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上海机构改革方案(通用20篇)
制定方案的过程不仅是一种思维活动,更是对问题的深入了解和解决能力的体现。方案的制定过程需要仔细权衡各种可能的选择和风险。方案是在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时所设计的一系列步骤和方法。一个好的方案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并达到预期的目标。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需要明确问题的核心和解决的关键。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希望这些范例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制定自己的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一
xx 市 xx 区隆兴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 xx 省委办公厅、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县、乡政府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共 xx 市委办公厅、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隆兴镇实际,制定隆兴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坚持权责一致,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二、着力推进职能转变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农民和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种资金,为农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形成立体、多方位的服务“三农”体系。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要创新工作机制,推行政务公开,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改进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能力。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主要职能 镇党委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研究提出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决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本区域政权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领导本区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镇政府履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的决定、命令;执行本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生产管理、村镇建设、劳动保障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机构设置(一)党政机构 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社会事务办公室,单独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城镇管理办公室牌子。将原由事业机构承担的统计工作职责交由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并加挂统计办公室牌子。
具体设置如下:
1、党政办公室; 2、社会事务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并挂牌。其具体工作职责由相关党政办事机构承担。
(二)法律法规明确上级政府部门设置的机构 1、公安派出所; 2、司法所; 3、工商行政管理所; 4、地方税务所; 5、国土资源管理所; 6、中小学校; 7、卫生院。
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
(三)事业机构 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行政管理职责应该交由党政办事机构承担,一般不再设立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机构。确需设立的,须报经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并通过政府授权方可开展工作。经营性事业机构可转制为经济实体,不再兴办自收自支的事业机构。只设立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为镇党政办事机构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机构。
对隆兴镇原有事业单位作如下调整:
1、将原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加挂牌子的林业站独立设置;
2、将农业服务中心更名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扶贫工作站); 3、文体广播电视中心更名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 4、生殖妇幼保健服务站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5、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 6、村镇建设管理所更名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所); 7、企业管理中心职责交由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
不再保留企业管理中心、统计站、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
具体设置如下:
7、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8、财政所。其管理体制按照 xx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 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乡镇财政机构设置的意见》(省编办字〔2009〕37 号)执行。
以上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按照《中共 xx 省委办公厅、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x 党办发〔2009〕17 号)的要求,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按照《中共 xx 省委办公厅、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x 党办发〔2009〕12 号)要求,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区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镇党委和政府管理的党政办事机构和事业机构,都是为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服务的有机整体,必须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健全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
区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以区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
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镇党委和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的职责。镇党委和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镇党委和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区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
区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各级各类组织机构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协调合作能力,努力构建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统筹安排的运行机制。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隆兴镇机关行政编制 25 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 4 名。
领导职数:党委书记 1 名,人大主席 1 名,党委副书记 2 名(其中 1 名同时担任镇长),纪委书记 1 名,副镇长 2 名,人民武装部部长 1 名,政法委书记 1 名。
隆兴镇事业编制总额为 58 名,其中财政所编制 5 名。
六、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隆兴镇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编委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改革的要求和程序,抓好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要明确一名领导亲自抓,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区编委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严格把关,做好机构改革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一)精心制定党政办事机构、事业机构的工作职责。根据
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中确定的行政、事业机构个数及编制总额拟定编制分配及中层领导职数方案,报区编办审核后按程序审批。上报工作在 20xx 年 2 月 10 日前完成。
(二)认真组织实施。本次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由镇党委和政府负责。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抓住重点,有目标、有措施、有步骤地进行落实。具体做法由镇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由镇负责安排。要参照区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全员竞争上岗,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使分流人员各得其所,各尽所能,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草拟人员岗位调整方案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四)认真做好改革的总结工作。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要在 20xx 年 2 月底前向区编委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街道办事处党政机构改革方案
镇党政办工作计划汇总
镇党政办工作汇报
镇党政办工作心得体会
镇党政办工作总结汇报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全面推进我乡机构改革,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化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化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本乡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乡镇是农村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三农”工作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现阶段主要职能: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州、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小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能高效现代农业,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力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安置、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求助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村级新农村建设,发送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拓展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加强农村信访、法律服务、法制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林权配置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和农村依法治理,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3/13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根据《**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结合**乡实际,核定领导职数9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综治维稳委主任1名,副乡长3名,武装部长1名。核定公务员编制23名、事业编制47名,工勤编制1名。机构编制推行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党政机关统一整合设置4个综合性机构,事业站所统一整合设置7个服务性机构,各机构内设若干综合性岗位。
1.党政机构设置:
(1)乡党政办公室。承办乡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群众工作、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机关后勤服务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设岗位8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分管文秘、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副主任岗定员1人,协助主任搞好办公室工作。负责宣传、文秘、电子政务、保密、共青团工作;纪检监察岗定员1人,负责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信访、群众工作、政协工作;组织岗定员1人,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督办工作;财务岗定员2人,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工会岗定员1人,负责工会工作;妇联岗定员1人,负责妇联工作。
(2)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招商引资、企事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移民、项目管理等职责。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村镇规划建设、扶贫、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移民工作;统计岗定员1人,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企事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工作。
(3)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乡为民服务中心牌子)。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岗定员1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工作。
5/13
(4)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综治岗定员1人,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2.事业机构设置:
(1)组建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林业局派驻乡林业站、县水务局派驻乡水土保持站和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再保留乡林业站、乡水土保持站、农业综合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村级财务管理、农畜产品安全监测、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农业机械、科技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20人。设岗位5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农业岗定员9人,负责农业、村级财务管理、农业机械、科技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林业岗定员3人,负责林业工作;水利岗定员3人,负责水利工作;畜牧兽医岗定员4人,负责畜牧兽医、农畜产品安全监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工作。
(2)组建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乡计划生育服务所职责划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不再保留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乡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乡卫生院配合做好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岗定员3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乡卫生院配合做好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
(3)组建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将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侨务局乡广播电视站和乡电影文化站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不再保留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侨务局乡广播电视站、乡电影文化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文化广播电视服务岗定员3人,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13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国土岗定员3人,负责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环保、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规划、城镇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组建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和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机构。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敬老养老、乡居民及农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职责等服务性工作。敬老院作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敬老养老工作平台。核定事业编制6人。设岗位4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民政岗定员3人,负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敬老养老、乡居民及农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职责等服务性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岗定员1人,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岗定员1人,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6)组建乡项目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承办乡交通、水利、扶贫、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根据县级总体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乡建设项目计划,组织筹备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安排管理工作,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并负责做好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核定事业编制5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城镇建设岗定员4人,负责乡交通、水利、扶贫、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工作。
(7)组建乡财政所。为乡所属事业单位。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3个,其中所长岗定员1人,负责财政所全盘工作;预算岗定员1人,负责乡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工作。惠农岗定员1人,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工作。
9/13责指导,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负责调配。
按照正事分开的原则,依法实施法人登记,确立乡事业机构独立的法人地位,使其相对专一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一)坚持的原则
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人员定岗方案的制订,程序的设计,人选的最后确定,都要在征求广泛意见的基础上,由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机关干部测评和领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竞争上岗,参加竞争人员机会均等,不搞“内定”。把竞争的岗位、任职条件、竞争的方法、程序、过程公开。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达到优化组合,择优汰劣。
三是专业对口,职务对应原则。人员定岗要有利于发挥干部的才能。要体现干部专业特长、能力水平与竞聘岗位所需要任职资格的对应性。
四是保持专业工作连续性和特殊岗位人员相对稳定性原则。对于个别特殊岗位,在定岗中,要从有利于本职业务工作,有利于中心工作的全局出发,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五是实行工作实绩与岗位调整相结合原则。
(二)具体措施
一是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职位,明确职责及任职资格条件。
二是制定有关定岗定员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竞争上岗办法。
三是依次确定中层领导定岗人选。增强竞争上岗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拟定岗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廉洁情况。综合考虑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结果,提出拟定岗人选,经乡党委会议决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全乡机构改革从2016年9月8日开始,到2016年11月底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至11月10日)
按照中央和省、州要求,成立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乡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委、政府审批,报县编办备案。召开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深化机构改革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5日)
乡党委、政府要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
11/13工作,严格落实我乡《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靠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定岗定员等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务必于11月15日前拟定上报“三定”规定,经县委编办审核、县编委会审定后印发执行。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1日)
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深化机构改革的做法及成效,并于11月28日前向县编办上报总结报告,迎接上级党委、政府对我乡完成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检查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站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具体安排和实施工作,按照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严肃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做到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员妥善安排,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及时解决问题。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三
为摸清我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要求,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清查核实我部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和资产情况,摸清家底,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基础,着力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底数不清、账实不符、闲置浪费、违规使用、违规处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堵塞国有资产管理漏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透明化、规范化运行,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
二、工作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统一为年12月31日。
(二)清查范围。
交通运输部机关;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部属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依据机构编制管理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对所属单位的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基本情况清理做到“三清”,即户数清、编制清、人员状况清,全面把握单位的基本状况和所属关系。
(二)账务清理。
对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通过账务清理做到“三相符”,即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在账务清理中,对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对相关账务进行调整。
(三)财产清查。
对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通过财产清查做到“三实一相符”,即资产数量实、资产价值实、管理使用单位实,账实相符。在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盘点实物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收入和支出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账款、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四)资产核实。
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按规定权限报批(备)后对账务进行调整。
(五)完善制度。
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内部制度,做到“三个规范”,即资产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规范,提升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资金、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清查准备阶段(2016年2月-3月)。
部研究制定我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印发清查工作方案、资产清查报表及有关资料,对清查工作进行部署和宣传动员,组织清查工作业务培训。
(二)单位自查阶段(2016年4月-6月)。
各单位根据前述工作内容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相关规定,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编制资产清查全套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具体格式见财资﹝2016﹞1号),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资产清查全套报表通过专用工作软件生成,工作软件为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的资产清查模块,各单位需使用已部署并更新升级的信息系统完成资产卡片的录入以及资产清查全套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将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材料逐级上报部属一级单位。部属一级单位在审核汇总的基础上,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材料报部。报送的纸质材料应包括正式申报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工作报告、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电子材料除包括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三)汇审报送阶段(2016年7月-8月)。
部根据相关规定,对部属一级单位报送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材料予以退回,限期改正后重新上报。2016年8月31日前,汇总所有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财政部。
(四)核实完善阶段(资产清查结果批复后)。
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并经批复后,各单位根据经部及财政部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各单位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要求,依据资产核实事项的具体情况准备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并按规定权限报批(备)。经过核实后的资产,应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健全账卡并完善管理信息。在资产核实工作开展同时,各单位还应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资产清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系统性工作,其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内容复杂,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并认真组织开展清查工作;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员。
(二)确保工作质量。
各单位应重视前期准备工作,在认真学习本方案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资产清查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动员与培训工作,有序推进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逐级审核把关,确保本次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隐匿不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加强沟通协调,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逐级反映。
(三)严防前清后乱。
各单位应以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为契机,切实利用好清查工作结果,避免前清后乱。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部门决算、企业决算、资产决算等各类财务报表的重要依据,提升报表信息质量;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及时更新资产变化情况,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为科学配置资产奠定基础;对于清查中暴露的财务、资产或其他方面的内部管理问题,应逐一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边查边改,堵塞管理漏洞,完善日常制度,确保类似问题今后不再发生。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四
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20〕8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着力强化乡镇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扁平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的事情有人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旌德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强化党组织对乡镇区域内重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感召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坚持依法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依法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权限,有序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
——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乡镇自身特点,将全县乡镇分为一类、二类两个类别,旌阳镇、庙首镇、白地镇、版书镇、三溪镇为一类镇,蔡家桥镇、俞村镇、孙村镇、兴隆镇、云乐镇为二类镇,实行差别化赋能定责和差异化考核评价,充分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统筹“五个平台”建设,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工作的重点要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上来。推进赋能定责与减负相结合,全面清理面向乡镇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统一规范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明晰县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和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依法科学合理赋予乡镇更多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着力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问题。
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1.构建党群综合平台。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整合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力量,构建党群综合平台,做好基层上述领域相关事务,负责和承担具体工作。
2.构建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筹整合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力量,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3.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4.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交通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构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1.统筹设置机构。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并根据乡镇类型规模和行政、事业编制情况,在总量内统筹设置乡镇机构,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民服务中心等7个机构,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内设机构,其余为事业单位。二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1个机构,一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3个机构。需要新设立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机构可采取加挂牌子方式运行。对乡镇现有对外加挂的牌子进行清理规范,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各类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要求乡镇对外挂牌,乡镇机构加挂的牌子总数不超过5个。
乡镇所属机构、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均需纳入相应工作平台,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承担“五个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的机构为副科级。
不再保留各镇原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原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乡镇财政分局。
乡镇人大、纪检机关、人武部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2.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统筹管理使用乡镇各类编制和人员,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自上而下调剂使用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本次乡镇机构改革核定乡镇行政编制为310名,事业编制为353名。
建立健全乡镇综合管理机制,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实现“县属、乡管、乡用”。实行属地管理的人员统一纳入乡镇相应工作平台,由乡镇统筹管理使用,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年度考核以乡镇为主。
3.统一核定岗位。对乡镇承担工作任务,但无法设置机构、加挂牌子的可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三)统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1.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乡收入分配关系。
2.构建统一指挥机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格治理为手段,结合乡镇主要职能,统筹区域内各项资源要素,构建乡镇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体系。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建立完善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安排重要工作。建立“乡呼县应”的联动工作机制,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履行“乡呼”责任,县直职能部门快速响应,与乡镇联动解决问题,由乡镇对办理结果作出满意度评价,并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要注重考虑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进一步规范乡镇用人管理,严格借(抽)调程序,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对适宜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实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4.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优先安排长期在乡镇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到县直机关工作。积极选派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5.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建立基层干部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基层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一般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公务员标准对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完善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2020年12月底前,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月下旬—11月30日)
1.广泛动员。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乡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
2.成立组织。各镇要成立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负责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
3.强化学习。各镇要认真学习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文件及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掌握政策。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12 月20日)
1.制定各镇改革工作方案。各镇负责研究拟订本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草案,于12月7日前报送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将各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2.机构撤并。各镇按要求做好原有机构的注销划转等工作,对批准新设置的机构进行挂牌,同步开展人员岗位调整、办公用房调整、财务资产划转、公章使用和档案移交、“五个平台”建设、乡镇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等工作。
3.建章立制。各镇要结合机构改革,抓紧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设机构廉洁高效、协调运转。
(三)总结验收(12月20日—12月31日)
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各镇要认真总结,县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由县委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条条干预”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各镇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五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湘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整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理顺乡镇(街道)职责权限
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街道党工委是县委派出机构,分别领导本乡镇(街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各方面工作,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是县政府派出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或章程依法依规设置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明确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分管。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监察机构履行规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依据《宪法》《组织法》行使职能;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乡镇(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党委(党工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坚持赋能与减负相结合,依法合理赋予乡镇(街道)相应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重点扩大乡镇人民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加强街道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等方面职能。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乡镇(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赋予乡镇(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行政审批服务改革。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结合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统筹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推进乡镇(街道)站所属地化管理,构建服务便民、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架构。
除公安、司法、法院、税务、市场监管等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原由县直部门管理为主的乡镇(街道)站所,调整为由乡镇(街道)管理,与乡镇(街道)有关职能机构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县直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原使用县直部门事业编制的,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统一划归乡镇(街道)管理。
根据省委市委编办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本轮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我县除公安派出所实行派驻外,市场监督所、司法所暂时维持现状,自然资源所(原国土所)暂不下放,逐步探索下放。财政所实行县乡共管,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县财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财政所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财政所编制实行封闭管理,人员进出乡镇(街道)应征得县财政局同意,必须具备财会工作资质。农技站、畜牧站、卫健所包括原乡镇(街道)经管员、机线员、农技员、渔技员等统一下放到乡镇(街道);农技站、畜牧站下放到乡镇(街道)后,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人员安排、编制和日常管理考核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并具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免的人事建议权和征得同意权;乡镇(街道)应当保持农技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相对专业、力量相对集中,人员配置应征得县农业农村局同意。林业站实行分区设置,人员派驻到乡镇(街道)。水管会(含乡镇电排)下放到乡镇(街道),考虑到当前基层水管会人员编制现状,现阶段坚持机构、编制、人员下放到乡镇(街道)的改革方向不变,具体下放时限暂缓一步,待水管会人员、编制“包袱”消化到位后再下放到乡镇(街道)。
1.科学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设置为:
(1)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乡镇(街道)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政务服务工作。
(2)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老干、关工委、文明创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残疾人事务、卫生健康等工作。
(5)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征地拆迁、集镇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等工作。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信访、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财政所主要负责编制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务核算、管理;负责财政票据、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管和审计以及村(社区)财务的业务指导;负责收入征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内设机构不再保留。
2.综合设置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设置为:
(1)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3)水利服务站。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事业单位不再保留。
3.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依规整合下放县级有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在乡镇(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执法机构与县级以上各类执法部门的协调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县级以上执法部门主要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活动。
(三)规范乡镇(街道)领导职数
根据中编办〔1993〕17号、湘编办〔1999〕3号文件精神,按乡镇(街道)人口、财政收入和国土面积三项综合指数确定乡镇类别。
1.一类乡镇:文星街道办事处、鹤龙湖镇、新泉镇、岭北镇、南湖洲镇、湘滨镇。
2.二类乡镇:金龙镇、洋沙湖镇、静河镇、石塘镇、樟树镇、东塘镇、六塘乡、杨林寨乡、三塘镇。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乡镇(街道)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7号)精神,一、二类乡镇领导班子设11名(人口超过10万以上的乡镇可增加1—2名领导职数),三类乡镇领导班子设9名。
街道办事处领导职数设置参照乡镇执行。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六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工作方案印发施行。至此,江苏各设区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在此之前,江苏省一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表示,该省结合实际,着眼于“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从优化机构设置、制定工作规范、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发力,努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确保“施工”不走样
为全面推进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今年5月底,江苏省委出台《关于深化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省纪委监委配套印发省属国有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省属高校和在苏部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4个实施方案,细化改革内容,实行分类施策,确定“路线图”,制定“任务书”。
8月下旬,该省分片召开设区市纪委监委专题调研座谈会;9月中旬,制定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口径;9月下旬,就各设区市提交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方案集中反馈修改意见……几个月来,江苏省纪委监委开展了一系列紧锣密鼓的行动,了解工作情况、开展业务指导、进行政策把关,稳步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9月25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和工作要求,督促各设区市纪委监委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分类有序推进。
“不得向驻在单位下属单位实行再派驻,不得层层转授监察权;必须严格规范监察措施使用审批程序……”翻开这份指导性文件,不难发现,10条指导意见紧盯各个关键节点,明确要求各设区市纪委监委在派驻机构改革中必须坚持稳妥审慎原则,按照党组织领导管理体制,不随意扩大改革范围、不超越职责权限授权,从实际出发,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目前,该省27家省属国有企业、4家省属金融企业、32所省属本科高校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或派驻监察专员和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等形式,实现省一级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明晰、监督更加有力。各设区市派驻机构改革也正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扎实推进,将“施工图”逐步逐项变成现实。
聚焦“四个关键”,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因超标准领取薪酬,江苏省盐业集团盐城分公司4名领导班子成员被诫勉谈话,3人被组织处理;各分公司共收回违规发放的薪酬71.6万元……近日,在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纪委、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推动下,一场针对员工违规超额领取薪酬的专项整治行动在集团所属企业内部引起不小震动。
专项整治由发现问题倒逼产生。“集团下属公司区域分散、点多面广,过去往往是监督的盲区和死角。改革后,我们以推动巡察整改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精准监督。”该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胜介绍,在依规依纪处置部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超额领取薪酬的问题后,他们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出台规范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月度薪酬发放、月度绩效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堵住薪酬违规发放的漏洞。
“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定位,严格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江苏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省在实现派驻机构、人员配备“双到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推动派驻机构深入开展“嵌入式”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不断净化驻在单位政治生态。
如今,综合运用参加会议、专项检查、约谈提醒、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监督,已成为该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一种工作常态。以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为例,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已对监督单位101个“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过程开展监督,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我现在的工作有‘三多’:监督事项多、意见建议多、约谈提醒多。”该纪检监察组组长郑路说,正是因为自己成了“三多干部”,才能更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效压实驻在单位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个“40条”,为派驻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10月10日一大早,南京审计大学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书龙就来到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报备该校一名中层干部违规发放学位证书问题的处置情况。即便是前来报告工作,王书龙也不忘随身带着《江苏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这本小册子,“方便随时翻阅,看看履职是否规范”。
向省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备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正是该《工作规定》里明确的要求之一。改革后,派驻机构被依法赋予监察权,既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如何确保派驻机构全面、规范、高效履职?江苏省纪委监委出台派驻省级机关、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和省属国有企业、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等4个“40条”,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有效、管用,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评价。记者注意到,《工作规定》围绕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列出40条责任清单。“过去高校纪检工作比较薄弱,缺乏统一的规范。现在我们只需要‘按图索骥’,再也不用担心工作缺项漏项了。”王书龙说,4个“40条”解决了如何履职的大问题,该做什么、怎么做心里更有底。
敢于执纪问责、动真碰硬,离不开考核的激励和鞭策。江苏省纪委监委专门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为重点,探索实施分类考核,采取季度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个季度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没有实际工作的,必须向省纪委监委作出说明;实行年度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薪酬、奖惩等事项挂钩,工作不力的将被调整岗位。
随着派驻“探头”越擦越亮,改革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今年以来,江苏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72件次、立案30件、处分29人,同比分别增长10.8%、87.5%、31.8%;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134件次、立案43件、处分36人,同比分别增长109.4%、168.8%、227.3%。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七
根据市编办《关于开展政府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138号)要求,按照x政办发〔20xx〕28号文件(以下简称“三定”)的规定,进行了认真自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定”规定:我局部门领导职数7人,实有5人,空缺1名副局长和1名总工程师职位。内设科室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1名保留高配副县级领导职数。现有正科级科室12个,其中“交通工会”没有列为内设机构。
依据加强的职责,强化治理超限超载管理工作,9月份设立了“治超办公室”,在机关正式办公,并从市公路局、运管处抽调2名工作人员,在政策法规科统一管理下进行全市治超工作。
二、内设机构
依据“三定”规定,将原“综合规划科”的职能分解到其它相关科室,撤销“综合规划科”,设航运管理科。其它科室不变动。
三、工作建议
在20xx年机构改革时,市政府印发《xx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下发了《关于市属产业工会机构设置和专项事业编制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交通工会编制、人数。20xx年印发《xx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对产业工会的编制仍予以保留。在20xx年机构改革中,“交通工会”没有明确为内设机构,给交通运输行业工会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
一是于上级工会组织联系没有“名分”。
二是难以组织职工开展实质性的工会工作。
三是交通运输系统行业职工有上万人
工作是千头万绪,每年的职工评比表彰、慰问、技能大赛、劳模困难补贴的核查、困难职工摸底调查等等这些关心群众生活的事情,迫切需要交通工会这一内设机构。特别是今年5月份xx省总工会制定“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xx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召开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农民工入会与服务工作的通知》,市总工会给我局下达500名农民工入会任务等等。许多的工作需要工会来组织、完成这些任务。因此,建议要设立交通工会这一机构。
特此报告。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八
根据《中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改革评估的通知》精神,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情况,现就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机构改革有关情况自查如下:
一、市场监管改革的基本情况
二、自查自评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国家机构改革重要指示及相关政策和文件,进一步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州、县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拥护改革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同时,通过开展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树牢了“三定”的“宪法”意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三是明确职能职责,强化执行力。“三定”是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的根本,局党组组织精干人马,组成专班,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系统各级“三定”方案,并充分借鉴汲取兄弟部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切实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及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同时,加大对履职尽责的责任和追究,为确保“三定”有效执行奠定了坚实的纪律基础。
(二)深化机构改革,强化使命担当。在机构改革期间,局党组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部署,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机构改革事项,尽快实现职责有机结合、内部业务融合,全体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克服了人员减少、职能增加带来的诸多困难,以最短的时间进入工作角色,努力做到改革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一是较快实现职能转变,完善和创新内部管理。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除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外,新划入了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执法、知识产权等职责,呈“3+3”模式。同时,为保证市场监管职能落到实处,局党组严格按照审批的“三定”方案,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和人员能力素质,合理明确工作分工,基本形成了党组统筹抓、班子成员分工抓、中层干部具体抓的科学良性运转格局,以最短的时限实现从“物理组合”到“化学反应”的过渡,逐渐步入了良好的发展轨道。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领导职数等与“三定”方案一致,无擅自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行为。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年初,局党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分工,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质量不高的人和事,均严格执行纪律。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机构改革以来,局党组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指示,主动作为,认真谋划和研究工作,按照新的职能职责要求,先后出台了《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县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圆满完成了州运会、景区开园、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灾后恢复重建等急难险重任务。
(三)认真履职尽责,任务完成圆满。
一是市场进一步规范。结合扫黑除恶,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全域环境整治、春雷行动、全域旅游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打粉增量、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县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机构改革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56件,罚款114余万元,向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案件线索30件,成功受理或分流消费者投诉举报126起,挽回经济损失38余万元,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全县市场主体诚信依法文明经营意识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家,州级1家,县级10家,8户个体工商户获评“文明诚信示范户”,企业信用信息年报公示率均达95%以上。20xx年,获评市场监管系统“春雷行动”先进集体、1名同志获评先进个人,20xx年,我县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荣获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二是底线意识进一步增强。机构改革以来,严守“食品药品、工业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三大安全底线,助力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和乡村振兴等,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食品源头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疫情防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重要时机的食品安全监管,牢牢守住了“无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底线,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扎实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强化质量监管,助力灾后恢复重建和重大项目建设,有机示范区创建和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计量监管和认证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现了零事故目标。三是疫情防控扎实有效。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要求,以“控疫情、稳市场、安民心”为目标,充分发挥好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整合市场监管疫情防控合力,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千方百计保障民生所需,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四是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狠抓《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打破“三门”“三山”,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我县民营经济呈良好发展势头,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20xx年,全县市场主体新增1114户,十三五期间,民营经济主体数增长了86.4%。五是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以“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为责任担当,积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不断深化“两联一进”群众工作,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0余件,联系外出务工20余人次,为贫困群众捐款13300元,资助帮扶村建设投入2万多元,实现了27户贫困群众成功脱贫。六是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明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五精”理念,创新服务举措,抓班子、带队伍,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组织凝聚力逐年提升,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在岗位上、体现在行动中,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大力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狠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充分发挥群众的的监督作用,干部职工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全局无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内设机构设置合理、职能职责明确,运行顺畅,但也存在不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的“边缘”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已有明确的界定,可在实际的、具体的工作仍有“扯皮”、“踢皮球”等现象。二是执行机构改革方案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在,“编走人走,事未走”问题依然存在,机构改革后,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行政审批职能已全面归并行政审批部门,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职能仍由承担,造成了“编走人走,事未走”的现象,导致工作量增大,人员显得相对不足。
四、对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
强化机构改革方案法定效力,在执行上下功夫,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权责相宜的运行机制。
下一步工作中,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理论武装和队伍建设,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做新时代市场监管事业的先行者,严守规矩、令行禁止,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一支“懂监管、会监管、能监管”的市场监管队伍,努力构建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市场监管体系,为建设“两地一典范、美丽新九寨”作出更大贡献。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九
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20〕8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着力强化乡镇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扁平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的事情有人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旌德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强化党组织对乡镇区域内重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感召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坚持依法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依法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权限,有序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
——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乡镇自身特点,将全县乡镇分为一类、二类两个类别,旌阳镇、庙首镇、白地镇、版书镇、三溪镇为一类镇,蔡家桥镇、俞村镇、孙村镇、兴隆镇、云乐镇为二类镇,实行差别化赋能定责和差异化考核评价,充分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统筹“五个平台”建设,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工作的重点要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上来。推进赋能定责与减负相结合,全面清理面向乡镇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统一规范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明晰县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和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依法科学合理赋予乡镇更多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着力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问题。
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1.构建党群综合平台。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整合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力量,构建党群综合平台,做好基层上述领域相关事务,负责和承担具体工作。
2.构建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筹整合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力量,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3.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4.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交通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构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1.统筹设置机构。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并根据乡镇类型规模和行政、事业编制情况,在总量内统筹设置乡镇机构,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民服务中心等7个机构,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内设机构,其余为事业单位。二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1个机构,一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3个机构。需要新设立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机构可采取加挂牌子方式运行。对乡镇现有对外加挂的牌子进行清理规范,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各类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要求乡镇对外挂牌,乡镇机构加挂的牌子总数不超过5个。
乡镇所属机构、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均需纳入相应工作平台,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承担“五个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的机构为副科级。
不再保留各镇原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原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乡镇财政分局。
乡镇人大、纪检机关、人武部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2.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统筹管理使用乡镇各类编制和人员,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自上而下调剂使用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本次乡镇机构改革核定乡镇行政编制为310名,事业编制为353名。
建立健全乡镇综合管理机制,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实现“县属、乡管、乡用”。实行属地管理的人员统一纳入乡镇相应工作平台,由乡镇统筹管理使用,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年度考核以乡镇为主。
3.统一核定岗位。对乡镇承担工作任务,但无法设置机构、加挂牌子的可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三)统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1.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乡收入分配关系。
2.构建统一指挥机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格治理为手段,结合乡镇主要职能,统筹区域内各项资源要素,构建乡镇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体系。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建立完善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安排重要工作。建立“乡呼县应”的联动工作机制,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履行“乡呼”责任,县直职能部门快速响应,与乡镇联动解决问题,由乡镇对办理结果作出满意度评价,并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要注重考虑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进一步规范乡镇用人管理,严格借(抽)调程序,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对适宜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实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4.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优先安排长期在乡镇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到县直机关工作。积极选派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5.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建立基层干部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基层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一般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公务员标准对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完善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2020年12月底前,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月下旬—11月30日)
1.广泛动员。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乡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
2.成立组织。各镇要成立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负责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
3.强化学习。各镇要认真学习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文件及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掌握政策。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12 月20日)
1.制定各镇改革工作方案。各镇负责研究拟订本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草案,于12月7日前报送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将各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2.机构撤并。各镇按要求做好原有机构的注销划转等工作,对批准新设置的机构进行挂牌,同步开展人员岗位调整、办公用房调整、财务资产划转、公章使用和档案移交、“五个平台”建设、乡镇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等工作。
3.建章立制。各镇要结合机构改革,抓紧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设机构廉洁高效、协调运转。
(三)总结验收(12月20日—12月31日)
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各镇要认真总结,县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由县委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条条干预”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各镇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十
;推荐方案
二oo五年五月
前 言
根据《**市政府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府发[2003]40号)的要求,重组后的供电企业要注重转变机制,深化改革,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而现有控股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劳动组织管理和分配激励制度上与**电力公司现有管理水平相距甚远,非常有必要对供电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及薪酬方案进行改革,以利于供电公司的管理节奏与市电力公司合拍,促进供电公司的全面发展。为此,根据工作安排,经报市电力公司审批同意,我们选定**供电公司作为突破口,全面剖析供电公司机构编制及薪酬分配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协助制定机构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并指导帮助其具体实施。现根据**供电公司的实施情况,特编制了《供电公司机构编制改革推荐方案》,以供各供电公司在机构编制改革中参考。
供电公司机构编制改革推荐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机构编制和劳动定岗定员管理,改善劳动组织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以保证公司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电力公司控股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编制及劳动定员管理指导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机构编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一)规范机构和岗位名称,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岗位职责,明晰工作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现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的提高。
(二)严格控制机关职能部门的职数、中层干部职数和机关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数,真正体现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
(三)建立岗位动态管理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机制,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下岗、待岗和试岗管理,形成“岗位靠竞争,收入凭奉献”的良好氛围。
(四)制定和完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实现劳动人事制度的系统整合,不断提高核心岗位的竞争力,确保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五)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成套的薪酬管理体系。
机构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机构编制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性质、业务范围、安全生产的要求,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和生产单位,建立职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一岗多能、一岗多责 ”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和配置人员,对工作性质相近的工种、工序和不规范的岗位进行调整或合并。达到劳动组织配置合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搭配恰当,分工明确,管理高效的目的。
三、机构编制改革的依据
(一)《**市电力公司控股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编制及
劳动定员管理指导办法》;
(三)《**市电力公司控股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职能部门设置表》;
(四)《**市电力公司控股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推荐模式表》。
要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一)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办法制度
1.《xxxx公司机构编制改革实施方案》;
2.《xxxx公司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
3.《xxxx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4.《xxxx公司技能型专家评选考核实施办法》;
5.《xxxx公司专业技术带头人评选考核实施办法》;
6.《xxxx公司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7.《xxxx公司岗位动态管理实施办法》;
8.《xxxx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9.《xxxx公司生产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10.《xxxx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11.《xxxx公司中层干部任前公示管理办法》;
12.《xxxx公司后备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13.《xxxx公司领导干部三项谈话制度实施办法》;
14.《xxxx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16.《xxxx公司关于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管理办法》;
17.《xxxx公司关于员工自愿辞职自谋职业的管理办法》。
(二)考核及激励制度
1.《xxxx公司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2.《xxxx公司各类假别管理办法》;
3.《xxxx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办法》;
4.《xxxx公司综合奖考核实施细则》;
5.《xxxx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奖励考核实施办法》;
(三)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1.《xxxx公司生产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2.《xxxx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3.《xxxx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4.《xxxx公司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5.《xxxx公司员工培训考核登记办法》;
6.《xxxx公司新进人员和转岗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7.《xxxx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成立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
为了保证公司机构编制及劳动定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的管理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机构设置
(一)机关职能部门设置:
1.公司设机关职能部门9个,分别是:总经理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安全保卫部、物资后勤部、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会办公室。
2.机关职能部门工作范围描述见附表1:《xxxx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描述》。
(二)生产车间设置
1.公司生产车间设置6个,分别是:调度所、变电所、线路所、客户服务中心、农电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2.生产车间工作范围描述见附表2:《xxxx公司生产车间主要职责描述》。
(三)生产班组设置:
1.调度所下设2个班,即:调度班、通讯自动化班。
2.变电所下设继电保护班、高压试验班、检修班,各有人值班变电站按照变电站的个数设置相应的建制班组。
3.线路所下设4个班,即:线路巡视班、线路检修班、事故抢修班、配网运行班。
4.客户服务中心下设7个班,即:用电营业班、电能修校班、用电检查班、装表接电班、线路维护班、抄表计费班、电费审校班(室)。
5.农电中心下设用电营业班、用电检查班;各供电营业所按照个数设置相应的建制班组。。
6、后勤服务中心下设5 个班(所),即:汽车班、库管班、门卫守护班、综合班、招待所(食堂)。
(四)机构设置应统一规范名称,各机构名称前冠以“**市xxxx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前缀,统一为“**市xxxx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部、室、所、中心)”。
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一)中层干部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
1、机关职能部门中层管理干部一般设一职,少数管理幅度大、任务重的职能部门增设一名副职,中层干部的总职数控制在16人以内。
2、生产车间一般设一正一副,100人以下的车间不设专职
党支部书记和分工会主席,原则上党支部书记由车间正职兼任,分工会主席由车间副职兼任;100人以上的车间可设专职党支部书记兼分工会主席。生产车间中层干部职数控制在15人以内(含专职党支部书记兼分工会主席3人)。
(二)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1.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工会办公室设中层干部1人。其中工会办公室主任兼退管中心书记。
2.总经理工作部、生产技术部、安全保卫部、市场营销部、物资后勤部、思想政治工作部设中层干部2人。其中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兼董事会秘书,思想政治工作部副主任兼团委书记。
3.公司机关9部(室)和调度所合并设立党支部和分工会, 设专职书记兼分工会主席1人。
(三)生产车间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1.调度所、变电所、线路所、客户服务中心、农电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分别设中层干部2人。
2.变电所、客户服务中心、农电中心分别设专职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1人。
3.线路所、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由正职兼任,分工会主席由副职兼任。
(四)公司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中层干部具体设置见附表3:《xxxx供电公司岗位设置表》。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一)职能部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按照**市电力公司的要求,控制在40人以内。生产车间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可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的具体情况进行掌握,必须从严控制使用。
(二)公司专业技术设置见附表3。
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
1.按照市公司的相关办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xxxx公司机构编制改革实施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市公司审批。
2.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为机构编制改革提供制度保证。
3.成立****供电公司机构编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组,为机构编制改革提供组织保证。
4.完成公司所有岗位的设置工作。
(二)组织发动和竞争上岗阶段
1.以各种形式加强对《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进行宣贯,同时公布机构和岗位设置。
2.组织完成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3.党支部书记和分工会主席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
(三)工作标准制定阶段
根据机构和岗位设置,完成部门及岗位工作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各部门按照所提供的标准模块,在人力资源部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下进行工作标准的制定。
(四)全面竞争上岗、劳动组合阶段
1.按照先机关、后车间的顺序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的竞争上岗工作。
2.因年龄原因退出职位的中层干部,其工作由公司统一安排。
3.公司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竞争上岗由公司工作组组织进行,生产车间专业技术人员和班组长的竞争上岗由各车间在相关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的领导下组织进行。
4.对不通过竞争上岗的岗位完成合理劳动组合工作。
(五)总结阶段
1.对机构编制改革的全过程进行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
2.按照岗位工资标准,调整所有上岗人员的岗位工资。
几点要求
1.公司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上级和公司有关改革文件,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改革的目的。各级领导要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化解矛盾,及时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全体干部和职工要顾全大局,坚守岗位,履行好职责;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组织、人事纪律和办事程序,坚决杜绝在改革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如有违反纪律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3.改革工作必须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拔任用各级人员,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过程中,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为亲,坚持因事设岗,反对因人设岗;做到秉公办事,不循私情。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工要严格执行各项组织、人事纪律和办事程序,坚持工作原则,反对各种不良风气。
4.公司全体党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在改革中要认真做好“保安全生产、保任务完成、保职工队伍稳定”工作。
5.本次机构编制改革的重点在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和职能部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但各基层车间必须按照有关办法的规定,加强部门内部机构编制管理,加强生产岗位人员的组合和调配,全面实现整体推进的目标。
6.各单位、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科学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做到改革、生产工作两不误。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岗位的值班,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首先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部门工作标准
(一)总经理工作部工作标准
1.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行政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参与政务、办理事务、搞好服务,为公司领导全面开展工作当好参谋服务,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2.负责公司文秘、档案、信息、督查、保密、信访、政策研究、法律事务、会议管理、工作计划、总结、内部审计、计划统计、绩效指标与考核、计算机管理、行政日常事务等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行政管理的有关制度。
4.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公司公文工作。组织撰写公司计划、总结和报告,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综合性材料的制作,指导和检查公司公文处理工作。
(2)负责公司信息采集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和整理各方信息,为公司领导正确决策献计献策。
(3)负责公司督查工作,对上级部门和公司交办有时限的文件、通知和具体急需办的事项进行督办和检查。
(4)负责公司会议管理,公司各类行政工作会议的筹备安排,会议材料准备、纪要的制作,检查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5)负责公司文书工作,公司来文来函收发、传递,公司发文的送签、印发,文件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等。
(6)负责公司公共关系工作,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各部门的联系与交流,协调公司各单位、部门的工作关系。
(7)负责公司信访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转办和催办,能够当面答复的要及时给予正确答复,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8)负责公司接待工作,做好公司来人来客的接待、会务接待、群众来访接待。
(9)负责公司档案归口管理工作,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公司文书、科技、财务、声像等档案的建立、保管、查阅和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基层单位档案的管理工作。
(10)负责编制绩效指标,下达计划,并实施监督执行和考核。
(11)负责编制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综合统计及上报工作,并做到及时、准确。
(12)负责公司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等资料。
(13)负责公司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制度,防止经营活动中的泄密。
(14)负责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回复。
(15)负责公司机关用车的管理和调度,会务用车和接待用车的安排。
(16)负责公司节假日和防洪、抢险、救灾及特殊时间的值班统筹安排、检查督促。
(17)负责公司计算机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运行正常,信息畅通。
(18)负责公司报刊、杂志的订阅和收发工作。
(19)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工作标准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劳动组织、劳动调配、干部的管理、薪酬福利、社会保险、职工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职称、劳动用工、职工奖惩、劳动纪律、人力资源开发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编制公司劳动组织、劳动工资、劳动定员、劳动保护、劳动保险方案。
(2)负责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提出干部配备方案,后备干部的选拔。
(3)负责公司定编、定员、机构及岗位设置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测算和审核车间、班组的定员方案。
(4)负责编制职工培训管理办法、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及考核。
(5)负责编制公司劳动工资计划和工资分配方案,工资基金的管理,严格控制工资总额的发放,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台帐。
(6)负责公司职工和大中专学生、转业退伍军人的接收,工资待遇的确定,见习期、试用期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职工离休、退休、退养、退职、离职和职工调动手续的审核。呈报。
(8)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公司职工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10)负责《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制定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劳动纪律的管理、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完善相应的奖惩制度。
(11)负责公司职工工资晋升、晋级和审批、呈报工作。
(12)负责公司奖金分配方案和考核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奖金的发放、使用情况。
(13)负责公司劳动用工的管理,归口管理临时用工,工资的编制和发放。
(14)负责公司职工职业鉴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15)配合公司工会组织开展职工劳动竞赛。
(16)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工作。
(17)负责做好职工有关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18)负责劳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工培训等统计报表工作。
(19)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资产部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 《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财经制度和财务监督,遵守财经纪律,忠于职守,把好财权关。
2.负责公司现金及存款管理、预算管理、成本核算、项目融资及存贷、电费总帐核算、福利、税管、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经济活动分析、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利润核算等。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正确的核算依据,并监督执行。
(2)负责编制公司财务预算,下达资金计划,严格控制资金使用。
(3)负责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报告、财务决算工作,做到真实性和合法性。
(4)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的核算和管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资金的合理使用,使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公司项目投资、融资计划的编制,根据生产经营计划,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7)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工作,对成本指标实施有效的控制,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8)负责向公司领导提供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信息。
(9)负责公司财税策划、税收核算工作,加强与财税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协调与交流。
(10)负责电费总帐核算,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及收费标准,监督电价及各项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配合做好电费回收工作。
(11)负责公司资金计划、资金保管、组织资金的调度和使用。
(12)负责指导和监督供应部门做好物资材料帐务管理工作。
(13)负责公司基建项目、电网大修、改造等工程项目的核算工作。
(14)负责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补)贴的发放工作。
(15)负责做好公司人身、财产保险的投保和理赔工作。
(16)负责公司各种发票、证券、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鉴定、销毁工作。
(17)参与公司物资、基建技改、电网建设等工程的招标工作。
(18)负责控股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财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19)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生产技术部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力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电力行业规定的技术规程、规范。
2.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电压质量、可靠性管理、规程制度、技术监督、技术标准、固定资产、生产计划、电网规划、发送变电设备、运行和检修管理、配网规划、工程概算、工程建设、业扩技改、基本建设、供电方案审批、生产统计等。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编制公司中、长期电网建设规划,组织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
(2)负责公司年度大修、技改、业扩工程计划的编制,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下达生产计划,组织项目的实施,并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3)负责抓好公司发、输、变、配电运行、检修、改造工作。
(4)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规范及导则。完成年度“技术措施计划”、“检修”、“反事故措施”计划各项生产计划及技术指标。
(5)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决算管理,审查技术方案和审核施工图纸,组织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后的验收。
(6)负责编写或审核生产管理制度,发、输、变、配、调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等。
(7)负责组织、参加重大缺陷处理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方案,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公司降损节能、电压无功、配网可靠性的管理工作,制定落实三率计划指标的完成措施和考核管理。
(9)负责审批公司用电客户的供电方案和无功补偿方案。
(10)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的报批、施工图纸的审核,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投标,土建施工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工作。
(11)负责公司房地产资源的管理,基本建设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2)负责公司生产部份资产的实物管理,固定资产的调整、变动及增减,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台帐。
(13)负责公司电力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及时研究和解决生产技术问题。
(14)负责编制公司生产设备、物资材料及备品备件的编制,协同供应部门做好储备定额工作。
(15)负责公司绝缘、电测仪器、油务化验、电能质量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电力技术标准,积极开展电力生产标准化工作。
(17)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做好技术更新和技术攻关工作,合理化建设的qc小组革新成果的审评签定和发布,做好职工各项技术培训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岗位培训和技术竞赛工作。
(18)负责科技管理工作,收集科技信息及技术资料、整理、存放和借阅,负责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和申报。
(19)负责公司设备评级工作。
(20)掌握公司设备运行健康状况,提出重要设备、仪器的更新购置和报废意见。
(21)负责组织电力设备、重要仪器的选型,参与公司设备、物资招投标工作。
(22)负责公司生产和报表工作。
(23)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保卫部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令、制度和规定。
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安全培训、电网安全性评价、劳动保护、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分析统计考核、安全技术措施、反措计划、电力设施保护、反窃电、治安、保卫、人武管理、消防管理。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总结报告,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考核、奖惩等办法。
(2)负责编制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责任书的签订和责任制的落实,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工作,安全培训、考试考核的组织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监督、安全考核职能。
(4)负责编制安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5)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及时做好事故及安全性评价的统计分析,找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问题,并按规定上报。
(6)负责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事故分析会、安全评估会,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及对策。
(7)负责人身伤亡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8)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等,保护职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9)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反窃电工作,严厉打击盗窃电能的违法犯罪活动。
(10)负责公司消防工作,建立消防网络,定期进行消防检查。编制消防设施的添置、更换计划,建立消防设施台帐。
(11)负责做好群众性防火、防盗、防破坏等群防工作,负责对帮教对象的教育。
(12)负责公司人武管理,配合地方人武部门做好民兵训练、演习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13)负责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及通知,督促限期整改,监督执行情况。
(14)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验工作,对是否做到“三同时”和是否达到安全运行的基本条件进行监察。
(15)负责建立公司三级安全网络体系,开展三级安全网活动,负责安全规程的学习考试、考核,做好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16)参加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审查,监督施工队伍的安全培训、安规考试、考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察。
(17)负责监督对各类工器具、绝缘器具、试验器具等定期试验工作,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18)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归口统计及上报工作。
(19)负责制定安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范围,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及使用状况。
(20)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场营销部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国家电力法律法规、电价政策、电力营销工作的各项规定及制度。
2.负责公司电力需求测算、电价管理、电费信息、电费回收、优质服务、电价统计分析、营业管理、市场开发、营销指标、电能计量、线损、售电量、营业普查、供用电合同等。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公司电力营业管理工作,开展供区内电力市场调查研究和电力需求预测,拓展电力市场,制定营销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用电管理、电力营销、线损管理、电能计量装置和优质服务等工作的相关制度。
(3)负责归口管理公司售电量、售电单价、线损率、电费回收率,并分解下达售电量、售电单价、线损率、电费回收率等经营指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4)负责公司电价管理,监督电价政策的执行,协助基层单位抓好电费回收工作,加强客户基本电费、力率调整电费的管理。
(5)负责公司购、售电业务,电费结算和解交工作,组织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
(6)负责组织开展用电普查工作,搞好安全用电宣传,查处窃电和违章用电,规范用电秩序。
(7)负责公司营销策划工作,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搞好窗口建设和社会服务承诺,树立公司形象。
(8)参加公司改造项目的预决算审核,工程招投标,施工资质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9)负责各级关口表、计费电能表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审批大宗客户新装、改装、增容、变更供电方案等业务,签订供用电合同。
(11)负责用电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家颁布的供用电规章,检查、督促客户执行电气设备安装、检修、运行、试验等各项安全技术规定。参与客户重大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12)负责掌握和了解大宗客户的用电规律、生产工艺流程,积极推行新设备、新技术和节能经验。
(13)负责营销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提高营销人员综合素质。
(14)负责组织开展经营活动分析。
(15)负责公司综合统计及报表工作。
(16)建立营销计划、营销技术和用电客户档案。
(17)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物质后勤部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物资材料招(投)标、物资计划、物资采购、车辆交通、物业后勤等管理工作。
3.工作内容及要求:
(1)负责编制公司物资招投标办法、物资管理、车辆交通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负责物资招投标、采购、加工、催货、提货和入库手续的办理。
(3)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等设备、设施的采购。
(4)负责收集和了解物资市场信息,掌握市场变化动态,提供市场信息。
(5)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严格控制物资储备量,做到供需平衡,减少库存积压,提高资金周转率。
(6)负责组织、督促库存物资定期盘点、对帐工作,做到实物与帐务相符。物资按照:“分区、分库、按品种、规格型号摆放有秩,整齐美观”,并实施监督检查。
(7)负责监督工程剩余物资退料、保管和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负责废旧物资处理招投标工作。
(8)负责做好物资收、支、库存的报表工作。
(9)负责公司车辆归口管理,制定驾驶员的考核办法,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生活保障等运输任务的圆满完成。
(10)负责编制公司车辆费用计划,核定修理、油耗等费用的使用,并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
(11)负责交通安全的管理,加强对驾驶员安全学习、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员的技能水平,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12)负责车辆保险、入户和报废、相关证照的办理,监督检查月检、路检和抽检的执行情况,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
(13)负责公司车辆的维护、大修、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高效、优质、低耗”的完成运输任务。
(14)负责车辆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负责新购车辆入户、报废车辆手续的办理。
(15)负责车辆运行费用的审核报销和统计报表工作。
(16)负责核定物业管理费用,并实施检查、监督物管费用的合理使用。
(17)负责公司物业管理工作,制定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
(18)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思想政治工作部工作标准
1.思想政治工作部是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性工作机构,负责党委、纪委、团委日常事务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制订党委、纪委、团委和纪检监察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负责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教育、企业文化、新闻工作、廉政建设、纪检监察、行风建设、青年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等。
4.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管理党内机要文件,指导全公司的保密工作。
(2)负责筹备党委、纪委、团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安排,会议材料准备,纪要制作,检查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3)根据党委的安排和工作需要,做好调研和信息处理工作。
(4)负责撰写党委、纪委、团委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党支部贯彻执行党委决议、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
(6)负责审查、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承办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手续。
(7)负责党费、团费的收缴和管理,接转组织关系。
(8)负责职工及子女升学、参军、出国等方面的政审工作。
(9)负责党课教育的组织、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及“创先争优”活动的检查、考核、评比。
(10)负责党群干部的管理和考核,承办任免手续。
(11)负责办理统战工作有关事宜。
(12)负责督促检查党风和廉政建设,督促检查领导和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
(13)负责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的控告,调查、审查、核实违纪案件。
(14)负责组织、指导全公司的宣传工作和干部的理论教育及法制宣传工作。
(15)负责组织文明单位的创建、考核、检查评比工作。
(16)负责对外宣传的组稿及审查工作。
(17)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负责企业文化、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8)负责对违纪职工和违纪党员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19)负责公司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20)负责承办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有关事宜。
(21)负责组织、指导青年和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22)负责党务系统印章管理和使用。
(23)完成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工会办公室工作标准
1.工会办公室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贯彻《工会法》,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贯彻全总新时期工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负责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独立地开展工会工作。
3.负责公司民主管理、女职工工作、司务公开、企业文化、劳动竞赛、班组建设、福利监督、劳动保护、退休职工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4.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编制公司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订工会工作制度、合理化建议制度、劳动竞赛等方案。
(2)负责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组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日常工作管理;指导车间班组(站)的民主管理工作;组织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公司厂务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劳动工资分配制度、住房制度及社会保险制度等改革方案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参与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贯彻实施《劳动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行政建立集体协商制度,订立和签订集体合同,监督和保证合同质量与合同兑现,使企业行政与全体职工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4)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配合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履行工会的教育职能,组织开展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公司的文艺体育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办好阅览室。组织开展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电力职工队伍。
(5)负责组织、发动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双增双节、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配合行政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技术比武、技术练兵等单项生产竞赛,动员和组织职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完成和超额完成企业生产、建设计划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6)协助行政贯彻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条例。参与措施、计划的制定以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基层工会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培训和管理。
(7)负责组织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加强对先进人物的培养、管理,发挥先进人物的骨干、带头作用。
(8)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生产任务,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向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的思想、劳动、生活情况。
(9)负责公司班组建设工作和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基层车间、班组建设职工之家工作,加强工会创建“一流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工作,协助党委对车间(公司)工会主席的管理和考核,提出任免意见;定期举行换届选举;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10)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职工死亡的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公司“双拥”工作、复转军人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劳动保险工作。
(11)监督劳动法的实施。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对车间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给予帮助、指导,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
(12)负责公司计划生育工作。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履行女职工委员会的职责,组织和指导全公司的女工工作,组织职工和家属开展“五好”家庭活动,调动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13)负责工会的信息、统计、理论政策研究工作,及时向上级反映工会工作信息。
(14)负责专、兼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和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
(15)负责对职工申诉进行调查了解,并负责反映和认真处理。
(16)负责管理工会经费。建立并执行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17)负责对困难职工的调查工作,办理职工困难补助工作。
(18)完成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调度所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调度机关发布的调度指令和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原则,做好公司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调度工作。
2.负责公司电网运行、负荷管理,运行方式、调度停电检修计划,继电保护,通讯自动化设备维护,系统信息数字统计等。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制订公司电网调度、继电保护、通信和自动化方面的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电网运行方式管理。编制和执行本网的运行方式,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检修停电计划。
(3)负责电网调度管理。指挥电网及所辖设备的运行操作,指挥事故处理,参与系统事故分析会,研究和制定系统安全稳定性措施。
(4)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负责批复管辖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新设备投运申请;负责设备统一调度命名和编号;制定启运调试方案,组织指挥启动。
(5)负责公司电网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管理。公司电网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继电保护整定值整定计算。
(6)负责与客户签订调度协议;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电网“事故紧急拉闸限电”顺序表和“低频减载方案”。
(7)负责公司负控系统主站端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8)负责公司电网负荷预测工作。做好年、月、日负荷预测及统计,制定电网运行技术经济指标预测,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网经济运行工作。
(9)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供电可靠性、电压、无功、网络线损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司通信管理工作。负责公司通信规划,年度大修、改造计划的编制,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消缺等工作。
(11)负责公司电网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电网自动化规划,年度大修、改造计划的编制,电网自动化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消缺等工作。
(12)负责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检修、消缺等工作。
(13)负责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帐。
(14)负责抓好运行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5)负责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16)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7)负责按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
(18)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一)变电所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各种运行规程、操作规程,编制本所的各项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及各种规章制度,确保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运行。
3.负责变电运行、发电运行、设备维护检修、高压试验、继电保护、油务化验、故障消缺、事故抢修、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等工作。
4.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变电站和发电站运行维护、检修、试验、缺陷处理和事故处理工作。
(2)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和指令,防止误操作。
(3)负责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季、月生产工作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4)负责变电站负荷、电量的抄收工作。
(5)负责编制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
(6)负责做好变电(发电)站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做好设备消缺、更新改造,保证设备健康运行。
(7)负责办理变电(发电)设备检修停电申请、新设备投运申请、变电设备停运申请。
(8)负责办理变电(发电)设备异动、报废手续。
(9)负责做好防“五误”工作,作好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所设备评级工作。
(10)负责定期开展安全、防火大检查工作。对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析查找事故原因 ,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11)负责编制设备年度大修、改造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12)负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约束激励机制,职工现场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
(13)负责建立健全变电(发电)运行、检修、试验图纸资料台帐及各种技术管理的基础资料的收集及档案工作。
(14)负责搞好变电(发电)设备大修、更改验收及投运工作。参与新扩建变电设备的验收投运工作。
(15)负责变电(发电)站治安保卫、环境卫生、绿化等工作。
(16)负责按时报送各种报表。
(17)负责做好本所固定资产、物资材料、工器具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台帐。
(18)负责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9)完成公司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线路所工作标准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电力行业的规程、规范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负责线路巡视,线路维护、检修,技术管理,安全文明生产、事故抢修等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负责制订单位的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办法。
(2)负责公司35kv及以上线路和城区10kv及以下线路配变设备的巡视、维护检修、消缺和事故处理工作。
(3)负责10kv开闭所和城区配网运行管理,电源倒闸操作和事故抢修。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十一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天党发[2011]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深化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我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公开,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二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坚持以职能设置机构、以职责核定编制,以编制确定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措施和办法,确保我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一)**镇党政办事机构
根据**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关于“原则上乡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5个,县级党委、政府所在地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6个”的规定。**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形式设置。
(二)法律法规明确县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移民工作站为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机构的具体名称为:
1、县公安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公安派出所。
2、县司法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司法所。
3、县国土资源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4、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卫生院。
5、县教育和科技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中学、**镇第一小学、**镇第二小学、**镇第三小学、**镇第四小学、**镇润松学校、等6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
(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
按照**党办发(2010)19号和**党办发(2010)57号文件规定,乡镇不再新成立行政管理职能和经营型事业单位。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就原有事业机构进行科学整合和设置。机构限额为9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机构。设置或保留机构其具体名称为:
1、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将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管理等涉农站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2、组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将乡镇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等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3、组建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及职能与文化宣教、远程教育等职能整合划入。一般含文化宣教、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4、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与村镇建设职能整合划入。
5、保留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包含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保留乡**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7、保留乡镇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
(四)整合人力资源,发挥工作效率。
将工作关联、职能相近、工作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机构,采取联合办公或合署办公形式开展工作。具体联合办公和合署办公的机构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综治维稳信访处置中心”牌子。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合署办公。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办发(2009)17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党办发(2009)12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
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县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县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照现有编制严格控制乡镇人员,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要严格编制属性,乡镇党政使用行政编制,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能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
1、**镇按照**县乡镇机构改革机关编制的调整、其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42人调整为改革后的41人,其中包含行政编制9人,社会事务办5人,经济发展办3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7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3人,城镇管理办2人,人大主席团2人,纪委2人,政法委3人,人武部2人,工会1人、共青团、妇联各1人。
2、**镇党政机关原使用的事业编制核销,按现有行政编制的15%核定工勤编制,即41×15%=6人。
3、**镇事业单位编制基本维持原编制总数不变,其中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由11人调整为1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由1人调整为2人;水利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5人;林业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4人;财政所保持不变,编制数为6人。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县编委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整。
4、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
(1)**镇统一设置党政领导职数9名,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镇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等。
(2)乡镇党政办事机构领导职数的设置:**镇党政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设置为1正2副,其中1名副职兼任镇党委组织员。
(3)依法依章程设置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设置: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依法依章程设置的机构股级领导职数各设1名正职。
(4)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单位和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设置:按整合后的编制情况核定,即编制在4名(含4名)以下的单位,设正职1名,因特殊需要可增设1名副职领导。编制在5 至9名的单位,设1正1副,编制在10名(含10名)以上的单位,设1正2副。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的领导职数适当增加。
按此规定**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12人,领导职数为3人,其中1正2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林业站编制数均为4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均为2人,各设正职领导1人;水利站编制数5人、财政所编制数6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
人员定岗和妥善安置人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必须做细做实,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尚未安置的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消化。
1、乡镇机关公务员,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在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现有人员中选用,其他人员按照人随编制走的原则,保持原身份不变,今后乡镇机关新进人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好进人关。
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新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新进人员要严格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办法。在这次机构改革,被撤并整合以及职能调整、改变机构名称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由镇党委按照“人随事走和调剂安置”的原则进行安排。原则上其单位被撤并整合到哪个单位,其工作人员就划到那个单位去。对于超编的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在本镇内部按其所能,调整到空编的事业单位去。对编制限制一时难以安排的干部,采取暂时超职数安排解决,逐步消化。被调整的人员,由镇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3、按编上岗人员,要完备相关手续,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接受各方面监督。
(一)工作进程安排。2011年5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县编委办,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审批; 5月21日—5月30日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改政策规定。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机改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公**、规范化管理。此次改革中,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实名制和公示制。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镇纪委要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编办、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余超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罗朝开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朝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显圣同志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要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竞聘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十二五”期间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机改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同时加强对印章的监管,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事业单位的印章由镇政府统一规定制发,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立即作废并上交镇政府统一封存,对于不按相关规定迟交和乱使用印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当新的印章启用后,各单位的牌子由镇政府统一制作,并及时对外挂牌运转。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十二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规范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镇政府,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为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坚持理顺关系、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乡镇与县的'权责关系,把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落到实处,完善乡(镇)与派驻乡镇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促进乡镇更好地发挥功能。
(二)坚持精简统一、高效运行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机关和站所机构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实有人员控制在编制总额内。
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为: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突出小城市管理,充分发挥城关镇的辐射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二)规范机构严控编制
严格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镇党政机关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事业站所设7个,根据工作实际和职能重点,合理规范地进行机构设置。
1、党政机构
(1)保留党政办公室。
(2)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司法所牌子)调整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司法所按省规定已调整为司法部门的派出机构。
(3)保留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镇林业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4)撤销财经办公室,调整为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5)将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调整为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职能已经消失,保留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仍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领导职数配备:镇领导职数按2003年乡镇机构改革有关规定和乡镇换届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核定;镇行政机构领导职数按每个综合性办公室主任1名(由党政班子副职兼任)、副主任1名进行配备,考虑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需要,另增设党政办副主任职数1名(兼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2、事业站所
(1)将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牌子、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牌子)。
(2)保留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挂动物防疫检疫站牌子)。
(3)保留镇财政所。
(4)保留镇水务站。
(5)镇文化站更名为文化和社区服务站。
(6)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合署办公)。
(7)撤销镇经营管理站,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管站。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十三
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天党发[20xx]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深化机构改革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我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公开,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二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合理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坚持以职能设置机构、以职责核定编制,以编制确定岗位,按岗位配备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政府事权,进一步理顺上级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关系,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机构改革措施和办法,确保我镇行政事业机构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一)**镇党政办事机构
根据**党办发[20xx]19号和**党办发(20xx)57号文件关于“原则上乡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5个,县级党委、政府所在地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镇党政办事机构不超过6个”的规定。**镇设置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6个党政办事机构。
同时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其办事机构采取加挂牌子形式设置。
(二)法律法规明确县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国土资源管理所、中小学校、卫生院、移民工作站为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机构的具体名称为:
1、县公安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公安派出所。
2、县司法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司法所。
3、县国土资源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4、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卫生院。
5、县教育和科技局设在**镇的机构有**镇中学、**镇第一小学、**镇第二小学、**镇第三小学、**镇第四小学、**镇润松学校、等6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
(三)**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
按照**党办发(20xx)19号和**党办发(20xx)57号文件规定,乡镇不再新成立行政管理职能和经营型事业单位。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就原有事业机构进行科学整合和设置。机构限额为9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机构。设置或保留机构其具体名称为:
1、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将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乡镇企业管理等涉农站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畜牧兽医、农用物资、扶贫开发、农产品质量检测、乡镇企业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2、组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将乡镇劳动保障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等涉及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及职能一并整合划入。一般含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优抚安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3、组建乡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将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机构及职能与文化宣教、远程教育等职能整合划入。一般含文化宣教、远程教育、信息收集与传递、图书阅览、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4、组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职能与村镇建设职能整合划入。
5、保留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包含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6、保留乡**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7、保留乡镇水利站、林业站、财政所。
(四)整合人力资源,发挥工作效率。
将工作关联、职能相近、工作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机构,采取联合办公或合署办公形式开展工作。具体联合办公和合署办公的机构为: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综治维稳信访处置中心”牌子。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合署办公。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党办发(2009)17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党办发(2009)12号文件的要求,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
县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以县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职责。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乡镇党委、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县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县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按照现有编制严格控制乡镇人员,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要严格编制属性,乡镇党政使用行政编制,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能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
1、**镇按照**县乡镇机构改革机关编制的调整、其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42人调整为改革后的41人,其中包含行政编制9人,社会事务办5人,经济发展办3人,公共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办7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3人,城镇管理办2人,人大主席团2人,纪委2人,政法委3人,人武部2人,工会1人、共青团、妇联各1人。
2、**镇党政机关原使用的事业编制核销,按现有行政编制的15%核定工勤编制,即41×15%=6人。
3、**镇事业单位编制基本维持原编制总数不变,其中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由11人调整为12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保持不变,编制数为2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由1人调整为2人;水利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5人;林业站保持不变,编制数为4人;财政所保持不变,编制数为6人。整合的事业单位按照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县编委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整。
4、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按规定限额核定领导职数。
(1)**镇统一设置党政领导职数9名,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镇长),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副乡镇长3名(其中1名交叉任职不占职数),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书记1名,人武部长1名等。
(2)乡镇党政办事机构领导职数的设置:**镇党政办事机构的领导职数设置为1正2副,其中1名副职兼任镇党委组织员。
(3)依法依章程设置机构股级领导职数的设置:镇人大主席团、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依法依章程设置的机构股级领导职数各设1名正职。
(4)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单位和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设置:按整合后的编制情况核定,即编制在4名(含4名)以下的单位,设正职1名,因特殊需要可增设1名副职领导。编制在5 至9名的单位,设1正1副,编制在10名(含10名)以上的单位,设1正2副。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的领导职数适当增加。
按此规定**镇农业服务中心编制数为12人,领导职数为3人,其中1正2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林业站编制数均为4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编制数均为2人,各设正职领导1人;水利站编制数5人、财政所编制数6人,各设领导职数为2人,其中1正1副。
人员定岗和妥善安置人员是乡镇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优化人员配置,改善人员结构,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步骤,必须做细做实,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尚未安置的要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逐步消化。
1、乡镇机关公务员,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在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现有人员中选用,其他人员按照人随编制走的原则,保持原身份不变,今后乡镇机关新进人员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好进人关。
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新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新进人员要严格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办法。在这次机构改革,被撤并整合以及职能调整、改变机构名称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由镇党委按照“人随事走和调剂安置”的原则进行安排。原则上其单位被撤并整合到哪个单位,其工作人员就划到那个单位去。对于超编的我镇事业单位人员,在本镇内部按其所能,调整到空编的事业单位去。对编制限制一时难以安排的干部,采取暂时超职数安排解决,逐步消化。被调整的人员,由镇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3、按编上岗人员,要完备相关手续,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接受各方面监督。
(一)工作进程安排。20xx年5月10日前将改革方案报县编委办,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5月20日前完成三定方案审批; 5月21日—5月30日完成人员竞聘上岗工作。
(二)严肃纪律,严格执行机改政策规定。各部门在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机改方案组织实施,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公**、规范化管理。此次改革中,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要实行机构、编制、人员的实名制和公示制。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财产。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镇纪委要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中编办、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要站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余超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罗朝开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朝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显圣同志为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要积极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和竞聘工作,妥善化解和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十二五”期间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机改政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同时加强对印章的监管,新组建和改变名称的事业单位的印章由镇政府统一规定制发,新印章启用后,原印章立即作废并上交镇政府统一封存,对于不按相关规定迟交和乱使用印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当新的印章启用后,各单位的牌子由镇政府统一制作,并及时对外挂牌运转。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十四
根据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人员定编定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干部队伍选任标准,注重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与发挥个人专长相结合,努力把我镇干部建设成为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评的原则,按照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确保做到人岗相适,从而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
二、岗位设置
按照县委编办《关于调整乡镇机关和事业机构编制的通知》(榆编办发〔2021〕3号)文件,我镇共核定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33名。
(一)领导职数11名
其中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镇长),人大主席1名,纪检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武装部长1名,副镇长4名。
(二) 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事务。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事务。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社会事务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事务。
4.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乡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具体事务。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具体事务。
(三)下设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编制6名):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镇村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设岗如下:
(1)主任岗(副科级):主要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具体事务。
2.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编制24名):负责制定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设岗如下:
(1)主任岗(副科级):主要负责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2)农经岗:主要负责乡镇农经相关工作;
(3)林业岗:主要负责乡镇林业相关工作;
(4)文化岗:主要负责乡镇文化事业相关工作;
(5)水利岗:主要负责乡镇水利事业相关工作;
(6)应急管理岗:主要负责乡镇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10)农业机械岗:主要负责乡镇农业机械相关工作;
(11)乡镇企业岗:主要负责乡镇企业相关工作;
(12)卫生健康体育岗:主要负责乡镇卫生、健康、体育相关工作;
(13)社会救助岗:主要负责乡镇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3.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编制3名):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设岗如下:
(1)主任岗(副科级):主要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具体事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所有人员的定编定岗需提交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做到人岗相适。
2.严格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人员身份及日常岗位表现等综合因素,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十五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经过5年多的试点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目前正向全国范围内推开。
5年来,我国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哪些进展?乡镇干部和农民群众还有哪些期盼和要求?如何巩固已有成果,实现乡镇机构改革的宏伟蓝图。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全面推开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乡镇机构改革成效明显
以农民利益为根本点乡镇机构改革任重道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不久前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经过5年多的试点探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目前正向全国范围内推开。
5年来,我国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哪些进展?乡镇干部和农民群众还有哪些期盼和要求?如何巩固已有成果,实现乡镇机构改革的宏伟蓝图?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全面推开
2004年3月,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率先在黑龙江、吉林、安徽、湖北四省“破冰试水”,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一是严格控制乡镇人员编制,二是鼓励地方积极试点,探索秋累改革经验。之后,各地相继开展试点,并加大工作力度,探索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乡镇机构改革在探索中积极推进,不断深化。
截至2008年底,全国试点乡镇总数约1.8万个,占全国乡镇总数的一半以上。安徽、湖北、黑龙江、吉林、河南、内蒙古、浙江、重庆8个省份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试点。四川、青海和江西的试点乡镇已经达到乡镇总数的一半以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乡镇机构改革,时机已经成熟。
中央编办会同地方和有关部门通过开座谈会、专题调研、挂职蹲点、典型解剖、调查问卷等形式,及时了解试点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意见》在试点中探索,在实践中总结,在执行中完善,数易其稿,并以问卷调查的形式,集思广益,先后共征求了地方5500多名各级领导干部(省级240名、市级260名、县级1600名、乡级3400名)的意见。
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东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乡镇一级差异性很大,《意见》既着眼于乡镇当前面临的共性问题,对改革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又为地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留有空间,明确充分尊重各地实际,主要依靠地方和基层来推进这项改革,并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同时,《意见》还对推进职能转变、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创新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工作提出了要求。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乡镇机构改革成效明显
2005年9月14日,江西省瑞金市黄柏乡“和谐110”接到瑞兰村村民钟经和的电话,称其邻居钟明原在叶坪乡松树园松源砖厂打工,因身体不适,辞工回家看病,但仍有1个半月的工资未付,问了几次砖厂老板,工资都未拿到手,请求乡政府帮忙。
黄柏乡“和谐110”接到情况后,立即与叶坪乡“和谐110”取得联系,并很快得到反馈。而后,在叶坪乡的精心安排下,综治办干部与他们一起到砖厂,收讨工资,终于砖厂欠钟明的1个半月工资如数付清,钟经和感慨地说:“‘和谐110’,真是农民的贴心人。”
据了解,黄柏乡曾是瑞金市有名的“老大难”乡,上访总量居高不下。自从建立“和谐110”联动服务体系后,在短期内扭转了“落后乡”面貌,一些信访老户问题得到解决,矛盾纠纷逐年减少,信访和治安案件大幅下降,乡党委、政府的威信也重新树立起来。
“和谐110服务热线”、“群众事情代办制”、“一站式服务”……近年来,乡镇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得到加强,有的地方创新工作方式,提高为农服务质量,服务型政府建设迈出了步伐。
与此同时,各地按照中央精神,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设立“12310”电话受理举报等制度和办法,制止了乡镇长期以来乱进入现象,乡镇人员编制膨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且呈逐年下降趋势。
改革过程中,乡镇干部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原来“管理农民”逐步向“服务农民”转变,群众对干部和基层组织也产生了极大信任,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得到了加强。河北省馆陶县寿山寺乡一名村干部说:“过去干部躲着群众走,有了事时,干部急出汗,群众冷眼看。现在干部替群众跑腿儿,群众支持干部干事儿,有了群众支持,俺越干越有劲儿。”
以农民利益为根本点乡镇机构改革任重道远
“尽管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面临很多问题。”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坦言。
首先,从全国范围内来看,乡镇机构改革发展还不平衡,有的省份已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改革试点,有的省份只是选择了少数乡镇在试点探索。一些地方还有畏难思想,改革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各地对乡镇评比考核可以说名目繁多,几乎县里所有科局对乡镇都有评比考核项目。有信访稳定方面的,有经济发展方面的,有农林生产方面的,有组织建设方面的,具体项目多达数十种,一些项目还实行“一票否决”。一些乡镇干部坦言,现在乡镇财力比较弱,但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总之一句话,权力越来越小,责任越来越大。
《意见》清晰地表述了乡镇的四项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一些乡镇干部反映,现在“干什么”已经明确了,但是“如何干”的问题仍然没有完全解决,乡镇到底该干哪些具体事,各方面认识不一致、不明确,比较茫然。尤其是县级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依旧,乡镇整天围绕上面的“指挥棒”转,难以有精力和时间干好应该干的事情。“下改上不改,改了也白改”。有些乡镇领导还反映,现在“有钱有权”的部门和单位都上收了,肢解了基层政府的职能,权力与责任不对等。
针对目前乡镇机构改革面临的问题,中央编办负责人表示,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将注意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有效衔接,将《意见》精神落到实处。特别是要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推动乡镇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探索为农服务的有效形式,改革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提高为农服务质量和水平,使乡镇职能转变取得实效。
同时,为给乡镇转变职能创造宽松的环境,今年,中央编办将会同中央组织部、监察部等部门对清理规范涉及乡镇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一票否决”事项以及对乡镇的考核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同时抽查各地乡镇机构编制严控情况。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人员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人民武装部)。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运转,负责镇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会务、调查研究、档案、工作督办、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财务、公车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政协、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负责党务、组织人事研究、指导全镇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双促双增”精准帮扶等工作。负责村级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工、青、妇、团和关心下一代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承担镇人大、纪检监察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全镇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第一、二、三产业的服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发展、村镇建设、水利项目实施等工作。承担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和管理、“三权”“三变”改革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核拨工作,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审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铁路巡防、防灾减灾、“门前五包”、安全生产、消防、应急救援、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等工作。负责辖区驻镇单位、企业、大院、城乡结合部等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事业机构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宣传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林业、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项目,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植物病虫害、疫情检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督服务等工作;负责乡镇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做好相关社会服务工作;负责农村电商运营、农产品对接销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做好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道路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恒翔园区管理工作。
2.政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承担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和基本养老、医疗、低保、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双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相关工作,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等工作。负责劳务输出和劳动争议服务工作。负责老龄、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慈善等工作。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维护稳定、治安联防、平安建设、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禁毒、反邪教、民事纠纷调解、来信来访以及重案群体性矛盾的协调等工作。
4.文化旅游服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文化站):负责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乡镇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和服务相关工作;负责乡镇文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工作;负责乡镇文化体育骨干队伍培训和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等工作;负责文化广播影视管理服务和“农家书屋”建设等工作;负责生态环保、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站运行等工作;负责河长制及河道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大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听从安排、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联动配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不违反工作纪律的前提下,实现信息互通、资料共享,坚决杜绝同样的材料重复报、多头要等现象,减轻村组负担,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责任。镇纪委要严格履职尽责,紧盯干部作风转变、工作任务落实等方面,强化督查问效,从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实现工作快部署、项目快推进、任务快落实、目标快完成。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十七
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如下:一、主要工作任务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由中共湘潭市委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市总工会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和任务,制订湘潭工运发展规划,开展工运理论研究,指导全市工会工作。(二)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指导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予盾。(三)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四)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完善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协助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等工作。(五)动员和组织全市职工积极参加改革和建设,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做好市劳模的评选、表彰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省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六)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以及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订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划,负责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七)开展与境内外城市工会的和交流合作工作,发展同港澳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开展国际工运的研究工作。(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总工会机关设11个职能部室:(一)办公室负责市总工会重要文件、决定督查催办、检查落实和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文印、保密,承担市总工会上下及内部联系、协调口接待;负责起草全市性工会工作会议的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工运研究,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及有关部门反映工运信息;负责综合统计,编纂《湘潭工运》、《湘潭工人运动史》、《工会志》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和财产管理、机关保卫、收发、精神文明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二)组织部贯彻执行有关工会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办法,负责指导工会的组织发展和建设工作;协助地方党组织管理工会领导班子;制订工会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工会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双爱双评”活动。(三)宣传教育部负责全市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全市有关职工的思想、教育、文化、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思想状况,提出相应的建议;负责对市工会直属的工人文化宫进行业务指导和全市厂矿俱乐部、文化宫的评比竞赛工作;负责工会工作和工人运动的宣传报道刊发行工作;承担市职工文化协会日常工作。(四)女工部(加挂湘潭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指导全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学习、生活、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全市女职工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活动;承担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五)民主管理部负责组织指导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选举企业行政领导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及厂务公开、民主评干工作;研究和指导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定期进行民主管理动向分析和理论研究,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培训;指导县(市)区工会与同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六)经济工作部负责全市工会群众生产、劳动保护、职工技术协作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和经济技术创新工作;参与全市经济建设、经济改革和劳动保护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并监督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群众生产和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组织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承担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全中“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等具体工作;参加重点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工作;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工会职工技协、工会企事业的审批、指导、管理、协调服务工作;监督基层职工技协、工会企事业对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正确贯彻执行,督促按时上缴团体会费;负责市职工消费合作社的日常工作;承担市职工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七)法律保障部负责工会的法律宣传、法律报务、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工会劳动保险和执法监督工作;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努力推进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参与制定有关职工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及物价、住房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调查了解困难企业职工情况,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负责职工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工会普法宣传,为基层工会提供法律政策服务,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承担湘潭市职工困难互助会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八)财务部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缴;研究制定工会及有关劳福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审批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决算。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负责对各级工会组织及有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性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的审核、监督、管理、编制预决算。(九)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工会的财经方针、政策;审查监督同级工会组织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检查、指导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抓好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督促检查同级工会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的调整与执行情况,承担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按期向市工会代表大会、市部工会委员会、市部工会常委会报告经费审查情况;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政工科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和管理、职称评聘、工资管理、职工奖惩和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十一)市工会劳动法律督察委员会办公室参加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和仲裁工作,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县(市)区部工会和基层工会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和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承担市工会劳动法律督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纪检组、机关党委(监察室)按章程设置,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市总工会机关工会、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协会等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抓好本系统的廉政、勤政建设及违纪案件的查处。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为31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3名,纪检组长1名,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1名;正副部长(主任)18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事业编制3名,属于行政性质,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5名。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十八
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xx〕8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着力强化乡镇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扁平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的事情有人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旌德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强化党组织对乡镇区域内重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感召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坚持依法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依法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权限,有序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
——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乡镇自身特点,将全县乡镇分为一类、二类两个类别,旌阳镇、庙首镇、白地镇、版书镇、三溪镇为一类镇,蔡家桥镇、俞村镇、孙村镇、兴隆镇、云乐镇为二类镇,实行差别化赋能定责和差异化考核评价,充分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统筹“五个平台”建设,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工作的重点要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上来。推进赋能定责与减负相结合,全面清理面向乡镇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统一规范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明晰县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和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依法科学合理赋予乡镇更多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着力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问题。
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1.构建党群综合平台。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整合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力量,构建党群综合平台,做好基层上述领域相关事务,负责和承担具体工作。
2.构建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筹整合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力量,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3.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4.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交通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构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1.统筹设置机构。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并根据乡镇类型规模和行政、事业编制情况,在总量内统筹设置乡镇机构,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民服务中心等7个机构,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内设机构,其余为事业单位。二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1个机构,一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3个机构。需要新设立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机构可采取加挂牌子方式运行。对乡镇现有对外加挂的牌子进行清理规范,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各类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要求乡镇对外挂牌,乡镇机构加挂的牌子总数不超过5个。
乡镇所属机构、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均需纳入相应工作平台,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承担“五个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的机构为副科级。
不再保留各镇原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原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乡镇财政分局。
乡镇人大、纪检机关、人武部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2.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统筹管理使用乡镇各类编制和人员,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自上而下调剂使用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本次乡镇机构改革核定乡镇行政编制为310名,事业编制为353名。
建立健全乡镇综合管理机制,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实现“县属、乡管、乡用”。实行属地管理的人员统一纳入乡镇相应工作平台,由乡镇统筹管理使用,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年度考核以乡镇为主。
3.统一核定岗位。对乡镇承担工作任务,但无法设置机构、加挂牌子的可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三)统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1.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乡收入分配关系。
2.构建统一指挥机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格治理为手段,结合乡镇主要职能,统筹区域内各项资源要素,构建乡镇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体系。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建立完善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安排重要工作。建立“乡呼县应”的联动工作机制,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履行“乡呼”责任,县直职能部门快速响应,与乡镇联动解决问题,由乡镇对办理结果作出满意度评价,并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要注重考虑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进一步规范乡镇用人管理,严格借(抽)调程序,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对适宜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实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4.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优先安排长期在乡镇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到县直机关工作。积极选派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5.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建立基层干部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基层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一般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公务员标准对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完善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20xx年12月底前,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月下旬—11月30日)
1.广泛动员。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乡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
2.成立组织。各镇要成立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负责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
3.强化学习。各镇要认真学习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文件及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掌握政策。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12 月20日)
1.制定各镇改革工作方案。各镇负责研究拟订本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草案,于12月7日前报送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将各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2.机构撤并。各镇按要求做好原有机构的注销划转等工作,对批准新设置的机构进行挂牌,同步开展人员岗位调整、办公用房调整、财务资产划转、公章使用和档案移交、“五个平台”建设、乡镇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等工作。
3.建章立制。各镇要结合机构改革,抓紧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设机构廉洁高效、协调运转。
(三)总结验收(12月20日—12月31日)
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各镇要认真总结,县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由县委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条条干预”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各镇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十九
镇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号)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由财政分局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认真、切实统计并上报本单位固定资产,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4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7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由财政分局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总结阶段(2016年8月-9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指导,制定切合本镇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镇长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建立由财政分局、计生办、农经站、文广站、民政办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乌龙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篇二十
“机构”与“机关”是公文写作中的两个常用词,虽意思相近,但差别很大,即使是专业人士有时也会用错。譬如在《我们期待怎样的人大代表》(《南方周末》3月1日评论版)一文中,就出现了这样的错误。在该文第一段.作者写道:“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该文的倒数第=段又写道:“每个全国人大代表都是这一全国最高权力机构的'灵魂。”在这两句话中,“机构”都应该且必须写作“机关。”
我国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宪法第=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在我国宪法和法律体系中,“机构”与“机关”有较大区别。从广义上讲。“机构”一般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的统称,如宪法第三章的章名就为“国家机构”,此处的“机构”就涵括了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等各类“机关”。从狭义上讲,“机构”一般指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关”则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如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税务所就是“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则是“派出‘机关’”。
所以要严格区分“机构”与“机关”,正确使用这两个词语,防止出现写作上的硬伤。
(作者单位:中国民主促进会湖南省委员会)
《“机构”“机关”辨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