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债权债务解除协议书(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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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解除协议书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因经营中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向甲方融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鉴于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不能按原约定向甲方以货币资金归还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财物折抵其应偿债务,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三、因办理财物所有权过户登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四、本协议所列的财物乙方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保。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将保险的受益权记于甲方名下,直至本期保险期满。本期保险期满后,财物的保险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生效后,若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后成立。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一份由公证处备案。
协议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债权债务解除协议书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对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部分或全部债权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的到期债务,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债务人丙主张债权,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质押物车辆
第二条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担保物权等状况说明
1、标的质押物是衡量该债务权价值的重要体现方式,甲方承诺标的质押物车辆的合法性,承诺标的质押物车辆不是盗抢、诈骗、套牌、改码、租赁及牵扯刑事案件非法车辆,并承诺标的质押物车辆今后不会变质以上非法车辆,否则甲方须退回乙方所有的款项,并向乙方支付债权购买金额10%的违约金及利息补偿;若产生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的,均由甲方承担。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的一切诉讼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标的车辆为车辆所有人亲自质押,对丙方拥有的债权金额真实,实际债权合法真实有效,若并非车辆所有人亲自质押或虚构债权而违背事实进行债权转让的,而发生的一切法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的承诺
第四条乙方的承诺
该债权转让后标的质押物车辆今后发生的交通事故、违章所产生经济及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关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不履行或迟延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一次性支付债权购买金额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办理。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债权债务解除协议书篇三
上诉人(原审被告)徐州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闫某某。
委托代理人韩某。
原审被告王某某。
原审第三人闫某。
委托代理人鹿某某。
上诉人徐州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因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徐州市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__年9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某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被上诉人闫某某的委托代理人韩某、原审被告王某某、原审第三人闫某的委托代理人鹿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__年8月24日,闫某某与某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某某公司开发的本市号楼土建等工程由闫某某承包,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包工期。20__年12月26日经某某公司、闫某某、闫某三方同意,该工程又转包给了第三人闫某。工程完工后,闫某因欠案外人陈某雷钢模租赁款,被陈某雷起诉至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该院随后以某某公司尚欠闫某工程款为由,冻结了某某公司帐户存款170000元。后该院在执行中依法扣划132500元,余款37500元闫某于20__年1月25日以债权转让的形式转给闫某某所有,同日,闫某与某某公司约定,某某公司被冻结的170000元资金,除法院执行给陈某雷的132500元外,余款请交给闫某某。为此,闫某书写便条一份,内容为:公司留的170000元资金除给陈某雷132500元外,余款请交闫某某。上诉人某某公司的副经理王某某在该便条上书写:剩余37500元,同意付18000元,余款19500元待水泥款和质量问题协商后方可支付。后因某某公司一直不向闫某某支付上述37500元,闫某某遂持该便条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某某公司予以给付。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债权转让合同是指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取得债权,向债务人主张的合同,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该案从原、被告提供的证据来看,系债权转让合同。原债权人为闫某,债务人为某某公司,受让人为闫某某。闫某承包某某公司工程,某某公司欠闫某170000元工程款,闫某欠陈某雷钢模租赁费132500元,法院执行完毕后,闫某于当天办理了两份手续,第一份为债权转让手续,意思是将存在某某公司17万元支付给陈某雷132500元外,余款37500元转给闫某某,手续已办完,该手续由王某某签字认可,如果闫某某领走了37500元,闫某的另一份借据就发生了效力,两份手续办完后,截止到起诉之日止,仅有案外人陈某雷通过法院执行132500元,余款37500元没有领款手续,加起来应当是170000元,显然不符合财务的规定,因此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形成了证据的锁链,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的抗辩观点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信。遂判决:一、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被告徐州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闫某某工程款人民币37500元。二、驳回原告闫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诉人某某公司不服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被上诉人仅仅依据便条起诉没有法律依据,且该便条附加条件是水泥款和质量问题解决以后才能支付,因此该债权不能转让。另外闫某又出具了其他条子证实170000元已经支付,故不能再向闫某某支付。
被上诉人闫某某答辩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上诉人提出的债权转让法律没有规定具体形式,只要通知到债务人就生效。另外上诉人提出拖欠水泥款和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作为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不成立的,法律规定只要债权存在,在通知到债务人就已经生效,欠款和房屋质量不影响债权的成立,如果上诉人认为有欠款和存在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另案起诉。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审第三人闫某答辩意见同闫某某的答辩意见。
原审被告王某某答辩意见同上诉人某某公司的意见。
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确认,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闫某向闫某某的债权转让是否成立,某某公司是否应该向闫某某支付37500元款项。
为支持其上诉观点,上诉人某某公司向法庭出具如下证据:
1、职工工资分配表一份。形成时间为20__年4月12日。原审第三人闫某在该分配表签字,要求予以支付工资款。
上诉人认为,该分配表可以证实闫某在向某某公司出具便条要求将37500元工程款转让给闫某某后,又向公司要求将尚欠的上述工程款支付工人工资,而且公司亦已经实际支付,因此公司已经不欠闫某工程款,不应再向闫某某支付。
被上诉人闫某某质证称,该分配表形成时间在债权转让之后,因此与本案没有关系。
原审第三人闫某质证意见与闫某某相同。
原审被告王某某质证称,该工资款支付后,某某公司已经不再对闫某负有债务。
xx小区xx室住户王淑梅出具的请求、承诺和收条以及xx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维修组出具的证明。
上诉人认为,上述证据可以证实由闫某承建的xx小区2期8-1-301室由于出现质量问题,由某某公司向房主进行了6000元的赔偿,因此应在尚欠闫某的37500元中扣除上述款项。
被上诉人闫某某质证认为,上述请求等四份证据均为案外人书写,与本案没有关联性。
原审第三人闫某质证意见同闫某某的意见。
原审被告王某某没有发表质证意见。
3、案外人张冬梅书写的收条一份。载明收到xx小区12号楼水泥款13125元。案外人闫成华书写的收到75吨水泥的收据。
上诉人认为该款项应当从尚欠闫某的37500元中扣除。
被上诉人闫某某质证认为,上述两案外人与其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水泥款不应扣除。
关于上述3组证据,本院认为,闫某要求支付工资的工资分配表形成于其将债权转让给闫某某之后,由于债权转让已经实际完成,因此该证据不能对抗其之前书写的债权转让的便条,不能从闫某某已经接受的债权中扣除;某某公司与王淑梅就质量问题达成的赔偿意见由于没有实际施工人闫某参与协商,该事实的成立与否不能得以证实,故对该证据本院不予采信;由于闫某某不承认案外人张冬梅、闫成华与其有隶属关系,且某某公司亦不能证实闫某某委托张冬梅、闫成华接收水泥和水泥款,故张冬梅、闫成华的行为无证据证实应由闫某某承担责任,故该证据本院亦不予采信。
债权债务解除协议书篇四
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工程的'分供单位,双方已就工程结算达成协议,结算金额为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已支付乙方该工程最后一笔款项,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至此,甲方已付清全部结算款项,双方就该项目的债权债务关系完全解除,无任何遗留问题。乙方不得再就该项目款项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任何纠纷事宜。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债权债务解除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三方充分协商,就甲、乙、丙三方债权、债务相互抵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丙方从甲方购买本田奥德赛2.4暴风银色轿车壹辆(车主姓名: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购车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叁拾万零陆仟柒佰叁拾陆元整)。
2.乙方代丙方向甲方支付车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壹拾壹万零叁佰伍拾陆元整),该项款由乙方代丙方向甲方结算。
3.乙方因此形成对甲方的应付债务,计人民币:。
4.丙方同意乙方以本协议第二条款所述乙方代丙方向甲方结算的购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等额抵销乙方应付丙方“北京宝辰汽车园多功能区工程”工程款计人民币:。
5.自本协议签订时,乙、丙双方债权债务抵销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6.丙方应于提取车辆时,向乙方开具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结算发票。
7.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车款人民币:该项款由丙方负责向甲方结算。
8.丙方因此形成对甲方的应付债务,计人民:______________。
9.丙方同意甲方以本协议第七条款所述丙方向甲方结算的购车款计人民币等额抵销甲方应付丙方“宝辰致雅4s店建店的拆除基础工程、地面硬化及自流平工程、车间装修工程”工程款计人民币:。
10.自本协议签订时,甲、丙双方债权债务抵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11.丙方应于提取车辆时,向甲方开具结算发票,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____年__月____日
债权债务解除协议书篇六
乙方1:______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与乙方1、乙方2之间长期存在业务往来。
2、乙方1、乙方2以下统称乙方。
3、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往来账务、债权债务已经全部结清。
本协议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在各自的账务账簿往来中以及日常的业务往来中互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甲方与乙方实际已经结清。
第二条如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订或在账务账簿中仍有未结清的,本协议各方一致确认。截止本协议生效日之前乙方对甲方所负的债务,甲方作为债权人声明全部免除。甲方对乙方所负的债务,乙方作为债权人声明全部免除。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的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体现于甲方或乙方财务账簿中的应收应付款项,甲方与乙方日常业务往来中的借款。
第四条本协议各方一致承诺,以上条款为各方的真实意义表示,对本协议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1:_______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债权债务解除协议书篇七
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79条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该条所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2、《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81条和第86条规定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从随主"原则,概括转让亦受其约束。
3、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应适用《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82条有关债权人对债务受让人的抗辩权的规定,即债权人对债务受让人可以对原债务人的一切抗辩事由对抗之。
4、《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83条有关债务人对债权转让人的抵销权的规定,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时同样有效,债权转让的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债务人得以即时所有的到期债权主张对原债权人进行抵销。
5、《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85条规定的债务受让人抗辩权规定,对于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也同样适用。债务的受让人因取得原合同当事人一切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所以债权债务转让人的一切权利也一并转移于受让人,转让人的抗辩权自然也转移于受让人。
债务转让方:xxx(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xxx(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xxx(以下称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1、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2、甲方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有效,乙方受让甲方债务,业经丙方同意。
第一条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下列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共计()元
2、其他甲方未向丙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等)元。
第二条甲方承诺
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本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则甲方仍继续向丙方承担原债务。
第三条乙方承诺
3、乙方不以甲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4、或有事项:如甲方对丙方的原有债务上设有担保,则乙方承诺已办理完毕由于承担甲方债务而发生的有关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了经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第四条丙方承诺
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
第五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款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于xx年xx月xx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签订。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债权债务解除协议书篇八
甲方(债务转让方):
乙方(债权人):
丙方(债务受让方):
妥善解决甲、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务转移协议,各方共同遵守:
一、经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欠乙方款项共计元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甲方将针对乙方的债务共计全部转让给丙方(人名),由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乙方,甲方将不再承担乙方的债务行为。
三、保证和承诺:
1)甲方保证其转让的债务系合法、有效的债务。
2)本债务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该债权,双方不再就该债权债务发生任何法律关系。
3)丙方保证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务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丙方在接受此债务之前,已完全了解此债务的全部内容。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但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债权债务解除协议书篇九
甲方:
乙方:
丙方:
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1、甲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况转让予乙方,丙方同意甲方之转让行为。
2、本协议签订后,有关合同履行的所有甲方义务和权利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和享有,甲方不再是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过程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除本协议约定的代付义务外,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实体权利。
3、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丙方出租的机械设备,因保管、使用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灭失的,应自行向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前述责任。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在退租时向丙方交付机械设备,丙方接收后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文件予以确认;若乙方交付的机械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丙方之要求的,相应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保障丙方租赁款的回收,乙方概括受让合同权利义务后,对发生的'租赁费用乙方应按计量阶段分期向甲方交报《机械租赁结算汇总单》,委托甲方代付租赁款,由甲方向丙方直接支付租赁款;《机械租赁结算汇总单》即视为乙方委托甲方付款之凭证,乙方无需另行出具委托书,乙方不交报《机械租赁结算汇总单》的,甲方有权拒绝代付租赁款。三方一致同意按如下方式计算甲方代付租赁款金额:由甲方根据机械费用在整个工程造价中所占合理的成本比例予以确定。若甲方代付租赁款可能超过前述金额的,甲方有权拒绝代付,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责任,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
5、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中,承租单位必须为甲方。
6、因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租赁款或因其未能完整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甲方为此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款中予以扣除。
7、本协议内容系三方真实意思表示,三方对协议所有条款有清楚认知并充分理解其内容,也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有足够了解,不存在任何误解、欺诈、胁迫的情形。
8、履行本协议引发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义务履行结束则自然失效。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住所地:_____
乙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住所地:
丙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住所地: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