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论文学术价值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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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学术价值篇一
摘要:我国有八亿多农民观众,从现状看,大多农民获得信息的渠道仍然离不开电视。电视具有声画并茂、体验感强、传播面广的优点,深受农村观众喜爱。虽然现有的农业电视节目能够提供市场信息,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帮助农民提高自身农作物种植技能,但是,单纯的技术指导类节目通常缺乏趣味性、观赏性,导致部分观众逐渐流失。近年来,新兴媒体以及娱乐类电视节目的崛起,对传统涉农节目带来很大冲击,若想在众多节目中脱颖而出,就必须得重视节目的策划工作。
关键词:农业;电视节目;策划
我国为农业大国,农村观众众多,农民群众往往通过观看电视节目获得农业信息,但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农业电视节目还不能充分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为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促使其更好地为“三农”服务,本文提出一些与农业电视节目策划相关的建议。
一、农业电视节目策划的必要性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此句古语提示我们策划对电视节目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策划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在电视界出现,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做好电视节目的策划工作对提高节目收视率具有积极的意义。新的经济背景下,电视已在农村普及,农民可通过电视节目掌握更多的农业生产技术。但现行电视体制具有商业化特性、面向全国的农业频道相对较少,且精品农业电视节目更是少之又少。与新闻节目、娱乐节目、文艺节目相比,农业电视节目的拍摄水平和制作水平相对较低,农业电视节目若想健康发展,不断为农民服务,就得不断发展、创新,首先要做好自身策划工作。
二、农业电视节目策划的合理化建议
(一)加强农业电视节目建设
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自然环境,不同地区的农民也有着不同的农业信息化需求。基于此,应适当增加一些农业电视节目,完善农业电视节目体系,各个省份应设立农业电视频道,选择贴近农民生活的电视信息,让农民觉得电视节目能够对他们的生产、生活起到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农业信息的层次化、多样化需求。呆板的农业栏目会让观众出现视觉疲劳,影响农业信息的传达效果,还会降低节目收视率。为改善这些不足,应对农业电视节目的形式进行改进,增加一些故事类板块,让观众在轻松的氛围中理解枯燥乏味的农业知识。
(二)针对农民需求合理选题
我国为农业大国,应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引领我国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电视节目应准确定位,调查观众喜欢什么,了解观众需要什么,丰富百姓日常文化生活,及时报道国内外最新、最实用的种植技术,以话语叙述的方式宣传农业科技信息。我国各个省份的地方台开展创办农业电视栏目,目前也不缺乏成功典例,以《致富经》为代表的农业电视节目颇受大众青睐。不同时代的农民有着不同的需求,农业电视节目策划者应与时俱进,策划当代农民需要的电视节目。具体而言,策划者可到基层进行调研,也可以通过面对面采访、电话寻问、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与农民观众进行沟通,以做出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节目选题。
(三)转变农业节目展现方式,增加节目的趣味性
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节奏加快,现代人的生活压力相对较大,人们比较偏好看轻松、趣味性强的节目。转变农业节目展现方式,增加节目的趣味性,可在缓解观众压力的基础上增加节目收视率。农业电视节目策划者可在娱乐节目中借鉴、学习,努力增加节目的趣味性,让观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农业知识。举例而言,《生财有道》节目利用讲故事、设悬念的手法增加了节目的趣味性,在传递农业发展信息的基础上赢得观众的青睐,收获了较高的收视率。
(四)包装加工,提升农业节目的视觉效果
目前,我国多数农业电视节目具有朴实无华的特点。有研究结果表明,与单调无味的农业电视节目相比,多数观众更青睐于观看变化多端的娱乐节目。基于此,笔者认为,农业电视节目应在展示种植技术、加工技术、养殖技术的前提下适当对播放画面进行剪辑,并增加动感音乐,提升节目播放的视觉效果,以提高农业节目的影响力。
(五)在电视节目中增加人物故事
目前,农业频道的主要作用是传递信息、传达政策以及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很少有农业频道关注农民生活、农民的'文化娱乐情况。我国农民群众的整体文化素质水平相对较低,农业电视节目若是纯粹地介绍农业科技知识,他们会觉得枯燥乏味,久而久之便会丧失观看意愿。基于此,电视台在录制农业电视节目时,可适当引入活泼、有趣的故事情节,以博得农民眼球,继而收获较高的收视率。例如,一个农民曾利用大棚种植草莓,但收效并不满意,后来该农民将部分草莓改卖成了盆栽草莓,销量猛增,收获了较高的经济效益。从策划角度看,若是单纯的拍摄草莓人工栽培技术,观众朋友会觉得技术含量低,无观看价值;若是以讲故事、设悬念的方式讲述草莓农户在种植上动脑筋致富的故事,尽最大努力实现节目故事化,故事情节化,情节细节化,细节人物化,这样既能丰富节目形式,又能增加节目的趣味性和新鲜感。
(六)科学选用主持人、记者
电视属于视听媒体,将画面拍摄得精美些,将语言锤炼得风趣些,会让广大农民觉得电视节目具有较高的观看价值。电视节目主持人在农业电视节目健康发展的道路上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优秀的主持人可提升栏目的知名度。电视传媒在录用农民节目主持者时,应尽量选择幽默风趣、亲和力强、朴实无华的主持人,主持人也应该带着情感去做节目。电视节目主持人可走出演播室,去乡村与农民朋友面对面接触,了解农民朋友的真情实感,播放能反映农民群众呼声的电视节目,增强农业电视节目的亲和力。例如,吉林省的主持人尹兴军的亲民工作就做得十分到位。该主持人常年往返于长白山下的村寨,真正做到了与农民群众手拉手、心交心,他的节目乡土气息浓厚,被众多观众推崇。做农业电视节目的记者应具备政治敏锐性,还应具备开阔的视野。记者可直接进入现场,对农民的生活状况进行采访,与农民充分沟通、交流,了解农民的喜乐哀愁,从农民的利益出发,让农民自己讲话,讲自己的话,总结农民遇到的种植问题,然后总结应对措施,并以电视节目的形式将解决策略传达给农民。记者可以尝试用做纪录片的方式创新节目形式,抓拍细节,尽量避免摆拍。可以在农民生产、生活的劳动过程中直接采访,效果会更加真实自然。通过多角度展示农民群众的生活细节,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鲜活生动的农村画卷,增强农民群众收看的积极性。
(七)走品牌化道路,提高节目知名度
当今条件下,电视节目个性化趋势明显,农业电视节目应坚持走品牌化道路,从风格、内容、语言等角度进行改进,不仅能提升节目知名度,还能收获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从整体上看,农业栏目在各类电视节目中处于边缘地位,因此,它具备较高的开发价值,也日益受到中央及地方电视台的重视。近年来,各省市也推出了较多的农业栏目,打造了品牌电视节目,如《摇钱树》《走进农家》《乡村发现》等。策划对农业电视节目播放成效起着关键作用,农业电视节目若想在激烈的传媒竞争中有立足之地,就得做好自身策划工作。与新闻相比,农业电视节目并不特别注重时效性,因此,农业电视节目在播出前拥有充足的时间被精心策划。总而言之,若想做好农业电视节目,首先应鲜明定位,科学选题,明确节目播放方向;其次,应从体裁、内容、形式等角度做好农业电视节目的编排和布局工作。
三、结语
农业电视专题节目的健康发展对改善我国“三农”问题、丰富百姓日常生活具有积极的意义,电视媒体应不断策划农业电视节目的内容和形式,不断为农民朋友提供更优质、更易吸收的精神食粮,促进农业电视节目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论文学术价值篇二
《血证论》为清末唐容川所著。唐容海(1862~19),字容川,四川彭县人,在他年少时期,因父骤患吐血,而遍请名医,均治无效,他又遍查医书,均无精详之述,其父终故。由此激发他立志学医并钻研血证,研习经典,触类旁通,并结合自己临证所得而著成《血证论》一书。其书自序言:“精微奥义,一一发明,或伸古人所欲言,或补前人所未备,务求理足方效,不为影响之谈”。唐氏治学严谨,从实效验证出发,并师古而不泥古,在书中对血证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并多有创见,许多观点充实和发展了中医理论,兹就其主要学术观点作一概述。
水、气、血、火关系
前人对气血关系及气火关系、血水关系均多有论及,如“气为血帅,血为气母”、“气行血行,气滞血瘀”、“气有余便是火”、“壮火食气,少火生气”、“津血同源”、“伤津则耗血”、“血少则津枯”等等,但对水与气之间,血与火之间则少有所及。唐容川在这方面填补了不足,重点阐述了“水即化气”、“火即化血”的观点。他认为:“盖人身之气,生于脐下丹田气海之中。脐下者,肾与膀胱,水所归宿之地也。此水不自化为气,又赖鼻间吸入天阳,从肺管引心火下入脐之下蒸其水,使化为气。”“五脏六腑息以相吹,止此一气而已。”天阳蒸化肾水而化为气,气之所生则为鼓动五脏六腑的生理机能之动力,并且各脏腑之间的联系也都依靠气来维系。气随太阳经脉布护于外,是为卫气,气上交于肺而司呼吸,故气与水本属一家。然气生于水又能蒸化水,水随气而化,则外达肌表气化为汗,下走膀胱气化为溲,上输于肺气化生津,如雾露之溉而濡泽周身。气之与水生理相依则必病理相及,若水病停滞则影响到气化,津液不生,无以输布,五脏失荣;若气病不能外达肌表则无作汗;气病不能升降,则水停聚饮为癃、为肿、为泻,不一而足。故临床“治气即为治水,治水即是治气”。以人参补气立能生津,小柴胡汤和胃气亦能通津液,清燥救肺汤生津液以补肺气,猪苓汤利水而助气化,都气丸补水以益肾气等实例来示以后人气水同治的大法,“此治水之邪,即以治气,与滋水之阴,即以补气者,并行而不悖也。”
关于火和血的关系,唐容川认为,火和血都是赤色,中焦运化,脾经化汁,上奉心火,变化而赤是为血。心主火而生血,故血为火所化,火性上炎而血性下注,火得血而不炎,血得火而不凝,并能“内藏于肝,寄居血海,由冲、任、带三脉行达周身,以温肢体”。如血虚则肝失所藏,心失所养,血不涵木,则木旺而动火,心火旺而伤血。此是血病即是火病之实也。以大补其血则制其火,此也“壮水之主,以制阳光”思想具体体现。唐氏同时也指出:血虽由火生,但“补血而不清火,则火终亢而不能生血,故滋血必用清火诸药。”他例举四物用白芍,归脾汤用枣仁,天王补心汤中用二冬均含有清火之意,以白芍阴柔以制芎、归之辛,枣仁甘润生津以防参、术、当归之温燥,二冬更增肾水以济心阴故也。而六黄汤、四生丸更是以泻火热而达补血之效,借以说明火化太过不能生血,补血要清火。同时唐氏也例举炙甘草汤用桂枝宣心阳,人参养荣汤用肉桂补心火,说明补血剂中,不但要注意清热,也要适当加以甘温补火之品,以火化不及、阴血不生之故也。
唐氏虽然着重阐述了水与气,火与血的`关系。但并不否定气血水火之间的整体关系及相互生发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他指出:“夫水、火、气、血固是对子,然亦互相维系,故水病则累血,血病则累气……气为阳,气盛即为火盛,血为阴,血虚即是水虚。一而二、二而一者也,人必深明此理,而后治血理气,调阴和阳,可以左右逢源。”
注重脾胃而发乎脾阴
唐氏无论在对气血水火的论述中,还是在对血证的治疗中,都强调了脾胃的重要作用。虽然唐氏认为“血生于心火而下藏于肝,气生于肾水而上注于肺”,但他也明确指出:“人之初始,以先天生后天,人之既育,以后天生先天,故水火两脏全赖于脾。”脾胃是生化气血等物质基础之来源,是运化精微、维系气血水火的后天之本,也是中焦运化上下,具有斡旋作用的重要之脏。“期间运上下者脾也”,“食气入胃,脾经化汁,上奉心火,心火得之,变化而赤,是之谓血。故治血者,必治脾为主。”“气虽生于肾中,然食气入胃,脾经化水,下输于肾,肾之阳气,乃从水中蒸腾而上……故治气者必治脾为主。”唐氏列举炙甘草汤补血,参芪运血统血,皆有调理脾胃而发挥其功用;而大黄下血,地黄滋补阴血,也是通过泻地道,润脾土来调理脾胃达到治血之效。余如六君子汤、真武汤、十枣汤等在治气治水同时都以调理脾胃为基础。而针对血从上逆而出的血证,唐氏认为是与冲脉之气逆上而血随之上逆有关,故治血上逆,必以平其冲脉冲逆之气为其要,而冲脉隶属阳明,治阳明即治冲也,所以治吐血应“急调其胃,使气顺吐止,则血不致奔脱矣”。“胃气下泄,则心火有所消导,而胃中之热气亦不上壅,斯气顺而血不逆矣。”在注重脾胃的基础上,同时唐氏还补东垣之未备,提出滋养脾阴,“脾阳不足,水谷固不化,脾阴不足,水谷仍不化也。譬如釜中煮饭,釜底无火固不熟,釜中无水亦不熟也。”唐氏在实践中体会,脾不制水,宜燥湿健脾,而脾不升津则宜滋脾升津,脾阴充足则可转输津液,运化水谷,发挥正常的生理功能。所以特别指出:“脾阳虚不能统血,脾阴虚又不能滋生血脉。”“补脾阳法,前人已备言之,独于补脾阴,古少发明者,予特标出,俾知一阴一阳,未可偏废。”
首创治血“四法”
唐容川以治吐血为例,创造性地总结出治血的四大法则:止血、消瘀、宁血、补虚“四者乃通治血证之大纲”,为后世医家治疗出血性疾病提供了指导性的理论依据。
1.止血为第一要法唐氏认为人之一身不外阴阳,而阴阳二字即是水火,水火二字即是气血。气由水化,血由火化,血以养火,血濡周身,留得一分血,便保得一分命,故失血时应以止血为第一要法。而止血“非徒止其溢入胃中之血,使不吐出而已也。独动于经脉之中而尚未溢出者,若令溢出则不可复返矣。惟急止之,使犹可复还经脉,仍循故道复返而为冲和之血。”对于止血,以审证辨之,止法各异,顺降逆气,而血随气降而止;釜底抽薪,泻火祛实,血无以被扰而止;水虚火盛动血,则补肾水而清虚火,血自守而止;亦有阳不摄阴者,阴血返溢,以温阳益气以固血而止者。种种数法,均为止血之要。惟正在出血之证,不可轻用活血化瘀之法,唐氏指出:“不知血初吐时,尚未停蓄,何处有瘀?若先逐瘀,必将经脉中已动之血尽被消逐,则血愈枯而病愈甚,安能免于虚损乎。惟第用止血,庶血复其道,不至奔脱尔,故以止血为第一法。”
2.消瘀为第二法唐氏已经认识到,离经之血为瘀血,瘀血踞位于经隧则可导致再次出血,所以他继止血之后又指出:“经隧之中既有瘀血踞位,则新血不能安行无恙,终必妄走而吐溢矣。……旧血不去,则新血断然不生,而新血不生,则旧血亦不能自去。”而且唐氏对瘀血日久不消,继发其他病理变化,也明确告之:“或壅而成热,或变而为痨,或结瘕,或刺痛,日变变证,未可预料,必亟为消除,以免后来诸患,故以消瘀为第二法”。
3.宁血为第三法止血消瘀之后,尚有再动血之忧,须针对引发出血的病因而予以调治,而血动不安的根源,唐氏认为关键在于气,气之冲逆,血随而上逆外溢,故宁血必以调气、顺气、宁气、清气,总使冲气安和,血海安宁,血能安生而不妄行脉外,故宁血首要宁气。
4.补虚为治血收功之法血既离经,不为人体所用,耗损于外,阴血无有不虚者,若不能及时补其所失,阴血不足,阳无所依附,日久则阳也随之消弱,故视虚而补之。唐氏认为,肺为华盖之脏,外主皮毛而内主制节,肺虚则津枯失润,制节失司则气失肃降,常易引动阴血亦上行逆乱,故血止尤要先补肺、润肺,使其气得肃降,下利膀胱,导传大肠,肺得宣发,则如雾露之溉而诸窍润降,五脏受益。另有脾之统血,肝司藏血,肾以摄精,诸脏若虚,则血无所统,无所藏,失常道而多外溢出血。所以宁血之后,视其虚而补之,实为治血收功之法。然唐氏也告之,血证虽为虚证之属,宜滋补,但要考虑留瘀邪实之患,干血瘀滞犹须峻药去之,恐瘀之不去,新血不生,骤用补法,正反不受,故虚之未成,不可早补,留邪为患,而虚证成或有夹实者,攻补兼施,并而行之,以补虚不留邪为要。
唐氏体会:“血证中当补脾者十之三四,当补肾者,十之五六。补阳者十之二三,补阴者十之八九。”另外,若见气脱者,则补气以摄血;若下元虚损,水冷火泛动血者,则宜温下清上,引火归元,以甘寒滋阴制阳而护其血。
血证治法宜忌
《血证论》中,唐氏在对血证的治疗,除开创性地提出“四法”外,还进一步提出血证的治法宜忌。他认为:“汗、吐、攻、和为治杂病四大法,而失血之证,则有宜与不宜。”
1.禁汗津血同源,仲景对衄家严禁发汗,告之“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紧急,直视不能,不得眠”,过汗伤津,衄家血虚阴伤,发汗复劫其阴津,津伤血更虚,阴液竭则坏证迭起,故唐氏认为出血既伤阴血又伤水津,故忌发汗更伤其阴,更况“发汗则气发泄,吐血之人气最难敛,发泄不已,血随气溢,而不可遏抑”,故虽有表证,上宜和散,不得径用麻、桂、羌、独,果系因外感失血者,乃可从外散,然亦须敛散两施,毋令过汗亡阴。
2.禁吐唐氏认为出血之证之所以出血,是因气机逆乱,血随气乱,上逆为吐血、咳血、衄血。下迫则为便血、尿血。所以唐氏明言:“至于吐法,尤为严禁,失血之人,气既上逆,若见痰涎而复吐之,是助其逆势,必气上不止矣。……知血证忌吐,则知降气止吐,便是治血法。”气下则血下,降肺气,顺胃气,纳肾气,以使气不上奔,而血不上溢。血家最忌是动气,不但病时要禁吐法,即出血已愈后,另有杂证,也不可轻用吐法,往往因吐而引发血证。故吐法为血证之大忌。
3.适下血之外溢,为气所乱而随气腾溢。而下法,有折其之冲势,平气之乱势之功,故若血证属气盛火旺,血随气乱而外溢者,则宜用下法而止血于平降之中。唐氏认为,仲景有因阳明热实竭阴之虞而用急下来存阴救阴;而血证火气冲逆亢盛之时,也有动血耗阴之急,故“下之正是救阴,攻之不啻补之矣”。血证下法要用于正当之时,若无实热气盛冲逆之势,或脾虚正气不足,则不可攻下,“只可缓缓调停,纯用清润降利。”
4.宜和和法是为治血证第一良法。唐氏认为和法涉及最广,用之最宜,故为第一良法,“表则和其肺气,里者和其肝气,而尤照顾脾肾之气。或补阴以和阳,或损阳以和阴,或逐瘀以和血,或泻水以和气,或补泻兼施,或寒热互用。”
唐氏提出这些血证的治法宜忌总体原则是忌动气,忌刚燥,最宜调气以治。为后世治疗血证提供了理法思路与辨证用药的要领。
论文学术价值篇三
从政治理论发展来看,公共领域理论范式试图建立一种超越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之外的新的政治理论,这为解决当代西方社会政治实践中暴露出的矛盾与困境提出了一个新的规范性方向,从而为西方宪政民主理论和政治哲学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
自由主义民主(间接民主)理论所要解决的是如何通过限制公共权力的不当行使来保证个人权利的实现的问题。为此,它通过设计一套形式化的权力分置、制衡和监约的法治机制来确保个人基本权利的实现。但它存在的问题是,个人自由与权利的过分追求容易导致个人政治参与热情的降低,诱发公民的政治冷漠症,进而使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出现危机。而共和主义民主理论则从解决这一问题出发,强调如何落实公民的政治普遍参与并赋予公共权威以充足的合法性。在它看来,政治合法性只能来自社会成员对公共事务的普遍的直接参与。一个真正民主的社会,就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政治、按照公共意志的指引决定公共事务的社会。但是,这种建立在“在场的”直接民主形式在现代社会已失去其存在基础,它无法独立地建制化――如果离开了法治、宪政和个人权利,其独立建制化的结果只能是极权主义暴政。这样,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自由主义的间接民主虽然是“弱势的民主”,但却被证明是唯一可以建制化的制度安排;而“在场的”直接民主虽然可以使政治权力合法性基础厚实起来,但却无法在整体上替代代议制民主。那么,怎样才能克服这两种民主传统的各自局限性而找到二者的结合点呢?也就是说,怎样才能够既可以保证公民的普遍政治参与避免政治冷漠症,又能够使公共权力制衡建制化防止极权主义暴政呢?公共领域理论的提出,可以说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规范性方向。
首先,公共领域理论对西方自由主义的宪政民主思想起到了某种纠偏与修补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公共领域为现代民主政治提供着合法性基础。公共领域的主要特征在于它的商讨机制,它既是形成公共理性的社会根基,又是公众广泛认同、真诚信仰和积极参与的组织平台、制度支撑和实现途径。公共领域理论主张,凡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必须在公共领域里由公众进行充分自由的公开讨论、协商以达成共识;公共权力的行使不再是少数官僚或政治精英的专利,而是诉诸经过公众讨论、协商和共同认可而形成的法律(宪法)。因而,这种具有法理型权力合法化形式的政治体系就获得了牢固的合法性基础。第二,公共领域作为介于私人领域与国家权力之间的一块中间地带,它能够在国家和公民之间架起一座理性沟通的桥梁,从而缩小公民与国家的间距,增强公民的民主参与热情,进而对自由主义民主所无法克服的公民的政治冷漠症起到某种医治或纠偏作用。这是因为,公共领域把国家与公民既隔开又连接起来,这既减少了由于国家直接面对公民而出现政治冲突的概率,又增加了国家与公民沟通的多元通道,从而使公民与国家的联系紧密起来。再者,公共领域的社团组织、传播媒介和社会运动等中介机制为公民提供了广阔的公共交往舞台,促使社会公众能够走出私人生活的一己空间,积极参与到广阔的社会交往领域之中。这些公共领域的媒介机制提供了公民表达言论、参与公共事务的制度安排以及实现自主性的'舞台,从而为公民进行独立自主的社会政治交往活动提供了适当的资源、组织便利和合法性保障。第三,以公共领域的机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话语民主模式修补了自由主义民主模式的缺陷,从而丰富了当代西方社会的宪政民主理论。公共领域理论所提出的协商性民主,并不是建立在正式的受宪法调节的协商和决策的基础上,民主过程必须依赖于不具有正式形式的公共意见的供给,这种公共意见在理想情况下是发生在一个未受颠覆的政治性公共领域的结构之中的。它主张,凡是涉及重大的公共决策,在政策实施之前须由公民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争辩,通过不同意见的对话,最后达成妥协或共识。这种通过交往网络而发生的理解过程,体现了一种高层次的主体间性。公共意见的形成过程、建制化的选举过程、立法的决定之间形成了交往之流,这种交往之流的目的是确保能够通过立法过程而把舆论影响和交往权力转移为行政权力。
其次,公共领域理论又修补了共和主义民主的理论欠缺和落实难题,并确立了一个异于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的新的民主方向,从而为宪政民主的发展增添了新的理论活力。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公共领域为公民提供了一种新的政治参与模式。公共领域理论所提供的公民政治参与模式,主要不是通过自己直接掌握公共权力或直接选举公职人员,而是通过自由形成的中介组织以公众舆论或社会压力的形式对公共政策的产生、公共权力的取得与行使、法律的制定与执行等方面形成若明若暗的压力来实现的。这与共和主义理论所主张的直接民主有很大不同,并且容易在代议制的宪政框架内得以建制化,从而避免直接民主的乌托邦性。第二,公共领域通过把“话语民主”形成的“交往权力”转换为行政权力而实现了对公共权力的监约。在公共领域的话语里,人民主权被分散在了民众的自由交往和理性沟通之中,公民正是通过这种自由交往,以自由言论和自由结社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以此影响公共权力的运行,进而把话语交往权力转换成制度权力并与其一道形成强大力量发挥其宪政民主作用。第三,公共领域对公共权力具有强大而切实的监督制约功能。公共领域理论通过肯定并强调社会中间力量在政治运行机制中的作用而彰显其宪政民主功能,从而对共和主义民主的建制化弱势起到了修补作用。公共领域中的各种社团组织构成了建设民主社会的基础,是防止“民主的暴政”的重要机制。
总之,公共领域作为存在于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一块中间地带,它能够把独立个人间的相互承认和自主交往关系升华为一种普遍关系,形成公共伦理,达至公共理性。因此,它虽然似乎具有某种私人性,但却通过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架起理性沟通的桥梁而把旨趣指向了公共政治领域,产生了具有政治价值的公共性。一方面,政治国家通过公共领域获得公民的政治见解,也赢得他们对政治合法性的认同;另一方面,公民通过它也获得发表政治意见和参与政治的更多途径和机会,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和对公共权力的监约,从而推进民主、法治和人权的实现。因此,探讨公共领域问题,既能够为当今中国社会政治哲学的研究拓展新的理论空间,也可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探讨开辟新的视域,同时在实践上对于我们把握当下中国的社会结构变迁、促进宪政民主和社会文化的发展以及建设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都具有积极的理论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论文学术价值篇四
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我们在进行德育时,过分强调学术性知识(比较专门的有系统的知识,这里边指为升入高一级学校而准备的知识)的传递,强调系统、理论,无形中忽视了那些儿童成长过程中必然要遇到的现实问题,如“金钱的使用”、“偶像崇拜----青少年追唾”等。这些现实问题所涉及的知识多半是非学术性的、零散的和非系统化的'。在政治课教学中,这种现象尤为突出。凡是中考、高考要考查的内容都成了教学重点,非考查内容属可教可不教之类,而那些未纳入中小学德育内容体系的现实问题更是很少涉及。
学校素质教育是指着眼于开发儿童潜能,以完善和发展儿童素质为根本目的的教育。凡是有利于学生道德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把他们培养成“四有”新人的一切德育内容,都应当有机会进入德育课程、进入课堂。因此,教师在组织德育内容时,就不能唯书、唯纲,而应全面规划,既要重视现有教材提供的系统的、学术性的德育知识,也要重视与青少年发展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
由于大众传媒的发展,多元化的社会生活方式和各式各样的道德观念、思想意识、处世态度通过各种渠道展现在学生面前,使他们过早地接触到许多社会问题,如权力、金钱、爱情、婚姻、就业、犯罪等等。学生的知识和经验有限,辨别能力较差,往往不能正确地认识这些问题,这就要求教师有针对性地重新选择、组织德育知识,对学生进行教育,使他们逐步形成道德辨析力,从而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养成相应的道德能力并践行一定的道德行为。
在这方面,香港中小学的一些德育实践值得借鉴。香港公教真理学会1991年出版的对初中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伦理初阶之二----成长》一书,就包含了大量的以现实问题为主题的课文。这本书的宗旨就是启发学生对人生各种问题的思考兴趣,并使他们藉各种价值澄清法和实际的生活体验,掌握正确的伦理原则,确认个人修养、人际关系与社会责任之间的联系,培养良好性格,善尽公民责任。其中一篇谈钱的课文,标题就是“钱、钱、钱”,文章开宗明义地写道:“金钱不是罪恶,金钱不是万能,金钱不是生命。”随后,从正反两面客观、辩证地阐述了金钱的功用与恶果,并提出了“善用金钱”的策略:未雨绸缪、帮助别人、精打细算,并特别指出中国人用钱的智慧是量入为出以及以学生用钱的原则。文中还指出一掷千金、畸形消费、金钱至上的市侩人生的弊端。整篇课文行文通俗易懂,并配以大幅图画和辩析题,充满哲理,即便是成人看了也深受启发、教育。另一篇课文《偶像、伟人、模范》以香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必然遇到的“追星”问题为主线,娓娓道来,深入浅出。课文既指出了偶像崇拜的积极作用,如自我理想的建立(向偶像----长辈、师长、领袖、演员、英雄等理想典型学习)、自我肯定(以偶像自居,在自己身上寻觅偶像的影子)、情绪活塞(调节情绪、怡情养性)、(偶像多半是成功者,以偶像自己不断奋斗);同时,课文又指出了偶像崇拜的消极影响,如玩物丧志、浪费时间与金钱、局限视野等。最后,课文提供了几个偶像(伟人):司马迁、海伦・凯勒等。
可以肯定,以这些现实问题作为德育主题,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德育教材的不足,弥补教材内容的滞后性带来的缺憾,使学校德育更具开放性、针对性,能更有效地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给小学德育在以德育教材为基本依据的同时,应当大力挖掘现实中那些与德育有关的非学术性知识的价值,充分发挥其育人的功效,更好地实现德育目标。
论文学术价值篇五
摘要:高校培养了“相对过剩”的体育教育人才,从而激发社会各界对当今体育教育人才质量的质疑。高校教育肩负着培养综合素质较强的与社会同步的体育教育实用性教师,体育教师首先应正确地对待体育教学观,要意识到体育教学隶属“学术”的范畴,从根源上对体育教学学术内容的构成及其实用价值有全新的把握,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认识体育教学和主动地研究体育教学,微观上正视体育教学在教学中的关系,为体育教师的体育教学实践指引正确的方向。
关键词:体育教学学术;教学;价值
1体育教学学术的诠释
什么是体育教学学术呢?体育教学学术主要是体育教师根据体育教学中期目标、体育科研发展的需要和学生学习欲望等形成体育教学计划的能力;教师选用适当的体育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动机,不断地将自身的体育教学活动作为被教学的对象,进行反思、调控、对体育教学中的出现临场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其是体育教师在体育教学实践与体育教学研究中取得的研究成果;主要是体现体育教师在教学中科研能力、批评与自我批评、教学反思、同行之间的相互学习。我们要切实领会以上四点,才能从本质上理解体育教学学术的本质意义。
2体育教学学术的内容
体育教学学术是一项由体育教学内容知识表述的学术活动,它要求体育教师具备多元化的知识与能力,在此基础上产生对体育教学真实的见解。体育教学学术要求教师将“有效的”体育学科知识,把不同体育领域的知识有条有理地衔接起来。笔者在进行体育教学学术研究时,将从体育教学内容、体育教学能力、体育教学形式、体育教学方法四个方面,进行系统的归纳总结和理性的提升。
2.1体育教学内容:提升体育教育理论知识的学习与有效教学研究
体育教师要从体育教学本质出发,深刻地认识体育教学活动的不确定性、探究性、创新性,有目的地提高体育教师对体育教学的信心和有效地培养学生,全面提升体育教学的质量。研究体育教学学术时,如果不具备扎实的体育教育教学理论功底及系统接收体育教育理论知识学习和体育教学技能训练,就会造成对体育教育的思想、体育教育的理论、体育教育的价值观产生狭隘的理解,则很难进行体育教学,更谈不上体育教学学术研究。体育教师要注重体育前沿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它要求体育教师具备多元化的体育知识与教学能力。学系统性的思维。体育教师加强体育教学技巧的提升,将在体育教学形式上、体育教学风格上、体育教学内容上以产生示范作用和影响力。以体育运动项目为媒介、鼓励学生在体育科学研究中学习,将体育教师的科研项目教学研究成果进行。
学生学习的过程是体育教学活动实施过程,应当把促进体育教学效果的研究都纳入到体育学术研究中,每个体育教师自主地进行教学研究。体育教学学术不仅要求体育教师从自身体育教学视野范围来研究体育教学过程,也要从学生对认识活动主体的角度和研究学习过程出发,寻找学生的学习动机与需求是什么,学生对什么体育知识点感兴趣,学生对体育运动实践后的反馈等。
2.3体育教学形式:体育教学研究型的理念生成和学生批判性思维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体育教师把体育教学看作是一种学术实践时,就意味着体育教学形式已经在本质上发生了质的飞跃,体育教师的角色由过去的“传道、授业、解惑”转变成学生学习的指挥者。体育教学要求教师通过自身的学习及和学生们的合作式学习,不断改进体育教学方式并反思自己的体育教学行为,来补充自身的知识局限性。由于学生在启发互动中学习,学生自主学习和反思的能力,在体育教师的诱导下,给学生提供运动学习素材,他们会发现运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问题假设、找到最佳解决问题的体育教学过程。
2.4体育教学方法:加强体育理论对教学方法指导性作用
体育教师对其教学方法要进行策略研究改革及深刻的反思。一是体育教师通过现场观摩、自我评议以及多媒体等方式对教学过程进行评议,提高体育教师运用先进教学方法的能力。二是体育教师既可选择体育教学作为重点领域,也可选择体育研究作为重点领域。教师的时间不仅可以自由支配,也可根据自己情况安排体育研究和体育教学工作比重。总之,加强体育教学学术研究,就要提高对体育教学学术价值的认识,促进新型体育教学观的形成,改革传统的体育教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体育教师教学的创造性,提升教师的体育教学学术水平,构建新的师生关系,营造师生和谐互动的体育教学氛围。
3体育教学学术的价值认识
体育教学学术型体育教师可以从体育教学行为和体育教学成就两方面进行甄别,体育教学行为是体育教学成就产生的先决条件,体育教学行为主要体现在富有体育教育文化知识、充满解决问题的意识、展现体育教学机智和进行有效交往。体育教师学习体育文化知识,不仅能让体育教师形成教学实践智慧,也能帮助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及体育教师综合素质的提升。通过调查和文献资料显示体育教师对体育教学学术的价值认识表现在:体育教师的体育教学学术的范围得到延伸、监督和引导体育教师正确认识体育教学和其自身的地位、坚信体育教学的中心地位不能动摇、加强体育教师不断研究体育教学、促进体育教师的专业化、指引体育教师的体育教学实践。
3.1体育教师的教学学术的范围不断延伸
自从博耶对“学术”提出了全新的概念界定后,体育教师对体育教学学术有了全新的认识,不只是体育科研才可以称为体育学术,事实上体育学术可以作广义理解导入体育教学学术概念的,从本质上改变体育教师对教学学术的理解误区,保守思维得到解放。体育教学学术与体育探究学术、体育整合学术和体育应用学术一起构成新的体育学术范畴,因而扩大和延伸了学术的范围。
3.2监督和引导体育教师正确认识体育教学和其自身的地位
体育教师在认识体育教学的时候,有时会因为学校条件和环境以及自身对教学学术认知水平而受到各种因素限制。体育教学学术理念的介入,使我们重新对体育教师注入新的元素,体育教师的教学表现出较强的创造性和学术性,一句“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成语,深刻地揭示体育教师教育学生的本质要求,体育教师培养学生要掌握体育锻炼的基本原则,所以体育教学学术可以促使体育教师从学术的角度正确地认识体育教师和体育教学。
3.3坚信体育教学的中心地位不能动摇
体育学术评价其完整性的标准是体育思维、体育交流和体育研究的能力,我们可以理解为只有体育专业的研究才是体育学术,即大学的`学术等同于科研,所以在某种程度上高校重视学术,科研是压倒一切的先决条件。体育教学学术的理论被体育教师接受后,并不断承认、认可。体育教学学术、传统的体育学术观念有了实质性的转变,体育教学是一种学术活动,对体育教学的研究也是学术。体育教学在体育学术中地位不可取代,因此体育教师在教学中应该重视教学学术,恢复了体育教学在大学中的中心地位,体育教学可能成为体育教师的首要任务,体育教师只有在教学中不断探讨教学学术,才能确立自己的教学目标,自觉地履行体育教学的义务。
3.4促使体育教师努力地研究体育教学
诚如舒尔曼指出:“将教学视为学术的一种,就要不仅将教学作为一种活动,而且要作为一个探索的过程”。体育教师过去认为体育教学是一种重复性的体力活动,对教学的要求不高,只要掌握了体育专业知识就等同学会了体育教学,没有教师把体育教学当作一门艺术、享受自己实施过程中带来的愉悦,更不会把体育教学认定是一种学术性活动。博耶对学术观念提出:“教学是一种学术活动,具有学术性。”由此可见体育教师要提高教学学术水平,就要改进体育教学,研究和探索体育教学学术、提高体育教学学术水平不仅是促进体育教师教学专业的发展,同时也是促进体育教师专业化的一个重要维度,体育教师的专业化的深度离不开其对体育教学本身的研究和体育教学学术水平的提升。
3.5引导体育教师的体育教学实践
体育教学学术引导体育教师的教学实践。体育教师对体育教学的形式、体育教学方法、体育教学能力等教学学术的内容也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体育教师开展教学的因素较多,涉及体育教师的教学观念、教学责任意识、教学效能感等,体育教师在教学中尽可能避免影响体育教学效果的一些不利要素,针对体育教学中的问题进行教学反思,及时做出有针对性的、有效的调整来改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体育教学学术可以引导体育教师吸取教训,避免体育教学失误,甚至还可以使教师及时调整或改进体育教学。
4结语
体育教学学术的内容为体育教师的教学提供指导思想,教师因从内容构成中去发现自己,改进体育教学,转变教学观念,以体育教学学术的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体育管理部门应该重视体育教学学术,体育教师应该研究体育教学学术,提升教学学术水平,进而有效进行体育教学,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2]欧内斯特博耶.关于美国教育改革的演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79.
[3]綦珊珊.论大学教师的教学学术[d].长沙:湖南大学,2005.
论文学术价值篇六
摘要:高校培养了“相对过剩”的体育教育人才,从而激发社会各界对当今体育教育人才质量的质疑。高校教育肩负着培养综合素质较强的与社会同步的体育教育实用性教师,体育教师首先应正确地对待体育教学观,要意识到体育教学隶属“学术”的范畴,从根源上对体育教学学术内容的构成及其实用价值有全新的把握,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认识体育教学和主动地研究体育教学,微观上正视体育教学在教学中的关系,为体育教师的体育教学实践指引正确的方向。
关键词:体育教学学术;教学;价值
1体育教学学术的诠释
什么是体育教学学术呢?体育教学学术主要是体育教师根据体育教学中期目标、体育科研发展的需要和学生学习欲望等形成体育教学计划的能力;教师选用适当的体育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动机,不断地将自身的体育教学活动作为被教学的对象,进行反思、调控、对体育教学中的出现临场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其是体育教师在体育教学实践与体育教学研究中取得的研究成果;主要是体现体育教师在教学中科研能力、批评与自我批评、教学反思、同行之间的相互学习。我们要切实领会以上四点,才能从本质上理解体育教学学术的本质意义。
2体育教学学术的内容
体育教学学术是一项由体育教学内容知识表述的学术活动,它要求体育教师具备多元化的知识与能力,在此基础上产生对体育教学真实的见解。体育教学学术要求教师将“有效的”体育学科知识,把不同体育领域的知识有条有理地衔接起来。笔者在进行体育教学学术研究时,将从体育教学内容、体育教学能力、体育教学形式、体育教学方法四个方面,进行系统的归纳总结和理性的提升。
2.1体育教学内容:提升体育教育理论知识的学习与有效教学研究
体育教师要从体育教学本质出发,深刻地认识体育教学活动的不确定性、探究性、创新性,有目的地提高体育教师对体育教学的信心和有效地培养学生,全面提升体育教学的质量。研究体育教学学术时,如果不具备扎实的体育教育教学理论功底及系统接收体育教育理论知识学习和体育教学技能训练,就会造成对体育教育的思想、体育教育的理论、体育教育的价值观产生狭隘的理解,则很难进行体育教学,更谈不上体育教学学术研究。体育教师要注重体育前沿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它要求体育教师具备多元化的体育知识与教学能力。学系统性的思维。体育教师加强体育教学技巧的提升,将在体育教学形式上、体育教学风格上、体育教学内容上以产生示范作用和影响力。以体育运动项目为媒介、鼓励学生在体育科学研究中学习,将体育教师的科研项目教学研究成果进行。
学生学习的过程是体育教学活动实施过程,应当把促进体育教学效果的研究都纳入到体育学术研究中,每个体育教师自主地进行教学研究。体育教学学术不仅要求体育教师从自身体育教学视野范围来研究体育教学过程,也要从学生对认识活动主体的角度和研究学习过程出发,寻找学生的学习动机与需求是什么,学生对什么体育知识点感兴趣,学生对体育运动实践后的反馈等。
2.3体育教学形式:体育教学研究型的理念生成和学生批判性思维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体育教师把体育教学看作是一种学术实践时,就意味着体育教学形式已经在本质上发生了质的飞跃,体育教师的角色由过去的“传道、授业、解惑”转变成学生学习的指挥者。体育教学要求教师通过自身的学习及和学生们的合作式学习,不断改进体育教学方式并反思自己的体育教学行为,来补充自身的知识局限性。由于学生在启发互动中学习,学生自主学习和反思的能力,在体育教师的诱导下,给学生提供运动学习素材,他们会发现运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问题假设、找到最佳解决问题的体育教学过程。
2.4体育教学方法:加强体育理论对教学方法指导性作用
体育教师对其教学方法要进行策略研究改革及深刻的反思。一是体育教师通过现场观摩、自我评议以及多媒体等方式对教学过程进行评议,提高体育教师运用先进教学方法的能力。二是体育教师既可选择体育教学作为重点领域,也可选择体育研究作为重点领域。教师的时间不仅可以自由支配,也可根据自己情况安排体育研究和体育教学工作比重。总之,加强体育教学学术研究,就要提高对体育教学学术价值的认识,促进新型体育教学观的形成,改革传统的体育教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体育教师教学的创造性,提升教师的体育教学学术水平,构建新的师生关系,营造师生和谐互动的体育教学氛围。
3体育教学学术的价值认识
体育教学学术型体育教师可以从体育教学行为和体育教学成就两方面进行甄别,体育教学行为是体育教学成就产生的先决条件,体育教学行为主要体现在富有体育教育文化知识、充满解决问题的意识、展现体育教学机智和进行有效交往。体育教师学习体育文化知识,不仅能让体育教师形成教学实践智慧,也能帮助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及体育教师综合素质的提升。通过调查和文献资料显示体育教师对体育教学学术的价值认识表现在:体育教师的体育教学学术的范围得到延伸、监督和引导体育教师正确认识体育教学和其自身的地位、坚信体育教学的中心地位不能动摇、加强体育教师不断研究体育教学、促进体育教师的专业化、指引体育教师的体育教学实践。
3.1体育教师的教学学术的范围不断延伸
自从博耶对“学术”提出了全新的概念界定后,体育教师对体育教学学术有了全新的认识,不只是体育科研才可以称为体育学术,事实上体育学术可以作广义理解导入体育教学学术概念的,从本质上改变体育教师对教学学术的理解误区,保守思维得到解放。体育教学学术与体育探究学术、体育整合学术和体育应用学术一起构成新的体育学术范畴,因而扩大和延伸了学术的范围。
3.2监督和引导体育教师正确认识体育教学和其自身的地位
体育教师在认识体育教学的时候,有时会因为学校条件和环境以及自身对教学学术认知水平而受到各种因素限制。体育教学学术理念的介入,使我们重新对体育教师注入新的元素,体育教师的教学表现出较强的创造性和学术性,一句“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成语,深刻地揭示体育教师教育学生的本质要求,体育教师培养学生要掌握体育锻炼的基本原则,所以体育教学学术可以促使体育教师从学术的角度正确地认识体育教师和体育教学。
3.3坚信体育教学的中心地位不能动摇
体育学术评价其完整性的标准是体育思维、体育交流和体育研究的能力,我们可以理解为只有体育专业的研究才是体育学术,即大学的`学术等同于科研,所以在某种程度上高校重视学术,科研是压倒一切的先决条件。体育教学学术的理论被体育教师接受后,并不断承认、认可。体育教学学术、传统的体育学术观念有了实质性的转变,体育教学是一种学术活动,对体育教学的研究也是学术。体育教学在体育学术中地位不可取代,因此体育教师在教学中应该重视教学学术,恢复了体育教学在大学中的中心地位,体育教学可能成为体育教师的首要任务,体育教师只有在教学中不断探讨教学学术,才能确立自己的教学目标,自觉地履行体育教学的义务。
3.4促使体育教师努力地研究体育教学
诚如舒尔曼指出:“将教学视为学术的一种,就要不仅将教学作为一种活动,而且要作为一个探索的过程”。体育教师过去认为体育教学是一种重复性的体力活动,对教学的要求不高,只要掌握了体育专业知识就等同学会了体育教学,没有教师把体育教学当作一门艺术、享受自己实施过程中带来的愉悦,更不会把体育教学认定是一种学术性活动。博耶对学术观念提出:“教学是一种学术活动,具有学术性。”由此可见体育教师要提高教学学术水平,就要改进体育教学,研究和探索体育教学学术、提高体育教学学术水平不仅是促进体育教师教学专业的发展,同时也是促进体育教师专业化的一个重要维度,体育教师的专业化的深度离不开其对体育教学本身的研究和体育教学学术水平的提升。
3.5引导体育教师的体育教学实践
体育教学学术引导体育教师的教学实践。体育教师对体育教学的形式、体育教学方法、体育教学能力等教学学术的内容也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体育教师开展教学的因素较多,涉及体育教师的教学观念、教学责任意识、教学效能感等,体育教师在教学中尽可能避免影响体育教学效果的一些不利要素,针对体育教学中的问题进行教学反思,及时做出有针对性的、有效的调整来改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体育教学学术可以引导体育教师吸取教训,避免体育教学失误,甚至还可以使教师及时调整或改进体育教学。
4结语
体育教学学术的内容为体育教师的教学提供指导思想,教师因从内容构成中去发现自己,改进体育教学,转变教学观念,以体育教学学术的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体育管理部门应该重视体育教学学术,体育教师应该研究体育教学学术,提升教学学术水平,进而有效进行体育教学,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2]欧内斯特博耶.关于美国教育改革的演讲[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79.
[3]綦珊珊.论大学教师的教学学术[d].长沙:湖南大学,.
论文学术价值篇七
[摘要]:“价值无涉”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概念,但是对此学术界却存在严重误读。本文从韦伯构建学术公共领域的角度,认为韦伯“价值无涉”的“客观性”原则具有双重含义,既是为了破除普世性的理论神话,也论证了价值判断需要“科学”的论证,而经验事实需要在与文化价值的关联中获得意义,这是学术伦理存在的基础。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韦伯阐明了他的“理想类型”是对经验事实的逻辑整理,而不是“客观”反映,这是“价值无涉”的第三个含义。本文还讨论了韦伯的新闻思想及其实践与学术公共领域的关系,并提出今天重读韦伯的意义在于构建中国的学术共同体和学术公共领域。
关键词:韦伯价值无涉理想类型学术公共领域
(一)“价值无涉”的双重含义
《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是19韦伯接手主办《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文库》杂志时,阐释其办刊宗旨的纲领性文献。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韦伯是如何把社会科学方法论与学术伦理以及学术共同体的思考结合在一起的,这也是韦伯集中讨论和总结其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重要文献。但是,自八十年代中文学术界“发现”韦伯以来,这也是被误读最严重的部分。所以,回到文本自身,应该是重读韦伯最重要的方法。
韦伯开宗明义地指出,《文库》的宗旨一是扩展对社会生活的事实的认识,另一是训练人们对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作出判断。那么,判断的有效性是什么?或者,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说,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客观有效的真理”呢?韦伯整篇文稿正是建立在这个问题意识上的。
韦伯反对两种历史观,一是道德进化论,一是历史相对主义,正是这两者的结合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了支配性地位。韦伯以国民经济学为主要批评对象,指出:通过把文化价值总体引入道德领域而在内容上规定道德领域,并由此把国民经济学提高到“伦理”科学的地位,这其实是把所有可能的文化理想在总体上贴了“道德”的标签,既抹杀了道德律令的特有地位,也没有对理想的“客观性”有什么贡献。《文库》需要从根本上予以拒斥的流行观点,正是:国民经济学是从一种特殊的“经济世界观”得出的,并且应当由此得出价值判断。因为经验科学的任务决不是提出约束性的规范和理想,以便从中得出实践的处方。《文库》需要拒斥的另一种观点是:价值判断因为立足于某种理想,从而具有主观起源,就可以摆脱“科学”的讨论。这正是“价值无涉”的两重含义,不可偏废任何一方,而目前国内学界就韦伯观点围绕着经济学是否应该有道德的讨论,其实都没有抓住韦伯的关键。
韦伯说,《文库》关心的问题其实是:对理想和价值判断所作的“科学”批判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科学的“技术性批判”最根本的功能就是使在追求目的过程中的代价,能够被充分评估和权衡,也唯有在这样的时候,最需要贯彻“价值无涉”的逻辑方法。在这之后,权衡上升为决策,就不再是“科学”的任务,决策者根据自己的良知和世界观在各种有关的价值之间进行权衡选择,但正是“科学能够使他意识到,一切行动,当然根据具体情况还有不行动,在其结果中都意味着吸收了某些价值,从而常常意味着――这一点目前特别容易被人忽视――放弃另一些价值。做出选择是他自己的事情。”[3]科学的任务正是揭示并且在逻辑上阐明“目的”建立之上的“观念”基础,“对价值判断的科学探讨如今不仅要使人进一步理解和体验所希求的目的和作为其基础的理想,而且首先还要教人批判地‘判断’它们。”[4]也就是说,作为“科学”本身不担任价值评判的任务,但是它却是价值评判的基础。这是因为,在一个世界观存在严重冲突的时代,“以普遍有效的终极理想的方式创造解决我们的问题的实际公分母,这都毫无疑问既不能是我们这份杂志的任务,也绝不能是任何一门经验科学的任务:这样一种任务不仅在实际上是无法解决的,而且自身也是不合情理的。”[5]这决定了在方法论上的“价值无涉”作为逻辑意义的地位。
因此,可以看出,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的第一个含义,正是要彻底破除所谓“普世价值”的神话,一个诸神争斗的时代,决定了社会科学领域不可能,也不应当存在普遍有效的终极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廉价的相对主义和乐观的折中主义,要么在理论上无视其严峻,要末是在实践上回避其结果。这些都与科学的“客观性”没有丝毫关系,“中间道路”丝毫不具有更多的科学真理。由此可见,作为方法论的“价值无涉”正是为了廓清“科学”有效性的界限,它要解决的问题是“存在”的问题,而不是“有效”的问题。对“存在”的思维整理,涉及到“客观性”问题,而“有效”与否则与价值所处的文化特性有关,必须在科学的“客观”操作和价值判断之间划出界限。
因此,对这份杂志寻求科学真理的功能,以及科学作为对经验现实进行思维整理的有效性,韦伯提出两种重要责任:
首先,是要让读者和作者自己清楚地意识到用来度量现实,并从中推导出价值判断的标准和尺度是什么,而不是把不同类别的价值混同在一起。只有通过确立的价值标准与其他价值标准,最好是与自己的价值标准相对抗,――任何有意义的评价都只能是从自己的世界观出发的批判,而不是通过在不同的价值之间和理想的冲突之间的挪移和权衡来欺骗自己。不同的价值尺度之间需要进行反思性的对比、澄清和揭示,一切对于别人有意义的评价都只是出自对自己“世界观”的批判,是以自己的理想为根据与别人的理想作斗争的结果。
第二,要使得读者、编辑和撰稿人都明了,什么地方科学研究者开始沉默,而作为“有意欲”的人开始说话,什么地方论证求助于理解,什么地方则求助于感情。必须反对科学讨论和评价性推论之间的混淆,但是“决不反对申明自己的理想”。无信念和科学的“客观性”之间没有任何内在的近似性。这里“价值无涉”的第二个含义,就体现为作为学术杂志的《文库》所具有的学术共同体的性质,它不是从事反对政治或者社会政策派别的论争场所,也不是招徕赞成或反对政治理想或社会政策派别的场所[7],而是一个“学术”的公共领域。韦伯如此描述道:
但是,韦伯也承认,无偏见地与政治上的敌对者同处于一个中立的学术场所,在当时的德国并不容易,对那种“作为党派狂热的局限性和不发达的政治文化的标志,应予以无条件的反对。”在这个意义上,“价值无涉”反对的是学术的泛政治化倾向,因为这必然严重伤害学术的“科学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个杂志不能有自己的“特性”,因为《文库》要探讨的问题与最高的、起决定作用的价值观念密切相关,因而成为它的最稳定的作者的人,“恰恰因此又成为一种受到那些价值观念相同的或者类似的影响的文化观的代表。”这些作者的观点各有不同,但是“他们都把保护劳动群众的身体健康以及尽可能增加劳动群众对我们文化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分享作为目标,但把国家对物质利益领域的干预与现存政治秩序和法律秩序的自由发展相结合作为手段。”[9]这些人无论对未来的社会秩序持什么样的观点,就当代而言却肯定“资本主义”的发展,这并不是因为它与更早的社会制度相比是更好的形式,而是因为它在实践上已经是不可避免,这是学术面对现实政治的态度。
《文库》主要关心的是社会经济问题。作为社会经济现象的事件,它的性质并不是自身“客观”地具有的,而是以人们认识的“兴趣”倾向为条件的。“一个现象只是就我们的兴趣专注于它对于为生存而进行的物质斗争所具有的意义而言,或者说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获得一个‘经济’现象的性质。”杂志的任务就是:研究人类共同生活的社会经济结构的普遍文化意义及其历史上的组织形式。
不同与马克思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理论,更不同于形形色色的文化决定论,――韦伯决不是一个文化决定论者,他强调的是经济与文化互相制约的关系。韦伯认为:按照经济上的受制约性和影响范围的特殊观点来对社会现象和文化事件进行分析,依然是一个具有创造性成果的科学原则。但是,这恰恰需要区别以下两种倾向:人们要么把历史现实中不能从经济动机演绎出来的一切都当作在科学上毫无意义的“偶然性”,或者“剩余物”,要么把经济事务的概念扩展到不可知的领域,以致所有以某种方式与外在手段相结合的人类利益都被纳入到那个概念之中。[11]这正是韦伯竭力反对的以经济学价值来主宰社会价值和社会科学判断的方式,这也是韦伯提出“价值无涉”所具有的现实与历史的针对性。
(二)经验事实、文化价值与学术伦理
在韦伯看来,社会科学作为一门现实的科学,是要理解我们被置入其中的、包围着我们的现实特性,即它的文化意义:它为什么在历史上是这个样子。而“有限的人类精神对无限的现实的思维认识就建立在这一隐匿的前提条件上,即每次都只有现实的一个有限部分构成科学理解的对象,只有它才在‘值得认识’的意义上是‘根本’的。”[12]韦伯明确指出,经验事实只有在与文化价值的关联中,才是研究者接近“实在”的'途径。社会科学不是建立合目的性的规律性,而是建立“个别”与“价值”之间的因果联系。规律所适用的现实是个别的,而个体并不能从规律中演绎出来。清晰概念的存在以及假定的规律,仅仅是认识现实的前提和手段,而真正的有意义的分析和整体性描述,却是崭新的和“独立”的。一个文化现象形成的意义,以及形成这种意义的理由,都无法从任何规律性概念和体系出发去推导、论证或阐明,因为它们是以文化现象与价值理念的关系为前提条件的,文化概念就是价值概念。个体性的现实之所以对我们有意义,是因为它表现出对于我们来说与价值理念的联系因而重要的关系,仅仅是因为这一点,它的个体性的特性才是值得我们认识的。也就是说,价值理念是确认研究对象的前提,却不是结论,因为:
这些对于经济学来说,并不例外,事实上韦伯更多地正是针对它而来的。正因此,韦伯对于“规律”崇拜,特别是对经济学的“市场”规律崇拜所具有的灾难性后果的警告,是特别值得今天的中国学界汲取的。我们也可以从中明确地看到,韦伯的立场是欧洲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是一个所谓的“西方中心主义”者;而是相反,他一再告诫的正是对“普世价值”的警惕。对于韦伯这至关重要的核心观点,我们理解得并不充分,而这却正是韦伯强调“价值无涉”的主要出发点。
韦伯特别针对货币交换经济指出:对交换的普遍本质和市场交往的“技术”性研究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但是这只是前期工作,它不能回答交换如何历史地获得它今日的基本意义,历史事实需要在文化意义里得到澄清,正是货币经济的文化意义,――因为它,我们才会对交往技术感兴趣。“只有在无限多样的现象中仅有一个有限的部分是有意义的这一前提条件下,认识个体性的现象的思想才在逻辑上是有意义的。”[14]对具体的现实进行详尽无遗的因果推演不仅在实践上是不可能的,而且在理论上也是荒谬的。在涉及“个体性”的地方,“因果问题并不是一个规律的问题,而是具体的因果联系的问题,不是什么公式把现象当作样本加以归类的问题:它是一个归属的问题。……一个‘历史个体’――的因果说明得到考虑,对因果规律的认识就不可能是研究的目的,而只能是研究的手段”。韦伯再三强调,规律越普遍,就越抽象,它们对在因果上归属个体性现象的贡献就越少,从而间接地对理解文化事件的意义也就越小。就历史现象来说,最普遍的规律由于是内容最空洞的,通常也是最没有价值的。一个类概念的有效性越广泛,就越使得我们离开现实的丰富性,因为它为了包含近可能多的共性现象,就必须是尽可能地抽象,而共相的认识对于历史研究而言并没有价值。因此,把经验还原为“普遍”或者“客观”,对于社会科学工作并没有意义。这并不是说“规律”不存在,而是因为对社会规律的认识并不等同对社会现实的认识,仅仅是我们的思维为了这一目的所使用的各种辅助手段。文化只是个别,是由其文化所采用的价值理念决定的,而任何“规律”都无法揭示这些价值理念的不同。“‘文化’是从世界进程无意义的无限性产生的一个从人的观点出发用意义和重要性来思考的有限断面”[15]。以下韦伯的这一段话特别值得关注:
任何文化科学的先验前提都不是我们认为某一种或者任何一种文化有价值,而是我们就是文化人,赋有自觉地对世界表示态度并赋予它一种意义的能力和意志。无论这种意义是什么东西,它都将导致我们在生活中从它出发来判断人类共同存在的某些现象,把它们视为重要的(积极的或者消极的)而表明态度。
对世界表明态度并赋予其意义的能力与意志,这其实正是学术伦理存在的基础。韦伯对以色列先知的描述中,着重的正是他们为文化和宗教共同体建构意义的“天职”。[16]在这里,我们再次看到的是韦伯世界中知识分子的学术伦理与先知的宗教伦理的叠印。正是在这个基础上,韦伯强调学者的“个人”因素对于学术研究的重要性。因为没有什么观点是从材料里自然得出的,所谓让事实自己说话,不是自欺,就是欺人。真正具有意义的是作为“个人”的学者“灵魂之镜”,只有这样的镜子才能折射出现实与文化的价值和涵义:
韦伯这里清理的正是知识分子在当代确立学术伦理价值的基础,知识分子的内在志向即对学术为世界建构意义的确认和信念,这是推动文明本身和文化本身发展的动力。至此,我们可以明白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所在,那就是在一个诸神的时代里,社会科学不是寻求普遍而终极的规律或目的,而是认识、确立和创建文化的价值意义,这才是学术和知识分子确立安身立命的伦理基石。因为对人类文明寻求价值意义的确信,内在于文明自身,也内在于任何时代的知识共同体和民族共同体之中,它们正是知识分子应该予以承接的“天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知识分子的“天命”是一种伦理的诫命,是外在使命和内在志向的结合。
(三)“理想类型”与社会科学的“客观性”
――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
这里,韦伯是以对“国民经济学”的“自然主义一元论”为批评对象,展开其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具体讨论。
但是“理想典型”(国内更多翻译为“理想类型”,下文采用这种译法)的概念是为了归属判断,它不是假设,也不是对现实的描述,它是历史给定的现代交换经济社会组织的“理念”。韦伯指出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与作为发生学概念上西方中世纪的“城市经济”理念,这两者是根据“完全相同的逻辑原则展开的”。而“城市经济”概念也并不是所有被考察的城市中实际存在的经济原则的“平均值”,而是单方面提高一个或者一些观点,把散乱的个别的现象综合成一个自身统一的理想画卷而获得的。就此而言,即“理想类型”是从经验事实中选取不同的元素加以逻辑整理而言,它的确具有“客观性”,这正是“价值无涉”的第三个含义,即“理想类型”作为一种逻辑的分析工具本身是“价值无涉”的。但另一方面,“就其概念上的纯粹性而言,这一理想画卷不能经验地在现实中的任何地方发现,它是一个乌托邦。而对于历史工作来说就产生了一个任务,即在任何具体场合都要确认现实离那个理想画卷有多近或者多远,某个城市的关系的经济特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在概念的意义是哪个被说成是‘城市经济的’”。[19]因此,理想类型并不是对“客观”现实的无条件的“反映”,而是“整理”。因此,韦伯强烈地反对把理想类型的概念图像当成是历史现实的“真正”内容,当成“本质”。理想类型绝不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强盗普罗克拉斯特之床,历史不应该在此被削足适履,也不应该被当成是历史中起作用的“实在”力量,――韦伯强调特别需要警惕后一种危险。对于中国的经济学来说,西方的以中世纪“城市经济”为模式发展出来的经济学“原理”,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释中国和解决中国的城乡问题呢?这值得今天更深刻地追问和反思。
韦伯告诉我们的恰恰是:没有建立概念与具体的历史语境的联系,就简单套用西方的诸如“市场”这样的经济学概念来横扫一切是极其危险的,因为正是这样的做法违背了“价值无涉”的社会科学方法,违背了现实的“客观性”原则。这对于我们今天形形色色的市场原教旨主义来说,应该是当头棒喝。韦伯明确地指出,经济学理论是一种“教理学”,它特别假定纯粹经济利益的支配作用,而排除行为的政治取向和其他非经济取向的影响,因此它只能是一种“理想类型”,而绝不是历史的“自然”发展,更不能成为“应当”如此的普世道路:
所以,“理想类型”的功能,不是作为目的,而是作为社会科学的“手段”来发挥作用的,因为社会科学必须借助通常只有在“理想类型”中才能清楚明白的规定概念来工作。其工作原理在于归纳、衡量与对比,是以确立概念的“界限”为前提的,这正是一种专业主义的训练:
但是混淆总是很容易产生,历史相对主义者总是让理想类型意义上的“理念”生成为理想意义上的“理念”需求,让其变成价值判断。因此,科学自我监控的基本义务和避免受骗的唯一手段,就是严格区分这两种方式。以比较的方式把现实与逻辑意义上的理想类型联系起来,与从理想出发对现实做出评价性判断,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这正是韦伯强调作为方法论的理想类型是“价值无涉”的,即不能用它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因为理想类型“是某种对评价性的判断完全不感兴趣的东西,除了纯逻辑的完善之外,它与其他任何一种完善都毫不相干。”[22]也就是说,在韦伯的理论中,理想类型其实是一种逻辑工具,并不具有价值判断的意义,这才是“价值无涉”最核心的意义,否则,就会有沦为自然主义或道德主义“目的论”的极大危险。
韦伯更进一步指出:虽然“理想类型”在形成过程中要排除“偶然性”的东西,但是其本身仍然是“个体性”的,不是平均值的典型。因为理想类型的概念形成的目的,“就是在任何地方都使人清晰地意识到的,它不是合乎类的东西,而恰恰相反,是文化现象的特性”[23],是文化个体性的表达,因此“理想类型”绝不是普遍“规律”的体现,而是有着明确的使用界限的。至此,我们已经可以理解,韦伯对“价值无涉”的强调,其批判的对象正是用“理想类型”来代替价值评判,这样一种会在现实中带来极大危险的思想混乱,其主要代表正是西方经济学。
针对自然主义的历史观,即社会科学的目的必须是将现实还原为“规律”,韦伯的批评正是针对其把“理想类型”与现实相互混淆的危险。韦伯告诫道,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理想类型的发展状况和历史是两件必须有效区分开来的事情,构思在这里仅仅是有计划地将一个历史事件有效地归属于根据我们认识的现状而可能的原因范围中的现实原因的手段。”[24]正是在这里,韦伯对马克思,――这位他所尊敬的也是最主要的理论对手作了这样的评价:所有马克思主义的“规律”和历史发展的构思,在理论上都具有“理想类型”的特征,“凡是使用过马克思主义的概念的人都知道,如果把现实与这些理想典型进行比较,它们就具有巨大的,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启迪意义;同样,一旦把它们设想为经验有效的,或者甚至设想为实在的(事实上也就是形而上学的)的‘作用力’、‘趋势’等等,它们就具有危险性。”[25]这一评价值得重视,也值得今天作为一个重要视角来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命运。
韦伯充分肯定“理想类型”的逻辑作用,但是他强调所有“理想类型”的构思都具有暂时性,“文化科学工作的结果就是不断改造我们力图把握现实所用的那些概念的过程。因此,关于社会生活的各门科学的历史就是并且依然是借助概念的过程。因此,关于社会生活的各门科学的历史就是并且依然是借助概念的形成而尝试在思想上整理现实,由于科学视野的扩展和更移而废除已经获得的思想图像,以及在如此改变了的基础上形成新概念之间的不断变换。”[26]这是因为,概念的形成取决于问题的提出,而问题的提出是随着文化自身的内容发生变化的,概念与被概念化的东西之间包含着一种综合的暂时性。因此,概念的价值正在于它们揭示了作为其基础的观念意义的有效性界限,而不是目标。“理想类型”之意义正在于它的暂时性,和无可避免的被超越性,是手段和工具,服务于建立价值联系的目的,因此决不能混同于具体的实在,后者才是第一性的目的。概念的目的被假定为对“客观”现实的观念的“反映”,这可以追溯到康德的现代认识论,这里的概念与历史工作之间的关系被头足倒置了。而社会科学的伟大进步正是与实际的文化问题的变更密切相关的,并采取了对概念的形成进行批判的反思形式。韦伯宣布,《文库》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为这种批判与进一步的综合服务:
社会科学的“客观性”正在于此,即它来自于对经验现实的逻辑综合和整理,也因此具有明确的使用边界,因此不能据此作为“本质”或者“规律”证明特定的经验事实,也不能因此取得判断现实的价值特权,因为价值尺度只能来自于特定的文化自身。社会科学的任务并不是不断去追逐新的观点和概念,而是相反,对于具体历史联系的文化意义的认识,才是所有的概念和概念批判为之服务的终极目的。“材料专业户”和“意义专业户”都不能把已知的事实与已知的观点结合起来,从而创造出新的东西。
推动社会科学发展的动力,不是科学的内在逻辑,而是一个特定社会的文化价值的重大问题。我们需要在这个意义上理解韦伯这句似乎骇世惊俗的话:政治经济学是政治的仆人!因为,作为现实的、具体的德国的文化价值才是真正的政治性问题,学术的目的正在于是否能够落实于具体的文化语境中,――它既是社会科学问题意识的来源,也是作为学术研究的社会科学最后的旨归。只有在这里,在责任伦理高于信念伦理的情况下,两种伦理才可以寻求互相支持的契合点,我们也需要从今天中国的历史语境中重新确立和理解韦伯的意义。
最后,让我们再来读一点读韦伯自己的论述:
韦伯指明的是,真正的有责任的“政治”行为应该建立在学术的“科学性”的基础上,即有价值的政治行为必然充分估计三个方面:1,不可避免的手段;2,不可避免的附带后果;3,由此制约的在其实践结果中众多可能的评价相互之间的竞争,这正是经验科学以自己的手段能够揭示的东西。[30]只有在此基础之上的“政治”行为才可以与现实中党派利益纷争的政治活动划清界限。社会科学的“客观性”绝非折中的中间路线,因为妥协和折中并不是以价值的澄明为前提的,因此需要反对各种“伪”客观性(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各种伪“政治”性,即建立在党派利益纷争基础上的“政治”):
至此,韦伯对于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和“价值无涉”的思想已经清楚了。这里试从以上三个互相关联的层面上做一个分梳和归纳:
首先,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是社会科学的历史观,它反对把历史纳入任何道德主义或自然主义的目的论体系中,因此,它本身不属于也反对任何“宏大叙事”。其方法论上的体现是划清“理想类型”的有效性边界,不能把“理想类型”或者任何概念性的逻辑思维的产物上升为价值判断。任何意义上的“理想类型”作为对经验事实的逻辑整理,都不是对现实的“反映”,而是归纳和总结,归根结底是“个体性”的,因此不能把“个别”上升为“普遍”的规律,并成为“应当”如此的历史力量。因此,韦伯反对从历史的“发展趋势”中引申出对实践的评价,因为这意味着把“变迁”视为目的论的,并成为对现实政策毫无反思的美化:
第二,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指的是建构学术公共领域的原则,即不同的立场和观点都具有平等准入的地位与权利,而且在这个意义上接受最严格的反思与批判。知识共同体不能以某种预设的绝对价值作为规范,或者以“普世价值”来压抑和取消歧见,这是作为经验科学的社会科学能够生产“有效”知识的前提。但是,作为个体的学者,却正是以自己的立场,以及以此立场出发的知识建构进入学术公共领域,“正是‘个人’的最内在的因素,规定我们的行动、赋予我们的生活以意义的最高的和最终的价值判断,才是某种我们感到有‘客观’价值的东西。”[33]这个意义上,韦伯的“价值无涉”决不是取消价值立场,而是相反,不同的价值判断必须接受自己以及对手的反思和挑战,方有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科学的发展。
第三,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指的是在学术共同体内部建立理解的方法。在各种不同的、甚至歧见严重的观点之间,“价值无涉”要求的是对他者观点的理解,它建立在以经验的方式,从概念的逻辑意义上,去考察他人的行为和动机,以发现真正的不同的立场,这是一切有意义的学术辩论的前提。这样的以建立理解为前提的“价值无涉”的工具性,是学术对话和论辩的基础。它可以使人从逻辑和事实的角度认识到妨碍达成一致的原因和问题:
这才是为什么“价值无涉”需要发挥作用的地方,也正是社会科学“客观性”的体现。
但是,遗憾的是,在过去的韦伯研究中,我们恰恰是在很大程度上是把韦伯极力批评和反对的方法强加给韦伯自己了,对“理想类型”盲目而混乱的运用就是最鲜明的例证。
[注释]
[1]关于此一问题的争论,可参见罗卫东:《社会科学从业人员的理性回归:重返韦伯》,载《浙江社会科学》第5期;冯钢:《“客观性”、“理想类型”与“伪道德中立”――评罗卫东的“重返韦伯”》,载《浙江社会科学》20第6期,其讨论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看待经济学与道德的关系。本文在此的讨论,与上述两位作者的观点都有重大不同。另,赵汀阳提出的“无立场”分析方法以及相关讨论也包含了这样的意愿。
[2]限于篇幅,此处发表的文稿属于笔者《学术与政治:重读韦伯》长文的第三部分,前两部分是:一,“先知”与知识分子――学术的伦理与天职;二,何为政治?――政治的伦理及其悖论;待发。
[3]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3―4页。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另一中译本是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译者韩水法、莫茜。本文中的引用参照这两个译本,具体见注释。
[4]同上,第4页。
[5]同上,第6页。
[6]同上,第6页。
[7]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中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第10―11页。
[8]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第9页。
[9]同上,第10页。
[10]同上,第14―15页。
[11]同上,第16页。
[12]同上,第18页。
[13]同上,第21―22页。
[14]同上,第22页。
[15]同上,第24页。
[16]此部分的详述见本人《学术与政治:重读韦伯》长文的第一部分,即一,“先知”与知识分子――学术的伦理与天职,待发表。
[17]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年,第25―26页。
[18]同上,第31―32页。
[19]同上,第32页。
[20]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46页。
[21]同上,第34页。
[22]同上,第28―29页。
[23]同上,第40页。
[24]同上,第41页。
[25]同上,第42页。
[26]同上,第43页。
[27]同上,第47页。
[28]同上,第49页。
[29]韦伯:《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年,第145页。
[30]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4页。
[31]韦伯:《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49页。
[32]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9页。
[33]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中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6页。
[34]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0页。
[35]见hannohardt:socialtheoriesofthepress:earlygerman&americanperspectives,pp174―182,london:sagepublications,1979。感谢南洋理工大学郭振羽教授和耶鲁大学博士生王颖曜同学提供线索和材料。该书在2002年再版,补充了卡尔马克思论新闻自由的章节。
[36]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王利平、姚中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81页。
[37]同上,第182页。但是在玛丽安妮的《马克思韦伯传》中,并没有直接提到这个原因,而是更多地提及同行和董事会对该项目和社会学学会的影响和干扰。见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王利平、姚中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78―481页。
[38]同上,第488页。
[39]同上,第494页。
[40]同上,第496页。
[41]同上,第507―508页。
[42]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王利平、姚中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86页。
[43]马克斯韦伯:《以政治为业》,见《学术与政治》,冯克利译,北京:三联书店,,第77―81页。
[44]参见杨念群:《东西方思想交汇下的中国社会史研究――一个“问题史”的追溯》对余英时和林毓生误读韦伯的分析,载《杨念群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第42―52页。
[45]汪晖:《小小十年――二十一世纪与学人》,载香港:《二十一世纪》双月刊,月号,第142―147页。
论文学术价值篇八
我国中小学德育内容体系主要是依据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来构建的,它主要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三大块,具体讲包含爱国主义教育、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文明礼貌教育、法制教育等内容。应当肯定,这些内容经过一定的编排具有系统性、学术性、整体性,对学生形成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系统地掌握道德知识、形成道德能力具有重要作用。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我们在进行德育时,过分强调学术性知识(比较专门的有系统的知识,这里边指为升入高一级学校而准备的知识)的传递,强调系统、理论,无形中忽视了那些儿童成长过程中必然要遇到的现实问题,如“金钱的使用”、“偶像崇拜----青少年追唾”等。这些现实问题所涉及的知识多半是非学术性的、零散的和非系统化的。在政治课教学中,这种现象尤为突出。凡是中考、高考要考查的.内容都成了教学重点,非考查内容属可教可不教之类,而那些未纳入中小学德育内容体系的现实问题更是很少涉及。
学校素质教育是指着眼于开发儿童潜能,以完善和发展儿童素质为根本目的的教育。凡是有利于学生道德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把他们培养成“四有”新人的一切德育内容,都应当有机会进入德育课程、进入课堂。因此,教师在组织德育内容时,就不能唯书、唯纲,而应全面规划,既要重视现有教材提供的系统的、学术性的德育知识,也要重视与青少年发展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
由于大众传媒的发展,多元化的社会生活方式和各式各样的道德观念、思想意识、处世态度通过各种渠道展现在学生面前,使他们过早地接触到许多社会问题,如权力、金钱、爱情、婚姻、就业、犯罪等等。学生的知识和经验有限,辨别能力较差,往往不能正确地认识这些问题,这就要求教师有针对性地重新选择、组织德育知识,对学生进行教育,使他们逐步形成道德辨析力,从而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养成相应的道德能力并践行一定的道德行为。
在这方面,香港中小学的一些德育实践值得借鉴。香港公教真理学会1991年出版的对初中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伦理初阶之二----成长》一书,就包含了大量的以现实问题为主题的课文。这本书的宗旨就是启发学生对人生各种问题的思考兴趣,并使他们藉各种价值澄清法和实际的生活体验,掌握正确的伦理原则,确认个人修养、人际关系与社会责任之间的联系,培养良好性格,善尽公民责任。其中一篇谈钱的课文,标题就是“钱、钱、钱”,文章开宗明义地写道:“金钱不是罪恶,金钱不是万能,金钱不是生命。”随后,从正反两面客观、辩证地阐述了金钱的功用与恶果,并提出了“善用金钱”的策略:未雨绸缪、帮助别人、精打细算,并特别指出中国人用钱的智慧是量入为出以及以学生用钱的原则。文中还指出一掷千金、畸形消费、金钱至上的市侩人生的弊端。整篇课文行文通俗易懂,并配以大幅图画和辩析题,充满哲理,即便是成人看了也深受启发、教育。另一篇课文《偶像、伟人、模范》以香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必然遇到的“追星”问题为主线,娓娓道来,深入浅出。课文既指出了偶像崇拜的积极作用,如自我理想的建立(向偶像----长辈、师长、领袖、演员、英雄等理想典型学习)、自我肯定(以偶像自居,在自己身上寻觅偶像的影子)、情绪活塞(调节情绪、怡情养性)、(偶像多半是成功者,以偶像自己不断奋斗);同时,课文又指出了偶像崇拜的消极影响,如玩物丧志、浪费时间与金钱、局限视野等。最后,课文提供了几个偶像(伟人):司马迁、海伦・凯勒等。
可以肯定,以这些现实问题作为德育主题,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德育教材的不足,弥补教材内容的滞后性带来的缺憾,使学校德育更具开放性、针对性,能更有效地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给小学德育在以德育教材为基本依据的同时,应当大力挖掘现实中那些与德育有关的非学术性知识的价值,充分发挥其育人的功效,更好地实现德育目标。
论文学术价值篇九
关键词:韦伯价值无涉理想类型学术公共领域
[摘要]:“价值无涉”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概念,但是对此学术界却存在严重误读。本文从韦伯构建学术公共领域的角度,认为韦伯“价值无涉”的“客观性”原则具有双重含义,既是为了破除普世性的理论神话,也论证了价值判断需要“科学”的论证,而经验事实需要在与文化价值的关联中获得意义,这是学术伦理存在的基础。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韦伯阐明了他的“理想类型”是对经验事实的逻辑整理,而不是“客观”反映,这是“价值无涉”的第三个含义。本文还讨论了韦伯的新闻思想及其实践与学术公共领域的关系,并提出今天重读韦伯的意义在于构建中国的学术共同体和学术公共领域。
讨论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韦伯是个绕不过的名字。“价值无涉”已经被我们念得耳熟能详,但是韦伯意义上的“价值无涉”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在学术界却依然晦暗不明。当今中国社会发展与危机并重,思想界因此存在严重分歧,学术与政治的关系也变得云谲波诡,有学者提出应该用“去道德”和价值“无立场”的方法来应对这样的局面[1]。但是,“去道德”与“无立场”究竟在什么意义下才是可能的和有效的?政治与学术在韦伯的语境下究竟意味着什么?今年,正值韦伯逝世九十周年,韦伯的着作再次在汉语世界中被大量出版。重新阅读韦伯,并借此整理中国知识界关于学术与政治、立场与价值等问题的纠葛,已经又一次成为具有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的议题。
(一)“价值无涉”的双重含义
《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是1904年韦伯接手主办《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文库》杂志时,阐释其办刊宗旨的纲领性文献。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韦伯是如何把社会科学方法论与学术伦理以及学术共同体的思考结合在一起的,这也是韦伯集中讨论和总结其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重要文献。但是,自八十年代中文学术界“发现”韦伯以来,这也是被误读最严重的部分。所以,回到文本自身,应该是重读韦伯最重要的方法。
韦伯开宗明义地指出,《文库》的宗旨一是扩展对社会生活的事实的认识,另一是训练人们对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作出判断。那么,判断的有效性是什么?或者,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说,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客观有效的真理”呢?韦伯整篇文稿正是建立在这个问题意识上的。
韦伯反对两种历史观,一是道德进化论,一是历史相对主义,正是这两者的结合在社会科学领域取得了支配性地位。韦伯以国民经济学为主要批评对象,指出:通过把文化价值总体引入道德领域而在内容上规定道德领域,并由此把国民经济学提高到“伦理”科学的地位,这其实是把所有可能的文化理想在总体上贴了“道德”的标签,既抹杀了道德律令的特有地位,也没有对理想的“客观性”有什么贡献。《文库》需要从根本上予以拒斥的流行观点,正是:国民经济学是从一种特殊的“经济世界观”得出的,并且应当由此得出价值判断。因为经验科学的任务决不是提出约束性的规范和理想,以便从中得出实践的处方。《文库》需要拒斥的另一种观点是:价值判断因为立足于某种理想,从而具有主观起源,就可以摆脱“科学”的讨论。这正是“价值无涉”的两重含义,不可偏废任何一方,而目前国内学界就韦伯观点围绕着经济学是否应该有道德的讨论,其实都没有抓住韦伯的关键。
韦伯说,《文库》关心的问题其实是:对理想和价值判断所作的“科学”批判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科学的“技术性批判”最根本的功能就是使在追求目的过程中的代价,能够被充分评估和权衡,也唯有在这样的时候,最需要贯彻“价值无涉”的逻辑方法。在这之后,权衡上升为决策,就不再是“科学”的任务,决策者根据自己的良知和世界观在各种有关的价值之间进行权衡选择,但正是“科学能够使他意识到,一切行动,当然根据具体情况还有不行动,在其结果中都意味着吸收了某些价值,从而常常意味着――这一点目前特别容易被人忽视――放弃另一些价值。做出选择是他自己的事情。”科学的任务正是揭示并且在逻辑上阐明“目的”建立之上的“观念”基础,“对价值判断的科学探讨如今不仅要使人进一步理解和体验所希求的目的和作为其基础的理想,而且首先还要教人批判地‘判断’它们。”也就是说,作为“科学”本身不担任价值评判的任务,但是它却是价值评判的基础。这是因为,在一个世界观存在严重冲突的时代,“以普遍有效的终极理想的方式创造解决我们的问题的实际公分母,这都毫无疑问既不能是我们这份杂志的任务,也绝不能是任何一门经验科学的任务:这样一种任务不仅在实际上是无法解决的,而且自身也是不合情理的。”这决定了在方法论上的“价值无涉”作为逻辑意义的地位。
一个饱餐了知识之树的文化时代,其命运是必须知道,无论对世界事件研究的结果多么完善,都不可能从中获知世界事件的意义,而是必须能够自己去创造这种意义本身,世界观决不可能是经验知识进步的产物,因此,最强有力地推动着我们的那些最高的理想,在任何时代都只能是在与其他理想的斗争中实现的,这些其他理想对于其他人来说,正如我们的理想对于我们来说一样,都是神圣的。
任何文化科学的先验前提都不是我们认为某一种或者任何一种文化有价值,而是我们就是文化人,赋有自觉地对世界表示态度并赋予它一种意义的能力和意志。无论这种意义是什么东西,它都将导致我们在生活中从它出发来判断人类共同存在的某些现象,把它们视为重要的(积极的或者消极的)而表明态度。
韦伯这里清理的正是知识分子在当代确立学术伦理价值的基础,知识分子的内在志向即对学术为世界建构意义的确认和信念,这是推动文明本身和文化本身发展的动力。至此,我们可以明白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所在,那就是在一个诸神的时代里,社会科学不是寻求普遍而终极的规律或目的,而是认识、确立和创建文化的价值意义,这才是学术和知识分子确立安身立命的伦理基石。因为对人类文明寻求价值意义的确信,内在于文明自身,也内在于任何时代的知识共同体和民族共同体之中,它们正是知识分子应该予以承接的“天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知识分子的“天命”是一种伦理的诫命,是外在使命和内在志向的结合。
(三)“理想类型”与社会科学的“客观性”
――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
这里,韦伯是以对“国民经济学”的“自然主义一元论”为批评对象,展开其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具体讨论。
但是“理想典型”(国内更多翻译为“理想类型”,下文采用这种译法)的概念是为了归属判断,它不是假设,也不是对现实的描述,它是历史给定的现代交换经济社会组织的“理念”。韦伯指出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与作为发生学概念上西方中世纪的“城市经济”理念,这两者是根据“完全相同的逻辑原则展开的”。而“城市经济”概念也并不是所有被考察的城市中实际存在的经济原则的“平均值”,而是单方面提高一个或者一些观点,把散乱的个别的现象综合成一个自身统一的理想画卷而获得的。就此而言,即“理想类型”是从经验事实中选取不同的元素加以逻辑整理而言,它的确具有“客观性”,这正是“价值无涉”的第三个含义,即“理想类型”作为一种逻辑的分析工具本身是“价值无涉”的。但另一方面,“就其概念上的纯粹性而言,这一理想画卷不能经验地在现实中的任何地方发现,它是一个乌托邦。而对于历史工作来说就产生了一个任务,即在任何具体场合都要确认现实离那个理想画卷有多近或者多远,某个城市的关系的经济特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在概念的意义是哪个被说成是‘城市经济的’”。[19]因此,理想类型并不是对“客观”现实的无条件的“反映”,而是“整理”。因此,韦伯强烈地反对把理想类型的概念图像当成是历史现实的“真正”内容,当成“本质”。理想类型绝不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强盗普罗克拉斯特之床,历史不应该在此被削足适履,也不应该被当成是历史中起作用的“实在”力量,――韦伯强调特别需要警惕后一种危险。对于中国的经济学来说,西方的以中世纪“城市经济”为模式发展出来的经济学“原理”,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释中国和解决中国的城乡问题呢?这值得今天更深刻地追问和反思。
但是混淆总是很容易产生,历史相对主义者总是让理想类型意义上的“理念”生成为理想意义上的“理念”需求,让其变成价值判断。因此,科学自我监控的基本义务和避免受骗的唯一手段,就是严格区分这两种方式。以比较的方式把现实与逻辑意义上的理想类型联系起来,与从理想出发对现实做出评价性判断,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这正是韦伯强调作为方法论的理想类型是“价值无涉”的,即不能用它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因为理想类型“是某种对评价性的判断完全不感兴趣的东西,除了纯逻辑的完善之外,它与其他任何一种完善都毫不相干。”[22]也就是说,在韦伯的理论中,理想类型其实是一种逻辑工具,并不具有价值判断的意义,这才是“价值无涉”最核心的意义,否则,就会有沦为自然主义或道德主义“目的论”的极大危险。
韦伯更进一步指出:虽然“理想类型”在形成过程中要排除“偶然性”的东西,但是其本身仍然是“个体性”的,不是平均值的典型。因为理想类型的概念形成的目的,“就是在任何地方都使人清晰地意识到的,它不是合乎类的东西,而恰恰相反,是文化现象的特性”[23],是文化个体性的表达,因此“理想类型”绝不是普遍“规律”的体现,而是有着明确的'使用界限的。至此,我们已经可以理解,韦伯对“价值无涉”的强调,其批判的对象正是用“理想类型”来代替价值评判,这样一种会在现实中带来极大危险的思想混乱,其主要代表正是西方经济学。
针对自然主义的历史观,即社会科学的目的必须是将现实还原为“规律”,韦伯的批评正是针对其把“理想类型”与现实相互混淆的危险。韦伯告诫道,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理想类型的发展状况和历史是两件必须有效区分开来的事情,构思在这里仅仅是有计划地将一个历史事件有效地归属于根据我们认识的现状而可能的原因范围中的现实原因的手段。”[24]正是在这里,韦伯对马克思,――这位他所尊敬的也是最主要的理论对手作了这样的评价:所有马克思主义的“规律”和历史发展的构思,在理论上都具有“理想类型”的特征,“凡是使用过马克思主义的概念的人都知道,如果把现实与这些理想典型进行比较,它们就具有巨大的,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启迪意义;同样,一旦把它们设想为经验有效的,或者甚至设想为实在的(事实上也就是形而上学的)的‘作用力’、‘趋势’等等,它们就具有危险性。”[25]这一评价值得重视,也值得今天作为一个重要视角来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命运。
社会科学的“客观性”正在于此,即它来自于对经验现实的逻辑综合和整理,也因此具有明确的使用边界,因此不能据此作为“本质”或者“规律”证明特定的经验事实,也不能因此取得判断现实的价值特权,因为价值尺度只能来自于特定的文化自身。社会科学的任务并不是不断去追逐新的观点和概念,而是相反,对于具体历史联系的文化意义的认识,才是所有的概念和概念批判为之服务的终极目的。“材料专业户”和“意义专业户”都不能把已知的事实与已知的观点结合起来,从而创造出新的东西。
推动社会科学发展的动力,不是科学的内在逻辑,而是一个特定社会的文化价值的重大问题。我们需要在这个意义上理解韦伯这句似乎骇世惊俗的话:政治经济学是政治的仆人!因为,作为现实的、具体的德国的文化价值才是真正的政治性问题,学术的目的正在于是否能够落实于具体的文化语境中,――它既是社会科学问题意识的来源,也是作为学术研究的社会科学最后的旨归。只有在这里,在责任伦理高于信念伦理的情况下,两种伦理才可以寻求互相支持的契合点,我们也需要从今天中国的历史语境中重新确立和理解韦伯的意义。
最后,让我们再来读一点读韦伯自己的论述
韦伯指明的是,真正的有责任的“政治”行为应该建立在学术的“科学性”的基础上,即有价值的政治行为必然充分估计三个方面:1,不可避免的手段;2,不可避免的附带后果;3,由此制约的在其实践结果中众多可能的评价相互之间的竞争,这正是经验科学以自己的手段能够揭示的东西。[30]只有在此基础之上的“政治”行为才可以与现实中党派利益纷争的政治活动划清界限。社会科学的“客观性”绝非折中的中间路线,因为妥协和折中并不是以价值的澄明为前提的,因此需要反对各种“伪”客观性(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各种伪“政治”性,即建立在党派利益纷争基础上的“政治”)
第二,韦伯所说的“价值无涉”指的是建构学术公共领域的原则,即不同的立场和观点都具有平等准入的地位与权利,而且在这个意义上接受最严格的反思与批判。知识共同体不能以某种预设的绝对价值作为规范,或者以“普世价值”来压抑和取消歧见,这是作为经验科学的社会科学能够生产“有效”知识的前提。但是,作为个体的学者,却正是以自己的立场,以及以此立场出发的知识建构进入学术公共领域,“正是‘个人’的最内在的因素,规定我们的行动、赋予我们的生活以意义的最高的和最终的价值判断,才是某种我们感到有‘客观’价值的东西。”[33]这个意义上,韦伯的“价值无涉”决不是取消价值立场,而是相反,不同的价值判断必须接受自己以及对手的反思和挑战,方有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科学的发展。
这才是为什么“价值无涉”需要发挥作用的地方,也正是社会科学“客观性”的体现。
但是,遗憾的是,在过去的韦伯研究中,我们恰恰是在很大程度上是把韦伯极力批评和反对的方法强加给韦伯自己了,对“理想类型”盲目而混乱的运用就是最鲜明的例证。
[注释]
[1]关于此一问题的争论,可参见罗卫东:《社会科学从业人员的理性回归:重返韦伯》,载《浙江社会科学》年第5期;冯钢:《“客观性”、“理想类型”与“伪道德中立”――评罗卫东的“重返韦伯”》,载《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其讨论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看待经济学与道德的关系。本文在此的讨论,与上述两位作者的观点都有重大不同。另,赵汀阳提出的“无立场”分析方法以及相关讨论也包含了这样的意愿。
限于篇幅,此处发表的文稿属于笔者《学术与政治:重读韦伯》长文的第三部分,前两部分是:一,“先知”与知识分子――学术的伦理与天职;二,何为政治?――政治的伦理及其悖论;待发。
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4页。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另一中译本是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出版,译者韩水法、莫茜。本文中的引用参照这两个译本,具体见注释。
同上。
同上,第6页。
同上,第6页。
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中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0-11页。
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页。
同上,第10页。
[11]同上,第16页。
[12]同上,第18页。
[14]同上,第22页。
[15]同上,第24页。
[16]此部分的详述见本人《学术与政治:重读韦伯》长文的第一部分,即一,“先知”与知识分子――学术的伦理与天职,待发表。
[17]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5-26页。
[19]同上,第32页。
[20]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46页。
[21]同上,第34页。
[23]同上,第40页。
[24]同上,第41页。
[25]同上,第42页。
[26]同上,第43页。
[27]同上,第47页。
[28]同上,第49页。
[29]韦伯:《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45页。
[30]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4页。
[31]韦伯:《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49页。
[32]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9页。
[33]韦伯:《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中的“客观性”》,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韩水法、莫茜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6页。
[34]韦伯:《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价值阙如”的意义》,见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0页。
[35]见hannohardt:socialtheoriesofthepress:earlygerman&americanperspectives,pp174-182,london:sagepublications,1979.感谢南洋理工大学郭振羽教授和耶鲁大学博士生王颖曜同学提供线索和材料。该书在2002年再版,补充了卡尔马克思论新闻自由的章节。
[36]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王利平、姚中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81页。
[37]同上,第182页。但是在玛丽安妮的《马克思韦伯传》中,并没有直接提到这个原因,而是更多地提及同行和董事会对该项目和社会学学会的影响和干扰。见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王利平、姚中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78-481页。
[38]同上,第488页。
[39]同上,第494页。
[40]同上,第496页。
[42]玛丽安妮韦伯:《马克斯韦伯传》,阎克文、王利平、姚中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86页。
[44]参见杨念群:《东西方思想交汇下的中国社会史研究――一个“问题史”的追溯》对余英时和林毓生误读韦伯的分析,载《杨念群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年,第42-52页。
论文学术价值篇十
随着中国社会法制化的进程逐渐加快,法制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人民的广泛重视。如何处理好多民族地区的社会问题,建立和健全多民族地区的民族、宗教立法和司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是政府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清朝时期的法律制度内容丰富,涉及民族、宗教立法,深入探讨清政府统治多民族法制方面的成败得失,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法制建设,推动民族地区法制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清朝法制史的时期特点
(一)法律关系处于社会急剧变革时期,具有过渡性
满族生活在关外期间,还在原始社会末期生活的他们直接过渡到了封建社会的初期,由于社会急剧变革,从而便推动了立法的发展,因此决定了法律关系的繁杂多样。在当时,一方面奴隶仆役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以随意倒卖,并且和马、牛、羊、驴等一样进行收税。另一方面,奴隶仆役还有告主的权利,一旦告准,就会恢复自由身份,或者脱离旧主、更换新主。而根据唐明法律,奴婢控告主人,就犯了“干名犯义”罪,至少仗一百、徒三年。由此便可以看出处于社会急剧变革时期其法律关系具有过渡性的特点。
(二)把法制建设当做立国的根本
无论是努尔哈赤还是皇太极,他们都是通过采取军事行动的方式统一女真各部和蒙古地区,进而强攻大明朝。尽管如此,他们仍然注重用非常严明的法律来管理和约束军队,以此来稳定后方,从而调整不断变动中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特别的是采取向蒙古等外藩地区宣布盛京定制的方式,从而维持了国家内部法制的统一,为之后的进军全国提供了十分重要且必不可少的条件。努尔哈赤在建立后金政权的不断努力之中,逐渐认识到了法制是立国之道,他教导国人、牢记法令。直到逝世前夕,仍然殷切教导其八旗子孙:“继我之后,亦如是严法度,以效信赏必罚。”直至皇太极即位,仍“宣布法纪,修明典章”,尤其是在统一立法权和划一执法上做足了文章。关外时期的法制时期,历时虽不长,但内容十分丰富、特色也十分鲜明,给以后的法制建设提供了成功的经验,积极的促进了满汉法律文化上的大融合、大发展。1644年入关之后,便把其法制推广至全国。
(三)与汉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原则相结合
努尔哈赤建国之初,对汉民族文化的认同感还不是很强烈,正如《清太宗实录》中所记载的:“初,我国未深谙典故,诸事皆以意创行……因心肇造。”到皇太极的时候,就已经从实践中认识到应该吸收前朝的法律建设的经验,因此形成了“参汉酌金”的方式,“渐就中国之制”的立法路线。其中,“参汉”就是根据前朝的封建法律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创立满清自己的法制,“酌金”就是适当考虑女真族的原有的习惯的法律规定,两者相得益彰。在二者交相辉映之下,翻译了前朝法律,比如《会典》之类的,从而将以唐明法律为代表的汉民族法律意识与原则吸收到满族相关的法律之中。可以说当时的法制建设为以后各民族文化、法律的融合提供了非常系统的资料、非常清楚的演变过程、以及瑰美炫丽的画面。
(四)可汗的意志与国家法制直接结合
在努尔哈赤时期,家族的血缘关系依然有着很强的纽带作用,努尔哈赤既是后金的可汗又是女真族的族长,他拥有着最最崇高的王权,他既拥有政权又拥有族权,两种权利互相支持,以至于可汗的意志与国家的法令界限毫不分明,其实当时可汗的意志是国法的基础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到了皇太极时期,封建法制进一步加强,国家立法也日益增多,但是满族的家法与国法依然保持一致性,调整着国法所不及的行为。
(五)满清通过法制来促进经济的发展
关外时期形成正式文献的法律是社会上层建筑与之前截然不同的崭新的法制,它对中国社会经济变革中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早在努尔哈赤时期,便十分注意用法律来保护新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到了皇太极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日益法制化,保护农业的法令迅速增多。比如:农耕时节,不能因为天气原因的而耽误播种,也不能因为农忙而滥用农夫、劳动力。“有滥役民夫,致妨农务者,该管牛录章京,小拨什库等俱治罪”。与此同时,允许粮食自由买卖,并且实行纳粟赎罪之制,从而鼓励农业发展。这就是社会大变革的'产物,它展示了封建经济关系的具体要求,体现了法制对封建经济的巨大促进作用。
(六)颁布盛京定制,用法律来调整满清和蒙古的关系
自天聪三年到崇德三年,皇太极多次遣人到外藩蒙古宣布谕旨和敕令,从而强制外藩蒙古接受自己的统治,以便更好的巩固与蒙古的政治和经济上的同盟关系。颁布盛京定制是满清法制重要的举措之一,无疑起到了推动历史发展的重要作用,它在贯彻执行满洲法制的同时,充分考虑到了蒙古的传统与习俗,致力于创造满蒙法制为一炉的蒙古法。这条成功的经验,在以后大清对待少数民族的法律制度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七)综合前朝法制建设经验,建立多种形式的法制
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上的最后一个统治的王朝,历朝历代从未间断的法制建设为清朝提供了全面的法律建制经验。清朝统治者在关外时期时,就非常注重以前朝为鉴。入关以来,为了适应满清统治的需要和满足重新立法建制的迫切性,在汉官的积极建议下,迅速把“参汉酌金”的立法路线迅速推广至全国。随着历史条件的不断变化,“参汉”已由参考明代法制,发展为以明为主,溯及历代法制。清朝入关以后的立法活动,以《大清律例》为代表,而清会典是中国封建时期上的行政立法总汇,还是清代法制史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在清朝法律体系当中,宗族法也有着一定的作用。宗族法虽然不是国家制定的,并且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但是它却对维护法制的社会秩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清政府利用宗族法,推行并且贯彻封建统治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使得政权与族权、宗法与国法紧密结合,以此来维护满清的统治。
(八)维护封建家族主义制度
封建家长主义制度是清朝专制重要的基础和支柱,许多的政策法令都是靠着千千万万个家族系统来维系和贯彻实施的。清朝为了强化专制主义,进一步用法律强制维护封建家族主义的统治。由于清朝族权与政权界限也不是十分分明,所以国治也等于家治,家治亦是国治,家国不分也是清朝的致命之失。为了更好的加强清朝的专制统治,清朝采取了一系列的方法和手段。维护至高无上的王权;加重了对反叛谋逆之罪的处罚;屡兴文字狱,推行文化高压政策。
论文学术价值篇十一
豪迈洒脱的青莲居士曾吟“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每一个人生来都是有其价值的,即使我们实现价值的方式迥乎不同,但我们的价值是同等的。我们拥有不同的文化水平、教育程度,但只要我们为这个社会作了一丝贡献,便是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人生不同,价值同在。
从哲学上来说,人具有社会性,所以劳动本身就具有社会性,创造、奉献都是劳动的具体表现形式。 人的社会性决定,不论个人的主观劳动动机是什么,是自私还是高尚,客观上都在奉献社会。
在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就职的时候,一位记者问了他的母亲这样一个问题:“您有一个担任美国总统的儿子,您是否觉得无比骄傲?”富兰克林的母亲回答道:“我固然觉得很骄傲,但我还有一个同样令我非常骄傲的儿子,此刻,他正在庄园里种地。”她的回答令记者非常震惊。的确,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通常按身份高低学、识深浅、财富状况来评价一个人,但不管拥有怎么样的人生,均有其价值所在。就像富兰克林的母亲所说的,不管是总统还是农民,他们都尽己所能作出自己的贡献,推动历史的进步,都足以令她感到骄傲,因为人生不同,价值同在。
不同的价值观造就不同的人生,不同的人生才构成了丰富多彩的生活画卷。无论是选择大江东去或是小桥流水,都是各人的心志使然。人各持不同的人生态度,追求煊赫显耀的未必高尚,意在淡泊清静的未必卑下。吐出自己最后一缕蚕丝,为人类提供优质的蚕茧,这是春蚕的价值;为使昏暗变得光明,献出自己最后的光和热,这是蜡烛的价值;找准自己的最佳位置,让零配件构成一台精密的机器,这是螺丝钉的价值……。.
正因为每个人的价值观都不同,我们需要尊重他人的价值观,认清自己的价值观。在课堂上,理想常常会成为讨论的话题,而回答却大致相似,”我要成为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很少有说要做农民或者普通的工人,当然有远大的抱负的确是无可厚非和值得鼓励的,然而毕竟每个人的天赋是不同的,成为精英也只是一少部分人,我们不应该要求不同水平的人达到同一高度,不应该歧视某些价值观,因此想要实现自己的价值,先要认清自己的价值观,拒绝随波逐流,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价值观。
使自己活泼而不轻浮,严肃而不冷淡,自信而不骄傲,虚心而不盲从。成功时学会深思,受挫折时保持镇定,在追求人生价值中奉献,在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只有这样才能行进在人生的旅途上,经风不折,遇霜不败,逢雨更娇,历雪更艳。
论文学术价值篇十二
如花蕊吐露芬芳,如树木新生翠绿,如一泓清泉沁人心脾,信任让人与人之间相处得和谐、融洽。信任是缕缕春风,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
信任,衍生感激,源于无意。
战国时期,争乱纷纷,英雄辈出,一鸣惊人的楚庄王亦是其中之一,他的成功并非偶然,时势造英雄,然而英雄亦需要把握时势,具有常人所不具有的品质,他的品质,源于信任。一次对外战争中,庄王得胜回朝,大宴群臣,并令爱妾敬酒,忽然灯灭,一位将领偷偷摸了这位爱妾的手,却在慌乱之中被那位爱妾摘去帽缨。有人将这件事告之庄王,庄王却令侍从暂不点灯,群臣皆摘去帽缨痛饮,如此圣恩,那位将领自是感恩戴德,尽欢而散。三年以后,晋国与楚国交战,这位将领奋勇争先,五场战斗冲杀在前,最后楚国大败晋军。
信任,千金价值,源于真心。
信任使人如沐春风,化作清泉荡涤心灵,仿佛芬芳使人精神振奋,产生无可估量的价值。
明代被称为“木匠皇帝”的朱由校,因为对其师孙承宗的信任,在那个魏忠贤一手遮天的时代,他的这份信任,使明王朝得以延续,使努尔哈赤及皇太极在辽东绞尽脑汁却无计可绝,使明王朝内忧外患而不至灭亡。
古人曾言:得千金不如得季布一诺。
信任,是刘备于白帝城托孤诸葛亮之时的:“阿斗若可为,便辅之,不可为,君可自为之”时的毫无保留,是明光宗对给事中杨涟的临终顾命,若不推心置腹,何令别人感恩戴德,为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项羽因受刘邦反间之计,怀疑亚父范增,却落得四面楚歌,曹操因怀疑蔡瑁张允,将其杀害,赤壁之战险些亡身。
敢信则得国,失信则失国。
没有信任,便不会有诸葛亮的六处祁山,为蜀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没有信任,便不会有姜尚古稀之年,而佐武王伐纣,没有信任,项羽失天下,曹操则兵败回,纵观历史长河,多少名将因受猜疑而功败垂成。
就如花香能使人迷醉,泉水能使人清爽,无畏带给你勇气,诚实带给你高尚,而在人与人相处中最重要的是信任。人生乐在相知心,信任,总会在不经意间带来力量。
让我们以信任之名,对待人生。
论文学术价值篇十三
摘要中国是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
丰富的历史与文化,现如今对我们仍然有着重要的学习和借鉴的价值。
在那浩如烟海的历史长河中,清朝犹如一朵奔腾的浪花,而清朝的法制历史则是汇成浪花的小小水滴,由此可知,清朝的法制史何其重要!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
在如今,在这个更加强调法治社会的今日,我们有必要借鉴清朝的法制,那个离我们最近的那个朝代的法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步伐。
本篇就结合清朝法制史的阶段性特点进行一下探究,论述了清朝的法制史发展历程,从而为今日的法治国家建设提供经验。
关键词清朝法制史阶段特点学术研究
随着中国社会法制化的进程逐渐加快,法制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人民的广泛重视。
如何处理好多民族地区的社会问题,建立和健全多民族地区的民族、宗教立法和司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是政府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
清朝时期的法律制度内容丰富,涉及民族、宗教立法,深入探讨清政府统治多民族法制方面的成败得失,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法制建设,推动民族地区法制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清朝法制史的时期特点
(一)法律关系处于社会急剧变革时期,具有过渡性
满族生活在关外期间,还在原始社会末期生活的他们直接过渡到了封建社会的初期,由于社会急剧变革,从而便推动了立法的发展,因此决定了法律关系的繁杂多样。
在当时,一方面奴隶仆役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以随意倒卖,并且和马、牛、羊、驴等一样进行收税。
另一方面,奴隶仆役还有告主的权利,一旦告准,就会恢复自由身份,或者脱离旧主、更换新主。
而根据唐明法律,奴婢控告主人,就犯了“干名犯义”罪,至少仗一百、徒三年。
由此便可以看出处于社会急剧变革时期其法律关系具有过渡性的特点。
(二)把法制建设当做立国的根本
无论是努尔哈赤还是皇太极,他们都是通过采取军事行动的方式统一女真各部和蒙古地区,进而强攻大明朝。
尽管如此,他们仍然注重用非常严明的法律来管理和约束军队,以此来稳定后方,从而调整不断变动中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
特别的是采取向蒙古等外藩地区宣布盛京定制的方式,从而维持了国家内部法制的统一,为之后的进军全国提供了十分重要且必不可少的条件。
努尔哈赤在建立后金政权的不断努力之中,逐渐认识到了法制是立国之道,他教导国人、牢记法令。
直到逝世前夕,仍然殷切教导其八旗子孙:“继我之后,亦如是严法度,以效信赏必罚。”直至皇太极即位,仍“宣布法纪,修明典章”,尤其是在统一立法权和划一执法上做足了文章。
关外时期的法制时期,历时虽不长,但内容十分丰富、特色也十分鲜明,给以后的法制建设提供了成功的经验,积极的'促进了满汉法律文化上的大融合、大发展。
1644年入关之后,便把其法制推广至全国。
(三)与汉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原则相结合
努尔哈赤建国之初,对汉民族文化的认同感还不是很强烈,正如《清太宗实录》中所记载的:“初,我国未深谙典故,诸事皆以意创行……因心肇造。
”到皇太极的时候,就已经从实践中认识到应该吸收前朝的法律建设的经验,因此形成了“参汉酌金”的方式,“渐就中国之制”的立法路线。
其中,“参汉”就是根据前朝的封建法律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创立满清自己的法制,“酌金”就是适当考虑女真族的原有的习惯的法律规定,两者相得益彰。
在二者交相辉映之下,翻译了前朝法律,比如《会典》之类的,从而将以唐明法律为代表的汉民族法律意识与原则吸收到满族相关的法律之中。
可以说当时的法制建设为以后各民族文化、法律的融合提供了非常系统的资料、非常清楚的演变过程、以及瑰美炫丽的画面。
(四)可汗的意志与国家法制直接结合
在努尔哈赤时期,家族的血缘关系依然有着很强的纽带作用,努尔哈赤既是后金的可汗又是女真族的族长,他拥有着最最崇高的王权,他既拥有政权又拥有族权,两种权利互相支持,以至于可汗的意志与国家的法令界限毫不分明,其实当时可汗的意志是国法的基础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到了皇太极时期,封建法制进一步加强,国家立法也日益增多,但是满族的家法与国法依然保持一致性,调整着国法所不及的行为。
(五)满清通过法制来促进经济的发展
关外时期形成正式文献的法律是社会上层建筑与之前截然不同的崭新的法制,它对中国社会经济变革中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早在努尔哈赤时期,便十分注意用法律来保护新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
到了皇太极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日益法制化,保护农业的法令迅速增多。
比如:农耕时节,不能因为天气原因的而耽误播种,也不能因为农忙而滥用农夫、劳动力。
“有滥役民夫,致妨农务者,该管牛录章京,小拨什库等俱治罪”。
与此同时,允许粮食自由买卖,并且实行纳粟赎罪之制,从而鼓励农业发展。
这就是社会大变革的产物,它展示了封建经济关系的具体要求,体现了法制对封建经济的巨大促进作用。
(六)颁布盛京定制,用法律来调整满清和蒙古的关系
自天聪三年到崇德三年,皇太极多次遣人到外藩蒙古宣布谕旨和敕令,从而强制外藩蒙古接受自己的统治,以便更好的巩固与蒙古的政治和经济上的同盟关系。
颁布盛京定制是满清法制重要的举措之一,无疑起到了推动历史发展的重要作用,它在贯彻执行满洲法制的同时,充分考虑到了蒙古的传统与习俗,致力于创造满蒙法制为一炉的蒙古法。
这条成功的经验,在以后大清对待少数民族的法律制度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七)综合前朝法制建设经验,建立多种形式的法制
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上的最后一个统治的王朝,历朝历代从未间断的法制建设为清朝提供了全面的法律建制经验。
清朝统治者在关外时期时,就非常注重以前朝为鉴。
入关以来,为了适应满清统治的需要和满足重新立法建制的迫切性,在汉官的积极建议下,迅速把“参汉酌金”的立法路线迅速推广至全国。
随着历史条件的不断变化,“参汉”已由参考明代法制,发展为以明为主,溯及历代法制。
清朝入关以后的立法活动,以《大清律例》为代表,而清会典是中国封建时期上的行政立法总汇,还是清代法制史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
在清朝法律体系当中,宗族法也有着一定的作用。
宗族法虽然不是国家制定的,并且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但是它却对维护法制的社会秩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清政府利用宗族法,推行并且贯彻封建统治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使得政权与族权、宗法与国法紧密结合,以此来维护满清的统治。
(八)维护封建家族主义制度
封建家长主义制度是清朝专制重要的基础和支柱,许多的政策法令都是靠着千千万万个家族系统来维系和贯彻实施的。
清朝为了强化专制主义,进一步用法律强制维护封建家族主义的统治。
由于清朝族权与政权界限也不是十分分明,所以国治也等于家治,家治亦是国治,家国不分也是清朝的致命之失。
为了更好的加强清朝的专制统治,清朝采取了一系列的方法和手段。
维护至高无上的王权;加重了对反叛谋逆之罪的处罚;屡兴文字狱,推行文化高压政策。
二、研究清朝法制史的学术价值
清朝是中国封建史上最后一个统治中国的王朝,历经267年的风风雨雨,由盛到衰的历史发展历程。
在这267年的时间里,清朝把封建的经济推向了鼎盛,法律制度也超越了前朝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所以,清朝法制史的学术价值研究,对我国现代的法律的完善有着极大的积极作用。
第一,清朝的封建法制是承接前朝,逐渐完善的。
清朝的法制体系是相当的完备的:由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经济法等各个执法部门组成清朝完备的法律体制;在理发的内容上,也内容广泛,并且更加符合清朝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在司法制度上,程序是非常的严格地,审查机关也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在会审和死刑的审核上更加的制度化、法律化。
不得不说的是清朝为了加强其统治地位,针对少数民族也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法律,更好的统一了多民族的中国。
所以,对清朝的法制史研究,有助于了解封建法制历史的基本规律性。
第二,清朝是由少数民族满族建立的王朝,清朝的法制史是以满足满族贵族的基本利益为目的。
1644年清朝入关以来,清朝第一个正式皇帝—顺治登基以后,满族就和汉族进行融合,即是汉化。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古代的中国丰富的历史文化,也是由这些多民族共同创造的。
历史上也有其他王朝对中国的封建法制建设做了贡献,但因为年代比较长远,或是其统治的时间比较短,好多少数民族的王朝的法制史缺失、不完整,只有清朝以满族为主的法制史比较繁盛,法律资料比较完备,脉络清晰,是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法制是的重要依据。
第三,1840年以后,也就是道光二十年,中国的社会正处在巨大的变革时期,社会动荡,人心惶惶,外国法律、文化、精神已经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传入中国,最初是以随着外国侵略者的武力入侵的。
这样的压力导致清王朝本成一体的法制体系遭到了破坏,各种思想冲击着中国国人的大脑,随后各种洋务运动的大肆开展。
外国的法律思想输入中国后,封建专制思想对人民的束缚开始有所松动,法律逐渐被人民了解、掌握。
在当时的条件下,不排除外国法律文化是先进的,它的输入中国古老落后的封建法制体系中,就像给病人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新的活力。
第四,清朝建国时间距今天不远,满打满算也就4,它在法制上的建设历史成为很好的依据,具有更为现实的意义。
第五,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繁荣的王朝,遗留的书籍、档案、资料多如牛毛,我们可以认真的整理、总结、学习,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继承清朝法制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研究清朝的法制史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对我国现代法治社会的建设也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正是因为如此,清朝的法制史学术价值研究才被世界各国的法制史学家广泛关注。
三、结语
历史好比一艘船,装载着现代人的记忆驶往未来。
历史以人类的活动为特定的对象,它思接千载、视通万里、令人销魂,它比其他学科更具有想象力。
满族从偏安一隅到最后统治整个中国,靠的是什么?我想说一个蛮荒之地的民族能由北向南统治全国,难道没有法制的巨大作用吗?难道不是和其兼容并包的民族政策相关吗?道光二十年,中国正处于社会大转折时期,封建法制正在逐渐解体,外国的法律、文化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我国,研究清朝法制史不仅可以了解我国的封建法制是如何消亡的,还可以了解到我国近代法制是如何开端的,从而借鉴经验,更好的发展当今法治国家。
清朝开国以后的法制建设逐渐完善,内容也慢慢丰富,对于统一中国有着重要的作用,清朝的法制特色和时代特色十分明显,是中国封建历史上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清朝法制史的发展即是中国一段历史的运行,它为现如今的法治国家建设和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经验和教训,从而使当今社会的法制建设如流淌的江河,奔流不息,滚滚向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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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学术价值篇十四
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位置,属于自己的价值。有人,可能很渺小,在社会的最底层位置,但是他们存在的意义是不可缺少。不要觉得自己很卑微,可有可无。其实你也有自己的长处,或许它不光芒四射,太微弱,而你的眼光太大,太高,所以你看不见它,否决了它,也否决了自己!只要你看了下面的叙述,你就会发现自己的价值,找到自己的位置。
我是一个学生。我有我自己的价值。我可以帮助别人;参加学校的志愿活动;认真听课,好好学习,不让老师操心;做好老师交代的任务,减轻老师的负担;自立,不依赖父母……。而且社会需要我们新一代的年轻人来创造,来发展,来延续。这便是学生的价值。
我是一个零件工人。我的工作就是制作各种零件。单单一个零件是没有什么用,可是将各种零件组装起来,那么就可以制造出各种大型的机器。有人看不起我的工作,但是我不那么认为。因为,如果没有零件的组成,何来机器呢?所以,我这个零件工也是有价值的。
命的最后一秒。这就是我的最后价值。
怎么样?看到了不同年龄的人,不同的价值了吧。他们都是社会普通的一员,在自己的位置上做普通的事情,这便是在履行他们的责任,实现他们的价值。
人的一生要扮演很多角色,小孩、少年、青年、老人……不管那个角色的位置多么不起眼,它都是重要的,必要的!
你是哪个角色呢?赶紧行动吧!社会需要你的价值!
论文学术价值篇十五
【论文关键词】计价值观/设计行为/市场/责任
【论文摘要】设计价值观是直接影响设计行为的主要因素之一。近年来,设计市场纷杂多变,设计价值观有着多元分化的趋势,树立正确的设计价值观,对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同时,正确的设计行为也是设计价值实现的必要保证,设计师在完成商业价值的同时,还应完成其作为设计师执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价值观代表着一个人对周边事物的是非、善恶和重要性的评价。对于设计师而言,在其设计行为过程中对设计的价值、设计的社会责任和荣誉、设计工作趣味等的个人价值追求及其相互关系的分量比,就形成了个人的设计价值观。由于对设计行为价值取向的不同以及设计师所处的角色差异,也就形成了差异化的设计价值观。这种差异性的设计价值观直接影响着设计师个人的设计行为,甚至于整个设计业市场的良性生存与发展。设计师的设计行为、责任义务及其设计理念等都与设计师设计价值观有着直接的联系性,设计行为同时也是设计价值观的行为体现。设计艺术之所以是一门实用艺术,是因为它以实用功能为本质目的而存在的,是为解决商业行为及实际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而存在的。首先设计要面临的问题是解决客户的市场问题和提供市场策略,同时,设计定位于市场及受众的需求,最后这些需求都需要在设计产品上得到体现或解决。
在市场环境下,客户的需求显而易见,就是要通过设计来达到商品的利润最大化,这种利润最大化所需要的设计行为具体体现:塑造品牌形象,或通过设计增加产品视觉美感,或通过设计加强消费者购买动机和需求等等。客户的设计价值观,是建立在设计所能带来的附加值价值和市场评价的基础上的。在此评价过程中,社会大众文化程度以及审美观的提升越高,对设计的重视程度就越高。那么群体在满足于事物基本需求的同时,就越注重设计和接受设计附加值。
设计师设计价值观的形成,有着多重因素,同时,也会随着社会阅历以及经济地位的转变而变化。在社会角色中,设计师也和芸芸众生一样,面临着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也在寻找和实现着自我价值。影响设计师设计价值观的主要因素是社会对设计的价值认可,具体的体现就是设计的市场价格。同时,正确的设计行为也是设计价值实现的必要保证。设计师在完成商业价值过程中,还应完成其作为设计师执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一、设计市场价格与设计价值观
设计如果脱离艺术层面创作后,其本身是一种有责任和目的的有偿服务行为。它与业主之间还是一种被雇佣的商业关系。这种服务性的设计行为是以满足业主的商业需求或解决设计问题而进行的设计创作,并最后主要以设计报酬的形式来体现设计劳动价值。
在影响设计师设计价值观的诸多因素中,设计价格所占的比重是最大的。设计的价格回报是设计师生存、发展以及自身劳动价值的重要体现。
目前,设计行业存在着缺乏行业自律,恶性低价竞争,导致低下的设计价格市场。这种低价竞争的起因往往是由于生存危机而失去了正确的设计价值观。设计市场的廉价竞争,往往导致降低设计要求,产生大量快速重复低要求的设计品,并直接影响到市场整体审美水平的低下。缺乏设计师市场行业自律,本身就是一种扭曲的设计价值观的体现。影响着市场价格的因素很多,有设计师从业的市场经验,设计任务的技术难度,及其设计市场需求关系,设计任务的影响面,设计的可复制性等等。但设计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也有着设计行为本身的特性因素。
1.首先是设计价值评价的不确定性设计成功往往是依附于整体商业行为之中的,设计价值要在商业行为的运作之中或最后成功后才得以体现。商业行为的最后成功与否具有诸多的相关因素,所以设计本身的成功及其价值的体现有着太多的不自主性和制约性。如商业行为的资本状况、管理及营销的能力等等,这些看似设计行为以外的商业行为能力,都直接影响着设计行为的最终价值实现。
2.设计行为往往是针对性、量身定制的因其独特性,它的行为后果没有准确可针对的成果价值参照。而设计行为价值的最终体现往往是不可预估的。每次的设计后果因机遇、市场等因素变化,结果也不相同。而设计师对这种后果价值的估量往往来自于案例的操作经验以及对市场的定位准确度。
3.设计行为是非时间工作量所能等比计算的创造性脑力劳动
思维性的劳动,同时又带有设计成功的偶然性和积累性。工作价值就不能完全以工作时间来量化。设计师的创意和思维需要有生活阅历、经验来厚积。这样的创造性劳动价值需要有共同价值观的认可。
二、规范的设计行为是价值实现的必要保证
1.设计行为的流程规范
设计行为的流程规范是由设计合约、设计工作流程,以及设计执行几部分组成。在一般设计行为程序中,我们往往强调设计的工作流程科学性,如目标市场的调研,市场定位,设计创意与表现等等。而往往忽视了设计行为的合约程序及设计后的执行程序。在商业活动中,设计合约是一种先行行为,它规范了设计活动的工作任务、时间以及劳动报酬等。在没有行为成果或预估评价成果不确定的情况下,设计报价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它也是设计师价值观与雇主价值观的直接碰撞。目前,设计市场竞争激烈,设计师往往背离了这一与客户间平等对话的正确途径。在没有合约约束或保证金的情况下先执行设计或进行设计竞标。而这一行为的结果就是造成设计师和客户之间关系的不平等,设计价值的贬值化或设计师人格尊严的损失。客户在没有付款或没有合约约束的情况下看设计师的稿件,他的心态是没有责任的,设计师往往处于被动局面。设计师生存与发展及其自我价值的实现,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在行为过程中,强调先签订设计合同再进行设计工作程序展开。用合约程序进行自我行为价值的保护。
设计师必须以正确的设计价值观来处理设计行为过程中形式与功能的相互关系。设计形式是设计形式美的体现,是设计具有艺术审美性的重要因素,但某些设计师往往在追求设计形式感的同时,削弱了设计的本质功能属性。任何以损失设计的功能性,过度以形式美为上,是设计功利主义价值观的体现。
设计行为的展开是有局限性的,它受到了功能、价格、材料工艺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比如:书籍的基本功能是阅读,如果书籍装帧的设计形式破坏了基本的书籍阅读便利,成为阅读障碍,那么,这种设计形式是为设计而“设计”,是最终不被人接受的。在书籍材质及其工艺的选择上,生产成本超越了读者所能接受的.价格范围,那么,也是不被市场所接受的。形式和功能的和谐统一,是设计行为成功和价值实现的基本要求,也是正确的设计价值观的体现。
3.设计行为的功能自我夸大与自我满足
设计的自我夸大就是盲目地扩大设计的功能性,也是盲目自大设计价值观的表现。在商业行为中,设计虽然作为重要因素存在于整个流程之中,但不可否认,它始终是从一个从属的服务性商业行为。设计的成功或者商业价值的体现是依赖于整体的商业行为成功之中的。它就像中医疗效中的“药引子”功能,在整体效果的发挥中起到了引导和催化剂的功能作用。我们经常看到一些装修设计精美的酒店,虽然从设计的角度讲,非常的到位,但是由于其它的经营原因,导致商业行为失败,再好的设计也无法挽回败局,更谈不上体现设计价值。设计在商业行为中的功能是有局限性的,而不是万能的。其次,任何脱离市场定位的自娱自乐的设计行为,也是不正确的以自我为中心设计价值观的表现。设计不是拿来做着玩的,设计价值观必须贴近现实社会,应该是一种责任,体现的是为客户负责,为市场经济行为负责。
三、设计行为的隐性责任与设计价值观
设计行为除了它的商业价值功能体现之外,设计师的设计价值观以及在设计行为中还应具有社会的责任因素。这种隐性的责任来自于对美的形式的创造和传播,对社会大众审美和大众时尚消费具有引导性的功能和责任。并且做到适度合理的利用设计资源,节约社会资源,正确的设计价值观和良好的设计行为是设计走上良性发展道路的重要因素,也是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下,设计真正体现其价值的重要保障之一。
同样设计除了它的商业属性,产生市场的设计价值以外,还因设计所具有的形式美创造以及设计理念的传播,而成为一种非商业的艺术表现形式手段。很多设计师从设计趣味和设计的交流中体验着创作带来的快乐,他们不追求商业的丰厚回报,而通过设计来表现自我的精神理念和艺术追求。所以从价值观的层面上讲,设计还具有自我实现和审美满足的功能属性。这也是设计行为之所以是艺术创作行为之一的原因吧。
设计是商业行为的利器和市场策略手段。设计因为有着市场的商业因素和个人的价值利益关系而变得复杂,树立正确的设计价值观是保障设计师在设计行为过程中追求商业价值并兼顾设计师社会责任的关键因素,也是设计师人生价值实现的重要保障,并以此达到设计市场与社会文化的和谐发展。
工艺的选择上,生产成本超越了读者所能接受的价格范围,那么,也是不被市场所接受的。形式和功能的和谐统一,是设计行为成功和价值实现的基本要求,也是正确的设计价值观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