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工作计划(模板9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计划吧。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搬迁工作计划篇一
公司搬迁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公司的全局利益,需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应急事项,确保员工能够顺利的搬入新办公区,特制订以下搬迁方案。
1、搬迁前:
(1)、召开公司搬迁会议,商议搬迁流程。
(2)、由综合管理部联系搬家公司,并向搬家公司描述具体情况及要求。(地址、行程、需几辆车、楼层、有无电梯、办公家具的拆装要求等)
(3)、由搬家公司人员到公司调查搬运状况,商谈签订搬运合同。
(4)、向员工下达搬迁通知,让员工做好搬迁准备。
2、搬迁时:
(1)、将办公设备贴好标签。
(2)、文件打包与材料整顿。
(3)、办公家具拆组与打包。
(4)、分类装车,做好记录。
(5)、装卸时留意磕碰,小心搬运。
3、搬迁后:
(1)、整顿安放好办公设备。
(2)、清点办公用品和设备。
(3)、结算搬迁费用。
(4)、打扫新办公地点卫生。
1、打包时间:于20xx年12月1日上午9时开始打包,各部门可以根据部门需求提前打包。(打包好的箱子请做好标签)
(1)、拆办公室电线板:于20xx年12月1日上午9时开始拆办公室电线报,并进行打包。
(2)、电脑显示器拆搬时间:20xx年12月1日由公司统一安排搬去新的办公地点,顺便参观新办公地点。
(3)、办公桌、会议桌、展柜、财务室铁皮柜、空调等拆装时间:20xx年12月1日由公司统一安排拆装。
2、打包要求:
(1)、各部门电脑主机、文件、电话及个人物品打包,打包时请做好标签,标记。
(2)、办公柜里的物品不重的话,可以不需要打包,需把办公柜填满并锁好柜门。(易碎品尽量不要放在柜子中,以免搬家时发生损坏。)
(3)、办公椅不用打包,只需做好表识。
3、标示编号要求:
(1)、每个打包箱都需做好标签,并标明箱中内容,及注意事项。
(2)、每个打包好的箱子顶部必须贴上写有部门的标签。
4、各部门需交一份搬运清单到综合管理部。
1、留守人员要看好所有物品,已搬走物品要做好记录。
2、跟随搬家师傅的人员需要注意包裹的完整性,避免物品遗失或者损坏。
3、看管物品和按电梯由一人负责。
4、跟车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联络。
5、按照搬运清单编号(或部门)顺序逐一搬运。
6、搬运桌子及柜子是一定要锁好抽屉、钥匙由专员报关。
7、搬迁期间遵循轻搬轻放,逐一磕碰,做到调理清楚、程卓稳重。
8、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各部门搬迁时,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各种财务印章、公章、支票、钥匙等要严密保管。
9、拆包时要注意物品是否有损坏。
10、特殊事件一定要及时与负责人沟通,及时解决。
搬迁工作计划篇二
枣碧乡位于市西部,国道437线穿乡而过。全乡辖5个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8646人,其中贫困人口3543人,全乡人均纯收入4300元。我乡属典型的旱山下乡,辖区农田水利设施落后,干旱频发,群众居住分散,扶贫困难。根据上级安排,特制定我乡20xx——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
我乡实施易地扶贫涉及2个村,人口2712人,869户,其中贫困人口1009人。我乡属深丘地貌,十年九旱,涉及搬迁人口均为严重干旱灾害频发地区,人均耕地0.9亩,且均不通公路,安全饮水不能得到保障。
根据我乡实际,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均为就近集中安置。结合我乡新村聚居点规划,规划搬迁安置聚居点3个,可安置搬迁农户60户。安置点自然生态条件均得到较大程度改善。根据群众意愿,搬迁安置点共修建住房5940㎡,附属设施1980㎡,修建乡村道路20公里,建集中供水站3个,饮水管渠5公里,建沼气池60口,垃圾处理池5口。概算总投资1520.5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18.8万元,其余整合其他扶贫资金和群众自筹。
全乡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分两个年度完成。
(一)20xx年完成村聚居点、村聚居点2个搬迁点的建设,计划搬迁50户,168人,总投资1189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00.8万元。
(二)20xx年完成村聚居点的建设,计划搬迁10户,30人,总投资332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万元。
1、村聚居点规划可修建民房80套,本次共搬迁40户。建集中供水站1个,引水渠道3公里,每户建沼气池1口,共40口,建垃圾池3口,建设公共文化设施900㎡,建公共卫生室300㎡。
2、村聚居点可建民房30套,本次共搬迁10户。计划建集中供水站1个,引水渠1公里,每户建沼气池1口,共10口,垃圾池1口。
3、村聚居点可建民房40套,本次共搬迁10户。计划建集中供水站1个,引水渠1公里,每户建沼气池1口,共10口,垃圾池1口。
按群众自愿,统一规划,村委牵头,自建为主,项目补助,分步实施的原则。合理整合上级项目资金,村集体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集中统一招标建设。
搬迁工作计划篇三
本方案适用于大街未施工建设路段公里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包括将东桥口段、西桥口段和东三里段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并对上述三个村征地范围内120余户房屋实施拆迁补偿。
认真贯彻落实《_土地管理法》、《_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区住宅房屋征收货币化补偿安置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鼓励货币化补偿安置,积极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为县城中村改造体制机制创新积累可复制的经验。
(一)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调查。县政府在被征地的东桥口、西桥口、东三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县_门依据拟征收土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并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榆山街道办事处及建设单位,与有关村民委员会、被拆迁户现场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
(二)实施房屋评估。
1.选定评估机构。县_门会同榆山街道办事处按照公开公平原则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3.房屋面积和用途确定。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和用途,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书但建设手续齐全的房屋,其建筑面积以批准建设文件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县_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公示,与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拆迁户签订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依法报省政府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并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四)补偿安置。
1.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对被征收土地的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区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20%给予土地征收补偿,用于举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被拆迁户的房屋补偿安置费用(包括被拆迁房屋价值补偿、因拆迁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选择货币补偿奖励)由县财政部门会同_门通过榆山街道办事处支付给被拆迁户。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选择货币补偿奖励的标准,按照《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补助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要及时公布更新县城区存量商品房源信息,为被拆迁户提供真实准确的房源信息。
2.被拆迁户选择参加本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且与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城中村改造有关规定办理(备注:不得突破平政发〔2009〕1号文件规定)。
(五)拆除房屋、移交土地。被征收土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被拆迁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搬迁附着物,并移交土地。未在规定期限内移交土地的,由县政府责令限期移交土地;逾期仍不移交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片区部分地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焦卫星同志任组长,副县长于瑞民同志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榆山街道办事处、财政局、住建委(规划局)、城管执法局、房管中心、物价局、司法局、_、_、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榆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榆山街道办事处、住建委、房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从有关部门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征地补偿、资金筹集、执法保障、群众工作等若干工作组,实行日调度、周总结,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搞好资金保障。县房管中心要会同榆山街道办事处将本次征地涉及的东桥口、西桥口、东三里三个村的120余户房屋拆迁纳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利用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支持。
在推进片区部分地块征地拆迁工作的同时,新区建设指挥部统筹协调推进交运片区和原国棉七厂南山宿舍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职教中心南边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道路建设范围内电力线路迁移改造等工作,为推进片区棚户区改造和大街2016年10月1日前全线通车奠定坚实基础。
搬迁工作计划篇四
“干不干,群众说了算;行不行,群众要知情;好不好,群众少不了”。易地扶贫搬迁是贫困群众“挪穷窝”工程,建设新家园是群众的聚焦点。
近年来,船山区探索了舒心、放心、安心、省心、开心的“五心服务”,把老百姓思之切、盼之急作为推进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让搬迁群众参与其中,不断提升搬迁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据悉,船山区通过对实际入住新房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的了解,对安置点配套设施、后续帮扶措施、社区化管理等方面完善改进,确保群众住得“舒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推进的全过程让群众参与其中,解除搬迁群众“局外人”的冷眼旁观,让群众找到建设自己新家园的那份“巴实”成就,找回全程参与的存在感,确保群众“放心”;公开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实施单位等主要内容,并接受群众监督,有效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让群众“安心”;通过实施搬迁以后,针对贫困户搞好后续产业、强化扶持措施、引导创业就业、完善社会保障,让群众住得“省心”;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搞好感恩教育,重点对非贫困户进行宣传引导,让贫困户和非贫困户都能“开心”。
船山区的“五心服务”,使宣传政策“铺天盖地”,让群众知晓,让群众参与,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深得民心。
通过前两批的建设,贫困户慢慢转变观念,积极要求搬迁。去年,桂花镇响堂村贫困户白有才看到村里已经建好的安置房,主动找村干部说:“没有想到易地扶贫搬迁房比我想象还要建得好,2018年第三批我第一个报名。”如今,白有才的新房也将于今年6月底交房了。
“以前针对贫困户的优惠政策不断叠加,一定程度打破基层平衡,导致非贫困户产生心理不平衡。但是现在,通过我们的宣传引导,非贫困户自己心里明白,虽然他们没有享受到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但是他们能够享受公共资源配套,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副区长郑良介绍说,通过后期对搬迁户的入户走访,搬迁群众普遍对这项工程的满意度非常高,纷纷表示这项工程的实施实现了他们几十年迫切想住新房的愿望。
一户户搬迁户迁入新居喜上眉梢,一幕幕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振奋人心,一项项脱贫致富的惠民措施温暖心田。
扶贫搬迁,“搬”出了幸福新生活,乐了心头,美了村头,富了人头。沐浴在精准脱贫的暖阳中,船山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不再是梦想,脱贫路上“不漏一人、不落一户”的誓言得到践行。
(李四海/图 梁惠涂佳/文)
搬迁工作计划篇五
为加快我镇农村危房改造进程,帮忙农村住房困难的农户解决住房问题,确保群众具有其所。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环保的标语
以党的_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__视察海南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五次会议精神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帮忙解决好农村群众的住房困难,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由整理] 2011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为85户。其中黎安25户,黎明21户,黎丰8户,岭仔31户。
三、工作要求qq心情短语
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做到“四到位”即领导到位、思想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房改造工作。
四、补助材料的采购及供给方法
砖瓦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制,由政府采购办公室公开向砖瓦厂采购。补助对象 1、居住在危房中的老、弱、病、残分数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特困户、贫困户。
2、因2010年10月份洪灾房屋受水侵而产生结构、地基沉降等问题的危房户。
建设标准
在满足最基本的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控制民房改造建筑面积。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农户建房面积可跟进家庭人口、经济状况适当调整。
村庄规划和建筑设计
危房户超过10户或超过村庄总户数30%的村庄,各村委会要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体化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坚持原地重建为主的方式,确需异地重建的,应在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选地建设,逐步实现中心村的群众建设。
资金补助标准
1、老、孤、弱、病、残疾户和五保户,每户建房32平方米,总造价26000元。
2、特困户每户补助18000块砖及8000块瓦,按0、4元/块砖、0、58元/块瓦计算,共计11840元。
3、建平顶房农户,每户补助30000块砖,按0、4元/块砖计算,共计12000元。
五、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按以下程序进行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申报程序 安镇建房对象申请人填写《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批表》,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透过并由村委会出具书面意见、村委会公告、镇审核申报、民宗委报县危房办审批的程序进行。
补助审查程序
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农户需要建房时,由本人先提出申请,经村委会按以上程序初审后经农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书面意见,经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镇政府统一报送民宗委,县民宗委根据上报名单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核定,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发放补助物资。
六、科学管理,创新工作方法
1、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务必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表及公示、协议、建房前、建房中、建房后三张照片以及资金投入状况,同时在电脑中建立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2、实行门户编号制度。为便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管理,年终检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委会要对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进行统一制作醒目的牌,并按编号顺序发放号牌,安装在改造危房醒目处。杜绝农村危房改造中发生弄虚作假的现象。
七、组织检查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将按照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由镇组织检查验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表。资料包括会议记录、农户档案资料,深入村庄现场清点改造户建房数量,查看工程质量,对成绩突出的村委会进行表彰,对差的进行批评。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镇化与完美乡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为加快推进乡危房改造,加强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奋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乡容整洁、环境优美的完美乡村。
二、基本原则
政府支持、农户自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府予以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同时要充分尊重困难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调动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用心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
统筹规划、节约用地。摸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农房要贴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经济适用、确保安全。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思考农户承受潜质,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引导和帮忙农户建设安全经济、美观适用的房屋。
政策公开、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透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
三、目标任务、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和方式、改造方式 目标任务。全面完成130户危房改造计划任务。
改造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补助标准和方式。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资金。危改户具体标准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均2万元;修缮加固均0。6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补助方式按照《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透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改造方式
1(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即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能够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帮忙协调施工队伍。
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四、改造要求 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1(细化工作方案。各村委会要根据省实施方案及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状况,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落实到农户。
2(加强规划引导。农村危房改造户数比较集中的村庄,务必编制村庄规划,以统筹集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土地整理、扶贫开发和农村清洁工程等建设项目,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水平,促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提升改造水平。危房改造要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科学地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抗震等级,到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的要求。
严格把关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贴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提交村委会。2(村级初审。村委会负责理解危改户的申请并初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乡人民政府。
3(乡级审核。乡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上门对房屋状况进行现场勘察。经审核,认为贴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4(区级审批。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接到乡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汇总表后,进行统一复核审批。经审批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范围。
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
各村委会要优先改造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房屋,且对一户两宅的只给予改造一幢主住房。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审核、区级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村委会政府要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2、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重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要引导农户先建40―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并留有农民富裕后能够扩建的空间。
3、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要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要加强监管,对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户抗震安全基本要求,乡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农房设计图纸审查,并对施工工地进行逐户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强工程验收。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区农村危房改造工 作领导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将及时组织验收,验收状况将作为后续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安排的依据。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并用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职责人员的职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务必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录入状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改造后的农户住房产权为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2(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农村危房改造严格实行月报制度,各村于每月20日以前上报工作进度等状况,8月底前将任务落实状况以工作总结的形式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排查摸底阶段。各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户的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评估,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组织实施阶段。各村委会要摸清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并按
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确认改造方式。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组织施工建设,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后,由乡政府先行组织对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初步检查验收。由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新建、修缮加固房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同志为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的领导、监督、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强化职责落实。各村委会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以分管村镇建设负责人为具体牵头人,建设办工作人员为具体经办人。没有建设办的村委会,要抽调专人经办此项工作。要明确任务,职责到人,倒排工期,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任务。
密切部门配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时刻紧,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构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加大宣传引导。透过多种方式,用心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推荐,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用心性,促进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耒阳市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透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贴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理解群众监督。
3、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用心性。
4、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贴合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空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三、改造任务
12月份前完成1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四、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补助对象。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农村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
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修缮加固住房的由市人民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自行维修,不列入改造范围。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选址尽量避开洪水、泥石流、干旱、雷击、冰雹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且备必须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房型可按户单独建设或联体建设。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改造资金全部由政府补贴的,翻修、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米以下。各村要用心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在醒目位置镶嵌耒阳市人民政府援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档案管理
各村要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资料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档案务必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调等材料,在此基础上,办事处将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
督促检查 各村要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等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半月进度报告制度,于每月1日、15日前分别上报改造进度给处民政办。处民政办将及时组织对工程实施状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实施步骤
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申报评议,审核审批阶段。1、个人申请。贴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带给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户证明、危房照片等材料。2、群众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贴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并上报办事处。3、入户审核。办事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贴合条件的,由办事处签署意见,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贴合条件的,办事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理由。4、审批公示。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公室接到各村上报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贴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并签订合同或协议;对不贴合条件的,不予上报,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委会张榜公示。公示资料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住房状况。
组织实施、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办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组,并落实到户到人。千方百计帮忙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农村危房改造要于2011年11月底全面完成,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七、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任政委、主任任组长,相关副职任副组长,民政、纪委、财政、残联、国土、规划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民政办,负责全处农村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透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等筹措建设资金。自然灾害倒损农户恢复重建、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改造,要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同时,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帮忙农村困难户解决在建房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
落实职责主体。按照办事处下达的工作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办事处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的资料之一,纳入办事处对各村的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办事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村职责人签订农村危房改造职责状、采取分片包干、职责到人的办法,落实职责制。办事处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村给予表彰奖励。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宣传栏和标语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用心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构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改善广大农民危房户居住条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透过群众自筹、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扶助等措施,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使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开展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我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构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用心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自立更生建设完美家园。
3、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思考群众承受潜质的基础上引导帮忙群众建设减灾抗灾潜质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危房改造对象务必贴合救助条件。对拟定的危改对象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程序进行个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公开公示、政府审批。
二、救助对象
本次危房改造救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牧区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或局部危险的房屋。
三、建设标准、改造方式和资助标准 建设标准 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危改房屋设计建设要贴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善传统建造工法,推进住房建设技术进步。
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忙农户选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比较集中并具备必须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补助标准
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对试点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3888元,市、区财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每户分别补助2916元,具备条件的乡镇、村组也要划拔相应资金,用于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补助。对农村特困危房户、重点优抚对象危房户要先行改造并给予补贴资金的倾斜和支持。
四、资金筹集、发放和使用管理 资金筹集
1、个人自筹为主。
危房改造资金由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带给资金使用计划,经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计划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监管,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危房建设需执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并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2010年3月31日前全面启动2009年度全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2010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09年度改造任务。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职责部门。
六、项目申报与审批
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市备案的程序进行。
危房改造对象要严格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由区危改办从各乡镇调查上报的危房户中确定。申请。贴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按规定填写并加盖私章或手印。
评议。村委会在接到贫困户的危房改造申请后,透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救助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评议会签署意见,由村委会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相应栏目中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再评议、再公示,对不贴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状况和理由。
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核意见。贴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贴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为加快工作进度,也可参照各乡镇农村低保工作中“一审核、两公示”的方法,将村评议和乡镇审查合并一次进行。
审批。区危改办接到乡镇上报的《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后,组织专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危房改造对象的30%。核查结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在《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审批表》相应栏目中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连同统计汇总资料、影像资料及内蒙古赤峰市危房改造户台帐整理归档。
危房改造对象申报、核查、审批实行主办人负责制。在申报、核查、审批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导致改造对象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办人的职责。
自然环境相和谐,体现农村独特风貌和地域特色。要用心推广采用节能暖墙、节能炕、太阳能等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型节能系统。
检查验收
区危改办定期不定期对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后,乡镇危改办写出报告书,报区危改办,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验收合格后,理解自治区检查。
七、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今年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认真研究,全面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和乡镇分别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财政、民政、环保、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国土、扶贫、残联、审计、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区建设局: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督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带给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指导各乡镇开展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自治区和市里配套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协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审批办理。
3、区财政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自治区及市里配套资金,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区监察局: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规违纪进行严肃查处,对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责单位和相关职责人进行问责。
5、区审计局: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状况进行专项审计。
6、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协助_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7、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道路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8、区水利局: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水利、人畜饮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
9、区国土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
10、区规划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对于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村庄,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村庄规划。
11、区扶贫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贫困村中实施集中建设的未通路的村庄的通村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
12、区农牧业局、卫生局、民委、环保局、残联等其他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列支专项经费,抽调技术力量,采取措施,对危房改造项目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监管,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
明确工作职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渠道不变、用处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构成合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资源整体效应,构成工作合力。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村级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指导村委会具体抓好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限期整改。实行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决追究行政和法律职责。
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政府要把危房改造工作列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主要资料,加强监督管理。在工作中要坚持“五严格、五不能”,即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不能优亲厚友,不能瞒报虚报,不能挤占挪用,不能推诿拖拉,不能发生重大安全职责事故。要实施行政问责制,由于工作职责不到位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职责人的职责,对违规违纪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务必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身份证明、改造前后房屋和农户主图片、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
奖惩措施。对完成任务好的乡镇和在组织实施工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群众、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引发矛盾的给予相应处罚。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透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发奋改善我县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调动农村群众的主动性、用心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完美家园。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在充分思考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潜质的基础上,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帮忙农村建造减灾抗灾、贴合规范、造价适中、能满足最基本需求的房屋,逐步改善农村贫困危房户居住条件,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补助标准,落实各级各方职责,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严格抓好农户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工作环节,坚持民主评议,阳光操作,理解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各相关部门、乡镇、村组督促、帮忙危房改造户做好住房新建或维修改造工作,组织对象户及时入住,并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1、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2、迎接省州检查组检查验收。
五、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管理和申报程序 补助对象
这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房对象包括: 1、分散供养五保户;2、低保户;3、贫困残疾人家庭;4、其他贫困户;5、因灾倒房户。
要按照优先帮忙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补助标准
根据本地实际和建房户困难程度,确定分类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补助资金10000元,修缮加固的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里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透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县里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申报程序
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六、实施要求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指依据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或局部危险的房屋进行新建或维修加固,重点帮忙对象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房户和其他贫困户。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项目管理要求做到“六到户”:一是任务到户,8月20日前把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每个建房户明确具体开工和竣工时刻,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二是公示到户,将每个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姓名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示,确保工作公开、透明,理解社会监督;三是资金到户,补助资金务必由县民政局按照建房补助标准透过县信用联社打卡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建档到户,对每个建房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刻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以备检查;五是标识到户,新建和修缮加固的房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的醒目处加挂统一标识牌;六是验收到户,开工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建房进度、资金落实状况等进行督促检查。
科学设计,规模适度
农村危房改造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并到达如下建设标准:1、建筑面积。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以上为6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也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2、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木板封闭。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依法建设,合理规划
农村危房改造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形式多样、防灾减灾、节约土地、城乡一体”的原则,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水平,合理选取建设地址,注意避开行蓄洪区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并贴合村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不得出现规章建筑,避免短期内拆迁重建。新建住房原则上以分散建房为主,集中建房为辅。对无房居住或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能够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依靠群众,整合资源
措建设资金,严格按标准补助,不足部分可透过社会互助、村组帮工帮料等多渠道解决。
七、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泸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向恒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石泽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君,副县长向明江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开发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残联、县电力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班子,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职责人,乡镇长任副组长,为直接职责人,民政、财政、国土、林业、水利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抽调3—5人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协调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明确主体。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县人民政府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村组义务投劳,帮工帮料,构成“政府主导、民政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乡村实施”的局面。
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状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资料和依据。9月20日前,县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状况,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加强对建房进度、工作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状况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建设月报告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每月20日前将危房改造进度状况上报至县里。县民政局会同县建设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分别将改造进度上报至州里。11月底前,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年度总结报送州里。
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编制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村,并落实到户到人。要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千方百计帮忙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于2012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检查验收。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11月中旬,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危房改造任务完成状况进行检查验收。
低保户,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房屋新建和修缮加固工作,确保如期如数完成任务。
严肃纪律。农村危房改造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资料之一,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截留、挪用建房资金。对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隐患,改善村庄面貌和农村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提高村镇建设水平,按照市、县级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统一部署,结合近五年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跨越式发展为主线,集中连片,整乡整村推进为突破口,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示范引导的原则。按照《庄浪县2013年至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14年改造重点主要是围绕“两线两点”实施农村危房集中连片改造,充分利用各种惠民政策,把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充分结合起来,集中连片实施。
3、坚持政府主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构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用心性和创造性,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完美家园。
4、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思考群众潜质的基础上,引导帮忙群众建造减灾抗灾潜质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5、坚持公正公平,保证群众利益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理解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
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完成8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切实从根本上帮忙农村困难群众改善农村生活居住条件。
四、建设时限
各乡务必于2014年的2月30日前全面启动,11月30日前全 面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具体分三个阶段: 1、申报阶段。经村委会评议,乡政府审查,由乡制定改造方案,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报县危改办,县危改办会同县规划局、县残联审批后实施。
2、建设阶段。完成施工任务,并对组织管理、政策措施、质量监督、资金管理、整体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完善各种档案资料,上报县危改办。
屋的技术服务和指导,解决好农民自建房屋中存在的结构设计安全隐患等问题。
六、实施程序
1、申请。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建房位置、建筑面积、施工图纸、投工和自筹资金状况,带给相关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评议。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提出意见,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危房改造户进行评议确认并公示,将村民无异议者上报乡政府。
3、审查。乡政府对上报的危房改造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初步核定危房改造户,并对需改造的危房进行拍照存档,经公示后将无异议的危房改造户上报县危改办。
4、审批。县危改办对各乡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实地复核,对贴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对不贴合条件的,不予上报,并说明原因。危房改造对象为长期居住存在安全隐患的窑洞、土坯房等危房,以及达不到抗震安居要求的其它结构的住房。重点是残疾人家庭、低保户、单身特困母亲、困难退伍军人、散居的五保户和困难归侨侨眷、成年孤儿、贫困独身子女领证户和两女结扎户优先安排。
点验收四个方面:建房时限,务必是年内动工修建并且完成竣工。建房面积,务必控制在45平方米至60平方米。抗震设防,房屋务必到达8度抗震设防要求。房屋结构,务必是贴合相关要求的砖木或者砖混结构。验收合格后申请市危改办验收。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其限时整改。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住建、财政,发改、监察、国土、审计、规划、残联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庄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靠实职责,构成以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搬迁工作计划篇六
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一般都有早有晚,或者根据发展的时机不同,建设的水平也有差异。有些地方基础设施齐全,还有一些地方因为建造得比较晚,或者其他各式各样的原因,基础设施不便。
有些地段比较好的地方,政府和基础设施的配套产业比较发达,但因为建设比较早的缘故,部分基础设施已经跟不上新时代城市规则的标准,例如最关键的城市消防、交通等。有着许多意想不到的缺陷,改造的难度巨大,同时还不一定能完全整理好这些缺陷。
三、拆迁地补偿问题
对于这三类即将面临拆迁的户主而言,拆迁补偿也是重中之重,对此国家早有明确规定,只要不是违章违建的部分,拆迁后都能获得一定的补偿。
根据各地情况,以及拆迁的方式,具体的补偿力度自然也不一样。市区被开发商看中的黄金地段,或者市政建设规划范围内的住户,自然能获得更高的利益。
如果是农村危房住户,那么补偿款自然不会太高。这对担心搬迁距离过远,而不适应陌生地方的人来说,也许是一个好消息。
此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无论是选择房屋,还是选择经济补偿,都不能降低原本的生活水平,有些地方对于平房改楼房,补偿力度甚至会高于10%。如果是经济补偿的话,也会直接按照评估的价值,提高20%-30%的补偿,所以即使农村拆迁的补偿,也绝不会降低生活质量。
结语:
搬迁工作计划篇七
根据住房城乡_、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村〔xx〕66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xx年,计划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xx年11月底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xx〕115号)。市县级住房城乡_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计常识。县级住房城乡_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传统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复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xx〕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_门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凡经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反映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严重,查证属实的,将不再安排该县(市、区)下年度危房改造指标。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公布的样表制作。今年,将制定农户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户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各地要提高农户档案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录入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2、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市级住房城乡_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搬迁工作计划篇八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以来,船山区结合实际,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将易地搬迁工程打造成精品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
5月25日,在复桥镇复兴村场镇规划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2、3、4栋号楼已经封顶正在进行外墙粉水,1号楼5月底将建成封顶,预计今年6月底达到入住条件。这是船山第一个在场镇规划建设的易地搬迁点,可安置67户176名贫困户。
“为了加快项目建设的步伐,让贫困户尽早搬入新家,每天施工现场都有70余名工人进行加班加点施工,整个项目建设将于6月完工。”复兴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经理陈俊宇告诉记者,按照易地扶贫安置点向场镇、向城市、向园区、向聚居点靠近的思路,复兴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在选址上,结合土地增减挂钩、环保产业园以及复桥镇垃圾处理厂安置小区二期的建设,三位一体的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切实实现了资源共享。
自2016年8月28日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启动仪式召开以来,各级各部门努力克服重重困难,早安排、早部署,明确建设任务和时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积极稳妥推进。
“全区上下必须盯住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做到任务不减,政策不松,确保实现五年任务三年完成,三年任务分三批次完成。”近日,在召开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易地扶贫搬迁专题会上,区委副书记、区长韩麟再次对全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强调,在实施过程中既要抓进度,更要控质量,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纳入各乡镇的月度脱贫攻坚考评和年度考评内容,实行日调度、周通报、月考评,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记者从区发改局了解到,目前,船山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6年省下达了273户770人搬迁任务,船山区实际完成277户836人,超目标任务9%;2017年省下达易地扶贫搬迁297户1017人,船山区实际实施440户1261人,超目标任务24%。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建设任务717户2097人,全部搬迁入住。第三批开工安置点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预计今年6月底达到入住条件。
“按照这个速度,今年6月底就可以拿到新房子的钥匙了,这下日子有盼头了,想想都激动。”看着已经封顶的房子,复兴村60岁的贫困户唐纪高笑得格外开心,他激动地说,几十年来,他一直住在土坯房中,做梦也没想到,去年镇里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他家被纳入搬迁范围,圆了他多年的安居梦,还彻底改变了他家的生活。
搬迁工作计划篇九
副组长:安鹰、孙志国、董海燕
成员:岳鑫、任增瑶、夏洁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局馆搬迁工作,协调搬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将全局工作人员分为4个工作组,各组人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张兴春、孙如凤、张咏梅
第二组:安鹰、岳鑫、李红福、钱坤
第三组:孙志国、夏洁、武毓红、_、金干
第四组:董海燕、任增瑶、马红、熊丹、李涛
1、确保档案库房馆藏档案的安全搬运。
2、确保资料库房图书资料的安全搬运。
3、确保原区史馆档案资料的安全搬运档案搬迁方案档案搬迁方案。
4、确保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安全搬运。
5、确保其他杂物的安全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