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食品企业承诺书(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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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承诺书篇一
食品企业承诺书范文,食品餐饮服务单位为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下面带来食品企业承诺书范文相关范文,欢迎阅读。
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人身安全,是食品生产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各项主体责任和义务。
(二)恪守职业道德,诚实信用,规范生产行为。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
保证不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以及含有三聚氰胺等禁用物质的生鲜乳、乳粉用于食品生产。
(三)保证食品生产场所、设备或者设施符合国家法定要求。保持生产场所、厂区环境、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保证消毒、更衣、盥洗、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齐全和有效运作。
(四)保证依法制订并严格执行食品原辅材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不合格的原料及食品的管理和处理、食品召回和安全风险报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等六项管理和记录制度。
(五)保证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发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
(六)认真履行食品售后服务义务,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发现缺陷产品及时召回,并依法赔偿相应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企业的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广大市民、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企业印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为社会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安全合格食品,是每一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质量诚信将为企业赢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企业法人(负责人),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再此,我们郑重向社会承诺: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不断强化企业法人(负责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努力提高食品质量水平。
二、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决不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和在食品中添加有害有毒物质。
三、 保证企业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从人员、设备、环境、标准、检验、工艺、原料、管理、储运、包装等10个方面,建立并落实有效的管理机制,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四、 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保证按照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国家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执行。
五、 保证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质量安全关键点进行严格有效的控制。
六、 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有毒、有害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七、 保证具有食品质量检验、检验的设备和人员,按要求进行出厂检验,严格执行强制检验的规定,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检验、检验设备仪器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八、 保证产品标识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九、 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行政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十、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
承诺企业(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6)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食品企业承诺书篇二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企业要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下面带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相关范文,欢迎阅读。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我厂现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二、保证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
三、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四、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五、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不短斤缺两、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
七、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企业留存一份、质量监督部门留存一份
企业名称:阳新新冠生态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编号:
我公司(厂)在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为保证所生产的食品质量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作为公司(厂)的法人代表,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保证出厂食品安全,担负企业社会责任。
2、食品加工过程严格、规范,避免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3、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决不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陈化的、回收的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
4、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污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5、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
6、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清洁、安全,对食品无污染。
7、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厂,不销售。
8、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在食品出厂前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不超过取证范围。食品标识真实,不欺诈,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杜绝和唾弃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公平交易,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9、保证本公司(厂)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证明和生产设施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取证后食品质量安全把关措施、手段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水平不低于取证前。
10、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公司(厂)的巡查、回访、年审、产品质量抽查等各种方式的监督,对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不断进行改进。欢迎社会监督,倾听消费者意见,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及时召回,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一切的责任并赔偿一切相应损失。
法人代表签名:
签名日期: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食品企业承诺书篇三
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下面带来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欢迎阅读借鉴。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 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账。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一)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共同营造老实取信、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我特向xx县工商局 分局(所)和广大消费者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置于首位,争当依法经营、老实取信经营的楷模,带动和促进我县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
二、增强食品安全自律意识,加强内部治理,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食品批发商、供货配送商和食品零售户100%使用“三合一”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目、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认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五、服从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主动配合有关部分依法开展对经营场所内的检查。
以上承诺,真诚地恳请工商部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进行监视,如有违反,愿接受法律、法规惩处,同时,我们倡议全体行业同仁踊跃加进我们行列,为我县食品安全健康有序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承诺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食品企业承诺书篇四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履行餐饮企业的责任,构建诚信和谐的社会,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饮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业各项管理制度,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定期组织餐饮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发现有妨碍餐饮卫生安全病症的,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操作前将手洗净,操作时保持手部清洁,入厕前换掉工服,出厕后必须洗手。
三、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操作,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严格索证索票,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未经检疫等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严格遵守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烧熟煮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防食物中毒;制作冷荤凉菜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保证达到光、洁、涩、干的消毒效果,绝不给顾客提供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
四、保持环境卫生,餐厅卫生整洁,为全县营造良好的餐饮卫生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单位郑重作出以上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
监督电话:xxx
承诺单位(盖章):
负 责 人(签名):
承诺日期:
食品企业承诺书篇五
食品经营企业承诺书,食品经营者要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食品经营企业承诺书怎么写,下面带来食品经营企业承诺书,欢迎阅读。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作为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业主,深知我们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维护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本业主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并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商品销售发票、凭证要求保存2年以上。
(三)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采取食品质量先行负责方式,落实食品质量承诺责任。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退市制度。
三、严把食品质量关,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
四、做好库存食品的防潮、防霉等工作,保持货架、仓库卫生清洁。
五、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以法定计量单位作为结算依据,不短斤缺两,销售时不拒绝消费者对计量器具的复核。
六、不发布食品虚假宣传广告,户外广告自觉报经工商部门审批后发布。
七、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建立商品质量联络员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承诺企业(店)业主: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6、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7、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9、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10、销售伪劣及其它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的,愿意按货值金额十倍增加赔偿。
食品企业承诺书篇六
作为家庭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企业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 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从事线缆行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 企业生产电气设备多,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多,高速旋转机械多,特种作业多,劳动条件 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员工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 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 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
3、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不在生产场地吸烟。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 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6、自觉接受企业、部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7、支持企业质安部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
8、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9、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 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与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承 诺 人: 日 期: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hse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安监等部门举办的:危化品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或特种设备操作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企业管理。
5、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出入库管理规定》等,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6、增强自我保持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9、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 诺 人(签字): 工种: 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字):
市安监局与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承诺书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
一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是严格执行《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要求,合法、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确保安全资金投入,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四是加强生产事故防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
五是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六是自觉接受政府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七是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食品企业承诺书篇七
为落实本店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店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店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存档备查。
第三条 重要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本店经营的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店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本店采购食品,应当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本店采购按规定必须检疫的家禽、牲畜及其产品,应向供货者按批次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在显眼位置公示,留存记录备查。
第五条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本店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 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本店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本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抽检以及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经营者:
时 间: 年 月 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食品企业承诺书篇八
为了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及警惕性,我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以下规章: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注意人身、财物安全,不做任何有损他人和自己安全的事项。工作中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切实履行员工安全职责。
二、工作中执行“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确保自身安全及别人的安全,当观察到别人存在不安全的活动时,必须要请他们纠正或是停止该活动。工作时间内不饮酒,不做任何与工作不相干的事情,工作以外也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三、不随意开启设备,不进入危险区域;在仓库、油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不抽烟、不随意动火。工作中认真确保每一个步骤都安全地执行,严格遵守标准化作业,当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时,及时纠正并上报。
四、员工上下班必须按上下班正常路线行驶,如偏离正常行驶路线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五、自觉接受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如违反公司安全条例和规定,将按规定接受考核。
通用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1、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安全生产指令。
2、严禁未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进入作业现场。
3、严禁班中饮酒及酒后进入作业现场。
4、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设备。
5、严禁未履行安全确认程序进行设备点检、维护、检修作业,未按规定办理许可及安全确认后进行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等各类危险作业活动。
6、严禁人机交叉作业、无可靠防护措施进行高处临边作业、在起重吊物或吊臂下通行和停留、在易燃易爆区域违规动火或吸烟。
7、严禁未按规定确认程序停送能源介质、操作设备。
8、严禁未采取安全措施接触运转、运行中的设备设施和物件,以及设备运转时钻、跨越设备或进行清扫、维护等作业。
9、严禁违规关闭、取消、损坏设备安全联锁、防护设施,以及检修后生产前未恢复安全设施。
10、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工器具、劳动保护用品。本人郑重承诺:已知晓本岗位区域内的危险因素,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防护知识,将严格执行《通用安全生产禁令》的要求,防范一切安全风险。
承诺人:
日期:
食品企业承诺书篇九
企业名称:阳新新冠生态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编号:
我公司(厂)在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为保证所生产的食品质量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作为公司(厂)的法人代表,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保证出厂食品安全,担负企业社会责任。
2、食品加工过程严格、规范,避免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3、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决不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陈化的、回收的或者非食用的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
4、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污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5、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
6、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清洁、安全,对食品无污染。
7、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厂,不销售。
8、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在食品出厂前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不超过取证范围。食品标识真实,不欺诈,不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杜绝和唾弃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公平交易,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9、保证本公司(厂)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证明和生产设施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取证后食品质量安全把关措施、手段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水平不低于取证前。
10、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公司(厂)的巡查、回访、年审、产品质量抽查等各种方式的监督,对企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不断进行改进。欢迎社会监督,倾听消费者意见,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及时召回,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如发生违反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承诺,本公司(厂)及我个人愿承担职责范围内的
一切的责任并赔偿一切相应损失。
法人代表签名:
签名日期: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
年 月 日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批批留样,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报告原辅材料进货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备案,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八、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九、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及时到市质监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
十、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生产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厂)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的食品质量负责,并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生产食品的设备、工艺、环境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生产食品。
三、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四、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五、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的原辅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六、不使用受污染、不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工具和设备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
七、不雇用身体不健康、患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工作。
八、确保具备必要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
九、严格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
十、自觉接受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承诺,我们接受社会各界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二、不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未列入国家新增品种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单一成份不明的复合添加剂;不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四、所用食品原料和添加剂按规定在产品标签上予以明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会上传达了《全市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具体部署了生产加工领域食品添加物质专项整治工作,区质监分局要求获证企业要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一承诺两台帐”制度,建立食品添加剂购进台帐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参会企业负责人承诺,一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不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未列入国家新增品种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单一成份不明的复合添加剂、不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及备案制度等事项作出承诺。
为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现就食品添加物质购入、使用等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并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二、在购入食品添加物质时严格查验产品的许可证明、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不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三、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不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未列入国家新增品种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单一成份不明的复合添加剂;不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四、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物质管理制度,如实记录添加物质的购进、查验和使用情况,并对台帐的真实性负责。
五、所用食品原料和添加剂按规定在产品标签上予以明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食品安全事件愿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生产负责人:
添加剂
年 月 日
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原辅料采购验证记录。采购食品原辅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原辅料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辅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第二条、建立添加剂使用记录。食品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规格、使用数量等内容。
第四条、建立生产产品检验制度。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抽样检验。
第五条、建立销售记录。食品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的食品情况,并如实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著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以上各项纪律应当真实,保证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为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现就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并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二、不购入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失效的企业生产的食品添加剂;不购入、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不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和未列入国家新增品种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单一成份不明的复合添加剂;不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如实记录添加剂的购进和使用情况,并建立相应的台帐记录。
四、所用食品原料和添加剂按《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规定在产品标签上予以明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
附:本单位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明细(另表附后)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食品企业承诺书篇十
工程爆破的安全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做到“安全第一”,就要防止一切麻痹松懈的思想,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此,我承诺:
4、如发生事故,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施工;
8、施工作业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9、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10、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班组:
承诺人:
班组负责人: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食品企业承诺书篇十一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xx)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
食品企业承诺书篇十二
xxxx公司:
为了给每一位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确实加强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效益,确保安全。特郑重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一、单位所有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开店时间内保证畅通无阻,保证不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上堆物,保证安全出口在开店时间内不封闭、不上锁。
二、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安全出口标志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和标志始终处于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状态。
三、所有工作人员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四、经营场所保证不设置工作人员集体宿舍。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承诺,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食品企业承诺书篇十三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规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3、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4、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5、企业应建立销售台帐管理制度。
6、企业应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7、企业应建立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8、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9、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0、如委托加工,还得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另外,企业还应根据iso9000和质量管理手册制订的要求,制订食品质量管理其他一些常规性管理要求、规程性文件和作业指导书,文件管理制度等。
上述制度的内容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也作了大致规定。例关于“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第八条明确:
(1)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
(5)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6)企业不应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又例关于“生产过程控制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第九条明确:(1)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2)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3)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4)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5)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