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实用11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一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经协商,甲方将____间____层共计______平米门面房租给乙方经营________。双方就租赁事宜达成合约,具体如下:
一、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为___年。
三、租赁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时间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方验房并检查乙方经营期间有无物业、工商等不良欠款,无纠葛后由甲方退给乙方。
六、租赁期间此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需转让,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并收取一定金额的转让费。
八、乙方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必须在物业和甲方允许条件内施工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固定设施,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乙方可优先承租,乙方续租不成,一切装修后形成的固定设施如:地板、门窗、灯具、楼梯扶手、炉灶排烟设施等,乙方无条件完好留给甲方,反之,乙方必须给甲方将房屋恢复原状。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抵押或转借或另作其他经营。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乙方到期没有按时交纳各种费用的,包括约定的房租缴付时间。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单反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实现合作双赢,共同发展,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合法平等的原则,签定本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xx面积平方。
租金每年人民币元,在合同签定之日付第一年房租,第二年房租在20___年__月__日前付请。
1、乙方承租期间,电费、水费自负,并保护墙皮、门窗、灯具等一切原有设施,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有乙方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伤害,均有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须对房屋装潢,必须将具体施工方案申报甲方,有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造的损失有乙方承担,承租期满属乙方装潢部分一律不准拆卸,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3、承租期间,乙方必须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品质保证,注重形象,所有的一切经济往来,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合同期满继续承租,乙方有有先权,合同乙方若不继续承租应提前二个月告知甲方,否则赔偿甲方3000元作为补偿,若甲方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损失3000元,(乙方违反有关要求除外),合同期间内若乙方终止合同,租金不再退还。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20___年__月__日
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三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租赁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点: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以上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租赁期限为 个月。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5天之前通知甲方,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则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每月租金共 元(不含税金,大写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每月租金元(不含税价,大写: )。
(二)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铺位押__(大写: )。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约之日起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并出具收据给乙方。
(三)租金按月结算,从________年____月起,每月的日前交付当月租金给甲方,交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四、其他相关规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名之后即生效。
五、双方签字:
甲方签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就甲方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一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该租赁房屋所有权证,证件编号为: 或国有土地证,证件编号为: _____。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租赁期满前须提前告知甲方停租或续租,如乙方续租,甲方可优先续租给乙方或解除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押金交纳:
1、租金每月(季、年) 元,乙方按(半年、年)支付给甲方;
2、先付后用,乙方交押金 元,租赁期满乙方未违约,甲方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3、租金到 年 月 日期满后,乙方提前 天支付甲方下一次房租费。
四、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保证房屋的合法性,不得提前收房或乙方不得提前退房,否则违约方按壹个月租金 元赔偿违约金。租期内甲方不退还预收租金,若甲方违约,预收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退还给乙方。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得从事一切违法乱纪的活动,不得随意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3、租赁期内乙方需爱护甲方房屋内的设备设施,以及墙面清洁卫生,若损坏甲方的家俱家电设施,乙方照价赔偿。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拖欠水、电、天然气、闭路电视及物管费等。
5、甲方移交房屋时需结清租房之前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等相关费用。
6、租赁期内乙方造成的火灾、水灾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该房屋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市政建设拆迁造成不能续租,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五
承租方(称为乙方):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租给乙方,租期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月租金为元,付款方式为,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以后每次提前交下次房租,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租金。
二、租赁期间内,乙方应妥善保管房内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修复原样(自然损坏除外):水费、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上网费、取暖费、煤气、卫生费、电话费等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自负。
三、租赁期间,双方需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各自有关手续,并服从当地政府部门管理,不得违法乱纪,否则后果自负。
四、签订协议时,双方要出示各自有效证件(甲方需出示有关房屋证明或证件)。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在租期内,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并由违约方相对方付违约金元整。
七、房内如有电话和高档电器,甲方要求乙方交纳房屋设施押金元,退房时如无损伤和欠费,押金退回。房内设施在房屋交接时要交接清楚或列清单: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水表底数:电表底数:煤气底数: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身份证住址: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六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大写)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4、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七
出租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期间内的法律责任:
1、乙方承租期内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担。
2、乙方承租期内对甲方进行的房屋装修及其他无法带走的投资,合同终止时,由甲方无常收回。
3、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经营。
4、乙方必须确保承租房屋、财产、场所的安全,并不得随意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承租期满保证房屋完好无损,由于故意或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均有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应当按约定的事项,保证乙方正常使用房屋、财产和场所,便于乙方经营。
1、按租赁期限约定的时间提供乙方承租的房屋或场所。
2、保证正常情况下乙方的用电用水需求。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或转让。
2、乙方利用承租的房屋、场所进行非法活动。
3、因____市改造、拆迁或甲方有大的改建或引进项目需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
4、乙方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租金。
四、乙方自愿租赁甲方
1、租赁期限为____,从____至____。
2、租赁用途:____。
3、租金数额为:____。
4、租金缴纳方式和期限为:____。
5、乙方用电、用水:____。
五、其他约定: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八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自愿将位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该房屋用途仅为租赁住房,乙方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
3.1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按 (年/月) 支付给甲方。
3.2 乙方应付给甲方押金(人民币) 元整,作为房屋内部设施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综合保证金。于租赁期限期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押金无息退还。
3.3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无产权纠纷,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事宜的,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并提交相关证件等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出租后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7.1 房屋重大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7.2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7.3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8.1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8.2 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9.1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房租,则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9.2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9.3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如一方擅自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1.1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3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1.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6 其他约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九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绥化市北林区东直北三东路315号房东屋,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二、租期从20xx年7月 日起至20xx年7月 日止(即1年)
三、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四、租赁期间房屋的电话费、水电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交纳。
五、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接住后要保持房屋完好无损,出现事故(火灾、水灾)等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从即日起室内的一切电器、门锁及其它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
六、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日期:
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十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_号的房屋________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__ ,完损等级_________ ,主要装修设备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他人调剂交换的;
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_______个月或空置_______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处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日交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赁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缴纳房产租赁税费,缴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19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 ,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_款办法处理:
1. 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3. 乙方负责维修;
4. 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________方承担_____元;所有权属________方。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2.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 乙方需要与第三人和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元。
2. 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_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 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 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_ %,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送市房管理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___________(盖章) 承租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名)
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篇十一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