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官自我鉴定(优质10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官自我鉴定篇一
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现已结束,通过在校集中培训和校外实习两个阶段的学习,我增强了法官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夯实了理论基矗通过实习,提高了司法司法实践能力和审判技能。现就一年的培训作自我鉴定如下:
在实习期间,我分别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四个业务部门进行实习。
在立案庭实习期间,我勤学多问,积极参与,勇于实践。通过实习,我能独立完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证据材料审查,并完成立案程序操作。在老师的指导下,我积极参与诉讼外调解工作,掌握了诉讼外调解的基本技巧。在信访接待过程中我熟悉了接待规范及要求,能依照法律和法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诉讼指导,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在信访老户的疏导和劝返工作中,我始终以极大的耐心去接待,用诚心与他们交流,用公心去释法解疑,提高了自己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的能力。
在刑事审判庭实习期间,我虚心求学,以能为师,刻苦研习,一丝不苟。指导老师对我在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在庭前准备阶段,我认真阅卷并做好笔录,及时接受点评,边总结边修正提纲,保证了庭审成效。我熟悉了审规范和证据审查方法,能及时把庭审提纲所疏漏的问题提交给审判长并与合议庭成员进行适时交流,保证了庭审效率。通过评议案件我认真记录指导老师的对我审判意见的点评,总结自己在审理案件过程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感受和体会,提高了审判技能和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文书制作上我做到了文书逻辑清晰、说理充分、内容详实和词语规范。
在民事审判庭习期间,我直接参与案件的审判,在指导下我对案件的起诉材料进行了审查,认真做好阅卷笔录并组织了证据交换和制作了庭审提纲,做到了审理思路明确,调查范围全面、确定须查明的事实准确,归纳争议的焦点详实。庭审中我十分重视案件所涉证据并注意其在庭审中的运用;通过案件的评议我着力培养了法律思维方式,及时与老师进行了交流制作了评议笔录,提高了法律适用能力和案件法理分析能力。在法律文书制作方面做到了格式规范,表述妥当,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在实习中,我注重运用学法理和心理学知识,与当事人构建沟通桥梁,调控当事人心理预期。在老师指导下灵活调整了调解策略摸索调解技巧。这使我牢固树立起了和谐司法的理念,并把案结事了做为衡量自己工作的重要指标。
在行政审判庭实习期间,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习了全部行政案件办案流程,还参与案件的审判。在指导下我熟悉了行政审判案件各环节的重点和难点。庭前准备阶段,审查材料做到了案情熟悉,焦点集中,思路清晰。庭审提纲我按照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要求,结合案件性质和争议焦点,确定了庭审的基本审查顺序和重点审查的事实争议。通过听审、直接发问检验了阅卷的成效和审理思路,并在实践中熟悉了庭审规范和证据审查的方法。实习中,我着重加强了案件审理报告的制作学习,做到了案件事实书写详略得当,证据采纳表述清楚,行文层次清晰。在评议时,我对不同意见虚心接受、细心记录,认真修改一丝不苟。
通过一年时间的培训,我个人认为我具备了法官应有的基本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达到了初任法官的标准。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连续性,持之以恒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法官自我鉴定篇二
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现已结束,通过在校集中培训和校外实习两个阶段的学习,我增强了法官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司法实践能力和审判技能。现作自我鉴定如下:
在校集中培训期间,我认真听课,严守纪律,积极参与讨论,并主动向老师请教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按计划完成了综合知识、职业技能课程的学习,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执行的各个重要环节有了一定的掌握。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庭审观摩和模拟庭审等教学环节,增强了我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了案件审判执行技能。
在实习期间,我分别在立案庭、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庭四个业务部门进行实习。本人能够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守法院的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虚心好学,认真完成指导老师交给的任务。做到严格保守司法机密,尊重法院各位法官,在工作中发现不懂的问题就及时向法官请教。通过实习掌握了基本的审判工作,进一步学会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及案卷材料的整理。同时,对待当事人能够做到细心、耐心、责任心,把自己所学到的法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当事人释疑解难,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工作适应能力得到了法官们的一致好评。
通过一年时间的培训,我认为自己已基本具备了法官应有的基本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达到了初任法官的标准。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连续性,持之以恒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法官自我鉴定篇三
本站后面为你推荐更多法官自我鉴定!
在校集中培训期间,我认真听课,严守纪律,积极参与讨论,并主动向老师请教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按计划完成了综合知识、职业技能课程的学习,具备了法官的基本职业技能。通过学习,我坚定了政治信念,树立了司法为民和廉洁司法的理念,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的各个重要环节有了一定的掌握。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庭审观摩和模拟庭审等教学环节,增强了我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了案件审判技能。对各类案件的审判思路及理念有了深入的了解,尤其在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裁判文书和诉讼调解等职业能力上有了较好地掌握,具备法官应有基本能力;为下一步培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充实了理论基础。
在培训期间,我分别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四个业务部门进行培训。
在立案庭培训期间,我勤学多问,积极参与,勇于实践。通过培训,我能独立完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证据材料审查,并完成立案程序操作。在老师的指导下,我积极参与诉讼外调解工作,掌握了诉讼外调解的基本技巧。在信访接待过程中我熟悉了接待规范及要求,能依照法律和法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诉讼指导,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在信访老户的疏导和劝返工作中,我始终以极大的耐心去接待,用诚心与他们交流,用公心去释法解疑,提高了自己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的能力。
在刑事审判庭培训期间,我虚心求学,以能为师,刻苦研习,一丝不苟。指导老师对我在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在庭前准备阶段,我认真阅卷并做好笔录,及时接受点评,边总结边修正提纲,保证了庭审成效。我熟悉了审规范和证据审查方法,能及时把庭审提纲所疏漏的问题提交给审判长并与合议庭成员进行适时交流,保证了庭审效率。通过评议案件我认真记录指导老师的对我审判意见的点评,总结自己在审理案件过程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感受和体会,提高了审判技能和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文书制作上我做到了文书逻辑清晰、说理充分、内容详实和词语规范。
在民事审判庭习期间,我直接参与案件的审判,在指导下我对案件的起诉材料进行了审查,认真做好阅卷笔录并组织了证据交换和制作了庭审提纲,做到了审理思路明确,调查范围全面、确定须查明的事实准确,归纳争议的焦点详实。庭审中我十分重视案件所涉证据并注意其在庭审中的运用;通过案件的评议我着力培养了法律思维方式,及时与老师进行了交流制作了评议笔录,提高了法律适用能力和案件法理分析能力。在法律文书制作方面做到了格式规范,表述妥当,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在培训中,我注重运用学法理和心理学知识,与当事人构建沟通桥梁,调控当事人心理预期。在老师指导下灵活调整了调解策略摸索调解技巧。这使我牢固树立起了和谐司法的理念,并把案结事了做为衡量自己工作的重要指标。
在行政审判庭培训期间,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习了全部行政案件办案流程,还参与案件的审判。在指导下我熟悉了行政审判案件各环节的重点和难点。庭前准备阶段,审查材料做到了案情熟悉,焦点集中,思路清晰。庭审提纲我按照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要求,结合案件性质和争议焦点,确定了庭审的基本审查顺序和重点审查的事实争议。通过听审、直接发问检验了阅卷的成效和审理思路,并在实践中熟悉了庭审规范和证据审查的方法。培训中,我着重加强了案件审理报告的制作学习,做到了案件事实书写详略得当,证据采纳表述清楚,行文层次清晰。在评议时,我对不同意见虚心接受、细心记录,认真修改一丝不苟。
通过一年时间的培训,我个人认为我具备了法官应有的基本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达到了初任法官的标准。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连续性,持之以恒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法官自我鉴定篇四
在校集中培训期间,我认真听课,严守纪律,积极参与讨论,并主动向老师请教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按计划完成了综合知识、职业技能课程的学习,具备了法官的基本职业技能。通过学习,我坚定了政治信念,树立了司法为民和廉洁司法的理念,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的各个重要环节有了一定的掌握。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庭审观摩和模拟庭审等教学环节,增强了我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了案件审判技能。对各类案件的审判思路及理念有了深入的了解,尤其在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裁判文书和诉讼调解等职业能力上有了较好地掌握,具备法官应有基本能力;为下一步培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充实了理论基础。
在培训期间,我分别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四个业务部门进行培训。
在立案庭培训期间,我勤学多问,积极参与,勇于实践。通过培训,我能独立完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证据材料审查,并完成立案程序操作。在老师的指导下,我积极参与诉讼外调解工作,掌握了诉讼外调解的基本技巧。在信访接待过程中我熟悉了接待规范及要求,能依照法律和法理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诉讼指导,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在信访老户的疏导和劝返工作中,我始终以极大的耐心去接待,用诚心与他们交流,用公心去释法解疑,提高了自己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的能力。
在刑事审判庭培训期间,我虚心求学,以能为师,刻苦研习,一丝不苟。指导老师对我在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在庭前准备阶段,我认真阅卷并做好笔录,及时接受点评,边总结边修正提纲,保证了庭审成效。我熟悉了审规范和证据审查方法,能及时把庭审提纲所疏漏的问题提交给审判长并与合议庭成员进行适时交流,保证了庭审效率。通过评议案件我认真记录指导老师的对我审判意见的点评,总结自己在审理案件过程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感受和体会,提高了审判技能和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文书制作上我做到了文书逻辑清晰、说理充分、内容详实和词语规范。
在民事审判庭习期间,我直接参与案件的审判,在指导下我对案件的起诉材料进行了审查,认真做好阅卷笔录并组织了证据交换和制作了庭审提纲,做到了审理思路明确,调查范围全面、确定须查明的事实准确,归纳争议的焦点详实。庭审中我十分重视案件所涉证据并注意其在庭审中的运用;通过案件的评议我着力培养了法律思维方式,及时与老师进行了交流制作了评议笔录,提高了法律适用能力和案件法理分析能力。在法律文书制作方面做到了格式规范,表述妥当,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在培训中,我注重运用学法理和心理学知识,与当事人构建沟通桥梁,调控当事人心理预期。在老师指导下灵活调整了调解策略摸索调解技巧。这使我牢固树立起了和—谐司法的理念,并把案结事了做为衡量自己工作的重要指标。
在行政审判庭培训期间,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习了全部行政案件办案流程,还参与案件的审判。在指导下我熟悉了行政审判案件各环节的重点和难点。庭前准备阶段,审查材料做到了案情熟悉,焦点集中,思路清晰。庭审提纲我按照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要求,结合案件性质和争议焦点,确定了庭审的基本审查顺序和重点审查的事实争议。通过听审、直接发问检验了阅卷的成效和审理思路,并在实践中熟悉了庭审规范和证据审查的方法。培训中,我着重加强了案件审理报告的制作学习,做到了案件事实书写详略得当,证据采纳表述清楚,行文层次清晰。在评议时,我对不同意见虚心接受、细心记录,认真修改一丝不苟。
通过一年时间的培训,我个人认为我具备了法官应有的基本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达到了初任法官的标准。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连续性,持之以恒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做一名合格的法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法官自我鉴定篇五
本站后面为你推荐更多法官自我鉴定!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光荣职责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司法文明、推动社会进步的神圣使命。自治县成立20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各类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自治县成立以来,我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在1983年集中“严打”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通过抓好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公开宣判,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打击、震慑犯罪,遏制刑事案件发案上升的势头,教育鼓舞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和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审判中,注重寓教于审,以案释法,对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及部分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非暴力犯罪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可以不投入劳动改造的,则依法宣告缓刑。1992年,成立了专门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合议庭。1997年以后,根据新修订的刑法,加大了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尤其是对制造、运输、贩卖毒、假币等逐利型犯罪案件,在对犯罪分子判处自由刑的同时,均要依法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摧毁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经济基础。20xx年以来,在刑事审判中加大了保护力度,坚持“有罪判决,无罪放人”,坚决杜绝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近年来,每年审判的刑事案件均稳定在50件左右,判处案犯70人左右。没有出现冤、假、错案和超期羁押、超审限案件。
1986年,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契机,民事审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199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1996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方式进行了改革,逐步由过去的法官“纠问式”的审判变更为现在的由双方当事人“诉辩式”的审判,法官由大包大揽回到了居中裁判的位置上,职权主义色彩逐渐淡化。20xx年,撤销了原有的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分别设立了民事审判第一庭和民事审判第二庭,建立了大民事的审判格局。近年来,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原则和实践司法为民的思想,强化了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冲突,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事、商事活动的基本规则和秩序。20xx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制定的司法为民、便民的措施,经常深入发案地就地收案、就地审判,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20xx年以来,发挥服务职能,根据金融部门的委托和申请,采用简便快捷的非诉讼方式与诉讼方式相结合,帮助金融部门清收不良贷款,支持金融部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每年审判的民事案件均稳定在150件左右。
1987年11月,成 立了行政审判庭,因当时还没有行政诉讼法,审判行政案件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审判行政案件有了独立的程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适应形势的需要,行政审判工作中又增加了司法审查的内容,在基层法院,司法审查更多地表现在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上。在行政审判中,始终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重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避免形成“告状难”。
四、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严把案件出口关,确保案件质量
20xx年以前,审判监督工作由告诉申诉庭负责,在20xx年的机构改革中,新成立了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案件的内部监督工作,同时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等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由审判监督庭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内容包括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制作、书记员记录、案卷装订等5个大项100余个小项。对查出的问题分别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制裁。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还采取聘任执法监督员、建立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制度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保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实现。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大胆采用拘留、查封、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收到了执行一件,震动一片的效果。近年来,每年新收执行案件80件左右,案件执行率均保持在90%左右,基本实现了收结案件的动态良性循环。
六、加强物质装备、队伍和党组织建设,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保障
20年来,法院硬件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有了明显改善,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先后争取资金200余万元,搞好办公楼建设。
二是先后争取资金近百万元,购置了必要的工作用车和更新了办公设备。
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组织保障。目前,全院28名干警中,有女干警7人,占25%;有党员23人,占82.14%;大专以上学历27人,占96.42%(其中:研究生课程班结业2人,大学本科20人,专科5人);有审判资格的人员15人,占53.57%。199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正式施行。1998年,进行了首次法官等级评定。现有15名法官中,有四级高级法官1名,3~5级法官14名。有内设机构13个,其中正科级内设机构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5个,股所级内设机构5个。
四是加强党组织建设。院党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切实端正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院形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完成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领导班子的要求,努力建设一个学习型、创新型和团结干事型的领导班子。
院党支部按照党组织“五好”、党员“五带头”的总体目标,以“学习创新,司法为民”为主题,加强党支 部建设。20xx年2~7月,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抓学习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组织制度等,院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充分发挥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服务群众、公正司法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完成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党支部还注重抓好群团组织工作,健全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工作积极性,自觉投身到法院各项工作中。
法官自我鉴定篇六
法官是法律的审判人,更是法律的约束人,其工作形式极其重要,因此工作的自我鉴定相当重要。下面由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官工作自我鉴定,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光荣职责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司法文明、推动社会进步的神圣使命。自治县成立20xx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xx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各类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自治县成立以来,我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在1983年集中“严打”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通过抓好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公开宣判,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打击、震慑犯罪,遏制刑事案件发案上升的势头,教育鼓舞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和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审判中,注重寓教于审,以案释法,对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及部分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非暴力犯罪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可以不投入劳动改造的,则依法宣告缓刑。1992年,成立了专门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合议庭。1997年以后,根据新修订的刑法,加大了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尤其是对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假币等逐利型犯罪案件,在对犯罪分子判处自由刑的同时,均要依法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摧毁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经济基础。20xx年以来,在刑事审判中加大了人权保护力度,坚持“有罪判决,无罪放人”,坚决杜绝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近年来,每年审判的刑事案件均稳定在50件左右,判处案犯70人左右。没有出现冤、假、错案和超期羁押、超审限案件。
1986年,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契机,民事审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199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1996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方式进行了改革,逐步由过去的法官“纠问式”的审判变更为现在的由双方当事人“诉辩式”的审判,法官由大包大揽回到了居中裁判的位置上,职权主义色彩逐渐淡化。20xx年,撤销了原有的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分别设立了民事审判第一庭和民事审判第二庭,建立了大民事的审判格局。近年来,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原则和实践司法为民的思想,强化了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冲突,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事、商事活动的基本规则和秩序。20xx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制定的司法为民、便民的措施,经常深入发案地就地收案、就地审判,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20xx年以来,发挥服务职能,根据金融部门的委托和申请,采用简便快捷的非诉讼方式与诉讼方式相结合,帮助金融部门清收不良贷款,支持金融部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每年审判的民事案件均稳定在150件左右。
1987年11月,成 立了行政审判庭,因当时还没有行政诉讼法,审判行政案件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审判行政案件有了独立的程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适应形势的需要,行政审判工作中又增加了司法审查的内容,在基层法院,司法审查更多地表现在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上。在行政审判中,始终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重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避免形成“告状难”。
四、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严把案件出口关,确保案件质量
20xx年以前,审判监督工作由告诉申诉庭负责,在20xx年的机构改革中,新成立了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案件的内部监督工作,同时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等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由审判监督庭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内容包括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制作、书记员记录、案卷装订等5个大项100余个小项。对查出的问题分别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制裁。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还采取聘任执法监督员、建立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制度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保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实现。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大胆采用拘留、查封、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收到了执行一件,震动一片的效果。近年来,每年新收执行案件80件左右,案件执行率均保持在90%左右,基本实现了收结案件的动态良性循环。
六、加强物质装备、队伍和党组织建设,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保障
20xx年来,法院硬件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有了明显改善,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先后争取资金200余万元,搞好办公楼建设。
二是先后争取资金近百万元,购置了必要的工作用车和更新了办公设备。
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组织保障。目前,全院28名干警中,有女干警7人,占25%;有党员23人,占82.14%;大专以上学历27人,占96.42%(其中:研究生课程班结业2人,大学本科20人,专科5人);有审判资格的人员15人,占53.57%。199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正式施行。1998年,进行了首次法官等级评定。现有15名法官中,有四级高级法官1名,3~5级法官14名。有内设机构13个,其中正科级内设机构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5个,股所级内设机构5个。
四是加强党组织建设。院党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切实端正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院形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完成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领导班子的要求,努力建设一个学习型、创新型和团结干事型的领导班子。
院党支部按照党组织“五好”、党员“五带头”的总体目标,以“学习创新,司法为民”为主题,加强党支 部建设。20xx年2~7月,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抓学习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组织制度等,院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充分发挥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服务群众、公正司法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完成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党支部还注重抓好群团组织工作,健全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工作积极性,自觉投身到法院各项工作中。
法官自我鉴定篇七
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已经结束,现我就在法官学院的面授及在法院的实习表现作个人总结和自我鉴定。
在法官学院面授培训期间,我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教学环节学习课程、遵守学习纪律、维护教学秩序、认真听课、独立完成作业、积极参与各项讨论、主动向老师请教。面授期间,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思想理论,学习法官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制作等内容,从整体上提高了自己政治理论水平,培养出自己法律思维能力,树立起现代司法理念。经过培训,我对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中法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适用法律、驾驭庭审、制作裁判文书等“三个能力”有了较好地掌握。经过培训学习,强化了我的职业技能,初步掌握审判技能和技巧。对一审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立案、审判监督以及执行等审判实践中所出现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通过运用相关理论的分析研究及司法解释的阐释,使我深刻理解立法本意,正确把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熟悉相关司法解释,掌握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和基本对策,不断地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审判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在法院实习期间里,实习单位领导很重视。指定各个审判庭的庭长为我的指导老师,我先后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四个业务部门进行实习。
在刑事审判庭实习期间,我跟随被评为“”的庭长学习。在实习期间,我虚心求学、刻苦认真。指导教师对我在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传授宝贵的办案经验。从庭前阅卷,做好阅卷笔记,制作庭审提纲,从开庭审理及相关工作应注意的事项。在每一次庭审后,我都会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案件可能需要进一步查明的问题及途径,审判案件的初步思路及时地进行总结,并和主办法官、合议庭成员进行交流,请他们提出自己的看法。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还作为旁听人员参与案件的庭审、合议,学习如何驽驾庭审、如何对证据进行分析认定。在庭审结束后和合议庭评议之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及时制作审理报告。在评议案件我对案件发表审判意见后,指导教师对我的审理思路和审判意见进行点评,我对指导教师的点评做好记录,并对自已审理案件的过程、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及感受和体会进行小结。根据评议的结果,我按照裁判文书的规范样式制作裁判文书。指导教师对我制作裁定文书作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在民事审判庭习期间,我得到庭长亲自指导。实习中,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直接参与案件的审判,从庭前审查起诉材料、做好阅卷笔记、组织证据交换、制作庭审提纲,到开庭审理及相关工作应注意的事项。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参加案件开庭审理,对庭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自己的意见认真做好记录,对案件所涉证据予以重视,注意其在庭审中的运用。庭审结束后,我及时地和指导教师交流,并请指导教师对庭审情况进行点评和指导。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我制作的法律文书格式规范,表述妥当,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在实习中,我特别注重向指导教师学习调解的方法,增强调解意识,明确调解规范,培养调解能力,并实际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这使我牢固树立起和谐司法的理念,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以案结事了做为衡量自己工作成败的重要指标。
在行政审判庭实习期间,我跟随庭长学习。在实习中,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习从立案到结案的全部行政案件办案流程,还参与案件的审判。指导教师对办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指导,传授宝贵的办案经验。从庭审前审查起诉材料,熟悉基本案情、明确诉讼请求、确定审理对象、归纳争议焦点、理清案件审理思路,到做好阅卷笔记。
按照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要求,结合案件性质和争议焦点,确定庭审的基本审查顺序和重点审查的事实争议。开庭审理时通过听审、直接发问,检验阅卷的成效和审理思路,熟悉庭审规范和证据审查的方法。在行政庭的实习中,我特别注重学习制作勘验笔录、学习在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山林纠纷案件中如何防患于未然,如何做好安抚工作。
在执行局实习期间,我跟随庭长学习。在这段时间里,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还直接参与案件的执行。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对执行案件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地学习。包括立案、案件阅卷、做好阅卷笔记、制作执行纲要、对执行风险作出评估并做好相应预案。在执行中,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者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经过教育仍然拒不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我通过办理具体执行案件,熟悉了依法查询被执行的银行存款、房产及机动车登记情况等财产状况信息,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财产、对执行异议组织听证,依法追加、变更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搜查、拘留等强制执行程序,掌握执行的技巧和艺术,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增强司法效率意识,迅速、及时、高效地履行职责。
总之,经过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使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 提高运用法律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对审判理论和审判实践及其程序都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掌握,为走上审判岗位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法官自我鉴定篇八
法官需要有智慧。需要有法律智慧,需要有政治智慧,还更需要有一个智慧——民间智慧。案件都是发生了以后才起诉到法院的,法官需要的就是用证据还原客观的真实事实,客观的真实事实与法律事实之间的差距就需要我们运用生活的经验法则去推理,这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积累的智慧。排除合理怀疑,还原事实真相。
法官自我鉴定篇九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光荣职责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司法文明、推动社会进步的神圣使命。自治县成立20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各类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自治县成立以来,我院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在1983年集中“严打”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通过抓好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公开宣判,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打击、震慑犯罪,遏制刑事案件发案上升的势头,教育鼓舞人民群众,增强人民群众的信心和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审判中,注重寓教于审,以案释法,对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及部分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非暴力犯罪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可以不投入劳动改造的,则依法宣告缓刑。1992年,成立了专门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合议庭。1997年以后,根据新修订的刑法,加大了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尤其是对制造、运输、贩卖毒、假币等逐利型犯罪案件,在对犯罪分子判处自由刑的同时,均要依法并处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摧毁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经济基础。20xx年以来,在刑事审判中加大了保护力度,坚持“有罪判决,无罪放人”,坚决杜绝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近年来,每年审判的刑事案件均稳定在50件左右,判处案犯70人左右。没有出现冤、假、错案和超期羁押、超审限案件。
1986年,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契机,民事审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199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后,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1996年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方式进行了改革,逐步由过去的法官“纠问式”的审判变更为现在的由双方当事人“诉辩式”的审判,法官由大包大揽回到了居中裁判的位置上,职权主义色彩逐渐淡化。20xx年,撤销了原有的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分别设立了民事审判第一庭和民事审判第二庭,建立了大民事的审判格局。近年来,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原则和实践司法为民的思想,强化了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冲突,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事、商事活动的基本规则和秩序。20xx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制定的司法为民、便民的措施,经常深入发案地就地收案、就地审判,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20xx年以来,发挥服务职能,根据金融部门的委托和申请,采用简便快捷的非诉讼方式与诉讼方式相结合,帮助金融部门清收不良贷款,支持金融部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每年审判的民事案件均稳定在150件左右。
1987年11月,成 立了行政审判庭,因当时还没有行政诉讼法,审判行政案件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1990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审判行政案件有了独立的程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适应形势的需要,行政审判工作中又增加了司法审查的内容,在基层法院,司法审查更多地表现在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上。在行政审判中,始终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重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避免形成“告状难”。
四、加强审判监督工作,严把案件出口关,确保案件质量
20xx年以前,审判监督工作由告诉申诉庭负责,在20xx年的机构改革中,新成立了审判监督庭,专门负责案件的内部监督工作,同时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等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由审判监督庭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内容包括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制作、书记员记录、案卷装订等5个大项100余个小项。对查出的问题分别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制裁。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还采取聘任执法监督员、建立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制度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保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实现。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大胆采用拘留、查封、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收到了执行一件,震动一片的效果。近年来,每年新收执行案件80件左右,案件执行率均保持在90%左右,基本实现了收结案件的动态良性循环。
六、加强物质装备、队伍和党组织建设,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保障
20年来,法院硬件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有了明显改善,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先后争取资金200余万元,搞好办公楼建设。
二是先后争取资金近百万元,购置了必要的工作用车和更新了办公设备。
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全面完成审判任务提供组织保障。目前,全院28名干警中,有女干警7人,占25%;有党员23人,占82.14%;大专以上学历27人,占96.42%(其中:研究生课程班结业2人,大学本科20人,专科5人);有审判资格的人员15人,占53.57%。199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正式施行。1998年,进行了首次法官等级评定。现有15名法官中,有四级高级法官1名,3~5级法官14名。有内设机构13个,其中正科级内设机构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5个,股所级内设机构5个。
四是加强党组织建设。院党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切实端正党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全院形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完成了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领导班子的要求,努力建设一个学习型、创新型和团结干事型的领导班子。
院党支部按照党组织“五好”、党员“五带头”的总体目标,以“学习创新,司法为民”为主题,加强党支 部建设。20xx年2~7月,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抓学习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组织制度等,院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有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充分发挥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服务群众、公正司法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完成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党支部还注重抓好群团组织工作,健全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工作积极性,自觉投身到法院各项工作中。
法官自我鉴定篇十
预备法官培训结束,取得合格证书的学员,完成了法院系统内的“两考一培训”,具备了担任助理审判员的资格。由各个法院党组分别讨论决定,由法院院长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就正式成为了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可以开始从事审判工作。以后如何成长为一名优秀法官,那将是另一个需要探讨的课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