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问题总结报告(汇总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质量问题总结报告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怀着无比愧疚和遗憾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工作失职的检讨书。关于我在xxx隧道施工过程中,因我个人的疏忽,工作的不到位,我没有能够细致地做完工程的所有进程,以至于让现场施工过程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
首先关于这项错误,我要做深刻地检讨,这是我工作上的最大疏忽、是工作失职。作为一名技术员,身处这个岗位我就应该深深意识自己所处岗位的作用,应该对工程施工的作业做全程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应该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流程和作业规范标准,对每一个环节都仔细检核。因为我个人的疏忽及思想麻痹,未对作业过程进行检核,导致严重问题的出现,不得不进行返工。由此对项目部造成的损失。我对此表示深深的痛心和自责。
在自己的深刻反省中,认识到了错误的根本所在。在悔悟的同时,也感到庆幸,为以后的工作敲响了警钟。我犯错的根本原因在于,我自身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身为一名技术员,不论有多少理由,都应端正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全面准确地掌握施工情况,确保事实无误、程序无误;并对存在的疑问,更应认真核实、查对。同时,更是要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切忌工作上的随意性。有一句法国的格言说到“魔鬼出于细节”。
无论做什么事情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认真负责,有始有终,做足百分百,绝不能完成百分之九十九就松懈、放弃,而因为最后的百分之一功亏一篑,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次事件使我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在今后的工作中发生!
针对我目前的错误,我决定用如下措施加以改正,也希望领导、同事们能够监督我,你们的一份监督就是对我的一份关心和重视。
1、针对我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失职,今后我要端正态度,全身心投入工作,对于自己本职工作做精心了解,同时保持工作的细节,对于每一个环节的施工都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
2、今后我要像项目部的优秀工作的同事学习,认真学习好的工作作风,从精神层面上提升我的工作理念,从根本上为我把今后的工作做好打基础。通过此次深刻的检讨,请领导能够信任我。我今后一定认真努力地位公司做工作,为公司的发展献上自己微薄的一份力量。
检讨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问题总结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根据《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宣贯活动的通知》(郑建[20__]5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扎扎实实地搞好《管理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管理规定》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学习宣贯工作12月21日,建设局迅速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学习、传达《管理规定》,专题研究部署宣传贯彻工作,并向分管区领导作了专题汇报。12月22日上午,召开全局人员大会,向全局干部职工传达了《管理规定》和市建委通知要求,明确提出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管理规定》,要吃透《管理规定》精神,要积极谋划、善加引导,扎扎实实做好舆论和信息工作,打一场舆论宣传主动仗、引导仗,提出要从加强针对性培训、充分利用媒体宣传等方式为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加强学习培训,正确把握《管理规定》的精神实质
一是强化骨干培训,把握宣传原则。12月29日,建设局负责节能工作的综合科人员专门就《管理规定》进行了学习,重点学习了《管理规定》的立法宗旨、核心内容,增强了贯彻好执行好《管理规定》的紧迫感。为确保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知晓《管理规定》,加深对《管理规定》的理解和认识,我们及时复印了40余份《管理规定》下发到全局干部职工,人手一份。通过学习,基本上做到全局系统人人知晓《管理规定》,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为今后建筑节能工作依法有力地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以点带面,提升宣传质量。在20__年元月,由建设局牵头,召集各镇、办对口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学习了《管理规定》。在会上,建设局对如何学习宣传贯彻《郑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对组织、集中宣传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
二、精心组织,全区齐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一是印刷《管理规定》及相关内容的小册子,及时发到区属建筑企业及广大镇、办执法人员。据不完全统计,截止日前,建设局共计向企业及镇、办编印发放近1万册。不少镇、办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监督、督促区属建筑企业严格依法建设,基层镇、办及建筑企业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懂的内容宣传到每个村镇,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管理规定》,了解建筑节能知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工程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借助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力量,动员社会力量,利用1月16日全天时间在广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集中宣传活动。
区政府领导对此次活动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并参加了宣传活动作了精彩发言,他号召区直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宣传活动的行列中。此外,区委宣传部、区建设、发改、环保、市政及各镇、办等相关单位也积极行动起来,上下联动,横向互动,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区直各部门围绕主题,集中宣传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先进典型案例等;各镇、办围绕推广节能知识、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成果,宣传重大节能技术所取得的节能效果,还利用宣传版面、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建筑节能、节水、节电等知识,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倡导节约新风尚。据统计,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共设立宣传点24个,参加宣传职工人数达到138人,出动宣传车辆46辆,悬挂条幅32条,宣传版面26个,张贴主题宣传画22张,制作和购买宣传用品203件,散发宣传资料3182份,现场接受《管理规定》政策法规及节能知识咨询的群众人数约为200多人。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区直各相关单位的配合和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此次宣传活动出现了热烈、求实且深入人心的局面,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促进《管理规定》落实到位
通过宣传《管理规定》,加快了执法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全局上下都能认真履行《管理规定》所赋予的监管职能。建设局按照上级部门着力“提高三个意识”即争取政府支持、提高政府负总责意识,提高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监管部门。
工程质量问题总结报告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怀着无比愧疚和遗憾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工作失职的检讨书。关于我在xxx隧道施工过程中,因我个人的疏忽,工作的不到位,我没有能够细致地做完工程的所有进程,以至于让现场施工过程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
首先关于这项错误,我要做深刻地检讨,这是我工作上的最大疏忽、是工作失职。作为一名技术员,身处这个岗位我就应该深深意识自己所处岗位的作用,应该对工程施工的作业做全程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应该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流程和作业规范标准,对每一个环节都仔细检核。因为我个人的疏忽及思想麻痹,未对作业过程进行检核,导致严重问题的出现,不得不进行返工。由此对项目部造成的损失。我对此表示深深的痛心和自责。
更是要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切忌工作上的随意性。有一句法国的格言说到“魔鬼出于细节”。
无论做什么事情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认真负责,有始有终,做足百分百,绝不能完成百分之九十九就松懈、放弃,而因为最后的百分之一功亏一篑,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次事件使我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在今后的工作中发生!
针对我目前的错误,我决定用如下措施加以改正,也希望领导、同事们能够监督我,你们的一份监督就是对我的一份关心和重视。
1、针对我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失职,今后我要端正态度,全身心投入工作,对于自己本职工作做精心了解,同时保持工作的细节,对于每一个环节的施工都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
2、今后我要像项目部的优秀工作的同事学习,认真学习好的工作作风,从精神层面上提升我的工作理念,从根本上为我把今后的工作做好打基础。
通过此次深刻的检讨,请领导能够信任我。我今后一定认真努力地位公司做工作,为公司的发展献上自己微薄的一份力量。
检讨人:
20xx年7月21日
工程质量问题总结报告篇四
电气专业质量整改方案
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公司第一项目部
2008年7月28日
电气质量整改方案
一、存在质量问题
一、电管被堵、电管出墙、电管未扫管及管口有毛刺、线盒位置在下水管包封里。
二、原因分析
线盒、电管进出墙主要有施工时尺寸未放准,二次结构砌墙时工人搬动;线盒变形主要有结构做盒时电盒固定不牢,合模时大模板碰撞及振捣棒振捣所至;电管被堵主要有管未躲开大模板眼,套管焊接不严密,管口封堵未做到位所造成。
三、质量问题整改方案:
(3)线盒变形:在电盒四周剔凿一个方正的槽口,后加一盒套以找正线盒口。
(4)线盒标高不一:同一面墙上几个电盒高度差超过10mm时,将盒四周剔凿2—3公分宽3公分深的槽出来,后加一盒套把标高调至同一水平线上来,并补刷防锈漆,后由土建施工配合修好盒口四周墙面;(5)电管被堵处理:需剔凿时报于土建,先用钢丝从管两头试穿,当能找到管堵位置处时,在堵点剔出15cm洞口,锯掉局部被堵的电管并打磨管口,加装管口打磨后的套管并满焊,重新穿上带丝;当无法找到被堵点时剔凿出5公分见方槽,重敷一根电管(注意剔槽时不可断筋),完活后由土建施工配合修好墙面或板。
(6)电管出墙:沿着出墙电管剔出一个6公分见方的槽,后拿一木块垫在管上用铁锤敲打木块至管入墙1.5公分左右为止,完活后由土建施工配合修好墙面或板。
(7)电管扫管及管口毛刺处理:用空气压缩机将压缩空气吹入已敷管路中,除去残留的灰尘和水分;再将布条两端牢固地帮扎在带线上,两人来回拉动带线将管内的杂物清除干净。扫完管后,用铁钳或圆锉在管口四周来回旋转几圈直到清除管内毛刺为止,后用管堵堵严管口,用废弃聚笨板或纸壳封闭盒口。
三、成品保护
整改完后应注意成品保护,管口及时用管堵堵上,线盒清理干净后用聚笨板或纸壳封上,以免二次污染。
四、验收标准
以上问题整改完后必须达到:
(1)同一墙面上的插座高差在10mm以内;(2)线盒倾斜度不超过5mm;(3)电管进墙深度不超过25mm;(4)线盒出墙的抹到与墙面齐;(5)线盒干净整洁刷漆均匀。
五、施工步骤
以上整改顺序从顶层开始一层一层往下整改,具体施工部位在每天下发的任务单上明确。
工程质量问题总结报告篇五
工程风险管理本身包含了识别项目风险、评估风险以及管理项目建设风险等各项相关要素。从项目建设的整个流程来看,有关部门都要格外关注多层次的风险管理,运用综合性的手段与举措来健全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针对整个工程项目来讲,其中牵涉的风险可以分为社会政治性、经济性、自然性及技术性的较多层次内容。在上述多种多样的项目建设风险中,有关部门针对某些潜在性的工程风险应当予以密切关注,及时消除项目建设的隐患与威胁。
1识别工程建设风险
2全面评估风险
开展风险识别的根本宗旨为全面评估风险,其中涉及到多层次的评估风险流程。具体在评估工程风险时,应当侧重于判断风险存在空间、风险发生时间、出现危险源的条件、工程建设的`期望值及潜在损失等。近些年来,有关部门针对评估项目风险已经开始着眼于构建多层次的评估模型,其评估范围覆盖于质量事故、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管理举措、组织方式及其他要素。从模型评估的视角来看,针对风险评估通常而言可以适用决策树、cim建模评估或者分析敏感性的措施。此外在必要时,项目决策人员还可以借助多目标分析及ahp(层次分析法)来全面估测当前现有的项目建设风险,见表2。除此以外,全面评估项目建设风险还需紧密结合定量评估及定性评估,通过运用层次分析的举措来实现全方位的项目风险评估与风险识别。从基本用途来看,风险评估的侧重点在于识别风险源、推测出现特定风险的概率、分析并且统计风险频率、估测风险后果及给出可行性较强的防控风险决策。作为评估项目风险的负责人员,其应当全面着眼于当前现有的项目建设合同、相关法规以及项目管理技术,结合项目建设的真实状况来全面优化整个评估流程。
3拟定方案并且施行风险管理
工程建设在客观上不能够欠缺风险评估作为基本保障,只有建立于精确评估前提下的风险管理才能体现其应有的成效性。因此可见,风险管理是否能够获得最优的实效性,其在根本上决定于风险管控方案及后期的管理落实。
3.1健全现有的风险管控体系
在目前状况下,某些工程建设企业虽然能够着眼于评估风险,但没能给出可行性较强的风险管控手段及管控对策。有关部门在拟定风险管控方案时,应当能够辨别深层次的风险源,然后给出有效性及适用性较强的风险管控方案。开展风险管控也要保障其应有的方案合理性、方案先进性及经济性等特征。企业有必要凭借信息化手段来全面优化当前的风险管理流程,从而将风险消除于萌芽状态。风险管理体现为明显的综合性特征,因此在着手施行风险管控的过程中,有关部门都需遵照全方位与体系化的基本宗旨。项目风险通常来源于多种多样的原因,如果不及时处理将会引发严重的项目风险。如企业如果忽视了变更项目合同引发的某些风险,则有可能将会面对后期的索赔,以至于增添额外性的工程建设成本。因此可见,工程建设牵涉的各方都要着眼于优化风险管控的流程,在彼此配合的前提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
3.2妥善施行风险管理
推行风险管理在客观上不仅需要拟定规划,同时也不能忽视了后期的管理落实。在工程建设中,某些风险具备隐藏性的特征,对于此类潜在性的风险都要全面加以监管。因此在施行风险管理时,有关部门还需紧密结合该项目的各项基本特征,因地制宜划分与之相应的风险管控责任。风险管理包含多层次的管理目标,具体在实行目标时都应当密切结合特定时间段的期望值及最大损失指标,从而显著优化了风险管控涉及到的各项基本职责。对于类别与属性各异的项目风险而言,有关部门对此就要给出针对性较强的风险管控举措,确保将其全面纳入当前的项目监管流程中。整个项目建设都要遵照现有的规划来管控短期性与长期性的风险,尤其需要关注远期风险的全面消除。
4结语
经过分析可以得知,风险管理在当前的项目与工程建设中体现为不可替代的价值。通过全面推行风险管理的途径与举措,应当能够从源头入手来化解风险,并且改进现有的项目运行状态。截至目前,多数企业及其有关部门都已认识到了推进风险管理的价值所在,在此前提下也尝试运用多样化的举措来消除项目建设风险。在未来实践中,有关部门针对工程风险管理仍需进行经验的总结归纳,运用风险管理来提升项目建设能够达到的整体水准。
参考文献:
工程质量问题总结报告篇六
致:xx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6日贵单位在对我公司正在施工的xx市xx地块拆迁安置小区xx标段1#-5#楼地下室筏板及部分人防设施进行检查。并且对部分质量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根据整改内容,我公司已于2014年12月6日整改完毕。
1、人防地下室底板厚度不足,应加设马蹬。
整改情况:派专人对整个地下室面层进行整改,按照图纸要求放置马蹬。
2、人防区底板拉结筋应绑扎牢固。
整改情况:安排钢筋班组对未绑扎到位的拉结筋进行绑扎。
3、人防口部放爆地漏应预埋到位。
整改情况:按照人防图纸设计要求、型号预埋好。
4、外墙止水钢板将筋割断,应焊接加固。
整改情况:我项目部派专门的电焊工对割除部位的钢筋进行双面焊接加固。
5:活置式人防门下槛应按规定设置插筋,开口筋,水平筋,人防洞斜向加强筋位置应调整到门洞角上。(扩散室岩板活门洞口)整改情况:全部按照规范要求整改完毕。
以上整改工作均已完成,并经过了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检查。请贵站予以复查。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xx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xx地块拆迁安置小区xx标段项目部
2014年12月6日
工程质量安全整改报告致: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4年12月6日贵单位在对我公司正在施工的xx市xx地块拆迁安置小区xx标段1#-5#楼地下室筏板及部分在建设施进行检查。并且对部分质量及安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根据整改内容,我公司已于2014年12月6日整改完毕。
1、暗梁设置位置与剪力墙位置不符,应处理。整改情况:安排专人对整个地下室暗梁进行检查,按照图纸要求施工。对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了翻工处理。
2、电梯井竖筋钢筋位置不符合要求,应处理。整改情况:安排钢筋班组对未绑扎到位的钢筋进行重新绑扎。
3、迎水面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要求,集水井、排水沟保护层未垫。整改情况:按照设计垫块厚度及要求、重新垫好。
4、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应处理。整改情况:我项目部派专门的安全员、电工、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前面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电箱、接头进行了重新连接。
5:塔吊未经备案,不得使用。整改情况:全部按照规范安检站要求进行登记。现在塔吊的安拆方案已经通过,使用备案资料正在办理。6:水平止水带不符合要求,应处理。整改情况:我项目部派专门的电焊工对割除部位的钢筋进行双面焊接加固。
7:集水井、排水沟未按图施工,应整改。整改情况:已经督促班组,并且按图纸要求已经整改完毕。
以上整改工作均已完成,并经过了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检查。请贵站予以复查。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xx建工xx地块拆迁安置小区xx标段项目部
2014年12月6日 工程质量安全整改报告致:xx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心:
2011年7月27日贵单位在对我公司正在施工的xx市xx地块拆迁安置小区xx标段1#-5#楼地下室主体分部进行检查验收。并且对部分质量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根据整改内容,我公司已于2011年7月30日整改完毕。
1、单元间临战封堵上方梁模板螺栓孔洞应按要求处理。整改情况:(见整改方案)
2、个别人防门下槛钢筋太低,应植筋(焊)钢筋,并将门槛浇捣密实。整改情况:安排钢筋班组对未绑扎到位的钢筋进行重新绑扎,钢筋绑扎后用电焊机焊接,焊接后由木工班在二边支模板,先将松动的碎石和突出颗粒剔除,尽量形成喇叭口,外口大些,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湿润,凉干后支模,再用高一级的细石砼捣实,并加强养护。
3、主要出入口外防爆呼叫按钮检查是否到位。整改情况:人防防爆呼叫按钮,原按图预埋,现检查清理完毕,所有防爆呼叫按钮已经全部预埋到位。
4、预埋管周边杂物应及时清理并修补。整改情况:人防预埋管件上的杂物、垃圾已经清理完成,密闭套管等管件已经修复完成。5:人防有密闭要求的墙体(含单元间隔墙)不得随便打洞。整改情况:人防密闭墙体,经过设计院变更,有一处经过密闭墙体,增加刚性套管,套管二头用钢板电焊焊接。
6:人防设备、设施安装应该严格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整改情况: 所有人防设备、管道、按照规范要求安装防爆阀等设备。以上整改工作均已完成,并经过了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检查。请贵站予以复查。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xx建工xx地块拆迁安置小区xx标段项目部
2014年7月30日
xxxx拆迁安置房二期工程
人防地下室螺杆穿墙管
修
补
方
案
编制:
xx建工股份有限公司xx项目部
2011年7月30日
xxxx拆迁安置房二期工程 地下室螺杆穿墙管修补方案
我xx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xxxx拆迁安置房二期工程,地下室人防在2011年7月27日进行了结构验收。对于在检查中发现单元间临战封堵上方梁模板有23只螺杆空洞使用了穿墙套管。(在w-6交d-ci轴和d-f1轴间11根,在w-13交d-ci轴和d-f1轴间12根)影响了人防使用功能,经同业主、监理人员现场确认,现施工单位对存在质量缺陷进行如下整改,用改性环氧树脂注浆液(砂浆)胶泥堵漏补强方案方案如下:
一、概 况
1、工程名称:xx地块安置小区工程xx标段人防地下室。
2、工程地点:位于望梅路南侧,xx东侧。
3、建设单位:xx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结构类型:框架一层。
二,改性环氧树脂加固修补的施工方法 环氧树脂注浆方法:
1)在螺杆洞中用冲击钻钻孔清理螺杆洞四周的塑料管。伸入墙体5cm。清除孔洞两侧150mm以内的油污,灰尘,浮渣保持表面干燥和洁净。
2)埋设注浆螺栓嘴:注浆螺栓嘴采用钻孔方法埋设。埋设间距为每个穿墙螺栓的空洞二边。在一条对穿螺栓上必须有二个注浆螺栓嘴和排气嘴。
3)用环氧树脂胶泥将嘴与嘴之间的裂缝进行封堵,若是贯穿裂缝,在另一面还要用环氧树脂胶泥封堵裂缝。
4)裂缝封闭后,进行压气试验,检查密闭效果。
5)注浆时,自下而上注浆,当下一个排气嘴出浆时立即关闭转芯阀,把排气嘴出浆处作为下一个注浆嘴,如此循环进行。6)当吸浆率小于0.1l/min时,在继续压注1min后停止注浆,关闭进浆嘴上的转芯阀门。
7)待缝内浆液达到初凝而不外流时,拆下注浆嘴,用环氧树脂胶泥将注浆嘴处封闭。
8)在环氧树脂胶泥干燥后用钻孔大小的钢板用专业粘结剂加固在空洞外面,钢板外面用水泥砂浆抹平。
请各方对以上修补方案是否可行,请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符合人防规范要求,我施工单位在此表示感谢,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表示歉意!
xx建工股份有限公司xx二期标段项目部
2011年7月30日
报
告
致: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高新区分站
1、地梁钢筋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
整改情况:我项目部在接到领导检查后,在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且按照国家建筑标准图集03g101-1为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进行整改。
2、综合楼地下室与1#楼较近,开挖前必须有经监理审批方案进行综合楼地下室的出口施工,此方案必须报送到我站备案。
整改情况:在和甲方工程部刘工等领导商量后,在综合楼主楼主体封顶(大约在8月25日左右),对1#楼的塔吊进行报停并拆除。我拆除后再施工此部分地下室。
3、外架的连墙件间距过大,楼梯护栏没有到位,现场用电较混乱,施工人员有未戴安全帽的现象。
整改情况:项目部派安全员对综合楼的连墙件进行了全面检查,对间距过大的连墙件采取了补强措施。楼梯护栏在三天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现场用电有安全员落实整改。
4、地下室外墙处集水较多,局部深基坑较深支护已被破坏。整改情况:主要是回填土太慢,正在和甲方工程部商量,尽快联系土方回填单位落实安排。上述四项,我项目部已按相关规范整改完毕,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绿城桂花园项目部
2009年7月4日
报
告
致: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高新区分站
1、钢筋已基本绑扎完毕。
整改情况:在考虑到5日有大的雷阵雨,所以在钢筋帮扎到90%的时候请领导提前来指导了。在验收后,我项目部和监理公司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2、柱核心箍筋绑扎不符合构造要求。
整改情况:柱核心箍筋在施工帮扎时已经在预放,主要是核心箍筋的放置位子太靠在一起,已经要求班组按照规范每10cm间距放置。整改后有监理公司验收。
3、梁上皮二排筋下沉较普遍,梁底筋有多处不到位。应调整。
整改情况:钢筋班在绑扎钢筋时是在整个现浇板上面绑扎好后再放下去的,在放到梁糟的时候可能有部分的柱筋和梁的二排筋交叉引起绑扎扎丝断裂。造成二排筋下沉。已经要求钢筋班派专人对每道梁进行整改。整改后报请监理公司验收,并且验收合格。
4、主次梁相交多附加箍筋及吊筋不到位。
整改情况:主次梁相交处主要是部分的梁分不清主、次梁。现在对每道梁的交叉处采用附加箍筋,间距5cm。吊筋全部整改绑扎到位。
5、板筋间距不均匀,踩踏应调整,垃圾杂物应清除干净。
整改情况:板筋间距不均匀,是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踩踏引起的,现已调整到位,垃圾杂物派小工清除干净,在浇捣混凝土前并浇水湿润。
6、模板支撑缺扫地杆、斜撑,板缝部分过大。
整改情况:模板支撑扫地杆、斜撑、在检查后,我项目部马上要求木工班对扫地杆、斜撑进行了专项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马上进行了加固,板缝过大的现浇板安排木工板用三夹板修补。
7、脚手架不到位,应做好施工周边的安全防护后,再浇砼。
整改情况:脚手架不到位,要求外架班对施工作业层的周边安全进行防护,再进入下道工序。
上述七项,我项目部已按相关规范整改完毕,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绿城桂花园项目部
2009年7月6日
报
告
一、技术资料情况:
1、见证人未签字;
2、焊条无烘焙记录(焊接);
3、钢筋合格证无可溯性。
整改情况:由资料员负责落实以上问题。请见证人签字。把焊条的烘焙记录交试验室试验,并要提供试验报告。钢筋的出厂报告供应商只提供复印件,原件在厂家,合格证上有供应商的红章。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1、地下室外墙局部存在渗水现象。砼存在蜂蜜、麻面现象。整改情况:项目部对每个部位进行了清理。清理后有监理单位验收,将外露钢筋上的混凝土和铁锈清洗干净,再用1:2水泥沙浆抹压平整。如果外露较深,应将薄弱混凝土剔除,清理干净,用高一级的混凝土捣实,并认真养护。
2、回填土部份有建筑垃圾不符合要求。
整改情况:对此部位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且对此回填土要控制范围和铺设厚度,对压实的遍数也要严格控制。
3、二次结构部份构造柱砼不密实。
整改情况:项目部对此部位进行清理。有监理单位验收,再用1:2水泥沙浆抹压平整。
4、模板应清除干净。整改情况:项目部对木工班进行了要求,在三天时间里把整个工程的模板清理一遍。由主管施工员落实安排。
5、应加强后浇带的保护。
整改情况:在主体施工时,我项目部已经对后浇带进行了处理,和保护。主要是后浇带上面盖的模板有部分比工人移作它用,出现了无保护现象。已经安排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对所有的后浇带进行整改并保护。
上述七项,我项目部已按相关规范整改完毕,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绿城桂花园项目部
2009年8月3日
报
告
致: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高新区分站
1、局部外墙保温度厚度不符合要求,窗台周边及线条处未做。整改情况:外墙保温厚度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已经呆板子规范要求整改完毕;窗台及线条部位已施工完毕。
2、工人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未到位,现场存在住人现象。整改情况:已经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并且增加了安全防护措施。现场住人只有各单位仓库和看仓库的人员。
3、现场用电混乱
整改情况:由工地现场电工对不符合要求的临时电线进行拆除。上述三项,我项目部已按相关规范整改完毕,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绿城桂花园项目部
2009年8月3日
工程质量问题总结报告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广场、桥梁、隧道、利用道路设置的停车场和城市道路附属设施。
第四条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市市政公用建设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政部门)主管城市道路管理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市道桥管理机构根据市政部门的授权,负责城市道路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建设、规划、公安交通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市政部门做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有利于城市道路发展的政策,鼓励、支持城市道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装备。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城市道路的权利和保护城市道路的义务。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建设、市政、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市政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建设年度计划,经市建设、计划、财政部门综合平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城市道路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道路技术规范和环境保护要求。
建设跨越江河的桥梁或者隧道,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通航标准和其它有关技术规范。
第十条政府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由市政部门组织建设。
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建设道路的,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并经市政部门批准。
住宅小区和开发区内的道路建设,应当分别纳入住宅小区、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计划,配套建设。
第十一条城市道路应当预留各种管线的位置。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第十二条新建的城市道路与铁路干线相交的,应当根据需要在城市规划中预留立体交通设施的建设位置。
城市道路与铁路相交的道口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逐步建设立体交通设施。
第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按照城市道路技术规范,改建、拓宽城市道路和城市道路与公路的结合部。改建、拓宽城市道路与公路结合部的,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金上给予补助。
第十四条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不准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
第十六条城市道路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规范。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城市道路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城市道路工程竣工,应当经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核验合格后,由市建设部门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建管交接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八条城市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责任单位负责保修。
第十九条城市道路建设资金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措。
第二十条市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国内外企业及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城市道路。
使用国内外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经批准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收取的费用,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准挪作他用。
第三章养护和维修
第二十一条市政部门应当根据道路类别、技术等级、数量和养护、维修定额,核定年度养护、维修经费,经市建设、计划、财政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二条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市政道路,由市政部门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养护、维修;
(二)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资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养护、维修;
(三)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养护、维修;
(四)道路与铁路平交道口钢轨外沿两米以内的铺装部分,由铁路部门养护、维修。
第二十三条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和养护、维修周期进行养护、维修;城市道路损坏影响交通和行车安全时,道路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维修,保障道路完好。
市政部门应当对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检查井、雨水井,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养护规范。
管线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设施缺损时,应当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并在自知道缺损时起24个小时内进行补缺或者修复。
第二十五条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工程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竣工,并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行人和车辆行驶安全。
第二十六条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管理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时间的限制。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七条市政部门执行路政管理的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市政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领取《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后,方可占用。
第二十九条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和期限占用,不准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的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予以修复或者赔偿。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一)占用主干道和距主干道道路红线10米以内设置除公益设施以外经营性设施的;
(二)占压城市地下管线的;
(三)占用次干道以下道路设置经营性设施超过3平方米的;
(四)临时占道设施高度与周围建筑物门窗间距少于1:1.5比例的;
(五)占道设施距人行道侧石间距少于2.5米的;
(六)改变采光井用途的;
(七)凸出道路红线搭建踏步或者楼梯的;
(八)建设永久性围挡设施的;
(九)搭建门斗、阳台的;
(十)占用医院、学校、大型商场、宾馆和国家机关门前两侧各30米以内路段的;
(十一)损坏绿地、树木或者市政公用设施的;
(十二)与周围景观不协调的;
(十三)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允许占用的。
第三十一条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期限最长为1年。临时占用期满因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占用的,应当在期满前2个月内按照本条例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并加倍征收城市道路占用费。
第三十二条经批准设置的临时占道设施,应当按照批准的结构设置,不准出租、转让、改变用途。
第三十三条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原审批部门可以对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作出缩小占道面积、减少占用时间、改变占道位置和停止占用的决定。
第三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
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市政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清退,恢复城市道路功能。
本条例实施前,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现有已批准的早晚临时市场,场内不准建任何构筑物。
现有已批准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应当有计划地退出。
第三十五条未取得《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在城市道路上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工商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第三十六条建筑施工不准占用城市道路作业,确需临时占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按规定标准围挡。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临时占道设施,清除现场物料,修复因施工被损坏的城市道路或者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并铺装新建建筑物临街的裸露地面。
第三十七条市政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城市道路上设置限制行驶车辆的标志。公交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整行车路线,应当征求市政部门的意见。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经市政部门同意,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军用车辆在执行任务时,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可不受前款限制,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第三十八条在有条件停放车辆的城市道路上设置停车场,应当经市政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设立停车场标志,按照规定标准收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城市道路上设置停车场。
第三十九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拌和泥浆、打砸硬物、向道路上排放污水或者其它污染腐蚀物;
(二)从事各类生产、维修、冲洗车辆及加工活动;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道路上试刹车;
(四)机动车在未标明允许停放的道路上停放或者在人行道上行驶;
(五)在桥梁上架设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线杆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移动、损坏道路附属设施;
(八)其他损害和侵占道路的行为。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挖掘道路许可证》后,按照批准的范围、面积、时限挖掘道路。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长度在100延长米以上的,挖道单位应当在当年4月15日前向市政部门申报挖道计划。
挖掘城市道路期间需要占用道路堆放土方和物料的,应当在办理挖道审批手续的同时,办理占用道路手续。
第四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准挖掘。确需挖掘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加收2倍挖道修复费。
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城市道路禁挖期。因特殊情况确需在禁挖期内挖掘道路施工的,按两次修复收取挖道修复费。
第四十二条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破路抢修,同时通知市政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持地下设施主管部门的证明,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属于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收取一次挖道修复费。
第四十三条挖掘道路应当先割后挖。挖掘道路的沟槽,应当素土回填、机械分层夯实。不具备素土回填条件的,必须采取水撼沙回填。沟槽回填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回填时,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现场质量监督、检测。
第四十四条挖掘城市道路进行地下管线施工,横穿路幅宽度在9米以上的道路时,应当采用免挖路面方法施工;因地下障碍物难以避让,必须开挖路面的,应当夜间分半突击挖掘施工,并保证当夜回填。
第四十五条长距离挖掘道路的工程,应当分段开挖,分段回填,分段修复路面。除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外,一次开挖的长度不准超过100米。
第四十六条挖道沟槽回填和路面修复,由道路养护、维修责任单位负责实施。
第四十七条地下管线完工后,主、次干道横向挖掘的,应当在当日回填修复;主、次干道纵向挖掘和支、巷路横向挖掘的,应当在3日内回填修复;支、巷路纵向挖掘的,应当在5日内回填修复。
第四十八条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挡护设施、安全警示灯和统一监制的公告牌。
挖道施工材料应当按批准的位置单侧堆放,弃土及时外运,日产日清,保证通道畅通。
第四十九条经批准埋设杆、柱等占道构筑物的,占用道路面积按点数计算,每点折合1平方米;设置路牌式广告等占道构筑物的,占用道路面积按长度折算,每1米折合1平方米。
第五十条经批准占用、挖掘城市市政道路的,除设置的公益设施免交城市道路占用费外,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市政部门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经批准占用城市市政道路的,应当按照城市道路占用费的50%缴纳占道押金。占用道路期满,未造成道路损坏的,返还占道押金。造成道路损坏的,用占道押金修复,剩余部分返还占道单位或者个人,不足部分的费用由占道单位或者个人支付。
城市道路占用费和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专款专用,不准减免。
第五十一条市政部门应当实行城市道路巡视检查制度,明确路政管理人员职责和任务,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路政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秉公执法,加强对城市道路的巡视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问题,确保道路设施完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五)城市道路上各类管线的检查井、雨水井缺损未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者修复的,处以管线养护、维修责任单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责任单位未按本条例规定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拒绝接受市政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市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道桥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十四)建筑施工未按规定围挡,挖掘城市道路现场未设挡护设施、安全警示灯和公告牌,挖道施工材料未按批准位置单侧堆放,弃土清运未日产日清,影响通道畅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发生强制拆除、清除、回填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或者后果的,由违法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对未按本条例规定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挖道修复费、占道押金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未补缴的,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八条市政部门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越权审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执罚部门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六十条罚没票据和罚没款物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县(市)镇的道路管理,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十二条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条例自12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1985年6月18日发布的《哈尔滨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工程质量问题总结报告篇八
经济问题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在调查的工程中,应该做特别详细的调查,特别是涉及到的国企的问题。所以我划分为不同的阶段。
阶段二:调查汕头市国企的状况,看看他们是否也存在同样的情况;
分工情况:看当时要采访什么,当时的人工安排可以适当的作出调整;
阶段三:调查潮汕地区国有企业的状况,对比汕头地区的国有企业状况;
分工情况:看当时要采访什么,当时的人工安排可以适当的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