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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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篇一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国家计划内招生要安排一定比例定向招生”的规定。接受定向培养研究生单位xxx(简称甲方),招收定向生单位 中央美术学院(简称乙方),定向生本人xxx(简称丙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协商从20xx年全国统一招收研究生中确定丙方xxx为xx专业xxxx研究方向定向 博/硕士 xx研究生。
二、上述定向培养名额列入乙方研究生招生计划之中,上报乙方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教委备案。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按乙方规定的录取标准录取。拟录取之前,由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由乙方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教学按乙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制为三年。学业期满,凡具备《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可申请学位,答辩通过者可授予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四、关于定向培养研究生的生活待遇,根据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文件精神。
(1) 凡属用人单位(甲方)推荐的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本单位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后, 其学习期间户口、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均不转入乙方,甲方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困难补助、医疗费及其他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2) 其他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待遇与非定向研究生相同,但要求定向培养用人单位 (甲方)可向定向培养研究生提供部分生活补贴(其费用为每月xxxx元)。
五、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由国家教委拨给乙方,并由乙方开支。定向培养研究生 的教学、管理、实习、调查等费用的标准与乙方非定向研究生相同。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定向生发生违纪行为由乙方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做出决定处理意见,通知甲方;丙方受到开除学籍处分、中途退学或其它原因被取消学籍者,由乙方做出处理意见,将委托培养生退回甲方,由甲方处理。
七、定向生(丙方)毕业后,必须回原定向单位,乙方不负责其就业推荐工作。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
九、签订此协议书的单位必须有人事权,否则无权签署。在甲方单位公章处只能盖人事单位的公章,其他部门章无效。
甲方:xxx
负责人:xxx
乙方:xxx
招生单位公章:
丙方:xxx
签 字:xxx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0xx年x月xx日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篇二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协议形式,明确该生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的博士研究生。
根据上述精神,xxx(甲方)、沈阳工业大学(乙方)、博士生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通过20xx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经审查符合国家博士研究生录取标准,乙方同意为甲方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乙方承担责任:
1、乙方按沈阳工业大学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课程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
2、定向博士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及论文答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3、定向博士生学位审查合格后,授予博士学位,并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三、甲方承担责任:
1、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学期间,仍属甲方人员,其工资关系、人事档案仍留在甲方,并由甲方发放工资,享受甲方职工的待遇。
2、负责定向培养博士生毕业后的接收和工作安置。
四、定向培养博士生承担责任:
1、在学期间努力学习,刻苦转研,保证学业按期完成。
2、在学期间保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博士毕业后即返回回甲方工作。
五、其它
1、定向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在学期间普通奖学金。
2、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协议的修改或补充由三方协商处理。
4、补充协议: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1日止。
甲方:xxx
签字:(公章)
乙方:沈阳工业大学
签字:(公章)
博士生签字:
20xx年x月xx日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篇三
乙方:_________
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为其介绍学生从事寒假实习工作,其中
1.工作期限:_________
2.工资待遇:_________。
二、甲方在学生实习期间,不得无故克扣学生的劳动报酬。甲方需按规定支付学生自劳动开始之日至离开之日的全部报酬。
四、学生在工作期间甲方不得安排学生从事违法活动。
六、学生在工作期间要服从工作分配及安排。
七、甲方有权要求学生不得泄露商业机密。保密义务等。
八、本协议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篇四
为适应________市场的发展需求,培养高级______人才,提______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质量,经面试与协商,甲方接受乙方作为订单式培养的学生,学业完成后到甲方就业,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培养和就业
1、 甲方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为定向委培单位,对乙方学生进行全日制______专业的教育、管理。
2、 学习期限:______毕业生2年,______毕业生4年;
4、 具备下列条件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负责安排学生______实习。
(1) 按照教学计划,如期完成学业并获得______学历证书;
(3) 学生入学必须按照要求在指定的卫生检疫机构体检合格。
5、 当学生顺利完成______实习,取得______颁发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书后,甲方负责安排就业。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招收的学生的岗前培训和______实习。
2、 甲方有权参与委培学校对乙方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监督。
3、 为了使乙方招收的学生尽快适应______工作,熟悉______工作环境和语言等,培养高素质的______技术人才,甲方有权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对学生进行的专项业务和英语培训。为学生______做准备。
5、 甲方负责乙方招收按规定合格的学生就业安置工作。
6、 学生毕业符合______条件的甲方没及时安排就业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负责收缴学生在委培学校学习的所有费用。
2、 学生在乙方学校学习期间,乙方负责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法律和法规。
3、 乙方负责教育学生服从甲方的派遣和管理。实习期间由于个人的原因而提前下船所造成的后果,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4、 乙方负责将招收的
四、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要严格履行本协议。由于个人原因,毕业后不到甲方安排的______实习,乙方缴纳的委培就业管理费不予退还。
2、 出现本协议第五条第2款约定的自动终止的情形,乙方缴纳的委培就业管理费不予退还。
五、 协议的终止
1、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为乙方安排就业为止。但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出现依法终止的条件除外。
2、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本协议书自动终止,乙方缴纳的委培就业管理费不予退还。
(1) 乙方不能如期在甲方委培学校通过毕业考试,不能获得______学历证书;
(2) 乙方完成委培学校的______教育,但没有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统一考试或评估考核(补考后仍不能通过),不能获得__________________证书。
3、 ______实习期间,由于乙方个人违法、违规、违纪等原因被船东遣返,依本条第二款终止本协议,乙方已交纳的委培就业管理费不予退还。
六、 附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公章) 乙方家长:__________________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篇五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乙方现为在学硕士研究生,自愿签订留所工作协议书,保证毕业后留所服务期_________年,起始时间从报到的次月起计算。
2.乙方在留所选择具体工作时,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3.乙方应在规定学制内按期毕业并获得学位。
4.乙方毕业前,甲方由人教处、研究生部组织导师和专家对乙方进行综合评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及发展潜力等方面),根据该评估结果,确定乙方是否留用。
5.乙方毕业后被留用,应在一个月内到甲方报到,否则视作违约。
6.甲方按照_________号文件的精神,从乙方签订本协议的次月起,为乙方提供相应待遇,按月发放如下标准工资及岗位津贴:
基础课学习期间标准工资为_________元/月;下课题期间增加岗位津贴_________元/月,共计_________元。乙方在学期间应聘甲方岗位,按相应岗位发放工资及津贴。下课题的起始时间以课题负责人在研究生部的通知上签字的时间为准。
7.甲、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间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福利待遇,包括医疗、工会福利等,可以申请所内分房,计算相应分房工龄。
8.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按硕博连读方式培养,本协议依然有效,甲方根据_________号文件精神,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服务期自博士毕业后起始。
9.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得违约。
(1)如甲方违反承诺(不含本协议第四条的情况),甲方不要求乙方退还向其提供的工资及待遇(不包括住房),并赔偿乙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乙方违约,应退还超出在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以外的工资及待遇(包括住房),并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研究生部备案。
11.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篇六
为满足国家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根据原国家教委(88)教研字0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定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大学(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_年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_________名。
二、_________同志已同意录取为由甲方委托乙方定向培养的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
三、计划内定向培养是在国家计划内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培养、分配的。定向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费用由上级核拨(甲方不承担培养费)
四、甲方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户口、工资关系,按甲方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甲方须在与乙方签定定向协议时(_________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前)向乙方一次性交纳定向管理手续费_________元。
六、定向培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乙方按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由乙方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本人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七、定向培养研究生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等各项规定,因故无法完成培养计划(包括违纪、病退、学习成绩不合格等),乙方有权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对其作出退学或开除的处理决定。
八、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由甲方安排工作。
九、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组织关系及报到证等均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
十、甲方应与定向生之间签订必要的合同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篇七
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河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向就业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定向培养_________________ 学生,以下简称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由甲方负责,按有关规定、标准录取,纳入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
二、培养期间丙方的户口、工资关系、人事档案仍保留在乙方,只转组织关系。
三、丙方在校培养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学籍管理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因病或其他原因休学,本协议书的有效性可按学籍管理规定的休学时限相应延长;因退学、取消学籍或其他原因被取消学籍时,由甲方做出决定,交由乙方负责安置,终止本协议。
四、丙方的教学由甲方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学习期满,完成学习计划,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甲方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丙方毕业后,按时到乙方报到,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作;丙方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学籍档案由甲方直接寄送至乙方。
六、丙方学习期间,需由乙方(或丙方)按照学校公布的收费标准每年向甲方支付学费、住宿费等培养费,培养费应于每学年报到注册前交清,逾期不交费者,甲方有权取消丙方学籍,终止本协议。
七、丙方在学期间,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困难补贴、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补助,但可享受甲方相关的奖学金政策。
八、本协议生效后,中途如有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者,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赔偿乙方(或丙方)交纳的学费等培养费。
2.乙方如违约,甲方有权自违约之日起停止对丙方的培养,且不退还乙方(或丙方)交纳的培养费,由乙方负责安排丙方的工作。
3.丙方如违约,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丙方须向甲乙双方赔偿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
九、本协议内容如有与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须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由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务于2017年6月20日前送至河北师范大学研招办。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河北师范大学研招办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 2017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2017年 月 日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篇八
(甲方)_________同志(丙方)经_________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录取为江苏大学(乙方)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经三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丙方学习专业为____________。
二.丙方因故不能继续学习,应由甲方妥善安排,所提供给乙方的经费一律不退。
三.丙方由乙方按学习专业要求培养,学制______年,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考试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硕士学位由乙方按学位条例授予。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由乙方通过甲方交给丙方。
四.丙方在学习上享受乙方研究生待遇,并应遵守乙方学籍管理规定,中途如发现不宜培养,应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可不定期对丙方进行考查了解,乙方应给予支持。
五.丙方入学只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其人事、工资、户口、粮油和公费医疗等关系仍保留在甲方。其毕业、结业或肄业,由甲方分配工作,凡休学、退学、取消学籍或其它原因离校者均由甲方安排工作。
六.丙方毕业后必须到甲方工作。
七.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途如有一方不执行协议,必须承担以下责任:
(1)甲方不执行协议,乙方停止培养工作,丙方由甲方安排其工作。
(2)丙方如不执行协议,必须向甲方和乙方赔偿其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取消其研究生资格及学位。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大学
负责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篇九
协议方:甲方(接受培养单位): 江苏师范大学
乙方(定向培养单位):
丙方(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甲方在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中,为乙方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丙方自愿申请作为甲方__________(学院)专业为乙方定向就业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学制 年。经甲、乙、丙三方商定,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如下:
一、管理
1.本协议甲、乙、丙三方一经签订,丙方由甲方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即为乙方工作人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2.丙方学习期间,不享受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可享受学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生活待遇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3.定向就业硕士生学制为 年。丙方在学期间由甲方负责管理,丙方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刻苦攻读,完成学习任务。
4.丙方因病休学,本协议有效期延长一年,休学期间甲方则中止其所有待遇,丙方病愈返校后恢复正常待遇。丙方因故退学,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与甲、乙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甲方进行处理。
5.丙方作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费由乙方与丙方协商解决。
二、培养
1.丙方的学习按甲方硕士生专业培养方案进行。 2.培养期间,甲、乙双方定期对丙方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等有关方面交换意见。3.丙方的毕业论文题目由甲方审定,但应尽可能结合乙方的科研或其他工作需要,以利于毕业后在乙方工作中较好发挥作用。
三、毕业分配
丙方毕业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到乙方工作。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丙方。丙方毕业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
四、其他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省考试院各持一份,协议书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江苏师范大学(章)乙方(章)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乙方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单位主管人事的领导签字。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篇十
甲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学生姓名)报考学校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填写)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为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教育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社会〔20xx〕1198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第一条本协议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是指为重点充实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依据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需求而实施的医学生免费定向培养,要求志愿并获准接受免费培养的学生须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资格(有毕业证书,下同),并按本协议约定定向就业。
第二条乙方清楚知悉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的内容,志愿参加“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并承诺:
(一)完成(学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制五年)高等医学教育,取得毕业资格。
(二)一经取得毕业资格即服从甲方安排,到甲方指定的乡镇卫生院(或乡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定向服务单位)定向就业且在定向服务单位连续工作6年(含6年)以上(以下简称服务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负责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后为乙方提供聘任岗位,安排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就业。
第四条负责督促定向服务单位与乙方及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并协调有关部门,为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条有权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对乙方在校期间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督促乙方于毕业后及时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
第六条有权建立乙方的诚信档案,公布乙方不诚信记录,并将乙方诚信情况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享受补助生活费。
第八条乙方在学校发放就业报到证15日内,按时到甲方(即定向服务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到,办理就业相关手续。
第九条乙方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后,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管理。
第十条在服务期内,依法享受法律政策规定的节假日及公休假,工资福利待遇,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
第十一条在服务期内,应当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二条乙方在服务期内不得变更执业地点,不得改变服务单位;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在本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
第十三条乙方在服务期内,享有同定向服务单位职工同等的进修学习的待遇,但不得以升学、培训、调动等为由提出不履行服务期限的约定。
四、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在校期间考核结果达不到学校授予毕业证书条件或因可归咎于乙方的其他原因(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除外),致使乙方无法按时取得(按时取得是指在本协议约定的学制期限内,自录取之日起5年)毕业资格的,甲方有权选择:
(一)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
(二)在学校允许延期毕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乙方尽快取得毕业资格并于学校发放就业报到证15日内到甲方报到。
如甲方选择上述第(二)种方式,乙方承诺超过学制年限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如乙方未能在允许的延长期限内取得毕业资格,或者出现其他甲方认为不适宜到定向服务单位服务的情形,甲方仍有权选择按本条第(一)种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放弃学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包括生活补助费,下同);乙方被录取后改变定向生意向的,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取消其学籍,并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毕业后未按本协议规定时间报到或未按甲方要求时间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经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1个月后乙方仍未报到工作的,乙方须应甲方要求立即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单方面与定向服务单位解除聘用协议,或因违反定向服务单位规定,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定向服务单位依法解聘等情形),从离开岗位之日起,乙方应当按每少服务1年向甲方支付1/6乙方所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的比例向甲方一次性退还教育费用(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服务期内变更执业地点或改变服务单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离开定向服务单位岗位之日起,按每少服务1年向甲方支付1/6乙方所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的比例向甲方一次性退还教育费用(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的正当理由,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到甲方报到或未履行完成约定服务期限,或者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退还教育费用及/或其他违约责任,该不诚信行为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上报省卫生厅备案,并在年度考核中执业道德项记为不合格,依法注销其医师执业注册资格,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条甲方未履行为乙方提供就业岗位的责任,在乙方到甲方报到1个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仍未能提供就业岗位的,乙方有权自行另谋其他就业职位,而无需就其另谋职位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协议终止与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定向服务单位服务满6年(定向服务单位与乙方及时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之日起)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二十二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已享受的减免教育费用并支付甲方相当于前述教育费用50%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申请,甲方应予同意:
(二)在服务期内,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专家集体诊断,并出具书面诊断书,确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医疗卫生职业。
六、不可抗力
第二十四条“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或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战争等。
由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双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约定与法律、法规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相关政策规定或精神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部分条款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无效的,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因本协议引发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承担乙方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一份存入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其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附件:
1、经签署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2、经签署的乙方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时提供)
(此处请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
(此处请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法定代理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理人:(签字)(乙方签约时未满18周岁时签署)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