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 公司改制实施方案(精选6篇)
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篇一
1、自然状况。xx单位成立于xx年,为自收自支(或全额、差额拨款)全民(或集体)事业单位,隶属于xx,历史演变情况;主要从事xx,资质或特许经营权情况;注册资本(或开办费用)xx万元,法定代表人xx,有无企业法人登记。
2、资产负债情况。经xx事务所审计、xx事务所评估,截止20xx年x月x日,该改制单位资产总额x万元,其中固定资产x万元,流动资产x万元;负债总额x万元,其中银行贷款x万元,拖欠社会保险费用x万元,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集资等x万元;净资产x万元。
该改制单位经xx文件批准共核销不良资产x万元,其中呆帐坏帐x万元。有无或有负债、法律纠纷,或有负债、法律纠纷的基本情况。
3、土地房屋状况。经x事务所评估,截止20xx年x月x日,该改制单位共有国有划拨土地xx平方米,价值x万元,出让土地x平方米,价值x万元;拥有自有房屋x栋(间)x平方米,价值x万元,主管部门无偿提供的办公用房x栋(间)x平方米,价值x万元。
房产、土地是否抵押,抵押土地面积为x平方米,价值x万元,抵押房产面积为x平方米,价值x万元,抵押债权数额x万元,偿债情况。
4、经营状况。近三年经营情况概述(有无实行工效挂钩及工效挂钩的有关情况)。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见下表:
年份 营业收入 实现利润 上缴税收 职工年均工资 财政拨款的
数额和用途
5、人员状况。改制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x名(或为放开编制事业单位),截止20xx年x月x日,共有离休干部x人,退休 人,在编在册职工x人,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x人,享受遗属补贴的x人。编制外人员x人。
6、下属单位及对外投资企业情况。依上述1-5分别进行说明(其中,下属企业的人员情况需说明离休、退休、在职职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人员情况),下属企业为公司制的,要说明各出资方、出资额及所占的股权比例。
xx单位改制按照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制的有关政策和程序规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妥善安置单位职工、理顺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保证社会稳定。
按照规范操作、公正公开的原则,xx单位改制拟采取整体出让、公开竞价(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由受让者组建民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或因x原因拟保留x%的国有股,改制后由xx单位或企业持有,其余部分公开对外招投标或竞价拍卖),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告信息和征集受让者。
xx单位改制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按有关规定在市事改办委托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以经评估核准后的单位净资产(含出让土地x亩,价值x万元)(或以资产总额)为基础,合理确定转让底价。该单位国有划拨土地x亩,价值xxx万元,处置意见:xx。
该单位改制后,由受让者承继原单位的债权债务(如单独处理资产的,需说明债务处置方式),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该单位资产变现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安置费用、资产审计评估费用、产权转让费用以及其他改制时必须支出的费用。如有不足,在本单位主管部门系统内统筹解决。
改制单位的资产变现情况分析:x。
经测算,xx单位改制共需支付职工安置费用x万元,其中,离休人员x万元,退休人员x万元,提前退休(或离岗退养)人员x万元(或x万元-x万元),自谋职业人员x万元,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x万元,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x万元,遗属补助x万元;改制前拖欠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共x万元,以上两项合计x万元,需在改制时计提。
该单位改制前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其他费用x万元,处理意见:xx。
以上各项详见《xxxx(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略)
根据市单位改革动员大会的工作部署,主管部门于20xx年x月x日成立了单位改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所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的改制转企工作。20xx年x月x日,召开了xx单位改制转企动员大会,宣传了改革的政策精神。20xx年x月x日,主管部门上报了《xx单位改制转企预案》,市事改办以 号行文批复该单位改制立项并相继委托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对xx单位进行了审计和评估。按照《连云港市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操作一般规程》(连事改办[2004]8号)及有关规定,我单位于20xx年x月x日对申报核销的不良资产及审计、评估结果进行为期 天的公示,市国资办以x号行文核准,市国土资源局以x号文行文备案。
根据资产审计、评估的结果及该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在事改办、指导组的指导下,多方征询意见后,形成了该单位改制转企的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x月x日提交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其中的职工安置方案于20xx年x月x日在改制单位内部进行了为期x天的公示,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改制的步骤、时间及进度安排:x。
(略)
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篇二
一、总体目标
“以案四改”以问题为导向,以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教师积极参与,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学校治理更有效、监管更科学、制度更完善、作风更扎实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班子成员和党员为成员的“以案四改”工作领导小组。
三、重点工作
1,召开启动会(11月11日):学习教委、督导中心及学校相关“方案”,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学校方案上传中心)
2,以案改治理(11月12日-11月15日):开展“吃空饷”、违规批假专项自查活动,制定问题清单和风险清单,立查立改。
3,以案改监管(11月16日-11月29日):召开班子会、教师、家长座谈会,认真收集意见,查找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中的不足。认真梳理,一力整改。(座谈会记录扫描上传中心)
4,以案改作风(11月16日-11月22日):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一力整改。(书记校长、副校长自查材料上传中心)
5,以案改制度(11月23日-12月13日):学习并修订各项制度(出勤管理制度、教学常规考核制度、教学质量考核制度、年度考核制度、职称评聘晋升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所修订后的制度在教师会上通过并以公文形式出台。用更科学、更完善的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
6,学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党课材料或ppt上传中心)
四、确保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总负责、亲自抓。李琰牵头这次活动的日常工作。要突出重点,解决实际问题,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结合校情实际,创新工作,注重实效。同时,要把责任追究作为抓落实的一条重要措施。
2、加强监督检查
进一步落实纪检委员参与学校“三重一大”会议,对评优晋级、绩效分配、制度执行等事项进行监督。进一步落实“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抓线、中层干部抓点的监督格局,做到事事有人过问、有人监管。进一步落实落地校务公开,严格执行情况通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巫山县铜鼓小学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全县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范文
以案促改剖析材料
街道以案促改对照检查材料
“以案促改”工作报告
以案促改自查报告
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篇三
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那么企业改制如何制定一个员工安置方案。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20xx年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经太原市迎泽区委、区政府的批准,太原白鹭文具厂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随着企业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劳动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为了推动国企改制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国有企业建立多元投资主体的指导意见》(并政发[20xx]81号)及其实施细则(并经[20xx]56号)、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工交、商贸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发[20xx]1号)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以下职工安置方案。
一、企业职工情况
1、截至20xx年5月30日,企业职工人数为255人。
2、离退休人员109人,全部为退休人员。
3、在职职工146人,其中在岗人员107人,不在岗人员39人。其中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113人,1986年9月30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33人。
4、内退职工5人。
5、特殊职工1人,是工伤职工。
6、职工遗属3人。
二、安置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以及xx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依据并发[20xx]1号文件、并政发(20xx)81号和市经委并经(20xx)56号文件精神,实行企业国有资本和职工全民身份“双置换”,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企业制度创新和经营机制的转换。
三、职工安置的原则、思路及形式
(一)安置的原则
职工安置实行充分尊重职工意愿、企业友情操作、区别合理对待的原则,做到服从分配有岗位,置换身份有补偿,内部退养有保障。
改制后的新公司应负责安置原企业职工。在改制中由于资产重组,用人主体发生变化,原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由改制后的企业代为支付经济补偿金;新企业与原企业职工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重签劳动合同,负责续接各种保险,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鉴证。
(二)安置的思路
1、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对不进入改制企业的职工,由企业按国家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安置费,原企业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对进入改制企业的职工也要调整劳动关系,由改制后的企业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经济补偿金可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对改制企业的债权或股权。
2、内退职工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工龄满30年以上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内退手续;已在原企业办理内退的职工,应与改制后的企业存续内退关系,内退职工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内退期间,由改制后的企业职工本人基本工资的80%(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按最低保障金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并按规定缴纳会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内退职工生活费按照内退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实际月份乘以职工本基本工资的80%从企业净资产中计提;社会保险费用企业缴纳部分,按改制时企业缴纳标准计提36个月。
3、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
根据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国有工交、商贸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规定,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可以从以下两种安置办法中任选一种,由企业的固定工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择。
第一种:每满一年工龄,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实现再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种: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一次性发给太原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3倍的安置费,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986年9月30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仍未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劳动合同期届满的职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按其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20xx年10月6日《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暂行规定》废止后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按规定企业不再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4、病退职工
原病休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原则上不再安排上岗,由医疗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符合病退条件并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规定办理病退。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按实际工作年限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企业和本人各按规定缴清所欠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关系相应转移。
5、特殊职工
因工致残、精神病患者、绝症病人和职工遗属的生活费、医疗费、各项补助等费用,可从企业净资产中按企业前三年支付上述有关人员的月人均费用的标准,计提36个月。改制企业原则上要与上述职工续签劳动合同,并从扣除的净资产费用中支付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包括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6、离退休职工统筹外费用
企业改制时,从企业净资产中按前3年统筹外费用的月平均水平,计提60个月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为了更好促进(以下简称)的发展,保证改制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充分贯彻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xx]859号)精神和x公司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x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总体方案的批复〉的通知》(发[20xx]112号文件)精神。
一、职工身份转换
根据发[20xx]112号文件精神,培训所有在册以及在册不在岗的教职工,除符合x公司内退条件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外,其余人员原则上随改制全部分流安置。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由改制后的按有关规定足额交纳。职工在改制前的工作年限计入改制后的工作年限。
二、劳动关系
根据国经贸企改[20xx]859号文件规定,教职工需与变更或解除原劳动合同,并与重新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应在进行工商登记后30内完成。对不原意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在改制之日起与其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对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以及在改制前已经在x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按其内退生活费和应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计算至法定退休时间,从净资产中划出,统一移交集团公司专设机构管理。
三、教职工经济补偿
为了充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将按教职工的工龄确定补偿额,然后予以补偿。
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
[1994]481号)的规定,根据教职工在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教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计入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正常教学培训情况下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教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x月平均工资的,按x月平均工资计发;教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x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其中对实行年薪制的院级领导,按其年薪标准计发。
四、补偿金的支付
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采取现金与股权相结合的模式。根据改制方案,改制后为股份制组织形式,其股份持股模式以“外部投资者、经理层、职工混合持股”为特征的tcl模式为参照。通过对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统计汇总,按一定比率将经济补偿金折算为股份分配给教职工。对于拒绝接收股份的教职工,将按经济补偿的汇总结果支付给教职工相应现金。
五、补偿金来源
补偿金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来源:
1、资产评估后的“三类资产”;
2、教职工筹集入股的资金;
3、外界金融机构的贷款;
4、外部投资机构或人员的投资。
一、公司职工基本情况
原公司截至年月日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
工人,退休职工人,内部退养和即将退养的职工人。
二、职工安置总体思路和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公司、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确保稳定。
2.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进行,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公司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工安置具体方法
1、在岗职工
2、退休职工
3、内部退养职工
4、工伤待遇
四、职工安置其他问题
五、安置标准
(2)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支付部分xx元。
(3)预留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xx万元。
(4)预留职工工伤医疗保险补助、内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xx元,
(5)预留退休人员增量补贴xx元。
本方案需经市劳动部门审核确认后,并由xx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商议通过,最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经xx市政府批准后由负责实施。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
本方案参照的法律、法规:略
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篇四
居住在新罗区的市属国有改制和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含“5.12”退休干部)。
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经费来源渠道不变,实行持卡就医,单位尽责,部门配合,财政保底。
1、根据市委老干部局提供的企业离休干部名单,市医保中心负责制卡,企业离休干部在定点医院(不含院外诊所)就医。
2、企业离休干部在定点医院持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经医保中心和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或托管单位,下同)共同审核后,由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与医院结算付费。需转外就医者按规定办理,医疗费经医保中心审核后,回原单位报销。
3、为确保企业离休干部持卡就医管理机制正常运行,由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分别与医保中心、定点医院签订医疗费支付协议,对困难企业无法支付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由医保中心负责担保。
4、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收到医院和医保中心的缴款通知后,须在三十天内向医院支付医疗费。逾期未支付医疗费的,医保中心将通知医院停止使用该单位离休干部就医卡。
5、需财政补助的困难企业和企业改制预留资金不足的企业,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资金补助。
6、居住在新罗区外的企业离休干部原则上按现有就医模式实行,如需在新罗区实行持卡就医,由企业离休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委老干部局和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在新罗区实行持卡就医。
7、要求维持原有管理办法的单位,必须做好企业离休干部的思想工作,征得每个企业离休干部签字同意后,以主管单位名义向市政府作出承诺。同时,健全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努力为企业离休干部提供医疗保障。
1、市委老干部局负责把企业离休干部名单提供给市医保中心,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建立管理网络,对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进行监督审核,便于企业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向医疗单位结算付费。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离休干部主管部门和持卡人执行持卡就医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督检查,督促医院进一步加强企业离休干部持卡就医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企业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改制和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主动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管理员)与医保中心联系,负责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的审核和支付工作。
本办法于200x年1月1日起实行。
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篇五
为加强公务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更好地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服务,结合公务用车的工作实际和需要,集团公司现对公务车的管理进行改革。方案如下。
(一)集团公司、分公司两级机关部室、科室不配备公务车。
(二)集团公司为了保障生产经营、现场管理、员工送餐、事故勘察、应急突发、对外联络等工作用车,保留公务车使用。
1、保留公务车使用的单位(部室):
(1)机动车队小车班车辆;
(2)工会、安全部、客服中心、机动车队、南明分公司、云岩分公司、小河分公司、金阳分公司、出租公司、汽车修理公司、物资公司、后勤服务公司、天然气公司、收银公司的公务车。
(3)经集团公司批准的用于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的公务车。
2、保留的公务车统一喷制成黄色,并且在车身前、后、左、右部位张贴或喷印“公交生产指挥车”、“公交安全检查车”或“公交救急车”等标志。
集团公司原则上不再购置公务车辆,确需购置的,必须经集团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批准同意,方可购置。
(一)集团公司委托中介评估机构对在用公务车作统一评估,按照评估价格或固定资产折旧净值,由原使用人全额或分期出资优先购买。
(二)分期购买的由购车人写出还款计划书,在6个月(含6个月)还清。还款计划书由法规室审核,法规室代表集团公司与购车人签字确认,交财务部按还款计划书收回车款。
(三)各单位(部室)公务车原使用人不购买本人正在使用公务车的,集团公司收回车辆,进入市场进行处置。
(四)公务车原使用人购买本人使用的公务车后,集团公司将车辆所有权过户到购车人名下,车辆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过户费用由购车人承担。
(一)、集团公司领导:
1、正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2万元;
2、副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1.5万元。
(二)各单位(部室)正、副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0.5万元。
截止时间为现有公务车改革启动后6个月(含6个月)。凡在此次公务车改革后,上级部门任命的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任命的各单位(部室)正、副职部级人员购置车辆的不再予以优惠。
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系统企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市场化、集约化经营,尽快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有关企业改制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国有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采取多种改制形式,促使交通运输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经济实体参与市场竞争。
按照完善试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方针,以明晰产权制度为核心,以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为目标。坚持改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盘活存量资产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相结合,改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解决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与妥善安置职工相结合。改制采取先易后难,条件成熟一家完成一家,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改制工作。
交通系统国有企业,即xx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xx县运输公司、xx县汽车轮渡公司三家企业。
根据交通运输系统的企业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企业干部、职工意见,原则上将现有的国有资产从国有企业中逐步退出,实行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
1、资产清查。改制企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彻底的盘点和核对,填写《资产清查明细表》和《财产损失核销申报表》,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会核。
2、资产评估。按县政府统一确定的资产评估基准日,由县财政局指定县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会同国土资源、房管等有关部门对三家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确认,评估小组在资产(含土地使用权)评估时,应考虑按固定资产的现行可变现市价标准进行操作。
3、改制企业的资产在城市规划红线内的,允许其剥离出来,剥离部分实行租赁使用,并按优惠政策收取资产占用费。
1、改制企业在资产评估确认的基础上,经核销剥离,扣除抵扣因素后,优先由企业内部职工出资购买。内部职工不愿出资购买的,可向社会公开出售、拍卖。
2、职工购买国有资产以参股的方式入股的,对未一次性付清部分,要与国资部门办理质押手续,按银行一年期存款利息支付资金占用费。
3、企业资产整体难以出售和拍卖的,可分块进行,未变卖的资产可作租赁处理,由县财政局委托企业主管部门代管。
4、对改制企业的债务债权财务状况,应进行审计。企业转制中清理出来的各种不良资产,包括未弥补亏损、盘亏、报废、坏帐、住房周转金和应付福利费、应摊未摊及应提未提费用等,在改制时一次性处理。
5、各项财产损失由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的具体标准、条件、要求,逐项审核。列为待处理损失的,经确认和批准后,在企业净资产中扣除。
1、改制企业产权买断后,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可以将安置费置换固定资产作为入股股金,股东置换资产股原则上不得抽走,可在内部转让,在改制企业中享有所有权,置换股股息可计入企业成本。
2、参股人员不愿出资配额的作自谋职业处理。
3、企业改制后,由改制企业统一向股东发放股权证,股权证分置换资产股和现金股两种,股东以股权证作为分红的依据。
4、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设置和管理,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在企业章程中予以明确,企业按《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予以实施管理。
1、根据交通系统企业的实际,职工的安置按照"一企一策,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改制企业通过盘活资产,并以资产变现的资金作为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用。个别企业安置确有困难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统筹考虑解决。
2、在职职工安置费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洞委发〔xx〕xx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以内一次性计发。
3、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补助费按年人均xx元计提至xx周岁(不足x年按x年计提);养老保险费按年人均xx元追缴五年;抚恤丧葬费人均按xx元计提,并一次性上缴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
4、离休干部特需经费等专项经费按温委办发〔xx〕x号文件规定,每人计提xx元,并缴交给接收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单位。
5、享受荣誉津贴人员的荣誉补助费根据洞劳人薪〔19xx〕xx号文件规定,省级劳模按年人均xx元,省级先进工作者按年人均xx元计提至xx周岁(不足x年的按x年计算)一次性计发。
6、因工伤残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费按洞委发〔xx〕xx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因工伤致残等级在x级的人均计提xx元,x级的人均计提xx元,并一次性发给(已享受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工伤医疗补助的不再计发)。
7、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已列入社会统筹的,继续由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按原渠道发放。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原由企业支付的,按照原发放标准,对不满xx周岁的供养对象,一次性发到xx周岁,对供养的其他直系亲属,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计发到xx周岁;xx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少x年,xx周岁以上的按x年计算。属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计发x万元。
8、领取安置费的职工,必须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分别办理失业登记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原有的养老保险年限可连续计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主管部门应将职工的个人档案移交到县就业管理机构,其养老保险费由个人自行缴纳。
9、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由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在银行开设个人帐户发放,企业补差部分予以取消。
10、原提前离岗退养人员和下岗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改制范围,其有关待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11、个别企业若改制条件尚未成熟,应将已变卖资产的资金缴存县财政专户,未变卖的房产租赁收入应存入银行作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费用。
1、企业内部职工60%以上出资购买国有企业资产,并一次性付清价款的,给予价格逐级优惠。购买资产xx万元以下的优惠50%,xx万元以上部分优惠10%。
2、企业改制在资产出售或转让时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企业,资产评估、转让,变更等所涉及的税费参照国企改制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要求将减免和退拨的资金用于职工的安置费用或偿还债务。
3、资产变卖转让的收入由财政局专户储存,主管部门应将资产变卖或转让的收入,在交通系统内部统筹使用。优先用于改制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偿还债务,剩余部分作为扶持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资金。
1、交通运输系统的集体企业改制,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并将逐步过渡到行业管理,与交通局脱离隶属关系。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企业改革的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