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汇总5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篇一
技术咨询合同在技术领域内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合同当事人在完成一定的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科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教育信息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
甲方为乙方提供就下列项目的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对公司的员工进行教育分析、学习规划、择校问题及高效率完成得出诊结论分析,指出解决路向并为其提供相关的教育信息咨询服务。
二、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以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人民币31800元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2、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并在壹年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乙方的基本义务
1、与甲方诚信合作,为甲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甲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
(二)甲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乙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签约并成功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篇二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_______项目、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1、硬件设备维护服务。按每年______次编制和更新甲方信息系统设备清单,对系统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按每月______次对服务器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每月______次集中做一次服务器类设备的清洁工作。对甲方报障的硬件设备进行及时检测和修理,已无法修复的配件或设备报甲方确认,取得新配件或设备后及时进行更换。
2、网络和软件系统管理服务。按每年______次编制和更新网络端口配臵、ip和软件系统清单。对甲方的网络故障、操作系统故障和应用系统故障及时定位并排除,对取得的软件新版本进行及时的安装。
3、安全管理服务。协助甲方进行网络和系统用户的查杀病毒工作,按照防毒软件的要求及时更新和升级防毒软件。协助甲方安装和配臵网络杀毒软件。协助甲方对内网电脑安装违规上互联网监控软件,并定期检查。
4、紧急事故响应服务。甲方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紧急情况,通过电话咨询等方式无法解决时,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响应,甲方提供相应配合。
5、技术咨询服务。根据甲方的需求,协助起草甲方网络和各类系统立项、升级改造的方案。
乙方派专人一人长驻甲方,负责提供日常服务。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对口联系,并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地点和一定的办公条件。当发生重大或紧急情况时,乙方在可能情况下尽量调配资源,增派人员进行服务。甲乙双方派驻或指定的人员应经双方共同认可,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法。双方的业务联系应通过派驻人员、指定的联系人或乙方的接待人员进行。
甲方责任:
1、负责按协议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支付协议款项和相关其他费用。
2、负责协调与甲方网络与系统用户、甲方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设备、软件和系统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3、负责及时确认乙方提供的文档。
4、合理安排乙方派驻人员的休假事宜。
乙方责任:
1、负责按规定完成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并按要求提供规范的文档和记录。
2、负责对服务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并每季度服务完成后要得到甲方的确认。
3、做好保密工作。
4、休假前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服务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由甲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整,服务期满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即人民币______元整。
1、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交至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程序按照该委员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篇三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
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
第九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二直接经济损失x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用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汇率计付。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种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
《标准条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款》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
《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
《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种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在填写建设工种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_______元,当工作量完成70%时,预付70%的工程款_______元,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篇四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
甲方聘请乙方就下列项目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企业诊断咨询;
对企业的现状、经营状态、运营问题和效率进行系统诊断;得出诊断结论分析,指出解决路向。
2、企业发展战略咨询;
提供企业战略分析、选择、规划、保障体系设计、执行、评估等服务;
提供战略管理的理念、知识、方法和工具,培训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诊断及有效性分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设计;
提供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数量、结构、能力提升)、职务分析与职务评价;
提供素质模型潜能评价体系建设、任职资格标准体系建立;
提供绩效考核体系设计、薪酬体系设计;
提供企业内外部培训项目分析及实施效果评价;
二、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以上单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人民币元/项,三项合计优惠价为人民币元(含税)。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咨询服务,并在壹年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签约并成功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受权人(签字):代表受权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篇五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甲方就“__企业信息化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经过履行招标投标有关合法程序,由乙方中标。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1.1 商业秘密:属于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被权利人采取适当保密措施的技术、财务、商业运营和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方法和技巧等。
1.2 知识产权:在本合同中,知识产权指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作品权、任何程序、设计、发明、发现的专利权或非专利技术、商标、商号或其他形式的商业标记等。
1.3 工作成果: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内容完成并最终交付给甲方的项目成果。
第二条 项目内容
2.1 项目名称、成果、阶段安排及交付期、履行地点。
2.1.1 项目名称:__企业信息化规划。
2.1.2项目成果:
――《__企业信息化规划项目招标文件》
――《__企业信息化规划项目投标文件》
――根据书面协议、函电等涉及对工作内容的要求
――__企业信息化规划实施情况报告书及最终交付成果
2.2 项目阶段安排及交付期
有待进一步协商一致后列入。
2.3 履行服务地点:__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住所地。
第三条 乙方人员安排
3.1 为保证项目交付成果的质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参加项目工作人员的'详细材料,包括工作人员、聘请专家的详细简历、资历水平等,乙方参加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经甲方认可。
3.2 乙方保证参加项目工作人员、专家的稳定性,享有调换其他具有同等业务能力的专业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权利,但应事先与甲方沟通,且接替人员的职位、资历应当被调换的人相当。
3.3 为执行本项目,乙方应指定一位人员做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第四条 与项目工作关联资料的所有权
4.1乙方对已有技术拥有所有权和所有知识产权,不会因其有本合同约定下应用于项目交付成果而转移于甲方。
4.2 双方同意,在甲方已全额支付乙方应付合同金额、且符合前述第4.1的前提下,本项目生成的工作交付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3 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底稿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可以保留一份副本或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若该文件为甲方提供的非信息技术原始资料正本,则乙方可以保留相应副本,或经甲方同意后保留该原始资料的正本)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工作凭据和记录。
4.4 乙方提供用于项目的专有技术或经甲方授权取得的用于完成本项目的工作成果,包括各种资料、软件、工作方法、样本、表格、数据表、数据库和其他电子工具,甲方对其享有非独家免费的永久使用权。
第五条 项目阶段性交付成果审查和最终交付成果验收
5.1 甲方按项目各阶段,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提交的阶段交付成果进行审查,以此作为阶段性付款的依据。在乙方全面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内容,按照交付品要求,完整地提交项目各阶段的交付品后,甲方组成验收委员会,召开项目评审会进行验收。
5.2 甲方有权聘请专家参与验收,专家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有权向专家提供本项目的相关资料,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保证专家承诺遵守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保密乙方的技术与商业信息。
5.3 乙方应配合甲方验收人员的工作,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评审意见,乙方应及时改正,直至符合甲方要求。
第六条 侵权责任和救济
6.1 乙方保证其提交的交付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若导致第三方对甲方提出权利归属、追究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处以罚款、支付税金等,乙方以本合同第12.1.4条款的规定为限,向甲方作出赔偿,并负责为甲方进行抗辩。
乙方以实质上相同的非侵权工作成果更换该侵权工作成果,或修改该工作成果使之不构成侵权,费用由乙方承担,从而确保甲方有权继续使用该工作成果。
6.3 若乙方无法按第6.2款或其他合法有效措施使甲方有权继续使用被法庭生效判决认定为侵权的交付成果,乙方应以本合同第12.1.4条款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并退还甲方为交付成果所支付的费用。
第七条 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项下合同总金额(含税,以下同)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______企业信息化规划项目报价明细表》。
第八条 付款时间、方式
8.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组织项目团队第一批人员(其中项目经理及主要岗位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进驻现场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
8.2 阶段2交付成果通过甲方审查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
8.3 最终交付成果(交付品)提交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
8.4 甲方将应付款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8.5 甲乙双方开户银行和帐号
8.5.1 甲 方
开户银行:
帐 号:
8.5.2 乙 方
开户银行:
帐 号: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付款。
9.2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方法、标准和程序,确认最终交付成果是否满足甲方的实质需要。
9.3 甲方应满足乙方对办公场所、设施等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而提出的合理要求。
9.4 甲方应保证所有电脑设备和提供的信息或资料拥有适当的备份、安全和防毒程序。
9.5 甲方向乙方提供为完成项目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和其他相关协助。
9.6 甲方保证甲方人员能够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此次工作所需要的协助和咨询。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工作内容并提交最终交付成果。
10.2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10.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方法和程序协助甲方对交付成果进行验收;并就甲方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注意。
10.4 乙方对于甲方的业务需求、技术资料、数据、保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10.5 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应自费获得并保持下列各项保险:一般商业责任险、执业责任险。
10.6 在最终交付成果提交甲方后不少于1年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约定的项目工作内容及交付成果,乙方应免费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其响应时间不迟于3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1.1 本合同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甲乙任何一方所有、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已披露给对方,并要求接受方予以保密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经营计划和战略、客户信息及其它非技术性信息。保密信息在披露时应附有要求保密的文字说明或图形标注。
11.2 本合同中的“保密信息”不包括:
(3)能够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4)事先有披露方的书面披露允许;
(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或乙方专业职责要求披露的, 或者由乙方提出有偿或向乙方提出有偿或潜在有偿需要披露的各种信息资料。
11.3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披露。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否则不得对上述保密信息进行复制、传播和销售,。
11.4 接受方同意:
(1)按照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方式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接受方应在合法及可行的情况下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接受方只能将披露方的相关保密信息提供给与本合同工作直接相关的员工,提供程度仅限于可使该员工完成本项工作。接受方应约束其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合作关系未建立或终止,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的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或者按照披露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保密信息;但双方可以保留一份该资料的副本作为其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的凭据和记录。
11.5 披露方保证其披露的保密信息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合法权益。
11.6 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乙方的违约责任
12.1.1 迟延交付:因乙方责任导致乙方未能如期交付成果,则每延期1日(日历天,以下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4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金额,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2.1.2 验收不合格:乙方提交最终交付成果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10日内负责修改、调整,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金额,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2.1.3 泄密:乙方违反其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但赔偿金额以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为限。
12.1.4 其他违约责任: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而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金额,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2.2 甲方违约责任
12.2.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如期支付应付款项金额的,则每延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2.2.2 甲方违反其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但赔偿金额以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为限。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工期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或严重性的社会、__造成的灾难。
13.2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暂时中止履行。单方面确认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工期。本合同工期可根据暂时中止的时间做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延长工期限而承担责任。
13.3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 3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快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影响。
13.4 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 60 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13.5 在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对各自控制下的设备、资料负有保管责任,对于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并且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义务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4.1 因本合同的解释、执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4.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所在的法院裁决。诉讼期间,除争议内容以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除非双方达成书面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转让、变更、撤销其在本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权利或义务。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以及附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时终止。
在提前给予对方一个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双方经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在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一致同意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专业服务项目所作出的贡献和参与程度收取合理的专业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签署、效力、解释、执行、争议解决等有关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八条 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以前达成的其他任何方案、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有关函电等,均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与正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至双方履行完各自的权利义务时终止。
甲 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 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