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数学魔术读后感(汇总14篇)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记录下自己对书中人物、情节、主题的独特理解和感悟。在写读后感时,可以通过举例、引用书中的语句等方式来支撑自己的观点。下面是一些读者对于这本书的深度解读和情感共鸣,或许可以与你的理解产生共感。
数学魔术读后感篇一
最近,学校全校同学开展书节”活动。
在学校老推荐下,我读到了一我在欢乐中学习的好书——《数学真好玩》。
“这是一本能让人十分钟爱上的数学书”字。
书的扉页上写着这样一行字。
这本书看似其貌不扬,但读起来却让人爱不释手。
平常被看得复杂和繁琐的数字,被书中幽默的对话、生动的例子,充满意大利风情的插图,欢快地展现在读者的面前。
当然,书中最令我喜爱的,还是正文前面的那些标题。
我不喜欢那些故弄玄虚的标题,一看到那样的标题,我阅读的兴趣就会大打折扣。
而《数学真好玩》这本书,却给了我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就比如“肚脐的位置恰倒好处”这个标题,一见到它,我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大大的悬念。
恰到什么好处
为什么恰到好处
急切地催使我继续看下去。
可相反的,如果把这个标题改为“黄金比例”或“的比例”,给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
文章会显得呆板、无趣,就更加谈不上什么生动形象了,而这些也正是我从这本书的阅读中获取的最大收获。
同学们,这是一本让人10分钟就爱上数学的神奇之书,就在此书中,你会和菲洛一起体验到前所未有的趣味数学学习方法,认识数学的奇妙与乐趣,学会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变为生活中的小小数学达人。
让我们一同跟随爷爷和菲洛在数学世界中探险,体验一段快乐而充实的数学之旅吧
数学魔术读后感篇二
小朋友最初的阅读体验应该是有趣的,认字识字自然应贯穿于生活的日常。
说到选书,各种充满美感、趣味和想象空间的绘本当是首选而不是字卡或课程;当小朋友有了一些积累,准备开始系统学习时,我们看了推荐也买了《四五快读》作为识字辅助书。它功能明确,以识字为目的;安排由易入难,小朋友有成就感而非挫败感;同时,书中也有对各种常见字的形象讲解,小朋友的理解更深入,觉得文字是一个有趣的事。
这之后,早晚有时间我们就会翻一翻像《有故事的汉字》、《中国汉字听写大会》、《画说汉字》这类更有趣味的“汉字书”,有字形、渊源、故事、谜语,形式也更多样。
考古我们的第一篇日志也在2016年7月7日幼升小的那个暑假。读些什么呢?中文就读各种诗、读狐狸爸爸、读窦桂梅;英语呢,读苏斯博士的大绿本,还有他那套key words。
第一个上公众号的书单是妞一升二的暑假书单,还有“一年级那些事儿”那篇日志。
1、读诗歌读散文,培养语感和想象力。
那段时间常常用童谣或诗歌唤妞起床。这让习惯了城市节奏的我又慢了下来,重新发现那些被忽略的美好,卸下成人世界的理所当然,换上孩子的好奇视角去感受周遭世界,所有的习以为常——那些花、草、树、鸟、风、雨、雷、电——都像是换了一种方式存在,有了各种诗意的解读。金子美玲、林焕彰、北岛、谷川俊太郎、金波、顾城、冰心……好奇地想象、温柔地感受这个世界。
2、用思维导图重读经典绘本,一举两得。
相同主题的日志可以集中起来建个专栏,由此解锁小花生使用的一项新技能。 第一次上公众号主刊,也源于这个主题。
3、读诗词古文、读诗经论语
国学方面的亲子阅读,我们从声律启蒙、小古文开始,最初常常听各种音频并一起朗诵,让她当小主播录在喜马拉雅上。印象深刻的资料有婷婷姐姐的唱古诗,若虹妈妈给孩子们说古诗,还有王芳讲诗人朋友圈的读唐诗、平哥的读懂诗人才懂诗。
进阶版的诗词资料,从蒙曼、康震到流沙河,还有五洲那套中国古典诗词精品赏读系列很适合稍大孩子阅读,常读常新。论语包括《孔子的故事》,我们建专栏写日志认真地读过一段时间,当时还雄心壮志想在小学读完,终究没能完成,但七七八八诵背了不少。之后,古文学习和诵背也一直坚持着,和英文学习一样,文言也有语感需要保持。
现在想来,妞穿着汉服给我当小老师的模样还就在眼前。
4、读中国童话、读二十四节气
有两套书是按时间和季节共读的,感受时光流逝,发现古人智慧。
一套是小一点时一起读的《最美最美中国童话》。一天一个故事,有民俗、历史、童话、寓言,配以彩色插图,随便一期选材都丰富有趣。像是4月中旬有充满民间智慧的“张古老选媳妇”,颜值甚高的“蛇郎君”,本月逢吕洞宾、汉钟离生日又有八仙的故事;历史故事之蔡襄造桥、蔡伦造纸、神医华佗;民俗故事之成都浣花庆典。即使身在成都的我竟然也不知道浣花溪、百花潭这美丽名字的由来。用故事滋养孩童,从小感受传统魅力,插上想象翅膀。这一套小花生上评价不一,我家却非常着迷,专门给它开了一帖就叫“给汉声童话开一帖:最美最美的中国童话”,现在还在书柜占有一席之地。
另一个主题就是按季节读二十四节气,以若虹妈妈《给孩子们说二十四节气》为主线。一套四本春夏秋冬,援引小学生必背古诗文若干,节选有朱自清、季羡林、丰子恺等应景散文数段,金波、余光中等诗歌小品数篇。也有涉及民俗、气象等方面的内容,林帝浣的配图很漂亮,我们就以此为线,或朗读,或做些拓展阅读。
小学低段的确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我们循着古人玩些花样儿,添点时令花草儿,吃点应景杂拌儿,兴致来了绘幅节气表,玩玩消寒图。
5、艺术类启蒙绘本
一边看一边画,随时随处都能涂涂画画,家里、户外;飘窗上、楼梯上、旧纸板上…
参加全国少儿美展获奖,第一次在美术馆看到自己的作品公开展出。
不忘在小花生上打个卡
6、逐渐放手自主读
慢慢地, 我要做的就是和妞一起讨论、设计阅读主题,提供书目,准备书单,然后“放手”让她读。
有些放的彻底,偶尔参与讨论,如文学类、传记类。每个阶段妞都有她喜欢的书,很难选出一两个代表。印象中,“我爱阅读”红色系列是读过的唯一一套中文分级阅读;《窗边的小豆豆》是拿起就舍不得放下一口气读完的书;德国“彩乌鸦”系列是追着要我买全套系列的小说;《我是马拉拉》、《天生有罪》、《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开启了传记阅读之旅。喜欢的书实在太多,校园、成长、家庭、战争、现实、神话、科幻、魔幻、传记……古今中外,无法一一列举。
之前的记录都变成了现在的美好回忆。
不能说妞的语文学科有多么突出,但她喜欢中国汉字,不放弃毛笔字的学习;喜欢朗读,我们晨间的朗读虽偶有遗漏,在即使假期也没有停滞;享受阅读,努力做充实独立的自己;不排斥写作,偶有兴致自己写点小东西,迄今在公开发表的期刊上也有发文7、8篇。
数学魔术读后感篇三
我读了一本书叫《帮你学数学》,它是一本好书。
它以故事的形式调动了我们对数学学习的兴趣。
比如:《你能吃水果吗》,这个故事里面讲: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过:“你能吃樱桃和李子,可是不能吃水果。
”你一定会说这是什么意思呢
难道说樱桃和李子不是水果吗
其实,樱桃和李子都是水果。
水果是一个大集合,樱桃、李子是这个大集合里面的子集,说樱桃和李子是水果并没有错。
不过,这个“是”字在这里代表“包含于”,而不代表“等于”罢了。
说吃水果也没有错,因为它的意思是吃某个水果。
用数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说吃水果集合里的某个元素,或者某些元素。
不过,日常说话不能要求像数学那么严格,只要大家明白就行了。
我从这个故事中知道了大集合和子集等许多知识。
短文《你的脸在哪里
》饶有趣味。
姑姑问6岁的侄儿:“你知道你的脸在哪里吗
”小男孩指指鼻子,姑姑说不对;于是他把手指挪了个地方,可姑姑说:“那叫腮帮子,不是脸。
”而后他又分别指向嘴巴、眼睛、前额、下巴颏儿……可姑姑还是说不对。
男孩儿又窘迫又奇怪,最后终于想到了以攻为守,反问姑姑:“那,你的脸在哪儿呢
”姑姑笑着答道:“把我的鼻子、腮帮子、嘴巴、眼睛、前额、下巴颏儿……放在一起,就是我的脸。
数学魔术读后感篇四
每人都都曾幻想自己有双翅有只神笔等等。
当我却多次幻想自己是位魔法无所不能的魔法师。
每当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来到妈妈忙碌的身后,轻轻挥挥手,妈妈做事的速度就快了,不一会儿就能完成要做的事了。
当妈妈做完事躺在床上,我会轻轻的帮妈妈按摩,而妈妈却不知道。
她只知道自己现在非常的舒服,妈妈慢慢的入睡了。
傍晚了,我来到洗手间,桶里装满了脏衣服。
那是妈妈每天都要洗的量的衣服,看着眼前一桶脏衣服,我不禁想到了妈妈那双粗糙的双手,我想我需要做些什么。
于是,我用魔法快速的将衣服统统都洗了,并且晾了起来。
我有将手轻轻一挥,柜子上便有了一双手套,那并不是普通的手套,是一双充满魔力的手套。
只要妈妈带上它,做事的速度回比从前快5倍。
更重要的是,妈妈的手会变的比以前光滑,不再粗糙了。
我还要变一件衣服,这件衣服是神奇,夏天穿就凉爽,冬天穿就温暖。
衣服的袖口上还有按钮。
红的是可以变颜色,你按红的时心里想什么颜色就会变什么颜色。
蓝的是变大小,可以将衣服变大或变小。
黄的是可以变花纹,可以在衣服添上你喜欢的花纹。
假如我是魔法师,我会做许多许多自己和家人想做的事。
数学魔术读后感篇五
生活中,是有奇迹的。只要你相信,奇迹就会发生。
莎啦啦从小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所以莎啦啦的父母都不让她吓着。
有一天,报纸上写了一块“心之石”,红红的像人的心脏,经医生证明,这块“心之石”可以代替人的心脏。莎啦啦的父母知道后,便想把“心之石”偷来给莎啦啦换上。
在一场魔术表演后,“心之石”就被莎啦啦的父母偷走给莎啦啦换上了,莎啦啦从此就停止了长大,莎啦啦的爸爸便把妻子变消失了二十年。
二十年后的一天,莎啦啦的爸爸把莎啦啦带到一个石洞,看见了一个头发、面目很苍白的人,仔细一看这个人不是别人而是莎啦啦的妈妈,莎啦啦的妈妈在石洞里待了二十年。为了让莎啦啦的心脏恢复生机,父母于是决定再给她把心换回来。莎啦啦在父母的帮助下把心换了回来,从此,莎啦啦恢复了健康,变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
父母的爱比山要高,比海要深。父母的深情厚谊我们永远不能忘记。
一个停止长大的`女孩
一个永不遗忘的男孩
两个缠斗一生的父亲
皆因一颗被盗的宝石
《猫王》之父黄春华为你上演一场持续二十年命运大魔术
数学魔术读后感篇六
生活中,是有奇迹的。只要你相信,奇迹就会发生。
莎啦啦从小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所以莎啦啦的父母都不让她吓着。
有一天,报纸上写了一块“心之石”,红红的像人的心脏,经医生证明,这块“心之石”可以代替人的心脏。莎啦啦的父母知道后,便想把“心之石”偷来给莎啦啦换上。
在一场魔术表演后,“心之石”就被莎啦啦的父母偷走给莎啦啦换上了,莎啦啦从此就停止了长大,莎啦啦的爸爸便把妻子变消失了二十年。
二十年后的一天,莎啦啦的爸爸把莎啦啦带到一个石洞,看见了一个头发、面目很苍白的人,仔细一看这个人不是别人而是莎啦啦的妈妈,莎啦啦的妈妈在石洞里待了二十年。为了让莎啦啦的心脏恢复生机,父母于是决定再给她把心换回来。莎啦啦在父母的帮助下把心换了回来,从此,莎啦啦恢复了健康,变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
父母的爱比山要高,比海要深。父母的深情厚谊我们永远不能忘记。
一个停止长大的女孩。
一个永不遗忘的男孩。
两个缠斗一生的父亲。
皆因一颗被盗的宝石。
《猫王》之父黄春华为你上演一场持续二十年命运大魔术!
数学魔术读后感篇七
假期里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两个魔术师》,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
《两个魔术师》这本书里有三个好朋友,它们是:绵尾兔、小狐和小熊。绵尾兔邀请小狐去它家做客,这一天,小狐就准备去绵尾兔家做客。小狐一开门,它就看见了大雾,但是因为答应了好朋友,它还是毫不犹豫地冲进了雾里。小熊怕小狐迷路,就去寻找小狐,绵尾兔也去迎接小狐。三位好朋友经历了不同的困难,它们最后团聚了。故事中有两个魔术师,一个是雾,它是把一切变没的魔术师;一个是太阳,它是把一切变回来的魔术师。
这本书里讲的是友情,我觉得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相互爱护,要团结友爱。而且,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沟通,才能有很多很多的好朋友。
数学魔术读后感篇八
《大魔术师》——一个很没有创意的名字,起初是无法引起我太大的兴趣的。但当我有着强烈地读小说的渴望而又茫然于选择时,却被这本书的一些绚丽的介绍所吸引,虽然我时常并不屑于去相信这些广告般的内容,但毕竟也没啥比较好的目标,于是就在去年买了这本,今年有空时开始读了。
当我真正地开始看时,发现我的想法错了。故事大概发生在民-国时期——当然我也不知这个定位是否准确,至少大概就在那段日子吧。而故事采用了一种倒叙的手法,在今天的事件是一场魔术比赛,其评委居然把刘谦的老师也搬了出来——写得像是真事似的。之后便是回忆那个时代的风云事件。故事的主人公叫张贤,一个来自于神秘的人物,却成为了故事的主人公。古龙喜欢用一种特别的手法,一般人是让主人公感受另一些人的神秘与莫测,而古龙却喜欢让主人公自己就是一个谜,一个神秘莫测的角色,作者张海帆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模式,的确是一种容易引人入胜的手法。从他刚开始出现的时候,就仿佛在他身上有一些谜的东西,甚至让人无法想像他会是后来的主人公。而他施展的,正是在那个时代叫戏法、后来才被定义为魔术的东西。无论是他魔术的内容,还是他的故事,仿佛都有一种奇幻的感觉,让人无法揣度其真谛。当我们读的时候,既有一种想知道他每一步莫明其妙的举动要做什么的意愿,又想知道他下一个魔术会是怎样的一种场景。这样奇幻加悬念,无疑在水准上超越了目前流行的“类型小说”,让人禁不住一气呵成地读下去。
一部以魔术为主题的故事,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归结为魔幻文学一类,所不同的是,当真正的魔幻文学在故事中的人物遭遇险境或是有什么特殊事件发生时,作者总会以魔幻的方式来让情节自然流转,而本书却不能如此,毕竟魔术是人类的活动,最终作者张海帆既要突出魔术,又要合理地把故事往下进行,确实需要一番功力,在这一点上他确实值得人佩服。在我书架上的一百多本书里,这一本可以排在我最喜欢的前五本之列(当然《哈利·波特》全套要按一套来计划),读过后回味无穷,遗憾的是能如此吸引住我的书并不多,不过却并不能阻挡我读下去的步伐。什么时候重新开始自己的创作呢?暂时并不明了,也许心理颓废期还没过吧?呵呵。
此本还用了一个噱头,明明是虚构的故事,却在开场时说得有鼻子有眼,什么魔术会场,其中几个评委都是世界顶尖魔术师,其中一个还是刘谦的老师……这么引用不会引起相关人的意见?我还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能管得着。这让我想起了蔡骏的《天机》里引用了几个世界著名人物——他们还活着,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罗琳,说她因为“天机”一事对着电视发表了许多看法,看法的内容也写得非常详细……而那些看法当然不是罗琳自己表达的,当罗琳女士亲眼目睹这些内容时,却又作何感想?如果他引用的是中国人,估计早就闹翻天了,除非他们本来就认识,早就说好的。
一本《大魔术师》让自己心驰了好一阵子,也许不久后会有它的电影问世——当然这只是猜测。如果有,我一定会去欣赏一下。毕竟只是一篇《读后感》,又顾忌说了太多的情节会让因为此篇读后感而想读这本小说的人在阅读时失去太多的悬念,所以暂时只说这么多。说实话,这一篇并没有说出太多东西,只为留个纪念,表达一下自己的感受而已。
数学魔术读后感篇九
我看不进去的原因,就是实在没找到这书的看点究竟是啥。
这书最奇怪的地方就是拿男主做封面,不知道算什么反向营销思路。拿男主做封面倒是名副其实,因为作品内容主要围绕男主展开的,你甚至都说不清楚谁是女主。本书讲的是在一个充满了魔法的奇幻世界里,男主出于机缘巧合而掌握了一种不需要咏唱就能迅速释放魔法的神秘技术,然后出山冒险的故事。她可能有一条主线,但我在读的时候实在没体会到主线到底是啥。这书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根据地,大约四处冒险本身就是主线了吧。
男主最开始解救了一对双胞胎幼女,把完全自闭的她们逐渐带到正常生活里。看到这个,我本以为这书就是讲幼女养成的了,没想到这俩人往后其实没啥存在感,几乎就是俩摆设。
然后,男主又遇到没有名字的神秘女子,她会使用跟男主路数差不多的高强能力。于是我又以为这书是通过她来揭示男主背后的秘密或者她的秘密。没想到这也不是作品的主线,她在接下来的故事里基本就是打打酱油,秀一下战斗力的。
结果,在第三卷男主又救了一对主仆(都是女的)之后,我就不敢接着猜女主了,也不想接着猜主线了,还是作者开心就好。
这些人物塑造吧,我只能说还行,不算扣分点。当然加分肯定是指望不上的。
本书的世界设定,我重点关注了社会部分。我觉得作者在构筑架空社会的时候,有一些……幼稚。
作者是不是对奴隶有什么误解。第一卷的聚落,人们非常敌视双胞胎,遇到双胞胎就想要立刻消灭,消灭不了也要躲着走。诚然,双胞胎的忌讳并非空穴来风,许多文学作品甚至民俗、传说都有涉及。但是,常见的处理方法难道不是消灭双胞胎之一吗,两个都消灭也太秀了吧。第四卷的聚落,是极端男权城市。按说这个设定相当好写,日本人感受一下就能写出来了,可惜这书里还是很有槽点。作者心目中的男尊女卑似乎是“哪怕最下等的男人也比最上等的女人更优越”。这倒是很符合“男尊女卑”的字面含义,但这样的社会并没有存在过,就导致第四卷里各种违和感。
作品风格,我竟然找不出一个准确的词去概括。爽文?后宫情感?异能战斗?探索?剧情?好像都沾点边,但又都不是她的核心竞争力。难道说这书其实没有核心竞争力吗。
总之,这是一部让我看完之后内心毫无波动的作品,也是一部在我看了四卷之后只能写出这么多东西的作品。
数学魔术读后感篇十
这本书前面有翻译者写的序,说忽略了对社会背景的交代,较少注意时代给予主人翁的影响;对于一个想使每本书都成为巨著的野心家来说,这自然是个遗憾。为什么要使每本书都成为巨著呢?一个作家唯一要做的工作就是运用自己最擅长的手法叙述自己最想最能够叙述的事情。(当然,这并不是说要暴露自己无中生有的缺点。)辛格正是这样一位作家。但我认为辛格的长处不是“一心从事心灵的探索”(译者语),而是他善于用一种通俗,有趣的地方语言来描述细微的情绪变化;睫毛一眨一眨的情绪变化,都可以让读者感受出来。这种语言非常具有文学气质,基本上是短句,不深奥、不做作、不严肃,让我感觉一只学翅的小燕子在春天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
其次我欣赏这本书的故事;我倒不是说故事情节,这本书的情节似有脱臼之处,没有一个完整的情节。我说的故事是指为挖掘一个点而展开的故事。以前我跟人讨论过一本书的“点”,那人问我,什么是“点”,我当时说不清楚;现在我可说了。我总觉得,一篇小说,一本书写来总有个缘由,是什么促使作者把这个小说写出来的呢;开始总有那么一想,继而这个想法在心中荡漾一下,就像一颗石子掉进湖泊荡漾了水波,这水波就是一篇小说,这石子就是那个“点”。这本书的“点”就是试图阐述情欲,贪念和善良,人类与生俱来对自我的怜悯交织、碰撞的本源。这是一个永恒的“点”。那么我觉得具体的“点”是什么呢?我觉得就是“魔术师”三个字。这本书并无过多的对魔术进行描述,这三个字更多地是显示了象征意义;这三个字点开辛格心中的水波,在一刹那,辛格试图抓住这样然而明知道无法抓住的印象,变幻莫测,不可捉摸,看起来简单却无法明白,想寻找答案,然而又怕无法知晓答案而害怕简单。这样一种心理驱使辛格写了这本小说。因为是在一种心理驱使下所展开的故事,这故事在叙述中永远无法知晓下一步是怎样的。我喜欢这样的故事。
这样的语言写这样的故事,正是我所学习和加强的。
这本书使我遗憾的是,它对情欲或爱情的描写并不够好,每当涉及这样的情感时,总会出现心理描写,说主人公雅夏会怎么怎么想,这我不喜欢。我觉得要更多的动作和神态来反映。另外我不喜欢这里面太多的对话,太罗嗦了。
数学魔术读后感篇十一
寒假里,爸爸陪我看了一本书,叫做两个魔术师!我最喜欢魔术了,班级的新年联欢会上,我表演的就是魔术。那么,书里的魔术师是谁呢?他们变了什么魔术呢?我非常好奇。
小狐要去绵尾兔家作客,遇到了白茫茫的大雾天,结果在绿森林里迷了路。遇到了恶狠狠的白眼狼,这段最好玩,我好像看见白眼狼大叫的.样子,“被蠢兔子撞,被笨狐狸踩”,看到这里,我笑得停不下来,读了好几遍。后来,小狐的好朋友绵尾兔和小熊非常担心,都去找他。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非常勇敢,最后,好朋友开心的团聚在一起。
我喜欢故事的结尾,原来,魔术师是大雾和太阳,一个把绿森林变消失,一个把绿森林变回来。我觉得,每个人都是魔术师,魔法就是好朋友的友谊,能够战胜一切困难,带来无限快乐!
数学魔术读后感篇十二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儿的童话书《两个魔术师》。
读完后,我被文中的三个好朋友之间的爱心深深感动。小狐因为坚守朋友的约定不顾大雾阻挠前去赴约,小熊因为担心小狐会迷路而前去寻找,绵尾兔也因为担心小狐的安全出门迎接。三个好朋友互为对方考虑,所以才不顾自己安危前去救助。一路上的善举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善良、诚实守信、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帮助。
审视自己,深感羞愧。在过去的学期里,我与同学之间有过许多的不愉快,有时因为借东西,有时因为磕碰,还有时因为学习……要是我们也能像小狐、小熊、绵尾兔一样,相互谦让、心中有爱,就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心若在,爱就在。我爱人人,人人爱我。
数学魔术读后感篇十三
寒假的时候,我读了小学生推荐书目中的《两个魔术师》,我很喜欢这本书。
书中讲的是绵尾兔邀请它的好朋友小狐去它家做客,第二天虽然起雾了,但是小狐还是觉得去绵尾兔家。在森林里它遇到了许多小动物,大家都不知道森林为什么变白了。后来小狐也遇到白眼狼,还让自己给它洗脚。在雾中迷路的小狐掉进了井里,遇到了蛤蟆王子,并邀请王子到外面去看看美丽的风景。而看到白茫茫一片的森林时,王子说小狐是骗子。小狐说森林里来了两个魔术师,跟它走就能看了两个魔术师了。于是小狐带王子到了绵尾兔的家,在那看到了去找它的小熊和绵尾兔。这时,太阳出来了,雾也散了,森林里的`动物们也出来了,到处都是美丽的景象,让蛤蟆王子看呆了,最后它也决定留在森林里了。小狐告诉它,这两个魔术师就是雾和太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自然是个神奇的魔术师,能变幻很多美丽的东西,也要我们做像小狐那样的诚实守信、爱帮助他人的人。
数学魔术读后感篇十四
“他充满激情的叙事艺术,扎根于波兰犹太人的文化传统,反映了人类的普遍处境。”不知道是因为诺贝尔的殿堂深不可测,还是因为我这么一个工作机器太久没有读书的原因,我总觉得这部小说并没有像这些溢美之词说的那么好。
我突然想到之前在工地上读加缪的《鼠疫》,读《局外人》,竟也没有激起我内心多大的动荡或起伏。或许,某种性格的人,真的'只适合读某一类书吧。如果强迫着自己去喜欢实在没有一点感觉的姑娘,这本身就是违背自然法则和上帝意志的。当然,这里面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的生活阅历,你的人生遭遇还没有达到某一个高度,所以你无法喜欢一本已经达到某种境界的小说,就如同你不会爱上一个如酒一般的女人。
闲话休絮,单单谈一谈这部小说吧。我想起来,这本书还是两年前买的,今年过完年的时候才从家里的书柜里取出来放进了远行的行李箱,与之一起的,还有其他一些书,基本上都是尚在工地时买的。呵呵,那时候真是财大气粗啊,刚参加工作,手中有了自由财产,手指一点,网上支付,一箱书便被快递员送到了工地的项目部。而如今呢?钱越赚越多,如果全用来买书的话,我绝对能缔造一个知识宝库了,可是我只有一个小小的书架,摆在那个小小的出租屋里,至于那些挣来的钱,都放在银行卡或者支付宝里面,虽然数字是那么多,但是实际上这些钱就和普天下所有穷人的钱一样,在经由资本家操作流转。
唉!我已经有3个月没有完整地读完一本书了。这本书翻开的时候是2月份,可真正读完合上却是5月份,期间我都做了些什么?有一个月时间在频繁出差,31天7座城市,飞机高铁汽车火车,各种交通工具坐了个遍;还有一个月时间在国外搬砖,落后地区的一个月之旅让人身心俱疲;当然还有一个月,大部分时间又是在外出差,而一小半时间待在武汉这个越来越陌生的城市。
说完了读完这本书的前因后果,再来说这本书吧。起初以为,这是一本神秘的小说,魔术师的故事,也会是一个神秘的故事,然而很多事情,往往是表里不一的,所以这本小说最终并非如之前预想一般,相反,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那就是讲了一个佛家所说的“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的故事。
其实,就所作所为来说,故事的主人公雅夏并非一个坏人,或者恶人。他只是一个小地方的魔术师,通过自己的才艺和技能走向了更高的舞台。相对于他的乡邻来说,他是见过世面的大人物,因此男人尊敬他,女人仰慕他,他有老婆,有情人,有房子,有马车,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也算是成功人士啊,还是一个艺术家呢!可是在大城市,他只是一个演员,冒着生命危险和残疾的风险去表演着那一个个哗众取宠的节目,他沉迷在那些虚幻与真实交织在一起的情欲中无法自拔,他绞尽脑汁费尽心思去创作一系列新奇大胆的节目,希望换来个名利双收。有时候,他怀疑自己怀疑一切,在那样的国度里,他既不是虔诚的教徒又不是彻底摒弃上帝的异教徒,他就像是一叶扁舟漂泊于茫茫大海。虽然他有家室,有情人,有佣人,有助手,可是他是彻头彻尾的孤家寡人,他与那些看上去亲近的人其实根本就格格不入,他与这个矛盾而复杂的混沌世界也格格不入,他是一个拥有双重性格的精神分裂者。当他兜兜转转地重复了多年那样的生活之后,不知道是神的驱使还是自我意识的觉醒,他在短暂的一两天时间里做了许多疯狂的事情:他差点成为一个盗窃犯,精湛的手艺在他实施盗窃时却鬼使神差地不受控制,就如同失灵一般;他没有成为杀人犯却间接地成为杀人犯,他的助手也是他的情人因他的冷漠滥情而绝望地自杀;当他落魄地残存着一些希望试图再去做些什么的时候,他的另一个情人赤裸地躺在皮条客的身旁,已经成为了那个坏人的床伴;他已经和他的“挚爱”也做了彻底的了断,他邪恶的内心里之前甚至幻想过“母女通吃”的淫乱……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他在短短的24小时里看到了死亡和纵欲的真实面目,那个卢布林的魔术师,准备在钢丝上翻跟头的人,在经历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之后,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忏悔者,他回归乡里,自我封闭,艰难苦修,仿佛得到了上帝的启示,而整部小说也以他曾经的挚爱写给他的信件作为结束,似乎是一个功德圆满的大结局。
人这一生,无论是智者大师还是凡夫俗子,必有一个修行的过程。有些人终其一生,忙忙碌碌奔波不停,却到死也是个懵懵懂懂不明不白,有些人大起大落跌宕起伏,终领悟人生真谛并换得个大彻大悟。我不是判官,故而无法判定究竟哪一种人的人生是有意义的,因为单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说,死亡意味着毁灭,肉身陨落,灵魂亦休,那些万古长存流芳百世之类的话其实也只是人类美好的幻想和一些人的一厢情愿罢了。而我们所存活的这个世界,时时刻刻都充满诱惑,我们的肉身会产生各种欲望,我们的灵魂会掺杂各种意识,究竟何去何从,究竟孰是孰非,或许都只是全凭自己的造化吧!
5月9日于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