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林地流转协议书(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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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流转协议书篇一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共亩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协议林地林权转让费合计。现金支付。于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共有人:中证单位(签章):
年月日
林地流转协议书篇二
出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普洱市林业局有关集体林、自留山有偿转让的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书。
一、转让地点:
二、出让林木、林地四至界线:
三、出让树种:
四、面积:亩。
五、转让期限:
六、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将(林权证)移交给乙方。
2、在林木资产转让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和法律效力的连续性;不受村民小组换届或更换签约人所享有的权利,参与解决纠纷与矛盾,协调上下关系,确保转让合同中林木资产转让及采伐工作的正常进行。
3、甲方将年月的`合同范围为林木全部有偿转让给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任何人不得干涉及其不得进行利润分成。
4、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甲方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再转让本合同所指定范围内的林木资产。
5、甲方负责协调乙主道路运输的顺利进行。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村所签定合同范围内全部理权和受益权。
2、乙方一次性支付林木转让费。
3、乙主砍伐不能超过合同所规定界线,否则后果自负。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规定,任何一方不得违背上述条款。甲乙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另一方交易额倍的经济损失,甲方不履行职责造成惭方不能正常进行林木采伐,赔偿乙方损失部分的倍的经济损失。
八、相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未尽条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协商无法解决时,由本地司法机关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签定日期:
林地流转协议书篇三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合作社,于 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其它成员合资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实际已投资人民币 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作社%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从 年 月 日起,甲方将原出资 万元(占合作社注册资本的 %)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乙方受让甲方转让 合作社的股权,乙方需支付转让金 万元给甲方。此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内,乙方支付定金 万元。第二次:在乙方成为 合作社正式成员,并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毕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将 合作社变更股东的事宜,报合作社理事会备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员资料,如需要召开成员大会,以成员大会决定为准。
四、在 合作社理事会(或成员大会)通过修改合作社章程和会员资料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将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批准、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自转让合作社股权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员,
不得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不再享有 合作社权利或者义务,不享有 合作社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六、甲方自转让股权后, 同志不再担任 合作社的负责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召开成员大会,决定乙方担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并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 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八、双方特别约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支付金额。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价。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如本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或者不能成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定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十、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政府主管部门、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林地流转协议书篇四
出让方(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普洱市林业局有关集体林、自留山有偿转让的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书。
一、转让地点:
二、出让林木、林地四至界线:
三、出让树种:
四、面积:亩。
五、转让期限:
六、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将(林权证)移交给乙方。
2、在林木资产转让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和法律效力的连续性;不受村民小组换届或更换签约人所享有的权利,参与解决纠纷与矛盾,协调上下关系,确保转让合同中林木资产转让及采伐工作的正常进行。
3、甲方将年月的合同范围为林木全部有偿转让给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任何人不得干涉及其不得进行利润分成。
4、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甲方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再转让本合同所指定范围内的.林木资产。
5、甲方负责协调乙主道路运输的顺利进行。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村所签定合同范围内全部理权和受益权。
2、乙方一次性支付林木转让费。
3、乙主砍伐不能超过合同所规定界线,否则后果自负。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规定,任何一方不得违背上述条款。甲乙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另一方交易额倍的经济损失,甲方不履行职责造成惭方不能正常进行林木采伐,赔偿乙方损失部分的 倍的经济损失。
八、相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未尽条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协商无法解决时,由本地司法机关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林地流转协议书篇五
乙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今有甲方私有的林地经营权及其树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林木归乙方所有。转让期内。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甲方共计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担保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转协议书篇六
乙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今有甲方私有的'林地经营权及其树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林木归乙方所有。转让期内。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甲方共计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担保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转协议书篇七
转让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用材林70年使用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共11000亩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
1、甲方将坐落在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的林地11000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
东至:山鸟岭
南至:杨木蒋地
西至:西梁尖
北至:王连沟梁
森林类别:用材,地类:林地。
2、转让期限。至20xx年11月10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本协议林地林权转让费合计770万元。现金支付。于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1540万元。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浙江金稻草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表人:手机:
乙方:共有人:
中证人:
20xx年12月13日
林地流转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附件一)。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肆拾万壹仟捌佰元正(401800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贰拾万壹仟捌佰元(20xx00元),余下的壹拾玖万元(190000元)在20xx年3月30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转协议书篇九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单位:翠屏区乡(镇)人民政府
甲方自愿将已承包经营的本社集体所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用于农业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在经过甲方全体村民一致讨论通过后,就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林地位臵: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林地位于翠屏区村社。
(二)流转林地在林权证上的信息情况:
林权证号:;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三)流转林地面积:实际测绘面积亩。
(四)流转方式:(转包/租赁/互换/转让等)。
(五)流转期限:共年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一)林地流转费单价为:元/亩/年。
(二)流转期限内流转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实际支付流转费以甲方实际流转林权面积计算。
(一)乙方分次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二)第一次付款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费的%,即人民币元(大写:)。
(三)第二次付款时间为自甲方将林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林地流转费。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获得林地流转费用,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2。甲方应履行所发包林地的政策性义务,基于行政部门政策性规定关于本次流转林地的收益由甲方享有。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后5日内将其地上附着物自行清理,过期即视为自动放弃,归乙方自主处理。
5。甲方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本合同签订前存在的所有土地权属纠纷、相邻权纠纷,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当相应责任。
6。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实施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凡乙方因生产经营方面需要建设道路、房屋、堰塘等基础设施时,甲方应及时协调解决相关占地、青苗赔偿等事宜。
7。承包期满后,林地承包权仍属甲方,乙方有意愿继续承包,甲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内容流转给乙方,若国家土地政策有变动按国家土地政策规定。
8。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整体规划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甲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周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建房,需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按实际占用面积扣减转让面积,并承担乙方移栽树木的人工费用;甲方在不损坏乙方树木的条件下,可以在原有祖坟的周围建坟。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因生产经营需要招录工人的,在平等、自愿及服从乙方安排管理的前提下,乙方可以优先考虑使用甲方符合条件的'人员。
2。在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承包费后即可进行相关施工作业。
3。乙方承包生产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或其它征地、占地,林地在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按赔偿企业的标准赔偿给乙方。
4。如因国家政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承包的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变卖或处理,一切所得归乙方,乙方交回所承包的林地。
5。乙方在剩余转包期依法再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转包期限。
6。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费。
(三)其他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在本流转合同签订后,持原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过户登记。
(一)如乙方不按时付款,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二)如甲方违约,应按乙方已支付承包费每日万分之三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间接损失。
(三)甲方确认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并不含不可占用的国有林及不可变更用途的生态林;否则由甲方承当相关经济责任和双倍流转金额的违约金。
(一)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家庭户代表在本合同上签字后,其本人及家庭户成员即视为接受本合同,受本合同约束。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变更而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鉴证单位、区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壹份,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转协议书篇十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附件一)。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肆拾万壹仟捌佰元正(401800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贰拾万壹仟捌佰元(20xx00元),余下的壹拾玖万元(190000元)在20xx年3月30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林地流转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了使山林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于,其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总面积为亩。
第二条租用年限
以上山林地租赁期限为年,租用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续租,将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1.以上山林地每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年总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元整(元)。
2.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租金于每年的月日前支付。
第四条山林权属
山林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经营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如有必要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乱砍林木。
4.根据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间路、建造必要的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
6.乙方根据发展需要在清理山林期间(不涉及到原有成材林木的砍伐),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7.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砍伐证的情况下砍伐成材林木。
4.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六条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林间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甲、乙双方指定第三方)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盖章):
年月日
乙方代表(盖章):
年月日
公证人(签字):
年月日
林地流转协议书篇十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转让。
50年,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亩林地的使用权(其中天然林地亩,退耕还林地亩),地名、坐落、四至界限见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
乙方按叁拾壹元/亩给甲方支付的人民币元为林地转让金;乙方在转让林地上营造的林木所产出的原木,乙方按市场价格的10%作为转让林地的补偿,用现金付给甲方。市场价格以县级物价部门核定的为准(下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享受原已退耕还林的政策补助及其他相关惠农政策。
(2)有权依法获得转让林地约定的收益。
(3)转让林地在乙方未开发利用前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补偿(扣除乙方已支付的转让金);转让林地在乙方开发利用后,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成材林木补偿的10%和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土地补偿。
2、义务
(1)确保所转让林地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不是债务的抵押物。如在转让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搞好转让林地上的森林资源管理。
(5)协助乙方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转让林地的使用权和自主营造的林木及产品的所有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所营造的林木及产品。
(2)有权享受除国家惠农政策以外的优惠政策和扶持。
(3)林地转让后,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所营造的非成材林木补偿的.100%或成材林木补偿的90%。
2、义务
(1)维持转让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除外)。
(2)依法抓好转让林地的林木采伐和植树造林,落实补植和管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合格。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在转让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资源管理,落实管护措施。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应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持本人申请,凭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到咸丰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3、乙方因生产经营使用甲方的道路、水源等设施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护。
4、乙方在基地建设中若需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转让林地的林农。
5、甲方在其转让的林地内所必需的宅基地、墓地,乙方应无偿同意。
6、转让林地上原有林木的处理约定:
(1)杂灌木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要更新造林时,甲方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砍伐,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乙方按市场价格予以收购,或者由甲方依法自行处理;若乙方组织砍伐,乙方按市场价格的10%给甲方予以补偿。
甲方需要生活烧柴,可依法自行砍伐。
(2)商品材
乙方需要更新造林时,甲方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砍伐、依法处理,或者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乙方按市场价格予以收购;若乙方组织砍伐,乙方按市场价格扣除砍、制、运(运至离山林最近的能行驶货车的公路)成本后给甲方予以补偿。
(3)自用材
甲方需要自用材,由乙方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甲方按规定的地点、时间、树种、数量自行砍伐。
7、乙方允许甲方拾取经营采伐利用后的剩余物用于生活烧柴。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捺印并经发包方签章同意后即生效,原甲乙双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即废止。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申请发包方调解,调解不成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或向咸丰县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处理结果或仲裁结果不服的,向咸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期满,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若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甲方不愿继续转让,乙方在流转林地上营造的林木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流转协议书篇十三
人工幼龄林:补偿全部造林投资及培育费,造林投资按每亩400元计算,培育费的补偿标准,前三年按造林投资的7倍补偿,从第四年开始,按照前三年补偿标准每年增加25%。
人工中龄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积×主伐期每亩林木产量×700元×85%的标准计算,并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进行补偿。
人工近熟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积×主伐期每亩林木产量×700元×50%的标准计算,并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进行补偿。
人工成熟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积×主伐期每亩林木产量×700元×20%的标准计算,并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进行补偿。
二、天然林林木的补偿标准
天然林林木按照人工林补偿标准补偿。
防护林按照人工林补偿标准的2倍补偿。
特种用途林和珍贵树木按照人工林补偿标准的3倍补偿。
疏林地的林木和零星树木按照每株每年3.5元补偿。
未成林造林地林木按照每亩3000元补偿。
灌木林林木按照每亩1000元补偿。
三、林地补偿标准
用材林地、经济林地按照每亩4200元补偿。
疏林地、灌木林地、新炭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按照每亩3360元补偿。
防护林林地按照每亩8400元补偿。
特种用途林林地按照每亩12600元补偿。
苗圃地按照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补偿。其中,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按照每公顷13.5万元计算。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地和珍贵树木林地原则上不应该占用,特殊情况经批准征用、占用的,防护林地按照用材林地补偿标准的2倍补偿,特种用途林地和珍贵树木林地按照用材林补偿标准的3倍补偿。
四、其它林木补偿标准
房前屋后树木(杨、柳、刺槐等)按照每株每年3.5元补偿。
五、安置补助费计算标准
安置补助费=(征用林地面积/人均林地面积)×该林地平均年产值×6倍。其中,林地平均年产值按每公顷4000元计算。
六、植被恢复费收取标准
征用、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73号)执行。
林地流转协议书篇十四
xx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将位于亩(大写附小写)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租赁给乙方。本次租赁的林权为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
本次租赁的标的物的林权证编号为xx。
林地坐落具体位置:
小地名:
面积:
小班:
林种:
主要树种:。
原经营方式为家庭承包经营,本次流转方式为。
甲方原承包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日止,共年;本次流转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林权流转价款。
2、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森林、林木。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流转期满后收回流转林地使用权和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4、非经特别约定,在流转经营期内,有权获取原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中约定属于本合同中甲方所有的政策补助资金。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流转林权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如存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必须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尊重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不得非法变更、提前终止或解除流转合同。
3、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明或林权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享有的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以及自主经营权和处置权,并获得相应收益。
2、有权享受国家鼓励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优惠政策和项目扶持资金及相关补贴。
3、流转期满后,甲方继续就该林权进行流转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承担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流转价款。
2、依法履行造林、管护、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责任。在发生乱砍滥伐和乱占滥用林地时,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不得有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上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4、主动接受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对森林经营的管理和监督。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双方特别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对二次流转的特别约定: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流转期内,在不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可单方面进行二次流转,二次流转的时间及使用范筹不得超出本合同对该林地的约定。
2、对流转林地上现有林木的处置的约定:
如甲方有临时釆伐需要,可与乙方进行沟通解决;针对该流转林地上新增加的林木或种植物乙方有权单方面进行处理,如发生林地征用,乙方有权获得新增部分的政策性补助;在合同期满后,乙方针对新增部分有完全的处置权。
3、对流转合同到期时地上修建的附属设施归属的约定:
对于乙方由于生产经营所修建的附属设施,如鸡舍、猪舍、工人房等,乙方有完全的处置权。乙方在合同期间内对该部分也同样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性补助。
4、合同约定本林地乙方主要从事发展林下经济。
本次流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采取固定总额使用费形式:总使用费为每亩,合计:。
支付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
1、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1%滞纳金,逾期1个月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有关林权。合同解除后,甲方不须退还已收的林权转让金。但由于甲方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此种情形发生的除外。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有关林权,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总流转价款的1%违约金,逾期1个月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流转后,若乙方发现流转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经济纠纷,并书面告知甲方处理,逾期1个月甲方没有处理妥当的,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并按已支林权转让金总额的300%向乙方缴纳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流转期内,若甲方单方违约终止流转合同或以其它方式主观上迫使乙方无法执行流转合同,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已交林权转让金,并按已支林权转让金总额的3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对于以转让方式流转的还须经发包方同意签字后,方可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发包方、乡镇林业工作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