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案例15篇)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写总结时要注意审查校对,确保语法准确,文字流畅。通过查阅总结范文,我对如何写一篇完美的总结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内蒙古西蒙公益基金会注册成立于20xx年7月14日,致力于搭建西蒙集团公信透明、可持续发展的公益事业平台,实现西蒙集团“实业报国,造福社会”的企业使命。基金会成立半年来,在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多方运作公益项目,同时完善基金会建制,现将基金会20xx年度各项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成立“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连广明教育发展基金”。
20xx年6月西蒙集团开始筹划成立“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连广明教育发展基金”,同时为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300万元人民币用于捐资助教,并于20xx年10月正式签订协议。此300万元捐赠因在基金会正式注册前即开始运作,基金会成立后由基金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后续事宜一直到20xx年10月底前才全部完成,故捐赠款项仍在西蒙集团名下,没有入到基金会中。
基金会理事长连广明毕业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对母校有着至深的感情,近十年来几乎年年巨资扶助师大的贫困学子。基金会成立后,将更专业化地开展类似的捐资助教活动,同时运作好“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连广明教育发展基金”,资助更多的.社会贫困学子和科研人员,大力支持社会教育事业。
2、聋哑大学生献画感谢西蒙助其走出无声世界。
8月26日下午,天津美术学院学生任大宇与其父母、亲友来到西蒙集团,将一幅写着“感谢西蒙集团,让我走出无声世界”的油画和一封感谢信郑重地送到基金会理事长连广明的手中,这副沉甸甸的油画传递着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表达了任大宇一家对连理事长和西蒙给予的支持与帮助的感恩之情。
任大宇一岁多时因患感冒丧失了听力,父母克服重重困难教孩子看口型说话,在不懈坚持和努力进取下,他不负众望以优异成绩考上了大学。西蒙集团于20xx年初捐助了20万元为其成功进行了人工耳蜗埋植手术,让他走出了无声世界,语言能力也有了很大突破。
3、被授予“慈善企业”、“最具爱心单位”等称号。
因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扶危济困、捐资助学、抗震救灾、希望工程等捐款捐物贡献突出,20xx年初,西蒙集团被呼和浩特慈善总会评为“慈善企业”,总裁连茹荣获“慈善基金创始人称号”;年底,在自治区第二届公益之星评选活动中,西蒙集团又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七部门授予“最具爱心单位”。
1、20xx年西蒙集团开展的公益性活动主要集中在上半年,下半年基金会正式成立后独立开展活动不多,还有一些活动还在运筹帷幄之中,导致基金会没有正式的活动和产生相关款项。从1995年至今,西蒙集团在公益事业上的投入已近亿元,随着集团产业规模的扩大和公益性支出比例的加大,集团才成立了西蒙公益基金会,今后西蒙再组织公益性活动均将由公益基金会独立运作,也就不会再出现捐赠事宜和各项支出数值为零的情况。
2、西蒙公益基金会除一位理事为无党派人士外,其余人员全部为中共党员。人员的思想觉悟和观念足够先进,工作中也勤恳耐劳,但因全为兼职人员,党组织关系均在西蒙集团,因此,在基金会的工作中更侧重于实际的具体的工作,在党领导干部的层面体现不够。
3、缺乏运作公益基金会的经验。以前西蒙集团组织开展公益性活动没有具体形式的要求,缺乏专业性。基金会刚刚起步,尚属建章立制阶段,各项工作还不完善,亟待查漏补缺。
1、加强党的领导。
2、加强制度建设,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3、增强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对捐款情况、救助项目等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4、加强队伍建设。实施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的技巧及水平,提高其综合素质。
5、加强横向联合,与相关性质的团体进行交流、合作,拓展思维,加强活动组织能力。
6、创新公益性活动载体,扩大公益性支出范围。
20xx年,西蒙公益基金会将“以法治会、规范办事”,努力提高基金会的影响力、公信力,为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二
关于报送浦江县公益林建设管理2013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浦林〔2014〕5号根据浙林生函〔2013〕8号《关于认真做好公益林建设管理2013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对照《2011年度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浙林造〔2011〕45号)内容,现将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1、生态公益林面积落实及分布情况
浦江县经省政府批准公布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面积为470366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46.7%。470366亩生态公益林中有国家级公益林36618亩,省级433748亩。生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浦阳江、壶源江及其支流的源头及两岸;省级风景区仙华山;高速公路、20省道、03省道、47省道及铁路两侧;通济桥、金坑岭、仙华等中型水库的四周;大畈、檀溪等乡镇500亩以上连片阔叶林区域及杭坪、浦南、虞宅等饮用水源保护区。
2、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根据《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财农字[2011]552号)、浙财农字[2013]39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拨付201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农字[2013]52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今年提高到每亩25元。我县作为省次重点扶持地区,省级以上财政解决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60%,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40%计8.4元/亩(今年25元/亩中,第二次提高的4元/亩全部由省财政解决,其余21元/亩由省、县财政共同解决)需要县财政配套解决。从2012年起,我县需要县财政配套的40%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全部在财政预算中解决,能够随时申报及时下拨使用。
3、护林员的聘用情况
全县目前由177名专职护林员和223名兼职护林员组成的强有力的森保队伍,使重点公益林内森林火灾、病虫害发生率大大降低,无重大盗滥伐林木、重大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
1、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为实现对县域内生态公益林资源、资金、管护、档案等变化的及时统计、分析、发布和管理;为建成市级、省级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建好我县公益林信息系统管理队伍,我局认真开展了浦江县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今年通过了省级验收。
2、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库上报工作
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国家级公益林建设规模(浙政办发[2012]107号),以公益林区划界定时划定的界线为依据,完成了浦江县国家级公益林小班界线的核对工作。运用浦江县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在电子底图上制作完成浦江县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库和分布图并按规定上报省林业生态中心。
3、公益林调整工作
今年,根据《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因香榧产业发展需要、桐坞岭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垃圾车辆维修保养中心建设项目需要、城北拆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等要求将其调整为商品林的情况进行了核实,经县政府同意上报调整,浙江省林业厅下发了浙公益林调[2013]第16号《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审核意见书》、浙公益林调[2013]第27号《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审核意见书》,金华市林业局下发金林函[2013]2号《关于同意调整浦江县仙华街道里七村省级公益林的函》、金林函[2013]3号《关于同意调整浦江县大畈乡建光村省级公益林的函》分别将1030亩、139亩、5亩、15亩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调整商品林。现已根据“占一补一”的原则将1189亩商品林调入为重点生态公益林。
4、补偿资金发放工作
今年用于公益林建设资金为25元/亩,共计为1175.915万元,其中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987.7686万元。损失性补偿资金中到国有单位17.1969万元;到集体单位777.268万元;到农户193.3037万元。生态公益林按权属统计共涉及1个国有林场、14个乡镇(街道)的236个行政村、4个乡林场、6433户。
5、建成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
今年我县在去年建成290103亩的基础上累计建成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304752亩,完成任务数的101.58%。其中阔叶林122702亩,占总数的40.26%;针阔混交林42520亩,占总数的13.96%;松木林120654亩,占总数的39.59%;杉木林11334亩,占总数的3.72%;竹林7542亩,占总数的2.47%。
6、生态公益林政策性投保工作
今年由浦江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站统一对我县470366亩生态公益林进行投保,总保险金额为14110.98万元,总保险费21.1665万元,保险期12个月,自2013年06月26日零时起至2014年06月25日二十四时止。今年9月,我局为177位专职护林员投保了每人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7、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核对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核对工作的通知》(浙林造[2013]105号)的精神,我局组织力量,按照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区划的区划要求,对我县36618亩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进行了保护等级的核对。
我县36618亩国家级公益林只有一个生态区位,都区划为国防林,保护等级属于三级,具体小班保护等级区划情况,已按要求输入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8、公益林宣传牌的维护修理工作
我局十分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宣传,对杭金衢高速公路黄宅出口、20省道杭口岭山洞口、通往西部山区公路边通济桥水库处树立的3块5*15米大型宣传牌及其它116块中小型宣传标牌进行维护和修缮,确保直观宣传生态公益林建设效果。
9、强化了对专(兼)职护林员的`日常管护
一是分两批对专(兼)职护林员进行了短期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职责意识和管护水平,二是重要时段实施督查,查是否在位,查是否记录完备,三是完善对专(兼)职护林员的考核机制,做到考核与报酬挂钩。
1、个别乡财政拨付损失性补偿资金不及时
经营单位的损失性补偿资金拨到乡镇财政后,个别经营单位认为资金放在乡镇户头和自己户头没有分别,没有及时去办手续把补偿资金划入经营单位户头。
2、档案管理尚欠规范
由于档案管理业务不精,加上设备配置不全,致使档案内容不够齐全和规范、更新不够及时,如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经营单位数据;公益林管护组织数据;相关文档、图片、影像资料还不完善。
3、2011年度公共管护支出项目还没有完场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安排的浦江县护林员gps定位巡查考勤系统建设还没有完成。
4、护林员队伍结构不合理
全县目前由177名专职护林员和223名兼职护林员组成的护林队伍,人数偏多,分布和结构不够合理,不符合《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规定。
1、建立生态公益林县级监测体系
根据《浙江省生态监测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省厅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计划开展浦江县公益林县级监测体系项目建设。
我县有公益林面积470366亩,小班4982个,按《规程》需设置监测小班115个,建立监测网络。通过对样地进行土壤状况、生物多样性、林分质量、物种保存状况、森林环境以及森林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等内容的调查,掌握公益林生态建设状况、森林灾害状况、森林数量质量状况,从而综合评估建设区的生态状况与效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县公益林建设与效益公报。
2、建立护林员gps定位巡查考勤系统
通过该系统建立能改变对护林员监管难以到位、上岗率低等问题,强化了对护林员野外作业的实时、动态管理和考核,能有效提高护林员出勤率,确保管护工作落到实处,是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进一步拓展和完善。
3、完善公益林小班地籍信息系统
目前,我县公益林小班地籍信息系统的有关数据还没有收集完整,我们将加紧采集和完善,通过该系统实现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落实情况、资金发放与使用情况、林地资源变化情况、建设成效等情况动态的、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实现生态公益林档案管理信息化、现代化,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4、重新组建护林员队伍
按照《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设定护林员的人数、管护面积、护林工资等等,在2014年4月30号护林合同到期时重新组建护林员队伍,达到人员精干、职责明确、成效显著。
5、对已经批准林地征占用的建设项目进行公益林调整
按照《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已经批准林地征占用的建设项目因客观原因而未进行公益林调整的林地进行公益林调整。
6、开展公益林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
全县森林林分平均郁闭度还不高,树种比较单一,全县的森林生态系统尚处于较脆弱阶段,森林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生态平衡、优化环境、减少污染、防震减灾的生态效能远未发挥。
因此,从总体上看,必须要对我县的生态公益林在一定时期内实行严格的封禁措施,以尽快提高林分质量。同时,要着眼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利用,着眼于提高生态质量和功能,着眼于增强山区林农致富能力,确立以封育为主、结合改造方式,遵循森林自然演替规律,采用人工造林、补植造林、抚育改造等多种形式,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森林抚育工程、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和珍贵树种发展工程,逐步把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成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生态、社会效益长期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功能,确保全县生态公益林如期建成。
要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经营及合理利用模式,以保护为基础,在保护基础上搞好生态建设,在生态建设中合理利用森林的各项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产业功能,达到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共赢互补。
7、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对新招聘调整到位的专(兼)职护林员将组织专业培训。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三
金华市婺城区彩虹公益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9月5日,本着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以“敬老、爱幼、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为宗旨,服务范围是:助老、助残、助学、环保、社区服务。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
彩虹公益党支部,流动党员11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20xx年婺城区助残优秀志愿者,金华市优秀志愿者,浙江省优秀志愿者。
20xx年参加浙江省儿童妇女基金会、阿里巴巴的“焕新乐园”项目,结对40户低保户儿童家庭;参加腾讯99公益公募:1浙江省儿童妇女基金会的彩虹扶禾行动;2无锡灵山慈善基金会的保护婺城水源;3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无忧计划守护童年;4深圳市爱幼未来慈善基金会的心智障碍保障行动。金华市社工示范基地。彩虹无忧计划,入围20xx年金华市社区公益创投项目。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四
为规范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考核,进一步加强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队伍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根据《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全县在岗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按照德、能、勤、绩、廉和综合评价六项基本要求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接受组织管理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等。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也可以制定相关的考核标准。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考核时间为12月1日至15日。
1、括:个人履职尽责、服务态度、工作成绩、服从管理、现实表现、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内容。
(二)谈话考核。通过谈话考核,进一步了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思想方面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谈话考核人员范围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三)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要有广泛的代表性,用人单位组织所属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分别由用人单位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服务对象2-4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测评人员范围。
(四)集体研究。根据个人述职、谈话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用人单位召开由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确定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结果等次,并作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否续签上岗协议的结论。
(五)张榜公示。考核等次和是否续签上岗协议结论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县就业局和用人单位设立专线电话,接待群众来信、电话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响较大、问题较为严重,不符合续签上岗协议的问题,县人社局要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并拿出处理意见。
(六)办理手续。对符合续签上岗协议的人员,按要求签定上岗协议;对不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一)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的,用人单
2、位、就业困难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上岗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并上报县就业局备案;对不服从管理、不胜任工作、经常迟到早退、病事假超过规定期限等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签订上岗协议。
(二)对不再签订上岗协议的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上报县就业局,书面说明上岗协议不再签订的原因,并为其办理社保信息变更、失业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结果作为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依据,对出现人岗不符、人员不在岗等情况的,将停止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核减公益性岗位指标。
(四)考核结果作为调配使用以及奖惩、培训、辞退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实行诫勉谈话;对连续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达两次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用人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考核工作要全面把握,实行领导负责制。
(二)严格制定考核办法。各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性质,在本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符合本单位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制定既要考虑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又要符合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要求,杜绝出现对人不对事的现象。
3、及程序进行,既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群众性和广泛性,又要体现集体研究的结果,防止和杜绝不按程序操作的情况发生。
(四)做好稳定工作。考核期间,各用人单位既要做好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同时还要做好所属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考核期间工作不乱、人心不散;对重点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和说服工作,杜绝出现因工作程序不符、工作透明度不强、考核不公引起的上访或群访的问题发生。
(五)要客观公正。考核工作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灵活处理,能用的则用,不能用的坚决不用,切实把考核工作做好做实,为单位用人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凡在签订上岗协议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套取就业专项资金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六)用人单位制定的有关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管理、考核等方面的方案、办法等,都必须报县就业局备案,以便县就业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对用人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情况的评审工作。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五
年,我局认真贯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材等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打好了“十二五” 开局节能攻坚战。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节能制度,明确节能责任
为保证节能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节能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全局齐动、上下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科学分析和研究了我局能耗现状,明确了我局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确定了节能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制定了节能的主要措施,为我局节能工作的开展实施提供了体系保障;建立健全了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使节能降耗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开展节能宣传,营造浓郁氛围
三、抓住节能重点、落实节能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离开办公室时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了“长明灯”、“白昼灯”;办公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电源,减少了待机消耗;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了耗水量;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降低了纸张消耗;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路线和用车人员搭配,减少了车辆空驶里程,提高了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制定节能驾驶规范,严格执行油耗定额,降低了油耗和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一年来,我局工作任务繁重,承担了举办《光辉的历程》党史展览的任务,外出采访和调研的时间多,同时档案执法任务也不断加大,车辆出行率增高,耗油成加大趋势。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有针对性的制定新措施,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作出贡献。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六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县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三严三实”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制定下发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我办文明素质xx县城文明程度,为进一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和建设“两富两美”新武功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201x年我办坚持周一、周四的学习时间不变,认真学习了习^v^的各种讲话精神,结合开展的 “三严三实”活动和省、市、县主要领导在“三严三实”工作会上的讲话及中央“八项规定”等,以地方志文化建设为纽带,以弘扬“存史、资政、育人”的修志行业精神为重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为载体,努力提高机关干部文明素质、文化素质为地方志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氛围。
二、狠抓落实,把虚事作实
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主要因素,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生活环境和宜居环境。
1、始终贯穿一条主线。坚持用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
头脑贯穿一条主线,围绕深入学习宣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
2、紧紧围绕一个目标。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
“一个目标”,就是围绕二轮修志及地方志事业发展这个目标,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修志队伍素质,提高修志管理水平,把创建工作予于工作之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提升地方志行业形象。
三、细化任务,责任到人
义理论体系。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关注民生,落实发展。
2、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打牢团结奋进的思想道德基础。要通过学习宣传和教育实践等多种途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党员、干部职工教育之中,转化为党员干部同志的自觉行动,在机关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强大的精神支柱。
3、大力加强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党员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和谐文化建设。要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培养和谐心理,充分发挥和谐文化的思想引导作用,价值引领怍用和道德规范作用,以和谐精神启迪思想、陶冶情操、传授知识、鼓舞人心,为地方志发展和改革营造良好的和谐环境,使和谐文化渗透到方志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成为全体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4、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行业精神,大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深化先进典型示范教育活动。“献身、负责、求实”的修志行业精神,是广大方志干部同志在长期的编修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培育起来的,既具有鲜明的修志特色,又富有强烈的时代精神。我办以马冬梅同志荣获全省十佳修志能手为抓手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带动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勇挑重担、开拓创新、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精神、求真务实、廉洁自律、创造一流业绩。二是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要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自身优势,进一步推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建设,调动干部职工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技术创新和工作创新的能力。守住清贫,耐住寂寞。三是鼓励同志参加各种培训班,实现一人一技的战略目标,培养同志们的爱好,力求每人掌握一个修志业务,包括电脑、多媒体、修志、年鉴等,你爱好什么,我们就培训你的爱好,对爱学习、肯钻研,存成果的同志给予奖励。并制定政策,凡取得毕业证的报销上学期间学费,在媒体、报纸等刊登文章县志办奖励媒体稿费的二倍。
5、反腐倡廉,把活动引向深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充分发挥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今年来,我们申报了“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年初下达的任务在一项一项的落实,尽管作的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精神文明标兵是干出来的,不是等出来的,我们一定要对照201x年创建目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奖罚“的三落实”活动。紧紧围绕201x年县志办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培育文明的道德风尚。为实现“两富两美”而奋斗。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七
20xx年爱心公益匆匆进会在县委当局及各级领导的关切指导下,在列位爱心企业、爱心志愿者的鼎力支持共同下,严格遵守办会宗旨,遵法、守法、司法、律例和国家政策,将爱心公益事业与经济社会成长相结合,为推动我县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新时代文明实践运动成长做出应有的供献。现总结如下:
壹乐园儿童办事站项目是以儿童成长和儿童掩护为核心,通过支持本地公益组织在农村子社区、城市边缘社区及灾后地区树立平安友好的儿童运动空间,并通过布局化的课程和运动,为农村子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和受灾害影响的儿童提供平安及卫生教导、社会心理支持等办事,缓解儿童面临的各种平安及心理问题,搭建基于社区的儿童办事专业平台,保障儿童权利,助力儿童身心成长的儿童办事项目。
20xx年通过“99公益”配捐,我们于10月、11月,我们分手胜利申请到壹基金“壹乐园儿童办事站”项目。此中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在xx天池镇洋汤寨小学树立了(灾后)儿童办事站。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在xx石鸡坝乡岷堡沟小学树立了(社区)儿童办事站。依照项目设计和资助方要求,灾后儿童办事站项目于20xx年9月已结项。20xx年我们再次介入“99公益”配捐胜利后,社区儿童办事站项目在20xx年10月完成本年度结项后,于20xx年11月又继承实施该项目至xx年10月。
4月10日,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无情地侵袭了xx堡子坝镇中岭山村子吝山社金孝杰家。因家里人都去地里干农活无人在家,大火一瞬间将五间住房以及家中1000多斤玉米,20xx多斤小麦,黄豆、洋芋等赖以维持生计的'生活物资,全部化为灰烬。
火警无情,人间有爱。灾情发生后第一光阴,县委统战部、堡子坝镇急速与县民政部门和谐对接,快速上报了金孝杰家的受灾环境。得知环境后xx爱心公益匆匆进会也积极面向全社会提议众筹,组织“献爱心”运动,希望人人伸出援手、仗义疏财赞助他们早日重建家园。县太平洋影城、xx宏达农机公司等爱心企业积极响应,向受灾户捐赠砂石料150立方,代价人民币1.5万元,县鸿源页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捐赠页岩红砖1万块,代价人民币4500元,xx廊桥文化旅游开拓有限公司捐赠钢筋1吨,代价人民币4000元,县大润发超市捐赠床上用品五套,代价人民币3000元,县光头强建材捐赠钢筋0.5吨,代价人民币20xx元,本次捐赠折合人民币2.85万元。
20xx年2月“第二届甘肃公益创投大赛”在全省公开招标,颠末前期调研及我县农村子小学目前存在“减防灾知识技能”需求,我们设制了“第二届甘肃公益创投大赛xx防减灾小讲堂”项目参赛。颠末大赛提议机构及专家团队海选、初评、终评,从46家机构、60份项目建议书中推选出14个获奖项目。我们的“xx防减灾小讲堂”项目得到项目资金支持奖励。
20xx年3至6月,我们在xx石鸡坝乡岷堡沟小学实施“第二届甘肃公益创投大赛xx防减灾小讲堂”项目。由于我们有着曾经执行壹基金“儿童安全小讲堂”项目的培训和经验,因此,该项目在岷堡沟小学胜利实施,并得到学生、家长、先生的不停赞誉。
20xx年6至9月,xx爱心公益匆匆进会积极响该当局精准扶贫号召,结合我县饮用水水质环境,为匆匆进和保障居民的饮水康健,积极对接资源,和深圳市华迈环保有限公司杀青捐赠协议,给我县捐赠一批清水器,开展了“华迈清水项目改良水质送康健即清水器公益运动”,该运动是一项康健、环保、惠泽庶民的扶贫工作实际行动,本次受益群众达300多户。
20xx年6月25日至7月11日,我县先后三次普降中到大雨,局部地方因短时强降水引发暴洪泥石流,境内“两江八河”水位短光阴暴涨,涉及全县十几个乡镇,此中堡子坝镇、碧口镇受灾最为严重。得知灾情后我们急速行动起来,一方面向甘肃公益救灾网络和谐机构“甘肃一山一水情况与社会成长中心”陈诉请示灾情,一方面鼎力动员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捐款捐物。
在县委常委、统战部黄顺福部长的支配下,我们实时和堡子坝镇领导进行沟通,依据灾区实际需求快速采购到方便面,矿泉水、充电宝、蜡烛、手套等物资。7月3日由匆匆进会副会长、党员张保花带队,志愿办事队队长杨小路等22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志愿者亲自送往灾区一线——八字河村子、德胜前村子等地。因暴雨冲垮了所有的交通要道,前往八字河、德胜前去只能靠人背肩扛,在临时开出的便道上登山越岭,且途径湿滑十分艰辛,随时都有塌方滑坡的危险发生。在党员和队长的率领下,志愿者们身背几十上百斤的救援物资,手拿铁锹等对象,不惧危险,不怕艰苦,失落臂个人安危,人人心里只有一个动机:为了让灾区的老百姓早日办理眼前的生存艰苦,赞助他们共渡难关奉献出本身的一份爱心和力量。在灾后泥泞的山坡上党旗、会旗、队旗高高飘扬的救灾步队的前列。7月5日我们依据灾区需求又组织了第二批物资,在途径没有抢修好的环境下,再次人背肩扛送往灾区一线。
随后我们多次组织志愿者来回灾区发放救援物资,同时又通过“甘肃一山一水”申请到代价32.5万元壹基金联合救援物资,此中:10公斤大米1701袋、10公斤面粉1701袋、壹基金生活包199个、睡袋199个、200平米彩条布199条。得到救援物资后,我们继承动员志愿者积极参加物资发下班作中,并要求党员带头,在人人的配合尽力下,将所有壹基金救灾物资,全部发放到排坊、马河坝、八字河、德胜前村子、福场村子等受灾较严重的群众手中。
在今年的抗洪救灾工作中,我们先后11次进入堡子坝镇八字河等村子发放救灾物资。同时组织人员、车辆前往碧口镇捐赠代价8400多元救灾物资,并张望了受灾失踪人员眷属。本次运动共计筹得捐款19,160元(捐赠物资除外),为堡子坝购买救灾物资11,087元,为碧口采购救灾物资使用7,200余元,剩余873元,由xx爱心公益匆匆进会财务人员暂时治理。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八
今年以来,根据省、市史志工作部署,结合区实际,以编修《区志》为主线,创新史志工作思路,加强基层部门修志督导,使区史志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史志工作稳步推进。现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史志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为现实服务实现突破。(一)为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面实施国家黄蓝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区的新跨越,由区政府主办、区地方史志办公室承编的《概览》一书4月份全面启动。该书8月份进厂印刷,现正在校对印刷稿,12月份出版发行。(二)上半年,由^v^区委办公室、^v^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史志办公室编纂的《辉煌》出版发行,该书40万字,图文并茂,全面总结回顾区期间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展示发展的宏伟蓝图,存史资政,启迪未来。(三)针对史志工作实际,组织人员编纂了《区情(袖珍版)》,此书为领导口袋书,设计新颖,携带方便、内容简明、易于浏览,是区的一本小型生活百科全书,9月份已出版发行。
(六)积极外出采购志书,加快推进方志馆建设。加大对现有书籍、资料的管理力度,完善制度,严格志书出入借阅。本着少花钱多购书的原则,多次到省等地志书市场实地考察,广泛电话联系各地史志办、志书经销商,多渠道采购和交换志书,已新购和交换志书200余种500余册。年初,区编办批复了区方志馆机构,史志办加挂方志馆牌子,并批复了2个内部科室。方志馆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目前,馆藏1150种,6000余册。
(八)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按照省、市史志办下达的文件,已按时完成为省、市年鉴区供稿作任务。按照省、市史志办《关于举办首届齐鲁新方志论坛的通知》,积极撰写方志理论研究文章,报送优秀文章2篇。完成省人文自然遗产摄影作品大奖赛稿件征集报送工作。
(九)其它工作齐头并进。一年来,全力做好帮扶村、党建、精神文明、经济发展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积极加强调研、信访和统计工作,群团、妇女工作同步推进。
二、存在问题。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九
20xx年度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
年宫项目总结
20xx年我校少年宫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在市文明办的领导下、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体局的直接指导下,按照财政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将少年宫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充分发挥了乡村少年宫特殊教育职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实现了教学质量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对于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我们也是本着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将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械、科普器材)820xx元,少年宫文化建设15000元,学校维修费用50000元左右,合计费用在198700元左右,各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财务制度和学校的相关制度进行使用,学校也建立了转账和物品档案。
我校少年宫成立于20xx年,前期投资300余万元,建设了使用面积达3000余平方米的科技楼一栋。少年宫现设德育活动室、音乐活动室、书法活动室、绘画活动室、棋牌活动室、舞蹈活动室、科技探究室、心理咨询室、阅览室、乒乓球活动室、小机器人活动室等11口功能室,为广大未成年人增长知识、完善品格、茁壮成长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推动了素质教育的全面落实。学校辅导员为本校教师和学校外聘的部分志愿者,定时开展活动。
20xx年和20xx年我校尚未得到专项资金的支持,少年宫的运转资金都是我们自己筹集的,每年大约在十万元左右。
二、20xx年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另有广阔的场地可用于拔河、跳绳、踢毽子和自由活动。
20xx年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学校后,学校非常珍惜每一分钱的用途。多次开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学校将对各功能室进行修缮美化,文化建设和作品装裱;学校计划购置书法绘画桌椅60套、阅览大桌16阅览椅100把;购置鼓乐队器材一套;购置学生演出服装等50套;购置学生绘画剪纸耗材一宗;购置电子白板2套;购置学生升旗服装30套等。
三、器材采购方式和配备情况
【20xx】(44)号)、《关于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开展少年宫建设工作,通过区财政局、监察局、教体局、文明办的共同招标采购,设施设备的招标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均已完成,各项物品也将逐步到位并投入使用。
通过区财政局、监察局、教体局、文明办的共同招标的物品有:办公用品(电子白板、桌椅桌凳、文件柜、盖布、棋牌桌凳、德育书籍)51700元,各类器材(鼓乐器材、演出服装、绘画剪纸耗材、学生升旗服装、音乐器械、科普器材)820xx元,少年宫文化建设15000元。
学校维修费用50000元左右。
两样合计费用在198700元左右,各项资金的使用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财务制度和学校的相关制度进行使用,学校也将建立转账和物品档案,严格管理,合理使用。
四、组织培训情况
20xx年度,我校少年宫高度重视对辅导员的培训,依托学校周围的条件,整合资源,作了如下的辅导员培训工作:
1、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联系辅导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学习理论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2、注重区分层次,力求科学施教。着眼于提高辅导员的素质和能力,坚持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中长期学习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逐步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格局。
3、注重系统规划,保证培训质量。加强对培训需求的调研,优化培训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实施计划,精编注重实效的培训教材。
4、注重研究借鉴,创新培训机制。遵循教育培训规律,按照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方法创新的要求,积极借鉴优秀的教育研究成果,不断丰富和创新辅导员教育培训的内容与模式,努力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通过一学年的摸索与实践,辅导员基本能结合自身的有
事对学生进行兴趣、特长教育,自身的素质也在实践中得以了锻炼和提高。以后我们会加大培训力度,争取更大的成绩。
五、项目运转使用情况
20xx年度,我校少年宫项目运转正常,主要得益于上级主管部门的争取领导和大力支持。
六、辅导员激励机制和项目保障 考核结果分“优”(90分以上)、“良”(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69分及以下)。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之一,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年底,学校表彰“乡村学校少年宫优秀辅导员”。
学生奖励办法: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片、县、市、省、国家级等级奖,单项奖分别给以20元、50元、100元、200元、300元的奖励;并在期末评优评模给予优先考虑。
七、制度和档案建立
我校少年宫自成立以来一直很注意规章制度的建设,特别是这两年我校少年宫的各项工作日益完善,规章制度也越来越趋于完善,现在少年宫的各项工作都有规章制度做依靠。
我校少年宫也一直很注意档案的建立,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对于自己日常中的每一件工作都要记录在案,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也就有了一套完整的档案了。
八、存在的问题
希望以后能够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可以组织少年宫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也希望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十
2020年公益诉讼工作总结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公益诉讼部门在上级机关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紧紧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四个最严” 、“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 ” 、xx市人民检察院“保护长江母亲河”三个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不断纵深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1至12月,我院共计搜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3条,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件,行政机关回复43件;搜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支持行政机关生态损害赔偿达成磋商协议2件。
二、工作举措
(一)创新机制,拓展案源。贯彻落实xx市人民检察院、**_*《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与区审计局签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联席会议纪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专业优势,建立常态化配合协作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的会议纪要》,邀请区法院、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林业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利用人大调研落实两级人大关于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契机,向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并提出继续加强和落实检察院与各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继***挂职锻炼。
(二)围绕专项行动,夯实着力点。根据市院制定的生态环境领域大巡查专项活动方案,我院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大巡查专项活动方案,公益诉讼部门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办案小组4组,共计开展巡查6次,对辖区“一湖一库xx”及其主要支流(汉丰湖、鲤鱼塘水库、xx、浦里河、南河、)进行巡查,对辖区的雪xx自然保护区、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澎溪河湿地保护区进行巡查。开展好二分院辖区医疗污水、医疗废物处置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积极摸排线索。
(三)服务大局,配合支持环保督查整改工作。对标对表《xx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55个问题,对澎溪河湿地保护区违法建设立案1件。实地走访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和澎溪河湿地保护区,主动联系沟通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铁峰山整治办、区农委对接,全面掌握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整改任务及工作安排。
三、工作成效
资源保护领域: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亩;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湿地面积8亩。生态环境领域: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5处,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39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5亩;保护被污染土壤36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652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6070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5个。
三、存在的问题
检察建议类型相对单一,大多数检察建议属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缺乏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案件。办理的检察建议不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逐步探索完善与全区各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促进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查询、行政违法行为整改等信息及时、高效、无障碍互通。二是继续加强与区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调查手段、证据规则、移送和庭审程序、出庭规范等具体问题,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审判机制,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审判质效。三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与监察机关的办案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建立双向案件移送机制,重大案件会商机制,明确联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四是探索建立各行政机关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调查邀请检察机关共同参与的行政执法联动制度。形成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监察委、区各级行政机关各司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良好格局。处置。
[全文已结束,注意以上仅为全文的文字预览,不包含图片和表格以及排版]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一
根据《^v^凤庆县委办公室关于对贯彻落实^v^凤庆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凤办发〔〕1号)精神,为扎实有效把^v^凤庆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半年来,史志办按照立项督查相关责任内容,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宣传学习
在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后,我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县委书记段春旭所作的题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为加快凤庆科学发展而努力奋斗》的主题报告以及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杨文章作的题为《围绕目标 狠抓落实 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干部职工明晰了凤庆县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及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为贯彻和落实好会议安排的各项任务,史志办立足职能,结合实际拟定工作计划,制定强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得到了统筹推进。
(一)党史工作
1、根据12月召开的《^v^凤庆地方史》评审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办增加人力,特别邀请了原人大主任赵凡参与该书的修改、校对、审核工作。该书于3月份交付出版社出版印刷,原计划于建党90周年之前出版发行,但由于书号批准推迟,现在还未出版,有望在7月份出版发行。
3、根据市委党史研究室的安排,于2月份安排专人完成了5000多字“凤庆县整风反右”专题材料的撰写、报送工作。
4、为庆祝中国^v^成立90周年,积极做好党史的宣传工作,我办于6月17~18日,到郭大寨中学、雪山中学开展了“庆祝建党90周年地方党史知识”专题讲座,期间共有300多名师生参加了学习活动,给青少年学生们灌输了要“学党史、知党情、报党恩”的深刻情怀。
5、配合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党在我心中”党史知识竞赛活动,我办全体干部职工也积极参加了竞赛活动。
成立大会遗址和郭大寨征粮剿匪遗址纪念基地。
(二)地方志工作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公益诉讼部门在上级机关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紧紧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四个最严” 、“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保护长江母亲河”三个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不断纵深发展。
今年1至12月,我院共计搜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3条,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件,行政机关回复43件;搜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支持行政机关生态损害赔偿达成磋商协议2件。
(一)创新机制,拓展案源。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与区审计局签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联席会议纪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专业优势,建立常态化配合协作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的会议纪要》,邀请区法院、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林业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利用人大调研落实两级人大关于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契机,向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并提出继续加强和落实检察院与各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继续挂职锻炼。
(二)围绕专项行动,夯实着力点。根据市院制定的生态环境领域大巡查专项活动方案,我院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大巡查专项活动方案,公益诉讼部门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办案小组4组,共计开展巡查6次,对辖区“一湖一库三河”及其主要支流(汉丰湖、鲤鱼塘水库、东河、浦里河、南河、)进行巡查,对辖区的雪宝山自然保护区、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澎溪河湿地保护区进行巡查。开展好二分院辖区医疗污水、医疗废物处置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积极摸排线索。
(三)服务大局,配合支持环保督查整改工作。对标对表《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55个问题,对澎溪河湿地保护区违法建设立案1件。实地走访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和澎溪河湿地保护区,主动联系沟通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铁峰山整治办、区农委对接,全面掌握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整改任务及工作安排。
资源保护领域: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亩;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湿地面积8亩。生态环境领域: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5处,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39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5亩;保护被污染土壤36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652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6070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5个。
检察建议类型相对单一,大多数检察建议属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缺乏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案件。办理的检察建议不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
一是逐步探索完善与全区各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促进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查询、行政违法行为整改等信息及时、高效、无障碍互通。二是继续加强与区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调查手段、证据规则、移送和庭审程序、出庭规范等具体问题,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审判机制,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审判质效。三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与监察机关的办案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建立双向案件移送机制,重大案件会商机制,明确联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四是探索建立各行政机关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调查邀请检察机关共同参与的行政执法联动制度。形成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监察委、区各级行政机关各司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良好格局。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三
原告:×××,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写明职务),联系方式:……。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写明原告具备提起公益诉讼主体资格以及其他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公章和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v^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v^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四条等制定,供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用。
2.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二)被告的行为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初步证明材料;(三)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起诉前连续五年的年度工作报告书或者年检报告书,以及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无违法记录的声明。
3.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二)被告的行为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据;(三)消费者组织就涉诉事项已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的规定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证明材料。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十四
^v^最高人民法院 ^v^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4次会议、2018年2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8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4次会议、2018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3月2日起施行)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正确适用《^v^民事诉讼法》《^v^行政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结合审判、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第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规定,遵循诉讼制度的原则,遵循审判权、检察权运行规律。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公益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履行相应的诉讼义务,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市(分、州)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查收集证据材料;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应当配合;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第一审公益诉讼案件,可以适用人民陪审制。
第八条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向人民检察院送达出庭通知书。
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并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派员出庭通知书。派员出庭通知书应当写明出庭人员的姓名、法律职务以及出庭履行的具体职责。
(三)参加法庭调查,进行辩论并发表意见;(四)依法从事其他诉讼活动。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由提起公益诉讼的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派员参加。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被告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执行。
二、民事公益诉讼
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二)被告的行为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明材料;(三)检察机关已经履行公告程序的证明材料。第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及本解释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第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人民检察院已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的,人民法院立案后不再进行公告。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诉讼请求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其释明变更或者增加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诉讼请求。
第十九条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诉讼请求全部实现而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公益诉讼
第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三)检察机关已经履行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及本解释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第二十四条 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而使人民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全部实现,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变更诉讼请求,请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区分下列情形作出行政公益诉讼判决:
(三)被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被诉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判决予以变更;(五)被诉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未超越职权,未滥用职权,无明显不当,或者人民检察院诉请被诉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可以将判决结果告知被诉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者其他相关的职能部门。
四、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解释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解释自2018年3月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之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五
二、被告人卓文走私珍贵动物案
三、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诉李永明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案
四、韩国春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六、杨国先诉桑植县水利局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案
七、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