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管理外包合同(实用9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管理外包合同篇一
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法定地址:乙方(管理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法定地址: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条款规定, 甲方将食堂承包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 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下列条款: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场地,乙方负责食堂材料和服务人员,进驻甲方食堂现场操作。
2、在经营期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条款,诚信合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故解除合同。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用餐场所和服务人员住宿房间。
2、甲方工作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内用餐,超过待定时间,乙方有权不作供应。
三、甲方的权限
1、甲方有权进行监督:检查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特别要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中毒事故,经卫生部门审查后,确认属于乙方负责所有费用。
2、乙方所购食品(需提交食品卫生检验证明)以备卫生检疫,单位检查,若违反规定,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并自负盈方。
2、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和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每餐后对本次餐品留样48小时。
4、乙方在煤气存放需安装电子感应器,并定期对感应器进行检查,以确保全体员工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场所就餐,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并消毒工作,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
6、乙方承包,自负盈亏,对甲方提供的设备,不得损坏和丢失。
7、乙方工作人员,应检查身体,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若有不符合餐饮业标准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食堂。
8、合同期内不得擅自将食堂改变或转让他人。
9、合同时间只限________年,当年生效。
五、付款方式
1、每年食堂上交租金及管理费共计___________元。
2、按每年度上交一次_________元,共4次交清。
六、违约处理
1、在签订协议后,甲方增加租金和管理费,算甲方违约,应给乙方经济赔偿_______元。
2、在签订协议后,乙方应按合同每季度上交费用,如超期一个月,算乙方违约,乙方应负责甲方一个季度的租金和管理费用。
3、在合同期未满,乙方自动退场,乙方所购买的食品,用具和餐饮工具等,必须及时自行处理和清理干净,交付给甲方,如超期不作处理,甲方有权,作为垃圾处理倒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管理外包合同篇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机关食堂服务管理外包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经过协商甲方将食堂的服务管理外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合同条款,需签约双方依法共同遵守。
第一条 外包物
河北省烟草公司衡水市公司机关食堂,包括附带的餐具、用具(详见餐具、用具清单)。
第二条 管理营业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负责水、电、暖及燃料。
2、乙方负责厨房设施的维护,若发现人为破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3、甲方自行负责米面、疏菜、肉、调味品、酒水及用具等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和库房管理。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所需的各项服务。
4、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及服务人员(其中厨师4名,服务员5名),并负责员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5、外包期内如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领导同意后由甲方购置,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用餐时间及伙食标准。
原则上早7:30―8:30,午餐11:50―1:00,晚餐17:50―19:00。一般工作人员早餐2元/人,中餐4元/人,晚餐4元/人。局领导早餐 元/人,中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外来人员内部招待根据来客情况及领导批条金额另行具体安排。
第四条 服务外包期限、外包费及结算方式
试用期为一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日止。合同期限一年,自20xx年 月 起至20xx年 月 日止,试用期满,若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合同要求,则直接进入合同期,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解除,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续约,但需另行签定合同。甲方每年付乙方外包费16,0000元,分月结算,每月25日前由乙方出具正规发票,到甲方领取外包费用。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规定监督乙方管理营业、履行合同,并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饭菜品种供应、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餐厅、客房、会议室、厕所、楼梯等食堂环境的清洁、甲方外来客人的就餐住宿接待等。
(2) 外包期内,乙方应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工作时间、工作职责、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等各个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
(3)乙方外包的食堂以服务机关为唯一目的,不可营利,不允许对外营业,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4)要做到环境优雅、食品卫生,质量精,秩序好,并注意做好勤俭节约工作,确保机关安静、安全。
(5)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保证甲方人员就餐,让甲方就餐人员随时用餐。并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7)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等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8)乙方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要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9)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不洁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准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同意后,可解除合同,但需支付违约金13000元。
第七条 合同期满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将外包的物品完好无损的交付给甲方,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按折旧价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第八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审理。
3、 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可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二0xx年十一月七日
管理外包合同篇三
乙方:__________
经过协商甲方将食堂的服务管理外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合同条款,需签约双方依法共同遵守。
第一条外包物东莞广发印刷钉装有限公司食堂,包括附带的餐具、用具。
第二条管理营业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负责水、电、暖及燃料。
2、乙方负责厨房设施的维护,若发现人为破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3、甲方自行负责米面、疏菜、肉、调味品、饮料及用具等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和库房管理。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所需的各项服务。
4、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及服务人员,并负责员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5、外包期内如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领导同意后由甲方购置,费用由甲方负担。第三条公司员工用餐时间及伙食标准。
1、用餐时间:午餐12:00—13:00,晚餐17:00—16:00,夜宵00:00—01:00。
2、伙食标准:3.5元/餐/人第四条服务外包期限、外包费及结算方式合同期限二年,自20______________年4月1日起,至20______________年3月31日止。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解除,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续约,但需另行签定合同。甲方每月付乙方外包费10,000元。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规定监督乙方管理营业、履行合同,并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饭菜品种供应、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厨房、餐厅、厕所、楼梯等食堂环境的清洁等。
(2)乙方外包的食堂以服务公司为唯一目的,不可营利,不允许对外营业,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3)要做到环境优雅、食品卫生,质量精,秩序好,并注意做好勤俭节约工作,确保公司安静、安全。
(4)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5)保证甲方人员就餐,让甲方就餐人员随时用餐。并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6)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等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7)乙方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要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8)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不洁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准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同意后,可解除合同,但需支付违约金10,000元。
第七条合同期满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将外包的物品完好无损的交付给甲方,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按折旧价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第八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审理。
3、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可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外包合同篇四
目的:
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合理使用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立全体业主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建设管理有序、整洁美观、服务规范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订本临时管理公约。
本临时管理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是开发建设单位在预售商品房之前,为明确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权利义务而制订,并作为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物业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物业买受人签字确让。
建筑区划物业.名称:龙光-玖誉湖(一期)御湖组团;
建筑区划物业座落:南宁市良庆区良庆大道9号:
建筑区划所属物业类型:混合式住宅。
本物业区域内,在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管理、维修、养护,并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物业管理模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公约及物业买卖合同约定,业主享有以下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二、由建筑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路灯、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共有部分的管理及经营
二、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理由不履行义务;
三、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设立前,统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提供有偿经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外墙及电梯轿厢、道路和绿地,通道、楼梯、大堂等,以及其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根据市场行情制定和调整。公共区域经营收益30%用于乙方管理成本,70%纳入小区服务资金,用于弥补小区物业服务费用。
第五条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部分
在本建筑区划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分属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开发建设单位享有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1.地下停车场(库)、地面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库);
2.未出售的其他住宅、经营性用房:
3.其他未计入销售公摊面积的房屋如会所、商务中心、教育用房等:
4.其他未计入销售公摊面积的部分如泳池、运动场等。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地方政府关于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一、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牧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参与本牝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
3.监督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4.对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5.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6.对本物业区域内影响业主共同利益、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
7.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补充、修改公约的建议。
8.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业主的权利。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权利。
二、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1.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按其专有建筑面积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2.按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3.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配合物业服务活动。
5.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
6.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公约。
7.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履行业主的义务。
三、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应当遵守的公共环境管理的行为:
1.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走道、大堂、绿地、屋面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不得擅自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途;不得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3.不得损坏路灯、消防设备、水泵、电房、避雷器、道路、花基(栏)等共用设施设备。
4.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破坏公众安宁;不得聚众喧闹。
5.不得乱堆放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6.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烟尘污染环境。
7.不得违反房屋的规划设计要求,改变建筑物的用途。
8.饲养动物应当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并提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按当地政府规定办理注册、免疫等手续。
9.不得有影响市容的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10.遵守市容及环境卫生保洁规定,自觉将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场地,不得乱抛垃圾、杂物,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垃圾和杂物。
四、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应当遵守的治安、消防管理的行为:
1.不得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行为应及时举报。
2.如有亲戚等外来人员居住(1个月以上),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申报。
3.业主出租房屋,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物业服务企业通知承租人履行非业主使用人的义务。
4.爱护各种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各项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处理。
5.楼层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不可私自加锁或长期打开。
6.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请勿外出。
五、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应当遵守的交通管理行为:
1.不得随意停放车辆,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场或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停放点保管。
2.严禁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当及时关闭发功机。
3.除救护车、公安消防车、清洁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进入本物业区域,应当严格遵守本物业区域的交通管理规则。
六、业主在本物业区域内安装空调、装饰装修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
1.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发现有不牢固的情况,应当及时加固。
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管道,不得随处滴漏。
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经排除故障或更换后再使用。
4.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5.业主如需安装空调和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应在事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业主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业主装饰装修时违反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的,自行承担责任。
一、业主大会的设立
当本建筑区划内交付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或者首次交付专有部分之日起已满沔年,依法在项目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设立一个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由本建筑区划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筹备组的组成、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均按《物业管理条例》和地方政府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管理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职。
三、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应当遵守并服从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
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投诉、举报,由受理单位依法处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五、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前期物业服务中,业主拒付物业服务费用、不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不享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
一、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依法采取招投标方式,并由业主大会授权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实施招标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应当按照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选聘方式、具体实施者、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表决。
三、业主大会依法选聘、解聘啊业服务企业,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四、业主大会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有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在场签名并加盖业主大会印章。
五、因物业服务企业突然撤离等原因,业主大会无法及时另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在另聘新物业服务企业之前,业主大会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指定物业服务企业临时代管;临时代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按照临时代管前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执行,并由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担。
一、业主自专有部分交付之日起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每月旦日前足额交纳当月物业服务费用。
二、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对使用人的交纳义务向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三、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专项服务、特约服务的,其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应当将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标准进行公布。
一、本建筑区划内,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相关供用合同的约定向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网络、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有关费用。
二、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足额交纳水、电、气、通讯网络、环卫等费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拒交上述费用。业主拖欠、拒交上述费用的,应按本公约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或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釆取行动停止服务。
三、水、电、气、通讯网络、环卫等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业主、专业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前款设施属于业主专有的,由业主承担维修费用;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由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担维修费用。
四、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代表业主,及时与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网络、环卫等专业单位建立供用合同关系,并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结算表户名变更手续。
各业主同意,在物业使用和维护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公约约定及业主共同决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效能发挥、秩序良好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以及设施设备维修、房屋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维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建筑区划《房屋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并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合理的位置,并做好噪音预防及冷凝水的处理。
七、使用电梯,应遵守本建筑区划内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八、停放车辆,应遵守本建筑区划内车辆停放有关规定;
九、阳台封闭,应遵守本建筑区划内本公约和其他相关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十、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业主、使用人在使用物业中,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外,不得从事下列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损坏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五、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私设摊点;
六、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八、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九、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设立广告牌等;
十、随意停放车辆,鸣喇叭或以其他方式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二、使用电梯时超载、运载粗重物品,在轿厢内吸烟、张贴、涂画或损伤内壁;
十三、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约禁止业主的其他行为。
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维修养护物业:
一、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不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七、建设单位拒绝维修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可以按照《房屋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经市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维修,其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一、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交存、使用、续筹和管理本建筑区划内建筑物反其附属设施专项维修资金。
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项目提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提前向业主大会提出维修计划和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经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列支范围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需资金、工程进展以及资金划拨等情况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
四、业主分户账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相关业主续交后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得少于其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数额;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委员会拟订,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后,由业主委员会具体实施。未成立业主大会续交维修资金的,由业主按照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标准补足。
五、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赦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原业主未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协商足额交存。
六、业主共同决定上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方案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由业主大会专项表决通过。
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由物业服务企业直接组织实施,费用按相关规定列支:
一、属相关规定的急修项目;
二、物业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
三、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的危险房屋;
四、出现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必须维修房屋的情形;
五、物业谁修、更新、改造费用在500元以下。
除上述情形外,需对的业共有部分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时,,应经相关业主共同同意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沮织实施,费用按规定列支。
一、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专有部分时,须将本公约作为物业专有部分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专有部分后,当事人应当于物业专有部分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物业专有部分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和通讯方式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二、房屋出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物业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无论出租或转租的,业主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房屋出租必须符合本市规定的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床位出租或转租,或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
四、对违反本公约出租或转租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书面责成业主、使用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五、业主转让物业专有部分,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业主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提供联系地址、通讯方式。
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过程中,有违反本公约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其他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受侵害的相关业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本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犬只管理等工作;对于相关部门进入本建筑区划内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阻挠。
业主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应按欠付金额每天千分之一的标:隹支付违釣金;业主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门号;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选择以下第二、三条款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釆取认为合适的行动催收。
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服务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
二、釆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方式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制止后,业主、物业使用人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釆取下列措施予以制止:
1,禁止施工人员、施工工具、装修材料等进入本建筑区划;
2.釆取必要措施限制业主、使用人使用共有设施设备;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发生下列情形式之一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或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依法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解除合同;
三、物业服务企业因解散、破产等原因无法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
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或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依法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情形。
因物业服务企业突然撤离等原因,建设单位或全体业主无法及时另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在另聘新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指定物业服务企业临时代管;临时代管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按临时代管前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执行,并由全体业主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担。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公约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其改正;业主、物业使用人拒不改正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该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姓名及违约事实。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业主之间因本公约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本公约的制订:
本公约由开发建设单位制订,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二、本公约的生読:
物业买受人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物业房屋预售买卖合同时,一并签署本公约,承诺遵守本公约。本公均自建筑区划内的首套物业销售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会议依法召开并表决通过新的、〈管理公约》后终止。
本公约对本建筑区划内的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物业的所有人发生变更时,公约的效力及于物业的继受人。
制订和修改的临时管理公约,按规定报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本公约一式亜份,开发建设单位执壹份,物业服务企业执壹份,业主执壹份,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部门备案壹份。
承诺书
致:
本(人/公司)为栋层室(以下简称该物业)的买受人,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保证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本人/本公司同意并声明如下:
四、本人/本公司同意在将该物业转让、馈赠或变更的同时必须取得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承诺书,在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收到有效的新承诺书前,本承诺仍然继续有效。
承诺人(签章):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外包合同篇五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签订地点:甲方公司
签订时间: 工程名称: 工程日期:
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中的安全事故发生。根据《_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双方就乙方在甲方指定场所承包甲方 等工程业务达成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为 合同附件)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明确需乙方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标准。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安全管理及现场进行监督,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罚。
3. 甲方对乙方的新入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 甲方义务提供乙方在生产上的安全事项的咨询和应急救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标准以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
2. 乙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报甲方备案。
3. 乙方有责任向现场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4. 乙方必须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具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工具等。
5. 乙方必须做好预防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给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
6. 乙方必须配备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得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和疲劳作业,杜绝违章指挥。
上岗;乙方首次新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
8. 乙方公司的营业执照、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个人履历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必须报甲方备案,中途人员变化时及时向甲方报告备案。
9. 乙方派遣人员入厂前应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报甲方备案。
10. 乙方派遣人员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1. 乙方自行配备的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12. 乙方必须在有危险危害因素的作业区域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3. 乙方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做好整理整顿和环境卫生,保持现场环境的整洁,符合甲方的文明生产要求。
14.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交叉作业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指挥。
三.其它约定事项:
1.任何一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现的安全问题都要立即处理并及时告知对方,作好书面记录。
2.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由乙方违反协议条款并因此而造成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完全
责任;乙方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合同,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对乙方发生的事故甲方可派员参与或督促事故调查。
2.甲乙双方因过失等造成对方人员伤害的,由肇事方承担责任。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对民事责任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定。
4.涉及治安事件的按治安管理相关法规处理。
以上协议经双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合法授权人(授权书列为本协议书附件)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乙方的所有人员和设备完全撤离甲方经营场所后自然失效。
本协议共 贰 份,其中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签名) 代表: (签名)
电话: 电话:
管理外包合同篇六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以下称“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_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在相互信赖、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双方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之下述用语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均应作如下解释:
1、“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意指在“场地”构成酒店的各类建筑物和与建筑物结合在一起的设施设备及数量。
2、“经营物料”意指所有应用的瓷器、玻璃器皿、窗帘布巾饰品、金属容器、制服和其他性质类似的物品。
3、“经营物品”意指所有的纸类应用品、清洁用物品以类似的消费品和存货。
4、“工程物料”意指工程配件、维修材料及与其性质相类似的物料。
5、“营业收入”是指经营酒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客房、餐饮、酒吧、商场、娱乐设施的收入及电话、传真、洗衣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纳税营业性收入之总和。
6、“经营毛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酒店缴纳的营业税金、营业成本和经营费用后的余额。
7、“基本管理费”是指委托方因管理方在经营管理期限内提供服务而向管理方支付的按照该酒店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计算的管理费。
8、“鼓励管理费”是指委托方根据本合同应向管理方支付的按该酒店经营毛利润的百分比计算的管理费。
9、“营业成本”是指餐饮部门的食品主、辅料成本、酒水成本和商品部门的商品成本及客房成本、洗衣成本等。
10、“经营费用”是指酒店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各营业部门在经营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酒店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不可分割的公共费用,主要分为人工成本费用、能源燃料费、广告宣传费、物料低值品、日常维修费、坏账及存货亏损、实际应酬费、其他管理财务费、管理方收取的基本管理费及管理方派出人员工资用等九个部分。
11、“非经营费用”是指与酒店经营无直接关系,一方无法控制、由委托方处置的费用。下列费用属于非经营费用。在计算酒店经营性毛利润时应予除外: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利息、银行手续费、汇兑损失;项目开办费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土地使用费;城市房地产税;企业所得税;建筑物财产保险和机器设备保险;项目开办费;管理方收取的鼓励管理费;其他经委托、管理双方确认的非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条合作方式及品牌约定
委托、管理双方合作方式为:全权委托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年。
自正式开业起至年_月_日。
1、“酒店”使用品牌及名称暂不定,双方再协商确定。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至少叁(3)个月前,委托、管理双方协商是否续签事宜。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长年。
第三条委托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酒店”合法经营的全部有效法律手续。包括可能的酒吧、餐厅、娱乐、商业经营点的商标专用权证、营业执照和安全、卫生等相关许可证照。
2、委托方应将一个可以正常营运的“酒店”一次_给管理方经营管理。并应按“合同”规定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以使管理方能够正常地实施对“酒店”的经营管理。
3、委托方应保证管理方作为合同期限内“酒店”的唯一经营管理人,管理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有活动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并维护委托方的利益,在此前提下管理方拥有对酒店的独立经营管理权,经营管理期间,其经营管理权不受委托方干涉。
4、在管理方正式经营管理“酒店”之前,委托方应会同管理方共同进行盘点、并确认盘点后的清单。委托方应在将酒店正式移交管理方管理的同时,将“酒店”完整的图纸和盘点清单交付管理方。
5、按照合同中所述,为“酒店”提供足够的经营所用资金,以保证管理方可以迅速展开各项营运操作。经营资金一般为年度营业收入预算的10—20%。
6、委托方可派出业主代表一名、会计一名。其中业主代表担任“酒店”副总经理,进行委托、管理双方的协调工作,会计对“酒店”财务工作享有知情权和审核权。除发生侵犯委托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外,委托方派出人员须服从管理方派出总经理管理,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7、委托方或委托方委派代表应在事先通知酒店总经理的情况下,可在合理的时间了解酒店经营状况,包括查阅账本与记录。
8、委托方对住宿、会议、餐饮等设施有按照约定时间、数量及价格优先使用的权利。
9、委托方在“酒店”有签单消费的权利,消费额计入“酒店”营业收入。
第四条管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本合同规定对“酒店”的运营提供服务,组建高水平的管理团队,招聘、培训、管理员工,自觉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2、实际工作中凡预算外的开支,管理方另行报委托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3、管理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对酒店固定资产的任何处置必须报委托方批准。
4、由委托方购置的设施设备,须向管理方提供购买合同、质量保证书、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设施设备在质保期内,委托方负责协助管理方联系厂家(供应商)维修保养及质量索赔等事宜。
5、管理方在经营管理“酒店”时,可以委托方代理人的身份,在书面方案和预算获得委托方批准的前提下,在双方约定的职责权限内对酒店进行改、扩建和装修,包括必要的更换、改进、增添和替代,直到“酒店”的设备符合委托方要求的经营管理标准。
6、管理方应每年适时派出高级管理人员(如管理方“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上人员,财务、人事、质量、工程总监及有关业务的专家),到“酒店”进行业务检查和指导。
7、在委托方事先同意的前提下,以“酒店”的名义聘用、聘请或任命第三方的专业人、代理人、律师或常年法律顾问。
8、在委托方按盘点清单将设施设备移交管理方管理后,管理方负有保管和保全的责任,除按折旧年限及正常使用损耗、老化外,由于管理方重大过失原因导致人为损坏或失少的,管理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五条酒店筹备期间的特别约定
1、委托、管理双方约定本“酒店”筹备期不超过天(从开业日向回倒推),具体筹备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筹备期开始,双方约定的本项目派出人员将到“酒店”现场或双方认可的场地工作。项目人员工资将开始支付。
3筹备期间,委托方负责管理方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用。
4、筹备期间,管理方为“酒店”开业准备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培训费、交通费、招聘费、食宿费等在征得委托方同意后应在“酒店”营业账目中的“开办费”项目列支。
5、筹备期项目管理人员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确定“酒店”的市场定位;制定“酒店”价格政策、促销方案、奖惩制度;制定营业流程和后台管理程序;协助业主采购营业所必须的设施设备、经营物料、经营用品、工程物料、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等;编制营业预算;组建管理部门;整体定岗定编;落实招聘培训计划;制定人事管理政策;协助确定员工制服的设计、制作;制定详尽的营销策划方案;制定广告宣传方案;员工技能培训;“酒店”开荒;筹备开业典礼。
第六条酒店正式经营期间的特别约定
管理方在合同签署后,筹备期派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酒店”开业工作。至少开业前三个月所有派出的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工作。
委托方应保证“酒店”正式经营时,其各项功能完备,各类家具设备与经营物料、用品准备就绪,具备使用条件。
委托方已按本“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注入“酒店”足够的经营资金。
双方商定“酒店”开业日为年月日。如果变更开业日期,委托方应至少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方,双方在此通知的基础上商定实际开业日期。
委托、管理双方约定“酒店”开业日/试营业日即管理方正式经营管理日期的开始。即告管理费的提取日的开始。
第七条管理方管理服务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委托方应自“试营业日”起,以逐月结算方式,经营收入不计入应收款,每月向管理方支付管理方赢得的经营管理收益。管理方收益具体为,在经营管理期内,根据管理年限提取。其取费标准为:
1、基本管理费:合同期内,按每月“酒店”经营收入的%提取“基本管理费”。
2、鼓励管理费:管理方按“酒店”经营毛利额提取“鼓励管理费”。具体标准为:
管理方完成每财务年度经营毛利润100万(不含)以下,不提取鼓励管理费;
管理方完成每财务年度经营毛利润300万(含)—400万(不含),按经营毛利润的30%提取鼓励管理费。
管理方完成每财务年度经营毛利润400万(含)以上,按经营毛利润的40%提取鼓励管理费。
3、委托方向管理方付费的具体日期和方法确定为:
基本管理费:于每月十五日前向管理方支付上个月的基本管理费。鼓励管理费:于每年3月15日前向管理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鼓励管理费。
4.因各种原因,委托方不能按期履行本章上述条款,而发生延迟支付时,延期支付给管理方的人民币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息。
第八条财务事项
1、银行账户
管理外包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_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依据双方确认的《保洁范围和标准》,承担相应的保洁服务责任。
二、服务范围
本合同所约定的保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整个厂区,具体保洁内容包括
(1)、厂区厕所冲刷、打扫厂内道路灰尘;
(2)、厂区内垃圾桶清理,工业垃圾池维护;
(3)、分析楼、综合楼日常保洁、维护。
(4)、员工工作服、窗帘、车套等洗涤保洁。
三、服务人数及时间安排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每周至少6天,每天至少8小时保洁服务,并保证每天安排至少3名保洁人员在上述范围内按本合同约定标准完成保洁服务。节假日、周末确保安排至少1名保洁人员在上述范围内按本合同约定标准完成保洁服务。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2014年11月15日起至2015年11月14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1年,顺延次数不限;如有异议,任何一方须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劳动用品。
3、积极配合乙方的清洁作业。
4、对乙方保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清洁范围和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5、积极采纳乙方在保洁方面的提出的书面合理化建议。
6、因甲方要求乙方保洁人员实施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以外的行为造成的事故或者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保洁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厂区及财物,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甲方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严肃处理,若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切实履行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义务,确保保洁人员认真完成《保洁范围和标准》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工作质量。
3、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能妨碍甲方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4、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擅自调离保洁人员,届时若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乙方同意甲方更换保洁人员。
5、乙方保洁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保洁人员属于乙方员工,由乙方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责任,负责派驻甲方厂区内保洁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在乙方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7、乙方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但通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200元。累计两次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五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可能被乙方或其保洁人员知晓的关于甲方业务、客户等信息,在本合同中都应被认为是甲方的商业秘密,除非是为了甲方的更大利益,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使用它们,也不能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终止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它们泄露给第三方。
六、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保洁服务费为每月大写:人民币仟伍佰元正)。
2、乙方每月初为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按公司流程向乙方付款。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
八、合同变更及解除
l、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法律。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终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原条款进行补充及变更。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l、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外包合同篇八
甲方:乙方:
经过协商甲方将食堂的服务管理外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合同条款,需签约双方依法共同遵守。
第一条外包物东莞广发印刷钉装有限公司食堂,包括附带的餐具、用具。
第二条管理营业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负责水、电、暖及燃料。
2、乙方负责厨房设施的维护,若发现人为破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3、甲方自行负责米面、疏菜、肉、调味品、饮料及用具等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和库房管理。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所需的各项服务。
4、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及服务人员,并负责员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5、外包期内如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领导同意后由甲方购置,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公司员工用餐时间及伙食标准。
1、用餐时间:午餐12:00—13:00,晚餐17:00—16:00,夜宵00:00—01:00。
2、伙食标准:3.5元/餐/人第四条服务外包期限、外包费及结算方式合同期限二年,自20______________年4月1日起,至20______________年3月31日止。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解除,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续约,但需另行签定合同。
甲方每月付乙方外包费10,000元。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规定监督乙方管理营业、履行合同,并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饭菜品种供应、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厨房、餐厅、厕所、楼梯等食堂环境的清洁等。
(2)乙方外包的食堂以服务公司为唯一目的,不可营利,不允许对外营业,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3)要做到环境优雅、食品卫生,质量精,秩序好,并注意做好勤俭节约工作,确保公司安静、安全。
(4)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5)保证甲方人员就餐,让甲方就餐人员随时用餐。并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6)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等由乙方负责。
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7)乙方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要做到穿着整洁、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8)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除蚊、蝇、鼠害等工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不洁食品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准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同意后,可解除合同,但需支付违约金10,000元。
第七条合同期满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将外包的物品完好无损的交付给甲方,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按折旧价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第八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审理。
3、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可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管理外包合同篇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v^经济合同法》、^v^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占地面积: 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 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 ____平方米;
物业类型: 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____)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