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员工奖罚制度管理方案(汇总8篇)
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员工奖罚制度管理方案篇一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管理制度
1.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迟到早退;
(3)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不服从分配;
(9)顶撞领导或人事、行政管理人员;
(10)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1 目的
本制度旨在鼓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同时,通过规范对员工的惩戒事项,以透明、公开的惩戒方式,确立公司的各项工作制度能够顺利执行,并在企业内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生产和办公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奖惩的原则、种类以及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含 等子公司)的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进行考评,实施奖惩。
3.2 厂、部级单位在遵循本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的实施细则。
4 奖惩原则
4.1 “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
4.3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一手抓先进典型的奖励,弘扬先进事迹,引导主流方向;一手抓落后典型的惩罚,鞭策后进,扼制不良倾向。
5 奖励
5.1 奖励的形式:嘉奖、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奖励,以及实物、现金奖励。
5.2 获奖条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者,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精神奖励或物质奖金:
1) 对提高产品质量,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做出显著成绩的;
2) 在节约原辅材料、能源、物资或节约资金、人力等资源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4) 在加强企业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5) 在市场开拓,产品营销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8) 维护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政策,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9) 服从分配、忠于职守、拒腐倡廉、舍已为人、拾金不昧,事迹突出的;
10)在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方面表现突出的;
11)在文化、技术学习中成绩显著的;
12)在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或其他突击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13)在提升企业文化,参加社团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14)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5.3奖励的程序与规定
5.3.1 集团公司一级的奖励:包括嘉奖、记功、晋级、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等:由各基层单位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评定或推荐,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后,以集团公司文件的形式予以通报,奖金一般由集团公司承担。
5.3.2 厂、部级单位的奖励,包括一次性发放奖金、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记功、嘉奖四种,由科一级单位按厂、部级单位内有关规定要求评定或推荐,报厂、部级第一负责人审批,厂、部级单位奖励的最高限额为300元/人次,超过此限额的须报请集团公司予以奖励。
5.3.3 科级单位对员工的奖励,由科级单位负责人审批后进行,最高限额为 元/人次,超过此限额的须报分厂予以奖励。
5.3.4 厂、部级、科级单位的奖励,所需资金在厂、部级、科级单位的考核所得中列支。
5.3.5 对全体员工完成本岗位职责工作的常规性的奖励,依据相关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5.3.6集团公司外部对员工的各级各类奖励,按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由集团公司推荐,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确定,并由上级部门授予荣誉称号和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5.3.7 集团公司对员工的精神奖励,以集团公司文件形式进行通报表彰,并存入员工档案。
6 惩戒
6.1 惩戒原则
6.1.1 对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企业纪律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按照惩戒的种类给与处分。
6.1.2 本制度已明确的违纪行为,按本规定予以惩戒;本规定未详尽的违纪行为,其他制度中有明确惩戒规定的,按其他制度惩戒规定执行;各项制度中都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中最相近似条款违纪行为进行惩戒,如也无最相近似条款,若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向公司提出惩戒建议的,公司可以采纳其惩戒建议。
6.1.3 惩戒应按照违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违纪人的主观过错以及对违纪行为的人是态度做出处罚。
6.1.4 故意违纪的从重处罚,过失违纪的酌情从轻处罚。
6.1.5 下列行为从重惩戒:
1)屡教不改的;
2)教唆或指使他人违纪的;
3)违纪行为经查属实,本人拒不配合及不接受调查的;
4)不听劝阻造成违纪的;
5)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声誉的违法违纪行为。
6.2 惩戒的种类
6.2.1 对员工惩戒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
6.2.2附加惩戒种类包括: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可附加在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并执行。扣除奖金指在当月绩效考核基础上再处以一定金额的奖金扣罚。
6.3 惩戒的条件。对有下列表现之一者,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惩戒:
1) 违反集团公司员工行为规范中有关劳动纪律、个人素养、工作礼仪等规定的;
2) 个人行为违反集团公司“5s”管理制度要求;
3) 违反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要求,造成产品产量或质量损失的;
5) 不积极履行岗位工作职责,造成负面影响,致使集团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
6) 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侵害集团公司利益行为的;
7) 违反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
8) 违反集团公司保密制度的;
9) 其他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不良行为。
6.4 惩戒的程序与权限
1)惩戒员工的依据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综合管理检查小组、事故事件调查组、总值班、警卫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检查及调查的结果。
2)科级单位对员工的惩戒权限为警告、扣除奖金两种,并将惩戒结果报所在厂部级单位备案,其他形式的惩戒必须经所在厂部级部门同意,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3)厂、部级单位对员工的惩戒形式包括警告、记过、扣除奖金三种,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以厂、部级单位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集团公司一级对员工的惩戒包括各类惩戒形式,由厂、部级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由管理监控部以集团公司文件予以通报。
5)厂、部级及科级单位作出的扣除奖金惩戒决定,分别由厂、部级、科级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纳入被惩戒人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执行,科级单位对员工的扣除奖金惩戒最高限额为300元/人次,超过限额的须报厂、部级单位批准;厂、部级单位对员工的扣除奖金惩戒最高限额为500元/人次,超过限额的须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6)由集团公司进行扣除奖金惩戒,须由厂、部级单位提出,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由相关考核部门在被惩戒人经济责任制考核中执行。惩戒金额最高以 元/人次为限。
7)对员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惩戒的,应事先通知被惩戒人所在的工会,工会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对被惩戒人作出相应惩戒;工会对解除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公司应当研究其意见后再作出惩戒决定。
6.5 警告
员工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由集团公司、厂、部级一级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惩戒,并视具体情况处附加扣除奖金惩戒。(员工在年度内首次出现下列行为的可免除警告惩戒,只作扣除奖金惩戒)
2) 不遵守工作时间,迟到或者早退在1小时以内扣减当日固定工资的50%,超过1小时扣减当日固定工资,迟到或者早退超过4小时的,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其个人1.2倍的固定工资,依次类推。
5) 在厂区内任意采折花木,践踏草坪,损坏绿化者,扣除奖金20元;
6) 在厂区内随地大”愕模鄢苯50元;
8) 员工上班(泛指厂区内)不佩戴岗位证者,扣除奖金10元;岗位证不是规范佩于胸前的,扣除奖金5元;岗位证遗失的.,应提前主动向警卫人员说明和登记备案,并在三天内完成补办后进行消案,可免于惩戒。
10)员工穿拖鞋(包括拖鞋式凉鞋)、背心、短裤或光背上班的,扣除奖金10元;
11)工作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报的,扣除奖金10元;
12)工作时间聚众聊天或在休息室、更-衣室长时间闲坐的,扣除奖金20元/人;
13)上班时打瞌睡者,扣除奖金20元;
14)上班时间消极工作,懒散怠工、不执行领导指示的,扣除奖金50元/次;
15)上班时睡觉的,聚众打牌的,该工作日作旷工处理;
16)不遵守就餐时间,提前去餐厅就餐的,扣除奖金20元;
18)违反集体宿舍住宿规定的,扣除奖金20—100元;
21)在厂区内骑自行车、机动车者,扣除奖金20元(批准者除外);
22)在非吸烟点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使用明火的,扣除奖金50元;
23)下班铃响以前,在本岗位工作场所外等候下班或提前洗浴者,扣除奖金20元。
24)带小孩到生产、办公区域场所的,扣除奖金20元;
26) 酒后上班影响工作的,扣除奖金50—100元;
27) 违反交接-班规定交接或擅自离岗,扣除奖金20—50元;
28) 因管理不力或交待不清造成操作失误,扣除奖金50—100元;
30) 发现下属违规违纪不及时制止、处理的,扣除奖金50元;
33) 门岗保安人员对违反进出厂门规定的行为不加制止的,扣除奖金20元;
36) 员工提出辞职,未经领导审批同意或未达到法定间隔天数便无故矿工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
6.6 记过
6.6.1员工多次出现6.5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或出现6.3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在其他员工中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造成集团公司形象声誉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集团公司500元以上的责任损失的,由集团公司、厂、部级一级单位对当事人作出记过惩戒,并视具体情况处附加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惩戒。
6.6.2 对受记过处分的员工,同时被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的,由人力资源科、财务会计科按处分决定执行扣除奖金、降级、降职、撤职处分。
6.6.3 厂、部级单位的记过期一般为6个月,集团公司一级的记过期一般12个月,员工在记过期内不能享受晋级晋档、工资普调、参加内部职称评比等奖励性待遇。
6.6.4 在记过期内,员工若有重大的突出表现,经本人申请或厂、部级单位建议,由做出处分一级的职能部门作出决定,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撤销记过处分,撤销后相关待遇按照同岗同级员工正常执行。
6.7 解除劳动合同
下列情况属于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当事人劳动合同,并附加扣除当月奖金、降级、降职、撤职等惩戒:
2) 盗窃公司财物;
3) 提供虚假发票、单据、票证,骗取公司财物;
4) 模仿管理人员的签名或盗用公司印章;
5) 在公司范围内争吵谩骂,经劝阻无效,或造成恶劣影响;
7) 非法侵入信息系统窃取、破坏电脑数据,或故意更改设备控制参数;
8) 窃取工艺技术、信息、样品资料等商业秘密;
9) 泄露集团公司重要商业或技术秘密的,或疏于管理导致重要商业或技术秘密泄露;
12)员工个人行为严重影响集团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20)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天(含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5天(含5天)的;
21)违反法律法规被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造成3天以上(含3天)无法上班的,
2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8 员工应督促其邀请进入公司拜访的亲友、老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的亲友(老乡)在公司内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的,由员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惩戒。
7 其他
7.1 各分厂制定的本单位区域内的奖惩制度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批准,报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公示后方可实施执行。
7.2 分厂各工段也可结合本工段实际情况制定与本管辖区域内的奖惩措施,具体的奖惩限度应在本制度和分厂管理制度限度范围之内,并经分厂领导批准,报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公示后实施执行。
7.3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如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7.4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造成集团公司经济损失的,根据员工应负的责任情况,须承担集团公司实际损失金额5%--100%的赔偿。赔偿的具体比例与金额由厂、部级单位提出,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后,交财务会计部督促执行。
7.5在集团公司作出惩戒决定后三日内,被惩戒者可以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但在集团公司未作出改变原惩戒决定前,仍按照原惩戒决定执行。
7.6 为鼓励受到惩戒的员工将功补过,对受惩戒后,员工对集团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而受到嘉奖记功表彰的,年度内处分后的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具体规定为:
a) 一次嘉奖与一次警告相抵;
b) 一次记功与一次记过相抵;
c) 受到处分后,员工所立功绩按规定抵消处分的,对加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7.7受到奖励的员工,除按规定获得荣誉及经济奖励外,集团公司还在住房、进修、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7.8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取消奖励,并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惩戒。
7.9 对于滥用职权,通过惩戒员工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惩戒对象进行包庇的人员,一经查实,集团公司视情况给予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10有关各级经济责任制考核中的对违章违纪行为的惩戒标准必须严格遵循本制度中的相应规定。
7.11 奖惩单位应将经公示或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奖惩材料存档,并报同级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7.1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监控部、各分厂管理人事科(综合科)负责对员工出现的严重违纪行为(包括可能处以记过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各自范围组织进行调查,并最终形成调查意见。
7.13 本规定自公示之日起****日后正式实施。
7.14 本规定实施后,原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自动作废。
员工奖罚制度管理方案篇二
通过对全体食堂工作人员的全面考核,使每一位职工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道德品质,提高技术业务能力,促进全体人员学技术、学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改进食堂面貌,更好的为师生服务。
(二)出勤情况。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每次扣币10元。积极参加食堂组织的培训 ,不参加每次扣币20元。
(三)工作情况
1、文明礼貌。工作期间使用文明语言,不讲粗话脏话;热情、耐心服务师生,虚心接受师生意见和建议。
2、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按照操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本职工作,不推卸责任。
3、节约用水,工作完毕要关掉水龙头,若让水白白流掉发现一次扣币20元。用电要人走灯灭,人走灯不灭者每次扣币20元。
4、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视学校为家,视学生为子。让学生吃饱饭、吃好饭、少剩饭、不浪费粮食。工作人员应根据学生个体差异适当增减饭菜量,将剩饭剩菜总量控制在每天半桶以下。若超过此量则每天扣币100至300元。
(四)卫生情况。
1、个人卫生
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操作加工食品时不戴首饰;工作时戴好工作帽和口罩 ,上卫生间要脱掉工作服,若违反一次扣币30元。
2、食堂卫生
食堂灶台干净整洁,用具摆放规范整齐,操作台面无灰尘,食堂地面干净明亮,食堂内外无蜘蛛网。若达不到以上清洁卫生标准,每人扣币20元。
3、环境卫生
保持食堂周围环境整洁卫生,物体摆放有序,地面无垃圾,水沟无污垢。若达不到以上清洁卫生标准,每人扣币20元。
为加强考核工作,由总务处牵头组成考核小组,每学期考核四次,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众,对成绩优秀者予以奖励,对成绩不合格者予以适当惩处,并定期培训。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奖罚制度管理方案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奖惩原则
第十条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奖励可分为:
a、嘉奖 :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元的奖励;
b、小功: 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元的`奖励;
c、大功: 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元的奖励
d、晋升: 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惩处可分为:
a、申诫: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元的罚款;
b、小过: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元的罚款;
c、大过; 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元的罚款;
d、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 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6)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6)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3)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在禁烟区吸烟者;
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经查核实者;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伪造、 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1)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1次嘉奖可与1次申诫相抵;
2)1次小功可与1次小过相抵;
3)1次大功可与1次大过相抵;
4)3次嘉奖相当于1次小功;3次小功相当于1次大功,3次大功得予以晋升一级;
5)3次申诫相当于1次小过,3次小过相当于1次大过,3次大过予以开除处理;
第二十五条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
酒店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结合,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人力资源部积极协同各部门建立明确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以此作为每位员工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3)人力资源部要积极指导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培训工作,尤其是对业务骨干、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其得到学习深造,以期实现员工的求知奖励,为酒店造就后备人才。
(4)人力资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员的晋升考核标准。在填补职位时,首先考虑提拔或调动现岗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店级领导审批决定,从而使晋升成为人人可追求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5)在酒店经营管理或提高服务质量中有重大贡献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员工,在授予精神鼓励的同时,要有相应的物质重奖鼓励。在实施奖励中,应有明确的奖励标准,划分相应等级。奖励的等级分为部门级,酒店级。在社会上获得的荣誉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酒店级标准进行奖励。
2、员工的处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员工奖罚制度管理方案篇四
一、奖励:
1、受客人书面表扬3次~7次,在原奖金系数上提高0.2,7次以上提高0.5。
2、销售业绩前十名,按销售额来计算。
3、受公司通报表扬的,视情形在原系数上提高0.3~1。
4、被评为a级的员工,当月可在原系数上提高0.2。
5、被评为优秀员工或管理人员称号,可在当月奖金系数上提高0.5。
6、各店经理可视情况对工作表现好的员工给予提高奖金系数0.1~1。
7、总公司将拿出当月奖金的8%作为对平时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奖励基金。
二、处罚:
1、凡旷工者,取消当月全额奖金。
2、事假1天扣当月奖金的30%,二天扣60%,三天或三天以上取消当月全额奖金。
3、病假须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单位出具的证明,1天以内,手续齐全者不扣;1天~3天手续齐全扣20%;3天以上~7天以内扣50%;7天或7天以上扣全额奖金,凡手续不齐者按事假处理。
4、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5%。
5、顶撞上级、不服从领导安排,扣10%~当月全额奖金。
6、有骂架、偷吃、偷盗、开飞单、受通报批评等重大过失、较大过失者,扣当月全额奖金。
7、恶意阻碍公司物品回收的,扣当月奖金的50%。
8、隐瞒事实真-相的、知情不报者,扣10%~当月全额奖金。
9、客人投诉3次以内扣1%~20%,3次以上(含3次)扣当月全额奖金。
10、凡代打卡者,一经发现扣当月全额奖金。
11、除此之外,店经理、部门经理对下属员工可视情节轻重扣1%~100%奖金。
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餐厅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奖励
第一条 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 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第三条 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
第四条 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发给50元以上100以内的奖金;
(2) 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
(6) 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员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3件)以上的;
(9) 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
(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
(1) 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酒店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 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 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5) 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9) 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
(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酒店优秀员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酒店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的;
(3)维护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二章 处罚
第八条 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
第九条 违反公司及餐厅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
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 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章违
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款:
(1) 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2) 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3) 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4) 谈吐和举止粗鲁的;
(5) 缺少酒店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6) 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7) 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8)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 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
(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
(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6)当班时用酒店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1)在更-衣柜内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离开酒店,无故在酒店逗留的;
(23) 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
(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5次(含5次)以上或旷工2天(含2天)以上的;
(2) 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
(3) 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
(4) 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
(5) 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的;
(6) 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7) 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客人投诉的;
(8) 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
(9) 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违反操作规程,给酒店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酒店成损失的金额
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的;
(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
(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
(16)携带酒店物品离店的;
(17)上班时睡觉的;
(19)使用酒店电脑玩游戏的;
(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
(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酒店带来损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
(23)损坏酒店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
(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
(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
(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
员工奖罚制度管理方案篇五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内赌博;
21.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 见。
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http://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员工奖罚制度管理方案篇六
每位员工都是公司的代表,员工在工作期间的个人形象及言谈举止反应了整个公司的精神面貌。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每位员工都应该穿戴整洁,举止大方,并为自己外貌而感到自信。
个人卫生:仪表大方、整洁。
面部:清洁、无油腻,男士头发不超过耳际,不过领,女士发型美观大方,不留奇
异发型。
手指:干净,指甲勤修剪,不得有污迹或涂指甲油。
饰物:项链戴在衣服内,不戴耳环。
口腔卫生:上班时不吃含刺激性气味的食物,口中无异味。
服装:上班时应按照规范穿着公司统一定做的制服,夏冬装全店统一。制服要求:
干净、整洁、无褶皱、无纽扣脱落、扣齐所有纽扣、衣领平整无汗迹,衣袖
及裤脚不得翻卷、挽起。不穿凉鞋和拖鞋等休闲鞋。
站立姿势:待客时应精神饱满站立服务,不能双臂交抱于胸前,或放在背后。站立时不
弯腰、不叉脚、不能斜靠在货架或柜台上。
打招呼:员工跟同事或顾客见面打招呼时应热情、亲切、有礼貌。不得在工作场所大声
喧哗,以免影响工作秩序,给顾客造成不好的影响。
电话礼仪:电话是公司的窗口,响二声之前去接听电话,标准用语:“你好,xx店”;
超过两声之后去接电话时,应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转接电话时,应说
“请您稍等”,然后立即进行转接工作。
员工奖罚制度管理方案篇七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奖励优秀员工,特制定本办法。
一、月度优秀员工的分类
部门优秀员工分为部门级、公司级;
二、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月度优秀员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入职时间满一个月以上的主管级以下员工;
2、本月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出色的表现成为部门的楷模;
3、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重大贡献或受到兄弟部门的肯定;
4、无较大过失;
三、名额分配
(一)各部门自行进行评选,候选人名额不限,条件具备者即可参选;
(二)各部门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选,选出一名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
(三)由管理部组织,根据各部门推荐的优秀员工进行公司级优秀员工的评选,选出两名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四)公司级优秀员工分为后勤支持类以及技术支持类,属于后勤支持类的部门:管理部、财务部以及各技术部门项目助理;属于技术支持类的部门:安规一部、安规二部、emc、检查部以及化学分析部的技术岗位人员。
四、评选办法
(一)管理部建立员工奖惩记录档案,作为评选月度公司级优秀员工的基础数据之一;
(三)由管理部根据各部门上报部门级月度优秀员工名单以及评语,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四)在月度例会上,由与会各部门人员进行投票选定公司级月度优秀员工。
(五)经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后现场发放奖励、会后张榜公告以及符合规定的给予奖励旅游。
五、优秀员工的奖励
(一)部门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旁听月度主管级例会的机会;
2、获得优秀员工奖励,并与总经理进行合影;
(二)公司级优秀月度员工
1、获得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参与公司优秀员工旅游计划(附件一《优秀员工旅游奖励方案》)。
六、优秀员工评判细则
公司技术以及行政后勤岗位的员工,经个人申请或被部门管理人员推荐并确定为优秀员工,必须符合本细则所规定的要求和具备本细则所规定的条件,并在通过评选程序后当选。
评判细则分为统一适用的标准和各岗位具体标准,优秀员工应当符合。各岗位具体标准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司对该岗位的目标要求,另一部份为具体考核方式。
(一)公司所有员工被评为优秀员工统一适用的标准
1、能够遵守《员工手册》和岗位职能的要求;
2、以规范的工作方法、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或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处理临时任务;
3、责任心强、工作主动、爱岗爱司、品德高尚;
5、经过民主评议,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可。
(二)公司优秀员工各工作岗位的具体标准见相应岗位职责要求。
员工奖罚制度管理方案篇八
(一)对改进饭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二)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三)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多次受到宾客表扬者。
(四)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五)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宾客安全者。
(六)恪尽职守,拾金不昧,建功敬业,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七)每月被饭店评为最佳员工者。
(八)励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着成绩者。
(九)其他应予以奖励者。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授予奖金、晋级、加薪等。
(一)部门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出、批准、报总经理审批。
(二)饭店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评审无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凡获饭店表彰奖励的'员工,其事迹记入档案,以备查考。
(一)轻度违纪:口头警告。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6、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8、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9、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0、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11、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12、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13、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14、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5、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16、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17、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18、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19、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0、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1、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23、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5、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26、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