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税务部门调研报告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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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调研报告篇一
税收报表是以表格化的形式对税收征收管理的数据信息进行披露的一种方式。与其他的信息披露形式相比,税收报表具有更集中、更概括、更系统和更有条理性的特点。税收业务报表主要是为服务征管、反映税收政策影响、分析社会经济运行状况提供税收参考信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网络、信息、知识和高新技术为主要特征的新经济运行模式开始形成,传统的税收业务报表编报方式其低效、陈旧和不适应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因此,如何按照统一规范、集中高效、网络化共享的目标改进税收报表编报方式,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高税收报表编制质量,x地税局对此进行了有益的实践与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集中编报改革前,x地税系统填报的税收业务报表有79份,其中78份是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上报的报表,1份是自治区地税局要求上报的《x重大投资项目税源监控表》。税收业务报表一直以来采取的都是至上而下分部门布置下达,按部门组织采集和使用。这种分部门统计、分析和使用模式,在技术手段较比落后、信息共享需求低的情况下,存在合理性,对反映税收工作成果及税收决策提供依据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税收报表的编报工作也出现新的变化和需求。首先是报表指标更趋于细化,数据来源更趋向于征管一线。其次是网络的发展,计算机硬件的更新,数据库技术的发展,软件开发技术的日新月异,为报表编报提供了更多的方法和手段,也给税收业务报表编报提出了更高要求。
税收业务报表按管理的部门可以细分为7类,即税收会统核算类、税收政策法规类、财产行为税类、所得税类、流转税类、征管类和稽查类。
当前填报的绝大多数的税收业务报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各类税收业务报表都有着一定的产生背景。
1.征管类。
(1)征管情况报表:其主要目的是为适应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力求综合反映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情况。
(2)征管质量报表: 其主要目的是为有效检验税收管理工作质量与效率,规范税务行政执法,切实强化管理,促进执法意识、管理质量和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确保税收征管行为依法、公正、廉洁、高效。主要考核指标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欠税增减率、申报准确率和处罚率。主要填报的报表有《征管质量考核得分汇总表》、征管质量考核分项统计表(1)-(3),共计4张表。
(3)其主要目的是为及时掌握重点集贸市场和个体大户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大户建账工作,逐步提高查账征收的比例。主要填报的报表有《个体工商大户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重点集贸市场税收征管情况报告表》。
2.稽查类。稽查类税收报表15张,主要反映稽查部门人、财、物的配备,稽查部门查处案件的情况。例如:税收专项检查报表主要是对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和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统计及情况汇报;年度税收违法举报案件分析统计表主要是为加强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反映各地税务违法案件受理和查处情况;税务稽查机构查补收入统计表主要是为全面了解和掌握税务稽查工作及税务稽查案件查处的总体情况。
随着税收业务报表填报要求的不断发展,以及网络、编程软件、数据库技术等不断发展,税收业务报表填报使用的软件系统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当前税收业务报表软件呈现以下特点:软件形式多样,功能相对单一,网络化程度及信息共享程度低。以下是各类税收业务报表软件发展状况。
1.税收会统报表软件。从x年税务机构分设后,全区地税系统市局以下单位采取手工填报报表 ,自治区、各市局统一使用《kt-pc》会统核算软件。x年1月1日起在全区地税系统推广应用《x地税基层管理信息系统》(税收会统模块)(以下简称新税收会统软件),原税收会计核算软件《kt-pc》停止使用。x年,市级用《x地税信息管理系统》(税收会统模块),自治区用《税收计会统管理系统(trs)》。
2.法规类税收报表,主要采取excel电子表格填报,通过ftp上报。
3.所得税类报表软件,从x年开始采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简称“汇总表”软件系统采集,汇总上报。
4.征管类税收报表软件,从x年开始推广使用征管报表系统(1.03版)。
5.稽查类税收报表软件,x年推广应用新版的《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tamis)。从x年推广应用《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从x年起推广应用《税务稽查统计系统》。
1.报表数量呈现逐步增长态势。随着税收征收管工作的不断深入,各个税收业务部门不断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体现在税收业务报表方面即报表数量及统计指标的增加。从报表的分类情况看,报表数量增加较快的报表类型为税收会统类,主要以税收统计报表增加为主。其次是稽查类报表,主要是加强了专项检查及税务违法案件情况的统计。再次是征管类报表,主要是加强了征管情况及征管质量的考核。
2.报表统计、使用部门化。随着各税收业务部门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在管理中自然而然地细化了本部门业务报表管理。当前主要体现在各部门都形成了从上到下的一套报表收集管理方法,形成了本部门的一套报表指标,开发了本部门的报表管理软件,上下级间有相对固定的报表管理人员。报表的指标设计主要满足本部门管理使用需要,报表数据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很难被其他部门利用。
3.报表统计指标明细化、数据来源多样化。从前面的分类型报表发展状况不难看出,税收业务报表数量在不断增加,税收业务报表从大的方面来说,涉及的统计指标在不断增加。从细的方面来说,同一指标的分类更加明细化。例如税收会统报表中的《营业税分行业分企业类型统计月报表》,原来只统计到涉及营业税的行业大类“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水上运输”,而现在已经统计到“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水上运输--内河货物运输”。在报表指标细化的同时,税收业务报表的数据来源也趋于多样化,主要体现在从原来注重税务机关内部工作情况的统计,逐步扩展到外部对纳税人经营情况、税收政策的影响等方面的统计。比如x年开展的重点税源管理,就是加强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的管理,重点税源报表中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的财务报表。
4.报表统计方式、软件多样化。从税收业务报表发展看,税收业务报表统计主要经历了手工编报、手工与电子表格结合编报、单机版软件编报、网络版软件编报等几种方式。当前税收业务报表的编报方式是几种方式并存,同时由于各税收业务部门不断设计报表软件,现有的税收业务报表软件已有6种。
1.报表重复报送。受大而全、小而全传统统计观念影响,少数部门统计工作只考虑自身便利,缺乏统计成本意识和全局整体观念,报表随意增加,简单重复统计,表现在上级多个部门同时要求下级报送内容基本相同的报表,或上级职能部门可在本级取数编制的报表仍由下级单位逐级上报。造成基层单位忙于报表的统计,减弱了基层单位的征收管理力度。具体表现在:
(1)税收会统报表中有《纳税登记户数统计年报表》,主要按纳税人登记类型统计“登记户数”,“纳税户数”“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数量,而征管部门统计上报《税务登记户数年度报告表》,其中也包括了按纳税人登记类型统计的“登记户数”,“纳税户数”“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指标。
(2)稽查报表中《税务稽查机构查补收入情况统计表(季报)》,主要是按季统计查补和实际入库的“税款”、“滞纳金”“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数量,而在税收会统报表中的《查补税金及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明细年报表》也对稽查机构查补和实际入库的“税款”、“滞纳金”、“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按月进行统计。
(3)所得税报表中《企业所得税管户情况统计表》,该表内统计指标已经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中反映,这只是一种简单重复,其中的新办、老转新、内转外、消亡等指标,在现实中缺乏统计基础,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
上述各表统计内容基本一致或是其中一张已经包括了另外一张需要统计的内容,由于部门间缺乏必要联系,所以造成内容相同的报表向下级布置了两次,增加了基层工作量。
2.指标设置标准不一,同一指标数出多门,数据严肃性受到质疑。 表现在各部门均按照本部门业务管理需要设计统计指标体系、指标涵义、计算方法、计算口径、分类目录、统计编码和上报要求等,难以在全局形成统一标准, 其结果是指标多头采集、统计口径各异、数出多门、相互矛盾, 例如对税收查补收入的统计,除了在税收会计报表中有反映,同时在稽查查补报表、征管报表中都有统计,而这些报表要求的取数来源、计算口径都不尽相同,所以最终得到的结果也不尽相同。
3.业务系统平台不统一、信息共享难以实现、投入大效率低。首先每个业务部门都开发了本部门的报表编报软件,这些税收业务报表系统技术平台各异、互不兼容、信息共享度低,使信息在业务部门之间无法横向流动。其次是多个部门的报表软件最终都要在基层税务机关使用,给基层税务人员在使用上带来较大困难,特别是基层人员岗位轮换时,对不同的报表软件应用需要较长的时间去熟悉和掌握。同时多种报表软件开发,消耗了税务机关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给各级税务机关的维护、推广应用带来了诸多资金困难,投入大而利用效率低。
4.管理体制不健全,岗位责任不明,造成报表编报不够顺畅。税收业务报表的编报涉及的层级和岗位多,其中总局要统计的报表就可能涉及总局、省级、市级、县级、分局、征收一线的管理员共6个层级,具体岗位就因报表统计指标而异。这种多层级多岗位的工作,必须有一个健全的管理体制,明确数据的采集标准、数据来源,以及平时数据的准备和积累。由于当前我们在税收业务报表管理制度和岗位考核上的缺失,所以造成我们在编制报表时容易出现分工不清,报送不及时,数据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5.不断增加的报表编报工作量给工作人员带来压力。税收业务报表数量从x年的27张发展到x年79张,其间报表数量还有增有减,总量已经增长了近两倍。而税务干部从x年的8421人发展到x年12140人,增加了44%。而税务机关管理的纳税户从x年42.47万户发展到x年的56.56万户,增长了33.17%。这样数量相对固定的税务人员就要承担日益增长的税收业务量,用手工编制或应用不同软件来采集各类数据,给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报表工作人员带来很大的压力。
1.税务部门在加强专业化管理的同时,缺乏有效的部门联系机制。各个部门只注重本部门的工作需要,把税收业务报表的编报仅作为本部门内部工作考虑,缺乏大局意识和统筹安排。从内因来分析,就是我们上级管理人员缺乏团队精神,做事情没有从团体工作去思考,只顾本部门想要的数据能够统计上来,与其他业务部门缺乏沟通。从机构职能分工来说,当前缺少负责税收业务报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税收报表的管理和报表信息发布,各部门在处理税收业务报表方面,更多采取的是各自为政,造成报表信息资源浪费。
2.税收业务报表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亟需进一步提高。税收业务报表的数据绝大多数来源于征管数据的汇总,征管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税收业务报表的质量。多年来,我们在税收征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基层数据质量仍有待提高。一是受人员数量、素质、岗位操作流程等因素的影响,岗责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征管工作不够规范。二是征管数据只注重录入,缺乏数据质量的监管,征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急需加大管理力度。三是征收管理工作过于重视过程,忽略工作成果的归档管理,结果填报数据一大堆,但是要用的却取不到。因此,只有加强征管基础工作才能确保税收业务报表数据来源准确。
3.缺乏统一的报表管理平台。从报表表现形式来看,税收业务报表有着相对固定的模式,一般都具备表头、报表统计指标、填报单位、数量单位、制表、审核、制表日期等组成因素。统计方式上主要采取相同指标的累加或是同类记录的汇集。基于税收业务报表的相同特性,应采取统一的管理软件实现对税收业务报表进行统一管理。
x地税系统税收业务报表集中编报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实现全区地税系统税收业务报表集中编报,切实减轻基层税务机关负担,避免重复编报各类报表, 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报表编报 “统一规范、分岗采集、集中汇总、统一上报、平级传输、分类研究、信息共享”。
(一)加大报表整合力度,进一步压缩报表总量。一是建立报表定期清理整合制度。定期调查,规范管理,对报表设计过时、数据分析现实指导意义较弱的报表进行清理,对内容基本雷同重复编制的报表予以整合;二是严格控制新增报表,能与上级报表合并采集的就不要单独列表,能从同级相关部门取得的就不要基层单位重复报送,能一次采集的就不要分次布置,能自动取数的就不要手工填报。对确需新增的报表,必须事先向管理信息部门提出申请,按规范标准设计报表格式,编写编报说明,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增加执行。对非常规报表,要求凡临时报送超过规定次数的必须到信息管理部门备案,并规定具体截止时限,以防止非常规报表向常规报表转变。
(二)理顺部门统计关系,确立统一的税收报表编制管理部门。结合当前各部门在职能分工上的特点,税收业务报表的管理工作交由计统部门来负责比较合理。首先是计统部门原来就负责了税收会统报表的统计,在数据的统计分析方面基础较好。其次把税收业务报表统一由计统部门管理,有利于今后税收业务报表数据发布及共享利用。
(三)做好税收业务报表的基础管理,完善税收业务报表体系。首先优化指标设计,建立报表统一数据标准是建立统一报表体系的关键,建立覆盖所有税收征收管理业务的指标库,详尽解释指标内涵,统一指标口径,形成全系统标准化指标体系。其次要加大税收业务报表指标的采集力度,税收业务报表指标的采集要以日常采集为主,周期性分类汇总。再次采集来的报表指标尽量采取数据库技术进行存储,以便实现从数据库自动提取指标生成报表,避免重复采集指标数据,解决不同出处的数据相互矛盾的问题,保持报表设计适度灵活,增强报表的针对性与适用性。
(四)加大科技投入,构建税收业务报表平台。首先要加大科技投入,建立起全系统税收业务报表管理平台,连通各业务部门的报表信息,开辟不同业务系统间的报表数据传输通道,从根本上解决不同部门不同报表系统间数据不一致、信息不共享的问题。其次要强化业务部门与计算机中心的沟通,促进《x地税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充分为税收业务报表编报服务。
(五)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细化岗位工作流程,为税收业务报表提供准确的数据源。税收业务报表数据主要来源于税收征收管理一线,我们的征管一线工作是否到位,流程规范与否,这都直接影响到报表的质量。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们税收征管业务流程不断得到规范,但是我们要更加注重流程的细化。只有细化的工作流程,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才会有可操作性。
1.成立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序发展。为了确保全区地税系统税收报表集中编报工作的顺利开展,自治区地税局成立了税收报表集中编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市、县(市、区)地税机关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2.清理简并税收报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今年年初,自治区地税局下发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清理简并税收报表的通知》,把原来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地税局要求各地编报的税收报表123张进行简并,保留了78张税收报表(其中77张是国家税务总局要求上报的税收报表,1张是我局要求上报的税收报表)。并明确要求从x年1月1起,各级地税机关只向自治区地税局编报保留的税收报表,其他税收报表不再编报。若有增加、变化的税收报表,一律以正式文件明确,未经自治区地税局批准,各市、县(市、区)地税机关不得擅自向基层税务机关要求定期增编、增报税收报表。
3.自主研发税收报表编报管理软件。我局在全区范围内抽调业务和计算机技术骨干,在充分论证业务需求的基础上,由技术人员进行攻关,用一个月的时间成功开发了《x地税税收报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税收报表系统)。我局在研发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前数据信息大集中的发展趋势,确定了税收报表数据的存储采取省级集中的模式,采用数据库实现税收报表数据存储管理,充分利用了通用制表软件excel的强大表格处理功能。税收报表系统的功能界面既简洁又通俗易懂,同时方便操作。
4.采用“点面结合”,开展多层次培训,确保各级操作人员熟练掌握税收报表系统。为了税收报表系统推广的顺利开展,我局举办了两期税收报表系统应用师资培训班,共培训市、县(市、区)师资人员170多人。同时各市、县(市、区)地税机关也按自治区地税局的要求开展基层操作人员的培训。为了让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对税收报表系统有深入了解,我局在举办领导干部信息技术基础应用培训班上安排了税收报表系统专题介绍,确保各级领导对税收报表系统有较全面的了解。
5.实行倒计时工作日程安排,使各级税收业务报表集中编报工作统一有序进行。推广税收报表系统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在x年7月1日开始上线使用,自治区地税局下发了《关于集中编报税收业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x地税税收报表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日程表》,对推广准备工作进行逐项明确,实行倒计时督查,确保全区推广应用工作做到步调一致,有条不紊。
6.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实现优势互补。自治区地税局下发了《关于明确税收报表集中编报审核分析工作职责的通知》和《税收业务税收报表分岗填报说明表》,对税收业务报表集中编报各岗位的填报、汇总、审核、分析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确保了整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各业务部门充分利用税收报表系统收集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材料,为领导决策及有关部门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信息。
7.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自治区地税局于x年8月13日举行了全区地税系统税收报表系统应用视频演示会,对税收业务报表集中编报取得的阶段工作成果进行了总结,并与地市编报人员对税收报表软件的功能实现互动演示,让全区地税系统干部对税收报表系统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入的了解。会议得到国家税务总局计统司的支持,舒启明司长亲临会场指导,并对税收数据应用提出具体要求,对完善税收报表集中编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1.统一了税收报表编报软件。现在所有税收业务报表都统一通过税收报表系统来进行采集上报,避免了多种软件互不兼容给采集人员带来的工作困难。基层税务机关的人员只要应用税收报表系统,就能取得税收报表的统一表样,并进行填报、审核、分析、上报,操作简单,口径统一,减少工作量。
2.明确了岗位职责,强化了编报人员的责任感。由于在税收报表系统中对每一个填报人的工作职责进行了逐一明确,填报人只要登录到税收报表系统就能清楚地了解自己要填报的税收报表,上级管理汇总人也能通过税收报表管理系统了解每一张税收报表的具体填报单位及填报人,及时了解掌握填报的数据质量,这样有利于监督考核,也有利提高填报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3.实现了税收报表数据全区集中,数据资源充分共享,提高了税收报表数据的利用率。使用税收报表系统后,全区地税系统所有编制的税收报表数据统一存放在自治区地税局的服务器中,由自治区地税局进行统一维护管理,确保了税收报表数据的安全。各级税务人员可以通过登录税收报表管理系统,查询到权限范围内所有的税收报表数据,有利于税收报表数据的充分利用。
4.强化了部门协作,加强了税收报表的分析和审核。使用税收报表系统后,原来由各税收业务部门管理的税收报表改由计统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使税收报表的编报由分散式向集约式转变,部门间的协作关系更为紧密,税收业务报表的指标体系更加规范, 数据处理效率进一步提高。税收业务报表统一由计统部门管理,大大节约了人力资源,有利于其他业务部门集中精力进行深入审核、分析,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的各自业务特长,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税收分析工作质量的提高。
5.减少了中间环节的重复劳动,切实为基层减负。一是统一使用一套税收报表编报软件,减少基层税务人员使用多套管理软件填报税收报表数据的工作量;二是直接由税收报表系统直接上报数据和文字分析材料,提高了工作效率。税收报表管理系统有强大的数据汇总功能,能实现税收报表的自动汇总、报送或抽取,并实现各级税务机关业务部门撰写的文字分析材料与税收报表一起上报的功能,大大减少了中间管理环节的工作量,切实减轻了基层负担。据统计,我区共有14个地市和120个县(市、区),原来每个市(县)的税政、征管、法规、稽查、所得税、计统部门都有一个负责税收报表汇总的人员,现在统一由计统部门负责,汇总人员从原来的x多人减为现在的900多人。
(一)加强税收业务报表集中编报的调研和质量考核。建议定期组织人员到各地市进行调查,了解各地税收业务报表集中编报开展情况,改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税收业务报表编报工作质量考核,促进税收报表集中编报工作质量提高。
(二)改善税收业务报表指标体系。建议总局在修改完善报表指标体系时要统筹考虑,充分考虑各职能部门间的需求,避免报表指标重复统计,提高税收业务报表的编报效率,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在制定报表统计指标前要进行必要的实际调研,听取基层税务机关对统计指标的看法,了解指标的实际来源状况及可操作性,确保统计指标能够统计上来、数据准确。如有可能,从更高的层次要求出发,总局可以与有关部委联系,就有关的经济运行中的数据采集进行协商,分部门明确职责,加快经济运行中的数据收集处理及共享使用的效率,减轻基层有关单位人员的负担。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报表管理系统软件。《x地税税收报表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是由于研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税收报表系统难免存在一些设计上的不足。比如存在tras重点税源系统软件、通用税收报表系统taxble、企业所得税调查软件、稽查软件等多种税收报表应用软件共存的情况,税收报表系统还未能实现与以上多种软件进行数据接口对接,仍需进一步完善。其次是加紧完善税收报表系统与现有的《x地税信息系统》数据接口,实现税收报表系统与征管系统之间数据资源的共享。为了统一报表管理,建议总局改变现在多种报表软件共存的现状,统一开发报表管理软件,自治区地税局也要加大信息化工作力度,进一步整合各种软件接口,这样多种软件造成的数据接口问题就迎刃而解。
(四)提高税收业务报表质量。影响税收业务报表质量有多方面的因素,其中主要包括报表指标的合理性、统计方法、报表的数据来源,其中报表指标的合理性可以由总局在指标体系设计时给予解决,统计方法可以通过构建统一的报表管理平台得以实现。对于报表的数据来源,这涉及到报表指标的具体采集,与我们的征收管理工作密切相关,只有提高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质量,才会给我们税收业务报表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源。
(五)逐步提高税收报表集中编报人员素质。首先作为区局要组织人员编好和规范税收报表管理软件的操作教程,增加统一的操作手册及视频教材,为各地市做好师资培训。其次各地市要做好基层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税收报表工作岗位的岗前培训,确保基层人员能够在需要时得到统一规范的培训,大大降低培训成本。
(六)进一步细化税收业务报表集中编报的岗位考核。为了确保税收业务报表编报各岗位的工作步调一致,要不断细化岗位职责分工。同时制定配套的岗位考核管理办法。建议自治区地税局在岗位职责中明确税收业务报表编报职能,调查制定税收业务税收报表集中编报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
(七)充分发挥税收报表管理系统的共享平台作用。税收报表管理系统现已具备了表格和文档的收集、存储、共享的功能,但是实际工作中还受传统习惯的影响,偏爱于为了某项具体工作而收集数据和材料,工作过后材料数据未能及时归档,造成资源浪费。我们应充分利用税收报表软件所具有的功能服务于我们的日常工作,制定统一的数据资料采集规范,提高我们收集数据的效率和利用率,促进我们上下级、平级地税机关之间的业务处理,确保我们的税收工作有序高效地完成。
(八)建议国家行政信息化主管部门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建立机制实现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在当前实际经济工作中,许多行政部门存在信息采集工作重复交叉的问题。如国税、地税、财政、统计、发改委、经贸委等有关政府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的经营、财务指标的调查统计工作中,重复地向企业采集上报有关信息数据,造成企业工作量增加,部门间缺乏有效的联系机制,企业对此意见很大,影响了政府形象。建议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重新评估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加大整合力度,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在设计调查统计指标时达成一致,尽量使用统一的统计软件采集企业信息数据。这样既减轻企业的负担,也减少行政部门资源的耗费,树立行政部门廉洁高效的形象。
税务部门调研报告篇二
信息宣传工作是基层税务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信息宣传工作,对于推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深化地税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税收法制宣传、促进征纳沟通了解,提升地税部门社会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干部认为信息宣传工作只是“锦上添花”的可有可无的工作,觉得只要把税收工作做好了,就算大功告成了,认为信息宣传是部门领导和办公室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没有正确认识和理解税收工作与信息宣传工作之间的关系,缺乏信息宣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写作能力有欠缺。担任宣传工作的干部大多不是从事语言文字专业,基础理论和文字功底相对薄弱,真正能写宣传信息、新闻报道的干部比较缺乏。对发生在身边的好新闻不敏感、不上心,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典型事例、先进事迹、项目成果不跟踪、不深入了解,没有及时将一些有价值的经验进行总结,很难写出有创意、有深度的稿件。部分信息宣传任务落实都是“被动”写出来的,干部存在畏难情绪,稿件质量参差不齐。
培训方式待改进。基层税务干部在工作中都是以税收为核心,在业余学习过程中也是以税收方面的业务知识为主,每年组织学习信息、新闻宣传报道写作方面的专题培训较少。上级组织开展的专题培训因参加培训人员范围广、名额有限、很难涉及到广大干部,且日常培训注重理论方面的知识讲解,缺少分类信息“点评式”的深度培训,干部很难在培训课上学习和掌握到比较实用的写作知识,培训达不到预期效果。
奖惩机制要完善。基层税务部门由于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干部撰写信息宣传报道基本上是“挤时间”。近年来根据有规定取消了奖励经费,改为以精神鼓励为主,虽然基层税务部门不断强化信息宣传的考核,不断强调“多讲奉献、少谈利益”的担当精神,但“写不写,写好写坏一样”的问题仍然存在,信息宣传工作难以完全落实到与政绩考核、奖励惩处、提拔晋升挂钩,难以全面调动起干部撰写信息宣传文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宣传效果需提升。当前,基层税务部门信息宣传只是将稿件投递到上级部门和对应网站以及当地政府宣传部门,很少扩展到公众经常涉及的领域,宣传渠道较少。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信息宣传还不够,缺乏与新闻媒体联系与沟通的主动性,大众化、影响力较大的新闻媒体上宣传基层税务部门工作动态还是“凤毛麟角”。要做到“报刊上有名,电视上有影,网络上有议”的良好宣传效果,还有很大差距。
要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信息宣传工作不仅是沟通情况、反映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宣传基层税务部门工作、提升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要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信息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只有信息宣传工作能力提高了,才能提炼出日常业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才能提高日常工作中各类总结、计划、汇报的写作水平,从而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基层税务部门要不断加强对税收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落实信息宣传约稿制度,努力形成办公室负责、全局抓落实“人人动笔,个个写稿”的信息宣传工作格局。
要强化培训,提升写作能力。要在信息宣传培训上狠下功夫,以“请进来,走出去”、以老带新、举办培训班、组织兴趣小组交流等方式,定期交流写作经验,培养写作方面的骨干力量,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写作水平的提高。要培养干部养成多读书、多看报的良好习惯,注重政治理论、经济、税收、法律以及信息科技等知识的积累。同时,要积极转变信息宣传培训的方式方法,开展信息稿件“点评式”的培训,重点突出不同种类信息的写作技巧,使基层干部学会和掌握信息宣传写作的基本方法和技巧,提高干部的写作能力。
要完善制度,健全奖惩机制。每年初,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年税收信息宣传任务和培训计划,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制度上提供有力保障。建立严格的信息约稿和审核制度,严把稿件质量关,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到各基层分局进行信息调研和宣传督导,全面掌握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共同探讨提高宣传成果的新路子。同时,要调整奖惩激励机制,以考核为抓手,注重精神上的激励,在选拔干部方面逐步倾斜,更新用人机制,引导干部职工保持平和的心态,兢兢业业把工作干好、干出成绩。
要突出重心,深化宣传效果。围绕税收中心任务,“把脉”税收发展形势,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信息宣传质量,对领导思考的要点、当前工作的重点、决策落实的难点、纳税人关注的焦点、值得推广的亮点等题材加以宣传,增强报道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切实组织好重点宣传和日常性的信息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文字、图片、影视等多种形式,使社会了解、理解、支持基层税务部门的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克服“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传统思想,积极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大张旗鼓地将干出一流的业绩、创出一流的成绩宣传出去,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力。
税务部门调研报告篇三
税务约谈是税务机关在日常征管、日常检查、所得税汇算、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等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一般涉税违章违法行为或疑点后,根据自行收集的资料以及案头分析所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主动约请纳税人沟通相关信息,宣传和辅导税收政策,要求其解释和说明涉税问题,促使纳税人主动自查自纠,并对涉税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的行政管理活动。
在众多的税收服务方式中,税务约谈能够使征纳双方相互沟通,满足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共同需求。
(一)它是一种内容和形式统一的服务方式,为依法治税、引导诚信纳税、营造良好的税收氛围奠定了基础。
(二)纳税人总是希望在并非故意的情况下,在涉税操作中少犯错或不犯错,希望税务机关给予辅导和提示,以达自查自纠,避免被罚,免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降低或节约纳税成本。
(三)税务机关作为职能部门,也希望纳税人在涉税上不犯或少犯错误,减少征收管理成本,便于稽查部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
(四)税务约谈具有明显的人性化特征,可有效融洽征
纳双方关系,提升税务形象。
(一)约谈制度不规范。对经约谈补缴的税款是否应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实践中较难把握。若自查补税加收滞纳金和罚款,有悖于情;如不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则有悖于法,因为《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了滞纳金制度。税务约谈一般不使用调账的方法,如果某些纳税人提供了虚假资料,税务部门往往无从辨别真伪,从而影响约谈结果的确定。
(二)征纳信息不对称。有些纳税人提供的纳税申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连续,税务部门单通过信息进行案头审核,会影响约谈评估的准确性,而实地检查又无疑会增加纳税人负担;税务部门从其他方面获取的信息源较少,如未与海关、工商、地税等部门联网;税务机关内部信息不共享,征收、管理、稽查信息分块割据,传递不及时、完整、准确,造成约谈资源浪费。
(四)税务内容单一,方法简单。目前,税务约谈内容较为单一,有的地方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特别是商贸企业资格认定、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资格认定、纳税评估疑点分析进行约谈,而其他日常征管、汇算清缴、涉税审批等方面很少涉及;约谈方式简单,基本就问题问问题。而且纳税人的素质参差不齐,有些纳税人税收法治观念淡薄,以种种借口拖延约谈或提供虚假纳税资料,使约谈很难正常进行。税务部门约谈人员自身素质与有效约谈也有一定差距。
(一)完善约谈工作机制。应把税务约谈上升到法规或规章的范畴,目前至少应在全国范围内对税务约谈制度进行规范,统一规程。税务机关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探索一条适合税务工作特点的约谈工作方法。在约谈前,细致分析问题和疑点,做好充分准备,谈什么,怎么谈,怎样围绕疑点步步深入,怎样引导纳税人如实回答,要做到心中有数;在举证环节,要突出主题,因势利导,有的放矢,注意发问方式和约谈效果;约谈完成后,要举一反三,善于总结,经约谈仍不能排除疑点的,要实地调查核实,为约谈工作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税务机关应完善、充实内部的信息质量,把好信息采集关,确保采集数据的真实、全面、准确。不仅要采集纳税信息、财务信息、发票信息,还要尽可能地采集生产经营信息,尽快实现税源信息、征收信息、稽查信息等纳税资料的全面共享,并结合纳税评估机制,积极开发税务约谈数据信息系统,同时进一步加快与海关、工商等政府部门的数据网络交换系统和内部数据交换平台的建设,使约谈信息获取渠道畅通。
(三)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财务知识和税收理论,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信息技术与应用技术,以及了解与约谈相关学科知识的复合型检查人才。可以把各地开展纳税评估以来的成功案例汇编成册进行经验交流和范例指导。
税务部门调研报告篇四
企业当期所发生的经济事项往往会影响到后期的税收问题,从经济事项发生到涉税事项产生的这段时期即称之为“税收存续期”。一般而言,“税收存续期”随经济事项发生而开始,随涉税事项产生而逐步结束。现阶段,对“税收存续期”的管理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不管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对“税收存续期”涉税事项管理的重要性还没有充分的认识。虽然,目前从“后续管理”的角度对企业所得税“税收存续期”的管理有所强化,但如何从“税收存续期”的角度统筹各税的“后续管理”,还缺乏统一的认识与研究,更没有系统的规划、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措施等。
(二)风险意识不强。“税收存续期”具有三个特点:
1、存在的普遍性。
2、时间的不确定性。
有的存续时间较为明确,有的存续时间却无法预知;
3、相关人员的变动性。
存续期内,既可能是企业财会人员变动,也可能是税收管理人员变动。导致税企双方均可能产生一定的税务风险,而这些风险往往容易被税企双方所忽视。
(三)政策水平不高。
税收管理工作中,由于部分税务人员对涉及“税收存续期”的税收政策不熟悉,对税收政策与财会制度的差异不了解,导致不能对“税收存续期”相关税收事宜进行系统规范的管理。
(四)管理范围不广。
目前对“税收存续期”的管理,较多的是从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角度进行强化,而对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的“税收存续期”管理较薄弱,有的甚至还是盲区。
(五)管理手段滞后。
目前对“税收存续期”的涉税事项管理方法较为落后、手段比较单一,既没有推行专业化管理,也没有实行信息化管理。
(一)因税收政策原因产生的“税收存续期”。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企业当期所发生的经济事项影响后期的税收缴纳,特别是明确规定企业经济事项发生时暂不征税的税收政策。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xx〕年60号文规定“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权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该政策中,从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个人将股权转让时再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相隔一段时期即“税收存续期”,而且存续期的长短因股权转让的时间而定。又如,《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该规定中,企业当期所发生的经济事项(亏损),影响到后5年的企业所得税,其“存续期”最短可能一年,最长可能5年。
(二)因税收政策与会计差异原因产生的“税收存续期”。由于税收政策与财务会计的目的和前提,以及遵循的原则不同,税收政策对某些经济事项的确认与财务会计存在差异,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税收存续期”。例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收账款,会计上不确认收入;营业税上确认为计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上不确认收入,但要按毛利率预征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上不确认为清算收入,但要按规定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由此,《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专门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如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会计制度能够全额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其“以后纳税年度”即属于“税收存续期”。
(一)个人所得税案例:某有限责任公司由原集体企业于xx年改组改制成立。改制时,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量化资产250万元。xx年10月,股东转让65.78%股权计657.8万股,在计算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时,企业按账面实收资本乘以转让比例扣除转让成本657.8万元。
“税收存续期”分析与处理:企业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量化资产的涉税经济事项于xx年7月发生,但根据国税发〔xx〕年60号文规定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存续”于企业,xx年股权转让时所转让的65.78%部分164.45万元(250×65.78%)不能作为成本扣除,因而税务机关审核时调减了成本扣除额而补征了个人所得税32.89万元。尚未转让的34.22%的股权所包含的量化资产则仍然“存续”于该企业。
(二)营业税案例:xx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开发了abcgf共5栋商住楼,其中a号楼为产权式酒店,共有332间产权房,xx年底止已售出257家。购房合同约定,业主在签订合同时首付50%,剩余款项由租用业主产权式酒店房的某酒店用租金(年租金为购房总价的8.5%)代业主支付,至付完为止。合同总价款4977.7万元,首付2488.85万元,剩余款项由酒店分6年付清,每年支付423.1万。
“税收存续期”分析与处理:房地产开发公司xx年销售不动产业务已经发生,按营业税条例规定,首付50%应于xx年申报缴纳营业税,剩余款项在未来6年内于每年收到酒店租金时申报缴纳营业税,其“税收存续期”长达6年。xx年3月税务稽查部门对该公司xx年和xx年度纳税情况进行稽查时,xx年首付及xx年合同款项均申报了营业税,但xx年3月进行稽查时,因主管会计变动,xx年和xx年合同款项均未申报营业税,税务稽查部门不仅追缴了该公司营业税42万多元,还给与了一定的处罚。
(三)企业所得税案例:某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x年6月委托某资产评估机构对其15宗土地进行了评估,账面价值2500万元,评估值3500万元,评估增值1000万元,企业进行了借记“无形资产”、贷记“资本公积”1000万元的账务处理。xx年10月,该公司以15宗土地作价3500万元和现金500万元投资于某公司,取得某公司80%计4000万股股权。
“税收存续期”分析与处理:企业资产评估增值,会计上允许增加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但税法规定不得改变计税基础,不得计提折旧或者摊销费用,也不确认收益。如果企业转让该资产,原评估增值部分应确认收益的实现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案例中,从资产评估经济事项发生,到该资产用于股权投资,其存续期为4个月。地税稽查部门于xx年对该企业xx年至xx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稽查时,该企业xx年账面亏损712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后,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288多万元,不仅减少了xx年以后需要弥补的亏损,而且当年查补企业所得税72多万元。
(一)加强相关税收政策及财会制度的学习。特别是要熟悉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存在的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对企业发生各项税收进行正确的分析判断,才能准确地对企业“税收存续期”影响到本期的税收进行计算,从而规避因政策不熟而可能导致的税务风险。
(二)及时建立“税收存续期”档案。“税收存续期”经济事项发生后,及时采集相关信息,既要分门别类建立专门台账记录,又要将企业的税收征管资料记录于信息库之中。同时,对存续期内涉税事项的变动及时进行登记并跟踪管理,做到“税收存续期”管理系统化、信息化。
(三)强化“税收存续期”涉税事项的检查。稽查人员对企业进行税收检查时,应对企业“税收存续期”涉税事项逐一进行检查。其中,以营业税收入的`确认、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调整、个人所得税有关计税成本和费用的扣除为检查重点,对企业“税收存续期”涉税事项进行检查。
税务部门调研报告篇五
税基管理是税源管理的基础和关键,是有效提高税收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如果将税源看作是一条永不干涸的水流,那么税基就是这条水流的发源地,只有保持税基的稳定和活力,才能开源拓流。企业所得税作为地税部门的一项重要税种,保持税基的稳定和壮大尤为重要。xx市地税局为实现“稳税基”的目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企业现状,进行认真分析,认为应从加强户籍管理、日常监控、核定征收等几个方面入手,深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真正将企业所得税税基管实、管准、管到位。
随着国家《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和税务机关控管水平的提高,企业所得税的管理日趋科学、完善。但是企业所得额虚报瞒报,侵蚀企业所得税税基的现象仍然在部分企业中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是2002年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以来,地税部门管理的企业中,除正常的破产注销外,一些企业借改制、改组之机,停旧办新,脱壳重建,以此享受国家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地税管理的企业所得税户数大幅减少,严重侵蚀了企业所得税税基。
二是部分企业受利益驱使,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列成本、多摊费用等不正当方式进行会计核算,造成纳税申报不真实。
三是少数企业存在着连续亏损、长亏不倒、虚亏实盈等不正常现象。
(一)加强户籍管理,稳定纳税户数
1、关口前移,主动介入。地税部门要加强与工商、国税、质检、民政等部门的政务协作和信息联系,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户籍变化信息库,定期采集登记信息,及时掌握新办、变更、迁移、注销户情况,对其所得税管辖权进行界定,将应属于地税管辖的企业及时纳入地税管理。加强税务管理员巡查制度的落实,深入企业进行经常性的调查和了解,对有投资、改制、关停等成立新企业意向的老企业加强宣传和动向监控,多渠道引导企业在注册资金、投资方式、注册地点、公司章程的订立上向有利于地税部门的方向转移,争取将新旧税源保留在地税系统进行管辖。
2、落实政策,加强审核。准确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划分标准,尤其是从事税务登记、税源管理岗位的人员,应认真学习国税发[xx]x、[xx]xx、[xx]xx和[xx]x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企业设立时各项实质要件的审核。对在实质要素上不符合新办企业标准的新登记企业,按照实质大于形式的原则,不予承认新办企业条件,努力争取管辖权力。
3、加强调查,摸清底数。对辖区内的税源企业进行一次彻底的调查,建立分行业、分经济性质、分经营规模、分赢利水平和纳税水平的《企业所得税税源登记台帐》,对行业分布、重点税源、赢利面、亏损面等情况准确掌握了解。
(二)狠抓日常监控,强化税基核实
1、加强调查核实。落实税管员巡视制度,尤其是落实好对重点税源企业的驻厂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企业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纳税情况、重大经济行为的掌握和了解,着重对企业申报数据的调查与核实,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牢牢把握住备案类和审批类事项管理、收入与成本确认、关联交易管理这三个核心环节,对连续发生或跳跃式发生零申报、负申报、微利申报的纳税人,加强调查核实。
2、注重发挥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重要作用。整合利用申报数据、实地采集数据和第三方数据,加强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是强化税基日常监控的又一重要途径。
一是建立分析预警体系模型,合理确定预警标准和范围,积极引入第三方数据(变电站用电数据、劳务部门用人信息、财务报表、国税部门增值税、消费税征收信息、土地、房产部门信息、工商部门取得企业股东和股权变动信息、建设项目分项目明细申报等),并通过典型调查、召开税企座谈会充分征求意见,结合行业宏观数据、历史数据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测算,建立商业、纺织、建筑、房地产、饮食业、交通运输业、商务服务等不同行业的投入产出比、产品物耗比、产品能耗比、平均利润率、平均应税所得率、成本率、平均所得税税负率等分析预警体系,合理确定行业预警值。在此基础上,以监控指标为参数,定期开展收入分析,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对变化较大、明显低于平均指标数的纳税人纳入预警名单,强化过程监控。
二是加强税收分析,深化纳税评估。结合纳税人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行业即时信息、企业历史信息,以及日常管理掌握的企业实际情况,综合采用案头分析、预警值分析、同行业数据横向比较、历史数据纵向比较、与其他税种关联性分析、主要产品物耗能耗指标比较分析、税务约谈举证、实地调查核实等方法,对偏离峰值较多、税负异常、疑点较多的纳税异常企业逐户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
(三)加强中小企业管理,做实核定文章
账证不健全的中小企业往往通过隐匿应税收入、虚增成本费用的方式侵蚀所得税税基。因此,必须提高查账征收界定门槛,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力度。
1、准确界定征收方式。严格按照《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和现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准确界定企业账务不规范情况下的征收方式。即:凡是没有材料账及库存商品账的、实现收入结转不及时的、没有财务报表或账表不符的、不能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的、未按规定设置账簿的、不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的、不能及时将本企业财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方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的、发生业务无法取得发票且金额占到成本费用总额10%(含)以上的,一律认定为账目混乱、账务混乱,实行核定征收。
2、合理确定税负标准。通过掌握企业机器数量、用工、用电、用料等关键生产经营数据,测算企业收入水平、材料耗用、投入产出比,切实掌握纳税人的收入盈利水平,合理确定纳税人税负标准。
3、抓好巡查环节,减少核定征收偏差度。对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不能“一核了之”,要严格按照核定征收额进行征收,并通过日常巡查,随时掌握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用工、用电、用料变动情况,防止企业人为调节收入以规避税收。
税务部门调研报告篇六
为了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促进我市部门预算工作,4月中旬和5月中旬,在市人大常委会杨爱金副主任的带领下,财经委和市政府办公厅、财政局、审计局的同志前往广州、南宁、厦门等地调研部门预算工作。调研前,调研组一行根据审查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和部门预算编制中反映的难点,详细拟定了调研提纲。调研过程中,与当地人大财经委、财政局、审计局座谈探讨、沟通交流,还详细察看了部门预算编制指南、总预算草案、部门预算报表等相关材料,收集了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调研结束后,结合外地经验,调研组一行就如何改进我市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进行了反复的研究讨论,最后形成调研报告。
外地经验
广州市
一、规范预算编制,预算公开、透明。
1、早部署、早报送。政府及财政部门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对年度计划、预算安排早研究、早部署。部门预算编制从7月开始,11月底完成各项报审程序。在人代会召开前45天将总预算草案、部门预算报送财经委,保证人大有充足的初审时间。
2、细编制。预算要求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科目细化到项,每个部门都有一本厚厚的预算。涉及多个单位使用的资金,列入牵头单位的部门预算。
3、建章立制。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规范预算编制的标准、程序、项目申报条件,使编制工作有章可循,减少人为因素。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制定上,根据部门实际制定了定额“两类六档”标准,对编制少于30人的单位,允许标准适当上提一档,使编制更为合理、准确。明确将事业、后勤、临时人员的经费列入预算,避免预算执行中挤占专项经费。在项目支出上,出台了《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项目的申报标准、审核程序,要求部门的预算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遴选,项目的初选、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必须在预算编制开始前完成,解决了项目“谁该上,怎么上”的问题。
4、实行“阳光财政”。目前除国家安全局外,全市113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全部提交人代会审议。人代会期间,预算全部公开,内容简明清晰,除印制厚达805页的预算表外,还发给代表每人一张详细的数据光盘,会后不收回。在每个代表团会议室还配备装有部门预算数据库的电脑,供代表查询,并配有专职人员介绍情况,即时解答代表提出的疑问。
二、创新人大审查监督的方式、内容。
1、专题审议部门预算。人代会期间,除对所有的部门预算进行集中审议外,今年还重点选择教育、卫生2个部门的部门预算进行专题审议,参加专题审议的对象除财经委委员外,每个代表小组分别派两名代表参加。
2、启动预算修正案。人代会审议中,代表可以对预
算提出修正案,由财经委对修正案进行审议后,报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
3、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挂钩。在审查部门下年度预算时,将部门上年度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送交大会,作为审查的参考,促使部门预算编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4、探索预算绩效监督。监督重点由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向效益性审查深化。今年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重点,开始启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的监督,将“就业再就业专项支出绩效情况”列为常委会听取的议题。
5、组建专家库。成立了60个专家组成的预算监督专家库,由高校、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组成,参与财经委的预算监督,强化监督力度。
6、实行在线监督。人大财经委与财政局联网,设置实时在线预算监督系统,对支出进行实时监督。
三、强化代表的培训,突出体现人民当家作主。2006年预算审查中,新闻媒体提出预算本子“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代表审查预算“凭印象”。为了让代表看懂预算、审准预算,广州市人大人代室在代表培训中强化预算监督知识的培训,邀请广东省人大、高校和财政、审计部门的专家授课,详细讲解要领。通过培训,代表审议质量得到提高,现在代表的审查细化到每个项目。
南宁市
一、规范项目支出编制和结余资金管理,重视预算的论证、沟通。
1、对项目预算实行“准入制度”。要求凡是1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都要列入部门预算,资金要细化到用款单位和项目。制订了《南宁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预算项目的申报条件、程序和部门项目库、财政项目库的建立等,项目支出的编制规范、有序,避免了随意性。
2、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预算安排与上年执行情况有机结合。要求部门要将历年结余编入预算,统筹安排;上年结余较大的部门,下年度预算从紧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先动用部门上年净结余,对结转两年仍未使用的予以冻结。2006年起,财政局每年都组织清理结转,避免资金沉淀。
3、加强预算的论证,体现与部门互动。财政局内部设立预算编审服务中心、由各相关处室组成的预算联审小组,建立初审、联审、复审、平衡性审核机制。在预算编制中,注意与部门交流和互动,财政局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与部门召开碰头会进行沟通、交流。部门预算“二上”后,市政府成立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还邀请重点支出部门的领导参与。
二、实行综合封闭式审查,强化实质性监督。预算审查中除了一般的会议审查外,采取综合封闭式审查的方式,强化监督力度。封闭式审查以财经委为主,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广西财经学院、财政厅、审计厅、市审计局、纪检监察部门以及部分城区财经工委的专家参加,集中10天,对部门预算进行封闭式审查,审查的重点是每个部门的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审查过程中,有关部门、财政局列席会议,回答询问。在审查的基础上,汇总审查意见反馈财政局,要求财政局认真研究后书面答复财经委。
三、严格审查程序。预算法要求预算草案要在大会前一个月报送人大财经委,实际操作中,实行“能快不慢”的做法,要求财政局在人代会前40天—1个月报送,保证人大有足够的时间初审。初审中,注意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参与预算编制的全过程。同时,在送审材料的要求上,逐年细化、公开,除自收自支单位外,部门预算全部报送人大审查。大会期间,除将总预算和部门预算汇总表印发全体代表外,还将详细的部门预算表放在陈列室,专门供代表查阅。
厦门市
一、严格预算编制程序,细化和规范预算编制。
1、严格编制程序。预算编制从7月份开始,由政府统一部署,政府常务副市长亲自参加。8月10日前,部门编报收支预算建议数,经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部门一把手签字后“一上”上报财政局。9月10前,财政部门进行初审下达“一下”建议数。9月30日前,部门根据“一下”的建议数编制正式预算草案,送财政局会稿后报分管副市长,经分管副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二上”。10月31日前,财政局审核各部门预算草案,报市政府审定。
2、重视预算的细化。一是财政资金细化到部门预算的比率不断提高。除土地收支预算由市土地开发总公司编制外,财政资金基本细化分解到部门预算中,2008年细化比率达70%,2009年准备把预算内基建的偿债支出列入市发改委的部门预算,细化比率可达85%。剩余15%未列入部门预算的资金主要是:社保风险准备金、预备费、预留调资、中央及省驻厦单位的补助、税务补助、大型外资企业的税收扶持等。二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在部门预算编制中,要求资金尽量要细化到具体项目、用款单位,项目支出细化率要达到70%,其余30%的待分配资金,必须在预算年度的上半年落实到具体项目。
3、实行预算项目事前绩效审核。制定“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办法”,在资金分配环节引入评审论证、竞争优选机制。部门200万元以上项目,要求在预算编制部署后20天内,经市财政局审核中心进行事前绩效审核,由审核中心组织考评、打分,分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等级为“优”的优先列入年度预算或项目库,“良”和“及格”的,其分值作为项目安排次序的重要依据,未达到“及格线”的,不得列入年度预算或项目库。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经绩效评估后,必须报送预算评审委员会审议是否排入年度预算。
二、强化预算约束,加大财政监管力度。
1、严肃预算执行。督促部门要严格按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人员支出、项目支出不得互相挤占挪用、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要报财政局批准。
2、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下发《关于严格控制财政预算追加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打足预算,不留缺口,对预算年度中可以预见的支出,必须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上半年财政原则上不受理部门的预算追加申请。经批准追加的预算经费如有结余,年终应全额上缴市财政。
3、加强对支出进度的监管。督促部门按序时进度支出,对预算支出进度慢的单位由财政局予以通报。支出进度低于规定进度10%以上的单位,不予受理预算追加申请。实行专项资金结余扣减制度,对专项支出年底未完成进度的,2004年按结余额扣减3%用于全市统筹,2005年扣减比例提高到20%,2006年起则全部收回财政。
4、推行决算审签。制定了《厦门市部门决算草案审签暂行办法》,推行部门决算要经过审计,审计结果必须经审计局局长签字认可的制度。每年对年初人大初审的几个部门的决算进行审签,审签的重点是部门年终清理结算的情况、部门决算编制情况、收支效益情况、部门决算与预算的差异情况等,解决预算与决算“两张皮”的问题。
5、加快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政府采购等各项改革。除一般预算外,基金也逐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建立财政资金在线监控系统,推行公务卡结算,加快了拨款进度和资金运行的透明度。
三、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突出三个亮点:
主的预算审查组,邀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审计局、人大相关委员会的人员参加,分工审查部门预算。
2、建立对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的全程监督。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对预算审查中重点抽查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部门年中追加经费的报告要求抄报财经委。同时,切实发挥部门决算审签的作用,决算审查中要求审计局结合市人大年初提出的部门预算审查意见书,对这些部门的决算进行审计,提出决算审签报告,在人大审查决算时一并提交常委会,为审查决算提供参考。
3、严格控制预算变更。制订《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对预算收支增、减总额超过原批准预算总额3%的,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资金需要调减的,类级科目预算支出资金增、减额超过年初预算10%的,均要求政府编制预算变更草案报人大审批。
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
1、加强政府对预算编制的领导。部门预算编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强有力的领导。政府要重视和加强预算工作,牵头组织部署预算编制。要提早研究年度工作计划,督促部门加强前期论证,解决工作计划滞后于预算编制的问题,立足计划、编实预算。要规范编制程序,部门预算“一上”前要经过各部门办公会议研究通过、部门一把手签字;“二上”前,部门预算经财政会稿后要报政府分管副市长,经分管副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二上”,“二上”后的部门预算要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2、改进预算编制工作,促进科学理财。一要建章立制,规范预算编制。要完善现行的预算编制办法,合理制定公用经费标准,规范事业编制和临时人员的经费支出预算。建立预算项目的“准入机制”,强化项目支出的事前评审论证,未经充分论证的项目不能列入预算。建立部门、财政两级项目库,对项目分轻重缓急、择优遴选,实行滚动管理。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加强财政与部门的沟通交流,使预算得到充分论证。二要细化预算编制。财政专项资金要尽可能细化到部门预算,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资金要列入牵头单位的预算,逐年提高专项资金细化到部门的比率,2009年细化率要达到70%,2010年细化率要达到80%。目前无法细化到部门的土地支出要细化到具体项目。部门的预算要细化到用款单位和具体项目,预算编制中细化比率要达到70%,剩余30%要在预算年度的上半年细化,没有细化的要收回财政。三要统筹结余资金。要认真研究解决当前结转数额大的问题,加大对历年结转的清理,合理控制财政结转规模。加强对部门结余资金的管理,部门结余要编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上年结余较多的部门,下年度预算要从紧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要先动用部门上年净结余;结转达一定年限的资金要收回财政,防止资金沉淀。四要加强基础工作,强化部门责任。预算编制基础在部门。各部门要着力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列入预算的项目必须经过充分论证。要摸清家底,实事求是,把预算编准、编实。
要细化预算内容,保障代表的知情权。要逐步细化送交代表审查的材料,四次大会拟将2009年部门预算汇总表与总预算印发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全体委员,会后不收回。要配置安装有部门预算信息数据库的电脑,供代表查询。今后逐步做到将部门预算汇总表、部门预算全部信息数据印发全体代表、向社会公布。
4、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的配套改革和管理。一要完善配套改革。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收支分类等配套改革,形成合力,促进部门预算改革的深化。二要在预算编制中启动绩效考评。积极探索项目事前绩效评审,在资金分配环节引入评审论证、竞争优选机制,对项目设立绩效目标,年终决算时进行绩效目标考评,强化部门的支出责任。三要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追踪问效,重视和强化审计监督工作,积极推进绩效审计、部门决算审签。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机制,对财政资金使用量大的重点部门要设立内审机构。大力推进计算机联网审计,提高审计监督的时效性。
二、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意见、建议。
一、两家部门的预算提交大会专题审议。
2、加大代表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代表在预算审查中的主体作用。大会审查时间短、内容多。为了让代表看懂预算、审准预算,建议人代室在代表培训中要加强预算审查知识的培训,加强代表的相关资料配备,使代表掌握预算审查的必备知识,提高审查质量。近期上海人大出版了《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简明读本》一书,建议印发给代表人手一册。通过培训,在代表中组建一支热心参与预算监督、比较熟悉预算工作、善于发现问题的审查队伍。大会期间,积极发挥这些代表在代表团、代表小组审议中的带头、引导作用。大会闭会期间,财经委将组织这些代表参与日常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加强实践。今后条件成熟,建议对这部分代表开展进一步的深度培训。
预算执行进行在线实时、全程监督,提高监督的时效性。
税务部门调研报告篇七
调研内容:***
调研目的:***
调研时间:20**年7月18日到20日
调研地点:**县地方税务局
调研方式:实地查看资料、询问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新税收征管软件在全省范围内成功上线后,实现了全省征管数据的大集中,如何依托这一平台,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的信息管税水平,是早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税收征管目的重要途径。
通过调研,笔者认为数据作为税收信息化应用的主体,它具有多重属性,其基本质量特性主要包括适用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等四个方面,要对数据质量进行较好地控制,就必须对数据的四个基本质量特性进行很好了解,从而在各个方面采取措施,杜绝数据质量问题的出现,使数据监控工作能够真正达到控制数据质量的目的。
1、数据的适用性。在日常税收工作中,会产生大量的各类税收数据,这些数据有反映不断数量变化的税收动态信息,也有反映相对稳定属性的税收静态信息。这些数据有的是为基层税收管理员服务的,有的则是满足管理部门和领导决策服务的,这就从客观上造成数据的多样化。不同的数据具有不同的使用范围,每个数据的正确性都要求它是进入正确的专业应用,换句话说:无论多么准确、及时的数据,如果不具有适用性,它就不能产生任何作用,甚至使用之后会造成损失。
2、数据的准确性。在数据监控和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准确性越好的数据,其误差应该越小。影响数据准确性的因素很多,数据误差在数据采集、审核、录入、传输和处理等的各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如:在数据采集环节,存在着对纳税人辅导培圳不到位、纳税人填表票差错率高、税务人员因业务水平审核数据差错率高的问题。所以,需要税务人员在工作中从各个方面分析影响数据准确性的因素,同时有效控制不同类型数据的合理变化范围,将数据误差控制在尽可能理想的范围内,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3、数据的及时性。在税务部门日常数据的管理中,往往要求能够更快、更准地收集到所需的数据。如:对于地税部门某个基层征收管理分局,如果有一条线的税款征收发生滞后,导致税收统计数据不实了,那么拿在手里的征收数据就没有任何及时性,也是毫无意义的。一个好的应用系统在使用数据时不仅要求数据的适用性还必须考虑数据的及时性,应用系统引入税收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把大量复杂、繁重的重复计算、统计、分类工作交由计算机处理并迅速得出准确结果。如果数据不及时,那么应用系统的处理结果就可能违背了程序设计和使用者的初衷,不仅无法提高工作效率,还可能由于数据滞后而影响税款征收的正常化。因此根据数据应用需求及时采集数据,按照操作人员要求及时发布数据,是保证数据及时性的重要一环。
结论:税收数据是否可信、可用,这是税务部门关心数据的两个层面。是否可信是指数据在适用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方面,是否满足应用要求;是否可用是指数据的格式、内容等能否被cao作人员读取和使用,能不能很方便地进行深入处理和分析。以上两个层面中,可信就是数据的基本质量问题,需要通过采取管理手段、技术手段等各方面的努力来解决;可用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主要通过技术手段使数据规范化、格式化。
随着新税收征管系统的成功运行,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又一历史性跨越,税收业务流程的处理愈加便捷,涉税数据的管理更加规范,数据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也对数据的准确性、操作的熟练性也提出更高的要求。自新系统运行以来,各基层税收管理部门总体感觉运行流畅、业务全面、满足需求,较旧系统而言更合理化,但个别方面还存在个别矛盾有待化解。而数据质量作为影响整个流程的起始环节,其问题尤其使基层税收管理员所关注。
目前,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数据采集手段相对单一,不能全面采集纳税人数据。目前,基层税务部门大多依靠纳税人自行申报来实施管理行为,信息来源面窄,获取信息的手段落后,致使数据质量受到影响。数据采集不全的问题比较突出,多侧重于对纳税人静态信息的收集,而对动态数据的采集不够全面,不能真实掌握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状况。
2、数据信息共享程度差。一方面表现为系统内部各软件间数据定义没有统一标准,数据关联性差,信息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另一方面,由于受社会条件的制约,国税、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之间信息化建设程度各不相同,不能有效利用社会信息资源。
3、人员操作水平制约数据质量的提升。一方面,**县地方税务局,在职职工平均年龄达42岁,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并且计算机操作水平较低,尽管地税系统每年定期开展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培训,但效果不明显。也有极个别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待一些简单重复性的工作缺少工作耐心,致使错误数据屡屡出现。另一方面,办税人员对网上申报等系统的掌握程度不一,以及诚信纳税的意识不同,也影响到了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结合目前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解决思路。
1、完善数据质量管理机制。为了保证业务数据准确、及时、完整一致,必须要有专门的岗位负责业务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当前,各级要在建立健全税源管理中心的机制、职能的过程中,专门设置数据质量管理岗,或将数据管理的职能详细明确到相关岗位,牵头负责税收业务数据的质量管理,使得业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常规化。如征管部门负责统筹税收业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和办法,业务数据加工处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按照规定进行技术岗位数据变更,并对系统税收业务数据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计算机中心负责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传输和存储;各业务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管理权限,负责对应范围内的税收业务数据质量管理,参与相关制度办法、数据审计规则和问题数据处理方案的制定;各基层单位所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税收业务数据质量管理;各岗位人员对自身采集录入的业务数据质量负责;对其他岗位采集录入的,且属于本岗位管辖范围的数据质量负责。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应相应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确保落实过程中的可操作性。
2、提供数据质量管理工具。数据质量管理工具针对数据流中的特点,主要体现三个特点:前堵、中控、后审。
前堵――阻拦错误数据于进系统之前。在数据录入环节、纳税人涉税数据导入环节、部门间信息交换环节,设置相应的逻辑规则,自动排查错误数据,提高原始数据的准确度。建立征收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征收人员的相互交流,及时交流、解决征收大厅录入、开票、操作等问题,将可能的错误录入解决在数据进入系统之前。
中控――通过数据审计及时校验、修正数据。开发检测软件、预警软件进行数据采集后的自动审核,及时发现各类异常数据,分层面推送至相关人员进行纠正。数据审计是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评估,保障业务数据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的重要手段。可以运用人工审计和软件审计两种方式。人工审计即运用随机抽样方法,从总体中选择一定容量的样本数据进行审计,重点审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主要方式是通过实地检查,调阅资料,手工对各类录入信息系统的电子数据与纸质资料内容进行对比核实。软件审计即利用专门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对数据进行审核校验,重点审查数据的时效性、一致性、完整性及相容性。
后审――检测错误数据于日常维护之后。实施日常检查和稽查的核查、抽查。检查核查的范围是综合股到户日常检查的纳税人,稽查抽查的范围是稽查局到户检查的纳税人和县局确定的专项抽查对象,核查、抽查的内容为登记类、税源类、管理类三类信息。建立质量通报制度,定期发布数据质量通报,将检测的异常数据下发基层核实维护,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3、完善大集中系统自身功能。一是加强系统间对接,减少重复劳动。大集中系统本身具备一定的处理功能,但是却使用单独系统处理个别业务或机外流转的现象依然存在,带来了一些重复劳动,最典型的是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缴申报与货物运输业的管理。二是拓宽回流数据分析途径,实时反馈重点指标。在强调基础信息、数据的登记上报的同时,要关注上传数据的回流、统计、分析,以便更好地实施税源监控。如在查询分析上,需要更强大的组合查询功能,便于根据各种需要批量或单一实时分析,特别是按不同对象对收入进度进行的查询。三是完善系统内在设计不足。再好的系统与实际情况脱节的现象是必然的,百密难免一疏。后大集中时代,应对各种特殊情况已成为当务之急,对于诸如市内工程项目开票需更改账户划缴,项目开票退税需返回施工方管理员审核等问题应及时解决。四是结合系统整合流程文书,同步统一管理要求。根据大集中设定的相关流程、相关文书,对原有的所有管理办法、涉税文书都需要进行重新审视,对不符合新系统流转的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修改、制定。譬如对双定户的管理等,如此类推,不一而足。
5.提升操作人员数据应用水平。在培训模式上,建议根据岗位需要,分批分岗位培训,集中整理特殊环节、特殊业务处理的注意事项,尽快下发系统操作的帮助文档。实际应用中其实并不需要太多懂得全流程的通才,更需要熟悉自己岗位所涉及模块的专才,只要每个岗位都能熟练操作,那整个系统才能发挥应有作用。
结论:数据质量问题不外乎两方面原因,管理上(人)的因素和技术上的因素,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数据质量管理机制,从组织、制度、技术等层面保障对数据的有效监控,是破解如何保证数据质量难题的关键。
信息化在人的意识中往往意味着速度、效率,当信息化在税收征管中全面应用、快速推进后,手工作业已基本被电子化所取代,由此带来的工作提速是毋庸置疑的。这理应会带来工作量的减轻与征纳的便捷,而易于被征纳双方所接纳。但事实往往会与理论产生偏差,在推进信息管税的过程中,特别是初期,数据质量的提高必然要付出效率的牺牲,也必然会有来自纳税人的阻力,但提高数据质量或者说推进信息管税的根本目的决定了这种冲突是可以化解的。
首先,数据质量的提升在短期内是以工作量的增加为代价的。数据是信息管税的关键。从实际情况看,涉税数据信息的采集与利用一直是我国税收工作的“软肋”,信息数量少、质量低、利用差,最为重要的是与纳税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对纳税人所知晓、掌握的情况严重缺乏,这也是我们信息化运用多年而利用层次一直受限的主要屏障。现实背景下,信息是税收征管的核心,但数据采集、整理、利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长期必须以短期为基础,大量涉税信息的采集,不可避免的将集中在某一时期,在这种情况下,短期内增加征纳税双方负担具有很强的现实性。
其次,数据质量的提升一定程序上也取决于纳税人对税收征管的认识。从长远看,数据管理水平的提高将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税收征管环境。但按照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原则,作为具体的纳税人而言,依法纳税与维护个体利益本身是个两难取舍,征管实践中,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就是要解决纳税不实问题,促使纳税人依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的缴纳税款。从纳税人角度衡量,信息管税的制度安排本身就是对其利益的一种更深度“侵害”和“侵犯”,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对提供真实的数据信息往往会产生一种不自觉的抵触,必然会影响原始数据质量。
结论:提高数据信息的质量,加强数据管理,不仅需要在税收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税收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还要依靠纳税人的配合参与,税务部门设定的理想化程序未必是最符合当前纳税人的诉求,必须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但一切工作的成败终究取决于人,提高征纳双方的思想认识,更新理念观念,不失为提高数据质量的治本之道。
税务部门调研报告篇八
国务院第252号令发布以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已开展十二年,笔者一直从事这项工作,最近笔者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结合登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作了一些思考,供同行们商榷。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认识不足
从目前来看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认识不足带有普遍性,主要表现四个方面,一是事业单位主管领导和法人代表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不熟悉,他们对事业单位为什么要搞登记不清楚,所以缺乏接受登记管理的自觉性。二是事业单位法人发生变更事项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机关多次催办效果不理想,他们认为登不登记无所谓,反正工资财政一分不少。三是一些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他们认为登记手续办不办理没关系,反正财政也不会给单位多少钱,所以对接受登记管理缺乏热情。四是一些事业单位受主管部门牵制,不能独立对外开展活动因而对办理法人登记手续缺乏积极性,法律意识淡薄,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没有用足用活法人单位应有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
事业单位设置上不规范从目前来看不止一个县,就是全州、全省都存在同样情况,由于机构设置不规范影响了事业单位自身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部分事业单位履行行政职能、造成政事不分。本来事业单位职能就是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但是因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严格限制,政府只能委托一些事业单位履行部分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能。如:水政监督、鱼政管理、国土管理、劳动监察、城市监察、文化稽查等。二是机构名称不规范,事业单位名称应体现其特点,不能使用行政单位和企业单位名称,目前还有一些事业单位名称使用××局、××公司。三是少数事业单位规模过小,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设置必须要具备法人条件,由于历史原因有些事业单位一个人一个法人单位,登记机关在给这些单位办理法人登记手续时不好办理,虽然通过一些渠道进行变通,但按要求是不规范的。
(三)法人登记手续不齐全
(四)登记管理机关监管不到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不是单项工作,它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的线长面广,面对各类不同性质、不同规格、情况复杂的所有事业单位,要按照登记法规把这些单位规范起来的确需要一段很长的过程。笔者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目前对事业单位的监管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登记管理部门普遍存在重登记轻管理现象,首次登记已全面完成,加之新设事业单位较少,登记管理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法人事业单位的管理。由于登记管理部门人员少,平日忙于处理日常登记、变更业务,很难经常下单位检查监督,造成监督管理难到位。二是登记管理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由于人员变动频繁、新进工作人员又没有及时进行业务培训导致业务不熟悉,影响了登记业务的正常开展。三是监管手段疲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能就是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管理,对违反《暂行条例》的单位要进行处罚:但是这些处罚都是政策性的,具体操作起来都很困难。如:对没有参加年审的事业单位,可以停办一切机构编制有关事项、吊销法人证书、没收印盖、撤消机构、冻结银行帐户,同时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相应处罚。但实际上很难操作,因为大部分事业单位都承担着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的职能,是社会生活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我们没有权力让学校工作停止运转、让医院关门。对法人代表进行处罚也难做到,因为登记管理机关没有对干部进行处罚的权力和职能。四是登记管理机关缺少规范的法律文本,对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如何处罚,没有具体规范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处理条款。以上存在的问题是登记机关监管疲软、监督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二、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思考
(一)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地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是一个即具有行政管理又具有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它是改革后新成立的机构,在设置上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是登记管理机关设立时因没有行政编制,以致于一些县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以事业单位存在,建议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改为行政机构。二是登记机关级别太低,县级登记管理机关大部分是股级或二级机构,对外开展工作难度大,也没有引起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视,为了加大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力度,建议提高登记机关的行政级别。三是统一规范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名称。
(二)加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
一是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使社会各界、各部门都知道事业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登记机关要多向领导特别是分管机构编制的领导汇报。三是分期分批的对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和分管领导进行培训,使法人代表和分管领导对事业登记管理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同时也使领导对这项工作引起重视。
(三)合理设置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置要适应市场和自身发展需要,事业单位作为一级法人要按照《条例》规定进行设置。要打破计划经济体制那种上下对应设置做法,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科学的设置。对于那些职能相近、机构过小的一人一站或一所的事业单位法人要进行整合和规范。对于那些结构不合理、布局不恰当、服务意识差的少数事业单位应及时予以撤销。
(四)严格按登记管理法规规范登记业务
一是加强登记管理人员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学习。二是要严格按条例操作、不抢时间、不搞任务指标,合格一个办理一个,手续不全决不发证。三是对证书不按规定悬挂、乱摆、乱放或遗失证书的事业单位法人要进行相应处罚。
如何将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监督到位,主要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使监督过程有章可依。二是各级领导特别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主要领导,要重视登记管理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同抓机构编制工作一样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使其落到实处。三要加强登记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法律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用非常广,它是事业单位的通行证,如何发挥其作用和功能,仅靠登记管理部门是难做到的,我们要严格执行国家十五部委《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争取支持。五是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确立事业单位法人地位、规范事业单位行为、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督。事业单位如果违反《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登记管理机关应和纪检、组织等相关部门采取经济或行政等手段对违反《暂行条例》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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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调研报告篇九
一、“税收存续期”的定义及管理现状
企业当期所发生的经济事项往往会影响到后期的税收问题,从经济事项发生到涉税事项产生的这段时期即称之为“税收存续期”。一般而言,“税收存续期”随经济事项发生而开始,随涉税事项产生而逐步结束。现阶段,对“税收存续期”的管理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不管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对“税收存续期”涉税事项管理的重要性还没有充分的认识。虽然,目前从“后续管理”的角度对企业所得税“税收存续期”的管理有所强化,但如何从“税收存续期”的角度统筹各税的“后续管理”,还缺乏统一的认识与研究,更没有系统的规划、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措施等。
(三)政策水平不高。税收管理工作中,由于部分税务人员对涉及“税收存续期”的税收政策不熟悉,对税收政策与财会制度的差异不了解,导致不能对“税收存续期”相关税收事宜进行系统规范的管理。
(四)管理范围不广。目前对“税收存续期”的管理,较多的是从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角度进行强化,而对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的“税收存续期”管理较薄弱,有的甚至还是盲区。
(五)管理手段滞后。目前对“税收存续期”的涉税事项管理方法较为落后、手段比较单一,既没有推行专业化管理,也没有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税收存续期”产生的原因
(一)因税收政策原因产生的“税收存续期”。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企业当期所发生的经济事项影响后期的税收缴纳,特别是明确规定企业经济事项发生时暂不征税的税收政策。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年60号文规定“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权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该政策中,从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个人将股权转让时再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相隔一段时期即“税收存续期”,而且存续期的长短因股权转让的时间而定。又如,《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该规定中,企业当期所发生的经济事项(亏损),影响到后5年的企业所得税,其“存续期”最短可能一年,最长可能5年。
(二)因税收政策与会计差异原因产生的“税收存续期”。由于税收政策与财务会计的.目的和前提,以及遵循的原则不同,税收政策对某些经济事项的确认与财务会计存在差异,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税收存续期”。例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收账款,会计上不确认收入;营业税上确认为计税收入;企业所得税上不确认收入,但要按毛利率预征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上不确认为清算收入,但要按规定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由此,《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专门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如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会计制度能够全额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其“以后纳税年度”即属于“税收存续期”。
三、“税收存续期”税收管理相关案例
(二)营业税案例:20**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开发了abcgf共5栋商住楼,其中a号楼为产权式酒店,共有332间产权房,20**年底止已售出257家。购房合同约定,业主在签订合同时首付50%,剩余款项由租用业主产权式酒店房的某酒店用租金(年租金为购房总价的8.5%)代业主支付,至付完为止。合同总价款4977.7万元,首付2488.85万元,剩余款项由酒店分6年付清,每年支付423.1万。
四、加强“税收存续期”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相关税收政策及财会制度的学习。特别是要熟悉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政策存在的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对企业发生各项税收进行正确的分析判断,才能准确地对企业“税收存续期”影响到本期的税收进行计算,从而规避因政策不熟而可能导致的税务风险。
(二)及时建立“税收存续期”档案。“税收存续期”经济事项发生后,及时采集相关信息,既要分门别类建立专门台账记录,又要将企业的税收征管资料记录于信息库之中。同时,对存续期内涉税事项的变动及时进行登记并跟踪管理,做到“税收存续期”管理系统化、信息化。
(三)强化“税收存续期”涉税事项的检查。稽查人员对企业进行税收检查时,应对企业“税收存续期”涉税事项逐一进行检查。其中,以营业税收入的确认、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调整、个人所得税有关计税成本和费用的扣除为检查重点,对企业“税收存续期”涉税事项进行检查。
五、结语
总之,提高数据信息的质量,加强数据管理,强化税收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还要依靠纳税人的配合参与,税务部门必须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同时,提高征纳双方的思想认识,更新理念观念,才不失为提高数据质量的治本之道。
税务部门调研报告篇十
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现就对全县扶贫开发进行的调研情况形成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致贫的1160人;3、因孤寡残、五保需社会保障致贫4225人;4、其他原因致贫3059人。
二、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稳步推进整村推进项目实施。
社会环境稳定和谐的新景象,使广大干群对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充满了信心。
(二)、以促进生产发展,全力推进产业扶持。
业项目建设的难题。
(三)、以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中心,提高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为了做好“雨露计划”培训转移工作,、县政府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同时,我办领导班子深入基地调研检查指导培训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对培训输出学员家庭遇到的困难结对帮扶,为输出人员创造良好的外出的环境 。今年我县完成“雨露计划”培训共210人,下拨资金19.8万元,其中职业教育培训80人,拨付资金12万元,转移就业培训130人,拨付资金7.8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对象手中,转移就业率达100 %,有效的增强了贫困群众的就业能力,增加了收入,提高了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
(四)、以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为重点,确保移民搬迁的政策落实。
作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组。
建设已经全面起动,全县108户598人已签订协议搬迁入住。
三、主要做法和经验
群众,帮助他们找资金,找政策,找出路,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讲扶贫、议扶贫、干扶贫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大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用电难、生存难”等实际问题,为消除贫困地区自然条件障碍,奠定发展基础创造出良好条件。
(三)坚持以贫困村产业培育为支撑,着力解决贫困农民增收问题。因地制宜选准发展项目。将产业开发与贫困地区的自然资源优势紧密结合,选准果品、蔬菜等特色经济产业作为优势产业,实行片区开发,综合布局。
基本务工技能,拓展就业门路。
公告制、专户核算制、县级报账制、监督审计制等“六项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下,扶贫开发面临以下问题和困难:
难度大,脱贫致富能力低。五是现阶段扶贫政策及力度在不断加大,而资金的投入严重不足。
紧迫。
活的困难,主要面向全村群众,对于绝对贫困户没有扶持资金。
五、对今后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对今后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实改善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强、贫困群众致富”的目标。
(三)积极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在具体工作中要创新并做到七个方面的结合:一是扶贫项目的确定要与贫困群众的利益相结合;二是选定贫困对象要与低保政策相结合;三是整村推进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四是政府引导与群众积极参与相结合;五是项目整合与资金整合相结合;六是项目建设与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近年来,国家对扶贫工作实行新的扶贫标准,更加关心关注民生问题。在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小额扶贫贷款等专项扶贫工作和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教育、医疗、基本社会保障等行业扶贫方面,加大了扶贫到户力度,努力使扶贫政策全面覆盖低收入人口,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在作为工作主体的贫困户中,存在着“一差”、“四低”和“二重”现象。“一差”即生存条件差。有些贫困户居住环境恶劣、资源贫乏,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匮乏,即使有资源也多因交通闭塞、信息不畅,难以得到有效开发。“四低”,一是受教育程度低。二是脱贫意识低。相当一部分贫困人口思想观念陈旧,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后。还有一部分人有一定智力障碍,生活上往往靠帮靠救济,脱贫意识极其薄弱。三是发展技能低。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只占农村贫困人口的3%左右,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动力。四是收入水平低。多数贫困户是纯农户,贫困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的比例为65%,家庭经济收入主要依靠责任田,缺技术、缺资金、缺门路,日常生活比较艰难。“二重”,一是教育负担重。一个高中生每年需支出8000元左右,有些贫困户家庭往往为了上学负债累累。二是因灾因病返贫现象严重。在贫困户收入来源中,外出务工仅占15%,贫困户农业收入所占比重过大,一遇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收入便大幅下降,迅速返贫。家庭中有住院或慢性病的,既要支出高额医疗费用,又减少了家庭收入,这一增一减,对于贫困户家庭无异于雪上加霜。鉴于目前贫困户存在的诸多问题,为了创新扶贫到户新机制,探索扶贫到户新途径,开辟扶贫到户新模式,使创新扶贫到户扶持机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思考。
一、要因地制宜,优化到户扶持模式
县10个扶贫互助社376户贫困户免交入社基准金,146户贫困户获得借款并享受到户贷款贴息。四是采用以奖代补的方法,对参与产业发展的贫困农户实行“特惠制”,贫困农户奖补标准高于一般农户50%以上。如于都县参与主导产业脐橙种植的',一般农户的奖补标准是400元/亩,而贫困户则是600元/亩。五是尝试以股份制的形式把贫困户联成一个整体参与产业项目。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以本地区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鼓励和引导贫困农户采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加入农户专业合作组织。扩大产业基地,推进品牌整合,使扶贫对象通过参与产业开发中既有劳动报酬又有分红收入,实现贫困户有持续增收渠道、农业合作社持续增效、农业产业持续发展。
2、能力扶持到户。能力建设是贫困户致富的关键。着力抓好“雨露计划”是目前重要的手段。对于农村有转移愿望的贫困户青壮年劳动力,要继续实施“一村一名”中专生和中高级人才培养计划,并扩大规模。对中年以上、在家务农的贫困劳力,认真组织各种短期技能培训,培训坚持就近就地原则,分散办班,分类指导。因为这类受训对象多半是成家立业的劳动力,这样做能使学习劳动两不误,所以尽量安排农闲时间组织招生,要针对不同地区农村的特点,实行随到随学,只要达到要求和学习目的就行,时间上一般在2个月以内,在课程安排上以当地产业的管理为主,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贫困村致富带头人,按照实际帮扶的贫困人口,每脱贫一个贫困人口,给予带头人500-1000元的奖励。
3、居住条件扶持到户。对符合深山区、库区移民搬迁条件的扶贫对象,给予优先安排移民搬迁。对贫困农户进行危房改造或者建房的,按低保户、扶贫户的标准给予补助。扶贫搬迁是贫困户改善生存环境的一条途径,目前国家对农村有很多优惠政策,要有效整合这些优惠政策,使之更好地发挥更大的作用。具体地就是对需要搬迁的贫困户要先摸清底子,整合民政部门的危房改造资金,发改部门的生态移民资金、扶贫部门的扶贫搬迁资金、移民后扶资金,分清轻重缓急,整合资金一般每户每人不少于5000元,迁入地要积极为搬迁户协调解决宅基地,土地、菜园、山场以及治安,上学、卫生等必须的生产生活资料,新搬迁农户要符合农村规划,并与新农村建设结合。
造册,一定三年不变,贫困户不脱贫,党员干部不离开,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选拔重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5、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到户。凡村级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如修路、人畜饮水、有线电视等,均让贫困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按照建设公益项目村民均摊的资金,由村委会核实,贫困户可以劳抵资,剩余部分由扶贫资金直接补贴到贫困户,让贫困区域群众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6、教育、医疗等资助到户。目前国家已免去了义务教育阶段的主要费用,建议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保险由扶贫资金补贴到贫困学生手中。为达到教育公平,对高中、大学阶段的贫困学生,如果学生有意愿,在发放助学贷款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校实际支出费用,再给予50%左右的财政补贴。三是医疗卫生单位目前为所有病人实施了大病救助,大病救助标准以外的部分,低保户由民政部门出,建议在大病救助解决70%费用的基础上,再为贫困户解决剩余部分的80%;对住院的贫困人口,除国家解决的部分外,再报销剩余部分的50%。
二、要加强到户项目资金的监测管理
1、项目管理:为创新产业扶贫机制,采取由专业合作社负责组织实施、管理项目,带动项目区贫困群众共同增收。县扶贫和移民办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督促、落实项目的实施及后续管理工作。
2、资金管理:扶贫到户投入资金要封闭运行,为保证扶贫到户资金的安全运行,应以县为单位先行试点。可先选择10-30个整村推进村作为扶贫到户的工作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在所有整村推进村中铺开。对贫困户扶持的项目资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县扶贫部门对所有贫困户的扶贫资金建立专帐,以“一卡-通”的形式直接拨付到贫困户手中。建议省扶贫和移民办开发扶贫到户项目资金操作软件,对扶贫资金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封闭运行,确保安全。
3、监测管理:项目和资金的监测管理工作是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一是为使项目能按质、按量如期完成,扶贫和移民办对产业项目资金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的正确使用,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益;二是项目管理人员参加合作组织的每年分红股东大会,对分红情况进行监督,并要求合作组织将分红情况进行张榜公示;三是项目周期结束时,将对农户重新选择入股的企业进行调查评价。
三、扶贫到户的组织体系要保障有力
外,村要设扶贫工作员(兼职,可以是村文书),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要划拨工作经费,有人办事解决后,就要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扶贫到户工作开展后,涉及的工作范围扩大,工作量相应增加,原有的工作经费无法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增加工作经费非常有必要。二是坚持阳光操作。贫困户认定后,从扶贫到户项目的选择,项目的认定,到户资金的拨付,项目的进展,项目的效益评估等都要实行全程监督,公开公示,将扶贫到户的项目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建立严格的考评机制。以县为单位,成立扶贫到户工作领导小组,对扶贫到户工作进行半年一考评,一年一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下年度的扶贫到户资金挂钩。对年度考评为“不合格”的乡(镇),取消下年度申报扶贫项目资金的资格,并在全县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转移、挪用、拖欠、挤占、贪污财政扶贫资金的,必须如数追回,并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几点建议
1、扶贫到户要以实施项目扶持为主。扶贫开发对象本身就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参与发展产业项目的能力,通过适当扶持,使他们增加收入。要建立扶贫到户专项基金,制订专项管理制度,让贫困户专享、专用、特惠、可持续地使用基金,杜绝扶贫到户资金对贫困村农户平均享有的现象。
2、增加扶贫到户的资金投入。与低保政策相比,扶贫到户的资金量少面窄。因此建议国家和地方财政加大对扶贫到户的资金投入力度,明确扶持项目并根据不同项目规定扶持标准。
3、加大贫困户能力建设力度。贫困户发展能力要与扶贫政策、扶贫资金和扶贫力度相匹配,要把对贫困户“授之以渔”的技能培训和能力发展作为重点,落实“雨露计划”和“一村两生”培养,全面提高贫困户的自主发展能力,以发挥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
4、为解决贫困户评定不公,防止出现不安定因素,扶贫到户的形式是否可采用已试点“贫困村”互助资金形式扶持到户。这种形式既可发展壮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又能使广大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起到重要作用。
今年初,视察甘肃时指出“要把扶贫开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这场硬仗,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省政府立足省情实际,着眼发展大局,提出了紧紧围绕“一个核心”和“两不愁、三保障”,全力实现“六大突破”的扶贫开发工作新要求,这为我们加快扶贫开发、实现全面小康指明了前进方向,增添了发展动力。我县是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全省58个连片特困县之一,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致贫因素比较多,加快扶贫开发工作任重而道远,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如何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机制、突破难点、综合施策,全力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是当前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重大现实问题。
体意识,做到在项目选择上由群众说了算,在项目建设上让群众参与干,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活了扶贫开发的内在动力。今后,要进一步推进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部门的职能特点,加大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力度,深入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积极促进贫困乡村各项事业发展,最终实现变“输血”为“造血”,变“政府大包大揽”为“群众自我发展”。同时,更加注重扶贫攻坚与双联行动相结合,围绕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创新行动载体,加大帮扶力度,在找准脱贫致富路子上下功夫,在实施片带开发项目上求突破,在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上出实招,努力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进“五村联创”新农村建设,着力提高村庄布局水平、村落规划水平和民居设计水平,配套完善村内道路、饮水安全、清洁能源、绿化亮化、便民服务等基础设施,做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持续发展,切实增强贫困村发展后劲,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色产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真正建立起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良性循环机制,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新时期扶贫攻坚,必须围绕提升发展能力,创新方式,加强培训,走技术推广、科技扶贫的路子。多年来,我们坚持把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举措,从破解群众思想贫穷、观念落后、技能缺乏入手,依托“雨露计划”、科技扶贫等重点项目,深入实施智力扶贫工程和“领出去看、请进来讲、沉下去教”的三步培训计划,大规模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和务工技能培训,有效增强了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今后,要继续把劳动力的培训和素质提升作为根本性措施来抓,坚持资源整合、错位发展、优势互补,以培育造就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农村青壮年和“两后生”为重点,以生产需要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大力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加大种养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加强劳务输出培训,成立专业合作组织和各类生产协会,推广发展小额信贷和贫困村互助资金,全面提升社会就业、科技致富、外出务工、自我组织、当家理财、发展创新“六大能力”,不断提高贫困群众基本素质,实现由被动救济向主动脱贫转变。
以点串线、轴线开发、整村整区域推进的扶贫开发新思路,累计辐射周边197村同步发展,带动建成了8个整区域推进扶贫开发示范带。今后,要深入贯彻“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指导思想,加快转变扶贫开发方式,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以整乡整村推进为载体,按照“以点串线、扩线成面、连片开发、整体推进”的思路,准确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因地制宜落实产业扶贫措施,通过统一规划、邻乡(村)互动、优势互补、协调共进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推进公共服务向临近村覆盖,基础设施向周边村延伸,特色产业向相邻村扩展,通过区域发展辐射面上发展,形成跨乡连村、成片推进、以片带面的产业发展格局,提高扶贫产业的规模化、集群化发展能力。
整合资源”和“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实行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有机结合,大力推进集团帮扶,形成扶贫攻坚合力。二要创新社会帮扶机制,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开展社会扶贫,推行企村结对、村企互动、村企共建,带项目、带技术、带信息、带市场的扶贫方式,帮助贫困群众拓宽致富门路、持续增加收入。三要创新多元投入机制,通过实施“国家补助、单位帮扶、信贷支持、群众自筹、社会捐赠”的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集聚效应和杠杆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放规模,鼓励开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整合各类扶贫资源,捆-绑资金集中投入,加大对重点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四要创新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扶贫统计监测体系,加强贫困对象建档立卡资料管理,及时汇总分析扶贫成果与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做到绝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低收入人口造血提高、扶贫对象进出有序、返贫现象有效遏制,真正使扶贫工作的成效惠及广大贫困群众。
税务部门调研报告篇十一
调研内容:***
调研目的:***
调研时间:20**年7月18日到20日
调研地点:**县地方税务局
调研方式:实地查看资料、询问
二、调研过程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新税收征管软件在全省范围内成功上线后,实现了全省征管数据的大集中,如何依托这一平台,提高基层税务机关的信息管税水平,是早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税收征管目的重要途径。
通过调研,笔者认为数据作为税收信息化应用的主体,它具有多重属性,其基本质量特性主要包括适用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等四个方面,要对数据质量进行较好地控制,就必须对数据的四个基本质量特性进行很好了解,从而在各个方面采取措施,杜绝数据质量问题的出现,使数据监控工作能够真正达到控制数据质量的目的。
1、数据的适用性。在日常税收工作中,会产生大量的各类税收数据,这些数据有反映不断数量变化的税收动态信息,也有反映相对稳定属性的税收静态信息。这些数据有的是为基层税收管理员服务的,有的则是满足管理部门和领导决策服务的,这就从客观上造成数据的多样化。不同的数据具有不同的使用范围,每个数据的正确性都要求它是进入正确的专业应用,换句话说:无论多么准确、及时的数据,如果不具有适用性,它就不能产生任何作用,甚至使用之后会造成损失。
2、数据的准确性。在数据监控和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准确性越好的数据,其误差应该越小。影响数据准确性的因素很多,数据误差在数据采集、审核、录入、传输和处理等的各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如:在数据采集环节,存在着对纳税人辅导培圳不到位、纳税人填表票差错率高、税务人员因业务水平审核数据差错率高的问题。所以,需要税务人员在工作中从各个方面分析影响数据准确性的因素,同时有效控制不同类型数据的合理变化范围,将数据误差控制在尽可能理想的范围内,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3、数据的及时性。在税务部门日常数据的管理中,往往要求能够更快、更准地收集到所需的数据。如:对于地税部门某个基层征收管理分局,如果有一条线的税款征收发生滞后,导致税收统计数据不实了,那么拿在手里的征收数据就没有任何及时性,也是毫无意义的。一个好的应用系统在使用数据时不仅要求数据的适用性还必须考虑数据的及时性,应用系统引入税收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把大量复杂、繁重的重复计算、统计、分类工作交由计算机处理并迅速得出准确结果。如果数据不及时,那么应用系统的处理结果就可能违背了程序设计和使用者的初衷,不仅无法提高工作效率,还可能由于数据滞后而影响税款征收的正常化。因此根据数据应用需求及时采集数据,按照操作人员要求及时发布数据,是保证数据及时性的重要一环。
结论:税收数据是否可信、可用,这是税务部门关心数据的两个层面。是否可信是指数据在适用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方面,是否满足应用要求;是否可用是指数据的格式、内容等能否被cao作人员读取和使用,能不能很方便地进行深入处理和分析。以上两个层面中,可信就是数据的基本质量问题,需要通过采取管理手段、技术手段等各方面的努力来解决;可用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主要通过技术手段使数据规范化、格式化。
随着新税收征管系统的成功运行,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又一历史性跨越,税收业务流程的处理愈加便捷,涉税数据的管理更加规范,数据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也对数据的准确性、操作的熟练性也提出更高的要求。自新系统运行以来,各基层税收管理部门总体感觉运行流畅、业务全面、满足需求,较旧系统而言更合理化,但个别方面还存在个别矛盾有待化解。而数据质量作为影响整个流程的起始环节,其问题尤其使基层税收管理员所关注。
目前,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数据采集手段相对单一,不能全面采集纳税人数据。目前,基层税务部门大多依靠纳税人自行申报来实施管理行为,信息来源面窄,获取信息的手段落后,致使数据质量受到影响。数据采集不全的问题比较突出,多侧重于对纳税人静态信息的收集,而对动态数据的采集不够全面,不能真实掌握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状况。
2、数据信息共享程度差。一方面表现为系统内部各软件间数据定义没有统一标准,数据关联性差,信息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另一方面,由于受社会条件的制约,国税、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之间信息化建设程度各不相同,不能有效利用社会信息资源。
3、人员操作水平制约数据质量的提升。一方面,**县地方税务局,在职职工平均年龄达42岁,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并且计算机操作水平较低,尽管地税系统每年定期开展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培训,但效果不明显。也有极个别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待一些简单重复性的工作缺少工作耐心,致使错误数据屡屡出现。另一方面,办税人员对网上申报等系统的掌握程度不一,以及诚信纳税的意识不同,也影响到了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结合目前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解决思路。
1、完善数据质量管理机制。为了保证业务数据准确、及时、完整一致,必须要有专门的岗位负责业务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当前,各级要在建立健全税源管理中心的机制、职能的过程中,专门设置数据质量管理岗,或将数据管理的职能详细明确到相关岗位,牵头负责税收业务数据的质量管理,使得业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常规化。如征管部门负责统筹税收业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和办法,业务数据加工处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按照规定进行技术岗位数据变更,并对系统税收业务数据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计算机中心负责系统数据资源的安全传输和存储;各业务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管理权限,负责对应范围内的税收业务数据质量管理,参与相关制度办法、数据审计规则和问题数据处理方案的制定;各基层单位所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税收业务数据质量管理;各岗位人员对自身采集录入的业务数据质量负责;对其他岗位采集录入的,且属于本岗位管辖范围的数据质量负责。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应相应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确保落实过程中的可操作性。
2、提供数据质量管理工具。数据质量管理工具针对数据流中的特点,主要体现三个特点:前堵、中控、后审。
前堵――阻拦错误数据于进系统之前。在数据录入环节、纳税人涉税数据导入环节、部门间信息交换环节,设置相应的逻辑规则,自动排查错误数据,提高原始数据的准确度。建立征收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征收人员的相互交流,及时交流、解决征收大厅录入、开票、操作等问题,将可能的错误录入解决在数据进入系统之前。
中控――通过数据审计及时校验、修正数据。开发检测软件、预警软件进行数据采集后的自动审核,及时发现各类异常数据,分层面推送至相关人员进行纠正。数据审计是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评估,保障业务数据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的重要手段。可以运用人工审计和软件审计两种方式。人工审计即运用随机抽样方法,从总体中选择一定容量的样本数据进行审计,重点审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主要方式是通过实地检查,调阅资料,手工对各类录入信息系统的电子数据与纸质资料内容进行对比核实。软件审计即利用专门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对数据进行审核校验,重点审查数据的时效性、一致性、完整性及相容性。
后审――检测错误数据于日常维护之后。实施日常检查和稽查的核查、抽查。检查核查的范围是综合股到户日常检查的纳税人,稽查抽查的范围是稽查局到户检查的纳税人和县局确定的专项抽查对象,核查、抽查的内容为登记类、税源类、管理类三类信息。建立质量通报制度,定期发布数据质量通报,将检测的异常数据下发基层核实维护,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3、完善大集中系统自身功能。一是加强系统间对接,减少重复劳动。大集中系统本身具备一定的处理功能,但是却使用单独系统处理个别业务或机外流转的现象依然存在,带来了一些重复劳动,最典型的是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缴申报与货物运输业的管理。二是拓宽回流数据分析途径,实时反馈重点指标。在强调基础信息、数据的登记上报的同时,要关注上传数据的回流、统计、分析,以便更好地实施税源监控。如在查询分析上,需要更强大的组合查询功能,便于根据各种需要批量或单一实时分析,特别是按不同对象对收入进度进行的查询。三是完善系统内在设计不足。再好的系统与实际情况脱节的现象是必然的,百密难免一疏。后大集中时代,应对各种特殊情况已成为当务之急,对于诸如市内工程项目开票需更改账户划缴,项目开票退税需返回施工方管理员审核等问题应及时解决。四是结合系统整合流程文书,同步统一管理要求。根据大集中设定的相关流程、相关文书,对原有的所有管理办法、涉税文书都需要进行重新审视,对不符合新系统流转的管理办法需要进一步修改、制定。譬如对双定户的管理等,如此类推,不一而足。
5.提升操作人员数据应用水平。在培训模式上,建议根据岗位需要,分批分岗位培训,集中整理特殊环节、特殊业务处理的注意事项,尽快下发系统操作的帮助文档。实际应用中其实并不需要太多懂得全流程的通才,更需要熟悉自己岗位所涉及模块的专才,只要每个岗位都能熟练操作,那整个系统才能发挥应有作用。
结论:数据质量问题不外乎两方面原因,管理上(人)的因素和技术上的因素,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数据质量管理机制,从组织、制度、技术等层面保障对数据的有效监控,是破解如何保证数据质量难题的关键。
信息化在人的意识中往往意味着速度、效率,当信息化在税收征管中全面应用、快速推进后,手工作业已基本被电子化所取代,由此带来的工作提速是毋庸置疑的。这理应会带来工作量的减轻与征纳的便捷,而易于被征纳双方所接纳。但事实往往会与理论产生偏差,在推进信息管税的过程中,特别是初期,数据质量的提高必然要付出效率的牺牲,也必然会有来自纳税人的阻力,但提高数据质量或者说推进信息管税的根本目的决定了这种冲突是可以化解的。
思考:如何辩证地分析这些冲突的产生?
首先,数据质量的提升在短期内是以工作量的增加为代价的。数据是信息管税的关键。从实际情况看,涉税数据信息的采集与利用一直是我国税收工作的“软肋”,信息数量少、质量低、利用差,最为重要的是与纳税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对纳税人所知晓、掌握的情况严重缺乏,这也是我们信息化运用多年而利用层次一直受限的主要屏障。现实背景下,信息是税收征管的核心,但数据采集、整理、利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长期必须以短期为基础,大量涉税信息的采集,不可避免的将集中在某一时期,在这种情况下,短期内增加征纳税双方负担具有很强的现实性。
其次,数据质量的提升一定程序上也取决于纳税人对税收征管的认识。从长远看,数据管理水平的提高将为纳税人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税收征管环境。但按照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原则,作为具体的纳税人而言,依法纳税与维护个体利益本身是个两难取舍,征管实践中,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就是要解决纳税不实问题,促使纳税人依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的缴纳税款。从纳税人角度衡量,信息管税的制度安排本身就是对其利益的一种更深度“侵害”和“侵犯”,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对提供真实的数据信息往往会产生一种不自觉的抵触,必然会影响原始数据质量。
结论:提高数据信息的质量,加强数据管理,不仅需要在税收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税收业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还要依靠纳税人的配合参与,税务部门设定的理想化程序未必是最符合当前纳税人的诉求,必须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但一切工作的成败终究取决于人,提高征纳双方的思想认识,更新理念观念,不失为提高数据质量的治本之道。
税务部门调研报告篇十二
20xx年,在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市、县(市)区人大信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两办印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着力化解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一、基本情况
截止11月底,市、县(市)区人大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971件次,同比下降11.4%;其中来信225件,同比下降10.2%;来访332批,803人次,同比下降23.3%;其中省人大转交办41件,同比下降29.2%;5人以上集体访13批,235人次,同比下降23.5%。
按期报结率为100%。其中解决或部分解决信访问题14件,占报结总量的21.1%;无法处理8件,占报结总量的13%;反映情况不实或无理诉求20件,占报结总量的34.8%;维持11件,占报结总量的17.7%;正在办理中7件,占报结总量的13.4%。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是涉法涉诉类信访有631件次,占信访总量的65%。其中涉及法院方面占此类信访量的68.3%,主要反映对判决、再审结果不服,执行不到位等;涉及公安方面占此类信访量30.4%,主要反映不依法立案侦查,以及执法问题;涉及检察院方面占此类信访量1.3%,主要反映对案件的抗诉问题。在涉法涉诉类信访案件中,如民事纠纷、协议合同纠纷、工程承包款结算等问题,原本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信访人却希望通过信访途径来解决,认为这样既可以减少诉讼费用,也能缩短解决时间。有的已经通过司法终结的,因不服判决或仲裁也向信访部门反映。
二是依法行政类信访有105件次,占信访总量的10.9%。其中突出的有:反映城乡建设中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房地产管理问题占此类案件的63.1%,较往年有上升趋势;反映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问题占16.4%。
三是检举类信访有54件次,占信访总量的5.6%。此类信访中96%涉及村干部不廉洁、村务不公开、司法干部及地方官员违规违纪等。
四是个人要求或其他类型信访有179件次,占信访总量的18.5%。主要是诉求不清,重复访,缠访缠诉类信访。今年报结和留存的案件中反映不实或无理的占总数35.7%,同比上升6.25%。
三、信访呈现的特点
(一)总体平稳,仍处高位运行。一是随着诉访分离、依法逐级走访、联合接访以及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的健全,今年以来,群众到市、县(市)区两级人大信访部门信访量都有所下降,滞留接待场所、缠访闹访现象有所好转。二是信访地域总体平衡。从统计数据看,除了巢湖市今年信访量达到56件,其他县区的信访量总体上在20至30件左右的跨度间,总体分布均衡。三是总量仍高位运行。就全市整体形势而言,我市信访虽有下降趋势,但信访总量高位运行,信访总量约占全省四分之一,进京非访量占全省接近一半。
(二)问题突出,处理难度加大。
1、执行类案件问题突出。通过对全市信访问题的分析,涉法涉诉案件同比下降12.3%,但仍占较大比例,且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执行类案件,约占此类信访量的61.6%。其中申请执行人由于自身的条件限制无法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导致执行中止的占执行类信访量的87.4%。例如信访人xx曙东物资有限公司王晓玲,2014年初起数次来人大上访,反映安徽金鹰公司拖欠材料款问题,由xx市蜀山区法院于2008年判决,案件经执行已近七年,市人大信访办在2年内实地督办3次,但至今仍未执行完毕。
2、行政类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涉诉信访分流、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影响,行政类信访案件同比上升12.9%,其中劳资纠纷、征地拆迁、工程欠款、城乡建设类信访同比上升14.5%。这类信访只要工作到位、力度大些,量就减少些;稍一放松,就可能反弹上升。
3、政策性信访解决难度加大。政策性信访件不容易办理的主要原因,是政策的制定、施行并非一人一时一地能够决定或负责的事情。政策性信访件的大量产生,反映了某项政策在适应时代、适应社会要求方面的迟滞性、偏移性以及现实生活、市场运转状态对政策的新要求。今年以来,此类信访明显增多,信访人诉求解决难度加大,主要集中在:仲裁方面,今年有4件对仲裁裁决不服来市人大上访,反映多在裁决一经作出就生效,而当事人一方不服也无法通过其他诉讼途径进行申诉;规范性文件方面,今年有2批来访、2件信函的'信访人来市人大反映政府令〔2008〕136号《xx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办法》,《xx市道路安全条例》实施过程相关问题。
(三)信访秩序可控,但无序上访时有发生。
1、群众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有增无减。部分上访群众情绪激烈、行为出格,甚至围堵接访中心大门、哭闹滞留,或是扬言采取极端行为。经统计,今年,来市人大信访办缠访的有23批、33人次,同比上升2.5%,影响了正常机关办公秩序,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
2、是群众择机信访现象严重。部分上访群众往往选择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敏感时期,搞突击上访,以扩大社会影响。每逢重大节日或敏感时期,总有一些信访老户择机上访、旧话重提,以博取平时难以正常获取的利益。省市人代会期间,群众来访量多平时2个月的来访量。
四、信访原因简析
1、社会发展导致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一是信访是稳定情况的“情雨表”。多发的信访虽然暴露出很多不稳定因素,但也充分证明了发展的持续与高效。二是我国民主法治的必然要求。法规定,“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虽然现在正在进行司法体制改革,但群众到人大反映涉法涉诉事项也是避免不了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信访确实是民怨的释放通道、民情的表达渠道、民意的重要反映机制,有畅通的反映渠道和及时有效的救济途径,这也是民主法治的应有之意。
2、群众权益意识增强。随着以民为本理念的强化,法治环境的营造加上信息的开放,群众思想活跃,人们权益意识增强,积极争取应得利益,甚至包括不该得利益,使得“利益访”现象成为信访的常态。
3、群众主观意识上有偏差。在大信访环境等因素影响下,部分信访群众的信访观念陷入误区。信“访”不信“法”现象严重,信“上”不信“下”现象突出,多少年来官情结在群众心目中始终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作怪,“信访谋利”,以及极少数群众总是以现在的标准去衡量昨天,从而产生不合理要求想法。
五、下一步建议
从反映问题上看,大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还需加大力气解决,信访责任仍然艰巨。市、县(市)区人大信访部门将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精神,正确把握改革的要求,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更好地维护法律权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畅通信访渠道,加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疏解社会情绪,及时反映法规、规范性文件实施和执行过程中的民情民意。三是高度关注执行类问题。针对这类问题相对集中、诉求合理的特点,市人大信访办将把其作为案件受理督办的重点,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合法、合理、合情地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排查活动,加大对这类案件的督办力度,同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按照《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集中的问题”,定期向常委会信访领导小组和主任会议报告,为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提供参考,推进此类案件的关注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