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汇总16篇)
报告需根据不同的受众和目的进行不同的撰写和呈现方式选择。那么如何撰写一份详实准确的报告呢?在开始写报告之前,我们需要对相关主题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获取足够的数据。写报告时需要注意什么?以下是一些优秀报告的案例,希望对你的报告写作有所帮助。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同志为的xxx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扎实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中的残疾人工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有力支撑,经、张高丽、杨晶、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批准,以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和未持证的残疾儿童为对象,自20_年6月至20_年7月,xxx残工委组织开展了首次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专项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调查)。一年多来,全国上下一盘棋,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抓住关键环节,严把质量关,圆满完成了专项调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以20_年1月1日为标准时间确定的调查对象数据统计,全国残疾人人口数据库xxx登记持有残疾人证人员和尚未领证的0-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29494428人。
在xxx残工委统一领导、在国家xxx指导下,按照准备、调查、分析三个阶段,各级残联组织具体推动调查工作有序展开。从20_年1月1日开始,进行了“一对一”的入户调查。截至20_年5月16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管理系统实名制录入了2664万人的相关信息,同时获得了社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状况调查资料70余万份。
调查数据反映出目前残疾人民生的基本现实状况,凸显出残疾人在脱贫解困、危房改造、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康复服务、居家无障碍建设、文体活动等基本民生保障和服务方面存在的较大差距。
此次调查结果为推算8500万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提供了重要依据。专项调查重要数据及推算8500万残疾人的主要数据已用于向xxx提交的《关于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反映出的困难与问题及相关建议报告》、有关部委关于“两项补贴”、扶贫、康复等方面重大政策制定及残疾人“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专项调查工作领导。
对2900多万持证残疾人和未持证残疾儿童的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进行实名制、全覆盖的专项调查,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远,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xxx、xxx高度重视。国务委员亲赴青海视察并作出重要指示:“要认真贯彻落实xxx、xxx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让广大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认真搞好残联组织‘基础管理建设年’活动,抓好抓实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专项调查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服务与保障措施打下坚实基础。”xxx残工委副主任、全国专项调查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对认真做好专项调查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
20_年4月29日,xxx残工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对专项调查进行了全面部署。中国残联于20_年6月22日召开全国会议,对专项调查工作作出全面安排。xxx残工委副主任,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鲁勇围绕贯彻落实xxx领导同志对做好专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指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0_年8月20日,xxx残工委会同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xxx、财政部、国家xxx、中国残联等10个部门成立了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部际联席会议和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专调办),进一步加强对全国专项调查工作的领导。
省、市、县级政府残工委认真落实xxx残工委工作部署和全国专项调查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专项调查的领导,扎实做好专项调查各项筹备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确保专项调查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建议。全国专调办于20_年4月至8月间,分别在9个省(区、市)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专家对专项调查任务目标、具体要求、进度安排、调查指标、重点工作的意见。全国专调办积极吸纳建议,调整完善了调查表和入户调查流程。二是通过试点查找问题。全国专调办分别于20_年7月和9月在甘肃省临洮县、河南省驻马店市开展国家级试点工作,对调查表进行了模拟试填。通过国家级试点检验了调查方法、调查流程和调查项目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对调查指标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完善,为做好全国调查员培训和现场调查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三是召开推进会部署。全国专调办于20_年9月15日在河南省驻马店市召开了全国专项调查工作推进会,对下一阶段任务进行专项部署。四是完善修订调查表。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残疾人调查表》和《社区调查表》经专家委员会反复讨论,经两次全国试点的实践检验后将调查项目从48项精减至36项,涉及残疾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收入、住房、康复、教育、就业、社保、无障碍等情况,个别省市又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本地的相关指标。同时,将残疾人所在村(社区)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情况作为辅助调查内容。
(三)狠抓信息核查和培训,强化对专项调查工作的调研督导。
一是认真抓好信息核查工作。全国专调办组织开展了核查系统全国培训,并制作了培训教材和操作视频,指导地方开展核查工作。各省也制定了本地专项调查核查工作方案和细则,层层签订了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部署核查工作,逐级开展核查培训。二是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各级培训。全国专调办分别在江西省南昌市和陕西省咸阳市组织开展了全国残疾人专项调查国家级培训,共培训省级师资170人,98%的学员全部掌握或基本掌握各项培训内容,国家级培训为省级培训提供了示范。制作完成了专项调查指标讲解、视频课件,通过专项调查信息平台发布供各地培训使用。同时,组建了多个督导组深入一线推动工作落实。省级共开设96期培训班,培训县级师资骨干11922人,为培训调查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搞好入户调查,保证专项调查数据填报质量。
20_年1月1日专项调查入户调查在全国启动,地方残联高度重视,有的举行了简朴的启动仪式,调查员代表现场宣誓;多数省份街道、社区、乡村挂上了专项调查宣传口号横幅;爱心企业为残疾人代表当场捐赠生活用品;省级残联全部组成了督导组或派员深入到农村和社区残疾人家庭,进行入户登记调研检查,对调查填表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对调查人员入户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答疑解惑,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并送去慰问品,提高了社会和残疾人的知晓率,为专项调查入户登记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级残联把现场入户调查作为20_年开局最重要的工作认真抓好,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理解。在专项调查工作一线的调查员爬山涉水,风餐露宿,克服各种困难,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精神,深入到残疾人家庭,与残疾人面对面,耐心询问残疾人的衣食住行,将每一项调查指标填写准确,涌现出许多可敬可佩的感人事迹。
(五)细致准确录入,严格控制差错。
各级残联采取有效措施,保质保量推进数据录入工作。一是各省专项调查办公室每天登入系统对数据处理工作进行实时监控,指导、督促各市数据处理工作。二是上一级对下一级组织抽查,实行调查表与录入进行比对的方式,检查各地录入的差错率,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三是适时督促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
(六)做好数据比对分析,确保专项调查数据准确可靠。
一是做好部门数据比对分析。全国专调办及时把专项调查数据反馈给相关业务部门,相关部门对调查数据进行了认真梳理,结合台帐、年报、统计数据进行了详实比对分析,并同xxx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xxx对相关数据进行了客观分析。为确保调查数据科学严谨可靠,鲁勇理事长先后两次主持召开了部分专家及业务部门数据分析对接会。业务部门分析认为:“专项调查主要数据与掌握的现有数据情况基本吻合,比较贴近工作实际,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康复、扶贫等一些大的基本数据可用、好用,是制定‘十三五’规划和残疾人‘兜底补短’民生工作的重要依据。有的数据弥补了本部门业务上的数据空白。为今后工作思路的调整、工作方式的转变、工作方法的改进提供了可靠依据”。二是召开专家委员会分析数据。全国专调办先后10余次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对一些重要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和论证。与会专家结合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现场调取专项调查数据进行了对比与分析。20_年7月14日由国家xxx、研究机构等委派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正式出具了《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专家委员会意见书》,基本结论是:“本次调查的方案设计科学可行;调查组织实施完整;各阶段工作到位,操作严谨;全程质量控制工作得力,调查获得的数据真实可靠,主要指标与抽样评估核查数据、20_年残疾人监测数据等相关数据对比,具有较好的一致性。评估结果表明,调查达到了设计要求,主要数据质量较高,为了解残疾人的基本情况,摸清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状况,为国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对以兜底补短为重点的残疾人民生改善的精准服务、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丰富的信息、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依据”。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对专项调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在宣传部门支持下,中央各大媒体对专项调查进行了深入采访和多种形式的报道。全国专调办制定了《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宣传方案》,明确重点工作和重要节点,各省(区、市)专调办根据要求分别制定了本省的宣传方案。特别是20_年1月1日现场调查入户启动当日,全国专调办与xxx、xxx、中央电视台等主要中央媒体精密对接,策划新闻点,落实报道要求。《xxx》在1月2日头版刊登消息,中央电视台当天在《新闻联播》播发了一条1分零5秒的消息。xxx、《xxx》《经济日报》《中国新闻》等中央主要媒体都进行了相关报道。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二
摘要
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性的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事关人权的保护、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和谐。随着家庭暴力事件不断涌进社会公众的视野,关于如何解决家庭暴力的问题也被推至风口浪尖。本文就新婚姻法下的家庭暴力情况进行研究分析。
关键词
家庭暴力;婚姻法;反家庭暴力
对于家庭暴力的概念,我国学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行为,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内部间以暴力手段欺凌弱者,并对其人身和精神造成一定的损害的行为。在学界又将家庭暴力分为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广义上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其他的家庭成员等等,而狭义上的理解就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不法侵害,包括人身权利的侵犯,精神虐待情感虐待和性虐待等,本所讨论的家庭暴力只是狭义上的家庭暴力,也就是夫妻间产生的情感伤害和人身伤害。我国学者张曙、李熠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上、精神上或性方面权利的行为。家庭暴力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第二,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而言,包括身体、精神、性三个方面。第三,家庭暴力的实施者主观上具有故意。第四,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客观上采取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家庭暴力实际上是一个普遍发生的问题,世界各地都存在,只是发生频率不同,在我国,家庭暴力在某些地区也绝不是个别现象,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我国近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是多大的比例啊!这项调查还显示,除了我们传统印象里的拳打脚踢,还有用木棍,绳索等工具施暴的,还通过冻、饿等虐待方式进行惩罚,以及性侵害。在一些地区,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竟达到一半左右,而在这一半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丈夫对妻子实行的暴力侵害,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已经证明我国的家庭暴力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并且呈上升趋势,在一些资料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相比于八十年代,家庭暴力上升了25.4%,并且这一数据还是在逐年增长,现在离婚率普遍升高,而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竟然有四分之一的离婚源于家庭暴力,在相关机关积极干预以及法制约束的前提下,家庭暴力的势头依然有增无减,这些数字足以让我们不寒而栗。据中国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0.81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30%,且施暴者有90%是男性。据报道,全世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她的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暴力或虐待,家庭暴力问题已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重视。近年来,很多国家相继出台了防止家庭暴力法案。
家庭暴力不是偶然发生,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大量存在的。一项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在广东去年调解处理的12.7万余件各类纠纷中,因家庭纠纷就占22000余件,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全国调查发现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高达30%.近年来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据全国妇联统计,2005年至2015年十年间,全国家庭暴力的投诉案件上升了4.16%.而从对近年离婚案件的分析来看,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比例却逐年上升。根据调查显示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
《反家庭暴力法》继受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将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作为主要规制对象。为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家庭成员应限定于近亲属范围内,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另外,《反家庭暴力法》还将适用主体扩大至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在不评价相关社会关系的前提下实现对人权的保障,具体包括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直系姻亲等关系的人。同居者中争议较大的非婚同居者、婚外同居者、同性同居者亦应包含在内。
妇联热线情况统计显示,2012年有12.6%的家庭暴力受害者通过派出所、110指挥中心、街道、居委会等途径求助,2015年初求助比例提高了38.8个百分点。对问卷调查的统计显示,遇到家庭暴力时,59%的人希望求助外界解决。在选择求助单位时,27.5%的人选择妇联、村居委会,20.6%的人选择法院或派出所,20.5%的人选择亲戚朋友,12.5%的人选择双方单位。妇联、居委会成为公众解决家庭法律力的首选单位。
从家庭暴力成因来看,主要有四点。一是思想上原因。中国自古以来的封建思想,妻子要三从四德,这固然是优良传统,但是男尊女卑思想过于严重,导致夫权统治思想是蔓延,妻子的人权得不到保障,沦为丈夫的附属品,封建礼教中的夫君成为一家之主,掌握家庭经济具有最高权力,从而对妇女不尊重也不重视。第二点是婚姻家庭方面的原因。
1)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导致婚姻基础不好。
2)对于一些有酗酒恶习的丈夫来说,酒后施暴常见。
3)经济地位不对等,夫妻双一方因失业等因素对另外一方有着严重的经济依赖,形成不平衡的家庭关系,如果双方关系略有不和,无深厚的感情基础,长期持续不平衡的经济地位可能导致出现经济控制等暴力现象。第三点是社会方面原因。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通常不愿声张,首先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不足,认为是家庭纠纷法律不予干涉,其次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不愿过多谈论此事,导致家庭暴力有增无减,而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也有可能使家暴成为一种缓解压力的方式,导致家庭暴力事件频发。最后是法律方面原因。目前,我国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并不完善,在法律体系上,家庭暴力的规范比较分散,可操作性不够强,而且家庭暴力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执行力,明显跟不上去,还有家庭暴力发生地点通常都是个人场所,取证困难,使办案难度大大增强,而对受害人救济的法律途径较少都成为家暴逐年增加的原因。
解决家庭暴力的对策
(一)注重立法
已将“禁止家庭暴力或以其他形式虐待家庭成员”写入总则,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建立多层次的社会支持体系
1、充分发挥基层居委会等组织的调解作用。2、强调执法机关及时介入,有效制止的职责。3、建立类似于国外妇女庇护所性质的社会救助机构。成立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开辟妇女热线电话,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咨询。
(三)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宣传栏、婚姻家庭学校、家庭对话会、法律进家活动、广场咨询等面对面的形式,向公众传播反对家庭暴力的方式方法和法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家庭暴力是社会公害,人人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要借助媒体的力量,通过对一些大要案的曝光,以案说法等形式,鞭笞家庭暴力行为。要加强群众的法制教育,转变“家丑不可外扬”的错误观念,引导广大人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树立证据观念和证据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心理障碍排解机制
通过增加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咨询从业人员,改善人际交流条件,引导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等多种措施,增加心理障碍排解途径,缓和人们的心理压力,以冷静处事,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
(五)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消除封建残余思想,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形式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
(六)制定专门的预防家庭暴力法
针对家庭暴力的长期性、复杂性与严重性,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家庭暴力法。由于我国家庭暴力有关的现行法规,有许多的漏洞与缺失,因此我国在今后的立法规划是建立专门的预防家庭暴力法,做到可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让反家庭暴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且能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统一的威慑作用。同时婚姻法应当进一步明确规定各部门对家庭暴力干预和制止的义务和责任,建立起既分工明确又能协调合作的防治机制,并对负有相关法律义务和责任而怠于履行、不履行的人员确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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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三
县委、县*提出走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的奋斗目标,经过几年的努力,使远安县经济发展、*社会、城乡建设、生态文明走在全省山区县市前列,为全县*奔向美好的未来指明了方向。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难点是残疾人。近些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相对来说、农村贫困人口不断下降,农村残疾人贫困问题逐年减少,解决民生问题已是各级*和各级领导日益重视的问题。
一、残疾人的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西山区,是一个山区小县,有各类残疾人17000人,占总人口的8、6%,平均每四个家庭有一个残疾人,全县残疾人按类别划分具体情况为:视力残疾2876人,占;听力残疾3716人,占;言语残疾269人,占;智力残疾1541人,占;肢体残疾4736人,占;精神残疾1361人,占;多重残疾2501人,占。其中农村残疾人15300人,约占残疾人总数90%。从空间分布上来看大部分残疾人分布在边远山区,越是交通闭塞的边远地区残疾人比例越大。从经济收入上来看全县残疾人大致可划分为三部分,一是达到小康和正在向小康发展的。这部分残疾人素质较高,有职业、有技术、有自己的产业,多集中在城镇,生活富裕接近小康。在县残疾人中约占20%;二是基本脱离贫困解决温饱问题的。他们残疾程度较轻,*勤劳动,从事庭院种植养殖、或是手工业修理服务、或是在外打工,能够维持温饱但仍徘徊在贫困线边缘。他们约占50%;三是长期贫困残疾人约占30%。多是重残人或是一户多残或老养残,他们或是看不见、或是不能行走、或是智力障碍,丧失了劳动能力,多年积贫,常年靠救济。
从数据显示、自然分布、自身条件分析,不难看出农村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一般健全人相比,差距比较大。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贫困数量大。据统计纳入农村低保5001人,其中残疾人1726人,占30%。随着小康进程的加快,残疾人与健全人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相对贫困的人逐渐增多,残疾人受自身综合条件和自然条件的制约返贫都会加大贫困残疾人数量。二是贫困程度深。全县1000元收入以下的家庭可以说全部为残疾人家庭。尽管各级逐年加大贫困残疾人的救助、帮扶力度,但对一些无任何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只能维持基本生存。
二、存在的问题
1、残疾人生活生存质量差。首先最直观的是住房质量差,农村住房有三种类型,一是预制楼房,二是土木结构的新房,三是多年的老土房。残疾人大都是居住在旧土坯房里了,“危、破、陋”是其特点。近几年来、在全县残疾人危房改造中,已解决了近200户,还有相当一部分需要改造。其次是生活质量差。按我国贫困线标准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来测算,我县十分之一的残疾人处于极度贫困,十分之二的残疾人处于一般贫困,此外,还有生活虽然有了改善,但脱离了外界的帮助无法实现自我发展仍然徘徊在贫困边缘。走进残疾人家庭,多数是空空的什么也没有,电视、电话、家庭*这些当代已普及的文化生活家常电器,对残疾人来说是奢侈品,因为温饱尚未解决的他们,最有吸引力的是柴米油盐。它们所考虑的是不挨饿,不受冻,如何能吃饱穿暖的问题。其三是看病难。残疾人是不能得病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余钱看病吃*。得了病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如果这残疾人是家庭主劳,那么又病又残的他们就只能等着救济了。
2、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低,整体素质差。万残疾人中文盲占三分之一,大多是老年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在中青年残疾人中完成九年义务制教育的人还占不到半数;适龄的残疾少年儿童我县统计约250人,能进入学校接受教育的只有230人,入学率占92%,但辍学率高,能接受大中专教育的,15300人中约有大中专学历的也就是近百人,大多是自学成才,而且其中有些是健全人转为残疾人的。真正能够考上高中接受大中专教育的残疾人寥寥无几。受教育程度低,思想观念普遍封闭、保守、落后,整体素质低下造成精神贫困。这样因物质贫困造成了精神贫困,又由精神贫困反过来加深了物质贫困。恶*循环的锁链束缚了残疾人,长期不能挣脱贫困。
3、残疾人社会就业难、且面窄。首先是因为残疾人素质低下,又有身体功能缺陷的企业技术残疾人中,实现就业的不足60人,且以自谋职业为主。其次是社会存在偏见,不少单位宁可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安排残疾人就业,有的单位既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法定责任和义务置之不理,因此,残疾人就业率和就业保障金收缴率都低。
三、消除贫困的途径及对策
要消除残疾人的贫困状态,必须突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来统筹规划,坚持党委领导、*负责、残联组织、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探索切实可行的办法,化解各种难点,带领残疾人共同致富。途径及对策如下: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四
自以来,**镇妇联共接到各类妇女来访、来电投诉家庭暴力案件10起,其中自述家暴7起,占70%,通过邻居或亲戚举报的3起,占30%。其中丈夫对妻子的家暴行为8起、儿媳对婆婆的家暴行为占起,受害者均为家庭地位弱势、身体条件弱势的女性。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家庭的和谐与文明的重要性也日渐突出,但家庭暴力在当今社会依然存在,而且时有发生。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现从当前家庭暴力的基本表现情况、产生原因、危害和主要对策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表现情况
涉及家庭暴力的10个家庭,全部来自农村。施暴者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2人,占20%,36-50岁的6人,占60%,51岁以上的2人,占20%;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4人,占40%,初中、高中文化的6人,占60%;施暴者男性8人,占80%,施暴者女性2人,占20%。
这些家庭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丈夫赌博、酗酒后殴打妻子;2、丈夫有外遇,对妻子没有感情,经常借故暴打;3、家境贫困,丈夫性情暴躁无故殴打妻子;4、家庭矛盾尖锐,儿媳关系不和。
二、家庭暴力产生原因
1、女性在家庭经济上的弱势地位是家暴产生的主要因素。婚姻家暴中的女性,一是大多在婚姻中过度依赖家庭和丈夫,缺乏独立意识和自强自立的精神,由于女性在家庭经济地位上的不独立,或者在性格中的过分懦弱,在家中处于弱势地位,长期就形成了唾面自干的习惯,而把自己变成无足轻重失去价值感的“无形保姆”。二是处于婆媳关系中的农村老年女性,这些女性在家庭中毫无经济能力和地位,基本生活完全依靠子女供养,但同时因各种原因在家庭关系中长期和媳妇处于矛盾状态,其媳妇时常通过虐待、殴打等暴力行为来发泄积怨。
2、婚外情是导致家暴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在不断前卫,婚外情现象逐渐出现,并有蔓延趋势。婚外两性关系不仅是破坏一夫一妻原则、妨碍婚姻家庭巩固的一种消极因素,而且很容易形成各种纠纷,一些男性因热衷于“养情人”、“养二奶”,对妻子和家庭逐渐产生逃避、厌恶的负面心理,妻子稍有愤怒反抗,就会实施家庭暴力,有的男性甚至将家庭暴力作为逼迫妻子离婚的手段。
3、“家丑不可外扬”的封建意识使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家庭暴力大多数发生在施暴者与受害者共同居住的家庭里,其暴力行为很难让外人知晓。大多数受暴女性往往受传统道德的影响,认为丈夫因脾气暴躁施暴很正常,不敢理直气壮地对暴行进行控诉和反抗,有的受暴女性出于自尊,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家庭暴力是个人的家庭隐私,为了不使家庭矛盾激化而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不向外张扬,更谈不上要通过法律程序来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由此导致施暴者变本加厉,且不为外人知晓,隐蔽性很强。
三、家庭暴力的危害
1、严重侵害妇女身心健康。家庭暴力发生后,受暴女性不仅身体上会遭到严重伤害,心理上也会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和阴影。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惧、压抑的家庭氛围里,会导致逐渐丧失自尊和自信。
2、破坏家庭的和谐稳定。家庭矛盾一旦演变成家庭暴力,就会容易陷入家庭暴力-家人反目-家庭矛盾-家庭暴力的恶性循环,夫妻或母子、婆媳之间的裂痕必然越来越深,最终导致家庭关系逐渐恶化。
3、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长期在家庭暴力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容易产生恐惧焦虑、孤独内向等心理障碍,生理、心理要承受更多的伤害和煎熬,严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四、家庭暴力的防治措施
1、切实发挥妇女娘家人的维权作用。成立镇妇女法律援助站,同时对社会公开妇联维权电话,与本地公安、司法、各村分工合作,加大对家庭暴力案件的打击力度,为受害妇女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与维权服务。同时与村、信访相关部门建成网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村妇联组织从源头防治,一旦发现某户发生家庭矛盾问题,及早参预,及时处理,做好第一时间保护人。
2、加强法律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广泛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理念和知识。二是积极协调当地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3、着力提升妇女劳动技能。促进社区及农村闲散妇女就业及劳动力转移,使妇女通过自身能力增加家庭收入。加强各类劳动技能培训,引导中青年妇女实现自我就业和创业,切实增强广大妇女的劳动技能,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推进家庭和谐和社会安定。
4、加强对妇女自身综合素质的教育。一是通过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二是在各社区全面开展邻里节活动,通过表彰“好妻子”、“好婆婆”等各类典型家庭角色,倡扬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的良好社会风气。同时加强对妇女文明知识、文化基础、家庭教育等多领域的培训,提升妇女的综合素质和家庭关系处理能力,切实增强和谐家庭的稳定性。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五
我县22个乡镇,21个社区,共有80万人口,其中妇女占总人口的一半。来我们妇联上访的案件有167件,其中家庭暴力的26件,占总数的15%;到现为止来妇联上访100余件,其中家庭暴力的16件,占总数的15%,从近两年的家庭暴力案件来看,家庭暴力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妇女作为主要受害者的家庭暴力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识阶层”等逐渐成为谈论家庭暴力问题时频繁出现的关键词,如2026件家庭暴力案件中有10件“精神虐待”;件家庭暴力案件中有8件“精神虐待”。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以上是妇女。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是社会公害,其影响远远超过了家庭范围,家庭暴力被认为是现代化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因此,不管是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是一般违法的家庭暴力行为;不管是“热暴力”还是“冷暴力”,都应当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或消除。惩治家庭暴力,维护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是实现男女平等的基本要求,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家庭暴力存在的因素
家庭暴力问题似乎只在20世纪末以来凸显出来,是因为在过去被其他问题如战争、经济等问题所掩盖。这一问题自从剥削社会产生以来就非常严重地存在,并且作为当时社会一种“合法行为”存在,是经济制度、法律规则、风俗、科技文化的综合产物。
(一)家庭暴力是封建思想在现代社会遗留的痕迹
男权主义、父权思想的存在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历史文化根源。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夫为妇纲”等思想已根深蒂固,有些男性始终认为在家庭中占有绝对统治的地位,对妻子有支配权,可以随意干涉和处理妻子的人身权利,因此稍不如意,就将妻子当成攻击的对象,家庭暴力似乎变得顺理成章。新社会制度的建立并不是说人们风俗、观念、思想意识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人文精神并未像西方人文精神那样促成了现代法治的诞生,相反却构成了德治或者人治的“温床”。鲁迅先生说,在旧制度下女人就是男人的私有财产,这个社会制度把她挤成了各种格式的奴隶,还要把种种罪名加在她的头上。这种几千年的封建思想意识使一些女性心甘情愿的受制于丈夫之下,心理上没有独立的人格,在发生家庭暴力时仅仅是逆来顺受,由此更助长了丈夫的嚣张气焰,从而使家庭暴力反复性与循环性并存。
(二)家庭婚姻的“贪腐”现象诱发了家庭暴力
广西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张英忠教授指出,引发家庭暴力事件的原因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家庭婚姻的“贪腐”现象所致。现在市场开放了,但在开放的同时有些人过分的追求所谓的“思想开放”,受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而丧失伦理道德,贪图享受,追求金钱美女,“养情人”的现象似乎司空见惯,对家庭、对婚姻没有责任感,这种现象称为家庭婚姻的“贪腐”现象。《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又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该条表达了准予离婚的一个理由,从表面上看是为了保护家庭中受危害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解除婚姻来达到这一目的,使受害人远离被害人。殊不知因此条款也助长了家庭暴力行为,使那些施暴者借此达到离婚的目的。
(三)经济收入悬殊是家庭暴力产生的经济原因。
一方面,一些男的因某些机遇而迅速致富,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滋生了“饱够思淫欲”思想,于是赶时髦热衷于婚外情、找情人、产生对妻子、家庭的不满甚至厌恶,一种是为了踢掉原配,人为制造矛盾,采取毒打妻子、在外人面前侮辱妻子人格、进行虐待等手段,直到妻子无法忍受提出离婚为止;一种是报着玩玩而已的态度,强制妻子接纳第三者,妻子不服即发生家庭暴力。另一方面,女方收入超过男方,男的觉得没面子导致心理严重失衡,对妻子产生怨恨,于是把妻子当作发泄的对象而实施暴力。此外,还有一种是家庭困难,物质生活得不到满足,承受不了生活压力为泄苦殴打妻子。
(四)立法不完善和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是家庭暴力滋生的法律原因。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虽然《宪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禁止使用残害妇女,在4月实行的新《婚姻法》也对家庭暴力制定了一些具体的制裁条款,如发生家庭暴力可提出离婚,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等,但是对于家庭暴力的有力制裁主要是依靠《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刑法》有关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遗弃罪、非法拘禁罪和故意杀人罪等罪名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伤情轻微、施暴情节较轻、后果不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只能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因此处理力度弱,致使施暴者过后打得更凶。
(五)社会宽容促进家庭暴力的肆虐。
家庭暴力长期以来被视为家庭私
事,邻居不劝、社区居委会(村)不告不问、单位不管,执法机关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即使被打得鼻青脸肿,如不构成犯罪,对施暴者也无法处罚,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惩治过轻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也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震慑、预防作用。普遍存在执法部门对家庭暴力处理偏轻,打击不力,甚至以情代法,以情抵罪。这虽有立法不完备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人们思想上对家庭暴力的认可态度。
(六)女性软弱促使家庭暴力升级。
有些女性碍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遭受家庭暴力时,妇女不反抗,有的怕招人耻笑,被人瞧不起,不愿意对外张扬;有的慑于丈夫的威胁,怕招来更大的伤害,不敢对外公开。施暴的丈夫当其第一次出手没有遭到反抗,便变本加厉,暴力越来越升级。试想,在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妇女如能作出强烈反抗,反抗失败,即把家庭暴力公诸于众以寻求帮助,家庭暴力还会如此猖狂吗?在接待来访中,还发现有一部分人求助的目的只是想通过教育制止丈夫的施暴行为,根本不希望丈夫受到法律的制裁。可见,女人的软弱是促使家庭暴力存在和升级不可忽视的原因。
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生活的港湾,是幸福的发祥地。和谐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因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势在必行。通过上述对家庭暴力现状、危害和原因的分析,反家庭暴力应做的三件事是:一预防暴力发生,二制裁施暴者,三救助受害妇女。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反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
首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的,在全社会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与妇女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全体公民牢固树立男女平等的性别意识,营造一个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良好氛围,同时教育妇女加强自身的修养,自立、自强、自尊、自爱,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能逆来顺受,息事宁人。其次是宣传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并借助新闻媒体将一些对妇女施暴的家庭暴力案件予以曝光,使不道德者受到应有的舆论谴责,从而提高广大妇女对家庭暴力的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再次要加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深入开展“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创建等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加强对公民的道德教育,倡扬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夫妻恩爱、邻里和睦等家庭新风尚,教育引导公民树立健康文明的家庭观念,营造平等发展、融洽和谐的家庭人文环境。
(二)完善立法,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
在我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家庭暴力问题作了规定。但在立法上还存在不足和不完善。如《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的虐待和遗弃”。其条文规定似乎很明晰,但没有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构成等予以明确,在实践中不利于执行。以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禁止家庭暴力大同小异,有的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差,不利于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笔者认为,同属于民法范畴的《婚姻法》来规范家庭暴力是不够的。因此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是健全和完善国家立法的迫切需要。制定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可作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护,预防暴力行为的发生,这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三)提高司法救济力度
在完善相关立法的同时,对司法也必须给与高度的重视。在某种意义上,司法比立法更为重要。因为一方面,再完善的法律也需要通过司法来实施,徒法不足以自行;另一方面,司法相对于立法而方更便捷、更见效。但在实践中,有些执法机关不把伤亲案与其它刑事、民事案件同样看待,对于一般的家庭暴力仅因为是夫妻关系就将其淡化为“家务事”,存在“清官难断家务事”、“各家自扫门前雪”、“夫到没有隔夜仇,床头打架床尾和”等传统观念,以致于使家庭暴力走向了“不出人命执法机关不管”的真空地带。为了有效遏制家庭暴力,公、检、法以及有关行政机关,要各司其职,对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应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不得再以“家务事”为由而互相推诿,不予及时处理,对于家庭暴力,不仅要管,而且要加大治理力度。
四、构筑反家庭暴力的社会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反家庭暴力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这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各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执法部门的干预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最有效途径。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暴力案件,建立增设“家庭暴力报警点”,“110“工作人员对家庭暴力报警案件做到迅速出警,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解救受害妇女,对施暴者进行严肃查处。社区(村)是家庭暴力的重要发生地,是保护妇女人身权的第一道防线。社区(村)要关心所在地每一个可能发生暴力的家庭,调解家庭矛盾纠纷,将家庭暴力扼杀在摇篮中;充分挖掘社区的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源,组建一支有工作能力、有法律知识并热心这项工作的维权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及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妇联组织要履行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有效地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讨回公道,优化家庭氛围,加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促使家庭成员间的沟通与和睦。形成一个社会、社区、司法、妇联齐抓共管的社会网络。
制止家庭暴力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这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在我们建立和谐社会口号的感召下,家庭暴力必将最大限度地减少,直至最终消除,取而代之的是文明、和睦、平等的社会主义家庭。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六
(一)农村家长文化素质相对偏低,家教观念较为落后
一是农村家长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普遍缺乏科学育儿的基础知识;二是相当部分家长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不高,对孩子的教育缺乏正确引导;三是部分家长对子女的教育重视力度不够,往往为了繁重的农活而把子女当作生产、生活上的帮工,有的父母甚至因为缺少劳力不愿送子女接受教育,向子女灌输“读书无用”的思想,将孩子的前途定位在外出打工上,使孩子的自信心和学习动力受到抑制;四是相当部分家长对子女的期望过高,“望子成龙”心切,天天轮流“夹攻”,时时语言“轰炸”,造成孩子心里负担过重而“物极必反”;五是不少家长认为“孩子好坏,个性天成”,对孩子的教育放任自流。在调查的13934名留守少年儿童中,绝大多数外出父母在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和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导致留守少年儿童得不到应有的管教而在学习、生活和思想品德方面问题日益突出。
(二)教育方法适用错误,家庭学校沟通堵塞
在调查中,大多数家长也急于教育好、培养好孩子,但由于方式方法多半是哄吓法、武断法、支配法、“棍棒”法、“变调”法、遥控法等,再加上重言教,轻身教,致使家庭教育起不到行之有效的作用在对680名农村家长的调查问卷中,有68.2%的家长缺乏与学校沟通,不少家长甚至认为交了学费孩子的教育就应该由学校负责,孩子的学业和品行出现了问题,应由学校来承担,由于认识上的错误,家长把教育子女应尽的责任推给了学校,从而与学校、与老师缺乏沟通,造成了家庭和学校教育的断层。
(三)育人环境有待优化,家庭教育投入严重不足
一是语言环境有待净化。在农村,家长和孩子很随意就“出口成脏”,脏话流话就象“家常便话”;二是学习环境需要营造。在农村,很少看到家长捧上书本,孩子在一边写作业,而家长在一边看电视或打牌的现象非常普遍,学习氛围很淡薄;三是娱乐环境有待优化。当前,家长对网络教育很难把握正确的导向,孩子迷上“网络游戏”较为严重,一旦变成“网虫”,家庭、学校教育的成果一夜之间就被颠覆,这种现象在农村的初高中学生中比较普遍。
目前,全县有家长学校49所。但由于没有经费投入,家长课多半是“考试分数通报会”,有的学校甚至很少召开或不开家长课,家长学校的职能作用不能得到发挥。其主要原因一是师资力量薄弱,学校教师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已经非常繁重,无时间和精力研究家庭教育知识;二是家庭教育资料欠缺;三是牵头单位无此项业务经费,开展工作难度很大。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历来十分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事业放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科教兴县”位居“五大战略”之首,使素质教育、学校教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就广大农村家庭而言,家庭教育仍不容乐观。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因此,抓好家庭教育,尤其是广大农村的家庭教育,应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的重要课题。
(一)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1、加强家庭教育组织建设。一是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领导
机构,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规划中,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发展家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支指导能力强、业务过硬的稳定的家庭教育工作讲师团队伍以及老干部、骨干教师及优秀家长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
2、增加家庭教育工作经费投入,确保家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每年划拨一定的专款经费,用于聘请教师、购买教材、树宣典型等开支,做到每学校每学年至少可以开课一次,确保家庭教育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3、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培训阵地,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根据儿童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多元化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增加各类家长学校数量的.目标和当前农村家庭教育的状况,努力在乡镇的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使其成为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阵地。同时,对家长学校规范管理,加强家长学校学习资料建设和制度建设,把开办家长课列入各校年度工作计划中,使家长培训课进一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确保农村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的知晓率不断得到提高。
(二)创新工作方法,延伸家庭教育工作面
一是聘请专家对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和较高层次的家长进行培训,使他们成为优秀“二传手”;二是改变单一的家长课模式,变单向式、传统式家长会为双向式、开放式家长会;三是拓展家庭教学内容,使其更全面、更系统、更切合农村实际;四是结合家访、技术培训等各项工作,把校内家长会延伸到校外,利用农闲把家长会开到村、到组、到户,为农村家长输送科学的家教知识。
(三)以活动为载体,树立典型,强化宣传
一是创建家庭教育示范点,通过示范带动,推广家庭教育工作经验;二是开展“学习型家庭”活动,引导农村父母成为学习型家长;三是继续培养和评选“优秀家长”、“双合格家庭”、“优秀家长学校”活动,在对家教成功的好典型进行表彰的同时着重大力宣传,通过带动辐射,使科学的家教知识逐步深入广大农村。
(四)关注特殊群体的家庭教育
尤其重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和措施,向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宣传其义务和责任以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防止对留守、流动儿童放任自流、疏于管教的现象发生。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七
今年以来,县妇联共接待有关家庭暴力的信访案38起,为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分析家庭暴力的现状及原因,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县妇联维权部对这些家庭暴力的家庭进行了全面的走访、调查。
一、基本情况
涉及家庭暴力的38个家庭中,城镇家庭2个,占5%,农村家庭36个,占95%。施暴者中年龄在35岁以下有2人占5%,36-50岁的34人占90%,51岁以上的2人占5%;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5人占13%,初中、高中文化的32人占85%,大专以上文化的1人占2%。
实施家庭暴力的原因中,对妻子不信任的有2起占5%,男方有精神分裂症的1起占3%,妻子生病的有3起占8%,妻子无生育能力的有2占5%,因丈夫性格暴躁的有4起,占11%,男方有婚外恋行为的26起占68%。
在这些家庭暴力中,结婚的有34起占89%,同居生有子女的有4起占11%。受暴者中,主动愿意离婚的妇女(包括解除同居关系的)的15人,占40%,可离可不离的12人,占31%,不愿意离婚的有11人,占29%。
妇女掌握家庭主要经济权力的5人,占13%,妻子无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丈夫的20人,占53%,丈夫游手好闲,主要靠妻子养家糊口的4人,占11%。
54%的人认为家庭暴力违法,25%的人认为不违法,8%的人认为正常现象,13%的人说不清。
存在家庭暴力家庭中,平均每月遭遇暴力很少(2次以下)占25%,偶尔(3次―5次)占50%,经常(5次以上)占25%。
遭遇家庭暴力后,觉得丢脸的占35%,感到恐惧的占57%,想自杀的占8%。
二、家庭暴力产生原因
调查显示,家庭暴力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原因:
1、婚外恋是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受“性解放”、“性自由”等思想影响,一些男性滋生了“饱暖思淫欲”的思想,热衷于婚外情、找情人、包“二奶”,产生对妻子、家庭的不满甚至厌恶,导致家庭暴力不断,有的把实施家庭暴力作为逼迫妻子离婚的主要手段。
2、男权主义是造成家庭暴力的根源。受几千年封建文化传统的影响,“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意识在广大农村和部分城市家庭还很强。一些男性将妻子当成自己的附属品和私有财产,稍不如意,就将妻子作为攻击的对象,有的因妻子没有生男孩而遭到丈夫的殴打。
3、社会的宽容是家庭暴力产生的重要原因。大多数人认为打老婆是家庭私事、小事,天经地义,只要不打成重伤,是没有人会去遗责施暴者。甚至连受害人也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偶尔打一两次都可以忍气吞声。其结果是家庭暴力不仅得不到遏制,反而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
4、妇女经济不能独立是导致家庭暴力的直接原因。大部分农村妇女成家后依赖家庭和丈夫,缺乏自我意识,缺少自强自立的精神,故而被丈夫厌倦看不起。有的夫妻确实没有感情了,作为妻子因不想自立而不愿离婚,导致家庭暴力。另外还有一些因婆媳之间、与婆家亲戚之间的关系处理得不好导致家庭矛盾,进而引发丈夫的暴力行为。
三、家庭暴力的危害
1、侵犯妇女身心健康。家庭暴力一旦发生,轻则表皮红肿发青,重则致残、重伤,甚至是闹出人命,严重损伤妇女的身体健康。身体上的损伤是外在的,家庭暴力还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紧张的气氛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与悲哀,在一定程度上丧失自信和自尊,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当的解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杀、以暴制暴等消极反抗方式。
2、破坏婚姻家庭稳定。美满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是建立在沟通协调基础上。家庭矛盾一旦演变成家庭暴力,这种和谐也就失去了平衡,双方关系转变成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关系,夫妻感情必然会出现裂痕,即使受害妇女可能还爱着丈夫,但是她们最容易想到和选择的方式就是通过离婚来摆脱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八
生产、发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了受害妇女的人身权利,而且影响了她们参与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直接间接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4、影响子女健康成长。在一个充满暴力、充斥吵骂、怨恨和悲愤的家庭中成长的子女,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受到较大的伤害,大多数患有恐惧、焦虑、孤独、自卑、不相信任何人等心理障碍,对家庭和婚姻缺乏安全感,对父母失去尊敬,影响其学习生活。长大后有暴力倾向的比其他孩子比例要高的多,有的甚至会有厌世心理,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存在的.问题
1、法律宣传不到位。虽然已进入“五五”普法阶段,但农村及偏远贫困地区法律宣传普及和法律培训仍存在死角,农民法律知识匮乏,维权意识和能力差。
2、家庭暴力制裁难。家庭暴力是个社会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目前适用于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处罚的尺度和依据不好把握。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真正达到《刑法》规定的轻伤和重伤程度的不多,往往难以对施暴者进行依法处理。即使受害者向有关部门反映了,也只能是进行说服教育和司法调解,解决不了根本矛盾。
3、维权工作经费紧张。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没有足够的经费。有些受害妇女被丈夫打出家门,身无分文,无处安身、没有路费,妇联没有办法帮她们出资。有的妇女特别希望妇联能够出面去教育批评丈夫或去进行调解,但妇联没有经费去进行调查,调解,开展维权工作难度很大。各级政府应从财政拨付一定经费,为妇联组织开展维权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五、对策和建议
第一,建立有效预防控制和制裁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要完善相关法律中关于家庭暴力的内容,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威慑力,建立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在法律中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的救助机构和求助程序、制裁机构、施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到可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让反家庭暴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第二,加大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和制裁力度。要利用现有法律的有关内容,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得施暴者有所顾忌。同时积极鼓励受到伤害的人勇敢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司法机关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给予受暴者以最大的便利,使他们得到相应的赔偿。
第三,将家庭暴力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增加社会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提倡全社会综合治理,构建整个社会防控和制裁家庭暴力的体系。将它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开展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村和社区要关心每一个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一有事件发生即妥善处理。执法机构要重视家庭暴力的处理,完善执法监督系统,把预防、制止和制裁家庭暴力视为自己份内事。报刊、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要加强宣传教育,将一些家庭暴力案件曝光,增加公众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使这些组织成为反家庭暴力基地。以期形成一个各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社会网络。
第四,援助和保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家庭暴力发生后一方面要制裁施暴者,另一方面要抚慰受害者。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居委会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妇联等要重视给受暴者精神上的抚慰,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设立妇女庇护所、家庭事务裁判所、家庭暴力救助站等机构来达到这一目的。
第五,提高妇女素质,教育妇女勇于抗暴。妇女权益的享有与保护,要靠妇女自己去争取。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对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要鼓励妇女通过各种渠道,学科学、学文化、学法律,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掌握生产技能,积极参与社会生产。妇女只有在经济上独立了,才能摆脱在家庭中依附于男人的状况。另一方面,要大力培养妇女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使她们充分认识到自身优势,进行正确的自我评价,不轻易为社会和他人的态度所摆布,不断完善、充实自己,积极广泛地参与社会实践,敢于在竞争中发挥出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提高社会地位。同时要教育妇女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暴抗暴意识。勇于抗暴是消灭暴力的唯一出路。
第六,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消除封建残余思想。通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美德在农家”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教育活动,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制止、减少直至消灭家庭暴力。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九
__县x镇x村委:
我叫__,性别,__年x月x日出生,民族,现均住x县x镇x村x组。因我们夫妻二人年老多病,我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李某)因大儿子(李珑)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高烧所导致的小儿麻痹残疾人,生活不能够自理,智力低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致使家庭异常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又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常常是吃了上顿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心里非常高兴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也只有您们能救我全家于水火之中。于是几经思考,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xxx,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请求政府根据《农村低保》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敬礼!
申请人:__
__年x月x日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十
根据靖江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轮特困家庭妇女免费健康检查的通知》靖妇儿工委办【2019】4号文件,江阴园区办事处131名特困妇女于2019年12月23日2019年4月9日在靖江市妇幼保健站参加了乳腺、宫颈、妇科疾病、肝功能等五大项的免费健康检查,主要对妇科疾病进行了全面筛查,切实保障了特困家庭妇女健康,提高特困妇女的生活质量。
江阴园区是江阴和靖江跨江联动开发建设的工业园区,全区共有10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人口总数 3.2万人,其中妇女 0.85万人,辖区内共有低保户数195户,总人数539人,其中贫困妇女176人,占贫困人口的30.2%。
为深入了解贫困妇女健康状况,江阴园区办事处妇联于2019年10月起逐村逐户走访了180户贫困家庭的中的163位贫困妇女,她们的困苦境况触目惊心,超出了大家的想象。如果没有社会救助,凭自身力量她们几乎无法摆脱困苦,她们的困苦,不仅是其家庭和个人的悲剧,且将长期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音符。
(一)受教育程度低,代代贫困隐患大。贫困妇女们大多文化程度低,不仅自我生存发展能力弱,而且缺乏教育孩子的知识与能力。本次调查贫困妇女163人,其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5人,占9.3%;初中文化程度的有45人,占2.7%;小学文化程度的有87人,占53.3%;文盲13人,占7.9%。绝大多数贫困妇女文化程度低、无技术,观念保守、思想落后。无法通过“知识技能改变命运”,存在代代贫困的隐患。
(二)经济来源匮乏,因病残致贫多。被调查的163名贫困妇女,因没文化、无技能,身体残疾,难以适应社会需要,靠种田、捡垃圾、打零工为生的育龄妇女有131名,占调查人数的80.3%,她们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经济负担沉重,生活条件相当艰苦。因生病或自然灾害致贫的妇女有32名,如因自身或家人伤、病、亡、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致贫,她们占调查总人数的19.7%,她们的困苦状况,令人惊心。莲沁苑社区,有一名叫刘明月的妇女,本身智力低下,从外地嫁到这边,丈夫年长十多岁,育一儿,如今一中高中在读,无论是寒冬腊月还是严寒酷暑夫妇俩到小沟小河里捞鱼摸虾扒河蚌为生计。2019年时,她得了严重风湿关节炎,医生告诉她,要治好这种病需要十几万元,可丈夫光靠打一点零工的收入,维持全家生计已经十分艰难,虽然节日慰问及困难户的补贴照顾,但仍然是杯水车薪,因无钱做手术治疗,至今只能拖着病腿举步维艰,小病总是拖着更说不上治疗关节病了。迎江村有个妇女,患红斑狼疮,现在肾炎很严重,公公2019年因病去世,为了医病,家里欠下了20多万元的债务,丈夫难以承受家庭的负担,离家出走,至今渺无音信,如今她的生活困苦不堪。她们大多数家庭为了治病、债台高筑,甚至倾家荡产。
(四)生活水平低下,生活质量差。这163户中,生活简单,自取自炊,一个月都难得吃上鱼、肉、蛋、牛奶等营养食品。95%以上的贫困户家庭中最大的开支都是用于基本生活和看病,生活水准与质量低下,几乎远离现代生活。
(五)健康意识淡薄,遗患更长远。大部分贫困妇女没有定期体检;小病不医成大病的现象时有发生。贫困妇女生殖健康意识淡薄,甚至连免费的三九月份集中性健康检查服务都不参加,遗患长远。她们平时也不懂得健康检查的重要性,有的虽然知道需要做健康检查,但因腐朽陈旧的羞于查体观念而不去检查,小病发现不了,发现都已严重,比如,2019年的两癌筛查查出的宫颈癌3例,乳腺5例,造成长期的家庭痛苦和社会负担。
1、两次共对131名特困家庭妇女进行健康检查,查出妇科疾病74例,总发病率56.5%。各村检查发病情况详见表1。
表1 江阴园区各村131例特困妇女常见病患病情况
2、检查发现常见妇科疾病九种,有人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疾病,总发病62人次,其中慢性宫颈炎患病率最高为27.07%,随后依次为子宫肌瘤19.70%、细菌性阴道炎17.3%、乳腺疾病10.02%、念珠菌性阴道炎4.95%、附件囊肿4.95%、滴虫性阴道炎1.73%等。各种妇科病患病情况详见表2。
表2 江阴园区131例特困家庭妇女常见病患病情况
3、本次体检中,除妇科病外,还发现血压增高 18人,肝功能检测异常较明显者15人,需经临床进一步诊治。
131例特困妇女中,病患病人数74人,患病率56.5%。宫颈炎、阴道炎等妇科炎症发病率较高,多与不良个人卫生习惯、不洁卫生用品、不洁性生活及早婚早育等有关,另外部分妇女对妇科常见症状如白带多、不规则阴道出血等不重视,不定期进行规范检查,常使一些妇科疾病不能及时发现,本次妇检发现宫颈刮片异常0例。
子宫肌瘤发病率为26.0%,定期随访,肌瘤小、无症状嘱3--6个月复查一次。对于检查发现的1例子宫内膜增厚及宫内异常回声者,已建议进一步妇科检查以排除子宫内膜病变、内膜息肉或其他宫腔异常情况。检查中发现附件包块8例,发病率为6.1%,建议进一步检查以排除卵巢或输卵管肿瘤,以免延误病情,村计生并作跟踪随访服务。乳腺增生8例,乳腺发病率为10.02%,乳腺有结节者5例,建议进一步b超或钼靶检查。
江阴园区办事处将更加注重特困妇女妇科病查治工作的开展,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不仅突破了传统的三九月份查环查孕的简单“季普查”模式,还将增加弱势群体社会救助,还将技术服务工作与查病治病、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普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结合起来,提高了她们的保健意识,引导她们逐步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她们的妇科疾病得到了及时发现和治疗,尤其是无症状的早期妇科肿瘤获得了早诊断、早治疗的机会,从而提高了妇女生活质量,降低了妇女病死率,同时也节约了开支,减轻了家庭和社会负担。在今后工作中动态掌握特困妇女疾病变化情况,定期随访宣传服务,努力提高弱势群体的保健意识,降低发病率,更好地保障特困妇女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十一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为准确摸清我县农村家庭规模经营发展现状,着力以现行家庭规模经营为基础、探索发展家庭农场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笔者在深入调研32个乡镇规模种养殖业和20个家庭农场式规模种养殖生产大户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客观分析了我县家庭规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措施建议,现报告于后。
根据全市统一确定的规模种、养殖户标准,我县32个乡镇规模种养殖业监测调查结果显示,到末,全县共有规模种植户87个,种植面积9422亩,户均108.3亩。其中规模种粮13户、面积904.5亩,户均69.5亩;规模种蔬菜18户、面积1707亩,户均94.8亩;规模种烤烟23户、面积1323亩,户均57.5亩;规模种药材14户、面积2891亩,户均206.5亩;规模种花卉9户、面积916亩,户均101.8亩;其他规模种植10户、2200.5亩,户均220亩。,全县规模养殖户达到131个。其中规模养殖生猪64户、饲养12324头,户均192头,规模养殖家禽40户、饲养153749只,户均3843只;规模养殖肉羊24户、养殖4761只,户均198只;规模养殖肉牛4户、饲养215头,户均54头;规模养殖肉兔19户、饲养37931只,户均1996只。规模种植户、规模养殖户占农户总数的0.17%,规模种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0.7%;生猪规模户存栏生猪占存栏总量的4.5%,家禽规模户存栏家禽占存栏总量的12.7%。
从我县20个从事规模种养殖业家庭经营户的调查情况看,现行家庭规模经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筹资融资困难。绝大多数规模经营户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或可借贷方式投资,除国家在政策调控时适当扶持外,基本没有其他融资渠道。在种养殖关联产品市场价格正常或逐渐上涨的情况下,各个生产环节正常循环,规模经营能获得正常利润,生产规模逐步扩大趋势明显。一旦市场价格低迷,产品销售受阻,生产过程则不能正常循环。不少规模户因为没有外来资金参与周转,只能压缩生产规模、降低亏损程度,亏损时间稍长,少数支撑不住的户只能退出生产,规模生产的连续不稳定。
(二)销售渠道不畅。所有规模经营户均没有建立较为正常规范的销售渠道,完全靠自己盲目寻找销路,导致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反过来又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受信息资源、联系能力、交通工具及销售方式等多种因素影响,销售零星分散,耗费人力物力和生产时间,影响规模经营效益水平。
(三)技术服务滞后。规模种植养殖生产需要相对专业的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技术指导,比如开展病虫或疫病防治、对废弃物或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但现行规模化种养殖业专业服务提供跟不上,生产过程中各方面技术服务主要通过临时聘请人员或者种养殖户自学解决,技术保障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和漏洞。由于技术服务与生产要求脱节,势必影响规模经营质量效益,增加规模种养殖业生产风险。
(四)生产要素不稳。规模化种养殖业需要适度集中耕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等农业生产资源,各资源要素流转通过口头协商、书面协议方式确定。流转时间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生产经营亏损时协议租金不减少、生产经营收益好时协议租金上涨(比如王家乡花卉苗木生产户租用土地租金就从最初每亩600元涨到现在的每亩1000元)。生产要素流转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产经营者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
从农村种养殖资源状况出发,以现行种养殖规模经营户为基础,培育适宜我县发展的家庭农场模式有四种类型:一是粮食蔬菜生产农场,分布在土地面积集中、肥力状况较好、交通方便的平坝地区,发展规模与本地资源要素相适应的粮食或蔬菜生产农场。如:临溪的粮食生产大户,王家的股份制蔬菜生产大户都可为发展农场提供借鉴;二是特种作物产业园(场),黄连、莼菜、烤烟、辣椒等特色作物宜于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如黄水黄连,冷水莼菜,主要烤烟、辣椒产地等都可适度发展特色作物产业场;三是果园内养殖型复合式农庄(场),在种养殖资源优越、交通条件较好的城镇远郊地区发展种养殖业循环、优势互补的家庭式农庄。如:沿溪镇滨江村汪卯祥租用耕地种植果树200余亩,同时在果园内养殖生猪175头;四是林下养殖类生态休闲农庄(场),充分利用林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林下养殖类生态休闲农庄(场)。
通过对20个家庭农场式规模种植、养殖生产大户生产效益调查情况看,规模种粮亩均收入1620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130元,效益提高8%左右;规模种蔬菜亩均收入3429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309元,效益提高10%左右;规模种其他特种作物亩均收入5810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1300元,效益提高20%左右。规模养猪每头纯收入200—400元,比零星分散养殖增加200—300元,效益提高15左右%;规模养禽每只纯收入5—10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约5元,效益提高8%左右。从调查结果看,各种项目的规模化生产收入都比零星分散生产高得多,经济效益也比零星分散生产好得多。(注:20个户的数据是生产户对生产情况回忆形成的,代表性不强,仅作趋势参考)
从当前我县农村农业生产实际看,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方式在推动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方面有所减弱,发展现代农业更加迫切需要适宜的新型劳动载体融入。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县委、县政府鼓励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系政策措施的推出,我县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客观条件已然成熟。为此,建议如下:
(一)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筑牢发展基础。融资渠道单一、投入数量不足是影响规模户稳定发展和向更大规模、更高要求的家庭农场过度的主要制约因素。逐步建立以农户投入为主、政府扶助、金融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家庭农场正常运行的客观需要。
(二)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保障既得利益。建立与生产品种和产出数量直接联系的销售渠道或消费市场,是保证家庭农场正常运行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稳定现有消费市场与需求数量、确保基本销售数量不动摇;拓展新的销售渠道与开辟新的消费领域、为销售更多产品找到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支持空间;建立政府对主要基础产品实行淡储旺供机制、缓解市场价格涨跌对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产生的冲击;建立实力企业对规模经营产品收储加工与家庭农场专业化产品生产销售相联系机制,让家庭农场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中不断发展壮大。
(三)规范流转行为,增强发展信念。立足家庭农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全家外出户或弃农经商户、劳动力不足无力正常经营户、生产技术落后产出效益低户等不以土地为基本生存资料的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通过规范流转方式、稳定流转期限、合理流转价格等形式,积极帮助农场主规范有序、稳定合理流转土地,增强规模经营和发展信心。
(四)落实技术职责,完善全方位服务。家庭农场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需要系统健全的配套服务。健全服务组织,配强技术力量,根据家庭农场从事业别的专业特点、规范化生产、不断扩大产能和提高效率的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有效保障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
(五)宽松环境,加强扶持引导。家庭农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时代产物,是统筹城乡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客观载体。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在生产要素组织、生产过程扶持、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宽松政策环境、加强资金扶持、强化技术支持。用强力有效的政策扶持措施保障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村经济经营主体有效承载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为新形势下实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提供强大动力。(县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十二
xx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7年来,我镇的残联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县残联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县政府的工作思路和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任务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突出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这一重点目标全镇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现将2017年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镇本着“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坚持“打好基础,讲求实效”的发展方针和社会化工作方式,认真贯彻执行《残保法》,努力探索残疾人事业发展新路子,着力为残疾人营造“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在残疾人康复、扶贫、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方面均取得一定成效。
员),其中视力残x人,听力残x人,言语残x人,肢体残x人,智力残x人,精神残x人,多重残x人。目前,全镇共办理残疾证x本,其中男性x人,女性x人。
(二)扶贫济困,残疾人康复及社会保障稳步推进。近年来,镇政府对残疾人采取特别的扶助,加大扶贫投入和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自2017年以来,我镇共有x名白内障患者享受了复明工程;二是政府采取各项积极的社会救济措施,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近年来,共有x名城镇残疾人享受了城镇低保,名农村残疾人享受了农村低保,名农村三无残疾人享受了五保,名残疾人享受过社会救助,名伤残军人享受优抚政策。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残疾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户万元,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四是积极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制度,为农村残疾人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并对名残疾人减免个人缴费部分元。五是对五保、低保残疾人实行医疗救助,分别给予医前、医中、医后救助,有效的解决了贫困残疾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六是积极争取残疾人“阳光家园”居家托养项目,自x年该项目实施以来,共为x户残疾人家庭争取项目资金元。
人的社会风尚和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各村委会和学校抓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我镇共有残疾人学龄儿童x人,进入学校接受教育的x名,其中有x名在州特教校就读。对有求职要求和能适应一定生产劳动的残疾人,加强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让残疾人掌握种植、养殖、盲人按摩等技术,提高了残疾人的就业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残疾人仍然是社会中最困难的群体。由于自身条件和历史原因的影响,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有较大的差距,甚至呈现进一步拉大的趋势,残疾人在康复、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些基本需求还无法得到充分满足,残疾人在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指标也明显落后。
(二)残疾人康复工作任重道远。一是目前我镇辖区内的医院未设立专门接待残疾人的康复科,让残疾人和健全人在统一门诊看病,这给残疾人就医带来了许多的不便。二是辅助器具品种少,水平低,多数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未能得到满足。三是“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没有形成,大量精神病患者特别是农村和边远地区的精神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与康复。
三、下一步工作的计划
(一)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和谐友爱社会的形成。
发挥宣传主力军作用,开展形式多样、重在实效的“全国助
残日”宣传活动;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意识;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将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鼓励社会群众对残疾人开展邻里互助、亲情关怀等活动,努力消除残疾人与社会的思想隔阂和感情障碍,建立关爱帮助残疾人的长效机制,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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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十三
x区低保局:
我叫xxx,今年53岁;我丈夫叫x,今年57岁。家有独女,今年16岁,正读中学高二。因家庭生活困难,日常开支不能维继,特向你们申请低保帮助,请悯恤病弱,予以批准为盼。我家中情形,现向你们报告如下:
我夫妻二人,本人一直没有稳定工作,偶有所得,全靠经人引荐,打点零工,换一些微薄收入,有时则喜,无日常多;丈夫几年前退休,每月能领养老金大约500元。大致算来,一年之内,我夫妻人均月收入在400元左右,多时全家月入也总计不超过1000元;手中拮据,经济萧条,亲友见过于心不忍,有愿帮助,却又都不富贵,偶而伸手,也只能临时救急。住旧房两间,徒有四壁,面积35平米,风雨剥蚀,早成危房,也无钱修缮紧固。更兼屋漏偏夜雨,我夫妻收入本来稀少,又都疾病缠身,不仅外出找事人家嫌弃,每月还要买药看医。我常年胆结石,频繁发作,痛不欲生,虽有医生说手术最好,但因无力承担费用,只能由它无情折磨;慢性肠胃炎久治不愈,一直用药,稍停数日,便烧灼疼痛难忍。我丈夫早年就有慢性皮肤病,久医不祛,且一年四季不能停药,开支巨大;又先天耳疾,形象遭损,再就业十分艰难;好不容易数月前为人看守工地,却不慎从高处跌落,造成粉碎性骨折,瘫痪在床,不仅耗费巨额医药费用,且生活从此不能自理。独女尚未成年,正读中学,青春烂漫,身体发育,同学食精哺糜、衣锦披绣,我女粗茶淡饭、衣衫陈旧。为人父母,谁不爱自己子女?我心中只有愧对爱女:她学杂等费已让我夫妻殚精竭虑,四处找借,勉强维持,又哪有余钱学人奢侈;未来幸福,她只能依靠自己。
以上实情,绝未虚报,来往亲友并左右近邻都眼见在心,怀有恻隐。恳请政府审核确定,早日批给救济补助,我全家一定高颂党和国家恩情。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十四
1调研概况
1.1调研对象
江西省贵溪、于都、会昌等19个县市的家庭农场。
1.2调研方法
采用实名方式进行问卷调研和访谈调研两种方法。此次问卷回收100份,有效问卷90,有效率为90.0%,问卷编制了11大类题目,包括家庭农场基本情况、农场主基本情况、劳动力基本情况、土地资金基本情况等。
1.3调研内容
对江西省20xx年家庭农场基本情况展开调查,从总体上把握江西省家庭农场的经营收入、经营类型、规模结构、土地来源、劳动力结构及各地市发展家庭农场的资金政策支持水平。
2调查结果分析
2.1家庭农场基本情况
在收回的90份调查问卷中,78家家庭农场经过了农业部门的认证(备案),占调查问卷的86.7%,只有12家家庭农场没有经过农业部们认证(备案);75家家庭农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占调查问卷的83.4%,只有15家家庭农场没有登记注册。说明江西省家庭农场的发展是符合国家政策的,大部分通过了农业部的认证并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家庭农场主的政策意识较强,能够及时响应国家的政策号召来发展农业。
家庭农场经营范围中,种植业占60.0%,养殖业占10.0%,种养结合占30.0%。这表明江西省家庭农场的经营发展模式主要以种植业为主,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发展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这可能与江西省是粮食型种植大省的省情背景有关,加上农民大多思想较保守,在经营模式的选择上不同程度地受传统种粮思想的影响,缺乏创新思维和产业创新的勇气。
在所调查的家庭农场中,经营的`土地地貌特征主要有平原、丘陵、山地,其中平原地区占13.3%、山地占40.0%、丘陵占46.7%。江西省地处我国东南部,地形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其家庭农场的发展受自然条件的限制,这就要求农民在发展家庭农场的同时考虑实际的农业用地的地形地貌自然特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发展特色农业。
2.2农场主的基本情况
家庭农场主主要以男性为主,男性占80.0%,女性占20.0%;家庭农场主文化程度方面,高中占56.6%,大专及以上占36.6%,初中及以下占6.0%。说明江西省家庭农场主的受教育程度较高,有利于专业技能的学**和培养,符合国家鼓励支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要求。
接受培训方面,81.0%的家庭农场主接受过专门培训,19.0%的农场主没有接受培训。说明江西省在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上有一定的支持优惠,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方针,帮助家庭农场主提高职业技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2.3劳动力基本情况
江西省家庭农场自有劳动力在6人以上的占36.7%,6人以下的占63.3%;家庭农场雇员在4人以下的占18.8%,4人以上的占81.2%。表明江西省家庭农场的劳动力主要来源于自有劳动力,有季节性的顾工经营,这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有关,同时说明江西省家庭农场发展的模式相对国外家庭农场较小,家庭自有劳动力基本可以满足劳动需求,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有待适度扩大。
2.4土地情况
流转土地合约形式中,口头合同占16.6%,书面合同占83.4%。说明江西省家庭农场的土地流转总体来说是规范的,符合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
2.5固定资产
从江西省家庭农场的固定资产来看,农场自有农机具数量较少,拥有1~5台(套)的家庭农场占60.0%,10台(套)以上的只占15.0%;农场自有仓库面积来看,50.0%以上家庭农场自有存放农机具库棚面积只有600平米以下,600~1000平米的占26.6%,1000平米以上的只占16.8%;家庭农场自有晒场面积来看,500平米以下的占70.0%,500~1000平米的占20.0%,1000平米以上的只占10.0%。这些数据表明,江西省家庭农场的固定资产相对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家庭农场经营规模的扩大。
2.6资金情况
对江西省家庭农场是否有贷款或借款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表明20江西省有63.3%家庭农场有资金借贷情况,36.7%家庭农场没有资金借贷;在有资金借贷来源的家庭农场中,其资金来源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户主合作社、高利息贷款(私人钱庄)、企业和亲戚朋友等渠道。江西省家庭农场中超过半数的农场主有资金借贷行为,资金借贷来源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亲戚朋友,表明家庭农场的发展单独依靠自有资金难以发展壮大,需要政府在资金信贷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力度,农场主向金融机构融资困难,这可能与农村金融信贷落后等宏观背景相关。
2.7家庭农场专项补贴情况
江西省家庭农场是否获得专项补贴情况如下:在专项补贴上,只有57.7%的家庭农场获得了专项资金补贴,剩下的42.3%家庭农场没有获得专业补贴,表明在家庭农场专业补贴方面,各地执行效果不一,导致区域发展存在差异,还有大部分家庭农场没有享受应有的政策优惠待遇,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家庭农场的发展。
3结论与建议
基于江西省家庭农场的发展在很多方面还是不完善的,为了更好地指导江西省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3.1创新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江西省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应深入发掘该省的种植优势,发展特色种植业,同时应因地制宜地适度发展养殖业,比如有优越自然条件的鄱阳湖地区可以发展特色养殖业,还要重视发掘种养结合的旅游观光等休闲农业,与市场相结合,充分发挥地区优势,走出一条符合江西省省情的特色家庭农场经营模式。
3.2政府要加大相关政策扶持江西省各地政府要严格执行党**关于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建议,发挥政府的管理服务职能,在资金政策方面给予适度的优惠政策,支持家庭农场的规模发展;完善农村地区金融信贷体系,适度简化农村、农民借贷程序,大力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农机具购置补贴方面,要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加大对小型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目前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主要是针对大型农业机械的补贴。通过调研发现,江西省家庭农场的发展受山地丘陵等地形地貌的影响,经营规模较小,适合小型机械作业,因此加大对小型农机具购置很有必要;设立专项补贴资金,支持家庭农场购置必要的农业生产设备,根据调研发现江西省家庭农场的自有固定资产相对较少,规模较小,难以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紧靠农民自身难以解决,需要政府建立专项资金进行支持,以扩大农业生产。
3.3家庭农场主发挥示范作用家庭农场主在申请注册家庭农场时,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依法进行申报,注册成功后,要树立新型职业农民意识,进一步提高受教育程度,积极主动学**农业生产技能,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技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在农业经营模式上,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敢于创新、勇于创新,敢想敢做,充分发挥农业生产的示范带动作用。
3.4加大对家庭农场基础设施的投入要加快对江西省家庭农场的培育,必须加大对家庭农场的基础设施投入,重视基础设施在家庭农场建设中的作用。目前,江西省家庭农场的发展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各项设备设施还不完备,尤其是在农机具、仓库、晒场等基础设施方面。对此,江西省可以借鉴江浙地区家庭农场设施建设、技术支持都由政府出资,农场主只需要付出种养和人工成本的发展模式,促进江西省家庭农场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奠定基础。
3.5探索新型融资模式江西省家庭农场的发展普遍存在融资困难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家庭农场的发要进一步加大商业银行对扶持,加大授信额度和贷可以借鉴重庆经验创办融盘活“三权”资产,解决在的“贷款难、贷款贵”助农民获得贷款支持。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十五
(一)农村家长文化素质相对偏低,家教观念较为落后一是农村家长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普遍缺乏科学育儿的基础知识;二是相当部分家长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不高,对孩子的教育缺乏正确引导;三是部分家长对子女的教育重视力度不够,往往为了繁重的农活而把子女当作生产、生活上的帮工,有的父母甚至因为缺少劳力不愿送子女接受教育,向子女灌输读书无用的思想,将孩子的前途定位在外出打工上,使孩子的自信心和学习动力受到抑制;四是相当部分家长对子女的期望过高,望子成龙心切,天天轮流夹攻,时时语言轰炸,造成孩子心里负担过重而物极必反;五是不少家长认为孩子好坏,个性天成,对孩子的教育放任自流。在调查的13934名留守少年儿童中,绝大多数外出父母在增加家庭经济收入和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导致留守少年儿童得不到应有的管教而在学习、生活和思想品德方面问题日益突出。
(二)教育方法适用错误,家庭学校沟通堵塞在调查中,大多数家长也急于教育好、培养好孩子,但由于方式方法多半是哄吓法、武断法、支配法、棍棒法、变调法、遥控法等,再加上重言教,轻身教,致使家庭教育起不到行之有效的作用在对680名农村家长的调查问卷中,有68、2%的家长缺乏与学校沟通,不少家长甚至认为交了学费孩子的教育就应该由学校负责,孩子的学业和品行出现了问题,应由学校来承担,由于认识上的错误,家长把教育子女应尽的责任推给了学校,从而与学校、与老师缺乏沟通,造成了家庭和学校教育的断层。
(三)育人环境有待优化,家庭教育投入严重不足一是语言环境有待净化。在农村,家长和孩子很随意就出口成脏,脏话流话就象家常便话;二是学习环境需要营造。在农村,很少看到家长捧上书本,孩子在一边写作业,而家长在一边看电视或打牌的现象非常普遍,学习氛围很淡薄;三是娱乐环境有待优化。当前,家长对网络教育很难把握正确的导向,孩子迷上网络游戏较为严重,一旦变成网虫,家庭、学校教育的成果一夜之间就被颠覆,这种现象在农村的初高中学生中比较普遍。
目前,全县有家长学校49所。但由于没有经费投入,家长课多半是
考试分数通报会,有的学校甚至很少召开或不开家长课,家长学校的职能作用不能得到发挥。其主要原因一是师资力量薄弱,学校教师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已经非常繁重,无时间和精力研究家庭教育知识;二是家庭教育资料欠缺;三是牵头单位无此项业务经费,开展工作难度很大。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历来十分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事业放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科教兴县位居五大战略之首,使素质教育、学校教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就广大农村家庭而言,家庭教育仍不容乐观。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因此,抓好家庭教育,尤其是广大农村的家庭教育,应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的重要课题。
(一)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1、加强家庭教育组织建设。一是建立家庭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规划中,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发展家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支指导能力强、业务过硬的稳定的家庭教育工作讲师团队伍以及老干部、骨干教师及优秀家长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
2、增加家庭教育工作经费投入,确保家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每年划拨一定的专款经费,用于聘请教师、购买教材、树宣典型等开支,做到每学校每学年至少可以开课一次,确保家庭教育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3、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培训阵地,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根据儿童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多元化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增加各类家长学校数量的目标和当前农村家庭教育的.状况,努力在乡镇的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使其成为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阵地。同时,对家长学校规范管理,加强家长学校学习资料建设和制度建设,把开办家长课列入各校年度工作计划中,使家长培训课进一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确保农村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的知晓率不断得到提高。
(二)创新工作方法,延伸家庭教育工作面一是聘请专家对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和较高层次的家长进行培训,使他们成为优秀二传手;二是改变单一的家长课模式,变单向式、传统式家长会为双向式、开放式家长会;三是拓展家庭教学内容,使其更全面、更系统、更切合农村实际;四是结合家访、技术培训等各项工作,把校内家长会延伸到校外,利用农闲把家长会开到村、到组、到户,为农村家长输送科学的家教知识。
(三)以活动为载体,树立典型,强化宣传一是创建家庭教育示范点,通过示范带动,推广家庭教育工作经验;二是开展学习型家庭活动,引导农村父母成为学习型家长;三是继续培养和评选优秀家长、双合格家庭、优秀家长学校活动,在对家教成功的好典型进行表彰的同时着重大力宣传,通过带动辐射,使科学的家教知识逐步深入广大农村。
(四)关注特殊群体的家庭教育
尤其重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和措施,向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宣传其义务和责任以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防止对留守、流动儿童放任自流、疏于管教的现象发生。
家庭残疾情况调研报告篇十六
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济主体,正在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家庭农场对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发展,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促进农民收入倍增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时发现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近期,市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市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解放思想,创新工作,在全省较早地启动了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并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注册登记职能做好家庭农场登记工作的意见》,开通了家庭农场登记“绿色通道”,为全市家庭农场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截至今年8月5日,全市已登记注册家庭农场103户(除宿迁发展数量较多外,达全省平均水平),注册资金4473万元,流转土地24533亩。单个家庭农场土地经营面积集中在50-300亩之间,最多的为1568亩。103户家庭农场除家庭成员用工外,另外雇工440人,月工资平均每人1863元。新发展的家庭农场主体类型以个体工商户为主,共89户,个人独资企业类型的9户,有限责任公司类型的5户。经营范围主要涉及粮食、蔬菜、花木、果树种植和水产、畜禽养殖等。
1、土地流转尚存在一定障碍。调查发现,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三种障碍:一是“不愿转”。部分农户认为土地是命根子,担心流转后失去土地,丢了饭碗,“惜租”心理严重;二是“不想转”。有的土地租赁合同是经营户与农户私下签订的,租期最短的一年一订;有的看到租出去的土地效益好了,第二年想收回去自己种,“悔约”现象时有发生,致使农场主对土地经营的长期稳定无法预期,不敢大规模投资,直接制约家庭农场的发展;三是“不便转”。由于部分土地分散零碎,难以成片,农田基础条件差,涉及农户多,难以协调流转。
2、融资较为困难。调查发现,融资难、利率高,已成为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瓶颈”。据江都区小纪镇绿园家庭农场介绍,其蔬菜生产基地温控大棚是20xx年由政府扶持建起来的,因棚面老化,支架锈蚀断裂,亟待修复,仅硬件基础设施这几年陆续投入就达近百万元,后期投入比较大,有些“力不从心”。江都区宜陵镇种田大户张兴明,承包了180亩农田,今年想扩大规模,购买一台收割机、两台播秧机,因资金不够,贷款困难,不得不求助利息较高的民间借贷来缓解燃眉之急。据了解,家庭农场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周期长,长期效益低,天灾风险大,回报见效慢,且缺乏土地流转确权证书和抵押物,加上申贷手续繁杂、到款等待时间长等原因,难以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家庭农场所需资金多从民间筹集,成本较高。
3、配套服务欠缺。家庭农场的发展,需要提供技术服务、加工服务、市场服务等综合配套服务。目前,尤其缺乏农机驾驶与维修、配方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配套服务,农技服务力量比较薄弱,对家庭农场缺乏技术指导。江都区宜陵镇七里村村民去年给秧苗打药,因未按规定配置,结果使600多亩水稻受伤减产,损失20多万元。江都区凡川镇村民王爱东种田粗放,以为多施化肥能催促水稻快长,结果超量投放,致使100多亩秧苗根部枯萎,教训深刻。由于缺乏科技知识,农村盲目施肥、盲目打药的现象比较普遍,农业人才后继乏人。
4、应用技能缺乏。农村青壮劳力多从事工业、建筑业、服务业或外出打工,在农村坚持种地的.多为老年人,这些人尽管多年从事农业生产,经验丰富,但掌握的新技术不多,缺乏应用技术和管理水平,难以承担现代农业发展重任。而且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农忙时节即使出高价也难以招到合适帮工。“谁来种田”、“谁会种田”的问题比较突出。
5、生产成本较高。目前农业补贴只是给土地承包者,土地经营者至今未享受政府补贴,影响了种田人的积极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还不够完善,对家庭农场农机具补贴标准还比较低,有的甚至尚未到位;此外,用电成本高,除灌溉用电外,家庭农场其他用电均按工业用电收费,每度近0.9元,较农业用电高出近0.4元/度。
6、农业基础设施不适应规模化经营。目前灌溉、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多为以前小面积种植服务配套,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晾晒用地、仓储用地不能满足家庭农场生产,基础设施不能适应家庭农场规模化、机械化种植需要。
1、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建议切实提高全市上下对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的认识,将扶持家庭农场发展作为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收入倍增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营造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2、制订扶持政策,加快发展步伐。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综合制定出台我市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意见,从土地流转、农技培训、农业融资、用水用电用地和财政补助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如对经营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税收优惠、贷款发放、农业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家庭农场新建投资的生产经营用房及农产品包装、保鲜、储藏等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对用于水利设施、农田修整、购置农用机械等项投入,予以一定的资金补贴;扩大农业项目保险范围,增加保险品种,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加大家庭农场农业科技培训力度,对家庭农场投资用于研发的成本、添置的设备等,给予一定的财税补贴等。
3、加强指导服务,规范土地流转。土地有序流转才能保障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建议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镇村一级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拓展“中心”信息发布、价格指导、协议规范等服务功能,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储备、使用机制;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流转服务管理机制,引导家庭农场主与土地承包户签订中长期租赁合同,推进规模经营,盘活土地资产,增加农民收入。
4、创新服务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建议充分发挥金融部门在发展家庭农场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家庭农场种养殖业不同风险和收益特点,设计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弥补为农服务的缺陷和空白;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好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允许家庭农场的晒场库房、农用设施、注册商标等用于办理抵押贷款。创新融资抵押形式,由合作社、协会提供总体担保,并对贷款农场主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既减轻金融部门工作量,又利于提高信贷质量。
5、夯实农业基础,筑牢发展平台。农田基本建设是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有效保障。建议基层乡镇政府重视做好田埂平整、低洼地改造、渠道修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根据粮食生产面积,扶持组建农机合作社,为家庭农场提供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尤其应鼓励家庭农场引进新品种、应用新技术、装备新农机,增强科技支撑能力,为家庭农场规模化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