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全(17篇)
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到不同因素的影响和可能的变数。如何制定一个合理有效的方案是一个需要深思熟虑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展示几个成功的方案实施案例,以供大家借鉴和参考。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一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安岳县相关资助文件精神,为了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各项政策更好的顺利实施,经研究,我校决定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二、活动目的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高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奖、助、贷、还、偿等各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生,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三、活动内容
1、资助政策宣传
2、公益活动
3、感恩励志教育
4、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5、20xx年资助工作总结表彰
6、放发临时困难补助金
四、活动时间安排
1、将宣传内容印发到各班级并制作成宣传板,同时在校园内悬挂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资助政策培训。
3、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比赛。
4、各班级利用班会组织同学认真学习国家资助有关政策,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5、召开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表彰暨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大会。
6、组织受助学生开展义务劳动或服务社会等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7、召开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
8、各班学生工作处报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成长、回报社会”主题活动
五、要求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资助育人工作健康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
为不断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我校紧紧围绕“精准资助”工作原则,充分利用宣传册、广播、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和平台,以:资助政策宣传为基础,以成效宣传为重点,以各类活动为载体,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举措、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争取做到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广大师生应知尽知、社会各界广泛支持。进一步促进政策落实,提升资助效果。
(一)宣传好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要不断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的宣传,尤其是要将家长普遍关心、学生广泛关注的资助项目宣传到位,让广大师生充分知晓政策内容和办理流程,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学校在学生资助方面的工作动态和政策成效。
(二)设计好资助工作的宣传形式。加强与校内外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宣传手册、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介作用,积极运用移动通讯平台、网络平台等新媒体,充分利用课堂、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网络社区、班级群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构建覆盖广、效率高的资助信息融合传播体系。牢固利用好课堂、公寓、校园等教学生活区进行定点宣传,要抓住招生季、应征入伍季、新生入学季、毕业离校季等进行定时宣传。
(三)发挥好资助工作的宣传平台。要坚持推进学生资助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定期发布资助政策信息和动态;利用招生、开学、牛业、“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悬挂资助宣传条幅、发放资助宣传资料,通过各类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全面介绍资助政策。认真落实资助政策“两节课”宣教制度,在开学时给学生上一节本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宣传在校期间、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及具体的申领流程;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习阶段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前熟知有关政策内容,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围绕一两个主题,借助不同平台,专项宣传,专月宣传,形成好经验、好做法。
(四)树立好受助学生先进典型事迹。要着力借助主题教育、典型遴选、征文评选等活动,营造宣传环境;深入挖掘资助典型,传递资助声音,树立广大学生的道德风尚,并以此为契机,宣传资助政策,弘扬资助育人主旋律;注重培养和积累,争取推出富有特色的资助工作宣传形式和品牌活动。
(五)培养好资助工作宣传队伍。要安排有宣传工作经验、热爱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负责资助宣传;激发学生的广泛参与性,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正面引领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学生资助工作中来;注重对资助宣传人员的指导,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严把资助宣传路径,正面宣传引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成立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资助工作督导力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利用宣传资源,把握宣传时点,改进宣传方式,增进宣传效果。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学院要建立健全资助工作信息发布机制、资助政策“两节课”宣教制度、宣传品发放制度、资助舆情处置机制、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保障机制,通过组织学习各级资助政策文件,把宣传重点统一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要求上来,把具体工作任务做细做实。
(三)注重总结提升。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挖掘已有经验,梳理存在问题;科学制定并有效落实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把握精准定位,突出学院特色;深化活动总结,促进工作提升。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5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树典型、学典型”为重点,广开渠道、紧抓时机,创新工作形式和载体,加大力度,提高成效,推动我校宣传与育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成立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下设办公室,由德育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年级级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校资助相关工作人员和班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
组长:张惠强
副组长:曾文亮林剑明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资助工作分管领导
成员:资助工作人员、年级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一)加强资助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紧紧围绕“精准资助”工作原则,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和平台,广泛宣传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体系,实现资助政策进班上墙,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对高中学段的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二)渗透育人活动,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构建资助育人质量体系,形成全员参与、学科配合、各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
(一)宣传好高中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加大对资助意义、资助项目等内容的贯彻宣传,尤其是要将家长普遍关心、学生广泛关注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惠州市免学费等资助项目宣传到位。
(二)宣传好资助项目的办理流程。加强对资助申请、评定审核、资金发放等流程的宣传介绍,做好各级资助工作的流程化、公开化、公示化。
(三)发挥好资助工作的宣传平台。推进学生资助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利用学校公众号等定期发布资助政策信息和动态,积极推送“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等资助信息平台;利用大型学生活动、新生入学、家长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悬挂资助宣传条幅、发放资助宣传资料;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围绕一两个主题,借助不同平台,专项宣传,专月宣传,形成好经验、好做法。
(四)树立先进典型。借助主题教育、典型遴选、征文评选等活动,营造宣传环境,挖掘生动感人的自强自立故事,树立广大学生的道德风尚。
(五)开展“资助育人”主题系列活动。利用好班主任、班干部队伍,在校园心理健康月、德育专题系列活动等活动中,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关怀和帮助。
(一)阶段一:六至八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诚信教育宣传、普及资助政策;
2.内容与形式: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以资助育人为主线的系列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利用招生工作期间,向学生及家长积极宣传高中生资助政策体系,解读学生资助“助、免、奖”具体政策及相关知识,推荐关注“中国学生资助”等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开展诚信教育的主题班会,大力宣扬诚信事迹,树立诚信典型。在高三学生毕业前夕关键时间节点,宣传下一学段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阶段二:九至十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新生资助政策宣传、学生信息采集;
2.内容及形式: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新生入学前,面向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信息采集、新一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申请评定等工作的宣传培训。新生入学后,充分发挥“班主任”“班干部”宣传队伍的作用,结合班团活动、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宣传高中学段各项资助政策;利用校园宣传资源,以展板、横幅、海报以及宣传栏等不同形式,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进校园、进教室;做好《关于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的发放及收集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对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三)阶段三:十一至十二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励志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
(四)阶段四:三至六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2.内容及形式:组织开展以感恩教育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以获“宋庆龄”“旭日奖”等奖学金学生中选树自强自立先进典型;在全校利用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宣传及风采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大力弘扬时代精神,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以班会课、校团活动、心理活动课为载体,利用好“525心理健康节”、心理健康月等时间节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发展、学业帮扶、生涯规划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一)把握资助宣传时机。在招生工作、新学期开学、学生毕业、国家重大资助政策出台期间,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在教育脱贫攻坚期内,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其成效,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充分了解资助政策、知晓受助情况。
(二)积极探索资助育人。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探索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路径,把资助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有机结合,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培育学生的健康人格和抗挫能力,抓好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强化资助舆情管理。公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咨询热线电话。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受助学生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警示教育,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积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
(四)加强资助宣传监管。学校要将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要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宣传、育人措施落地。
(五)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资助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推进全年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对于学生资助重点任务,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参与。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和实施资助宣传与育人的日常管理工作,要主动谋划、积极协调,牵头推进、跟踪问效;各班主任在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宣传与育人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五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第一篇: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时光飞逝,转眼又是一个新的学年。作为一名大三的学生,在过去的两年里一直担任班委为班集体服务。本学年课程量有所减少,我想把这些多出来的时间投入到学院的工作中,利用自己的特长为这所培养我的学校做些事,同时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争取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所以本学年我加入了学生资助中心的大家庭,隶属助学贷款部。现对本学年的工作、学习、生活做一个计划,内容如下:
助学贷款部的本职工作是:
1、协助学生资助中心做好国家贫困生的材料收集、审核、助学金发放等工作;
2、组织开展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宣传咨询活动;
3、建立并不断完善国家助学档案及贫困生管理数据库;
4、协助资助中心做好特困生学费缓交的相关工作;
5、协助学生工作部(处)做好特困补助及寒衣的发放工作;
6、负责部门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可以看出,以上工作对word以及excel等办公室软件操作能力有所要求。由于我以深入学习过这两种软件,所以在正式开展工作前,再将这些软件熟悉熟悉是很有必要的。其次是对认真细心的工作态度要求很高,所以在工作态度方面,我会做到严谨,耐心。
1、部门内部交流
助学贷款部共有八名成员,在工作中精诚合作,在生活中互帮互助,工作之余多多组织活动加强成员间的感情交流,不仅有利于日后工作的开展,更能把我们部门打造成为一个具有高度凝聚力的大家庭。
2、部门间交流
由于院学生资助中心各部门分工不分家,所以我们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在其它部门组、织活动时给予大力配合。方便部门之间的合作,使学生资助中心正常运行。共同把资助中心办大办强!
作为一名大三的学生,把自己的专业基础打扎实是第一要务,我会在学习和工作中找到平衡点,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同时帮助中心里的学弟学妹摆脱学习中的种种困惑,督促他们提高学习成绩,端正学习态度。
加入学生资助中心贷款部,我就不仅仅代表我个人了,作为资助中心的一名成员,我会时刻以中心的集体荣誉为重,尽自己所能,为中心增光添彩。
第二篇: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第三篇: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5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树典型、学典型”为重点,广开渠道、紧抓时机,创新工作形式和载体,加大力度,提高成效,推动我校宣传与育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成立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下设办公室,由德育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年级级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校资助相关工作人员和班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
组长:张惠强
副组长:曾文亮林剑明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资助工作分管领导
成员:资助工作人员、年级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一)加强资助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紧紧围绕“精准资助”工作原则,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和平台,广泛宣传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体系,实现资助政策进班上墙,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对高中学段的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二)渗透育人活动,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构建资助育人质量体系,形成全员参与、学科配合、各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
(一)宣传好高中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加大对资助意义、资助项目等内容的贯彻宣传,尤其是要将家长普遍关心、学生广泛关注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惠州市免学费等资助项目宣传到位。
(二)宣传好资助项目的办理流程。加强对资助申请、评定审核、资金发放等流程的宣传介绍,做好各级资助工作的流程化、公开化、公示化。
(三)发挥好资助工作的宣传平台。推进学生资助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利用学校公众号等定期发布资助政策信息和动态,积极推送“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等资助信息平台;利用大型学生活动、新生入学、家长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悬挂资助宣传条幅、发放资助宣传资料;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围绕一两个主题,借助不同平台,专项宣传,专月宣传,形成好经验、好做法。
(四)树立先进典型。借助主题教育、典型遴选、征文评选等活动,营造宣传环境,挖掘生动感人的自强自立故事,树立广大学生的道德风尚。
(五)开展“资助育人”主题系列活动。利用好班主任、班干部队伍,在校园心理健康月、德育专题系列活动等活动中,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关怀和帮助。
(一)阶段一:六至八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诚信教育宣传、普及资助政策;
2.内容与形式: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以资助育人为主线的系列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利用招生工作期间,向学生及家长积极宣传高中生资助政策体系,解读学生资助“助、免、奖”具体政策及相关知识,推荐关注“中国学生资助”等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开展诚信教育的主题班会,大力宣扬诚信事迹,树立诚信典型。在高三学生毕业前夕关键时间节点,宣传下一学段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阶段二:九至十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新生资助政策宣传、学生信息采集;
2.内容及形式: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新生入学前,面向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信息采集、新一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申请评定等工作的宣传培训。新生入学后,充分发挥“班主任”“班干部”宣传队伍的作用,结合班团活动、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宣传高中学段各项资助政策;利用校园宣传资源,以展板、横幅、海报以及宣传栏等不同形式,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进校园、进教室;做好《关于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的发放及收集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对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三)阶段三:十一至十二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励志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
(四)阶段四:三至六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2.内容及形式:组织开展以感恩教育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以获“宋庆龄”“旭日奖”等奖学金学生中选树自强自立先进典型;在全校利用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宣传及风采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大力弘扬时代精神,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以班会课、校团活动、心理活动课为载体,利用好“525心理健康节”、心理健康月等时间节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发展、学业帮扶、生涯规划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一)把握资助宣传时机。在招生工作、新学期开学、学生毕业、国家重大资助政策出台期间,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在教育脱贫攻坚期内,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其成效,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充分了解资助政策、知晓受助情况。
(二)积极探索资助育人。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探索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路径,把资助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有机结合,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培育学生的健康人格和抗挫能力,抓好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强化资助舆情管理。公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咨询热线电话。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受助学生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警示教育,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积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
(四)加强资助宣传监管。学校要将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要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宣传、育人措施落地。
(五)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资助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推进全年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对于学生资助重点任务,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参与。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和实施资助宣传与育人的日常管理工作,要主动谋划、积极协调,牵头推进、跟踪问效;各班主任在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宣传与育人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六
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现决定在全体学校干部中开展对学困生“结对子、送温暖”活动,为贫困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而成为未来孤立无援的社会弱势者。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学困生自己的努力,促进学困生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诚实谦逊,好学上进。
3、经济困难,并迫切需要资助的。
1、由全体教职工与学困生结对帮扶,每人扶助一名贫困生。
2、具体活动由校党支部组织进行,扶助名单由班级统一安排。
1、思想上解惑
鉴于贫困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学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生活上资助
学困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每学期开学都要给贫困生购买学习用品、换季衣物及课外读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一部分贫困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贫困生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党员要发挥“先锋岗”作用,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利用课余时间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1、扶助工作自愿进行。热忱欢迎并提倡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2、扶助工作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3、由年级各班联合推荐学困生名单,对照帮扶条件认真审核无误后,上报党支部。
4、扶助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帮扶与被帮扶者要互相自愿,共同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七
为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各类资助资源,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xx〕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资助对象为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一)坚持客观公正和统一规范相结合。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统一认定标准和尺度,建立科学、规范的认定评价体系,全面体现学生实际情况,确保公平公正。
(二)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又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禁止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三)学校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一)机构人员:
1、组长:
2、副组长:
3、其他成员:
(二)个人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各年级各班开展相关资助工作;
2、研究协调相关资助事宜,做好事前准备工作;
3、组织开展资助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4、收集整理各类资助资料,做好数据统计与资料核实工作;
5、负责贯彻落实血神资助各项政策,并做好公示及德育渗透教育工作。
(三)孤儿:父母双方死亡、失踪或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在民政“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包括本办法第十条(一)至(七)类等人群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学生本人或学生家庭(成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3个等级。
特别困难。指学生本人及家庭不能提供绝大部分基本生活和学习所需费用。主要包括本办法第十条(一)至(四)类学生及由本办法认定的其他特别困难学生。
困难。指学生本人及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生活和学习所需费用。主要包括本办法第十条(五)至(六)类学生及由本办法认定的其他困难学生。
一般困难。指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由学校依据学生家庭情况和本地区经济状况水平等实际情况而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宣传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五个环节。
(一)宣传告知。通过合适途径和方式,提前告知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国家、省、市资助政策内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二)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三)学校认定。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精准认定并按规定划分困难等级。与扶贫、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公安等部门数据比对的结果以及能够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的相关部门数据库信息截图等均可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若学生符合多个条件,只需提供一个部门的认定意见。
(四)结果公示。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五)建档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认定结果名单、公示情况、学生申请认定表等材料按《昆明市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一)建立严格规范的告知、申请受理、资料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确定等级、公示、建档、报送等工作流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正、透明、规范。
(二)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学生(或监护人)申请资助时应主动向学校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如发现学生(或监护人)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学校将在下一学期重新评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调整其相应困难等级。
(四)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并提出申请。学校将在下一学期评估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确定相应困难等级。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5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树典型、学典型”为重点,广开渠道、紧抓时机,创新工作形式和载体,加大力度,提高成效,推动我校宣传与育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成立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下设办公室,由德育处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年级级长任办公室副主任,校资助相关工作人员和班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资助工作分管领导
成 员:资助工作人员、年级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一)加强资助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紧紧围绕“精准资助”工作原则,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校园网、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和平台,广泛宣传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体系,实现资助政策进班上墙,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对高中学段的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二)渗透育人活动,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构建资助育人质量体系,形成全员参与、学科配合、各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
(一)宣传好高中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加大对资助意义、资助项目等内容的贯彻宣传,尤其是要将家长普遍关心、学生广泛关注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惠州市免学费等资助项目宣传到位。
(二)宣传好资助项目的办理流程。加强对资助申请、评定审核、资金发放等流程的宣传介绍,做好各级资助工作的流程化、公开化、公示化。
(三)发挥好资助工作的宣传平台。推进学生资助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利用学校公众号等定期发布资助政策信息和动态,积极推送“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等资助信息平台;利用大型学生活动、新生入学、家长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悬挂资助宣传条幅、发放资助宣传资料;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围绕一两个主题,借助不同平台,专项宣传,专月宣传,形成好经验、好做法。
(四)树立先进典型。借助主题教育、典型遴选、征文评选等活动,营造宣传环境,挖掘生动感人的自强自立故事,树立广大学生的道德风尚。
(五)开展“资助育人”主题系列活动。利用好班主任、班干部队伍,在校园心理健康月、德育专题系列活动等活动中,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关怀和帮助。
(一)阶段一:六至八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诚信教育宣传、普及资助政策;
2.内容与形式:开展以“诚信教育”为主题,以资助育人为主线的系列宣传活动,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利用招生工作期间,向学生及家长积极宣传高中生资助政策体系,解读学生资助“助、免、奖”具体政策及相关知识,推荐关注“中国学生资助”等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开展诚信教育的主题班会,大力宣扬诚信事迹,树立诚信典型。在高三学生毕业前夕关键时间节点,宣传下一学段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阶段二:九至十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新生资助政策宣传、学生信息采集;
2.内容及形式:做好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新生入学前,面向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信息采集、新一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申请评定等工作的宣传培训。新生入学后,充分发挥“班主任”“班干部”宣传队伍的作用,结合班团活动、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宣传高中学段各项资助政策;利用校园宣传资源,以展板、横幅、海报以及宣传栏等不同形式,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进校园、进教室;做好《关于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的发放及收集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对资助政策“应知尽知”。
(三)阶段三:十一至十二月
1. 宣传及育人方向:励志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
2. 内容及形式:利用班会课、活动课等时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放映爱国励志、社会责任类视频,并引导学生自发撰写影评文章,评比出优秀影评作品予以表彰。利用校园广播、校园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传播平台推送优秀励志文章,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开展励志宣传,让全校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练就过硬本领,培养时代担当。
(四)阶段四:三至六月
1.宣传及育人方向: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2.内容及形式:组织开展以感恩教育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以获“宋庆龄”“旭日奖”等奖学金学生中选树自强自立先进典型;在全校利用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宣传及风采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大力弘扬时代精神,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以班会课、校团活动、心理活动课为载体,利用好“525心理健康节”、心理健康月等时间节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发展、学业帮扶、生涯规划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一)把握资助宣传时机。在招生工作、新学期开学、学生毕业、国家重大资助政策出台期间,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大规模集中宣传;在教育脱贫攻坚期内,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其成效,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充分了解资助政策、知晓受助情况。
(二)积极探索资助育人。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探索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路径,把资助育人与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有机结合,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培育学生的健康人格和抗挫能力,抓好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强化资助舆情管理。公布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咨询热线电话。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受助学生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警示教育,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积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
(四)加强资助宣传监管。学校要将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要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宣传、育人措施落地。
(五)明确任务压实责任。资助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推进全年资助宣传与育人工作,对于学生资助重点任务,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参与。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和实施资助宣传与育人的日常管理工作,要主动谋划、积极协调,牵头推进、跟踪问效;各班主任在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宣传与育人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九
20xx—20xx学年度在我园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有关幼儿园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幼儿园通过拓展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着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继续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创新工作,强化服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都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为我园教育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在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就20xx年秋期学前资助工作计划如下:
学前资助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旨在帮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幼儿园在学前资助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的相关政策,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工作重点,争取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1、做好农村建档立卡分困户子女调查、整理工作,为资助行动提供可靠依据。
2、完善学前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幼儿园的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
3、加强学前资助的统筹安排。
4、加强学前资助政策的宣传,本年度计划以多种途径宣传学前资助政策,采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班级q群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5、规范档案管理,本年度逐步完成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从细、科学地进行归类、汇总,每个环节可追溯性强,确保各项工作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6、加强与上级主管部分的沟通,正确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园的幼儿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1、加大宣传力度。
2、完善审核和公示制度。
3、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
对于此项活动的贯彻落实,学校专门召开了全体教师会、校会、班主任会,班主任认真组织举办了主题班会。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要求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少点吃喝穿,省下零花钱”入手,实施爱心捐助、挽留贫困学生。
支书李喜安校长在校会后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以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要求大家,用真诚的爱心和实际行动去实践自己的入党誓言。
政教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贫困生帮扶措施,寄宿生贫困补助落道实处,确保百分之百贫困生享受到贫困补助。
学校领导已经开始筹划社会“一帮一”救助活动。计划在充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的前提下,确保每位社会捐助人员帮扶一名特困生,并力争使帮扶对象品学兼优,成为对社会的有用之才。
学校计划将每学期确定的贫困生情况登记表和捐款情况表及时收存。建立完整规范的贫困生档案,一是确保三年之内被帮扶学生的经济支持,二是对每年一度的新生通过调查摸底重新确定入档,使整个贫困生管理工作落笔有踪、起始有序。
学校已经将此项活动与德育教育的开展工作密切结合、通过公开捐款情况,使广大师生真正明确此项工作持久开展的重要意义,从而培养了师生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有关要求,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难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资助对象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
1、重点优抚对象;
2、城乡低保家庭幼儿;
3、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5、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6、其他经济困难的幼儿。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一)资助申请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每年9月开学时,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园幼儿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详述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并持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加盖公章并加注意见(承办人签字)并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
2、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受助人、监护人和户主页);如果幼儿挂靠他人户口本的要提供出生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幼儿须提供有效证件(“烈士证”、“低保证”、“儿童福利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
(二)、资助审核
1、各幼儿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领导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留存公示照片)。
2、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进行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信息登记表》,并上报县教育、财政部门。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通过银行拨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拨付
各单位收集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账号(农商银行),待资助资金到位后直接拨付至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帐号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1、完善幼儿信息建设。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幼儿园要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幼儿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学期末或学年末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3、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并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4、严格检查监督。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得到补助。对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实施意见》精神,做好我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准确公开学前教育儿童资助政策,公平公正确定资助对象,及时面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
(二)坚持科学严格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数据库,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儿童按时足额资助。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既要落实好政府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积极性,既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儿童应助尽助,也要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及时资助。
(四)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以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和残疾儿童为主要资助对象,同时兼顾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及其他入园有困难的儿童。
(一)资助范围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级在园儿童中的10%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予以资助。各县区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资助面,并向乡镇、村级中心幼儿园倾斜。
(二)资助对象
孤儿和残疾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幼儿;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家庭困难的幼儿;家庭贫困单亲幼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标准
按照在园时间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一年按200天计算)给予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
(四)资助资金来源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所需经费按照幼儿园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投入的40%进行奖补。市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经费由市级财政解决。
幼儿园要从事业费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学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五)申报及审批程序
资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均可以提出申请。
1、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在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各幼儿园通过告家长书或幼儿园公示栏等将政府资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告知各家长,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孤儿证、残疾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送幼儿园进行评审。
2、幼儿园评审:以幼儿园为单位成立5至7人的评审小组,根据家长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班主任意见、实际调查情况,按下达的名额认真组织评审,确定受助幼儿名单。
3、公示汇总:受助名单确定后,要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园内、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复议,并做出答复。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资助幼儿信息,填报《学前教育受助儿童信息登记表》,上报各乡镇学区,由各乡镇学区填报《学前教育受助信息统计表》上报县区教体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六)发放形式
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将资金拨付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按每生每学期300元的标准直接打入幼儿家长的“惠民卡”,每学期发放一次。
1、落实政策,加强宣传。市、县(区)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上规定的补助原则将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纳入预算予以落实,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幼儿园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资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园长负责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公开资助政策、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确保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2、完善信息,夯实基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园要做好学前教育资助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并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要对申报表、资金发放记录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按照档案、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
3、通力合作,狠抓监督。市县教育、财政部门要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编报虚假信息和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应追回资助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享受资助资金的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免除资助幼儿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未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困难幼儿资助的幼儿园不得享受学前教育财政奖补资金。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三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我校贫困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贫困学生安全学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我校开展以“爱心成就未来”为主题的资助贫困生活动。
一、扶助目的:
在经济上保障贫困生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在精神上帮助贫困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顽强意志,为今后能够更好的服务社会、传递爱的理念打下坚实基础。并在学生心中进行一次奉献爱心实战活动。
二、资助步骤:
(一)宣传贯彻活动精神:
确定活动主题,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教育,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爱心的存在:共青团组织团员开展“勤俭节约、变废为宝”活动。各班利用班(团)会活动时间,开展“假如我也贫困”的主题教育。校园之声广播站也开展“爱的奉献”为主题的征稿播音活动。
(二)贫困生的界定:
贫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在校表现,划定为贫困生。
1、低保户子女。
2、残疾学生。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家里孩子多,上学的多,耕地面积少,家庭收入低的学生。
(三)贫困生评定及建档:
贫困生的评定及建档工作主要由政教处负责审核、报批和存档工作,具体办法是:
根据个人申报资料划定为贫困生。贫困生建档程序采取贫困学生本人申请,填写锦山中学贫困生档案,由班主作任报政教处审核,政教处组织人员到学生所在村屯了解,核实,审核结束后,报校领导班子讨论,讨论并初审,同时建立贫困生档案,并报送给校长审批。
贫困生比例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根据学校学生实际情况进行一次调整,时间为12月中旬。
(三)资助结果公示:
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贫困学生资助款领取方式:
以家长到校开资助会议的形式发放到贫困家庭。
三、贫困生资助措施: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中小学实施两免一补的政策,对全部贫困学生给予两免一补政策。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贫困生进行包保:校长:包保2人,副校长、主任包保1人,全体教师每年也为贫困学生进行捐款。
3、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绿色校园节俭、创收”活动。要求各班将每天的废纸、纸盒、矿泉水瓶等废品积攒起来,将使用过的纸、书收集起来,由学校组织各班级统一卖出,得到的钱用来资助贫困学生。
4、学校的一些特困生还获得了社会上一些好心人士的资助和一些单位的资助。
四、扶助贫困生的工作监督及处罚:
学校资助贫困生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将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监督,如出现异常,并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贫困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或生活铺张浪费,取消贫困生待遇。
2、贫困生若一学期有2门以上课程(包括2门)不及格的,取消资助资格,当年不享受贫困生一切待遇,以后有明显进步的,经严格审核,可以恢复其待遇。
3、学生在申报特困生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取消资助资格,已发资助金的予以追回。
五、工作要求:
1、此项资助活动为每学年一次。全校每位教师对本项活动要充分重视,尽我所能,以身作责,身先垂范,大局为重,要确保此项活动有有序的运作。
2、实行领导包管贫困生责任制,每名领导对包管的贫困生既要负责学生的求学费用,更要负责该生的思想状况,生活状况和学习成绩等方面的工作。
爱心无止境,助学见真情。让我们积极投入到助学解困的募捐活动中,为渴求知识的学生奉献出上点爱意,传递一份爱心吧!一滴水可以救活一颗秧苗,你、我、他的一角一分汇集起来,可以帮助一大批贫困学子圆了他们求学梦,你的爱心也将会绘出锦中更加美好的明天!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了加强我校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补助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实施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全园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组长:孟素侠
成员:孙红兵 刘杰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实施办法
1、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享受入园补助政策的幼儿人数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全镇统筹分配。
2、资助标准。20xx年春,按资助对象保教费600每年,生活补助400每年标准。
3、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
1、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段碧芳为第一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幼儿园要将实施方案(要有幼儿园学费减免和社会助学的措施),上报中心学校备案。
2、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要充分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召开好各种资助工作会议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3、完善基础信息。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要设立资助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资助管理员要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住处管理系统,在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幼儿数量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4、确保资金落实。要切实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同时各幼儿园每学期也要拿出相应的资金用于减免贫困幼儿的学费,资助贫困幼儿。要广开渠道,积极开展社会助学活动。
5、加强档案建设。幼儿园制定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资助档案。将上级的资助文件、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受助幼儿名册汇总表、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公示和发放照片、幼儿园经过公示的贫困幼儿减免学费签字名册和统计表以及社会助学等有关资料和资助工作情况分学期、分年度装订成册,建档备查。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难问题,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35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46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兴永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一)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以国家资助资金为主,扶贫、社会捐赠等其他资助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协作配合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由团委、总务处、政教处等部门共同负责,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难问题。具体资助项目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的生活费开支。
(二)彩票公益金资助。彩票公益金资助作为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补充,具体操作按照当年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三)学校每年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助学基金,用于贫困学生减免学费、优秀学生奖励等助学。
(四)捐资助学。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多渠道筹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
我校确定资助对象的基本申请条件:具有我校学籍在校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资助待遇(一票否决):
1、不遵守宪法和法律,经常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校规校纪者;不勤奋学习,经常无故旷课,经常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娱乐性场所者。
2、购买、使用电动车、摩托车作为上放学交通工具者;有吸烟、嚼槟榔、酗酒等不良嗜好者;佩戴不符合身份的首饰,染发,在校期间穿奇装异服不穿校服者;校内携带、使用手机者,购买或者长期借、租用电子游戏产品者。
3、无合理理由,不住学校学生公寓,支付租金租住校外。免费暂住亲属家,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县城工作与父母同租住者除外。
4、经查实在校期间谈恋爱且经教育不改者。
5、借生日为名,在校期间铺张浪费,举行生日宴会者。
6、拒不参加学校、班级安排的公益活动者。
7、经查实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8、故意破坏学校、班级、同学等公私财物者。
学生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报班主任初步审核,并递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上报学校对学生资助申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向县教育局或主管部门上报学校初审、公示结果,并由县教育局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兴永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各班主任
(二)强化资金管理。
学校必须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领导小组将对资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和专项检查,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资助档案管理。
资助档案管理工作在资助工作中尤为重要,要求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各种资助(免学费、助学金资助、彩票资助、慈善会救助、社会捐赠等)的材料都要按年度进行归档,形成专卷。资助档案的范围具体包括上级下发文件、本校实施方案、学生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学校公示表、发放花名册等。
(四)加大宣传力度。
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更好落实有关“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精神,让贫困家庭的应届大学生不因学费而辍学、弃学,从20xx年起,xx省红十字会在全省开展“爱心圆梦大学,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红十字在行动”,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和称赞。今年,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学会联合继续开展“爱心圆梦大学,资助贫困家庭大学生—红十字在行动”活动,具体资助政策如下:
凡我省在20xx年度考入全国普通及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火灾、重大疾病及肿瘤患者贫困家庭)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大学生。
每名大学生资助3000元,资助学生100名,额满为止。
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即日起,持以下材料前往xx省红十字会业务处申请办理资助:
1、户口簿;2.低保证(有效期内);3.身份证;4.入学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5.申请救助的大学生本人在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开具的银行卡(并提供标准的开户行名称);6.《xx省红十字会圆梦大学人道救助金申请表》。
《xx省红十字会圆梦大学人道救助金申请表》:可在xx省红十字会官方网站或xx省教育学会官方网站下载;xx省红十字会网址:、xx省教育学会网址);也可直接到xx省红十字会业务处申领现场填写。
经xx省红十字会业务处审核通过后,救助资金直接以银行转账形式拨付。
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大学生需持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原因证明原件。
xx省红十字会地址:
各地红十字会、教育学会要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以救助贫困家庭学生为主题的助学活动。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学会将共同在媒体及网站发布资助信息。同时,积极呼吁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社会组织等为贫困大学生募捐,共同为贫困家庭大学生解除后顾之忧,顺利完成学业。
资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篇十七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通知》(豫财教〔20xx〕477号)和《济源市财政局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济财〔20xx〕42号)等文件精神,自20xx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为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学前教育资助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
对全市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有全国统一的46位机构代码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小学附设的学前班等教育机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园儿童,均可列入受助范围,并适当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一)资助标准
按照在园时间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00元。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资助不得超过三年。
(二)资助对象
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和残疾幼儿。
资助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工作在教育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学前教育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各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
1、幼儿园于每年9月开园时受理资助申请。幼儿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学前教育国家资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
2、提供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
(2)孤儿: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
(3)残疾儿童或残疾家庭儿童: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
(4)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士子女证明及其复印件;
(5)双女绝育户:须提供二胎准生证和绝育证(结扎证、皮埋或其他绝育手术的证明)。
(6)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须有实际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共同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二)审核、公示
1、各幼儿园的评审小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拟资助幼儿及其监护人名单要在幼儿园显要位置公示7天以上,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无异议后,各幼儿园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有关信息,由园长和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于秋学段的10月1日前报各镇(街道)审核。各镇(街道)分别在秋学段的10月20日,春学段的4月1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资助材料报市教育局幼教中心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市财政局核批。
(三)资金拨付与发放
市财政通过代发银行涉农惠农资金专户,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的银行卡上。资金发放到位后,幼儿园要组织家长在发放名单上签字确认,并纳入学校账务处理。
(四)档案管理
各幼儿园要将受助学生的有关材料分年度分学期建档备查,建立受助幼儿信息档案。受助幼儿信息要经过层层审核,每一级资助部门经办人、负责人都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单位、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幼儿园要把贫困家庭幼儿资助作为重要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要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办法和程序,组织确定资助对象,建立健全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资助经费安全、规范使用,保障政策的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三)规范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减免保教费、伙食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
(四)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学前教育资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并与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助经费、虚报儿童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下年度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