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外科护理个人工作总结(模板8篇)
很多人在看完电影或者活动之后都喜欢写一些观后感,这样能够让我们对这些电影和活动有着更加深刻的内容感悟。那么该如何才能够写好一篇观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观后感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永远在路上第八集标本兼治观后感篇一
10月17日晚,由中央纪委宣传部、央视联合制作的8集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一集《人心向背》在央视播出。在片中,周本顺、白恩培、李春城等案件当事人现身说法,多处案件细节首度公开,受到广泛关注,引起强烈反响。
在xx届六中全会召开前夕,播出反腐纪录片,不是偶然,第一集刚一播出便实力圈粉。与其说它映衬了当今反腐的宏大背景,毋宁说契合了民众的反腐热望。正如“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群体观看《人心向背》也会有不同的观感。可以说,《人心向背》的热播,早已超越了传播学范畴,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
《人心向背》之所以热播,在于它“干货”足、看点多,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一一呈现。比如,周本顺曾烧香拜佛求心安,还为死去的宠物龟抄经文。都说一些高级官员大搞迷信,这一细节便为官员迷信提供了注脚。无独有偶,另一落马官员李春城也被指“滥用职权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信马列信鬼神,是信仰的坍塌,信念的空心化,不可不警惕。
《人心向背》之所以热播,还在于它彰显了中央的反腐决心,更揭示了制度反腐的内在逻辑。一个个大老虎落马,面对摄像头忏悔不已,甚至流下眼泪,如果只是展示其丑态,而不挖掘他们落马的诱因,剖析他们沉沦的路径,不扎紧制度的篱笆,那么警示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只会弱化为人们的饭口谈资而已。
在《人心向背》中,相关部门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在讲述监督执纪故事的同时,也触及了一些本质的东西,更进行了一些制度性思考。比如,借专家之口重温历史周期律,靠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才不会人亡政息。再比如,白恩培现身说法,一旦“理想信念丢失了,精神追求没有了,突破了做人的底线,连法律的红线也触摸了”,就会滑入深渊,身败名裂。
关注《人心向背》,听大老虎们的“警句”,更要关注“警句”背后的教训。李春城说,“人生都是现场直播,没有办法重来”。正因为如此,才需谨慎走好每一步。周本顺称他从小就痛恨贪官,到最后自己成了贪官,感觉莫大悲哀。从痛恨贪官到变为贪官,这种戏剧性的角色转换,的确值得深思。白恩培则称“没想到老了老了,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要求,这又是多少贪腐官员的共同选择。
对于广大干部来说,观看这样的专题片一定会受到触动吧。“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这部升级版反腐纪录片的意义,正在于警示在位者,要引以为戒,别蹈其覆辙。反腐永远在路上,如果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又怎会落马?怎会成为片子里的反面教材?
永远在路上第八集标本兼治观后感篇二
今天我看了《永远在路上》第七集《天网追逃》,感到深深的震撼。记得中央纪委网站日前发布消息称,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公布了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的红色通缉令。百名红色通缉名单中近半数曾为“一把手”,逃亡时间最长的达20xx年,包括外逃巨贪、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等。
红色通缉令是全球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性通缉令,是“天网”行动中最为凌厉的手段。红色通缉令由经办国国际刑警中心局局长和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处秘书长共同签发,各国中心局据此应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捕。一旦捕获后,经国际刑警组织简化程序可以快速引渡到请求国。要获得这样的通缉令,请求国就得先行作好详尽的证据基础工作,并得到国际刑警总秘书处的认可。此次一口气就公布了百名名单,有具体的出逃时间,有明确的犯罪指控,并指向有可能潜逃的目的国,说明中国作了最为充分的准备并展示了坚定的追逃决心。
自联合国达成了“反腐败框架协议”以来,国际刑警组织的注意力,从传统的跨国毒品贩卖等暴力犯罪领域延展到职务经济犯罪领域成为可能,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签署国,中国应利用好这一渠道,多多动用红色通缉令这一震慑手段。
“天网”行动是“猎狐”行动的升级版,除通过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之外,还有依照双边引渡协议的引渡追逃、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劝返等多种手段。从行动主体上看,“猎狐”行动由公安部牵头,而“天网”行动由多个专项行动组成,分别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央行等单位牵头开展。多个单位的强力牵头驱动,使专项行动变得更有效率和针对性。如央行的牵头,使众多商业银行与金融单位对外逃腐败分子的洗钱、转移非法资产、隐匿资产等可以展开针对性的行动,能协调与沟通外国金融部门的配合。
而从国内网络上看,“天网”还应建立起严密的防逃机制。配合追逃与防逃双重工作的,就是展开大规模的清理和比对证照工作,以证管人,一证一人,保证让犯罪分子有翅难飞。经验表明,职务犯罪分子轻易外逃或成功潜伏于外国,就是因为他们持有多重证照,如多个身份证、护照。他们所持的多个身份证与护照,并不是粗制滥造的街头仿制品,而是真实的证照。
针对经济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包括“追人”和“追赃”两大内容都不能手软,“追赃”有时比“追人”更难。如何把流入海外的赃款最大程度追回,应开动多种智慧手段,如相互分成协议等。
相对于强势的红色通缉令,一些软性的劝返手段,也应加强。劝返和回国自首工作的展开,很大程度上涉及外交渠道畅通与否,所以打好外交牌也是追逃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由于很多外逃人员,多选择藏身在一些与中国未建立引渡协议或警务合作有多种前置障碍的国家里,在短期内不可能与当事国完成引渡协议谈判的前景下,我们必须得绕过一些制度障碍,多用已有渠道,如通过国家间司法合作,或异地起诉。有时为了完成这一工作,加强国内的缺席审判,也有利于通过法务手段来展开相关工作。总之,应打出各种措施的“组合拳”,强力推进“天网”行动,追逃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