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十(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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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十篇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 (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 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_元/月·平方米; 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十篇二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一条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 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 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_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 __元收取;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 __ 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 __元、地下每车每季 __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元、地下每车每季_x_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 元、地下每车半小时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 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 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 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 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___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___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十篇三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类型:_________(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1)无偿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的管理标准;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_________元,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_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八条 奖惩措施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十篇四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现就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业主)要按照国家规定,参照地方收费标准,根据物业方确定的时间(与其他两栋楼交费时间同步)交纳取暖费、水费及物业管理费,任何人不得拖欠。如有任何一户发生拖欠,将停止对整栋楼的供热、供水、卫生清洁等服务。
二、锅炉房内取暖、供水设施与设备质保期内由甲方负责联系原施工单位负责维修,质保期过后,维修费用由所属住户平均分担。
三、该楼所属其他公共设施(如楼梯扶手、共用照明、上下水管道、该楼取暖所属主管道、配电设备、楼内消防设施等)均由乙方与开发商协商管理,甲方概不负责维修与维护。
四、因生活需要,小区内需要增添增建、改扩建的公共设施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乙方无论是否居住,必须按时交纳取暖费,甲方不提供取暖关阀服务。
六、楼内上下通水管道发生堵塞,由乙方与各所属住户协商解决,主管道发生堵塞,疏通费用由共用住户平均分担。化粪池清理由甲方负责,所需费用由业主平均分担。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入住后,在用电、使用液化气等方面,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乙方违规使用电、火设备或管理不慎造成火灾等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及连带责任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2.乙方驾驶车辆出入小区,要根据小区现有条件,严格按照小心谨慎、慢行的要求行驶,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肇事者自行承担。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______年___月__日 ______年___月__日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十篇五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
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十篇六
乙方: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x一期地下室号车位,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因该车位是出售车位,故在租赁期间若有业主购买该车位,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另行调整车位,但甲方应于一周前通知乙方。
二、车位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佰元)(使用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金),车位管理费为人民币元(大写佰元),押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佰元)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缴纳一个月车位租金、管理费和押金(此项押金租赁期满时退还),以后乙方按月向甲方缴纳费用。
如乙方不按时交纳车位租金、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收回车位转租/出售给他人,并从押金中扣除所欠费用。
三、该车位由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乙方使用车位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管理,车辆入场凭证泊车,出场验证放行。
违反规定者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必须爱护车场内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必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四、本车场限高2.2米。在车位租赁合同期内,租赁车主合法拥有该车位平时之使用权,该使用权仅限于:小型车辆的停放用途。乙方所租用的车位只准乙方登记的车辆使用,乙方如更换车辆、车牌号、车型和车身颜色等,需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五、停车场收取的租金及管理费用于车位日常保洁、出入交通管理、车场各种设施电器的用电用水和耗材、墙地面涂料、维护人员费用等。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物业公司对本小区业主/业户使用车位期间发生的车辆及其零配件、车内物品的遗失、损失概不负责。
六、车位租赁合同期满后,经乙方申请可以续订合同,但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续订合同,否则将视为自动终止租赁,该车位转租/出售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七、如因物价变动的因素影响,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调整车位租金及管理费,但须及时通知乙方。
八、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十篇七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多层、小高层、别墅住宅区。
坐落位置: (项目名称) 栋 单元 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至少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帐目;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3、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4、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
7、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8、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2、 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发电机组、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远程抄表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 环境卫生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3、 生活废弃物的清运。
四、 秩序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内容
(1)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 秩序协管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巡逻制度,定时定路线巡逻;
(3)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4) 消防管理服务,即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
2、 责任
(1) 选聘秩序协管员,并实施培训、管理;健全、落实各项治安服务管理制度。
(2) 减少住宅小区的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 内容
(1) 小区的机动车停放与出入实行统一管理。
(2) 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2、 责任
(1) 保证小区的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
(2) 规范小区的停车管理,统一管理,为业主提供安全、有序的服务。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 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面砖、玻璃等无明显污迹、无破损、无乱张帖、乱涂乱画、乱悬挂、公共设施及通道无随意占用现象。
3、 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丝等用不锈钢材料、无锈蚀,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设备运行:
1、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
三、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2、 路灯、楼道灯管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
3、 各设备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 环境卫生:
4、 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异味;
5、 实行定期消毒,有效控制蝇、蚊、鼠等害虫孽生。
五、 绿化;
1、 草坪应及时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杂草,控制杂草孽生;
3、 根据树木品种种科和生长情况,即使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
4、 绿化地设提示牌,提示人们爱护绿化。
六、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 小区内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行人、车辆各行其道;
2、 室内停车场二十四小时管理。
七、 治安协助
小区治安案件年发案率在2%以下。
八、 消防:
1、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2、 无因管理不善而引起的重大火灾,小区火灾年发生率在1%以下。
九、 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1、 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9%以上。
2、 小修
(1)做到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小修不过夜。
(2)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急修要求维修人员十五分内到达现场,并开始组织抢修。
十、 业主满意程度
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暂定)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取
1、甲方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分三个阶段进行收取。第一阶段工程前期阶段,各项配套设施刚刚启动。在目前各项配套设施尚未齐全的条件下,服务费收取标准:多层、小高层住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0.80元,别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1.3元。第二阶段工程中期阶段,各项配套设施已完成50%以上,服务费收取标准: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1元,小高层住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1.5元,别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1.3元。第三阶段为全面投入使用,整个小区已全部建成,各项配套设施已全面投入使用,服务费收费标准:多层住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1.3元;小高层住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1.7元;别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1.5元。(以上第二、第三个阶段的服务费收费标准经小区公示、充分征求业主意见或业主大会意见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2、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原收费标准的100%收取。
3、乙方不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将收取5‰的违约金。
4、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交纳。
5、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
6、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缴纳下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五条 电梯费的收取
每月每户 元收取电梯费分两个阶段收取:第一阶段为小区前期建设阶段,电梯起始层不收取, 电梯起始层第二层按50%收取。第二阶段为小区建设已基本完成,业主入住率达70%以上后,为使电梯费收取更趋合理,将采用按楼层不同进行收取,详细收取办法见《业主手册》。第二阶段电梯费的收取经业主大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
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标准:
1、 多层建筑:每月每户每平方米0.10元
2、 小高层建筑:每月每户每平方米0.15元
3、 别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0.20元
4、 商业建筑:每月每户每平方米0.20元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该资金每月随同物业服务费一同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详见《翡翠园小区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取
城市垃圾处理费按8元/月收取,该费用由物业公司代收。
第八条 停车场车辆保管服务费的收取
停车场车辆保管服务费的收取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批文执行。
第九条 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乙方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交纳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的,甲方将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中末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8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十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1.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2.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由甲方负责)。
3.协助甲方做好业主入住时的交房、接待以及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咨询等工作。
以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摊入业主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条业主入住后,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发现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条包干制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业: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__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应当从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计收。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预付[季度][半年]的物业服务费。此后按[季度][半年][一年]____________交纳,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除约定收取装饰装修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在办理业主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
3.在办理业主入住后[3个月]________月内,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竣工总平面图;在办理业主入住[日]________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业的其他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六。
4.在双方委派专业人员办理完相关资料、图纸的移交后[日]____________日内,负责与乙方一起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验收,登记列表,并经双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确认。
5.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工程验收资料,并按照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6.按规划设计要求,为业主户内配置[电卡式计量表][燃气的输卡式计量表][远程抄送式水表]__________;各个分区[独立单独计量]________,例如,[楼道照明][车库][庭院照明][动力用电][电梯][水泵]__________等单独计量的电表;使用临水、临电的,应当按物业的性质承担相应的费用差价。
7.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时缴纳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自有物业的服务费用。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办理业主入住手续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业的入住工作计划。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3.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4.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5.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6.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7.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经营活动;将其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公布收益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关业主共同约定。
8.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9.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及相关业主协商解决。
10.属于甲方保修的业主自有物业,业主提出修理申请的,乙方应当给予协助,并对施工现场提出管理要求。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业主(包括仍有未售出房屋的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2.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有权聘请专业机构对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及使用情况。
5.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6.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7.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
8.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合同终止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届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八条服务期限未满,但业主大会已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乙双方;新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的相关资料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并按时撤出本物业区域。
第十九条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仍由业主按本合同约定标准交纳。
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八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由于甲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服务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或业主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甲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____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或业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九部分争议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部分附则
第二十八条双方约定自首户业主入住前[日]________日,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须在招投标备案时提交主管部门一份。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三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