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质控科工作计划(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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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质控科工作计划篇一
根据卫生部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及《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的规定,按照《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要求,认真开展病案质控的管理工作,20__年的工作重点是本着加强指导,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工作目标,全面规范我院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书写质量,逐步提高医疗质量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一、组织各病区医师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嘱书写规范》、《辅助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病历评分标准》进行学习,组织全体医师进行相关规范和标准的知识竞赛。
二、突出质控科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使整个医疗过程成为一个不断检查、不断反馈、不断调整、不断规范的过程,从整体上加强和推进病历书写的规范化、法制化和标准化;拟每个月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病历文书的专项检查,组织各级质控人员实行交叉检查,以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配合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抗生素使用专项治理活动”等检查活动,在对医疗文书质量、核心医疗制度在病历中的体现等方面进行督查、指导、反馈、评价。
四、将病历质量检查工作前移,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对重点科室、部门实行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如门诊病历、辅助检查申请单、知情同意告知书、死亡患者病历、疑难危重患者病历等医疗文书,防范和减少因病历书写欠缺而带来的医疗安全隐患。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诊病历质量的督查指导。
五、提高各级质控成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建设,采取业务培训、召开专题讨论会议及外出学习参观等多种形式,加强有关病历书写规范与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医疗制度的培训。提高病历质量管理和指导水平。
六、质控科每月根据检查结果,对临床科室的病历质量及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进行分析、总结、反馈和处罚,并上报业务院长。每季度对病历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病历点评活动,按照医院安排进行病历评比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七、加强与信息科的合作,提高质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与兄弟医院质控科及相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向上级医院学习,以进一步提高质控科的管理能力。
质控科
20xx—01—1
医院质控科工作计划篇二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号)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以基本医疗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基金由政府补助、个人缴纳组成的原则;
(三)基金实行区级管理、分级核算、超支自理、余转下年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
(四)基金使用实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合管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区政府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新型合作医疗发展规划;
(二)制定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四)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第五条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合管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基金的管理;
(二)负责参合者医疗费的报销审核.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负责对街道合管办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定期向区合管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五)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
(六)制定报销基本用药、诊疗与材料目录;
(七)拟定年度实施意见。
第六条区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区政府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七条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合管会)街道办事处和区合管会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宣传、动员和筹资工作;
(二)协调街道财政及时按期上缴街道应补助资金;
(三)研究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街道合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合管办),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街道合管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参合者及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二)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用药、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三)对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监督、检查和审核工作;
(四)负责对社区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定期向街道办事处、街道合管会和区合管办汇报工作。
第九条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领导、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十条区、街道合管办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按服务人口年人2元标准)全部足额按时到位。不得发生从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和占用基金的情况。
第三章参合对象、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参合对象
(一)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户籍在本区的居民;
(二)上述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
第十二条参合者义务
(一)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为抵御疾病风险履行的缴费义务。
(二)参合者必须按期一次性整户缴全当年规定的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
(四)参合者缴纳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后。
(五)参合者应自觉遵守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有关制度。
第十三条参合者权利
(一)参合者享有因病在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和就诊医疗费补偿。
(二)参合者享有对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举报和投诉的权利。
第四章基金标准与筹集
第十四条基金筹集应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多方筹集基金,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第十五条基金标准的确定应根据本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十六条基金筹集办法
(一)符合参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规定的其他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合管办办理参合手续。
(三)区、街道补助资金分别由两级财政负责。
(四)省市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负责落实并全额划拨到新型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五)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新型合作医疗。
第十七条筹资时间:新型合作医疗实行按年缴费。规定缴费期内办理申报和参合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新生儿自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需到所在地街道合管办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办理申报登记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
第五章基金管理
第十八条区财政局和区合管办应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十九条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所得利息并入基金。
第二十条区合管办和区财政局、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区、街道两级合管办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第二十二条区合管办与街道合管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每月结算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费用。及时拨付。
第六章保障待遇
第二十三条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疾病(简称门慢)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门诊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特)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住院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四条新型合作医疗的结算时间为每年。必须于次年前申请办理报销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五条设立参合者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门慢、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最高补助限额。
第二十六条新型合作医疗的用药、诊疗和医用材料的补助范围按照区合管会制定的新型合作医疗用药目录》新型合作医疗诊疗目录》和《医用材料目录》执行(具体目录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患有门慢、门特的病人办理申请手续时。由街道合管办初审合格后报区合管办,经区合管办审核确认后方可享受门慢、门特补助待遇。参合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门特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十八条根据年度基金使用结余情况。对当年因患大病重病经报销补助后仍需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参合者给予二次补偿(具体补助标准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二十九条根据年度基金使用情况对基金结余较多的年度给予参合者免费享受一次指定项目的健康体检(具体体检项目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三十条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补助:
(一)参合者本人违法违章所致伤害的医疗费用;
(二)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所致的医疗费用;
(三)车祸、工伤、医疗事故等所致的有第三方赔偿的医疗费用;
(四)出国、出境期间的医疗费用、非定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
(五)未经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或未经合管办登记备案的参合者自行前往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除外)
(六)区新型合作医疗用药、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八)新生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其他不符合新型合作医疗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第七章就诊、转诊及报销办法
第三十一条区合管办为每位参合者制作《新型合作医疗卡》参合者应持卡到医疗服务机构就诊。
第三十二条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为主的首诊和转诊负责制。急诊者应凭急诊证明补办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发生以下情况时。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
合者办理转诊:
(一)经检查、会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
(二)不具备诊治、抢救条件的危重病症;
(三)缺少必要的检查、诊疗项目和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参合者在区域内或区域外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时。否则街道合管办不予办理报销(急诊除外)
第三十五条参合者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必须持《新型合作医疗卡》转诊证明、病历、处方、出院小结、发票原件、住院明细清单以及区合管办要求的其他材料方可报销。
第三十六条街道合管办在工作日受理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结报。
第三十七条参合者在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
第八章费用结算
第三十八条参合者在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九条区、街道合管办应加强基金结算管理。其余1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结算支付。
第四十条参合者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按单病种结算的由区、街道合管办按有关结算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区合管办、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新型合作医疗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发放定点医疗机构铜牌并向社会公布,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负责监督、检查协议的履行情况。
第四十二条区合管办、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必须设立新型合作医疗挂号窗口。为参合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十四条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在收治参合者时应认真核对《新型合作医疗卡》严格执行专人专卡专用制度。掌握住院标准,杜绝挂名住院与冒名住院的现象。
第四十五条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有关政策的规定。严格执行处方限量与出院带药管理规定,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第四十六条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或亲属的知情权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十章处罚与奖励
第四十七条区合管办、区财政局加强对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基金超支、失控。
第四十八条区、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参合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参合者应如实提供参合卡、处方、病历、发票、出院小结和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如实提供病案资料、处方、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财务帐册等与新型合作医疗有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十九条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当明码标价。接受区合管办、财政、物价等部门的检查和参合者的监督。
第五十条参合者有以下行为之一并造成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由区合管办如数追回。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将《新型合作医疗卡》转借他人的
(二)伪造、涂改处方、费用单据等凭证的
(三)虚报、冒领医疗费用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一条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合管办追回支付的违规医疗费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将他人的医疗费用和非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列入报销范围的一)未认真查验参合卡。
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二)不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三)将参合者挂名住院或分解住院次数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贪污、挪用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
(三)违反新型合作医疗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三条区合管会制定新型合作医疗考核办法。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质控科工作计划篇三
根据医院质量管理“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的要求,质量管理必须贯穿于护理工作的始终,因此必须紧紧围绕质量这条主线,根据医院及护理工作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护理质量的质控原则:
实行院长领导下的质量管理监控,落实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全面落实质控前移,加强专项质控,落实纠纷缺陷管理,实施安全预警管理,继续小组活动的开展。
二、护理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完善护理质量标准与工作流程。
结合临床实践,不断完善质控制度,进一步完善护理质量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病房管理、基础护理、重病护理、消毒隔离、护理文件的书写,供应室、手术室、门诊护理质量等,每月制定重点监测内容并跟踪存在问题。
(二)建立有效的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培养一支良好的护理质量管理队伍
1、发挥护理质量监控小组的作用,注重环节质控和重点问题的整改效果追踪。实行平时检查与季度检查相结合,重点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护理部每月质控小结评分一次,在护士长例会上通报,分析产生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2、加大落实、督促、检查力度,注意对护士操作流程质量的督查。抓好三级质控管理,做到人人参与,层层管理,共同把关,确保质量,充分发挥护理质控员的工作,全员参与护理管理,有检查记录、分析、评价及改进措施。
3、完善护理质控管理委员会制度,职责,每季度召开会议,对护理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4、加强对护理缺陷、护理纠纷的管理工作,坚持严格督查各工作质量环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使护理差错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护理部对护理缺陷差错及时进行讨论分析。
5、加强医疗护理法律法规的培训,以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从护,保护病人及护士的自身合法权力。
6、建立并健全安全预警工作,及时查找工作中的隐患,并提出改进措施。
医院质控科工作计划模板
医院质控科工作计划篇四
质控科在院长、分管院长及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以医疗工作为核心,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建立医疗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组织医疗质量检查、考核,评价医疗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医疗质量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我科制定下发了《医疗质量考核办法与实施细则(试行)》,各项医疗质量检查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进行挂钩。
二、基础质量的监控
通过院内讲座、岗前培训的形式提高医护人员的质量意识,上年度质控科共进行岗前培训8课时,住持讲座3次,带领医护人员学习卫生部新颁发的诊断标准,规范病历的书写。
三、环节质量的监控
1、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工作
每个月定期开展门诊处方、运行病历、申请单及报告单检查。全年共检查门诊处方6059张,合格率达96%;全年共检查病历562份,未发现丙级病历;检查缺陷门诊病历155份,合格率97%以上;检查缺陷申请单689份,合格率达96%。
2、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通过开展单病种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过程,定期检查临床路径登记情况,并组织人员进行临床路径病历的评审。上年度共开展?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共有病例xx例。全院平均入组率和完成率均符合要求,但部分病种收治病例较少。
3、开展“抗菌药物整治工作”
与其他职能部门相配合,结合临床路径管理,顺利推进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4、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不定期检查各科的软件登记本,检查时发现软件本未按要求或规范登记或书写者,按规定扣除科室质控分值。
四、终末质量的监控
配合医务科对全院各项医疗质量指标及归档病历的质量进行监控。
五、定期通报医疗质量检查情况
通过院周会定期公布各项环节质量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各科室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六、存在的问题
1、临床工作仍是手工管理,效率低,科室诊疗计划常有与表单不符合之处。
2、没有定期召开质控员会议,及时听取科室医疗质量控制意见。
3、电子病历实行时间较短,尚未制定相关检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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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质控科工作计划篇五
根据卫生部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及《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的规定,按照《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要求,认真开展病案质控的管理工作,20__年的工作重点是本着加强指导,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工作目标,全面规范我院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书写质量,逐步提高医疗质量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一、组织各病区医师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嘱书写规范》、《辅助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病历评分标准》进行学习,组织全体医师进行相关规范和标准的知识竞赛。
二、突出质控科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使整个医疗过程成为一个不断检查、不断反馈、不断调整、不断规范的过程,从整体上加强和推进病历书写的规范化、法制化和标准化;拟每个月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病历文书的专项检查,组织各级质控人员实行交叉检查,以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配合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抗生素使用专项治理活动”等检查活动,在对医疗文书质量、核心医疗制度在病历中的体现等方面进行督查、指导、反馈、评价。
四、将病历质量检查工作前移,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对重点科室、部门实行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如门诊病历、辅助检查申请单、知情同意告知书、死亡患者病历、疑难危重患者病历等医疗文书,防范和减少因病历书写欠缺而带来的医疗安全隐患。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诊病历质量的督查指导。
五、提高各级质控成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建设,采取业务培训、召开专题讨论会议及外出学习参观等多种形式,加强有关病历书写规范与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医疗制度的培训。提高病历质量管理和指导水平。
六、质控科每月根据检查结果,对临床科室的病历质量及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进行分析、总结、反馈和处罚,并上报业务院长。每季度对病历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病历点评活动,按照医院安排进行病历评比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七、加强与信息科的合作,提高质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与兄弟医院质控科及相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向上级医院学习,以进一步提高质控科的管理能力。
质控科
20__-01-1
医院质控科工作计划篇六
一、质控办工作目标及对象
(一)管理目标:
医院科室医疗质量组织管理、诊疗技术规范、医院感染、合理用药、急诊急救、临床用血质量和安全、护理质量、单病种质量管理及临床路径管理。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的职责权限并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管理对象:
1、临床科室:
(1)外科系统:普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神经外科、心胸外科、肛肠科、妇产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麻醉科。
(2)内科系统:心血管科、肿瘤科、血液科、消化科、呼吸科、内分泌科、肾内科(含血透室)、中医科(含风湿免疫科)、老年病科、神经内科、icu、急诊科、儿科、皮肤科、针灸科、康复理疗科。
2、医技科室:
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药剂科。
二、医疗质量工作计划
(一)健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网络:
见临床各科《科室管理手册》。
(二)加强全员质量意识
1、所有新进院人员(新调入和新分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时,培训内容应包含有关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
2、各科质控医师学习有关医疗质量管理指标、方法,以加强各科的医疗质量管理力量。
3、制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等方面的奖惩细则,使全体职工了解医院管理,参与医院管理。相关职能科室以此为依据对各科室进行奖惩。
(三)医疗质量管理流程
1、个人目标质量管理:职工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的要求进行自我管理。
2、基层质量管理: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和科秘书等组成质控组,负责本科的质量管理。
3、中层质量管理:由相应的职能科室分工合作进行。其中护理部负责护理系列的质量管理;院感科负责有关院内感染和合理使用抗生素方面的管理;门诊部负责门诊各诊室的医疗质量的具体管理;药剂科负责处方质量及协同院感科进行抗生素管理;医务处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的环节质量管理及终末质量管理。
4、高层质量管理:由医院领导对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进行决策,提高医院的基础质量水准。
一、需要改进的内容
(一)医疗制度、医疗技术
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规范、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二)病历书写
1、《病历书写规范》的再学习和再领会,《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表》讲解和学习;
2、病历书写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
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上级医生查房的及时性和记录内容的规范性;
8、归档病历是否及时上交,项目是否完整;
(三)护理及医院感染管理
1、各班职责落实情况;
2、基础护理符合率及并发症发生率;
3、专科护理到位情况;
4、病房管理情况:是否安静、整洁、舒适、安全;
5、护理文书书写的规范性;
6、急救药品、器械的管理;
7、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8、医院感染散发病历报告落实情况;
9、清洁、消毒、灭菌执行情况;
10、手卫生与自身防护落实;
11、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12、一次性无菌物品是否按规范使用;
13、多重耐药菌的预防与控制;
14、医疗废物的管理;
15、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
二、改进措施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操作规范和常规,加强对科室的质量管理、检查、评价、监督。
3、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建立病历环节质量的监控、评价、反馈,每本病历均由住院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三级进行质控,每周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进行质量检查一次,每月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对科室医疗质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评估,半年总结一次,检查处理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4、每月组织进行“三基”培训,每季度组织技能操作考核。
5、加强《病历书写规范》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学习和领会,严格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书写医疗文书。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住院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负责对科室病历归档前进行三级质量检查,查出缺陷及时反馈及改正。
6、提高科室业务学习的质量,保证业务学习的数量。每月进行业务学习一次,疑难病例讨论两次。
新的一年里,在医院党支部和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医务科、质控办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和党的十x届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以保健为中心,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保健方针。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狠抓各项医疗工作的落实,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为发展妇幼卫生事业,提高医疗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医务科、质控办拟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医疗管理工作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l、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加强医疗质量的监控和各种医疗制度的落实,实行医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实施全程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健全医疗核心制度,建立科学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控制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致力于医疗质量监控和考评,督促各项医疗制度、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进行全程医疗质量监控,进一步完善单病种质量控制,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2、继续抓好医疗安全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执业,规范行医,严格执行人员准入制度及技术准入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3、以“病历书写规范手册”为标准,规范病案的书写,不断提高病历的书写质量,争取病历优良率达95%,消灭不合格病历。督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首诊负责制等各项医疗制度的落实,加强医疗环节质量监控,继续完善各科质量控制量化指标管理,使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4、加强急诊科能力建设,提高急救应急能力,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
5、加强临床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内质控评价,提高临检质量。
6、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临床用血规范,合理用血,保证血液安全,杜绝非法自采自供血液。
7、加强传染病和农药中毒报告卡管理,完善各项登记制度和报告制度,杜绝漏报现象。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处理演练工作,开展急救队伍的专业培训,提高应急救护能力。
二、人员培训及继续教育
1、选送保健科、外科、妇产科、检验科、内科及护理等人员到区内、外进修学习,做好中、青年人才梯队的建设及人才储备,为妇幼保健发展打好人才基础。
2、继续抓好在职教育工作,鼓励职工进行继续教育学习,邀请省、市(甚至全国)各级专家来本院讲课、会诊、带教手术以及外出学习人员回院讲课、院内业务学习等形式,使全院人人有学习及接受新理论、新技术的机会,全面提高全院医护人员业务素质。
3、继续强化“三基”培训,从严要求,全年考试考核各两次,考试考核内容以“三基”为基础,要求人人达标。
4、对外出学习、进修、培训人员建档追踪其业务技术应用推广情况,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作为晋升的业务知识依据。
三、科研、教学
1、鼓励各科积极申报科研项目。
2、继续实行对开发推广新技术和管理做得好的科室奖励、有论文在公开刊物登载的个人奖励。
3、联系做好实习生带教工作,计划接收实习生和进修生80名左右,抓好带教管理工作,做好岗前培训。
4、临床科室、保健科、药剂科和检验科每年要有省级论文一篇、县级二篇以上。其他科室要有县级论文一篇以上。
四、医务科工作每天上午做临床工作,下午做医务科管理工作。
医院质控科工作计划篇七
根据_新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以及《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的规定,按照《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要求,认真开展病案质控的管理工作,20__年的工作重点是本着加强指导,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工作目标,全面规范我院医务人员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书写质量,逐步提高医疗质量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一、组织各病区医师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嘱书写规范》、《辅助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病历评分标准》进行学习,组织全体医师进行相关规范和标准的知识竞赛。
二、突出质控科的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使整个医疗过程成为一个不断检查、不断反馈、不断调整、不断规范的过程,从整体上加强和推进病历书写的规范化、法制化和标准化;拟每个月采取各种形式进行病历文书的专项检查,组织各级质控人员实行交叉检查,以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配合_“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抗生素使用专项治理活动”等检查活动,在对医疗文书质量、核心医疗制度在病历中的体现等方面进行督查、指导、反馈、评价。
四、将病历质量检查工作前移,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对重点科室、部门实行提前介入,重点监控如门诊病历、辅助检查申请单、知情同意告知书、死亡患者病历、疑难危重患者病历等医疗文书,防范和减少因病历书写欠缺而带来的医疗安全隐患。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诊病历质量的督查指导。
五、提高各级质控成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建设,采取业务培训、召开专题讨论会议及外出学习参观等多种形式,加强有关病历书写规范与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医疗制度的培训。提高病历质量管理和指导水平。
六、质控科每月根据检查结果,对临床科室的病历质量及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进行分析、总结、反馈和处罚,并上报业务院长。每季度对病历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病历点评活动,按照医院安排进行病历评比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七、加强与信息科的合作,提高质控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与兄弟医院质控科及相关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向上级医院学习,以进一步提高质控科的管理能力。
质控科
20__-01-1
医院质控科工作计划篇八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人们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根据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要求,我院将正式启动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我院已制定本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一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争取在明年的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继续做好医院管理年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年活动,认真贯彻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和县卫生主管部门关于医院管理年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及院务公开制度,优化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公开医疗信息,坚持首诊负责制,加强医患沟通,推行温馨服务下科室建设。强化基础医疗护理质量建设,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及引进人才,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拓宽服务领域,防范医疗风险,杜绝医疗事故,切实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针对已经明确的中医药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和县医保部门协调和督导检查,促进医保制度中关于鼓励提供和利用中医药服务,争取将医院中药制剂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等政策的全面落实:使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逐步提高;使适应中医药门诊服务特色优势更加显著,积极协调推动门诊统筹工作。
特别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培训,合理使用中成药。
1.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建立完善中医医院评审制度并组织实施。
2.加强中医护理工作。制定加强中医护理工作计划,继续推进优质护理示范工程,转变护理模式,提高护理水平。
3.继续加强科室内涵建设。贯彻落实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进一步完善医院工作制度和人员职责,继续开展中医、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系统培训,是系统培训率达到100%。
4.继续加强中医药师管理。进一步推进《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重要制剂管理的意见》、《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落实,积极使用小包装重要饮片。
充分发挥医疗机构主动参与、积极管理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关键作用。有效控制全县城乡居民医疗总费用和降低诊疗费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到20xx年底使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实现“六降六升一规范”,即药占比、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增幅比例,平均每一出院患者医疗费用增幅比例、平均住院日、业务收入增长率下降;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合理用药合格率、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诊疗人次、医保报销比例、患者满意度上升;诊疗行为更趋规范。使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增幅比例、平均每一出院患者医疗费用增幅比例、住院率、非医保费用占住院总费用比例、转院率控制在前三年的平均水平。使我院的医疗费用增长水平应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相适应,医疗报销比例逐步提升,完成自治区卫生厅和我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控制指标。
根据20xx年我院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完善人才的培养机制,以加强管理队伍建设为目标,加强医院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学科建设,加大在职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完成20xx年我院人才培养计划。
严格遵守《贺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条款和《基本用药目录》,认真按照贺兰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细则办事,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原则,把服务落到实处,为参保患者提供方便、优质的医保服务。
医院定期对门诊、产房、病房、供应室等重点环节进行监测,感染率、漏报率均控制在正常范围之内。并每月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控制知识的培训,进行季度考核,使合格率为95%以上。
医院在做好各项医疗工作的基础上,把传染病防治工作应放在第一重要位置,进一步明确各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在防治和控制方面,我院每月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全体医务人员防控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争取是本年度传染病的卡、册填报齐全,报告及时,无瞒报和迟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