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育法心得体会(汇总13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教育界普遍关注和研究教育法则,以提高教师的教育能力和教育质量。教育法则是一套教育原则和方法,通过应用这些规则可以更好地引导和激励学生,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在我的教育实践中,我深感教育法则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教育法则让我意识到教育是一个全面的过程。在过去,我可能过于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忽视了他们的其他方面的发展,如素质品质、人际关系和社会责任感等。然而,教育法则鼓励教师要从一个更全面的角度来看待学生,将他们视为一个完整的个体来进行培养。通过了解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教育者可以根据他们的需要和发展潜力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指导。这种全面的教育方法不仅可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还可以激发他们的潜能和创造力。
其次,教育法则引导我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机。在过去,我常常将学习任务作为一项义务性的任务来看待,只关注学生是否完成了作业和考试的成绩。然而,根据教育法则,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机是学习成功的关键。作为一个教育者,我应该通过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兴趣来引导他们的学习。通过创造有趣和有意义的学习环境,教育者可以让学生更主动地参与学习,从而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和成就感。我在实践中尝试了一些新的教学方法,如游戏化教学和合作学习,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学生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活动,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动机也明显提高。
第三,教育法则教会了我如何进行有效的教学评估。在传统教学中,主要依靠考试和作业来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然而,教育法则告诉我们,评估不仅是对学生知识和技能的检验,还应该关注他们的个人成长和学习过程。因此,我开始尝试一些新的评估方法,如口头评估和项目评估。这些方法可以帮助我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发现他们的问题和困惑,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此外,我也通过定期反馈和评估,帮助学生改进学习策略和方法,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
第四,教育法则教导我要成为一名乐于学习的教育者。在过去,我可能满足于教授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而忽视了自己的学习和成长。然而,教育法则强调教育者的学习和自我提升是教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一名教育者,我要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理论和方法,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参加培训班、阅读专业书籍和与同行交流,我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素养和教学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总之,教育法则的应用让我深刻认识到教育是一个全面的过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机,并且要进行有效的评估。同时,教育法则也提醒我要成为一名乐于学习的教育者,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素养和教学能力。这些心得体会对我的教育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且让我更加热爱和投入到我的教育事业中。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才能更好地为学生服务,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二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认为: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
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三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变化。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我国已经开始实施新教育法。在实施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很多好处和改变。下面将从增加学生参与度、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加强家校合作、推动教育改革五个方面来展开介绍。
首先,新教育法的实施增加了学生的参与度。传统教育中,学生大多是被动接受知识传授,在课堂上只是被动地听讲、背诵、做题。但是新教育法的实施改变了这种现状。在新教育法的指导下,教师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观察力、思考力和判断力,课堂上学生积极参与,提问和回答都变得更加积极。同时,学生们也通过活动和调查研究来学习,既锻炼了动手实践的能力,也培养了他们的合作意识和组织能力。
其次,新教育法的实施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在现代社会,创新能力是非常宝贵的。但是传统教育中,学生往往只注重知识的掌握,缺乏对问题的思考和解决能力。而新教育法的实施使学生们有了更多的机会去解决问题和开展创新研究。教师通过设计项目、课外活动和实践实习等方式,让学生们有机会动手实践,从而锻炼他们的创新思维能力。这不仅有助于学生们的个人发展,也有助于社会进步。
第三,新教育法的实施提高了教师的专业素养。在传统教育中,教师往往只是注重知识的传授和单一的教学方式。但是在新教育法的实施下,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教师们不仅要掌握更多的教学方法和技巧,还要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教学。同时,教师们还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教学理念,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因此,新教育法的实施对教师们的要求更高,也让教师们有了更多深化学习和提升能力的机会。
第四,新教育法的实施加强了家校合作。在传统教育中,家长往往只在家庭里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对教育质量的评价和意见反馈很少。但是新教育法鼓励学校与家长共同参与孩子的教育,强调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学校会定期组织家长会或家校互动活动,让家长能够更多地了解学生在学校的表现和成长,同时也能够向学校提供反馈和建议,促进学校的改进和提升。
最后,新教育法的实施推动了教育改革的进展。教育是国家的未来,也是社会进步的基石。通过新教育法的实施,我们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创新能力,适应社会的需求和挑战。同时,新教育法的出台也为教育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方向,让我们能够不断地完善教育体系和教育方法,促进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
总结起来,新教育法的实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参与度和创新能力,也提升了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家校合作。更重要的是,新教育法的实施推动了教育改革的进步,为我们的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希望未来能够越来越多的学校和教育机构采用新教育法,让我们的教育事业更加蓬勃发展。
教育法心得体会篇四
元。所以,当时,法律的起草者和审查者大都没太把它当回事儿。想不到,这么一个小口子后来竟会导致“溃堤”——如今,每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收入已达上百亿元之巨!
所以,我们说新版义务教育法确实好。单是“不收杂费”4个字的含金量,每年就能为百姓省下上百亿元!
中国农村的义务教育,是从“人民教育人民办”起步的。农村家长岂止要负担“杂费”,校舍“六配套”,民办教师工资,以及各项维持费用,几乎全都是由农民出钱。所以它远称不上是真正意义的义务教育。而实现不了真正的义务教育的农村,自然称不上是新农村。
近年来,国家财政由“建设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投向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育事业的资金迅猛增加。同时,先是费改税,然后减税,然后免税,绝大部分民办教师也已转为公办,政府公开承诺到20xx年免除所有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由农民自己负担的项目正急剧减少。义务教育法此时重修,其严肃性、可行性,其背后体现的国家意志,应不至于再引人怀疑。
当然,现在,如果基层官员执意要找空子来钻,肯定也还是能钻出空子的。“一事一议”本身就留着口子,而跟农民最容易“议”成的“事”,一向就是集资办教育。新版义务教育法没有规定“国家免费提供课本”,学校摊派教辅书也就可以没有边际。如此等等。中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律修订得再严密,也经不起有心人细细把玩。
所以,我们希望基层官员们,除了数算法律文本中究竟写了几项“不收”以外,还得尊重立法本意,还得领会法律的精神,还得讲究执政为民。
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五
国际教育法是一门研究教育领域国际法规和准则的学科,通过对国际教育法的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了国际教育法在促进全球教育发展和保障教育权利方面的重要作用。在这一过程中,我对国际教育法的内容和原则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对如何将国际教育法应用到当前教育实践中有了一些思考。
首先,国际教育法的核心内容是维护和促进教育的普遍性和平等性。国际教育法规定了每个人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无论他们的性别、种族、宗教或身份等都不应成为获得教育的障碍。通过学习国际教育法,我认识到了教育的普及对于全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一个国家的教育系统的公正性和平等性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其次,国际教育法还强调了教育的质量和可及性。国际教育法规定了教育的质量不仅仅体现在学校的硬件条件,还应注重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培养他们的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同时,国际教育法也鼓励各国建立普及的教育体系,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在现实中,有些国家可能面临着教育资源紧缺的问题,因此在教育政策和实践中,应该注重提高教育的可及性,缩小不同地区、社会阶层之间的教育差异。
除此之外,国际教育法还关注教育的包容性。包容性教育是指为每个学生提供公平的学习机会,包括残疾人、少数民族学生、移民学生等特殊群体。国际教育法规定了这些学生应享有与其他学生一样的教育机会,并得到个性化的支持与关怀。对于以往经历过教育歧视及社会排斥的群体来说,这给予了他们获得公平教育的权利,并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教育包容性的原则在提高教育的质量和减少不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最后,国际教育法指导了各国之间的合作和交流。尤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教育交流和合作变得尤为重要。国际教育法鼓励各国加强教育交流,分享经验和最佳实践,从而提高各国教育的水平。通过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和交流,我们可以学习到其他国家成功的经验和方法,有效地解决本国教育领域的问题。同时,国际教育法也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互助,从而实现更加全面、均衡的教育发展。
总之,国际教育法在维护和促进教育的普遍性、平等性、质量和可及性、包容性以及推动国际教育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学习国际教育法,我深刻认识到教育是全球发展的基石,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和优质的教育。未来,我将努力将国际教育法的原则和理念运用到自己的教育实践中,为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希望教育界的各国同仁能够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全球教育事业的繁荣和进步。
教育法心得体会篇六
51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于月1996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该法自年颁布实行以来的首次大修。近日,根据前期上级统组织参加新法在线公益宣讲内容并结合自主学习情况,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感觉对职业教育空前重视,让全体职教同仁倍感振奋。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报告自己的学习感悟,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是职业教育更有底气。受类型不清、定位不准、通道不畅、体系不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职业教育长期被认为是“低人一等的教育〞,家长不认可,社会有偏见。就连职教老师在普通教育老师面前也感觉低人一等。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意味着要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同等重要地位〞六字,一字千金,它确认了职业教育的地位是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的,“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让我们新一代职教人更有底气。
二是职教学生更有未来。职业教育没有底气,是因为职业教育过去属于“断头式教育〞。职教学生毕业后从事低端产业工作,没有发展空间。无论是中职还是高职学生,学历提升的机会不多,约束了其职业发展。新《职教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这意味着,职业教育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学历+技能〞的职业类型教育为广大中职学子贯通了从职业中学一职业专科一职业本科的成才通道。职校生有越来越多的公平教育机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更有无限的未来。
三是职教教师更有信心。当前,很大部分职教教师都是经普通师范教育走上工作岗位的.,很多专业课教师从未接受过师范教育和职业教育。新《职教法》提出,健全职教教师培养体系,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范院校,职教教师的师范能力和专业水平都会大幅提升。职教教师更加专业化,更能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游刃有余,更能在工作中实现职业价值,获得学生和家长的认同,获得职业幸福感。
从《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中我们感受到,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职业教育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新《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作为省级重点中职学校,我校将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xx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创建省职教名校〞为奋斗目标,以提质培优为抓手,牢记初心使命,坚持知识与技能并重、就业与升学并举的办学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能力为本位,深入推行理实一体化、分层次和分段式三大教学模式改,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七
自古以来,教育一直是人类文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传递知识和技能的手段,更是培养人类品格和精神的途径。但是,教育也一直是具有争议性的话题。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和进步,教育法的修改和完善已逐步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焦点。本文将围绕着教育法个字心得体会,对近年来教育法的重要性和影响进行探讨。
第二段:教育法的重要性
教育法是探索和制定在教育中规范行为的法律规定,是我国教育体制的基石之一。它所体现的价值观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基于人类未来的发展规划的重大决策。教育法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包括所有教育领域的法规。这些法规有助于形成人民群众的教育观念,形成良好的教育风气,促进教育发展。教育法规既有文化教育的法规,也有职业教育的法规,其综合性、重要性不言而喻。
第三段:教育法的内容和意义
教育法主要涵盖了教育的目标、制度、内容和方法等方面。教育法规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明确了政府的教育职责,即政府要加强对教育投入的监督,加强教育设施的建设,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普及率。同时,教育法也规定了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责任,对于保障人民的基本教育权利、提高公众教育素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教育法为教育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为教育发展提供了生动的法律实践。
第四段:教育法在实践中的作用
教育法从修改到实施,展示了一个完整的过程。教育法的实践是保护国家法律权利、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教育法在实践中能够不断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推动教育创新。教育法能够使教育更加科学、规范、公正,保障人民的教育权利,提高社会教育水平,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教育带来的福利。教育法可以有效地改变教育的现状,使教育成为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平等和人性化的领域。
第五段:未来展望
教育,作为一个与时俱进的领域,一直在发展和进步。教育法也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改进。随着我们国家政府对教育的日益重视和教育体制的不断完善,教育法必将在未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教育法规的调整和完善,需要依靠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和重视,需要不断改进教育体制的各个方面,令更多的人受益于教育。作为新时代中国教育的推动者,我们将会迎来机遇和挑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与时俱进地发展教育。让我们共同期待未来更加美好、更加平等、更加公正的教育体制!
结论:
教育法的实行和完善,不但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教育法的制定为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和发展提供了保障,为实现教育事业进一步跨越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法的推广和实践,并不断完善教育法规。让我们共同为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共同迎接更加美好的未来。
教育法心得体会篇八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教育法成为越来越受关注的话题。国际教育法从历史、法律、政策等多个角度研究国际教育的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以促进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发展。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探讨国际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了解国际教育法的原则和目标是理解其重要性的基础。国际教育法的原则包括平等和非歧视原则、人权原则、质量和多样性原则等。这些原则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受教育者的权益,并确保教育的公正性和质量。同时,国际教育法的目标包括提供平等和质量的教育机会、促进教育交流与合作、促进公民文化和价值观的理解等。在了解这些原则和目标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国际教育法的核心思想和重要性。
其次,加强国际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是国际教育法的核心内容。国际教育法鼓励各国之间在教育领域进行交流与合作,为受教育者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这种交流与合作不仅有助于各国之间的文化和学术交流,也有利于提升教育质量和教育体制的改进。在国际教育法的指导下,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拓宽我们的视野,增强我们的学术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第三,了解和遵守国际教育法的法律法规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国际教育法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法律法规,我们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法规。例如,国际教育法对教育机构的准入条件、教学质量标准、教育收费等方面有着具体的规定。在选择留学或参与国际教育项目时,我们需要仔细了解和评估教育机构的合法性和质量。同时,国际教育法还规定了受教育者的权益保护,我们需要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四,国际教育法的实施需要各国政府、教育机构和个人的共同努力。国际教育法的落实需要各国之间的政治和经济支持,需要各教育机构的积极配合,也需要每一个参与国际教育的个人的自觉遵守。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国际教育的目标和原则,推动国际教育的发展。
最后,国际教育法对我们个人的发展和未来有着积极的影响。通过参与国际教育,我们可以拓宽我们的视野,了解不同国家和文化的教育体制和方法,提升我们的学术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同时,国际教育法的宗旨是提供平等和质量的教育机会,这为我们创造了更多的发展可能性和机会。因此,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教育,充分利用这些机会和资源,促进我们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综上所述,国际教育法是推动国际教育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指导原则。通过了解国际教育法的原则和目标,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遵守国际教育法的法律法规,共同努力落实国际教育法的宗旨,我们可以实现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双赢局面。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们应该注重国际教育法的学习和实践,为促进全球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教育法心得体会篇九
教育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也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基石。我认为,教育法不仅是为了保障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权益,更是为了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我的学习和工作中,我深深地感受到教育法对于教育工作者的指导和帮助,下面就分享一下我对于教育法的个人心得体会。
第二段:教育法是保障教育权利的重要法规
教育法明确规定了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包括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这一规定不仅是对于公民权利的保障,也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在教育门类和教育资源分配方面,教育法提出了明确的政策,真正保障公众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第三段:教育法是启发青少年思想的指南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最关键的时期之一,教育法既关注了青少年时期个体的发展,又关注了社会整体的发展。教育法不仅对于教育的方式方法进行了规定,也提出了培养人才的方向。我们教育工作者应当根据教育法的指导,通过激发学生的思维、批判性思维等手段实现教育法的要求。
第四段:教育法是规范教育教学的重要法规
教育法不仅规定了教育的权利和教育的方向,还规定了教育的实施流程。教育教学不仅需要关心学生的学习成果,更需要关注他们的成长方式、心理状况等。教育法明确了教育教学的各种规范要求,比如渗透语言文字,深化人性关怀等。只有在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做足规范,才能更好的去展示教育的品质和教育的内在价值。
第五段:结语
教育法是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守的重要法规,在我的学习和工作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教育法的价值和意义。教育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教育权利,更是为了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在我们教育工作者的实际工作中,需要学习和落实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为提高我国教育事业的品质而继续努力!
教育法心得体会篇十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构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带给了有力的制度保证。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处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用心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带给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期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作为一所普通初中学校的校长办好每一所学校,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超多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我探索打工子弟如何理解义务教育12年了,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消除了我这些年的一些困惑,盼了这么多年,新《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交学费和杂费,这对农民工子女来讲好处重大。缴纳学杂费,这些钱对于城里孩子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打工子弟家庭来说,每月的收入是800元至1200元,学杂费是一个不小的负担。此刻西部地区已经实行了“两免一补”,但打工子弟走进城市来以后,什么时候也能够免费入学,这是孩子们和他们家长共同关心的问题。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十分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资料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务必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职责。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对分数越来越重视。前几年当校长,考分只是家长关心,社会关心,近几年,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也十分关注,将一些考分指标压到中学校长身上;指标逐级分担,任课老师也承担着很大的压力。一旦中考成绩滑坡,社会不认可,领导也责难。怎样处理好文化课的学习考高分和学生全面发展的关系,对于一个校长来说,确实很难。
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务必由高素质的教师来实现,但是农村初中校应对很多教师自身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不能否认,素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多,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并不是说素质教育必须要等到教育均衡以后才能实现,在现有条件下学校也就应有所作为。多年来,××中学在推进和落实素质教育上就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关于学生素质的评价就已经坚持了十年没有中断。目前学校将学生德智体美劳几方面素质,分成可操作的92个评价点,每两周自评一次,时间在8分钟左右,使学生在不断地内省过程中,收到以评促行的良好效果。我相信,不管在什么样的办学条件下,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此刻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素质教育不就应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结合学校自身实际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在学校层面需要做的工作很多。首先要领会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质,个性要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加以落实。从法人的角度,把教学质量作为办学的一个核心,透过学校教育教学的实践,体现《义务教育法》对残障孩子享受均等和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在管理的保障层面把新《义务教育法》作为一个课题去研究,在落实中发现和解决问题。
多年来,打工子弟学校始终在漂泊状态,办学条件差,校园都是租赁的。目前北京近360所打工子弟学校,其中经过审批的只有54所。实际上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只要政府能够按照新的《义务教育法》,来给这些孩子带给和创造条件,将部分闲置公办中小学的校舍给打工子弟学校使用,就能解决很多困难。
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教育工作者首先要感悟法律条文背后的基本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其二是按照法律要求,依法办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第三要不断发展法律条文的内涵。针对学校此刻面临的一些热点问题和瓶颈问题,务必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方法执行法律条文,根据各地方的不同状况来处理。将只要学业分数的评价向多元化评价推进,将终结性监控向过程性监控推进,都是确保素质教育稳步实施的基础。××市教委也一向在思考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的质量监控体系,使区县政府正确看待区域内义务教育的质量内涵。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不是教育行政部门教校长怎样去做,而是取得广泛共识以后,校长自发地学法、守法和用法。同时也会产生出各种各样创造性的做法,新《义务教育法》为教育工作者带给了广阔的学习空间和执行空间。
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十分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什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我最关注的就是重点班的问题。相对于其他教育人群而言,校长们更为关注的是学校层面的教育均衡问题。高铁忠认为,传统的“重点班”划分不利于学生的均衡发展。根据学生考试的成绩划分为重点班、普通班以后,有些普通班的教学就十分困难,老师教学用心性不高;由于学生中缺乏“领军”人物,无论是班级管理也好,德育也好,都是一潭死水。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后,“重点班”被以法律的形式禁止,但高铁忠同时也担心这可能会使学校流失一批优秀生源。
作为基层工作者,感觉到学生的差异的确很大。在我们学校今年有30多个学生公共英语过了二级,也有的初一的孩子,一百以内加减法都算不清楚,如果把他们全都分到一个班级,老师的因材施教就比较难,往往是照顾到这儿就顾不到那儿。近年来,中关村中学就办了一些实验班,而不是平均分班,让孩子在差不多水平的状况下,在教师的因材施教中得到比较好的发展。邢筱萍认为,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就应享受到同样的教育,但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均衡,因为不均衡是绝对的,百分之百的均衡是不能完全做到的。
教育法心得体会篇十一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学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中第八条有关教师应当履行义务的规定使我深感重任在肩。
《教师法》对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规定如下: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说法。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教育法心得体会篇十二
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新的《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转折。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海外境外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
规定。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不难发现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培植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战斗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推行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推行分步实施,但必须坚守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幼儿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工本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城市深入调查研究课题、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体制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制定。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统筹的统筹规划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重点的责任。对幼儿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确保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协调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中等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搭建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但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义务教育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流动人口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中小学的办学行为。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改归非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私立学校在资源、政策上为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擅自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八,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过去我们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讲师和客座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闲职职务序列接上,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客座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提要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提倡。这一整套规定对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奋力拼搏是一个很大锐意进取的激励。尤其是让小学教师看到了自身发展提高的前景,对教员是个福音。这个全新的制度,在教员职务制度上有了新突破。当然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规章。
第九,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条中有10条有关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而且规范了22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非法行为及应该不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过去的18条《义务教育法》虽然起到了很大促成的历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较差,新的《义务教育法》则完全弥补了这种缺憾,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加大了执法力度。
新的《义务教育法》具有强烈的时代性。经过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以科学拨乱反正为指导的新《义务教育法》,体现出与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均衡发展的时代气息思想等等。
作为一个工作在教育一线的教师,我们不应哪怕做到自己学好这部法律,更要在平时的基层工作中注重执法监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从自己做起,把法律条文中的规定全面落实落到实处。做个懂法、守法、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好教师。
教育法心得体会篇十三
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为了使学校和老师领会党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的新精神、新要求,对照新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护学生和自己的权益,切实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我校组织了全体教师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
1、教师应继续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必须不断的充实自己,不断的更新自己的学识,必须传“为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才能具备广博的知识,紧跟时代的发展,满足学生的需求。
2、教师应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坚决贯彻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做什么?就是促进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让孩子们全面发展,不是简单的应试教育、分数教育,而是以素质为导向,培养有思想、有道德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活动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着眼于学生自身的潜能开发,使学生的知识、人格、智力、能力、个性等都能得到全面和谐发展。
总之,我们教师一定要明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到依法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