能使我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在质量、安全管理上有进一步提升,现申请对公司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学习培训,望领导能批准!
此致
审核人(副总):
审批人(总经理):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十四
法定代表人:____,董事长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桦甸市吉嘉粮食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微山县茂兴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票据权利纠纷一案(20__武侯民初字第423号),现因涉案汇票(票号___、金额100万元、出票人四川北良实业有限公司、收款人桦甸市吉嘉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出票日20__.10.19、到期日20__.4.19)由申请人持有,且票据背书签章连续符合规定。依据票据法第三十一条“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的权利”的规定,票据权益依法应为申请人所享有。
基于上述原因,申请人认为本案中原被告之间的票据权利之争,判决结果将与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此,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申请人以第三人身份参与本案诉讼。以上申请,敬请予以准许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十五
桐梓县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张元某诉被告赵先某等人提供劳务受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经过桐梓县人民法院一审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发回桐梓县人民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原告张元某于20xx年8月9日因旧伤复发,在脾和肾均切除的情况下,引发消化系统疾病和粘连性肠梗塞、弥漫性腹膜炎、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症、肝、肾功能不全,肝肾切除等,经过医院医治无效后,于20xx年8月26日在转院的.途中死亡。作为死者张元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作为原告参加本案的诉讼。特此申请!
附:申请参加诉讼的原告及身份情况如下:
原告:张小某,女,汉族,20xx年x月22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次女。
原告:付善某,女,汉族,20xx年x月19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妻子。
申请人:张其某、张小某、付善某
20xx年x月x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十六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现在工作于儿童医院,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我的邮件,我是________年____月毕业于山东大学来我院工作至今,在这七年里我从一个刚刚跨出校门的毕业生,成长为一个儿科的优秀护士,由衷的感谢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培养和帮助,在这________年里我严格要求自己,向身边的每个老师学习,苦练基本功,不仅将课堂里学到的知识应用到临床,练就了过硬穿刺技能,更是学到了如何能够更好与患者及家长的沟通,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儿童医院工作的两年中我接触到儿科康复保健,就被这门学科吸引,看到那里的小患者,更是怜爱,想为他们做点什么,从而也产生许多想法,在医院儿科保健康复中心将扩大病房增设护理岗位之际,我恳请能到儿科康复中心工作,我想开展特色护理查房及适合儿科神经康复的特色护理,我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护士,但我会在工作中,不断努力,积极进取,我有能力也会尽职尽责把儿科神经康复特色护理做好。肯请领导给我一次机会,为那些小患者,为科室的发展尽点力。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十七
尊敬的院校领导:
我是大连市xx中学本校在籍学生,我已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我愿意代表我的母校大连市xx中学,参加普兰店市(普湾新区)教育局举办的“阳光体育”迎春长跑接力比赛,接受上级对我校“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开展情况的检阅,为母校争光。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十八
尊敬的学院领导:
你们好!我自愿申请加入学校社团部,这对于我来说是一次鞭策与提高,也是对我的一次锻炼和考验,我申请加入这个组织,并力争为学校教学管理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我认为社团部作为我院一个业余生活的组织部门,是丰富校园生活的重要支柱,在校园这个大家庭里一直占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担任学院社团部其他工作的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等职能,更能以自己的表率作用促进学校的管理工作上新台阶,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惯,使学生的精神面貌发生新的变化。
因此,它对于促进学院学生的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可以说学院纪检工作是学院管理工作的重中之中,是管理之基,是服务之本,因此我申请加入这个组织。
如果我加入这个组织,我将感到无上光荣,我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学院各项纪律和规定,对照标准找差距,使自己的自身素质的提高,认真履行纪检组织所赋予的职能,充分发挥其监督,检查,管理的职能,坚持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不搞小团体,不逊私情,秉公办事,一切为了学院的发展,一切为了学院的管理,一切为了学生的利益,并把自己置身在学院学生会这个集体中,找准位置,服从组织,听从安排,在学校管理中,做出自己的贡献,并在管理中提升自己的能力,激发澎湃的热情,端正学习的态度,树立远大的`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珍惜时间,刻苦学习,做遵守纪律的榜样,做认真学习的榜样,为学院实现大的发展,为学院创造新的辉煌做出自己的贡献,我将从现在起向这一目标奋进,请学院领导批准我的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十九
申请事项:申请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____等九人诉___区__街道__村村民委员会一般财产权属纠纷你院业已受理。申请人是权利人___的.婚生女,为其法定继承人,在上述案件中申请人应当与权利人___的其他继承人享有同等权利。为此,申请人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作为原告参与本案的审理,请求你院依法准许申请人之请求。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二十
申请事项:申请减免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本溪钢铁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宋文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于本事故导致本人高位截瘫,四被告拒不支付相关费用,本人系农民工,经济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为此,申请人特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减免诉讼费的申请,请求贵院依照有关规定对诉讼费用给予减免,请予准许。
此致
___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
20__年_月_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二十一
尊敬的校领导。老师们:
你们好!
我是周南中学xxxx班的傅xx,非常感谢老师们。领导们抽出宝贵的工作时间来看我们心理社的社团申请书。我们成立社团的初衷以及缘由有如下几点:
1、心理社面向全校同学,从初中到高中的不断学习过程中,作为一名学生,我们承受着来自各个方面的积极或消极的心理压力,避免不了需要发泄、以及找人倾听。在这个过程当中,有的人选择了积极地做法,比如倾诉。但有不少同学,由于没有及时宣泄,选择了消极想法,例如:不自信等等而导致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所以我们成立心理社理由之一是:帮助同学们以及社员正常解缓生活。学习之中的压力。
2、正值青春期的我们,常常会出现叛逆的现象。与父母产生争执,与同学发生争吵,与老师出现误会。成为了我们青春期生活是中貌似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我们自己往往会因为一小句话。一个动作,而弄得心理郁闷。焦躁,产生抵触情绪。将自己与父母。同学以及老师的关系闹僵,这样不利于在校园的`交流生活,也不利于我们心里的健康发展。甚至有些同学将自己内心封闭,开始变得自闭,造成了心理上各方面的阻碍,这样往往是不好的,所以我们心理社成立的另一个目的是:加强亲子、师生、同学间的交流,学会换位思考,加强沟通,培养同学们的美好情操。
3、我们将会承诺在社团活动期间,我们将会开展和心理方面有关的一系列活。如:编排心理短剧、心理测试、心理报刊、制作校园展框并在校园网站开展与学生、家长、老师之间的互动。与同学们一起探讨心理问题并开导同学,营造良好的心理咨询室环境,使同学们的校园生活更加丰富,与同学们达到更好的交流目的。
特此,我们希望学校能给我们心理社一次机会,让我们心理社正式成立,让同学们享受我们心理社温馨氛围。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书篇二十二
请求事项:你院受理的上有限公司诉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因申请人对该案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以第三人的身份的参加诉讼,提出独立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三擅自以夫妻共有房产设定抵押行为无效;
2、 诉讼费用由原、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本案被告三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xx年xx月登记结婚,婚后于199年共同购买位于县路的商品房一套,为家庭唯一住房。20xx年月,竟然瞒着申请人擅自以该住房为有限公司向上融资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此前申请人对此事毫不知情,直至本案原告的民事诉状送达后,才向申请人告知真相,申请人本就身体健康状况欠佳,得知此事后更是心急如焚。
申请人认为:所抵押的房产系申请人与其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因此,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的,显然需要共有权人的同意,除非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否则抵押无效。
而申请人此前并不知道,也绝不会同意将家庭唯一住房为他人的债务办理抵押。
而本案原告作为经营金融业务的专业公司理当在办理抵押登记过程中尽到充分审查义务,理应知道本地老的房产证往往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只登记一方名下,不能仅凭房产证未记载共有权人,就想当然地认为是一方个人财产,而不去征询共有人是否同意办理抵押。
因此,本案原告作为抵押权人因其自身的疏忽或懈怠,未尽充分审查义务,其抵押权不应得到法律保护。
综上,恳请法院依法查明事实,认定本案被告三擅自以夫妻共有房产设定抵押行为无效。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