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医疗调查报告(汇总14篇)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一
最近,我们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卫生事业近年来发展虽然较快,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相当突出,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认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不但十分重要,而且刻不容缓。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突出抓了农村卫生改革和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县卫生工作在困难中发展,在发展中壮大。
一是全面推进了农村卫生院体制改革。理顺了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人、财、物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从xx年7月开始,乡镇卫生院院长、防疫专干、妇幼专干的工资纳入了县财政全额拨款,确保了队伍稳定;妥善解决了农村卫生院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积极稳妥地推进了人事制度改革,对乡镇卫生院院长、防保专干实行竞聘上岗,激活了乡镇卫生院的人事机制。
二是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抗击“非典”的全面胜利,没有出现一例非典病例和疑似病例。在抓好以“非典”、霍乱为重点的重大传染病防治的同时,我县进一步抓了麻风病、地方病、结核病、性病、病毒性肝炎、麻疹、流感等疾病的防治,特别是农村计划免疫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继续推进“降消”工作,提高了全县妇幼保健水平。住院分娩率提高到85.07%,比上年提高5%,孕产妇死亡率为61.36/10万,婴儿死亡率为17.96‰。
三是乡镇卫生院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县25个乡镇均建有卫生院,其中乡镇卫生院21所,中心卫生院4所,乡镇卫生院占地面积33961m2,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5366m2,有294个村设有卫生室442个。朗江、岩头、金子岩、王家坪卫生院新建了业务综合楼;堡子、团河、广坪等三个中心卫生院被列入国家和省中心卫生院建设发展项目,每个卫生院投入20万元对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和添置设备;蒲稳、坪村、若水、岩头等卫生院去年共投入30余万元维修房屋,添置设备,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得到一定改善。
四是农村卫生网络建设步伐加快。我县对农村卫生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将医疗机构分为盈利性医疗机构和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每村设一个非盈利性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预防保健工作,将其责、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了专干的责任心,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全县农村医疗卫生网络建设不断完善。
1、农村医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全县乡镇卫生院298名在职干部职工中,从职称上看,具有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和无职称的人员分别为17人、219人和62人,所占比例分别为6%、73%和21%,中级以上人才太少,无职称人员太多,而且分布不合理,高职称人才主要集中在几个中心卫生院;从学历上看,卫生院专科、中专和无学历人员分别是29人、187人和82人,所占比例分别是10%、63%和27%,村卫生室中专学历60人,大专学历3人,无学历人员379人;从取得执业资格上看,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分别是69人和67人,分别占总人数的23%,村卫生室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仅2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13人,部分医务人员是半路出家、子承父业,村卫室基本上属“土郎中”坐堂;从年龄层次结构上看,医技人员的“老、中、青”搭配不合理,业务水平较高的医技人员基本上是50岁以上的老医生,已接近退休年龄,年轻的骨干医生还没有培养起来,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
2、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一是医疗设备相当陈旧。目前大多数卫生院主要还是靠“老三件”(即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来开展工作,已配备“大三件”(即心电图、x光机、b超机)的为数不多,配备x光机的有10所卫生院,心电图的9所卫生院,b超机的13所卫生院,而且绝大多数设备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购置,使用时间过长,诊断准确性差;配备其他更高档一点设备的卫生院更是少之又少。二是房屋破损严重。绝大多数卫生院使用的房屋是上个世纪60至70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据统计,目前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15366.3m2,其中危房面积达3808.6m2,占整个用房面积的25%。还有两个卫生院连住房都没有(即马鞍镇卫生院和洒溪乡卫生院),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3、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医疗卫生单位生存举步维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规定,卫生事业投入应占到当地国民生产总值的5%,而我县仅2%左右,且呈逐年减少之势,如xx年财政预算为72万元,xx年68万元,xx年64万元,xx年60万元。这些资金用于防保专干和退休人员的工资开支后,能够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建设资金所剩无几。同时,由于历史原因或内部管理不善、人员包袱重、业务量小,乡镇卫生院负债累累,生存十分艰难。据初步统计,全县卫生院负债达200万元,部分卫生院已资不抵债,其中朗江博爱卫生院、沙溪卫生院、岩头卫生院和王家坪卫生院负债分别达34万元、18万元、20万元和22万元。目前收支略有节余的卫生院仅有4所,收支平衡的7所,14所卫生院亏损。
4、医疗市场混乱,医疗环境较差。无证行医、非法行医现象突出,部分卫生院门诊过多过滥,特别是农村诊所使用假冒伪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等现象较普遍。由于农村地域广,农民居住分散,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和漏洞。医疗市场的混乱,既对农村卫生机构造成严重冲击,又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一些部门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四乱”现象比较突出,扰乱了他们的正常经营秩序,加重了基层和群众的负担。
1、切实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农村医疗卫生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纳入领导干部任期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切实搞好规划,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农村卫生事业长足发展。
2、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改革。要推进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打破“铁饭碗”,砸烂“铁交椅”,大力推行公选院长制、竞争上岗制,并对院长、防保专干继续实行末位淘汰制管理,进一步完善院长、专干的业绩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将淘汰的岗位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要创新乡镇卫生院的经营模式,促进医疗卫生单位参与市场竞争,改变过来由政府包办包揽的局面,并可考虑在稳定公益性营运机构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单位的产权制度改革,鼓励能人领办乡镇卫生院,用市场的.办法促进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优胜劣汰,还可考虑把村级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范围,探索一体化经营模式,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要深化卫生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按岗定酬,按业绩定酬,调动广大职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推动人才资源在全县范围内的统一配置,保证各乡镇均有比例合适的技术骨干,保证农民群众“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要逐步开展合作医疗、大病统筹或其它医疗保障制度,改变目前农民群众“小病拖、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的现状,确保农民看得起病。
3、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力度,提高整体功能。据测算,初步建好全县乡镇卫生院共需1651万元,其中添置设备793台件、需资金953万元;改扩建房屋1080m2,需资金596万元;培训各类卫技人员68人,需资金102万元。解决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筹措数额这样巨大的资金,必须多管齐下,既要调整县乡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增加卫生事业费的预算比例,又要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还要大力招商引资,鼓励能人、老板和科研人员参与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既要突出重点,抓紧建好四个中心卫生院,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使其成为负责区域内医疗预防、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和紧急救护中心;要统筹兼顾,分批次地完成乡镇卫生院的房屋、设备、人员培训等配套建设,完善其整体服务功能。
4、加强卫生法制建设,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增强法制意识,切实加强卫生监管,强化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准入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继续开展医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取缔无证行医和零售药店坐堂行医,纠正超范围行医,严厉打击游医药贩。整顿和规范卫生院门诊过多过滥的问题,一个卫生院最多只能设1—2个门诊,并实行统一管理。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规范药品采购渠道,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切实降低群众医疗成本。
5、加强人才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素质。要形成进修学习机制,拓宽进修学习渠道,每所卫生院每年选送1-2名素质较好的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或更高一级医院进修学习,采取带薪或自费形式到专业院校学习深造,提高业务水平。逐年安排大专以上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提高卫生院医务人员的素质,培养学科带头人,使农村医务人员真正专业化、职业化,培养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才。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树立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二
本次调查涉及全市100户384人,20xx年总纯收入1770600元,人均纯收入4611元,95%为非低保户;5%为低保户,低保户中有80%是因疾病损伤致贫,20%是因家中劳动力少致贫。
二、农村医疗服务状况
1、73%的人选择距离家最近的卫生组织是村卫生室,10%的人选择是私人诊所,9%的人选择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的人选择是乡镇卫生院,1%选择县级以上医院;家到最近的卫生组织的距离60%的人选择不足1公里,39%的人选择在1-2公里,1%的人选择在2-5公里。
2、99%的农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被调查的100户中,只有1户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率达99%。
3、66%的人认为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以保大病或保住院为重点,33%的人认为门诊、住院都保,1%的人认为应以保门诊或保小病为重点。
4、19%的人对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感到满意,71%的人基本满意,8%的人不满意,2%的人选择说不清楚。不满意的地方主要有报销医药费少,报销手续烦,定点医院收费高,定点医院看病手续烦,定点医院少,就医不方便,定点医院医疗水平低等。
6、在现有合作医疗基础上,44%的人愿意再增加医疗保障支出,56%的人不愿意增加。
7、如果有家庭成员患病,经常就诊的医疗单位44%是村卫生室,44%是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是私人诊所,5%是县级或以上医院。选择上述单位的主要原因56%是离家近,13%是质量好,11%是定点医疗单位,8%是有熟人,7%是价格低,5%是其他原因。
8、调查前半年,22%的农户没有家人患病,59%的农户有家人得了小病,10%的农户有家人有慢性病,7%的农户有家人患了大病、重病,2%的农户有家人得了其它病。89%的人患病后及时就诊,共花费医药费121743元,按照规定能报销或减免43509.4元,实际报销或减免20712.3元。没有及时就诊的主要原因有病轻,自己治疗,经济困难,能拖则拖,医药费不能报销等。
9、43%的人认为现在看病难,51%的人认为不难,6%的人选择说不清楚。认为看病难的主要原因有经济困难,医院缺少名医,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手续太烦等。
10、86%的人认为现在看病贵,5%的人认为不贵,9%的选择说不清楚。认为贵的原因主要有药品太贵,检查太多,医疗机构乱收费,个人支付比例高等。
11、9%的农户因家人得病向医生送过红包。
三、农村居民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报销范围窄、比例低,报销的医药费少。调查显示,实际报销或减免仅占全部医药费的17%,农民挣钱不易,他们希望每一分钱的投入都要得到回报。而目前我市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对小病、门诊补偿的比例很低。而一般来说,农民患上需住院治疗的大病相对较少,而头痛、感冒等小病时有发生,但不需住院治疗。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导致农民认为付出多,回报小,不划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身体健康、没有患过大病的农民不太愿意参加。调查显示在20xx年仅17%的农户得到补偿,表明绝大部分农户近期并没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实惠。部分农户在问卷上写上了他们的困惑:“为什么只有非要得大病才能报销?”。
2、部分定点医院不规范经营,乱收费,农民利益受损。调查显示药品太贵、检查太多及乱收费是目前看病贵的主要原因,而现在的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追求利润最大化是目标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有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点医院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第一线的部位,它的服务好坏和收费高低至关农民切身利益。定点医院收费普遍较高,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能获得的补偿相比微不足道。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私人医生那里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院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3、定点医院少,看病手续烦。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乡镇卫生所、村合作医疗站以及个体医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医疗单位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收费低,服务态度好。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三
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这是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坚定不移地实施广覆盖、低水平的医保政策的过程中,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并没有随之而消去,而医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对浙江台州地区的问卷调查,探讨了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农村;医保
农村医疗保险
近年来,医疗保险覆盖面在逐步扩大,很多农民们也都加入到了参与医疗保险的队伍中。投保无疑能给农民们带来巨大影响,在面临高额医药负担时,是真正能够给农民们带来实质性帮助的措施之一。我国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农村的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从本质上说,对解决一直困扰着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它的实施让农村居民在医疗问题上有了保障。在面对昂贵的医疗费用时,不必在有自己一人承担,有“新农合”为农村居民承担一部分的医疗费用。它从实质上减轻了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它从实质上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一定的医疗保障。
虽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在解决农村居民解决医疗保障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它现在却处于起步阶段,它还需要完善。我们相信不久,它将在解决农村居民医疗保障问题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在我们小分队下乡进行调查的时候,也想被调查的农村居民进行了询问,我们对他们问到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看法时,几乎百分之九十五的农村居民表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赞扬,他们说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家对他们的关心,是国家为解决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所作出的一项有效的政策。虽然它的确从根本上对我们农村居民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上给于我们了一定的帮助,它能为我们在医疗一些花费不是太多的疾病上提够相当一部分的补助,但当我们在遇到重大疾病时,它却不能发挥较大的作用。在此,我们希望国家能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希望能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农村居民也能有较好的医疗保障,能解决一直困扰着我们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我们正真的看得起病,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在7月11日,我们小分队开始了我们的下乡调查工作,经过几天的调查,我们共对两百名农村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接受我们调查的居民有一百六十二名,其比例为百分之八十一。通过问卷,我们深入农户,我们通过问卷了解他们参与农村医保的实际情况在问卷调查的同时,为农民解决他们不明白的相关问题。针对每一个问题分析如下:
问题一:你是否了解保险,了解它的作用吗?
针对这道问题,其回答较了解的有四十名,约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回答一般了解的有四十二名,越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六,而回答不了解的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十九之多。
问题二:你家去年在医疗上的开销是多少?
在这道问题上,大多数人的答案是在500以下,但也有些个别的开销较大,如几千元到上万元。
问题三:你家是否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若没有其原因是什么?
在我们调查的一百六十二名居民中几乎所有的人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如:1.加强宣传.2.召开农民会议.3.实施农民集体培训等.
我们相信,只要做到以上几个方面,我们的调查就不会再暴露出那么多让人感慨又让人心酸的问题.农村医保也才能让所有参与者满意!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四
为了提高我县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农民解决基本卫生保健和医疗需求,近日,县人大会成立调查组,对全县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在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后,集中时间分别深入到北大湖镇、西阳镇、春登乡等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农户等形式,重点针对全县农民享受初级卫生保健水平、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状况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向县人大主任会议作以汇报:
一、全县农村医疗卫生基本状况
我县共有15个乡镇(区),139个行政村,总人口40.44万,其中农业人口31.1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2503元,人均卫生消费支出数约为165元。目前,我县有政府成立的非营利性质的医疗卫生机构22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11个,乡镇卫生院11个。共有社会医疗机构58个,城镇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244个。全县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1830人,卫生技术人员与服务人口比例为1:22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建筑面积30869平方米,实际开放病床708张,病床与服务人口比例为1:571。几年来,我县致力于提高广大农村居民健康素质并把它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建立了适应卫生事业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形成了强有力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完善了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几年来,县卫生行政部门投资1500余万元,对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医院、县二院、县医院分院,北大湖镇、万昌镇、双河镇等中心卫生院,大岗子乡、官厅乡、一拉溪镇、三家子乡等一般卫生院的业务用房进行改造或新建,总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二是增设和更新了医疗设备。几年来,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共购置大型医疗设备170台件,总投资1250余万元。其中,县医院四年内投资900万元,购置了螺旋ct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微波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34台件。乡镇卫生院全部配置了100ma以上的x光机、b超、心电机及生化检验设备,为临床提供了科学的检测诊断依据。
2、建立了功能完善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为满足农村医疗卫生保健需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20xx年,县政府下发了《永吉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的指导下,按照“二级网一级办”的模式,我县改革乡、村二级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各乡镇卫生院增设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本辖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原有的村级卫生机构改革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经过四年的建设,目前,全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已达244个(包括城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8个),覆盖率达100%,建设合格率达80%。多年来,我县农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把有偿服务与义务服务结合起来,在社区内,以家庭为单位,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卫生宣传、健康教育、计划免疫等融为一体,为农民提供主动、方便、快捷、优质、低价的综合性服务。
3、加强了传染病、慢性病的防治。为强化计划免疫的管理,20xx年,我县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程序,县财政每年投入4万元专项经费,免费为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同时,县卫生部门深入6个乡调查点对肺吸虫、肝吸虫、旋毛虫等人体寄生虫病现状进行调查,共调查了4500人份,为做好其他疫病防治提供了依据。为有效防治结核病,县结核病防治所于20xx年7月份落实了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对发现的我县结核病人进行了dots治疗,并加强了对防痨医生和卡介苗接种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对全县3万名中小学生进行了结核菌素监测。目前,我县传染病发病率为254.23/10万人,处于地区中等水平,“四苗”接种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为防治艾滋病,今年上半年,全地区在我县召开了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会议,介绍了我县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社区建设和艾滋病防治经验。年初,我县完成了县疾控中心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建设工作,5月份,我县举办了预防艾滋病知识师资培训班,对乡镇卫生院院长、医疗科长、防保科长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等60余人进行了培训。同时,我县地方病防治工作成果得到了巩固。以控制碘缺乏病为重点,今年上半年,我县完成了60份孕产妇尿样和孕产妇家庭用盐采样,对全县27个食品批发部,64户居民用盐及倒着盐进行了采样监测,其检验样品288个,合格率100%。目前,我县大骨节病、克山病、布病、碘缺乏病的防治达到了国家控制标准.
4、通过微机程序化管理,详实的掌握了全县辖区内育龄妇女总数,影响妇女健康状况的疾病及顺位。掌握了新婚对数、孕产妇数、高危妊娠数、孕产妇死亡数等情况,为更好地实施妇幼保健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在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台上,以筛查高危妊娠为重点,完善了管理措施,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孕产妇保健覆盖面95%。住院分娩率达75%,达到了初保规划确定的指标。为进一步提高妇保工作服务功能,从20xx年开始,我县通过选派妇产科技术人员进修,增设必要的设备,加强了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妇产科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卫生院妇产科服务水平,使一般卫生院能承担生理产科和一般妇科手术工作,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具备了病理产科和难度较大的妇科手术水平。目前,我县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开展了爱婴医院建设,各项工作指标达到了初保要求的标准,20xx年底将通过市级验收。全县儿童保健覆盖率已经达到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零。明显降低了新生儿窒息和新生儿颅内出血事件的发生。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较前5年降低20%,婴幼儿的科学喂养及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65%以上,减少了儿童营养不良性疾病的发生。
5、加大了卫生行业执法力度。为适应卫生全行业管理新形势的需要,我县建立了卫生监督与疾病防控新体制,撤消了原永吉县公共卫生监督所和永吉县卫生防疫站,重新组建了永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永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卫生监督方面,全年坚持开展了社会卫生打假活动,并做到与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相结合。对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行业定期进行专项整顿,规范了食品卫生“三证”发放与管理工作,完善了“三证”的发放程序和管理办法,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业户依法严肃处理,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广大群众的健康。在医疗行业执法方面,卫生局医政科常年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美容院、药店、早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两年来打击非法行医36例,取缔非法医疗机构28家,清理非法医疗美容2家,药店座堂医6家,罚没药械10台件,处罚人民币3.8万元,规范了医疗市场,保证了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6、强化了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的建设和管理职能。坚持经常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卫生,不断改善居民生存环境。通过设立常设机构,代表县政府负责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每年我县都把环境卫生工作作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之一一并考核。从去年开始,加大了管理力度,县政府制定了爱国卫生目标责任考评方案,并与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奖罚措施。通过开展文明村屯活动,现有1个乡镇达到了市级卫生乡镇标准。通过农村改水改厕建设,到今年上半年,已有6个乡镇进行了部分村屯改水,自来水受益人口16.27万人,累计改水受益人口26.55万人,8个乡镇进行了改厕,3.5万户居民修建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4%。
二、我县农村医疗卫生亟待解决的问题
虽然我县医疗卫生事业随着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按照初级保健的要求,基本能够满足农民群众的需要,但是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集中反映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设备、设施陈旧老化。在这次调查中我们看到,农村有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房屋破旧、设施简陋、医疗器械破损得不到补充和改善,难以达到正常医疗保健的目标。春登乡卫生院和北大湖镇三家子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简陋、年久失修,还仍在使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旧平房,亟待需要重建。调查中我们还看到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相当一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只有“老三样”,一个听诊器,一个血压器,一个体温计。医疗卫生改革步伐缓慢,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与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的需求不相适应。
2、医疗卫生人才匮乏。由于农村物质条件落后,因此,我县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大多集中在城镇,导致农村医务人员所占的比例比较低,看病难的问题比较突出。西阳镇搜登沟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仅有一名乡医,却服务着全村近千人的预防保健。在北大湖镇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调查中了解到,人才的缺失导致医护人员青黄不接,“出不去,进不来”的现象正严重的制约着事业的发展。对现有在编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措施不到位,医疗卫生人才匮乏的局面没有得到改善。
3、村级卫生医疗机构和乡医负担重。在北大湖镇三家子村和西阳镇红石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了解到,目前,我县村级医疗机构负担较重。三家子村卫生服务站一年累计要向上级上交7000多元费用,这里有物价部门每年的年检,每个月向镇卫生院缴纳的事业发展基金,每年向药监、卫生等部门以及质量技术监督局交纳的各种规费,还不算相关部门每年不定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颁发的各类资格证所收取的费用。村级卫生机构没有村集体经济的投入,房屋、药品、设施都是乡医个人投资,还要支付工作人员工资,而各级政府对乡医从事的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没有任何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医开展预防保健工作的积极性。
4、非法行医现象时有发生。从调查中了解到,目前,非法行医在农村一些地方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着农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这些人打着某医疗机构或医疗院校的牌子,以义诊为幌子,目的是推销药品,骗取钱财。非法行医机构还与当地村委会建立了较密切的联系,据春登乡一位乡医讲,今年4月份,县结核病防治所到该乡一个村义务为农民检查身体,而这个村村委会却只召集五、六十人来。相反,某一非法行医机构来村里“义诊”,直接驻扎到某村干部家中,而这位村干部却不遗余力的为其提供方便。
5、农民因病致贫返贫情况严重。经调查,在农村,有一部分农民是“抗病”,有病不治;有一部分农民是没钱看病,望病兴叹;还有一部分是借债看病,但由于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病未看好,人财两空。在春登乡召开的乡医座谈会上了解到,农民到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相当部分是赊帐,到年底后算总帐,而每年乡医到年底一算账,总有万八千的账兑现不了。一位农民对调查组这样说,被大水淹了、或者房子被烧了,苦上几年或许还能翻身,但真要得了大病,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倾家荡产。
三、发展我县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议
党的报告指出,在我国要建立卫生服务和医疗保健体系,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结合调查,就抓好我县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切实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农村医疗卫生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村的小康。面对新的形势,要把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摆上各级政府及部门重要的工作议程,根据新情况制定长、中、短期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各乡镇要落实相关部门和兼职干部负责此项工作,要切实把健康教育、爱国卫生等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程,要坚持常抓不懈,改变乡镇政府对“大卫生”工作“活没人干,事没人管”的局面。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继续开展好健康教育课,在农民群众中做好保健知识的宣传,进一步促进全民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
2、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的改革。努力探索乡(镇)卫生院的多种运营方式,不搞一刀切,不强求一种经营模式。要认真总结大岗子乡卫生院改革经验,进一步深化运行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注重引进人才、引进资金,以此来改善医疗条件和提高医疗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力争在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3、建立人才流入机制,抓好从业人员培训。要加快卫生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激活用人机制,制定宽松的人才政策,积极创造有利于人才流入的环境,广揽技术人才。要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每年对乡村医生轮训一次,加快乡村医生知识更新步伐。进一步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机制,医疗技术下沉一级,实施技术合作和指导,帮助当地提高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4、加强医疗卫生事业的软环境建设。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部门针对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所设立的收费项目的检查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对合理收费项目的不合理部分也要坚决取消,并重新确定标准,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减负。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行医现象的惩治力度,彻底净化农村医疗卫生市场,使非法行医现象在农村没有生存的土壤。
5、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农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大势所趋,要抓住我省20xx年全面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契机,抓紧为我县推行此项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在暂时没有实行该项制度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开展扶贫工作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医疗需求结合起来,把因病致贫的群众当做扶贫重点,要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地解决贫困群众就医难的问题。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五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并把“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列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件大事之一。因此,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水平,对于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日益完善,疾病防控工作不断强化,妇幼保健工作水平明显提高,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逐步加大,基本医疗服务得到改进,整个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我县坚持以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为重点,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抓规范、建网络、铺摊子、打基础,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得到优化。一是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初显成效。20xx年初,根据我县的具体情况,将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进行了整合,在全县共设置了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确定了303名驻村责任医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上启下作用显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面展开,社区卫生服务站已基本能承担三大类十二项中的各项任务。到目前为止,我县责任医生进村入户率达95.3%,共为23.57万名农民进行了健康体检,体检率达72%以上;建立了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其中梳理出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冠心病等慢性疾病对象21035人,年上门随访人均4次以上,上门随访率达95.3%。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运行。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通过政策调整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民参合积极性大大提高,参合率从20xx年的72.9%,提高到20xx年的85.4%。今年1至10月,全县共发放报销款1250万元,其中1万元以上有150人,共有10300名住院患者、28万人次门诊患者享受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惠。全省城乡社区卫生工作暨农村合作医疗会议后,今年我县的筹资标准提高到70元/人,争取“十一五”末人均筹资达到100元的标准。同时,信息化建设有望在年底前完成,《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年发展规划(20xx-2010年)》正在草拟中,《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暂行办法》已由县长办公会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三是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有序进行。由县新农医管委会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组织宣传发动,体检对象是持有20xx年发放“健康体检券”的农民、全县0--7岁儿童及中小学生。各定点单位制订体检计划,抽调骨干医生,规范填写体检表,及时作出体检结论,并反馈给农民。从20xx年10月到20xx年9月,已完成了23万多人次的农民健康体检任务。其中0-7岁儿童和中小学生63643人次,成人174148人次,占参加新农合农民的82.38%,占全县农民总数的59.86%。
(二)坚持防治并举,预防保健工作得到加强。近年来,围绕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我县不断加强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与管理,不断深化做好霍乱、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及夏季肠道传染病等各项防治工作。针对我省部分县、市发生的霍乱疫情,为提高我县对霍乱的防控能力,卫生部门制定了《20xx年xx县霍乱防控应急演练方案》,成功开展了霍乱应急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各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应急反应、协同配合和快速救治能力。全县7个乡镇卫生院的接种门诊达到了市级规范化门诊标准,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规范有序,“四苗”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20xx年11月29日,建筑面积3898.7平方米,预算总投资825万元的县疾控中心新大楼工程正式落成搬迁,大大改善了我县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条件,将为我县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发挥更加有益的作用,标志着我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卫生监督执法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卫生执法行动,及时查处了一些有损于农民群众利益的卫生违法行为,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食品卫生、公共卫生和农村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了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两会”、黄金周、省残疾人艺术表演、高考等重大活动和节日中专门制定方案,周密安排力量,认真落实各项检查和指导措施,圆满完成卫生安全保卫工作。到今年10月底,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232人次,对县城218家餐饮单位、71家食堂进行486家次的全面监督检查,取缔38家,当场处罚案件80起,立案查处13起,罚没款1.8万元。县城持卫生许可证经营的餐饮单位达201家,持证率92.5%;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的餐饮单位和食堂261家,比例达90%;289家餐饮单位和食堂销售使用的猪肉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比例达100%;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100%。同时,根据《xx县城乡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在县卫生监督所下设卫生监督分所”的要求,以每2--4个乡镇或6--12万人口设置一个派出机构的标准,拟在xx、舒洪、新建、直属设置四个卫生监督分所。目前xx卫生监督分所已正式成立,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向农村的延伸。
(四)以母婴健康工程为抓手,妇幼保健工作不断深入。积极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大力开展妇女病普查、围产期保健、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和“三项监测”等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全县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新生儿素质。在新农合体检中推开对农村妇女病的免费普查工作,达到省厅要求的80%检查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35%,高危孕妇县级筛查率86%,妇女病查治率2.12%,婚前保健咨询率85%,产前筛查率19%,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1%,新生儿听力筛查率60%。
(五)以创省级文明县城为载体,农村生活环境得到一定改善。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深入开展卫生镇、村、户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动爱国卫生向纵深发展;全面巩固灭蟑成果,今年10月顺利通过市爱卫办“灭蟑先进城区”的复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高农村自来水受益率、卫生厕所普及率、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整体健康水平。
(一)财政投入不足,制约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乡镇卫生院由于缺乏必要的投入,医疗器械短缺、设备简陋、老化问题相当普遍,离农民健康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卫生院负担重,农村卫生人员工资待遇低。由于设备简陋,医疗水平上不去,导致卫生院普遍效益差,职工收入低。
(二)农村卫生技术人才较为缺乏,结构不合理。就整体而言,我县卫生技术队伍存在总量不足、素质不高、队伍不稳等问题。从人员结构看,乡镇卫生院多以中专毕业的卫生技术人员为主,缺少大专以上层次的卫生技术人员。其业务素质普遍较低,受到多种因素制约:一方面,在岗人员业务深造的机会少,医疗水平难以提高;另一方面,乡村卫生院基础设施薄弱,条件差,待遇低,不仅缺乏吸引人才的优惠条件,连职工的正常工资都无法保证,难以留住高素质人才,一些如外科、妇科、放射、检验、b超等短缺专业的人才更为缺乏。
(三)农村卫生条件普遍较差,广大群众卫生防病意识不强。由于我县经济水平总体不高,村集体经济薄弱,用于改善村庄环境、保障群众生活安全的基础设施投入十分有限。截止20xx年底,全县自来水普及率虽已达到81.62%,但绝大多数供水点均未实行常规消毒;卫生厕所普及率虽已达到80.2%,但大多数没有三格式化粪池,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低。另外广大群众受经济条件、文化水平及传统观念的影响,卫生意识淡薄,对常见传染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知晓少,生活习惯普遍较差,喝生水、吃腌制食品、熟食生吃等现象十分普遍,“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观念严重,“小病能拖则拖、大病能捱就捱”,及时就诊率低。种种问题的存在,一旦有传染源出现,极易造成疾病暴发和流行。
根据农村卫生事业要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以及建立起符合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全民医疗总覆盖”的要求,必须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的公共卫生建设。
(一)坚持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就卫生事业而言,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努力加快我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尽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要切实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应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建设农村卫生保健的长效防治机制提供财力保证。对于乡镇卫生院,也应分阶段安排一定比例投资。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加快进度的原则,完成好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
(二)坚持统筹发展,努力构建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建立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加大重点人群的监测力度,开展妇女病普查、围产期保健、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及“三项监测”等工作。积极争取其他卫生监督分所建立,争取到20xx年建成以县卫生监督所为主体、各派出机构为补充的卫生监督体系。
(三)坚持协调发展,努力解决好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虽然近年来我县积极实施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但是大病保障型合作医疗制度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农村“有病不看、看不起病”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我县一些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一些严重疾病仍然不同程度地危害着他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必须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完善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开展城镇社区卫生服务,努力解决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问题。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改善农村卫生条件。要广泛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消灭“四害”,改变“脏、乱、差”面貌,消除危害人群的各类环境因素,改善社会公共卫生状况,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摒弃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五)坚持改革创新,努力解决卫生事业发展中深层次的问题。一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公共卫生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在公共卫生领域的职能,把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力度,改进医疗卫生体制,逐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事业。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其职能要逐步转移到管理公共卫生上来,努力在严格行业监管、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上见成效。二是明确创建卫生强县工作目标,推进我县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按照我省卫生强省、强县的目标和要求,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增加专业技术力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各项指标均要达到省厅有关要求。三是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研究制订科学规划。结合我县实际,整合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研究制订合理规划,积极探索有效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便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服务。
(六)坚持因人施教,努力提高农村卫技人员综合素质。认真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加快卫生院技术人才培训进程。一是提高乡镇卫生院长的管理水平。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对卫生院院长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调动卫生院职工的积极性,如何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等,都与院长能力的好坏直接相关。二是增强卫生院职工的整体素质。认真抓好驻村联村责任医生轮训工作,积极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农村卫技人才,为全面落实农民健康工程提供技术保障。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六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医疗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县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试点工作任务。为全面了解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探索促进这项工作开展的有效途径。近期,根据县委安排,我们深入农医办、部分定点医疗单位和乡(镇)、村、组,采取听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等形式,就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进行了一番深入调查,并形成了专题报告,供县委领导参考。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通过近一年时间的运行,总体状况良好,全县参合农民人数达21.64万,占总数的72.6%,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农民参合积极性较高。在启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过程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和各部门联动,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由于政策得民心,广大村干部和群众给予了试点工作大力支持,特别是一些集体经济相对较好的村实行集体投保,极大地提高了参合率。
二是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县里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做到了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四到位,安装了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县联网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了工作。农医办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对于农村合作基金进行使用管理,并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专用帐户,严格基金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运行安全。同时,在县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下,各定点医疗单位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得到了较好执行,参合农民医药费负担明显减轻。
三是广大农民和定点医疗单位直接受益,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较高,大多数生病农民基本上都能够得到及时就近医治。而且各乡镇均统一为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享受定补的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交纳了个人应缴的参合资金,确保这一部分人100%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根本上解决了社会弱势群体的看病就医问题。据统计,截止11月底,全县共有11221人次门诊治疗,治疗总费用达32.84万元,实际补偿费用达23.69万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疗,总治疗费用达17191502.94元,实际补偿金额达5152498.34元,其中总治疗费用上万元的大病医疗发生135人次,治疗总费用达2384532.96元,实际补偿金额达4xx2.08元,农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轻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绝症”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大大减少。同时,各定点医疗单位对农村群众的医疗服务态度有了明显好转,其经济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也有了相应的提高。据调查估计,县级医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40%左右,乡镇卫生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乡镇负责同志深有感慨地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不仅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且对改善党群关系、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产生了积极影响。
1、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农民对相关政策规定了解较少。我们从调查中了解到,由于有关部门、乡镇宣传发动工作不够深入,对有关政策宣传不够透彻,许多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对于参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享受补偿以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一知半解。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44.8%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手续,有16.8%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33.2%的农户知道可报医药费范围,有25.9%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于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相关手续和程序等知之不详,导致一些农民在报销医疗费用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烦,并由此产生了“手续繁琐”的意感,挫伤了他们的参合积极性。
2、一些乡村干部工作方式过于简单,少数农民产生了抵触情绪。少数乡村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缺乏必要的认识,加上去年县里要求各乡镇完成任务的时间太紧,因而他们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任务上,工作过于简单化、形式化,没有耐心细致给农民讲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标准,以致有的农民误将此项工作认为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农民将其与乱摊派、乱集资等同起来,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影响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直接影响了参合率。农民互助共济,并且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但是我县地处边远山区,经济基础薄弱,贫困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39.9%,并有2.33万人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很多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比较注重眼前利益,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他们今天花了1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总想着能不能尽快得到实际的利益,甚至有不少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这种心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环节透明度不高,部分农民心存疑虑。在调查过程中,不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反映,与市级以上正规医疗单位不同的是,县、乡两级医院都没有给病人发放“每日清单”,病人对医院的各种药价、检测、治疗费用计价心里没底,时刻有一种被人“宰割”的担心。同时,同样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们在乡村医生那里只需花几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而且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定点医院的医生却要病人作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农民反映,为了能报销部分医药费用,他们有病就往定点医院跑,但把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医院某些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5、乡镇医疗服务质量不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约。目前,我县相当部分偏远乡镇的卫生院连b超机、x光机等普通的检测设备都没有,仍然使用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老三件”给病人看病。由于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卫生院人才相当缺乏,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较弱,对一些疑难病症的诊断和治疗更是束手无策,难以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需要和农民健康保障需求。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20.9%的农户对当前农村就医条件表示满意,46.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我县相当部分农民生病后并没有在县内的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治疗,而是直接去了市级以上的医院就医,还有一些本来就入住县内医院的病人想方设法转往市级以上医院。据一些县内定点医疗单位的负责人透露,很长一段时间内,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会同人。
6、外出务工人员享受不方便,降低了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我县外出务工人员相当多,且有相当部分农民是举家外出务工,仅王家坪乡今年就有275户农民举家外出务工。而现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如果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如果直接在外地就医,则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而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则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常常陷入两难困境而不知所措。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举家外出的农民根本就不参加合作医疗,还有一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务工,明确表示明年将不再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我县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因病而贫,贫病交加,更是我县农民绕不开的怪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是一项旨在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时也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为此,我们务必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第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讲话、广播、报纸、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设置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舆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组织县、乡、村各级干部和乡村卫生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培育和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要强化资金筹措和管理,确保基金正常运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和资金管理都是关键。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资金筹措机制,做到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确保资金到位。要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互助等社会事业,切实加强农村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对农村特困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医疗救助,真正使救助对象能够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要从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要坚持实行“阳光”操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七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一年多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在广大农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我市初步建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型农村医疗制度)。为了巩固这一体系,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型农药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经过调查,总结系统的现状和有效性,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20xx年,全区有132个乡镇,3914个村(居)委会,常住人口549.0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80万,家庭141.74万户,农民人均纯收入6221元。有155所乡镇卫生院、2838所村卫生室和3273名乡村医生。自20xx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型农药试点工作以来,到目前为止,除海曙区外,其他县(市)区已全面启动。截至今年12月底,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型农业医疗体系良性运行机制。
第一,加强领导。
市委、市政府、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药。他们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完善组织,落实支持保障措施。20xx和20xx市政府已连续两年将新型农业药物的实施纳入政府实践项目。根据市政府的指导,结合当地实际,各县(市)、区制定了农业新药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以常务副县(市、区)长为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型农药协调小组,并成立了机构。市、县(市、区)政府已将实施进度和实施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数据,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新药政府补助资金到位。
第二,认真执行。
各级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新农业和新医疗体系的优势,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与卫生、金融、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和解释,要求人大、政协等部门高度重视对基层乡镇(社区)党员干部的支持和监督,承担多项基础工作,如组织动员、人员登记、资金筹集、医保卡发放等。由于各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扎实的工作和高度的群众参与热情,确保了地方集资工作的顺利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
各县(市,区)成立了新的农业医疗管理委员会,成立了专门的新农业医疗办公室,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成立了新的农业医疗联络处,,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型农业医疗体系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制度正式实施后,各级经办机构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算申报审核流程,落实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收支专户,严格费用审查,建立重大结算申报金额审查制度,杜绝不合理,违法的补偿支出,,定期报告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的透明度,了解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情况。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分形式,创造性地开发了多种农业新药经营模式。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八
2、农村基本医疗存在的问题及对此的建议
本次调查主要针对桐乡市高桥镇落晚村的医疗基本现状,现根据发放的96份有效问卷反映的情况将落晚村基本医疗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2.1、实践地农村居民对国家相关医疗政策的了解认识不多。
从问卷调查显示,仍有很大一部分比例的农村居民不了解国家现行的相关医疗政策,甚至还有一部分的农村居民不关心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医疗政策。这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村民对医疗政策、医疗制度、医疗报销程序等医疗方面知识的无知。从一定程度上讲是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加快推进。政府机构也要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比如应照顾到村中老年人、文盲半文盲的关注情况。以免出现因不认识字而无法了解相关医疗政策。
2.2、实践地农村居民参保率较高,但农民的医疗保健意识依旧薄弱。
从所做的有效问卷调查中显示,85%的农村居民都参加了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又有情况反映农民的医疗保健意识比较薄弱。农民不懂得日常的保健常识,比如在饮食上、饮酒上等的一些保健知识。
2.3、实践地农村的就医条件便捷,但医疗设备有待进一步的改进。
从居民所做的问卷中可知,实践地农村的“看病难”问题已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当农村的医疗就医设施条件还须进一步改进。在这些农村的一些医疗单位比如村医疗站中,规模小、设备简陋、药品种类少,难以满足农民就医需要。所以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4、实践地农村的村医疗站及私人诊所的医疗服务水平低,专业素质差。
实践地农村的医生文化素质低,很多都是集体经济时期的赤脚医生,他们的医疗技术水平普遍较低难以满足农民就医需要。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建立终身教育制度,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
2.5、加大政府的投入程度,充分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全市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从实践地农村的调查情况看,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逐步加大对农村卫生医疗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医疗,这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政府要承担起组织和资金支持的责任。没有政府出面组织,合作医疗就会失去组织基础。
2.6、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切实降低农村药品价格。
从实践地的调查看,医疗支出已经成为农村居民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平抑农村药价,是当前农村卫生工作中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必须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医德医风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让困难群众也能看得起病。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
3、总结
通过本次问卷调查,我们发现了实践地落晚村居民医疗基本现状。一方面,落晚村当前医疗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很多问题。总之,在取得成就的同时还应进一步改善其中的不足。
望本次的调查活动能给当地带来一些帮助,使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明天更
农村居民医疗基本现状调查报告(上)
2007年07月30日 星期一 14:48 摘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依旧是百姓关心的话题。农村医疗,作为医疗体系中的一部分,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之一,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可见,农村医疗问题依旧非常受国家政府更是百姓关注的话题。为了了解桐乡高桥落晚农村居民医疗基本现状,我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在落晚村选取了100名农村居民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农村医疗广为人知,也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认可,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要使农村医疗保持良好的生命力,还需不断倾听农民的呼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实施方案。
关键词:问卷调查 农村医疗 调查分析
正文:
1、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涉及桐乡市高桥镇落晚村居民100名,发放问卷100份,有效96份,有效率96%。其中,男性44名,占46%;女性52名,占54%。现就据96份有效问卷将落晚村居民的医疗基本现状统计分析如下:
1、月平均经济收入:9%的受调查居民在800元以下;41%的受调查居民在800—1500元;35%的受调查居民在1500—2000元;15%的受调查居民在2000元以上。
5、26%受调查的农村居民不了解国家相关医疗政策;50%受调查的农村居民了
解国家相关医疗政策程度一般;24%受调查的农村居民比较了解国家相关医疗政策;所接受调查的96份有效问卷中无人很了解国家相关医疗政策。
6、96名接受调查的农村居民中有82名居民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占其中的85%;有14名居民没有参加国家相关医疗政策,占其中的15%。
7、54%的受调查农村居民觉得药店出售的药品最便宜;30%觉得村医疗服务站
出售的药品最便宜;16%觉得镇级卫生院出售的药品最便宜;无一人觉得市级医院出售的药品最便宜。
8、7%的受调查农村居民感觉当地的医疗普及程度很好;70%感觉当地的医疗普
及程度比较好;20%感觉感觉当地的医疗普及程度一般;另有3%的农村居民感觉当地的医疗普及程度差,感觉存在很多问题。
9、2%的调查者觉得当地的就医费用与药品价格不贵;60%的调查者觉得当地的就医费用与药品价格一般;33%的调查者觉得当地的就医费用与药品价格比较高;5%的调查者觉得当地的就医费用与药品价格很高。
生院、村医疗服务站)的医疗设备条件差。
11、在关于是否服用保健品的调查题中有17%的被调查者经常服用保健品;40%
有时服用保健品;40%很少服用;3%的被调查者没服用过保健品。
12、3%的被调查者在选择看病就医的医疗单位是市级医院;42%最会选择镇卫
生院;38%最会选择村医疗服务站;17%的被调查者会选择当地的赤脚医生。
13、5.5%的农村被调查居民认为当地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所承担的比重过
底;59%的农村被调查居民认为当地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所承担的比重基本合适;29%的农村被调查居民认为当地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所承担的比重过高;6.5%的被调查者对此说不清楚。
14、8%的农村居民对当地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感到满意;63%的农村居民对当
地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感到基本满意;11%的农村居民对当地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感到不满意;17%的被调查者对此说不清楚。
15、7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现在看病不难;20%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现在看病
困难程度一般;5%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现在看病较难;1%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地现在看病难。
16、在对当地医疗体制改革建设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的调查题中,11%的被调查
农村居民认为改革的目标不够明确;32%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认为制度体制不够完善;35%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认为政府不够重视;22%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认为农村医保任务过重。
17、2%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觉得当地的医疗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服务态度好;
28%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觉得当地的医疗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服务态度较好;64%的被调农村居民觉得当地的医疗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服务态度一般;6%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觉得当地的医疗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服务态度差。
18、33%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认为现在生活支出中支出最大的是子女教育费用;
38%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认为现在生活支出中支出最大的是就医看病支出;29%的被调查农村居民认为现在生活支出中支出最大的是建房购房支出。
19、在就“0
8、您觉得下列医疗项目中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项目范围的有()a、挂号费 b、各种健康体检费 c、出诊费 d、减肥、增高诊疗费 e、ct诊疗费”两题调查中,8%的被调查者对07题的回答完全正确;32%的被调查者对07题的回答部分正确;50%的被调查者对07题的回答完全错误;10%的被调查者对此不清楚。2%的被调查者对08题的回答完全正确;30%的被调查者对08题的回答部分正确;48%的被调查者对08题的回答部分正确;20%的被调查者对此不清楚。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九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景司空见惯,目前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到达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xx-19xx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xx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xx-19xx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1。4%。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20xx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42.82元,与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xx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14.41元,19xx年历史为52。11元,19xx年为51.65元,10年间增长了2.52倍,而10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2.52倍。
并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资料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十分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本事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一样于发达国家,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团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团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我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异常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供给了一个范本,不仅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并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团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给付额到达20000元。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xx年到20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所以,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以往解决过这一问题,并且是在十分困难的条件下。
19xx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向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所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十分必要的。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我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研究。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我短期得失的角度研究,由于自我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终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我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能够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能够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有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终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以上都是我在很多阅读了相关资料后,结合工作中和调查中了解的一些实际问题。对此次全国性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在此次的暑期实践中工作的同时我也深深的被打动着,我国对三农的重视。近几年来国家一步步的免除了农业税,学费,还有此刻进行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民政策。
听卫生室的护士说此刻好多种疫苗也是免费为儿童接种的。顺便提议一下,我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个弊端:医生拿过来让我录入电脑的纸质联单都是很复杂的多张联单。我觉得既然已经录入电脑保存就不需要浪费很多的纸张来开四联单了,一张存单就能够了。对此医生也甚感烦琐,毕竟在惠民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环保。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十
x县于20xx年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年多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20xx年度,该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59.18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60.67,筹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773万元,其中农民个人负担资金591万元,市、县、镇政府配套补助资金591万元,省政府配套补助资金591万元。一年来,全县合作医疗补偿130万人次,其中门诊补偿128.46万人次,住院补偿1.67万人次,为农民提供合作医疗费用补助1537.11万元,其中门诊补偿费用665.76万元,例均补助5.18元;住院补偿费用871.35万元,例均补助达到520.92元,参合人员住院率2.83。我们在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工作实践中,深刻认识到:抓好合作医疗补偿的稽查工作是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必须予以足够重视。现就我县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合作医疗补偿的真实性是合作医疗制度优越性的根本所在。确保合作医疗补偿的公平、公正、公开是保障合作医疗制度健康稳妥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合作医疗补偿真实性不能得到保证,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制度就不可能予以支持和参与,就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农村群众中的形象,也背离了党和政府推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初衷。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合作医疗补偿环节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门诊补偿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县合作医疗门诊补偿采用门诊基金镇级包干管理的模式,参合人员每门诊人次按门诊费用总额20予以补偿,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最高补偿额不得超过4元。尽管我们实行了“专用处方、发票、门诊补偿台帐、《医疗证》补偿记录”四项核对的管理和结算办法,同时按旬使用计算机审核结报的手段,健全补偿公示制度,但仍然存在非参合人员冒名顶替、乡村医生套取合作医疗补偿资金、克扣参合人员门诊补偿资金、县镇两级合管办对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
(二)住院补偿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县合作医疗住院补偿不设起付线,最高补偿额为3万元。凡参合人员因病(伤)住院的,其合理住院费用按分段累进方式可获得30至60的补偿。我们在住院费用补偿方面采取了“持证办理住院手续、住院登记、专管员验证补偿、计算审核结算”等管理办法,但在具体补偿工作中存在着非参合人员冒名顶替、隐瞒因公负伤、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责任、隐瞒病(伤)情、变更药品和诊疗项目等问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影响住院费用补偿的问题,非定点医疗机构不规定向参合病人提供住院费用发票、清单、出院记录、住院病案,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不履行合同义务,少支付或拒支付应由定点医院支付的补偿费用的问题。
(三)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镇两级政府根据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均成立了管理和监督领导机构(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管理和监督的频率、范围、效果受到职能、权限、经费、人员等条件的限制,管理和监督达到实时有效的要求难度太大。我县在年内组织全县范围内的检查监督活动多次,效果显著,但监督检查的成果难以巩固。管理监督成本太大。
(一)部分农村群众未参合是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源之一
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参合率不可能达到100。一部分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制度仍有怀疑、观望的态度,同时又期望个人拥有一份政府提供并监管的医疗保障,因为宣传发动不细致、不深入,合作医疗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其优越性尚未充分显现出来,农村群众不相信,怕吃亏,在筹资办证阶段不愿交费,有的是交费时在外务工,错过了交费期限。一旦有病需要门诊、住院治疗,就想采用非正常手段获得合作医疗补偿,乡村医生碍于情面,送人情,合作医疗基金变成了唐僧肉。极个别农户确实交不起个人负担资金,在遇有大病生病时,周围干部群众也乐于帮助他们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现行筹资标准(30元/人年)和补偿标准相对较低(苏北地区),合作医疗保障能力有限(补偿额占医疗费用总额25-30),与农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期望值(调查结果:补偿额占医疗费用总额的50以上)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大多数农村群众对于一年交费10元获得一份医疗保障是乐于接受的,甚至个人再多负担部分资金也愿意获得一份政府监督管理的医疗保障。但是一些农村群众经济收入不高,对疾病风险估计不足,互助共济意识比较差,自愿交纳参合资金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甚至极个别群众只希望获得补偿,不愿意履行交费义务。
(二)定点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参合农民是合作医疗的主体,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是合作医疗制度的载体,是起点,也是终点,管理和监督只是合作医疗制度决策和服务层面。目前,我县定点医疗机构组成情况是:县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家、县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家、一级医疗机构29家,定点村级卫生服务机构449家。随着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逐年减少和农村医疗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医疗机构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的压力也空前增大,特别是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丧失了集体经济依托的前提下,已实质上处于个体经营状态,各级医疗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在医疗市场竞争过程中,一面改善硬软条件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一面追求医疗服务利益的最大化,这已成了不争的事实。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行,与医疗机构利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却能够直接刺激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药品收入的增长。合作医疗制度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参保群众,实行合作医疗补偿即时兑付的办法。为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不惜重金改善医院计算机管理系统,达到合作医疗补偿方便快捷的要求。一些定点医疗机构为了个人和单位的利益,用非正当方式吸引病人就医,借合作医疗补偿之便,行非正当竞争之事,放松对病人参合资格、致伤原因等相关情况的.审查,给非参合人员冒名顶替、隐瞒因公负伤、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责任、隐瞒病(伤)情等行为提供方便,有的医疗机构负责人甚至授意合作医疗专管员、经治医生,为弄虚作假的行为提供方便。有的医疗机构负责人、专管员、经治医务人员,怕得罪人,怕流失病员,不敢坚持原则,对不应由合作医疗补偿的医疗费用项目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调整修改,欺上瞒下,蒙混过关。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由于乡村一体管理体制不完全落实,缺乏有效监督,医疗服务业务量直接与个人收入相联系,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把合作医疗门诊补偿作为吸引病员的有效措施,虚假合作医疗补偿业务难以得到根本控制。
(三)合作医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一切新生事物一样,在其运行初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全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医疗卫生资源和农村实际情况不同,合作医疗制度也就不能千人一面,各地均在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运行之初,就显现出了在合作医疗补偿监督方面不足的缺陷。如合作医疗监督机构没有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对合作医疗补偿监控的主要职能只能下移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县镇两级合管办。县合管办目前人力、经费、办公条件都无法实现对全县合作医疗补偿业务的有效监督控制。各定点医疗机构专管员对合作医疗补偿业务的监督控制力度有限,既要办理补偿业务,又要进行监督审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要考虑本单位经济利益,又要维护合作医疗相关规定。合作医疗制度中关于合作医疗补偿监督检查归类不准,在“组织管理与监督”和“费用控制”方面都提到了这一问题,但没有明确稽查的主体、受体、程序和保障机制。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在现实情况下,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的成败,应当予以高度重视。
(四)医疗机构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合作医疗补偿经办人员(专管员)不是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县、乡镇和村级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在执行合作医疗规定办理补偿结算过程中,单位利益、个人利益不可能不影响到正常的合作医疗补偿业务,有的明知不对,也不闻不问,有的利用政策制度本身的缺陷为个人和单位谋取私利,损害合作医疗制度,在农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我县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中发现的许多问题都与经办人员政治、业务素质较低有直接联系,20xx年度,共有三人次因稽查出的违规补偿业务而取消专管员资格,其中一人受到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我县合作医疗管理、监督机构在推行合作医疗制度之初,就敏锐地捕捉到合作医疗补偿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向市卫生局、市合管办汇报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剖析原因,切实研究对策,认真倾听群众反映,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现有条件下,建章立制,明确责任,理顺渠道,充实人员,尽量保持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地顺利开展并保持高效运作。
我县在20__年6月由县监委会牵头,纪检、财政、卫生、审计、物价等成员单位人员参加,对全县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为期15天的监督检查活动,通过问卷调查、走访征询、现场抽查等多种形式,充分掌握推行合作医疗制度工作初期运行情况,找准合作医疗补偿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规范行为,指导工作。
(二)政府重视,强化职能,把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作为加强合作医疗管理的突破口
根据县政府关于“健全稽查制度,确保合作医疗健康运行”的指示精神,县合管办积极推行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制度。20xx年元月20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做好稽查工作的通知》(x合管[20xx]1号),县合管办制订了《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细则》,镇、县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均成立了稽查组织,各镇从财务和医务人员中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兼任合作稽查员,明确稽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稽查工作程序方法、工作纪律等,定点医疗机构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营造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同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鼓励群众参与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
(三)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成效显著
从20xx年6月起,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合作医疗补偿稽查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勇于进取,县合管办选派政治和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负责稽查工作,县卫生局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各镇合管办(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成立了稽查员办公室,实行持证就诊,验证补偿、定期检房,内查外调等一系列措施,重点稽查借证补偿、外伤(中毒)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从源头上杜绝规范补偿现象,从制度上解决职责不清、机制不顺的问题,稽查员对所有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均予审查,专管员一人既补偿又审查的情况从根本得到控制。县合管办稽查组把对转往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病人的审查作为重点,县镇两级稽查组织形成了比较严密的稽查体系。各级稽查组织在进行稽查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检查的工作方法,实行查房与问候相结合、征询结果与病案记录相结合、医疗证记录与实际审查情况相结合,将稽查工作贯穿整个医疗服务行为全过程,深受参合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县合管办制订稽查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定期不定期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补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罚合理,挽回影响。各稽查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设有稽查工作台帐,确保稽查活动,有章可循,记录清楚,依据充分,稽查决定合法、合情、合理。
20xx年上半年,全县稽查人员进行全县范围稽查活动两次,抽调各镇卫生院车辆21台次,252人次,检查村级定点医疗机构108所,入户调查合作医疗补偿落实情况564户,重点稽查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补偿和公示情况,严肃处理了一些违规补偿行为,取消村级定点医疗机构2所,取消2名同志定点医疗机构专管员资格。县合管办重点加强了对县、镇两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稽查人员对县、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情况坚持每月一次的检查或抽查,从基金管理核算到门诊、住院费用补偿结算,进行了全面、系统和正规的检查指导,从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县合管办的检查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特别是在镇合管办基金财务管理和规范住院费用补偿程序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年初以来,全县合作医疗稽查组织共稽查门诊补偿17.23万人次,其中发现不应补偿的6352人次,合作医疗门诊基金避免损失近3万元;稽查因外伤、中毒等原因住院费用补偿1177人次,其中不应补偿223人次,合作医疗住院基金避免损失近12万元。
加强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最直接的作用就是维护合作医疗补偿的真实性、公平性,农村群众对此积极拥护。我县开展合作医疗稽查工作以来,得到了参合群众的大力支持,农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提供信息,帮助我们进行调查核实。
(一)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期待法律支持
试点工作实践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解决“三农”问题能够起到巨大作用,深受农民群众拥护。但是,在合作医疗补偿稽查方面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过多地依靠行政行为不是合作医疗健康发展的出路。合作医疗补偿工作关系千家万户,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外伤(中毒)病人相关取证工作面临诸多制约因素,给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稽查违规补偿需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合作医疗制度本身无法解决相关法律许可的问题,由谁处罚,处罚多少,罚金应交由谁管理等问题目前尚没有法律依据。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补偿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主要有两条:一是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条款,追究违约经济责任;二是按医疗卫生管理办法,进行内部管理罚款。目前,这个问题已经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但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实际操作中执行标准和效果差距很大,迫切需要予以规范,迫切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
(二)考核招聘合作医疗稽查人员,实行稽查人员卫生系统内部人事代理制度。
在合作医疗管理和监督机构人员编制紧张,办公经费短缺的情况下,全县稽查人员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定期不定期轮换,实行业绩考核与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业绩考核成绩与奖金挂勾。稽查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奖金来源泉渠道从定点医疗机构中按参合人员医疗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采取这一办法的好处在于剥离稽查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的隶属关系,排除单位因素对稽查人员稽查工作的影响。
建立健全合作医疗制度,客观上要求这项制度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前瞻性,要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进步和人民群众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目前,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偏低、保障水平有限,合作医疗补偿的公平性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对农村群众吸引力还不够大。农村是个广阔天地,大数法则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生命之源,客观上需要合作医疗立法,从根本上解决筹资、管理、监督和保障效果等方面的问题,从而逐步向社会医疗保障体制过渡。但目前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建立起一套效率高、低成本的筹资机制。二、提高筹资标准,做大基金规模,增强抗风险能力。三、科学合理制订补偿方案,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四是加强合作医疗补偿稽查,维护合作医疗补偿的真实性、公平性。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投入,加强农村医药市场整顿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是农村群众的迫切要求,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农村医疗卫生发展的现实。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当前,合作医疗工作实际情况,让我们感到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监督难度较大,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合作医疗补偿无条件提供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的同时,对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工作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地方政府改善监督机制,加强合作医疗补偿稽查力量,对合作医疗补偿进行内部、外部监督和检查,已到了十分迫切的程度。我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重点加强对县、镇、村三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通过合同方式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不断改善就医条件,提高服务质量,改进管理手段,堵塞管理和监督环节中的漏洞,推广并普及计算机信息管理模式,切实发挥现代化管理设备和管理软件的作用,抓紧抓好合作医疗补偿和稽查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让参合群众从合作医疗制度中实实在在地获得实惠。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十一
1、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宣传方面,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月补偿的宣传工作,做好门诊登记工作。
2.参合农民看病确认身份后,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认真填写新农合医疗证明和门诊登记,严格控制大处方的开药,不滥收费用,并亲自在赔偿账簿上签名并按指纹,以防止欺诈性的资金索赔。
3、严禁假药、过期药品和劣药。毒品必须通过正规渠道。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新农合药品目录,合理规范用药。
对新优惠政策了解不够,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不到位,少数群众不参与。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使参加“家喻户晓”的农民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不参加的要积极参加。
1加强对辖区内指定医疗机构门诊患者处方和救助场景的入户核查。
2.在今后的工作中,审核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报销费用。
3.是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宣传。
4、加强二次补偿的宣传,让参保群众进一步了解新农合对群众的好处。
通过自查自纠,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予以纠正,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审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安全,促进我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十二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20xx年,我市共有乡镇132个,村(居)委会3914个,常住人口549.07万。其中农业人口380万,户数141.74万,农民人均纯收入 6221元。乡镇卫生院155个,村卫生室2838个,乡村医生3273人。自xx年7月1日镇海区率先开展新农医试点工作以来,至今除海曙区外,其他各县(市)区已全面推开。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参保乡镇109个,占83%,参保村2694个,占69%,参保人数达275.4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xx、xx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是实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了农民的小病普惠。实施新农医制度后,各地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与新农医有机结合,借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做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活动。镇海、余姚、江北等地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适度让利,采取必检项目和农民自选项目相结合,上门体检和集中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机制,将村卫生室通过竞聘后,改建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县镇两级财政对每个服务站每年给予平均3万元的补助,服务站对参加新农医的村民提供门诊优惠,药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让利,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业务用房、水、电等费用则由集体经济给予补助。北仑区设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专项基金,按照参加大病统筹人数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于下乡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扶持边远地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等,解决边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另外,全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已启动,52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列入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将每年投入1000万,县镇政府1:2配套。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
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
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 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
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总体发展目标:xx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xx-20xx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xx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
着力建设“三大体系”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
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
清晰确立“三个定位”
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切实保证“三个到位”
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
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
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十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需要我们几代人的艰苦努力,而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建设新农村、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重要环节。目前,广大的山区农民普遍面临“看病难”问题,客观地说,全国80%以上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愈来愈集中于城市,使农民看病因路途遥远带来不便。更重要的是绝大多数农民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是有病不敢去看、小病拖成大病,轻病转为重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陷入恶性循环。所以医疗保障的缺失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发展的严重阻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决定》中提出的“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就梅州市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了调研。
(一)从中央到省、市、县都高度重视和进取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明政府已经重视公共卫生和农民健康所承担的职责,医疗保障制度开始在广大农村建立和发展。
(二)突破了资金来源的“瓶颈”。根据20xx年1月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央、省财政为参合农民每人每年补助25元,市、县配套资金10元,农民个人交纳10元。政府补贴占了大头,有效解决了农村医疗卫生和健康保障资金来源问题。
(三)缓解了农民“看病难”问题。
(四)农村县、镇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有望得到加强。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县、乡镇医院都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看作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总体来说,梅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开局是良好的,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农民以新型合作医疗认识不足。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处于被动地位,对合作医疗的认识仍滞留在传统合作医疗的概念上,担心交了钱不能被公平对待,必须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进取性,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提高覆盖率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资金仍然不足,实际受益面偏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位于“大病统筹”,即主要用于保大病。很多真正的穷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够切身体会到合作医疗优越性即享受政府补贴的还是农村中生活相对宽裕的群众,这就构成了实际上的“扶富难扶贫”,这种结果显失公平合理,也有悖于合作医疗的初衷。
(三)基层卫技人员匮乏,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是农民就医的主要去处,办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治疗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目前,不少基层卫生院存在“员满缺才,无岗有人,有岗无人”的不合理现状。
(四)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编制不以位。梅州市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均设在卫生部门。除五华县有4名工作人员外,其余各县(市、区)仅有1至2名工作人员随着合作医疗工作的不断深入,已明显感到人力不足。如下去,镇村合作医疗的基层工作层面,只能是应付了事。
(五)信息管理网络不健全,宣传、培训和工作经费缺乏。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参合的人数会越来越多,工作量也越来越大,信息化管理项目也越来越细。管理手段滞后,报名填表、医疗报销等工作仍采取手工填写,没有配备电脑,不但工作量大,成本高,效率低,且容易出错,也不利于资金管理的公开和透明。
农村合作医疗,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健全制度,扩大受益面,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针对目前农民参保进取性不高,受益覆盖面不大等问题,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来解决。一是政府应研究并建立一个稳定的多方筹资机制,包括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二是建立便民的就医制度和核销机制,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共济制度,降底住院起付标准;三是探索建立参保农民小病受惠制度,防止小病拖成大病。四是要变“大病统筹”为在贫困山区农村实行普遍的“大病救助”,异常是对农村的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医疗费报销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太高的重病人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同时,扩大补偿范围,慢性病、住院分娩、人身事故等应列入补偿范围。
(三)做好基线调查,确保基金安全运行。过去合作医疗失败的教训之一是筹资有限、保障本事弱。目前,梅州市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异常是市县财政的配套支付本事能够满足多大的需求,要在科学的调查测算基础上做出规划,但基层工作压力大,急于完成任务,根本没有时间多基线调查。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运行,必须做好供需双方的形势分析。
(四)采取进取措施,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合作医疗同步发展。要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卫生在农民医疗就诊方面的地缘优势,为农民供给优质、价廉、方便的服务。
(五)着力解决基层工作机构人员经费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严格的制度管理,工作量大。所以,必须尽快理顺管理体制,落实镇级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人员编制问题,每个乡镇必须配备2-3名专职人员,以稳定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网络。同时,必须保证镇、村农村合作医疗办公的经费,如果经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篇十四
2011年6月尹立龙学号***9级人力资源管理一班
【摘要】调查分析表明,湖南某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全面发展起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果,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认真研究解决。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问题对策
一、引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到广大农民健康,进而关系到农村社会经济稳定与发展的大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好这一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对湖南某村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较系统的调查分析。
本次调查采取访谈和问卷两种形式进行。访谈的对象主要是湖南某村村委人员和有代表性的农户。针对农民的调查是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的,总共发放调查问卷39份,回收有效问卷30份,其中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7份,占23.3%;一般的14份,占46.7%;较差的9份,占30.0%。因此,本次实地调查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较高的可信度,可以比较客观的反映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在农村的实施状况。
二、湖南某村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情况分析
(一)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总体情况
湖南某村是从2005年开始实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2005年参合率仅为61.6%,2006年提高到了77.5%,2007年又进一步增加到94.6%,发展迅速,现已基本覆盖全体村民。
调查问卷资料显示,在30个样本户中,2007年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户数为27户,占90.0%,1户未曾参加,2户因故退出。按照规定各级财政人均筹资2005年为10元,2006年增至30元,2007年达到40元;农民缴纳额10元三年保持不变。2007年全村共报销43038元,人均40.34元,其中门诊部分共报销15861元,人均14.87元;大病统筹部分共报销27177元,大病患者人均849元。2007年人均报销额比2005年增长121.2%、比2006增长14.2%,农民受益程度逐年提高。
湖南某村定点医疗卫生室是由村内一名医生与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公室评审验收合格后批准建立的,卫生室用房由该村医生提供。经实地考察,该卫生室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观察室,且各室相对独立。在医疗设备配置上,该卫生室备有急救箱、出诊箱等急救设备,以及药品柜、冰箱等药品储备设备。卫生所在日常运行中,由该所医生夫妇提供具体医疗服务,基本可以满足湖南某村村民的小病医疗要求。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湖南某村的全面实施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的基本医疗权益,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从而促进了本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具体做法
实施,镇和各有关部门都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印发明白纸、张贴标语、出动宣
传车、广播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度的优越性和上级有关
优惠政策,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增强农民群众参加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积极性。三是拓展资金筹集渠道,明确上缴流程。四是根
据不同情况,正确确定门诊医药费报销比例和住院医疗费报销标准。五是明确报
销程序。对于门诊费用,本村参合农民在村卫生所就诊的由镇新农村合作医疗制
度管理办公室每月一次定期到村审核报销,在镇卫生院就诊的在报销窗口当场审
核报销。对于住院医药费用,病人则需待出院结算后按规定在石莱镇新农村合作
医疗制度管理办公室审核报销。
(三)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力度不足、形式缺乏创新,村民信任度低。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农民
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仍然心存疑虑,而将近半数的农民仍然持观望态度。新农
村合作医疗制度启动时宣传声势浩大,启动后不能持续宣传,导致农民对参加新
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是卫生部门的事,只要靠行政指令完成筹资即可,导致他们
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支持程度受到影响,削弱他们对农民的宣传效果,从而
是少数农民产生抵触情绪而不主动参加。
2.筹资水平与保障能力低,无法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调查显
示,2007年湖南某村农民医疗实际支出为人均223元;有关研究认为合作医疗
基金的筹资水平应达到“农民人均医疗支出的50%为宜”。按此计算,每人每年
至少应有110元的医疗保障资金才能有效抵御医疗风险,基本解决因病致贫和返
贫问题。但该地目前筹资水平仅为50元,如此低的筹资水平导致保障能力的低
下,仍然无法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
备短缺,如没有无菌器械、污物桶、消毒缸、高压灭菌等,二是医疗人员素质较
低(一人初中毕业,一人小学毕业),不能满足农民医疗需要。
4.报销比例明显偏低,农民得到的实惠较小。目钱该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报销
比例一般介于70%~80%之间,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仅为
30%~40%,与城市相比明显偏低,大部分的医疗风险仍然由农民自己承担。新农
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的报销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的因病致贫和因病
返贫的问题,但从实际角度来看,农民小病挺、大病拖的现象时常发生。
5.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制定与控制不够规范。虽然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
构的药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甚至还高于国家最高限价,这实际上是把农民
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惠转嫁给了医疗机构,这有悖于新农村合作医疗制
度的初衷。同时,村卫生室由于购进药品的自主权很高,进药渠道比较混乱,许
多药经常从药贩子手中购进,难免出现给患者用假药、劣药、过期药的现象,其
后果更不堪设想。
6.外出打工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审核程序多、周期长、手续繁琐。根据
文件规定,在外出打工期间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者,除必须携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之外,还需提交村委会和打工单位有
效证明和住院病历复印件。由于湖南某村经济的欠发达,本村外出务工人数连年
增加,打工人员占了村总人数相对较大的比例。这部分人群在打工期间一旦因病
住院,他们在接受治疗出院后不得不往返于打工单位、村委会与当地定点医院之
间办理证明以完成医疗费用的报销,额外付出的交通费用在无形之中增加了因病
治疗的费用,产生了无谓的医疗负担。
7.缺乏技术指导,未能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应有作用。虽然医疗定点机构采
用了计算机管理,村办公室也配备了微机等信息设备,理论上对于医疗信息的控
制起到了较好的协助作用,但实际应用中由于管理人员缺乏技术培训,报销、审
批、汇总等工作还处于手工操作阶段。而且合作医疗补偿审批和保障兑付的工作
计资料和补偿报销凭证保存不完整、甚至丢失。
三、湖南某村农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看法与愿望
(一)农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方式的看法
当问到“什么样的缴费水平自己能接受”时,在农户中竟有70.0%选择0~5
后与农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知识的匮乏。当问到“如果政府给每个农民的补
以为农民所接受的。
(二)农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报销制度的知晓程度与看法
3.4%。至于报销制度的看法,意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报销比例太小,对经济负
担的减轻效果不显著(63.3%);二是手续太繁琐(33.3%)。这说明农民对报销
制度的知晓程度有待提高,而报销制度本身也有待完善。
(三)农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定点医疗机构的满意程度
在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定点医院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的评价中,有
满。
(四)农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整体信任程度
当问及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否有信心时,只有23.3%的农户选择了很有
信心,53.4%的农户选择了一般,还有23.3%的农户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没有
信心。对于明年是否还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53.3%的农户愿意参加,另有
46.7%的农户持观望态度。以上数据表达了本村村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
本信任,但现实存在的种种因素限制了信任度的进一步提高。
(五)农民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未来发展的期望90.0%的农民强烈希望政
府能够在药品市场领域发挥更大的调控作用,进而有效控制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基本药物的价格,73.3%的农民认为应该提高大病报销的比例,60%的农民期待增
加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金使用的透明度,53.3%的农民认为应进一步改进报销
定。
四、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
(一)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创新宣传形式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有效的宣传与教育,合理的动
员可以让这项惠及农民的好事获得农民的认可,变要农民参加为农民主动参加。
一是改变宣传对象的单一目标(农民)性,拓展宣传目标人群,即广义宣传对象
应包括县、乡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农民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人
员。二是创新宣传形式,除了通常的发放宣传单、广播宣传等传统形式外,针对
当地特色制定创新性宣传策略,如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合作医疗专题,让享
受到合作医疗好处的农民群众现身说法;以村为单位举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知
识竞赛;组建文艺宣传队深入农村巡回演出,抓住契机进行宣传。
(二)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提高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水平
一是政府应加大对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筹资水
平。建议总体筹资水平由现在的人均50元,提高到人均100元,其中个人筹资
20元,政府补助80元。二是为提高农民受益的程度和合理确定基金的支付结存
数额,应该根据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的原则重新审核制定
报销比例。一方面要防止比例过低而使基金沉淀过多,影响农民受益,另一方面
要防止补偿比例过高而使基金透支。三是不断扩大补偿范围,将慢性病门诊医药
费补偿纳入保障体系,让患慢性病的参合农民也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
(三)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素质,加强医疗服务建设
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对乡村医护人员的培养力度,提高技术水平,改善医德医
风,让病人住得下,留得住,花钱少,治得好。首先要拟定切实可行的乡村医生
培训计划,全面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定期考核审查其基础医疗卫生
素质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知识,未达标医护人员绝不能上岗;其次是着眼未来
培养高素质医护人员,解决乡镇卫生院的人才危机。如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
卫生院工作;要求高等医学院校针对我国农村医疗实际需要,定向为农村培养适
用的医疗人才;积极开展城市支援农村,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等对口支援活
动;提高乡村医护人员的待遇,吸引更多有志青年支援家乡。争取用几年时间来
提高乡村医护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学历层次,使农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好的医
疗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药品价格
将农村合作医疗的医药用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完善药品购销制度,最大限
度的降低医疗成本,让利于民,受惠于民。同时,发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物价
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药品质量,规范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完善药品价格审核
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切实降低药品价格,如:加强药品成本审核,进一步降低
药品价格,物价部门要在对药品成本进行深入、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严格审核药
品生产经营成本,进一步规范成本构成因素,并安排好各种差价、比价关系,严
群众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拥有充分的管理监督权,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
附:
调查问卷
问题1:您是否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
a没有参加b参加了
问题2:您一般到什么样的医院看病()
a村医院b镇医院c县医院d市医院
问题3:什么样的缴费水平自己能接受()
a 0至5元元b 5至10元c 10至15元
问题4:您对新农村合作制度是否有信心()
a有信心b没有信心c一般
问题5:明年您是否还愿意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
a愿意b不愿意c看情况
问题6:您是否清楚合作医疗的报销制度时()
a很清楚b不知道c不太清楚
访问问题:
问题1:您对报销制度的看法:
a,报销比例太小,对经济负担减轻程度小(63.3%)
b,手续太繁琐(33.3%)
问题2;您对定点医院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满意(20%)
*不满意16.7%
*一般63.3%
高,还有23.3%的农民认为大病封顶线(20000元)需要重新设定。
感谢您的参与,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