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范文(17篇)
总结是一种反思的机会,能够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经验和成长。总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认清问题所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请大家看看下面这些范例,或许能够提供一些启示。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一
厂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聊城市香华装饰有限公司厂区内所属企业人员:
随着公司职工公寓的开工建设,施工人员增多,为了加强场区内的有效管理,杜绝各类事件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勤人员值班制度
2、尊敬领导、团结同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秉公执法;
3、统一着装、文明值勤、搞好个人和内务卫生,值班室物品摆放有序。
4、按时上下岗,严格落实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职责无关的事情。
5、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多提合理化建议,严格落实保卫制度,实行奖罚分明。
6、对出入人员、车辆及物质按规定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手续,做到人、物、证相符,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7、爱护公共财物,无故寻损坏照价赔偿,发现情况立即上报。
二、物质出入管理制度
1、所有物质出入一律凭物质出门证或所属企业证明放行。
2、外包工程队进入施工,所带工具及非消耗品应在门卫登
记,并由其负责人签字,门卫与施工队各持一份,施工完毕,有门卫负责点验,物证相符方可放行。
3、施工队办理出门证,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到基建办公室开
出门证,不得弄虚作假,违者给予经济处罚。
三、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本公司正式职工、临时工、外包工,必须凭工作证、临
时工作证进出厂区。
2、所有人员必须在门外主动出示证件,自觉接受检查,对
不服从值勤人员管理,无理取闹者,值勤人员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其后果自负。
3、工作证丢失或损坏,由其所在部门出具证明进行补办。
4、外来联系业务人员、找公司领导者,应出具有效证件,经办公室同意在门卫登记,方可让其进入。
四、巡逻制度
1、巡逻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职责,确保守卫目标的安全。
2、提高警惕,尽心尽责,按规定巡逻路线每班次不得少于四次,气候条件恶劣或夜间非常时期,要加大巡逻路线,随时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
3、处理违章要文明礼貌,严守工作纪律,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机智勇敢的进行斗争,争取人赃俱获,注意保护现场,以待调查处理。
4、巡逻中要注意检查公共设施的置放地及完好程度。
五、厂区机动车管理规定
1、厂区门卫是进出厂区的固定管理岗位,巡逻人员为机动车辆管理的流动岗位,具有厂内执法权。
2、车辆进出、检验、登记、仍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3、进入厂区的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未经批准任何车辆不得在厂区停放、过夜,经批准临时停放的车辆,要在指定区域整齐停放,人员不得随车留宿,车辆损坏、物品丢失自负。
4、各种车辆要按规定路线、区域行驶,在厂区行驶发生事故者,由车方服全部责任。
六、留宿人员管理
1、留宿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主管人员的同意和有效身份证明报公司批准方能入住。
2、留宿人员在住宿期间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必须遵守场区、项目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各值班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3、住宿期间禁止在床上吸烟,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子、热水器等,不准私藏无关的材料和施工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公物行为照价赔偿。
4、留宿人员应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否则丢失自负,对室内外卫生要及时清理,宿舍周围应保持良好的文明行为,不准随地大小便发现一人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50元,公司将不定期检查。
5、夜间外出、请假回家必须向本部值班人员说明,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其他生产作业区,否则按偷盗嫌疑处理。
6、值班人员发现留宿人员有可疑行为时应立即报告,有盗 窃行为将进行调查核实后严肃处理从重处罚,必要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所有住宿人员凡违犯以上规定,公司将通报批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007年12月25日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二
18.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8.1本制度指进入公司区域内所有交通工具的管理要求。18.2本制度分别由门卫和安环部承担。门卫负责外单位和个人进入公司区域内交通工具的登记;安环部负责公司区域内交通安全的具体要求。
18.3管理组织
18.3.1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公司确定公司办全面负责厂区交通管理工作。
18.3.2对车辆应根据《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一)和本制度实施管理。
18.3.3根据公司现有实际情况。厂区分别设定自由路.限制路、管制路。
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限制路:允许“安全车辆”通行,其他车辆须经企业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通行。
18.4.1厂区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18.4.2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阻碍交通作业。凡是因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也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占用。
18.4.3交通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路1米以上,堆放要牢固,垮越道路拉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
18.4.4履带车未经采取护路措施,不得在路面上行驶。18.5车辆
18.5.1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按公安、交通部门规定定期检审,发给检审证方可行驶。
18.5.2厂区内小型机动车(电瓶车、小型翻斗车)和特种车辆(叉车)车况要保持良好,由公司主管部门负责检审,每年不应少于二次.检审合格后应发给牌照及检审证方可行驶。
18.5.3公司车辆主管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修理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大修,确保机动车辆的车况良好,杜绝失检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车辆,不得使用。18.5.4企业自备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要按本制度5和10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18.6车辆驾驶
18.6.1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专门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方可驾驶。
驶。
18.6.3公司自管小型和特种车辆禁止在厂区外行驶。
18.7.1机动车辆载货要符合下列规定:
a.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b.装载散装、粉装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
c.装载化学危险物品,按本制度6中有关规定进行。
d.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18.8非机动车、行人
18.8.l自行车、三轮车不准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非机动车辆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准进入生产区。
18.8.2不准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畜力车不准进入易燃、易爆场所。
18.8.3生产区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和畜力车。自行车必须整齐停放在非生产区车棚内。
18.8.4厂区内行人必须靠路边行走,横穿道路注意车辆安全。18.8.5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
18.8.6不要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
18.9在实施本制度过程中,还必须遵守《工业企业厂区运输安全规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规定提出的要求。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三
为了强化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机率。目前,公司货运车辆己经配备了灭火器、阻火器、安全帽和防腐手套,因此,现就公司货运车辆和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
1、凡是进入厂区(包括外单位厂区),都必须遵守厂方的相关规定,及时佩戴好阻火器。
2、驾驶员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进入指定位置后将车停稳,确认车辆停放安全后将车钥匙交给装、卸货人员,同时领取钥匙牌,然后到休息室休息。
3、货物装卸完毕后,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驾驶员,然后交还钥匙,收回钥匙牌。
4、驾驶员拿回钥匙后要对车辆四周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车辆,并按指定路线驶离。
二、外来车辆
1、外单位送原料到我公司车辆,在做好入厂登记手续后,门卫要检查该车是否己经佩戴阻火器,没有阻火器的必须要求装上,如果该车自己没有阻火器的,门卫给以提供,为了防止阻火器流失,要求驾驶员将驾驶证或行驶证抵押在门卫,待卸货完毕出厂时交回阻火器后将驾驶证或行驶证取回。
2、外来车辆进入指定位置将车停稳放妥后,操作人员应提醒驾驶员禁止使用明火和手机,向驾驶员索要车钥匙、交换钥匙牌,并告之其到休息室休息。
3、货物装卸完毕后,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驾驶员,然后交还钥匙,收回钥匙牌。
4、驾驶员拿回钥匙后要对车辆四周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车辆,并按指定路线驶离。
三、处罚规定
1、本公司车辆驾驶员如违反上述之规定的,每违反一项罚款20元,记违规一次。
2、车辆配置的灭火器、阻火器如有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给予罚款20元并记违规一次。
3、门卫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车辆入厂前的检查,如因门卫疏于检查而将未装阻火器的原料车辆放行入厂的,给予门卫当班人员每人罚款20元,记违规一次。
4、车辆在装、卸货物时,如若发现有驾驶员在车上休息的,是本公司车辆驾驶员的,将分别给予驾驶员、装、卸货操作人员每人罚款20元,记违规一次。倘若是外单位车辆则给予装、卸货操作人员罚款20元,记违规一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生产部、物流部。
*******************有限公司
2010-5-10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四
要按照《消防法》第14条的规定,督促落实汽车维修企业,认真履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自身消防监督管理,抓紧制定规章制度,明确、细化和规范具体责任,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经营管理之中,提高自身预防火灾能力。
严格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厂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进行防火设计、施工到竣工消防验收,保留必要的防火间距,根据需要设置门、防火墙、窗通风孔、机械排风系统和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严格消防审核、消防验收,把好源头关。
特别是甲、乙类物品运输车修理车间以及修理厂内的喷漆间、电瓶间、乙炔间等室内的电气设备均应按国家标准《爆炸和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根据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具体应参照修车库灭火器配备数量标准配置,修理厂从业人员应建立培训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否则用人单位不得采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行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公安消防部门一经发现应责令强行迁出,减少火灾隐患。对于存在火灾隐患拒绝整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罚。
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遵循防火客观规律,督促、指导好基层派出所对此类场所的三级消防监督管理,明确三级管理责任和单位,防止失控漏管,协调好本辖区内职能部门对此工作配合管理,如修理厂主管行业部门应按行业标准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吊销其修理资格证。
消防安全不合格,工商部门不发给工商营业执照等,治安部门在核发特行许可时应由消防部门对修理厂安全问题出具消防合格意见书。
只有通过紧密配合,协作管理,才能保证维修企业安全健康的发展。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五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物资出入厂区的管理。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并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禁止穿短裤、裙子进入车间,禁止穿拖鞋。
(3)进入厂区,职工要佩戴标志牌(胸卡)。外来人员随身携带会客牌(来访牌)。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7)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车间(取送货人员除外),用户进入车间需有销售员陪同。
2、车辆管理
(1)所有乘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区限速20公里/小时,车间门口及转弯处限速5公里/小时。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2公里/小时。厂区内禁鸣高音喇叭。
(4)禁止非本公司聘用驾驶员驾驶厂内车辆。
(5)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6)外来入厂车辆参照执行。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在业务完结后要及时出厂,禁止在厂区无故逗留过夜。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厂生产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由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生产厂长和副生产厂长负责召集,主要由各车间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厂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4、安全培训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技朮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制度
(1)厂生产主管部门将年度内的安全生产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及重点生产岗位,并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厂生产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主要包括车间、班组安全组织标准;班前会标准;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标准等。
(3)厂生产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间、班组、重点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4)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要按照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的安全标准进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通过安全生产评价,不断提高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车间、班组无事故。
(5)厂生产主管部门对车间、班组及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评价要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六
目的为创造舒心的生产、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提高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内环境卫生控制,厂区范围内所有部门、车间、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
职责
3.1
行政办公室负责环境卫生的验收协调事宜。每月组织技术质量部、生产物流部等部门进行专项环境卫生大检查,行政办每周不定期进行常规监督检查,并对各部门、车间进行考核。
3.2
行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车间严格按照“5s”的管理规定保持环境卫生。发现不符合按规定督促整改,发出警告或处罚通知。
3.3
公司设立环境卫生监查小组,部门所有人员为环境卫生监查员。
3.4
其它各车间、各部门负责本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被发现由不符合,则按规定执行。
3.5
各部门、车间认真进行环境卫生管理,按“5s”的要求本办法第4条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组织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做好危废处理台账。
3.6
生产设备维修负责抗磨液压油的综合利用,无用废油交行政办处理;行政办每周负责处理各车间(部门)再生废品和其它无用物品,并做好各种废品处理台账。
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览表
序号
场所
管理规范
责任部门
备注
绿化区
无卫生纸,塑料袋、烟头、纸片等白色垃圾,无明显其他杂物
行政办公室
所在该区域车间(部门)有监管责任
无断落树枝、无枯树枝、无杂草
行政办公室
生活垃圾桶
桶内垃圾不超过四分之三(或每天清走一次),桶内外表面无污物
行政办公室
厂区公路
行政办公室
人行通道
无卫生纸、塑料袋、烟头等白色垃圾,无明显其他杂物
各部门
包括道路两边5米内
公司办公室
室内整洁,物品定置摆放,无垃圾,墙面,门、窗、灯、墙等处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各部门
走廊、楼道地面整洁,无烟头、无垃圾,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车间办公室、库房等
地面整洁,物品定置摆放,无垃圾,门、窗、墙、柜、灯等处无蜘蛛网、无灰尘等杂物
各车间
室外地面整洁,无烟头
各车间
生产区域
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油污、无杂物、无明显浮土
各部门(车间)
任何地方应无烟头
设备、管道表面无油污、无尘土
墙面无污物、无涂污、无蜘蛛网
非临时堆放区禁止堆放材料、零件、设备、杂物等
临时堆放区物品定置摆放,标识清晰
车间(部门)消防设施、应急设施、警示标语整洁干净,无污物。
生产区域
地沟清洁,下水道畅通无阻
各部门(车间)
食堂
地面整洁,物品定置存放,无积水、无油污、无杂物、无臭味
行政办
门窗、墙面干净,无蜘蛛网
餐具干净、消毒、卫生
食品安全,无毒变无杂物
设备设施无油污、灰尘
生活垃圾堆放整齐,不能乱倒乱放
生活垃圾桶每天处理一次,无堆积、无臭味
厕所
地面干净,无臭味,消毒杀菌处理;门窗墙干净,无灰尘、蜘蛛网等杂物
行政办
照明设施、冲水设施保持完好可用
垃圾处理池
定期处理,不溢出,无臭味
行政办
废品堆放
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周围无杂物,标识清晰
行政办
个人行为
着装穿戴整齐,不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壳)、纸屑、烟头、口香糖、废旧电池、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自觉打扫和保持环境卫生,形成良好卫生习惯。
各部门(车间)
施工现场
场地整洁,畅通无阻,无施工垃圾堆放、烟头,沿路无明显泥土、石块等
施工单位
公路边排水沟、所有路沿石
排水沟保持通畅,无堆积杂物;路沿石保持完好,无坏损
行政办
考核
5.1
严格按照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览表的内容进行管理和检查。
5.2
每个责任部门分值2100分,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部门将相关责任人奖励50月/月,考核分在80-94分不进行处罚,考核分在79-70分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50元/月,考核分在69-60分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100元/月,59分以下的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扣200元/月。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20元/人/次。
5.4.1
在公共区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壳)、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
5.4.2绿化区有断落树枝、白色垃圾。
5.4.3现场有积水、油污、清扫不干净。
5.4.4办公室内地面不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墙壁有蜘蛛网。
5.4.5废旧物品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牌及不清晰。
5.4.6生活垃圾未装袋处理的。
5.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50元/人/次。
5.5.1在公共区域乱扔烟头、乱倒垃圾。
5.5.2废旧物品未分类存放,乱堆乱放。
5.5.3未清扫场地、设备卫生。
5.5.4地沟、下水道堵塞不畅通。
5.6未按规定穿戴着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5.7凡有效举报的人员,奖励20元/人/次,扣违规人员50元/人/次。
6名词解释
5s现场管理就是针对经营现场和工作现场开展的一项精益现场管理活动,其活动内容为“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因前4个内容的日文罗马拼音和后一项内容(素养)的英文单词里都以“s”开头,所以简称5s现场管理。
6.11s整理:就是彻底地讲要与不要的东西区分清楚,并将不要的东西加以处理,它是改善生产现场的第一步。
6.2
2s整顿:把经过整理出来的需要的人、事、物加以定量、定位、简言之,整顿就是把人和物放置方法的标准化。整顿的关键是做到定位、定品、定量。抓住了上述三个要点,就可以制作看版,做到目视管理,从而提炼出适合本企业的东西放置方法,进而使该方法标准化。
6.3
3s清扫:就是彻底地将自己的工作环境四周打扫干净,设备异常时马上维修,使之恢复正常。清扫活动应遵循下列原则:
6.3.2
对设备的清扫,着眼于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扫设备要设备的点检和保养结合起来;
6.3.3清扫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当清扫过程中发现有油水泄漏等异常状况发生时,必须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而不能听之任之。
6.4
4s清洁:对整理、整顿、清扫之后的工作成果要认真维护,使现场保持完美和最佳状态。清洁,是对前三项活动的坚持和深入。清洁活动实施时,需要秉持三个观念:
6.4.1只有在“清洁的工作场所才能产生出高效率,高品质的产品;
6.4.2清洁是一种用心的行为,千万不要只在表面下工夫;
6.4.3
6.4.3.1
不要放置不用的东西,不要弄乱,不要弄脏;
6.4.3.2
不仅物品需要清洁,现场工人同样需要清洁;
6.4.3.3
工人不仅要做到形体上的清洁,而且要做到精神上的清洁。
6.5
5s素养:要努力提高人员素养,养成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和作风,素养是“5s”活动的核心,没有人员素质的提高,各项活动就不能顺利开展,就是开展了也坚持不了。
7说明
7.1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7.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七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的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治安秩序,杜绝公司资产流失,预防各类刑事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为公司安全文明的生产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本标准规定了门卫管理、巡逻管理、保安人员管理、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厂区安全防范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及来公司从事各项活动的单位及个人。
2 术语及定义:
外来人员(车辆):指进入厂区的非本公司的各类人员(车辆)。
要害部位: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和治安保卫管理起决定作用或重大影响的部位。
3 具体管理制度
(一).厂区门卫管理制度
1. 门卫人员上岗时着统一的保安制服。由保安公司提供保安人员档案(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新入职人员必须经本公司同意之后方可进入厂区入职,调动人员必须经本公司同意之后方可调动。对于不能担当此项工作的人员,我公司工务部会及时通知保安公司协调换人,对于工作严重失职的直接从我公司开除,对于给我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将追究保安公司的安保责任。
2. 上班时间7:40—8:40;11:50—13:10;16:40—17:40此阶段必须安排专人站岗值勤。如有接待,另行通知。
3. 公司员工进出厂区必须佩带工牌,没有工牌一律不准进出。公司内部车辆在离开厂区时必须自觉打开后备箱进行检查,并且公司车辆在外出时必须有工务部出示的派车单。
4. 外来人员应事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征得被访人在厂并有时间接待,同时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好会客单后方能进厂。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和不允许在厂门口设摊。外来机动车进厂门手续同上,门卫指挥停放在停车坪上,并做好车辆的记录。外来车辆非经过有关部门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厂区。
5. 在厂区上班、下班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厂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6. 非机动车辆进出厂门一律下车推行。非机动车辆一律整齐的'摆放在指定位置,不允许存放在办公区、宿舍区及规定地点以外的其他地方,一经发现存在乱停乱放现象将对责任人处以负激励50元。
7. 晚上5:00以后,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厂区,如需进入厂区必须在厂区相关责任人亲自登记并带领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厂区。
8. 对非厂区人员携带大件、大宗物品出入时,需经有关部门同意才能进出。
9. 门卫人员必须熟悉报警程序,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迅速报警和相应的紧急处理。对监控设施操作熟练,并按规定使用和维护好监控设备,发现设备故障必须立即报修。
10. 在厂区施工的人员必须经工务部认可后方可进厂施工,其他施工人员不论任何理由均不允许进厂。
11. 保持门卫室内外清洁,整齐,并做好每日工作情况和交接-班记录。门卫室内严禁出现值班人员脱岗,打瞌睡等现象,严禁从事与当值工作无关的事情;无关人员不允许在门卫室逗留。
12. 门卫人员居住的职工宿舍要每天清理,保持床位、门窗、公共物品的清洁、整齐,生活垃圾放到指定位置,日产日清。公司将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宿舍脏乱等问题,将视情况给予20元或20元以上的负激励。
13. 厂区保卫人员要认真执行以上制度,做到认真负责,文明礼貌。若由于保卫人员工作懈怠,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二).厂区保卫巡逻管理制度
1.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日班上下午巡逻不少于2次,晚上1个小时巡逻1次;对厂区重点部位每次巡逻必须检查(如仓库,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对巡逻情况需及时记录(巡逻时间、巡逻路线、巡逻情况)。不按要求进行巡逻或者记录不及时的,将视情况给予50元或50元以上的负激励。
2. 在巡逻时发现办公室或者车间等场所漏水、漏电、起火等安全问题时,要及时上报保安队长及工务部经理或者副经理,如果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的负激励100元。
3. 保卫人员在巡逻中要注意提高警惕,对可疑情况和重大涉嫌情况,积极做好应对措施,及时拨打110报警。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制止和抓捕,及时扭送派出所,防止嫌疑人逃脱或自身受到伤害。对保护公司财产作出贡献的,将视情况给予200元或200元以上的正激励。
4. 在巡逻中要认真负责,要根据治安情况灵活机动,适时调整巡逻路线,时间。严禁饮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打人,骂人,做到文明值勤。一经发现在值班期间饮酒、打人、骂人等不文明的情况,将视情况给予100元或100元以上的负激励。
5. 严禁职工翻越围墙进入厂区或者破坏围墙进入厂区,一经发现类似情况将对责任人负激励100元,情节恶劣的将上报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6. 不得驾驶机动车辆以及助动车巡逻,做好每天工作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三).厂区保卫人员仪容,仪表管理规定
1. 厂区保卫人员上班或巡逻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统一着保安制服,下班一律着便服。
2. 炎热季节在值班时,不得赤膊或穿背心,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带帽子,穿拖鞋或赤足;冬季不准在制服外罩便服,戴围巾等。
3. 在巡逻时要举止大方,不准边走边吸烟,吃零食,扇扇子,不准背手,袖手或将手插入裤袋内,不准搭肩,挽臂,嬉笑。
4. 保安制服必须保持整洁。
(四).厂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 私人会客应在门卫填写会客单,由会见人签字。
2. 新闻记者来厂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接待部门要事先报告工务部并由工务部通知门卫方可进入。其他外来人员一律不准携带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进场。
3. 骑非机动车进入厂门一律推行,在指定位置停放。厂外机动车辆不准进厂区,必须进厂的汽车,须在门卫凭司机的有效证件换取车辆进厂证;进入厂区的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车辆安全自负,施工车辆另行规定。严禁车辆进入办公区、宿舍区,一经发现将对直接责任人负激励100元,门卫直接责任人负激励50元。
4. 携带物品出厂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厂区货物、贵重物品出厂门,必须有董事长、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开具证明。
b) 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厂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厂门凭工务部证明。
c) 外厂人员进厂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厂是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厂。
d) 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报工务部处理。
5. 厂区运动场禁止厂外人员占用,禁止机动车辆驶入,违反者批评教育,不听劝阻者负激励50元。
(五).厂区员工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厂区治安防范和紧急处理突发事件,由人事部门制定出培训制度并组织员工进行培训:
1. 每半年至少一次。
2. 新员工入职必须先培训治安、安全知识。
3. 培训内容主要为相关法规;厂区安全工作;有关安全设施理论和操作;有关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和上级有关要求。(讲座,录像,座谈等)
4. 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为了加强企业的管理,维护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盗窃犯罪行为,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创造平安、和-谐、文明、健康、稳定的区域环境,经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二、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提出治安
案件的处理意见。
2、每月召开一次治安保卫管理分析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治安现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
3、预防为主,防打结合,积极搞好治安保卫的宣传发动工作,发动科室和职工参与治安的整治。
三、保卫科的职责
1、积极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落实本单位的各项治安保卫制度
和治安防泛措施。
2、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企业保卫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
3、设立治安举报箱,对举报的内容要及时准确迅速调查和破案,替举报人保密,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4、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进入车辆进行登记。外出车辆要进行检查,货物和设备物资等要持有企管科开出的出门证方可放行。三轮车或自行车自带的后备筐,要自觉打开接受检查,否则不允许出门。
5、值班室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保持电话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快速进入现场并组织人员及时到位进行处理。
6、巡回检查人员要对厂区进行巡回巡查,重点区域和工业场所要重点防范和重点巡视。
7、要不定期对工作场所、车间、仓库、宿舍等重点区域进行安全和物品检查。不符合要求和存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
如需对私人场所进行检查的需要两人参加,特殊情况要提前取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8、配合生产单位搞好物资的监控和管理,要不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必要时使用仪器进行检查,确保生产材料物资的安全。
9、搞好更-衣室的管理,更-衣箱钥匙保卫科自留一把以便检查使用,确保更-衣箱内不存放材料。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
10、对发生的偷盗等案件,要积极进行侦破,对发生的偷盗行为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和企业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经研究后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案件报上级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侦破案件,要做好案件档案卷宗的管理。
11、保卫人员当班期间,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要着装上岗,严禁脱岗、睡岗和班中喝酒。
四、生产物资材料的使用、管理和责任制度。
1、设备和材料的领用管理实行承包责任制,即实行设备材料谁领出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2、设备和材料从仓库领出,供应科要严格执行下料的有关规定,在运输过程中,如材料途中丢失,由责任单位负责全额赔偿。
3、设备和材料回收,相关单位要办理好交接手续。材料运输途中丢失,由运输单位负责全额赔偿,若是使用单位责任,由使用单位负责全额赔偿。
4、物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超过规定时间,每次罚责任单位100元。
5、企业作业布局发生变化时,生产部门要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回收。对临时调整暂不需要回收的物资要安排相关单位负责妥善保存,对于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失的,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对于容易携带材料和设备原则上回收,不得在厂区存放。
6、机电科要根据工作变化,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回收不使用的电气设备、电缆。对于丢失的设备、电缆要及时统计汇总,报到领导小组。
7、供应科、生产单位、财务等部门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值班,排好值班表,如发生失窃案件,除赔偿损失外,如安排不到位另罚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
8、发生物资被盗案件,责任单位要及时报案,以便破案,否则一经发现和破获,除了对偷盗者进行处罚外,按照所查物资的价值对丢失单位进行连带处罚。并罚责任人和单位领导200元。
9、破坏生产工具和损坏公物要按价赔赏,并按有关规定处以2-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以行政处理。
五、奖罚措施
1、所有物资出厂一律持企管科开具的出门证,门卫方可放行,否则每次罚款100元,并追究放行物资的责任。
2、保卫人员不着装上岗,班中离岗、睡岗和班中喝酒,按矿三违处理。
3、违反上述三(4—11)条一次,罚保卫科50元。
4、当月发生一次盗窃案件损失在500元以内的,当月(30天)不能破案的对保卫科处100元罚款,次月破案的罚50元。
5、当月连续两次出现盗窃案件的,损失金额在500~2000元的,对保卫科处300~800元的罚款。当月能够破案的减罚50%,次月破案的减罚30%,扣罚保卫管理人员当月安全质量工资,其他相关人员安全质量工资的50%。
6、当月出现盗窃案件损失在2000~5000元的,对保卫科处800元以上罚款,当月破案的减罚50%,次月破案的减罚30%。并扣罚保卫科全体人员当月安全质量工资。加罚保卫科长100元,科员50元。
7、当月出现盗窃案件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对保卫科处1000元以上罚款,当月破案的减罚50%,次月破案的减罚30%。并扣罚保卫科全体人员当月安全质量工资,加罚保卫科长200元,科员100元。
8、对失盗单位除按盗窃物资全额扣罚外,每次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罚50元。
9、偷盗处罚
(1)偷盗一次罚款200元,并按偷盗物资价值的10倍罚款。
(2)发生偷盗案件,扣罚偷盗人员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当月安全工资50%。
(3)偷盗人员系被盗单位人员的,除处罚涉案人员外,全额扣除责任单位领导班子的当月安全工资。
(4)一年内(或300天内)出现两次偷盗,除罚款外,矿予以开除。
(5)偷盗人系职工直系亲属或临时工的强行离厂,不得在企业内居住,罚款由其亲属交纳。
(6)罚款上交不足的从工资中扣除,罚款交情后方可按规定安排上班。
(7)对偷盗物资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0、为了弘扬正气,奖励和不良行为、盗窃行为作斗争的人员,实行奖励制度。
主动抵制盗窃行为者,企业将给予精神文明先进工作者的奖励。
举报盗窃行为的,经查实,企业将从其罚没款中给予30%的奖励。并对举报者保密。
11、对在破案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人员和有贡献的人员可根据情况酌情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12、对保卫科在立案和破案过程无挡案资料的一次罚保卫科200元。
13、保卫科购买警用设备,需经领导同意方可从罚没款中支付。
14、所有罚款由保卫科建账管理,用于奖励保卫和破案有功人员,及保卫科添置警用设备设施等,100元以内由保卫科长审批,支出超过100元由领导审批。资金不准外借,否则责任自付。
六、说明
1、本文件自公布之日执行。
1、本文件解释权属企业领导小组。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八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司的治安防范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治安秩序,杜绝公司资产流失,预防各类刑事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为公司安全文明的生产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本标准规定了门卫管理、巡逻管理、保安人员管理、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厂区安全防范等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及来公司从事各项活动的单位及个人。
2 术语及定义:
外来人员(车辆):指进入厂区的非本公司的各类人员(车辆)。
要害部位: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和治安保卫管理起决定作用或重大影响的部位。
3 具体管理制度
(一).厂区门卫管理制度
1. 门卫人员上岗时着统一的保安制服。由保安公司提供保安人员档案(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新入职人员必须经本公司同意之后方可进入厂区入职,调动人员必须经本公司同意之后方可调动。对于不能担当此项工作的人员,我公司工务部会及时通知保安公司协调换人,对于工作严重失职的直接从我公司开除,对于给我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将追究保安公司的安保责任。
2. 上班时间7:40—8:40;11:50—13:10;16:40—17:40此阶段必须安排专人站岗值勤。如有接待,另行通知。
3. 公司员工进出厂区必须佩带工牌,没有工牌一律不准进出。公司内部车辆在离开厂区时必须自觉打开后备箱进行检查,并且公司车辆在外出时必须有工务部出示的派车单。
4. 外来人员应事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征得被访人在厂并有时间接待,同时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好会客单后方能进厂。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和不允许在厂门口设摊。外来机动车进厂门手续同上,门卫指挥停放在停车坪上,并做好车辆的记录。外来车辆非经过有关部门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厂区。
5. 在厂区上班、下班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厂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6. 非机动车辆进出厂门一律下车推行。非机动车辆一律整齐的摆放在指定位置,不允许存放在办公区、宿舍区及规定地点以外的其他地方,一经发现存在乱停乱放现象将对责任人处以负激励50元。
7. 晚上5:00以后,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厂区,如需进入厂区必须在厂区相关责任人亲自登记并带领外来人员或车辆进入厂区。
8. 对非厂区人员携带大件、大宗物品出入时,需经有关部门同意才能进出。
9. 门卫人员必须熟悉报警程序,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迅速报警和相应的紧急处理。对监控设施操作熟练,并按规定使用和维护好监控设备,发现设备故障必须立即报修。
10. 在厂区施工的人员必须经工务部认可后方可进厂施工,其他施工人员不论任何理由均不允许进厂。
11. 保持门卫室内外清洁,整齐,并做好每日工作情况和交接-班记录。门卫室内严禁出现值班人员脱岗,打瞌睡等现象,严禁从事与当值工作无关的事情;无关人员不允许在门卫室逗留。
12. 门卫人员居住的职工宿舍要每天清理,保持床位、门窗、公共物品的清洁、整齐,生活垃圾放到指定位置,日产日清。公司将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宿舍脏乱等问题,将视情况给予20元或20元以上的负激励。
13. 厂区保卫人员要认真执行以上制度,做到认真负责,文明礼貌。若由于保卫人员工作懈怠,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二).厂区保卫巡逻管理制度
1.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日班上下午巡逻不少于2次,晚上1个小时巡逻1次;对厂区重点部位每次巡逻必须检查(如仓库,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对巡逻情况需及时记录(巡逻时间、巡逻路线、巡逻情况)。不按要求进行巡逻或者记录不及时的,将视情况给予50元或50元以上的负激励。
2. 在巡逻时发现办公室或者车间等场所漏水、漏电、起火等安全问题时,要及时上报保安队长及工务部经理或者副经理,如果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的负激励100元。
3. 保卫人员在巡逻中要注意提高警惕,对可疑情况和重大涉嫌情况,积极做好应对措施,及时拨打110报警。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制止和抓捕,及时扭送派出所,防止嫌疑人逃脱或自身受到伤害。对保护公司财产作出贡献的,将视情况给予200元或200元以上的正激励。
4. 在巡逻中要认真负责,要根据治安情况灵活机动,适时调整巡逻路线,时间。严禁饮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打人,骂人,做到文明值勤。一经发现在值班期间饮酒、打人、骂人等不文明的情况,将视情况给予100元或100元以上的`负激励。
5. 严禁职工翻越围墙进入厂区或者破坏围墙进入厂区,一经发现类似情况将对责任人负激励100元,情节恶劣的将上报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6. 不得驾驶机动车辆以及助动车巡逻,做好每天工作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三).厂区保卫人员仪容,仪表管理规定
1. 厂区保卫人员上班或巡逻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统一着保安制服,下班一律着便服。
2. 炎热季节在值班时,不得赤膊或穿背心,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带帽子,穿拖鞋或赤足;冬季不准在制服外罩便服,戴围巾等。
3. 在巡逻时要举止大方,不准边走边吸烟,吃零食,扇扇子,不准背手,袖手或将手插入裤袋内,不准搭肩,挽臂,嬉笑。
4. 保安制服必须保持整洁。
(四).厂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 私人会客应在门卫填写会客单,由会见人签字。
2. 新闻记者来厂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接待部门要事先报告工务部并由工务部通知门卫方可进入。其他外来人员一律不准携带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进场。
3. 骑非机动车进入厂门一律推行,在指定位置停放。厂外机动车辆不准进厂区,必须进厂的汽车,须在门卫凭司机的有效证件换取车辆进厂证;进入厂区的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车辆安全自负,施工车辆另行规定。严禁车辆进入办公区、宿舍区,一经发现将对直接责任人负激励100元,门卫直接责任人负激励50元。
4. 携带物品出厂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厂区货物、贵重物品出厂门,必须有董事长、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开具证明。
b) 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厂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厂门凭工务部证明。
c) 外厂人员进厂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厂是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厂。
d) 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报工务部处理。
5. 厂区运动场禁止厂外人员占用,禁止机动车辆驶入,违反者批评教育,不听劝阻者负激励50元。
(五).厂区员工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厂区治安防范和紧急处理突发事件,由人事部门制定出培训制度并组织员工进行培训:
1. 每半年至少一次。
2. 新员工入职必须先培训治安、安全知识。
3. 培训内容主要为相关法规;厂区安全工作;有关安全设施理论和操作;有关紧急突发事件处理和上级有关要求。(讲座,录像,座谈等)
4. 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为了保障xxxx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二条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员工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三条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第四条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和车间、仓库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五条保安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做到每小时至少要在厂区巡逻1次以上。
第六条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厂区内。
第七条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第八条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时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九条来访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十条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不必办理入厂手续,单保安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贵宾出厂后,安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公司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第十一条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第十二条非本公司车辆入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厂,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条货运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或《物品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第十四条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未遵守公司进出厂区规定的,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厂。
第十六条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九
1.目的
为了规范厂区车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我厂生产经营、物料运输、办公活动的有序进行,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承担烧结厂区域内生产经营、物料运输、办公活动的昌龙公司、外协工队、个人机动车辆。
3.职责
3.1生产控制中心外围保障组负责厂区生产经营、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每月组织进行车容车貌、运输抛洒、车辆安全性能、厂区道路限速等车辆交通安全工作检查,并参与厂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及考核。
3.2综合科负责外协工队和办公活动涉及的个人机动车辆检验及驾驶人员安全资质的审核把关工作。
3.3安环科每月组织一次厂区车辆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并参与厂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及考核。
4.厂区机动车安全管理规定
4.1厂内机动车辆特种车辆(叉车、吊车、挖掘机、铲车、牵引车等)车况要保持良好,由生产控制中心外围保障组按《厂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4.2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防抛洒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4.3机动车辆进行危险化学品(氧气瓶、乙炔瓶)运输时,应到安环科办理《危险化学品准运证》,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应急处理器材。
4.4厂内机动车辆要建立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维修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实行三级保养,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修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不得使用。
5.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5.1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方可驾驶。
5.2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厂区内严禁吸烟。
5.3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5.4各类车辆必须按照厂区内划分的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在无划分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厂区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辆在中间行驶,行人靠右边通行。机动车辆行驶时遇有行人横过车道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未经许可,机动车辆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区和其他设有“禁止车辆驶入”标志的地段。
5.5厂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工作路线行驶。
5.6进入厂区的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依次停放,车辆停放不能影响厂区交通安全。严禁在道口、转弯处、生产装置区、厂大门周围50米内,作业区、库房进出口周围10米内,以及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禁止停车的地带停放车辆。
5.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时,应显示信号,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或停车,注意观察。
5.8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凡无副驾驶员座位的车辆禁止携带人员行驶。
5.9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挡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严禁人货混载行车;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6.个人机动车辆、行人
6.1个人机动车辆无厂内通行证、未经许可禁止进入厂区道路行驶。
6.2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不准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自行车不准载人。
6.3厂内行人必须走人行道,或靠路右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料场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料管工的指引下安全通行。
7.厂区道路
7.1厂区主要通道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标线,设有足够的照明路灯。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清除。7.2厂区交通限速为30公里/小时,叉车、铲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弯路、道口、进出库房的车辆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消防车、救护车及工程抢险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不受时速限制)。7.3厂区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厂区植树、绿化和架空管道不应妨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在厂区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和重要路段处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限高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7.4厂区道路实施养护、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厂区主要道路断路施工,须按照《消防条例》道路管理规定执行。
7.5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除征得生产控制中心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7.6履带车在厂区道路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管道、铁路和容易下陷的沟渠、桥梁,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通行。
7.7严禁在交通道路和消防通道上堆积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时,须经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并按占道要求采取交通安全措施和按期恢复道路通行。
7.8厂区规定的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8.事故处理
8.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科及事故单位安环科,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8.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其安环科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公安交通科做好事故原因和经过的调查,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8.3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交通科及单位安环科调查人员如实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
8.4公安交通科及单位安环科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8.5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厂区、原料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厂区车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确保我厂生产经营、物料运输的有序进行,制定本规定。
1、生产控制中心外围保障组和各料管工负责物料运输车辆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每天组织进行车容车貌、运输抛洒、车辆安全性能、厂区道路限速等车辆交通安全工作检查,并参与厂区道路交通事故或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及考核。
2、安环科每天组织进行道路、料场车辆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执行责任追究考核,并参与厂区道路交通事故或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及考核。
3、机动车和特种车(叉车、铲车)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防抛洒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4、机动车和特种车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修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不得使用。
5、机动车和特种车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依次停放,严禁在道口、转弯处、原料垛上以及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禁止停车的地带停放车辆,车辆停放不能影响交通安全。
6、机动车和特种车行驶时遇有行人横过车道或料场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车辆通过道口、拐弯时,应显示信号,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7、车辆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驾驶车辆时,应精力集中,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挡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严禁人货混载行车;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或其他违章作业行为。
8、特种车在料场区域作业,料管工必须在现场指挥,若发现有人进入工作区域必须及时劝阻。凡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料场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料管工的指引下安全通行。
9、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原料场区域。
10、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伤害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派出所交通科及事故单位安环科;过往行人和料管工应当予以协助。
1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其安环科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派出所交通科做好事故原因和经过的调查,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一)公司各级领导、员工、外单位入公司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公安安全交通部门和本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驾驶。
(三)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在生产区内随意行驶。
(四)公司内行车速度不大于4公里/小时,转弯应减速鸣笛,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五)公司内道路不得任意堆放物件,要保持畅通。机动辆停放时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
(六)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要分开停放,载货车辆要与非载货车辆分开停放,危险品货车要与非危险品货车分开停放。
(七)生产区内不准随意停放单车、摩托车,门卫有权检查进出车辆。
(八)公司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九)汽车装载运输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为特殊情况,应先报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方可行驶。
(十)严禁在生产区内进行机动车辆维修和调试。
(十一)公司内交通安全由公司保安部门管理检查。
另外,在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还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在厂区主要路口悬挂交通安全标语,以提高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加强路查路检,加大对交通违法违章的处罚力度,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等。这些工作的开展,可以进一步规范职工的交通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在厂区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十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
二、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整齐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进入厂区。
(3)进入厂区,外来人员会客(来访)需进行证件登记。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2车辆管理
(1)非生产
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对厂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厂长负责召集,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4、安全培训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制度
(1)厂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间、重点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2)厂生产主管部门对车间、班组及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评价要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四、禁止烟火
(1)所有人员厂内生产区域禁止吸烟,不乱携带和使用火种。
(2)对于厂区内易燃易爆品,仓库应在醒目位置标明“严禁烟火”警示标识;如有必要可派专人看守。
(3)厂区内明火作业需向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申明动火原因、地点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及审核,确认有必要动火且安全防护措施合格的,允许同意后,方可动火。
(4)厂区内禁止焚烧树叶、垃圾,冬季禁止使用电火炉或者其它限制级设备取暖。
(5)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地点要经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原则上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防止于特制箱内,有明显标识。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6)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灭火技术,建立健全保卫义务消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四、禁止不安全操作
五、应急体系
(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意外时 “应急小组”必须优先开展抢救生命,最大限度避免意外扩大并于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
(4)为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急小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排查、监督,负责联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和厂区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陕西众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2014年6月24日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十一
我公司各有车职能部门能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每月坚持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加强驾驶员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完善专兼职驾驶员的自身素质,使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我公司现有大小各类车辆83部,其中小轿车部,客车1部,小货车1部,越野车部,高空作业车1部,高空带电作业车1部,应急发电车1部,皮卡车部,大部分车辆运行在生产第一线,部分车辆分布在各个供电片区,点多面广,给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不稳定的因素都会对驾驶员的思想情绪产生波动,为了消除各种因素对安全行车的影响,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定期加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安全法》及本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邀请罗平县交警大队警官到我公司进行交通案例剖析,使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增强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2、要求驾驶员疲劳不驾车;酒后不驾车;不开英雄车、不开气。平常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车辆不带病上路;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3、严格执行车辆派车审批制度和节假日期间车辆"二交一封一定"制度,禁止公车私用:通过公司安装gps监控系统、车辆调度系统以来,加大车辆使用检查力度,合理安排调度,使公司车辆油费由每月10万余元以上下降到每月8万元左右,减小公司成本开支。
4、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片区、各有车部门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车辆的安全管理,对所管的车辆安全负主要责任。
5、根据罗平天气预报及曲靖市发布的各种预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温心提示各位驾驶员注意事项,保证了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
6、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风体系管理工作:接合公司gps监控系统,对我县道路进行信息采集,道路分析,并对危险点进行播报,提醒驾驶员提前处理,保证车辆出行安全。
7、加强驾驶员心里素质培养,提高驾驶员操作水平:由于驾驶员身体素质、心里活动、家庭情况不同,对驾驶员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根据驾驶员心里活动,进行了心里辅导、心里培训等活动,给我们在安排车辆出行时提供了依据,在安排任务时,驾驶员高兴的接收,高效的完成任务。
8、坚持持续性对车辆安全隐患的检查工作,杜绝带"病"行驶等不安全隐患:通过季度检查,月度抽检、出车前检查和监督车辆保养等长期不懈的检查手段,完善管理,警钟常鸣,来达到我们车辆管理的目的,并对车辆进行了分析,保证车辆出行率。
9、完善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车辆费用统计、车辆报修制度:在完善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信息时时更新的同时,完善车辆报修程序,并加大费用统计力度,为下一年车辆预算做好坚实的基础。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十二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版本:2012-1)
1、目的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在本公司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生产部与门卫人员的检查。
3、职责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委会负责监督检查。
4、内容
4.1信号、标志
4.1.1 厂门、厂区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单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
4.1.2 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临时交通指挥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
4.1.3厂区交通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交叉处、弯道等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厂门口宜设有车辆进出厂的标志、信号。
4.2交通线路
4.2.1厂区交通道路沿线的车辆、部门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4.2.2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生产部批准。
4.2.3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4.3车辆
4.3.1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门定期检审,经检审合格后持证行驶。
4.3.2厂内行驶的特种车辆(铲车、电瓶车、叉车)车况要保持良好,每年组织年检,合格后方准驾驶。
34.3.4自用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必须按有关安全检修规定执行。
4.3.5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车辆押运员必须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押运证后方可上岗。
4.3.6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
4.3.7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驾驶规则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转弯时要显示信号。
4.3.8厂内行车限速规定:进出厂门及转弯处5公里/小时,厂内直线路10~15公里/小时。
4.3.9各种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4.3.10车辆行驶公司厂区内和进出厂门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停车靠边,不得阻碍交通,服从厂区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的指挥。
4.3.11车辆在公司厂区内行驶,要安全礼让,非机动车要让机动车先行,铲车、叉车要让汽车先行,不准阻拦,不准强行超越。
4.3.12车辆倒车必须减速并有人监视、指挥或鸣号警告,并注意周围地形及物品等情况。
4.3.13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内,若要停放在生产区内,必须经生产部同意,但不得影响消防通道。
4.4装载运输
超出车箱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m;载物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2m,超出部门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4.4.2小型车辆装载物规定:
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不准超出车身1m,长度不准超过车身1m,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4.4.3其他车辆装载物规定:
4.4.3.1铲车、叉车的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宽度左右不超过10cm,长度不准超过车厢。
4.4.3.2三轮车的前长度、左右宽度不准超出车身20cm;手推车后长度不准超50cm,全长不超过3m,高度1.5m,载重不超500kg,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4.4.4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除驾驶室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不准载人。
4.4.5叉车除驾驶员外不得载人,若发现载人,对驾驶员以及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4.5其他交通事项
4.5.1摩托、轻骑、助动车,严禁进入厂区,并按规定指定地点存放。三轮车不准被机动车牵引,车辆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4.5.2厂区内行人靠路边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准突然横穿道路。行人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严禁在重物下穿行。
4.5.3 严禁行人对行驶车辆强行拦车、爬车。不准在停车的车厢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4.5.4公司厂区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附则
5.1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5.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产部。
编 制:审 核:批 准:
日 期:日 期:日 期: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十三
仓库管理制度是指对仓库各方面的流程操作、作业要求、注意细节、7s管理、奖惩规定、其他管理要求等进行明确的规定,给出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且在广的范畴内是由一系列其他流程文件和管理规定形成的,例如“仓库安全作业指导书”“仓库日常作业管理流程”“仓库单据及帐务处理流程”“仓库盘点管理流程”等等。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十四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标准化工作接轨,同时,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活动有详细记录,以备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门及生产部门,所有与安全相关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各车间及管理部门。
4.1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七类资料的安全工作台帐。基层单位和班组应设安全活动记录,提倡实行微机管理。
4.2安全组织台帐
4.2.1记录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成人员名单、消防工作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纳入台帐备查。
4.2.2记录从安全领导小组到班组的安全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
4.3安全会议台帐
4.3.1安全会议台帐主要记录本单位召开的各级安全会议资料,尤其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景。
4.3.2安全会议台帐应设由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会议资料以及处理结果等栏目。
4.4安全教育台帐
4.4.1企业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管理人员、安环部各级领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景。
4.4.2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及员工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岗位安全操作、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等。
4.4.3安全教育台帐应至少设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课资料、地点、时间、考试成绩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
4.5安全检查台帐应至少设有检查日期、检查资料、受检部门、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检查人签字等栏目。
4.6隐患治理台帐
4.6.1凡发生在单位的事故隐患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记录。
4.6.2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应设有隐患所在部门、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计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景。
4.7事故台帐
4.7.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记录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
4.7.2事故台帐应设有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概况、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景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登记表。
4.7.3基层单位的事故台帐应包括发生在本单位或当事人属于本单位的各类事故。
4.8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应设有考核项目(资料)、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景、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4.9安全活动记录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记录单位和班组的安全活动开展情景。
4.10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填写、保管安全台帐;同级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定期检查并签字。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十五
安全工作特指公司厂区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使公司员工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增强防火意识。
1、厂区禁区禁止吸烟。
2、罐区内严禁随便动火,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3、员工不得违章和冒险作业。
4、防止产生静电,工作人员要穿棉布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工作服和塑料底鞋。
4、外来出入人员、车辆、物品,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安全检查,值班人员有责任与权利执行。
5、下班前员工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锁好,电脑、打印机关闭,电源插头拨掉,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6、厂区门锁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起用前备份一套,以备急需时使用,员工不得随意配置,计划、财务的钥匙由本部门保管。
7、公司负责人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预防事故发生。
8、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防盗意识,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
9、员工应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10、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公司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11、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12、电器设备要定期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待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13、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14、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十六
一、员工上岗前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每年组织员工员工两次以上卫生知识培训,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三、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资料,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对象、授课人员和考试或考核资料等。
四、每年制定员工学习和培训计划,包括经常性教育和有计划组织培训,
五、员工熟悉岗位卫生制度,经常抽查员工的卫生知识掌握情况,并作为考核、续聘员工的条件之一。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2、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3、加工经营过程中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停止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4、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中心温度应高于70℃,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5、禁止使用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6、豆浆、四季豆应按要求煮熟焖透,有效预防生食有毒有害食物中毒。
7、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道德教育。
8、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启动突发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和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并停止制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十七
厂区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一、员工在进入厂区,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鞋、帽及其他劳保用品。
二、非指定机器操作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不得随意触摸按压各种电源开关和机器转动部位,以免导致事故。配电设备挂帖上警告牌,切勿合闸。
三、机器操作员要熟知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发现机器声音异常或冒烟等现象,应立即关机,迅速拔掉电源开关,并及时通知专业人员维修。危险的器具要及时更换、修理,减少可能因此而导致的事故。
四、员工工作期间,应保持充沛体力,集中注意力。勿疲劳作战,忌匆忙草率、粗心大意,忌心不在焉、自以为是等,努力减少主观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
五、在车间内注意安全工作行为,不打盹、嘻笑打骂、互相推挤拉扯、故意惊吓、随意闲谈。
六、车间内消毒粉剂、清洁粉剂等,应分开摆放,专人负责,避免污染食品。车间内器具摆放要合理、整齐有序,保持好安全的工作环境。
七、按规程及相关标准做好工具及物料的消毒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安全。
八、清洗机器时不可将水源射向带电部位,不要用潮湿的手按电源开关,以免触电。
九、严禁在厂区内吸烟、玩火。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十、严格遵守厂区内安全警示牌要求,不随意跨入禁区内。
十一、严格遵守柴油炉的操作规程,杜绝漏油及爆炉。
十二、公司办公二楼经装修现已改建为仓库,为保障公司原材料的安全性,现公司规定:禁止非办公人员随意进出。违者,罚款50元,并处以警告处分。
十三、因车间消防门是消防安全时的一个特殊通道出口,非正常行走通道,因此,非紧急情况下严禁从消防门进出。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逐级防火安全检查
1、厂安全生产科成员,每周定期对各车间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通告,并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期整改。
2、专职的防火人员对重点防火部位要每天坚持检查两次,对一般部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专职防火员有权停止生产,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领导。
3、车间每周要组织班长对本车间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并报安全生产科。
4、班组部位要落实防火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火安全情况要列入交接-班的内容。
5、各级防火安全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以便备查。
车间要按照业务分工,分关把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车间正职保面,副职保线,各组长要保段,各科室职能人员保项,各职工保点,体现“五保”精神。
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应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库存物资要分类限额,并应留出必要的消防通道。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使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并且库房要经常保持清洁。
3、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操作。
4、仓库一般应采用天然采光,如确需照明,应采用功率不超过60 瓦白炽灯泡,严禁使用日光灯、碘钨灯,且线路的敷设和灯泡的安装应在通道上方,与货物堆垛的距离至少应保持50㎝以上。
5、仓库应单独安装电源闸箱,并设在库外,且应采取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6、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8、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不能过量贮存,随用随领;
4、贮存汽油、柴油、稀料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清洗;
9、严禁将使用剩余的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倒于下水道,必须将其盛于桶内回收。
四、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车间、仓库消防重点部位,严禁私设用电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5、架空高压电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9、电器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五、门卫巡逻守护制度
1、全体警卫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提高警惕,忠于职守,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要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准确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工作。
3、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睡觉、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对进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应询问登记并积极宣传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禁火区的人员要严防其将火种带入。
4、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要加强防火和交通管理。
5、门卫巡逻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定时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六、新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新职工入厂,要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a、厂级教育:由单位领导、安全、消防等有关人员给新职工上安全课,介绍本单位的生产环境,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设施,学会使用一般的灭火器材。
b、车间级教育:主要介绍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具体的安全制度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并学会使用操作方法。
c、班组级教育:主要结合新工人的具体工作介绍操作规程,操作中的防火知识,以及发生事故苗头的应急措施。
2、对易燃易爆岗位操作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在经过三级教育后,还要先在老工人的监护下,经过一段时间练习,确认已具备独立操作能力,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在本单位车间、部门调动,凡车间工种不同仍要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凡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因违章而造成事故的,本人要负主要责任,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考核的,因不懂安全知识发生的事故,则由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七、重点工种教育培训制度
1、厂级要坚持不定期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2、根据各重点工种的特点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每年不少于两次,以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3、每年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操作。
4、经教育考核合格而工作期间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本人负主要责任,如未经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及格而上岗操作发生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八、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1、凡在禁火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应持经审查批准,签发明火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2、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围的可燃物,检查动火设备的技术状况,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配足备齐相应的消防器材,安排专人监护。
3、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批准而动火引起火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消防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于通风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对消防器材应加强维修和保养,要保持整齐、干净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对怕冻的器材在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对无压和过期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维修。
4、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由保卫负责,各车间、仓库部位的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落实责任。
5、消防器材无警不动,对挪用或损坏者应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火灾后,岗位责任人要立即报警,同时积极组织扑救。
2、警卫人员从报警到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结束,始终要保护好现场,待现场勘察结束后,经公安消防机构和保卫人员同意才能组织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3、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者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4、发生火灾后,应将事故经过、损失和调查处理情况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