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执法为民的心得体会 为民执法心得体会(实用12篇)
心得体会是对所经历的事物的理解和领悟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一种反思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执法为民的心得体会篇一
第一段:引言(100字)
为民执法是指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以民众的利益为重,依法行事,维护社会安宁和公平正义的一种执法方式。多年来,我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深有体会地感受到了为民执法带来的深刻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为民执法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施行以法为核心的执法(250字)
为民执法的关键是以法为核心,依法行事。法律是社会的基础,是一切行为的准绳。作为执法人员,我们必须了解法律的内涵和精神,才能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同时,我们要注重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一个案件,确保权益的平等保护。执法中,我们要运用法律的制约和引导,促使民众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只有执法者本身具备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才能更好地履行为民执法的使命。
第三段:倾听和尊重民众的需求(250字)
为民执法还需要做好对民众的倾听和尊重工作。我们要积极与民众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答他们的疑问,消除他们的不安。同时,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民众的角度审视问题,尽量维护他们的权益。对于一些小事务纠纷,我们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减少纠纷升级的可能性。我们要积极主动地与民众建立互信关系,传递正能量,打造和谐社会。
第四段:教育引导,改变社会风气(300字)
为民执法不仅需要惩罚违法行为,更要从教育引导的角度入手,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我们要鼓励民众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弘扬社会正能量。通过有效的宣传和教育,在社会上营造诚信守法的氛围,让民众自觉遵守法律。例如,在交通执法中,我们广泛宣传交通法规,提醒民众注意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培养他们正确的法治观念,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成为有用之才。
第五段:执法从严,保证公平正义(300字)
为民执法的最终目标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要把握好执法的度和分寸,不偏袒任何一方,严格依法办事。对于违法行为,我们要给予及时而公正的处理,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权益的保护,维护民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履行好执法人员的职责,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实现执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为民众创造良好的居住和发展环境。
结尾(100字)
作为一名为民执法的从业者,我责无旁贷地应该秉持法治思维,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依法行事。在工作中,我会继续保持执法的公正和敬业精神,并不断完善自己的执法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民众,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执法为民的心得体会篇二
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政法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执法为民理念学习心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一、执法为民理念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一)执法为民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从根本上说,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其他利益。政法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其自身性质和宗旨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并始终与之保持一致。所以,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政法机关和所有政法工作的必然选择。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法机关以及政法工作要落实和实现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法机关践行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在一切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观念,被高度凝炼、总结和概括为“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政法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
(二)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
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权力同样来自人民、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明确我国的法院、检察院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名称前面被冠以“人民”二字,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被称为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这绝不是文字上的无谓增加和重复,而是要庄重地体现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
(三)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长期以来,政法队伍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在关键时候靠得住的队伍。但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当前的政法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些问题甚至相当突出。有的政法干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滥用执法权力,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等。许多执法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政法干警没有从思想上弄清“权从何来、为谁用权”,缺少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感情。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就必须在全体政法干警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用这一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指导思想,克服和纠正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种种不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意识,确保政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
二、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执法为民理念的深刻内涵
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一切为了人民
这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现实和实践意义包括:
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一些地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频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一切为了人民,就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
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和焦点,这些矛盾纠纷正在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政法工作的范围。这些问题大多涉及工人、农民等多方利益,调处这些利益纠纷,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少数企业、商人的不正当要求,以及少数地方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
(二)走群众路线
政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政法机关的专门机构建设,保障政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从政法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出发,加强政法队伍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为政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政法机关也要强化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当前,全国大力开展的“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工程都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政法干警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广大政法干警应当向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桂等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作风,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也许没有一本现成和统一的教科书,但这是全体政法干警,尤其是年轻政法干警的一门必修课。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崇高的奋斗目标。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以及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或产生争议,就可能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或者需要政法机关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理。对此,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更新观念,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政法机关被法律赋予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裁决财产归属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能否正当行使,对于公民个人的利益和权利有着重大影响。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此,政法机关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发挥政法机关对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事业的推进和保障作用。
三、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甘当公仆
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
作为人民的公仆,政法干警应当具有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近些年来,全国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了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胡光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以英模们为榜样,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奉献、牺牲精神,从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甘当人民公仆,履行好政法工作的神圣职责。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在办理有关证照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完整、准确地告知群众相关的程序和手续,避免群众跑第二趟,不浪费群众的时间和成本。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并不意味着执法者必须态度生硬、举止粗暴。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四)清正廉洁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政法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执法为民理念是确保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永远配得上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执法为民的心得体会篇三
近年来,城市管理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城市管理人员以城管为民执法为宗旨,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坚持执法与公平相统一,取得了广泛的赞誉和认可。作为一名城管人员,我深感自己的执法工作为民造福的使命和责任。在此,我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城管人员要注重以服务为宗旨。城市管理的本质是为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离不开城市管理人员的服务。作为城管人员,我始终将为民服务放在首位,旨在给百姓提供一个安全、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我们要以主动服务的态度,主动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到主动、积极、热情地为百姓提供便利和帮助。只有深入了解民众的需求,才能更好地为民解决实际问题,让民众真正感受到我们城管人员的服务与关怀。
其次,城管人员要执行法律与公平相统一。城市管理的核心是依法执法,只有公正公平地执法,我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偏不倚,坚决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坚持原则、明确标准,不能因个人情感或其他非法因素对当事人进行歧视或优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公平执法,赢得广大市民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认可。
第三,城管人员要不断提高自我素质。作为城管人员,我们不仅要具备执法能力,还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和综合素质。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本领,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要通过学习和培训,增加法律知识储备,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加强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提高与群众沟通交流的能力,增强处理复杂情况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不断提升自己,才能在城市管理的岗位上有更大的作为。
第四,城管人员要注重宣传与引导。城市管理不仅仅是执法工作,还需要宣传和引导。我们要向市民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文明出行。要通过举办培训、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了解和认同,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和交流。要以身作则,倡导文明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引导社会风尚。只有广泛宣传与引导,才能让社会风气更加纯正,城市管理更加文明与和谐。
最后,城管人员要加强团队建设。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大家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我们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业化、高效率的队伍。要加强学习交流,相互学习借鉴经验,共同提高工作水平。同时,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士气,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更好地发展。
总之,城管为民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任务和责任。作为城管人员,我们要以服务为宗旨,以法律为准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宣传与引导,加强团队建设。相信只要我们坚守执法原则,努力为民服务,就能够更好地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发展,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
执法为民的心得体会篇四
根据市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民满意单位和个人争创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执法执纪检查的通知,区局决定开展法律工作者办案质量检查,从6月25日开始至30日结束,由各所自查,其后由区局检查组到各所抽查。重点检查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辩护或代理观点是否正确,办案过程是否尽职尽责,卷宗整理是否规范等,对办案质量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给予表扬。如汪声发律师,因法院同志反映此人办案认真负责,所内考虑奖励200元。对卷宗、材料不归档或虽归档但卷宗材料不齐全,工作责任心差,工作质量低劣的同志要给予批评,限期改正。通过质量检查这项工作,教育本所法律工作者钻研业务、敬业勤业,优质服务,争做人民满意的法律工作者。
执法为民理念学习心得篇三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实体、网络、话务三个平台于一体,自今年1月运行以来,已接待群众2903批次,其中涉诉涉访1292批次。杜家毫走进服务大厅、律师值班室、信访接待室,详细了解服务中心日常工作情况。他说,要把人民满不满意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广大人民群众。
杜家毫还通过视频连线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致以感谢和慰问,充分肯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建设法治湖南、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杜家毫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要认真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和坚强法律保障。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湖南实际,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敢于突破,努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硬件基础,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班子队伍,牢牢守住监管安全工作底线。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法治湖南建设营造浓厚氛围。要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共同推进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司法行政工作,设身处地帮助广大干部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杜家毫在省国安厅调研时强调,全省国家安全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部署,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定政治立场,履行神圣职责,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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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民的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面貌焕然一新。而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管理者的辛勤付出和城市管理队伍的努力。作为一名城管队员,我深深感受到了城管为民执法的重要性和艰辛。在城管工作的点点滴滴中,我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在这里,我想分享一下我对城管为民执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城管为民执法要立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城管队员作为执法者,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要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出一份力。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充分理解城市居民对优美环境的向往和对社会秩序的需求,要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做到尽心尽责,全力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在维持社会秩序的同时,要正确处理与市民之间的关系,不能仅视民众为违法者,而应是他们所管辖的范畴内的居民,要让民众感受到城管执法的公平与公正。
其次,城管为民执法要提升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城市管理的形势与挑战不断变化,城管队员必须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首先,我们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了解有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执法素养,做到科学文明执法。其次,我们要注重专业培训和技能练习,提高执法能力,更好地适应城市管理的需要。最后,我们要注重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的提升,做到协作配合,高效执行任务。
再次,城管为民执法要尊重民众的权益和感受。城市管理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为了市民的安居乐业,为了创造更好的城市环境。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尊重市民的合法权益和合理需求,尽量通过引导和劝导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产生不良后果。与市民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我们要采取公正、理性、平和的态度,尽量做到视而不见,宽容求同,以化解危机,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最后,城管为民执法要注重宣传和引导。城市管理工作不能仅仅局限于执法行动,更要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文明、规范的行为习惯。城管队员要主动参与社区活动,与市民面对面交流,宣传法律法规,解答市民的疑惑,传递正能量。通过有效的宣传和引导,让市民自觉遵守法律、规范行为,让城市管理更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总之,城管为民执法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工作。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立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提升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尊重民众的权益和感受,注重宣传和引导。只有通过这些努力,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城市管理者的职责,为市民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用实际行动践行城管为民执法的理念。
执法为民的心得体会篇六
自五月中旬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司法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为指导,以公正执法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开展争创活动。通过争创,巩固了教育整顿的成果,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推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现将争创活动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有着很大的不同,使他们参与争创的自觉性逐步得到提高,保证了我区司法行政争创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制定方案,明确目标
争创活动伊始,我局根据市局下发的《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将争创活动引向各所,制定了详实的迎江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活动实施方案》。为推动争创活动深入开展、客观、公正、科学地评定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制定了细化了操作比较强的一套考评办法。通过测评、考核、达“满意”标准的报迎江区委、区政府审定,授予“人民满意的司法干警”的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对考核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干警。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奖优资格。责令其整顿。连续二年为“不满意”的司法干警,调离司法队伍。
四、抓好“三点”促效果
要让人民满意,必须抓好以下“三点”:热点、重点、难点。
抓热点:再塑法律工作者形象,真正做到使人民满意。当前对法律工作者反映突出的是:私自收案收费,服务质量差,办事效率低的问题:司法局同志在争创活动中不定期地下去检查,看一份卷子,查一张发票。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华中法律事务所有位同志私自收费250元,我们立即作出处理,调出华中所,等候处理。这样一来,堵截私自委托,私自收费的现象,争创活动期间未收到一份人民来信,和举报电话。
抓重点:重点抓好公正、优质、高效
1、公正:局争创领导小组要要求律师所,法律事务所必须对外公开办案程序,收费项目及工作范围、标准,不与当事人私下接触。办案做到公正,不迎合当事人而歪曲事实,曲解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按程序办案。不搞假证,不串供。对内实行所务公开。以公正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着重解决收费办不好案的问题,如:律师事务所今年个别案件收了费。案件没办好,在这次争创中,律师所将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重点,在学习会上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的大讨论,讨论非常热烈,最后大家统一了思想,钱退给当事人,这起案件作为法律援助。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退代理费多元,这一举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同时也促进所内团结,以公正促人民满意。
2、优质:为保证优质服务,提高办案质量,自争创活动以来,实行法律承诺制度,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如果发现法律工作者。在服务中刁难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无不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的予以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停止执业三至六个月的处分,登报予以除名。这一制度宣布后,在法律工作者中有一些震动。
3、高效:为保证律师办案高效,争创期间律师在办案前填写一份时间进度表,我们随时抽查,一看就知道案件办理的进度如何,案件结果。这一做法便于大家互相监督,当事人也很满意。
执法为民的心得体会篇七
自五月中旬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司法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为指导,以公正执法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开展争创活动。通过争创,巩固了教育整顿的成果,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推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现将争创活动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有着很大的不同,使他们参与争创的自觉性逐步得到提高,保证了我区司法行政争创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制定方案,明确目标
争创活动伊始,我局根据市局下发的《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将争创活动引向各所,制定了详实的迎江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干警)活动实施方案》。为推动争创活动深入开展、客观、公正、科学地评定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制定了细化了操作比较强的一套考评办法。通过测评、考核、达“满意”标准的报迎江区委、区政府审定,授予“人民满意的司法干警”的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对考核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干警。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奖优资格。责令其整顿。连续二年为“不满意”的司法干警,调离司法队伍。
四、抓好“三点”促效果
要让人民满意,必须抓好以下“三点”:热点、重点、难点。
抓热点:再塑法律工作者形象,真正做到使人民满意。当前对法律工作者反映突出的是:私自收案收费,服务质量差,办事效率低的问题:司法局同志在争创活动中不定期地下去检查,看一份卷子,查一张发票。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华中法律事务所有位同志私自收费250元,我们立即作出处理,调出华中所,等候处理。这样一来,堵截私自委托,私自收费的现象,争创活动期间未收到一份人民来信,和举报电话。
抓重点:重点抓好公正、优质、高效
1、公正:局争创领导小组要要求律师所,法律事务所必须对外公开办案程序,收费项目及工作范围、标准,不与当事人私下接触。办案做到公正,不迎合当事人而歪曲事实,曲解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按程序办案。不搞假证,不串供。对内实行所务公开。以公正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着重解决收费办不好案的问题,如:律师事务所今年个别案件收了费。案件没办好,在这次争创中,律师所将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重点,在学习会上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的大讨论,讨论非常热烈,最后大家统一了思想,钱退给当事人,这起案件作为法律援助。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退代理费20xx多元,这一举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同时也促进所内团结,以公正促人民满意。
2、优质:为保证优质服务,提高办案质量,自争创活动以来,实行法律承诺制度,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如果发现法律工作者。在服务中刁难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无不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的予以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停止执业三至六个月的处分,登报予以除名。这一制度宣布后,在法律工作者中有一些震动。
3、高效:为保证律师办案高效,争创期间律师在办案前填写一份时间进度表,我们随时抽查,一看就知道案件办理的进度如何,案件结果。这一做法便于大家互相监督,当事人也很满意。
五、开展案件质量检查
根据市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民满意单位和个人争创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执法执纪检查的通知,区局决定开展法律工作者办案质量检查,从6月25日开始至30日结束,由各所自查,其后由区局检查组到各所抽查。重点检查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辩护或代理观点是否正确,办案过程是否尽职尽责,卷宗整理是否规范等,对办案质量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给予表扬。如汪声发律师,因法院同志反映此人办案认真负责,所内考虑奖励200元。对卷宗、材料不归档或虽归档但卷宗材料不齐全,工作责任心差,工作质量低劣的同志要给予批评,限期改正。通过质量检查这项工作,教育本所法律工作者钻研业务、敬业勤业,优质服务,争做人民满意的法律工作者。
执法为民的心得体会篇八
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一、执法为民理念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一)执法为民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从根本上说,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其他利益。政法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其自身性质和宗旨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并始终与之保持一致。所以,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政法机关和所有政法工作的必然选择。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法机关以及政法工作要落实和实现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法机关践行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在一切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观念,被高度凝炼、总结和概括为“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政法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
(二)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
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权力同样来自人民、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明确我国的法院、检察院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名称前面被冠以“人民”二字,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被称为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这绝不是文字上的无谓增加和重复,而是要庄重地体现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
(三)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二、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执法为民理念的深刻内涵
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一切为了人民
这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现实和实践意义包括:
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一些地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频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一切为了人民,就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
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和焦点,这些矛盾纠纷正在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政法工作的范围。这些问题大多涉及工人、农民等多方利益,调处这些利益纠纷,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少数企业、商人的不正当要求,以及少数地方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
(二)走群众路线
政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政法机关的专门机构建设,保障政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从政法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出发,加强政法队伍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为政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政法机关也要强化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当前,全国大力开展的“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工程都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政法干警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广大政法干警应当向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桂等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作风,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也许没有一本现成和统一的教科书,但这是全体政法干警,尤其是年轻政法干警的一门必修课。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崇高的奋斗目标。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以及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或产生争议,就可能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或者需要政法机关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理。对此,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更新观念,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
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政法机关被法律赋予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裁决财产归属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能否正当行使,对于公民个人的利益和权利有着重大影响。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此,政法机关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发挥政法机关对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事业的推进和保障作用。
三、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求真务实
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二)甘当公仆
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
作为人民的公仆,政法干警应当具有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近些年来,全国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了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胡光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以英模们为榜样,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奉献、牺牲精神,从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甘当人民公仆,履行好政法工作的神圣职责。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在办理有关证照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完整、准确地告知群众相关的程序和手续,避免群众跑第二趟,不浪费群众的时间和成本。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并不意味着执法者必须态度生硬、举止粗暴。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四)清正廉洁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政法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执法为民理念是确保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永远配得上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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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民的心得体会篇九
城市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公共事业,城管部门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要执法机构,有责任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和保障市民的基本权益。在执行执法任务的过程中,城管部门应当秉承“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原则,充分尊重市民的合法权益,健全服务体系,为实现城市文明与和谐发展贡献力量。本文将从个人经验出发,谈谈自己在城管执法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执法上的经验
在城管执法实践中,我们需要注重协调与服务。在解决纠纷和调解冲突时,我们应当耐心沟通,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双方关系,并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作出裁决。同时,我们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执法手段,切实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和安全,并遵守法律规定,不擅自滥用执法权利。
第三段:服务上的体会
为了更好地为市民服务,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应当以市民为中心,深入基层,了解市民的实际需求和意见。我们可以开展“微型城管”“便民服务日”等活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教育、公共卫生宣传等工作,推动社区文化建设和社区管理创新,更好地服务市民。
第四段:思考与建议
城管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掌握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我们也应当注重宣传和教育,强化市民的法律意识和公德心,共同构建和谐社区和文明城市。
第五段:结语
城市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城管部门在维护城市秩序和保障市民权益的同时,也要注重改进和完善自身管理和服务。走出实践和总结经验,探索更好的服务模式和机制,为实现城市和谐发展不断奋斗!
执法为民的心得体会篇十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实体、网络、话务三个平台于一体,自今年1月运行以来,已接待群众2903批次,其中涉诉涉访1292批次。杜家毫走进服务大厅、律师值班室、信访接待室,详细了解服务中心日常工作情况。他说,要把人民满不满意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广大人民群众。
杜家毫还通过视频连线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致以感谢和慰问,充分肯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建设法治湖南、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杜家毫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要认真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为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和坚强法律保障。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湖南实际,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敢于突破,努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司法行政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硬件基础,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班子队伍,牢牢守住监管安全工作底线。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法治湖南建设营造浓厚氛围。要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共同推进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司法行政工作,设身处地帮助广大干部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杜家毫在省国安厅调研时强调,全省国家安全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战略部署,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定政治立场,履行神圣职责,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执法为民的心得体会篇十一
城市管理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城市管理者即城管执法队伍则是城市管理的中坚力量。城管作为一支特殊的执法队伍,既要维护城市的环境秩序,保证城市居民的安全与利益,又要做到为民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在城管为民执法过程中,我有幸参与其中,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明确目标,树立正确执法观念是城管为民执法的前提;其次,以人为本,注重沟通与引导是城管执法的关键;再次,注重法治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执法是城管为民的保证;最后,及时反馈,加强自我提升是城管为民执法的要求。这些心得体会无疑将对我的职业生涯产生重要影响,促使我不断进步,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首先,明确目标,树立正确执法观念是城管为民执法的前提。城管作为一支执法队伍,其首要任务是维护城市秩序,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在城管执法中,我们必须时刻明确自己的目标,即要为民服务。只有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我们才能更好地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正确处理与市民之间的矛盾。在实践中,我们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以确保市民对我们的执法行为有信心,感受到我们的用心与付出。
其次,以人为本,注重沟通与引导是城管执法的关键。因为城管执法涉及到广大市民的利益,我们必须注重与市民的沟通与引导。我们要耐心倾听市民的诉求和意见,与市民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我们才能更好地了解市民的真正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解决问题。在引导方面,我们要注重教育与引导,而非简单的处罚。通过引导,我们可以帮助市民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提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再次,注重法治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执法是城管为民的保证。城管执法不仅仅是一种行政执法,更是一种法治行为。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法治原则,依法行政。我们要将法治精神贯穿于执法全过程,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滥用职权,更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只有全面依法执法,我们才能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与公平,避免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当行为,赢得市民对我们的尊重与信任。
最后,及时反馈,加强自我提升是城管为民执法的要求。在城管执法中,我们应该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对执法结果进行评估。通过对执法过程与结果的反思和总结,我们不断改进执法方法,提高执法质量。同时,我们应该不断加强个人素质的提升,提高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只有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更好地完成城市管理的任务。
总之,城管为民执法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充满挑战的工作。在实践中,我明白了要朝着正确的目标迈进,以人为本,注重沟通与引导;明白了要注重法治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执法;明白了要及时反馈,加强自我提升。这些心得体会将在我的职业生涯中起到引导与推动的作用,指引我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相信,在全体城管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做得更好,为城市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执法为民的心得体会篇十二
按照县纪委和组织部开展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我认真地系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一系列党的文件及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了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
下面,根据会议要求,我结合自身实际,就“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情况进行发言,希望同志们认真提出批评意见。
一、学习体会
一是深刻理解“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涵义。作为一名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努力做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带头人。一是要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教育。首先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理解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与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脉相承的关系。要视名利淡如水,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以事业为重,不为家庭所累,处理好事业与家庭的关系,要有舍小家顾大家的思想,甘于牺牲奉献。要勤政廉政,不为安逸所累,尤其在“酒绿灯红”的诱惑下,一定要坚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切不可骄奢淫逸,丧失自己做人的尊严和人格。
二是要按照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江泽民同志指出: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问题。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自觉地深入群众,始终植根于群众之中,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衡量是否正确执行党的政策的标准。我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而在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最容易犯的错误是以权谋私,最容易失去民心的是腐化堕落,可见,干部要经受住各种考验,经得起人民的选择,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彻底治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的执政风清气顺廉洁公正,真正把执政为民思想落实到分析问题、谋划工作、制定决策的全过程,落实到关注民生、为民服务所涉及的各个环节,真心体谅劳苦群众的艰辛,真心关怀爱护基层干部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不断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工作业绩。
三是要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切实做到执政为民。要善于倾听群众的呼声,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一切工作,才能在总体上把握住“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的落脚点。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要坚守执政为民理念,不辱使命,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善于集群众的智慧,制定合符实际、顺应民意的决策,切实把改善民生作为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关系的重点,健全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对损害群众权益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决不迁就,真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总之,干部坚持执政为民,就要诚心诚意为民办实事,尽心尽力为民解难事,坚持不懈为民做好事,努力做出令群众信服的业绩,真正做到仰不负党,俯不愧民,否则必将遭到党和人民的唾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宗旨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对工作检查和抓落实的力度不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不够,有时有畏难情绪;经常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上级安排什么工作就干什么工作,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谋领导之所谋,深入调研,提供资料、当好参谋。尤其是遇到工作多、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
二是领导水平、领导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工作的协调和配合上达不到最佳效果;在协调处理一些复杂问题时,办法还不够多。
三、今后的工作重点
通过学习,自己如何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落实到实践中、落实到工作中、落实到群众中去,这是今后工作中必须解决好的问题。我觉得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创新问题。一是要创新思维。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以人为出发点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作为自己工作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及时更新知识,使自己的知识结构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增长、丰富和提高。不断地把不合时宜的旧观念从现有的知识结构中调整出去,把先进的知识理念付诸新的实践,冲破束缚,突破陈规,用适应于社会发展要求的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三是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领导能力。在思考和处理问题时提高全局观念,用科学的眼光来审视项目工作,为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2、顾全大局。坚持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就应该遵循客观规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盲目和急躁情绪。要自觉坚持科学发展观,顾全大局、统筹兼顾。
3、求真务实。坚持求真务实,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把握群众思想的脉搏,以群众满意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接受群众的监督,符合群众要求的就坚持,不符合的就加以完善,加以纠正。在想问题、办事情上坚持从实际出发,既积极进取,又量力而行,坚持办实事、求实效;坚持深入实际,察实情,讲实话,不虚报浮夸,不作表面文章。
4、联系群众。群众路线是为群众谋利益的一种科学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亲自动手,深入思考,真正的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在熟知民情,集中民智,体察民意,掌握全面、系统、可靠的材料的基础上,根据群众利益要求不断变化这一特点,认真了解基层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于基层群众新的要求,着眼于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各方面需要,把握住他们的意愿,使自己的工作不仅得到各级领导的认可,更要得到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