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优秀8篇)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功能性食品市场调研报告篇一
通过联合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和突击检查,**县保健食品市场逐步得到规范,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概而言之,一是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若隐若现、虚假夸大宣传广告时有发生、消费者盲目跟随成风;二是监管法规不够完善、管理模式仍不成熟、保健食品市场还不规范。究其原因有:
1、审批与监督脱节,出现监管真空。一是保健食品注册审批与监督脱节。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式审查及受理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并注册;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由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既不要审查,更不存在审批,对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又没有具体的监管职能。这种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纵向断层,审批注册与市场监管横向脱节的监管体制,严重制约着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二是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脱节。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部来看,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权仅限于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审批权,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出现“管着的看不到,看着的管不到;审批的不监测,监测的不审批”的尴尬状况。
2、监测与处罚掉链,引发监管短路。《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规定,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并将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的,填写《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移送通知书》移送同级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实际工作中,审批部门的监测侧重于是否经过批准,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只能通报和移送,无权查处;而监督处罚部门主要侧重于广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于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往往是雾里看花等其他因素,给一些广告违法分子有机可乘。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与处罚部门这种“监测的不处罚,处罚的不监测”状况,必然导致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禁止受牵制、处理受限制。
3、职能与责任移位,诱发责权扯皮。“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是我国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个不成文的规则。而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与监管,广告审批和监测与处罚等权责却不符合该通则。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权却在各级卫生等相关部门。*健食品广告审批权在省级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工作又在市、县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对违法广告的处罚权又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种监管模式容易导致部门之间工作上的互相扯皮,一旦发生事故,追究相关责任就比较复杂。
4、法律法规标准不统一,导致执行艰难。现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所明确的'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各部门在各自环节的监管工作中,所执行的法律依据各不相同,卫生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质监部门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工商部门则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些法律标准不一,如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按照《产品质量法》,要处以货值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三倍的罚款;按照《商标法》,则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处以非法所得的一至三倍罚款。具体处罚时,涉及到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等多环节、多部门,执行时有异议,落实时难到位。
5、部门与部门失衡,致使牵头乏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按照“三句话”职能要求,其主要内容是对各职能部门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进行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目前,无任是在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单位资历,还基础设施、经费投入、人员数量等诸多方面,作为保健食品监管牵头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工商、质监等各保健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相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显然是级别低、职能虚、资历浅、基础弱、投入少、队伍小,牵头部门与监管职能部门之间基础条件明显失衡,必然制约牵头工作的开展。
针对目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我们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如前所述,目前用于规范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的法律法规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xx年7月1日施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年6月1日实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施行)。这些法规是在不同的时期制定的,相互之间有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
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由卫生部门查处。但目前出现的新动向已经使法律严重滞后。比如,《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食品说明书内容虚假的,按第四十九条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查处,但在说明书中添加只有药品才具有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超出审批范围的,就不一定适用该法。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也可以按20xx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药品管理法》由药监部门处罚。药监部门处罚时往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或第三款第二项。但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指的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其中哪些情形属于“冒充”呢?而且更重要的是处罚依据的第七十八条规定必须载明药检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但药检机构却无检验食品的法律依据,也没有检验标准。所以,很多情况下,部分地区药监部门绕开此条,依据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来查处,但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又必须是药品。
再比如,对保健食品在宣传中涉及药品的处理,可依据《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来管理。《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十三条对此也作出规定,但因为没有法律责任的规定,药监部门却难以处罚。
所以,必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适应当前的市场状况,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严厉打击这些违法行为。
2、加强相关各部门的协作。
在国家目前暂不能理顺监管体制大环境下,结合实际,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除了上面提到的卫生、药监,还涉及到工商、质监、公安、广电等部门。管理的部门越多,链条越长,就越有可能在工作中产生推诿、扯皮、相互踢皮球等现象。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建立行之有效的协作机制,突破条块分割的藩篱。目前,国家已经在布置,在药监部门设立了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但从实践来看,光有协调机构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合理完善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对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也可以采取在打击违法过程中政府牵头,各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各自的分工和任务,开展专项治理等等。
3、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违法分子之所以敢铤而走险,某种原因就是钻了政府监管不到位、打击不得力的空子。如果各部门面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违法分子就会失去违法的胆量和气焰;如果在处罚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的成本,使违法行为达不到目的,违法分子就会灰心丧气、偃旗息鼓。为此,相关监管部门要从群众利益出发,日常监管不松懈,发现违法行为不手软,查处案件不徇私,编制合法产品的安全网,设置违法行为的高压线。更不能为了部门利益,巧立名目收取“管理费”、“索证费”、“备案费”等,干扰查处工作。
4、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
打击假冒伪劣,光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向群众宣传科学的医药保健知识和保健食品的有关法规,让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我局准备与电视台协商,以县政府的名义开设食品药品专栏,既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更要对违反食品药品的典型案件予以坚决的暴光,使其无处遁形;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放手发动群众参与打击违法行为,让违法分子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写手册、印发宣传材料、邀请专家举办讲座把科学知识普及到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使消费者增长知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让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失去市场和生存的土壤;还可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发布打假信息、公示法律法规制度等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打假的气候,使制假售假行为暴露在群众监督之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指出,食品药品监管必须树立和实践科学的监管理念。要尽快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就要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水平和能力。针对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只要我们迎难而上、认真去想,在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坚强支持下,就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我们排除万难、认真去做,就一定能规范市场的秩序,保障好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构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功能性食品市场调研报告篇二
在我国,居民消费价格结构性上涨,食品行业物价整体走高。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2%(6月份同比上涨4。4%,环比上涨0。4%),涨幅比上年同期上升1。9个百分点。分类别看,食品价格同比上涨7。6%,其中,粮食上涨6。4%,蛋上涨27。9%,肉禽及其制品上涨20。7%。6月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1。3%。其中,粮食价格上涨6。1%,油脂价格上涨27。6%,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35。7%,猪肉价格上涨59。8%,鲜蛋价格上涨37。9%,水产品价格上涨5。2%,鲜菜价格上涨4。8%,鲜果价格下降16。2%,调味品价格上涨4。5%。
2季度我国食品价格走高,表现最为明显的是肉类产品价格巨幅上涨,2季度生猪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25。7%。食品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世界粮食价格上涨推动我国粮食价格高起,并直接拉动食品价格上扬,对我国的价格总水平以及低收入家庭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
食品安全问题令我国食品出口遭遇信用危机,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公告》规定出口食品9月1日起需加检疫标志。《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5月1日实施,多项食品包装标准出台扫除食品出口障碍。
食品制造业发展的三个趋势:全球食品价格走势维持高位,增幅平稳;全球食品三大发展趋势(健康、愉悦、便利)为我国食品制造业的明确了方向;新原料的准入促进我国保健食品不断创新。
功能性食品市场调研报告篇三
伴随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以及市场的有力拉动下,我国绿色食品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探索出了一条“依托品牌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模式。实践表明,绿色食品发展与现代农业建设在目标定位、路径选择、机制运行上已高度契合和深度融合。随着绿色食品在精品打造、产业结构优化、市场流通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必将对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20世纪90年代初,为了保护和利用我国部分地区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适应食物消费需求的变化、增进消费者身体健康,我国启动发展绿色食品。绿色食品强调产品出自优良生态环境,依据特定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安全、优质。经过25年的发展,我国绿色食品已从一个概念打造成一个精品品牌,形成了一个新兴产业,获得了长足发展。
(1)总量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11—2014年,绿色食品当年获证企业从2683家增加到3830家,年均增长12.6%;产品从6538个增加到8826个,年均增长10.5%。全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从6622家发展到8700家,年均增长9.5%;产品总数从16825个增加到21153个,年均增长7.9%。
(2)产品覆盖种类初步齐全。现有的绿色食品产品已包括主要农产品及加工产品的5个大类、57个小类。2014年,农林及加工产品有15703个,占74.2%;畜禽产品有1095个,占5.2%;水产品有698个,占3.3%;饮品类产品有1946个,占9.2%;其他类产品有1711个,占8.1%。
(3)贸易发展持续扩大。2010—2014年,全国绿色食品产品国内年销售额由2824亿元增长到5480.5亿元,年均增长18%。我国加入wto以后,绿色食品出口额由4亿美元增长到24.8亿美元,年均16.4%。近几年,绿色食品流通企业呈现加快发展的趋势,在部分大中城市已建立一批绿色食品专营网点,许多绿色食品走上了电商平台,市场流通和贸易渠道不断拓展。
(4)品牌影响从国内走向了国际。绿色食品在全社会已有较高的知名度,广大消费者对绿色食品品牌已有较高的认知率。绿色食品全面进入国内大中城市的中高端市场,成为许多大型商业连锁经营企业准入的重要条件。绿色食品标志除在我国以证明商标形式注册外,还在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框架下,通过世界知识产权局,在欧美日等10个国家和地区注册,绿色食品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绿色食品标准已通过国际贸易中心(itc)进入国际可持续、环保产品国际贸易标准系统,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推介标准。2014年,澳大利亚、加拿大、丹麦等国家的5个全球知名企业的33个产品获得我国的绿色食品证书,产量已超过100万t。
借鉴国际农业和食品工业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结合我国国情,经过多年来的理论总结和实践探索,绿色食品创立了“依托品牌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模式。
(1)以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标准体现绿色食品的生产方式和质量水平,也体现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技术含量。实施标准化生产,首先,要有各类技术标准。按照全程质量控制的要求,绿色食品从五个环节构建标准体系:一是产地环境标准,包括产地环境技术条件和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导则;二是生产技术标准,包括肥料、农药、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渔药、食品添加剂等使用准则;以及动物卫生、畜禽饲养防疫等准则;三是产品标准,覆盖102类产品;四是包装、贮运标准,即包装通用准则、贮藏运输准则;五是产品抽样准则、产品检验准则等其他标准。其次,要将标准转化为供企业和农户具体使用的生产操作规程。目前,各地制订并颁布实施的绿色食品行业性、区域性、分种类的生产技术规程有400多项。最后,要通过技术服务、专业培训、基地建设对农民进行指导,并通过现场检查、质量审核等方式,评判绿色食品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2)以质量构建产业发展链。从产地环境、投入品、农产品资源、加工产品原料到终端产品,绿色食品以质量为基准构建和发展产业链。通过对产地及其周围的土壤、大气和灌溉水(养殖用水)等生态环境因子严格监测,保证产地环境具备生产绿色食品的良好条件。投入品要求使用安全优质的生产资料,化肥、农药施用减量化,并鼓励优先使用经认定的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农产品资源要体现各地名特优产品、有出口竞争优势的产品。加工产品原料通过建设高水平的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满足深加工企业需求。终端产品要求质量过硬、包装规范、用标准确、形象突出,令消费者信赖。企业是绿色食品生产的主体,提升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需要靠龙头企业带动。2014年,在绿色食品企业中,各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已有3356家、产品8995个,分别占绿色食品企业和产品总数的38.6%和42.5%。
(3)以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品牌是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支撑载体和战略资源。绿色食品立足精品定位,围绕提升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公信力与竞争力,持续推进品牌建设,走以品牌引领产业发展的道路。面向消费者,通过宣传绿色食品的基本理念、质量标准、基本制度,树立品牌形象,培育消费市场,拉动市场需求。通过举办专业展会,搭建贸易平台,推动厂商合作、产销对接,建设专业流通体系,传导优质优价市场机制,提升品牌价值。通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扩大品牌国际影响力,促进出口贸易发展。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已成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任务。绿色食品发展取得的成效是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的成果体现,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益探索。
(1)目标与方向相符。绿色食品注重生态环境的改善、保护和利用,注重投入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控,注重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的有机结合,无论是生产方式、管理模式,还是技术标准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发展我国现代农业,在保障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的前提下,既要保证农业产能规模、保障粮食安全,又要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产增收,这就要求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国务院制定的《全国可持续农业发展规划》(2015—2030年)提出“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一控”:控制农业用水的总量,到2020年,农业用水总量要保持在3720亿m3,利用系数要达到0.55以上;“两减”: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总量,2020年化肥农药的施用量努力实现零增长;“三基本”:到2030年,实现畜禽污染基本处理、地膜基本回收、秸秆基本利用。积极推广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和生产方式,有利于促进上述目标的实现。
(2)实施路径一致。绿色食品发展的基本路径是以标准化生产保障产品安全优质,以安全优质产品承载品牌形象,以品牌影响带动生产和消费。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绿色食品已纳入“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评价指标体系,2014年,在全国已创建的319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中,绿色食品产量已达3668万t,占全国绿色食品总产量的38.3%。近几年,绿色食品还先后纳入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三园两场”(菜园、果园、茶园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的评价指标体系,并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条件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评定指标之一。国务院最近印发的《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强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并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3)发展机制协调。绿色食品采取“政府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的发展机制,政府推动旨在创造政策条件和社会环境;市场拉动体现品牌的美誉度和竞争力,这与现代农业建设推行的“政策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发展机制是协调互动的。2004年以来,中央1号文件多次强调“加快绿色食品发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支持发展绿色食品”。发展绿色食品已先后纳入国家中长期农业发展规划、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作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的重要途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安全消费意识普遍增强,追求“绿色、生态、环保”已成为基本的消费取向和选择标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乡居民食品消费结构也进入加快升级转型阶段,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日益成为主流,绿色食品消费市场需求已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同时,国际社会持续广泛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对我国出口农产品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通过发展绿色食品,在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管理制度、贸易准则等方面保持与国际接轨,为带动我国农产品出口,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我国现代农业与生态文明建设为绿色食品发展带来新的历史机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绿色食品发展应以确保品牌公信力为基点,以提升品牌竞争力为核心,以放大品牌效益为目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产业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1)持续推进品牌建设。坚持精品定位,瞄准发达国家水平,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完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保持技术标准的先进性。不断完善绿色食品制度体系,保持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巩固和提升品牌的核心竞争力。严格许可审查,严格证后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规范用标,切实维护品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持续开展品牌宣传,通过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渗透力,撬动消费市场。同时,加强绿色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共同维护绿色食品公共品牌形象。
(2)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一是优化主体结构。坚持“好中选优、扶强做大”的指导思想,重点发展各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行业影响力和带动力的深加工食品企业,以及质量管控能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提高产业主体素质。二是优化产品结构。在目前的绿色食品产品结构中,种植业产品比重较大,畜牧业和渔业产品较小,今后要适应消费需求,逐步扩大绿色食品养殖业发展规模。三是优化产业链条。稳步推进原料基地建设,加快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发展,进一步完善绿色食品产业体系,为绿色食品生产提供更加有力的物质支撑。
(3)全面加快市场建设步伐。在引导绿色食品企业自身开展专业营销的同时,在制度机制设计上大胆创新,鼓励和支持流通企业发展绿色食品专业营销体,提高品牌的市场集中度。积极引导社会工商资本进入绿色食品流通领域,参与绿色食品专业营销网络和渠道建设,特别是要树立互联网思维,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探索绿色食品专业营销新模式。同时,加快推进绿色食品信息化建设,为广大消费者及时提供准确、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绿色食品产业信息服务。
(4)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计显示,2011—2014年,东部地区绿色食品年均增长为9.23%、中部地区为6.49%、西部地区为15.87%、东北地区为6.82%。虽然近几年西部地区绿色食品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发展规模仍然偏小。绿色食品在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势必影响其功能的全面发挥,需要从资源和环境层面加以科学规划,在政策层面加强统筹谋划,以推动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促进全国绿色食品的区域协调发展。
功能性食品市场调研报告篇四
(一)有机食品
人们在追求健康食品的进程中,到20世纪70年代才真正形成有机农业/有机食品。虽然英国土壤协会早在1967年就制定了协会的有机农业标准,这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有机标准,但并没有形成国际规模,1972年,全球性民间团体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成立,使有机农业/有机食品标准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对有机食品制定出一个统一的国际标准。有关国际组织和主要食品生产和贸易国家制定的有机食品标准的情况如下:
1、ifoam的有机食品标准
目前该组织有110个国家700多个会员。ifoam的基本标准,属于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有机农业/有机食品的标准,由于其标准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代表性,加上每两年修改一次,因此具有权威性和先进性。此外,ifoam的授权体系,即监督和控制有机农业检查认证机构的组织和准则(ioas),和其基本标准一样具有很大的国际影响。
ifoam的基本标准包括了植物生产、动物生产以及加工的.各类环节。
ifoam的基本标准包括了植物生产、动物生产以及加工的各类环节。ifoam制定的有机农业/有机食品的国际基本标准有以下4个方面。
a.前提条件
(1)凡标上“有机”标签的产品,生产者和农场必须属ifoam成员
(2)不属于ifoam的个体生产者不可声明他们是按ifoam标准进行生产的;
(3)不属于ifoam标准包括农场审查和颁证方案的建议。
b.基本标准的框架
(1)生产足够数量具有高营养的食品。
(2)维持和增加土壤的长期肥力。
(3)在当地农业系统中尽可能利用可再生资源。
(4)在封闭系统中尽可能进行有机物质和营养元素方面的循环利用。
(5)给所有的牲畜提供生活条件,使它们按自然的生活习性生活。
(6)避免由于农业技术带来的所有形式的污染。
(7)维持农业系统遗传基质的多样性,包括植物和野生物环境的保护。
功能性食品市场调研报告篇五
1.1、进口行业无人争锋
令人惊喜的是,面对这座尚未发掘的金矿,虎视眈眈的对手几乎没有!虽然有ka国际超市销售,由于其仅仅在大型城市,其高昂的价格以及有限的品类限制了它成为进口食品销售的主渠道。可以说,至今中国内地没有一家形成规模的进口食品专卖销售的品牌企业,投资进口食品专卖,投资中国零售市场唯一尚未发掘的金矿必将为您带来滚滚财源!
1.2、市场容量大得惊人
国家统计局发言人指出:自2017年以来,中国国内消费市场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而且中国国内消费市场结构出现整体升级的明显趋势!研究显示:中国80后甚至90后出生的独生子女群将在未来十年内成为消费市场的主流力量!他们受西方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必将颠覆性的改变中国国内消费市场的架构!以时尚、品质、美味为代表的进口食品将迎来超高速发展期。据美国食品工业协会预测,到2018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进口食品消费国,届时中国大陆进口食品市场规模高达4800亿人民币。21世纪属于中国,未来十年是中国进口食品“井喷式”高速发展的“黄金十年”,投资进口食品专卖=投资未来十年最具发展潜力的黄金产业,必将为广大投资者带来无限美好的前景!
1.3、盈利模式登峰造极
两大行业优势占尽,投资进口食品专卖。想不赚钱?都难!
1.4、行业暴利令人震撼
目前,中国市场制造业的平均利润为15%,零售业平均利润为20%,餐饮业的平均利润为30%。中国入世以来关税一降再降,rmb汇率一升再升,市场经济透明度越来越高!一个个利好消息使进口食品的平均利润高达40%-50%!俗话说“一招鲜,吃遍天”。投资中国进口食品专卖,投资令人垂涎三尺的暴利行业,必将带给您一个高额的回报!!!
业内现状
就商业结论而言,成为成功连锁加盟店母体的标准是:自有店铺超过十间以上,并且整体达到赢利标准,且净利率高于销售收入的10%为获利底线,自有店铺的知名度已经得到所在地的高度认知。
在这一基础上,母体则有能力拓展加盟连锁店,将自身的成功盈利模式通过有偿商业行为拓展至他人取得成功。
然而,在这样一个标准中,我们看到的结果是:国内许多连锁加盟的母体在并未达标,甚至没有母体店的基础上盲目拓展加盟连锁店,以赚取加盟金,或者以免费加盟为诱饵,以收取保证金为本质目的、占用他人资源而获利。我们高度怀疑这一商业行为,这将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加盟店的成功率低于20%,反之,80%的加盟店处于亏损乃至倒闭的边缘,而其中20%成功加盟店主的成功并非来自于母体成功经验的复制,而完全依靠个人的努力达到。
据不完全资料统计,在休闲食品零售加盟店体系中,若每十万元为一个加盟投资单位计算,加盟店发展商的母体每拓展十间连锁店,便有八间最终倒闭,如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17万元。这样的结论是:加盟商宁可牺牲加盟者117万的经济损失来换取其6-8万不等的加盟费。
鉴于此,我们更鼓励独立创业精神,不可以盲目轻信于加盟之约。
功能性食品市场调研报告篇六
- 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 减肥保健食品市场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和突击检查,发现保健食品市场比较混乱。为此,笔者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并谈点思考对策。
一、现状分析
通过联合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和突击检查,**县保健食品市场逐步得到规范,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概而言之,一是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若隐若现、虚假夸大宣传广告时有发生、消费者盲目跟随成风;二是监管法规不够完善、管理模式仍不成熟、保健食品市场还不规范。究其原因有:
1、审批与监督脱节,出现监管真空。一是保健食品注册审批与监督脱节。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式审查及受理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并注册;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由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既不要审查,更不存在审批,对市场上的保健食品又没有具体的监管职能。这种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纵向断层,审批注册与市场监管横向脱节的监管体制,严重制约着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二是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脱节。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部来看,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权仅限于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审批权,保健食品广告审批与监测出现“管着的看不到,看着的管不到;审批的不监测,监测的不审批”的尴尬状况。
2、监测与处罚掉链,引发监管短路。《广告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规定,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审批的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并将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的,填写《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移送通知书》移送同级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实际工作中,审批部门的监测侧重于是否经过批准,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只能通报和移送,无权查处;而监督处罚部门主要侧重于广告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对于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往往是雾里看花等其他因素,给一些广告违法分子有机可乘。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与处罚部门这种“监测的不处罚,处罚的不监测”状况,必然导致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禁止受牵制、处理受限制。
3、职能与责任移位,诱发责权扯皮。“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是我国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个不成文的规则。而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与监管,广告审批和监测与处罚等权责却不符合该通则。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权却在各级卫生等相关部门。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权在省级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工作又在市、县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对违法广告的处罚权又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种监管模式容易导致部门之间工作上的互相扯皮,一旦发生事故,追究相关责任就比较复杂。
4、法律法规标准不统一,导致执行艰难。现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所明确的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各部门在各自环节的监管工作中,所执行的法律依据各不相同,卫生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质监部门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工商部门则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些法律标准不一,如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按照《产品质量法》,要处以货值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三倍的罚款;按照《商标法》,则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处以非法所得的一至三倍罚款。具体处罚时,涉及到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等多环节、多部门,执行时有异议,落实时难到位。
5、部门与部门失衡,致使牵头乏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按照“三句话”职能要求,其主要内容是对各职能部门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进行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目前,无任是在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单位资历,还基础设施、经费投入、人员数量等诸多方面,作为保健食品监管牵头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工商、质监等各保健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相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显然是级别低、职能虚、资历浅、基础弱、投入少、队伍小,牵头部门与监管职能部门之间基础条件明显失衡,必然制约牵头工作的开展。
二、对策思考
针对目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我们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如前所述,目前用于规范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的法律法规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xx年7月1日施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年6月1日实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施行)。这些法规是在不同的时期制定的,相互之间有矛盾和不一致的地方。
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由卫生部门查处。但目前出现的新动向已经使法律严重滞后。比如,《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食品说明书内容虚假的,按第四十九条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查处,但在说明书中添加只有药品才具有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超出审批范围的,就不一定适用该法。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也可以按xx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药品管理法》由药监部门处罚。药监部门处罚时往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或第三款第二项。但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指的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其中哪些情形属于“冒充”呢?而且更重要的是处罚依据的第七十八条规定必须载明药检机构的质量检验结果,但药检机构却无检验食品的法律依据,也没有检验标准。所以,很多情况下,部分地区药监部门绕开此条,依据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来查处,但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又必须是药品。
再比如,对保健食品在宣传中涉及药品的处理,可依据《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来管理。《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十三条对此也作出规定,但因为没有法律责任的规定,药监部门却难以处罚。
所以,必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适应当前的市场状况,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严厉打击这些违法行为。
2、加强相关各部门的协作。
在国家目前暂不能理顺监管体制大环境下,结合实际,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除了上面提到的卫生、药监,还涉及到工商、质监、公安、广电等部门。管理的部门越多,链条越长,就越有可能在工作中产生推诿、扯皮、相互踢皮球等现象。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建立行之有效的协作机制,突破条块分割的藩篱。目前,国家已经在布置,在药监部门设立了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但从实践来看,光有协调机构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合理完善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使对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也可以采取在打击违法过程中政府牵头,各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各自的分工和任务,开展专项治理等等。
3、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违法分子之所以敢铤而走险,某种原因就是钻了政府监管不到位、打击不得力的空子。如果各部门面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违法分子就会失去违法的胆量和气焰;如果在处罚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的成本,使违法行为达不到目的,违法分子就会灰心丧气、偃旗息鼓。为此,相关监管部门要从群众利益出发,日常监管不松懈,发现违法行为不手软,查处案件不徇私,编制合法产品的安全网,设置违法行为的高压线。更不能为了部门利益,巧立名目收取“管理费”、“索证费”、“备案费”等,干扰查处工作。
4、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
打击假冒伪劣,光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向群众宣传科学的医药保健知识和保健食品的有关法规,让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我局准备与电视台协商,以县政府的名义开设食品药品专栏,既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更要对违反食品药品的典型案件予以坚决的暴光,使其无处遁形;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放手发动群众参与打击违法行为,让违法分子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写手册、印发宣传材料、邀请专家举办讲座把科学知识普及到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使消费者增长知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让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失去市场和生存的土壤;还可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发布打假信息、公示法律法规制度等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打假的气候,使制假售假行为暴露在群众监督之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指出,食品药品监管必须树立和实践科学的监管理念。要尽快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就要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水平和能力。针对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只要我们迎难而上、认真去想,在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坚强支持下,就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我们排除万难、认真去做,就一定能规范市场的秩序,保障好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构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随着我国肥胖者日众,减肥食品市场空间越来越大,无数商家竞相掘金。与此同时,市场的无序和混乱触目惊心:随意添加化学药物成分,胡乱进行广告宣染,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经济利益,甚至危及百姓生命。今年,日本一女大学生因服用广州野马生物保健品公司生产的“天天素清脂胶囊”致死。由此,国内减肥保健食品市场不规范行为甚至开始被海外关注。
数百亿的市场空间引发掘金热潮
北京大学内分泌专家郭晓蕙教授介绍,尽管肥胖人群日益增多,但目前医学界并没有完全弄清肥胖的原因,也没找到一种能彻底根治肥胖的药物。这给减肥类保健食品留出了巨大的空间,引得众多企业争先恐后地到减肥品市场掘金。据统计,xx年减肥产品已占据全国保健品市场的半壁江山,年销售额近100亿元。目前全国肥胖者已超过9000万人,超重者约为2亿人,预计xx年减肥品消费额将达到600亿元。
庞大的减肥群体给企业带来了巨额利润。目前市场上的减肥保健食品销售价从几元到几百元不等。遭到查处的“9块9”减肥茶,市场价不到10元,成本甚至低于2元,价差近5倍。减肥保健食品行业目前发展神速,全国已有900多家生产减肥保健食品的企业,占保健食品行业的一半左右,全国每年诞生30-40个专业减肥用品品牌,但同时也有20个左右的品牌被市场淘汰。
减肥保健食品中添加禁用药物情况严重
保健食品随意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由于食品企业缺乏正规医药企业的原料监督机制,这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极大威胁。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分泌科主任李启富介绍,很多消费者误服添加了化学药品成分的保健食品后,会引起身体不适,严重者会引发死亡。由于国内目前缺乏完备的食品副作用报告制度,受害者数据无法统计。但从重庆女孩刘燕梅、上海女孩王婷食用广州御芝堂生产“御芝堂清脂素”致死事件可看出,减肥食品滥用化学药物的危害。“御芝堂清脂素”就被查出含有各国均禁用的药物“芬氟拉明”。
近两年,中国销售到日本的保健食品已导致该国673人受害,3人死亡。这些产品中大多数是减肥保健食品。今年5月31日,日本一名女大学生因服用广州野马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天素清脂胶囊”死亡,此胶囊同样含有禁用药物“芬氟拉明”。
一家以生产减肥药品而闻名的企业,为了解减肥保健食品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的情况,不久前在市场上购买了各地厂家生产的“轻松减肥胶囊”、“纤纤乐草本胶囊”、“秀美亭”等14种减肥保健食品,送到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和四川、重庆药检部门检测,结果显示这14种减肥保健食品均添加了化学药物“西布曲明”成分,有的厂家随意添加的药物严重超标。昆明达黎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丽达茯苓植物减肥胶囊”西布曲明含量甚至达到了102毫克。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内分泌代谢病科宁光主任强调:“保健食品不能添加药物成分主要是其‘身份’不允许添加,而非添加的药物本身有问题。西布曲明作为国际公认的安全有效减肥药,其效果是显著的。但是,不能因为它安全有效就可以随意添加,例如鸦片,在医学正常使用范围内它是很好的麻醉药品,而一旦过量使用,它就成为毒品。目前国内比较畅销的减肥药品‘曲美’其主要成分就是西布曲明,‘曲美’每克西布曲明含量也仅是10毫克左右。这是在北京人民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8家医院经过1年时间对其安全剂量做出的权威认定,超过10毫克对人体带来的危害就大了。
“西布曲明减肥的效果显著,引来不少减肥食品生产商竞相添加。但保健食品随意添加化学药物成分,一方面原料品质无法保证,另一方面也缺乏药品gmp机制的约束,消费者最终成了受害者。”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李启富主任说。一些减肥食品添加了禁止使用的甲状腺激素,甲状腺激素可以增加代谢率,但会有心率增快、心慌等不良影响;有些添加某种中草药,清热、去湿,实质是“利尿”,通过“减水”使体重很快下降,表面看“减肥”效果很好,但容易引起电解质紊乱,影响糖分的代谢,甚至影响肾功能。还有的含有大黄类成分,使大便次数增多,减少身体水分而减重,停用后反弹迅速,并会扰乱人体平衡,产生贫血和胃肠道疾病,这些药物成分的副作用严重。
虚假广告“忽悠”消费者
为了争夺巨大市场利润,减肥保健食品成为了典型的“四三二一”产品:即四分利润、三分“吆喝”(广告)、二分流通、一分成本。
虽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但铺天盖地的广告把功效说得天花乱坠。减肥广告有“四大假”:一是虚假承诺。诸如“六小时见奇效,想不瘦都难”的广告语随处可见。二是创造模糊概念。“吸油基”在重庆媒体上宣传说“不是减肥产品,也不是泻药,是专门防止肚子凸起的奇妙物质”,但到底是什么消费者并不清楚。三是不断变换产品名称。如“魔变”原名“魔宇”,“全脂燃”原名“美态365”。四是随意修改广告词,夸大功效是减肥保健食品吸引消费者的法宝,90%以上的保健食品广告修改了审批内容。
减肥保健食品中很少有品牌能持续旺销2-3年,许多品牌都是当年拼命打广告,吸引到几十万人就可以赚足了本。据了解,从今年3月份开始到8月份,“吸油基”代理商每月在重庆市场就投入200万左右的广告费,他们一开始就没有长久打算,基本不赚回头客的钱。减肥食品生产厂家极少直接推销产品,生产商一般以发包形式,找全国代理商,以不超过市场价的2.5折卖给当地代理商,由代理商去负责推广、销售。
在渝、粤、沪、京等地调查发现,法规漏洞过大和监管乏力是导致减肥保健食品市场混乱的主因。业内人士和专家们呼吁,运动式的打击活动虽然立竿见影,但只能治标,需要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规范减肥保健食品市场,保证产品品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法规漏洞制造监管空档
xx年12月31日后,所有的“药健”批准文号都被取消,保健品从此分流为药品或是食品。“曲美”、“赛尼可”、“澳曲轻”这些以化学药物成分为主的减肥保健品成为了受到严格监管的药品,而以食品为主要成分的减肥保健品则成为了保健食品。但由于一系列法律法规没有进行同步调整,减肥保健食品监管出现了大量的法规漏洞。
首先是保健食品概念模糊。刚实施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把保健食品定义为“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宁光教授认为,“特定保健功能”这一概念模糊,让不法厂家有许多操作空间;减肥保健食品添加中药成分也是一个灰色地带,目前十分普遍。其实中药在加工过程中就可能产生有害物质。
其次是没有形成完整的减肥保健食品监管法律体系。西南政法大学王学辉教授介绍,目前涉及减肥保健食品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很多,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以及《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由于这些法律法规有的制定时间太早,有的是过渡性法规,互相没有有效衔接,出现空档。如《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抽查不得收费并且允许复检。《食品安全法》则没有对抽查做出规定,于是有些卫生监督部门借机收取抽检费用,甚至规定某些检验项目不得申请复检。而且保健食品在生产领域如何查处,缺乏明确规定。
三是缺乏完善的减肥保健食品检测体系。保健食品没有全国的检测系统,没有信息通报,而对药品企业,每年有三次不重复免费抽检。目前检测一个保健食品费用在300元左右,老百姓不愿花钱,保健食品企业也不送检。
四是药品食品副作用报告制度不健全,导致无法分析减肥保健食品产生的副作用。药品副作用报告制度还在形成中,至于食品的副作用报告尚未纳入视野。
监管乏力让减肥保健食品生产厂家有恃无恐
目前监管减肥保健食品有药监、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药监主要负责注册审批,卫生部门负责处理非法添加,工商部门监管虚假广告。由于多头监管、环节众多,导致管理力度大打折扣,出现“人人都可管、人人管不了”的局面。从今年3月份开始,保健食品审批权划归药监部门,原来属于卫生部门的审批注册权已移交药监部门,但非法添加药物成分查处仍属于卫生部门。
媒体成为最大的监管难点。虚假广告查处中,遇到的最大难题是媒体。目前电视台、电台因缺乏监管手段而处于监管空白。报纸因为广告权的买断,保健食品广告审核不严,有的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扩大食品的功能疗效,有的广告甚至未经审批就发布了。鉴于媒体自身的影响,工商部门在查处时往往犯难。
减肥保健食品案件异地执法难。由于减肥保健食品多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地方政府一般均持保护态度,异地移交处置难度大。
亟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由于减肥保健食品的过度混乱,各种违规事件不断出现,影响了消费者的信心,导致整个减肥品行业面临着信任危机。国家11个部委从今年6月至明年6月,联合开展了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为五大重点的虚假广告活动。这种运动式的打击行动确实可以很快见效,以重庆为例,经过这段时间的整治后,保健食品广告违规率为44.6%,比去年下降一半以上。重庆市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季平说:“这种运动式的打击活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明年下半年如何呢,虚假广告可能面临更加强劲的反弹。这是我们非常担忧的。”
业内人士和专家们均建议,要及时总结整治行动中的经验教训,发现其中存在的法规漏洞与监管难点,通过借鉴药品的监管办法,建立起监管的长效机制,才能恢复消费者的信心,真正促进减肥保健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是对涉及减肥保健食品相关的法规要系统性地完善,广告法、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均要修改或完善,并且保持彼此的衔接。以综合性的《食品安全法》逐步替代《食品卫生法》,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主体,以法律形式明确各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责,防范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切实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是加强中药研究,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以防走极端。人们普遍认为中药类减肥药毒副作用小、适合国人体质、价位适中,在这种“中药情结”的影响下,针灸、草药贴、火炙等减肥方法也受到青睐。北京大学内分泌专家郭晓蕙教授说,中国是中药的发源地,但对中药研究落后,科学性不强,对中药的原理、成分、不良反应要做客观评价。中药讲究药与药的相配,现在过分强调某一味药的作用。国家政策过于宽松,原意想保护祖国医学,但可能把它害了。
三是借鉴药品管理办法,从严整治减肥保健食品市场,防止对减肥药品市场造成不良影响。目前,位居市场前茅的减肥药品――太极集团的“曲美”、上海罗氏的“赛尼可”均感到了一定的压力,这种压力并非来自竞争,而是由于保健食品市场混乱带来的消费者信心危机。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一位人士说 ,在庞大的减肥市场中,保健食品和药品均分天下,而目前一些保健食品添加药物成分遭到查处,或服用不当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对减肥药品本身形成了冲击。专家建议,如果有减肥保健食品在包装上进行药品疗效的虚假宣传,就按制售假药查处,改变现在不能对经销商及分支机构进行处罚、只对广告主处罚的尴尬局面。
四是全国对保健食品整治行动要同步,力度要保持大致均衡。据介绍,重庆经过今年的严厉整顿,目前媒体广告秩序有所好转,但保持的难度非常大。目前重庆打击违规广告的力度大,周边省市不打击或打击力度较轻,许多重庆市场上的内蒙古、山东、东北的销售商,就跑到别的省份做广告去了。因此,市场整顿行动必须按高标准要求在全国同时进行,以避免不良厂商流动作案、规避处罚。
五是建立全国减肥保健食品检测和不良反应申报体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了国家建立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医疗器械质量事故公告制度。这只是针对已经出现事故的医疗器械,但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和给市场带来损害的远不止造成事故的医疗器械。对于那些没有损害但也没有效果的保健食品及冒充医疗器械的减肥保健品,也应该建立一个全国性的预警和公告制度。
功能性食品市场调研报告篇七
一、调查对象:盐津铺子食品包装
二、调查目的:了解盐津铺子食品包装所用到的技术。调研本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以及消费者对该产品的主要认知度和品牌的认知度。同时对比同一品牌不同种类或不同品牌的产品的包装设计、包装策略及销售状况,并对其进行分析,提出产品在包装方面值得提升的方面。以及能更好的把它们的优势运用到本商品当中,以寻求更好的包装效果。
总结该类食品的一个销售环境以便更好的设计果脯蜜饯类食品的包装。
三、调查时间:2017.10.7
四、调查地点:丹尼斯超市、大张超市、佳佳乐超市
五、调查方式:利用现场调查法,观察调查法,及问卷调查对大型商场进行调查。在网上查找果脯蜜饯类食品的包装情况及销售状况,同时也对上述资料的一些补充。同一些年轻的消费者进行访谈,了解他们的口味及喜好,以及对包装的要求。与超市的促销员了解果脯蜜饯类食品的销售状况。
六、调查结果与分析:
1.果脯蜜饯食品概况
我国制作果脯蜜饯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果脯的种类,品种很多,果脯和蜜饯的区分,按照在北京的习惯,把含水分低并不带汁的称为果脯。正是其产品的营养成分之丰富,在果脯蜜饯产品类包装方面也有了一定的要求。
2.主要包装材料有:
(1)塑料软包装塑料包装以丰富的功能、形式多样的展示力等特点,成为该产品最主要的包装物之一。
(2)硬塑料包装硬塑料包装主要体现其密封性好且贮存大量果脯蜜饯类食品方便,形式多样化等特点。
(3)玻璃包装玻璃罐做包装有奢华高档的象征性(玻璃材质越重产品就越奢华),玻璃惰性强且不易渗透,这就保证了产品的稳定和完整性。玻璃材质已经迅速在各食品中及生活用品中被广泛应用。
(4)纸制品包装纸包装涉及了铜版纸、白卡纸、灰板纸、箱板纸和瓦楞纸等,一些耐水、耐油、耐酸、除臭、威化纸等高附加值的功能性纸使用比例正逐渐上升,这将成为纸品包装企业额外关注的一个亮点。
3.盐津铺子产品系列
盐津铺子产品主要生产以葡萄、桃肉、桃片、生姜等为基本原材料,加工成为盐津葡萄、盐津桃肉、盐津桃片、冰醋姜等高档果脯系列。但除此传统工艺过程制作果脯类食品外,盐津铺子产品还通过鲜果腌制加工,制作了多品种口味的干货系列,正如其产品理念一样“盐津百年,人生百味”真正的多品种多口味。另外,随着市场竞争的需要,包装要求具备独特的表现形式包括材料、造型和设计等、丰富多彩的表现内容其包括展示产品形态、特点和内涵等和为产品增值的功能,促进产品销售,提升产品附加值。
(1).散装系列
材料:塑料如图错误!未指定书签。-1至
1-3
图1-3 图错误!未指定书签。-1 图1-错误!未指定书签。
产品销售对象:老少皆宜,此类产品面对的消费群体是家庭及广大青少年,因此方便简洁为宜同时包装的简易也使产品成本降低,物美价廉。
(2).精品系列
材料:塑料如图2-1至2-2
图2-1 图2-错误!未指定书签。
(3).易拉罐系列
材料:玻璃、塑料如图3-1至3-3
该类产品营养丰富多为馈赠佳品,所以此类产品价位都较高,包装要求也较高。
(4).酸甜辣姜系列如图4-1至4-3
该系列为老少皆宜的食用佳品,包装以塑料为主,主要体现了“盐津百年,人生百味”的产品理念。
4.包装技术
果脯蜜饯的包装,在经营过程中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它既是美化商品扩大销售的重要因素,也是保护商品食用价值的有力措施。还有先用塑料袋包装,再装木箱,就可以避免受潮“流汤”。另一类是小包装,用印有鲜艳美观的图案、广告、商标的小纸盆包装,硬纸盆中衬有蜡纸或玻璃纸。这种包装,装饰美观,便于零售,携带方便。
安全性;三是精美的产品包装可以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和商品价值。果脯蜜饯的包装形式主要有塑料袋软包装、硬塑料罐包装、玻璃罐包装及少数金属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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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食品市场调研报告篇八
本报告旨在为食品企业、有意投资食品行业的投资者服务,报告对食品行业xx年-6月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详尽的描述和分析,并为xx年下半年的情况进行了预测。报告的主要观点有:
xx年2季度全国食品制造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截至xx年5月,与去年同期相比,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增长27.46%,累计实现工业销售产值增长27%,利润总额增加了33.9亿元,产品销售收入增长27.88%,累计税金总额增长了29.6%。
在我国,居民消费价格结构性上涨,食品行业物价整体走高。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2%(6月份同比上涨4.4%,环比上涨0.4%),涨幅比上年同期上升.9个百分点。分类别看,食品价格同比上涨7.6%,其中,粮食上涨6.4%,蛋上涨27.9%,肉禽及其制品上涨xx年同期上涨25.7%。食品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世界粮食价格上涨推动我国粮食价格高起,并直接拉动食品价格上扬,对我国的价格总水平以及低收入家庭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
食品安全问题令我国食品出口遭遇信用危机,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公告》规定出口食品9月日起需加检疫标志。《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5月日实施,多项食品包装标准出台扫除食品出口障碍。
食品制造业发展的三个趋势:全球食品价格走势维持高位,增幅平稳;全球食品三大发展趋势(健康、愉悦、便利)为我国食品制造业的明确了方向;新原料的准入促进我国保健食品不断创新。
《xx年上半年食品行业研究报告》目录:
前言
第一章xx年上半年食品行业发展概况
一、xx年上半年食品制造业整体运行情况
(一)产销情况
(二)食品制造业的盈亏情况
(三)主要财务指标
(四)主要经营效率指标
(五)出口情况
(六)前十名企业的经营情况
二、xx年上半年食品制造业各子行业运行状况比较
(一)产销及利税比较
(二)增长情况对比
第二章xx年上半年食品制造业主要子行业发展情况
一、液体乳及乳制品制造业
(一)产销情况
(二)行业盈亏情况
(三)前十名企业的经营情况
二、方便食品制造业
(一)产销情况
(二)行业盈亏情况
(三)前十名企业的经营情况
三、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业
(一)产销情况
(二)行业盈亏情况
(三)前十名企业的经营情况
四、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业
(一)产销情况
(二)行业盈亏情况
(三)前十名企业的经营情况
五、焙烤食品制造业
(一)产销情况
(二)行业盈亏情况
(三)烘焙食品行业发展呈三大特性
六、罐头制造业
(一)产销情况
(二)行业盈亏情况
(三)前十名企业的经营情况
七、其他食品制造业
(一)产销情况
(二)行业盈亏情况
(三)前十名企业的经营情况
第三章xx年上半年食品制造业行业动态
一、2季度食品制造业动态
(一)肉类等食品价格大涨,国家拟增加储备肉规模
(二)方便面全面涨价,行业巨头加速洗牌
(三)饮料等食品将推广添加益生菌
(四)简易包装速冻食品上市
(五)国际食品饮料展刷新纪录
(六)食用菌成我国第六大种植产业
(七)菲律宾餐饮巨头全额收购永和大王
二、食品制造业的行业政策动态
(一)食品管理规范体系
(二)食品安全监管控制
(三)进出口相关政策
第四章xx年食品制造业发展趋势
一、xx年食品制造业发展特点
(一)世界粮食价格上涨导致食品价格走高
(二)全球食品价格走高的“双刃剑”效应
二、xx年食品制造业发展趋势
(一)全球食品价格走势维持高位,增幅平稳
(二)全球食品最新趋势引导我国食品制造业发展方向
(三)新原料促进我国保健食品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