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药品经营承诺书(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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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承诺书篇一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自觉执行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开架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并按规定留存处方。
3、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量销售,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销售记录。不违规超范围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不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
4、坚守职业道德,诚信文明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做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未履行以上承诺,弄虚作假,经营假劣药品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一、严格遵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药品经营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落实环境优美、管理优良、质量安全、服务优质四个方面十三项要求,恪守“十二个不”承诺,深入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国家测评组检查时不失分。
二、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时,必须经执业药师或其他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销售。
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管理的相关规定,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发现购买异常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杜绝流弊事件发生。
四、严格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企业名称:林芝恒康平价大药房
承诺人: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
尊敬的社会各界的朋友们:
四、严格控制进货渠道,防止假、劣药品进入医院和药店,确保药品质量;
六、开展社区自我药疗和安全用药健康讲座,普及百姓合理用药知识,指导顾客正确用药。
七、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本人在河北省境内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公开承诺以下三点:
2、保证所提供的登记备案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3、若因提供虚假登记备案材料,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字:
一、自觉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严格按照gsp要求经营药品,各项记录真实完整。
三、严把药品质量安全关,不从无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及时做好购进验收记录,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药品配送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经营场所整洁卫生,药品摆放分类规范,药品销售遵照相关规定。定期对药品储存情况、质量状况进行自查,保证药品质量稳定,及时下架过期药品。
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制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自觉遵守广告法,不发布药品虚假宣传广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一切责任,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本承诺书一式三份, 乡(镇)政府、签订单位各存一份,另一份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档。
药品经营承诺书篇二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
二、落实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贮存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等管理制度,并配备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提高自身保健食品安全内控能力。
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认真审验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以及产品供货商的经营资格,按要求索证索票,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相关信息,确保购进和销售的保健食品来源可追溯,不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食品产品。
四、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查验制度。按照《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对经营的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说明进行审核。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真实、完整、规范,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五、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患有痢疾、伤寒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六、落实保健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具有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确保贮存、运输和装卸保健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治食品污染。
七、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内产品宣传资料。保健食品宣传资料必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不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效,不宣传疾病预防与治疗作用,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维权事宜、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公众监督。
本承诺书中的有关内容均真实、可信。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本申请人愿负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联系电话:xx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药品经营承诺书篇三
一、自觉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严格按照gsp要求经营药品,各项记录真实完整。
三、严把药品质量安全关,不从无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及时做好购进验收记录,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药品配送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经营场所整洁卫生,药品摆放分类规范,药品销售遵照相关规定。定期对药品储存情况、质量状况进行自查,保证药品质量稳定,及时下架过期药品。
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制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自觉遵守广告法,不发布药品虚假宣传广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背,愿承担一切责任,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本承诺书一式三份, 乡(镇)政府、签订单位各存一份,另一份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存档。
乡(镇)政府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承诺单位(法人代表):
药品经营承诺书篇四
一、我药店(医院)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负全责;
三、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经营质量保证体系;
六、发现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严格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立即停止销售,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药品经营承诺书篇五
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落实安全职责、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用药用械安全和2015年度该县gsp认证和换证工作顺利进行。近日,通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全县9家批发连锁分支机构和近60家重点药品零售企业签订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承诺书》。
六是不得经营销售假劣药械;
十是承诺如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以保障公众利益为目的,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各企业自觉承诺若违反上述“十条”的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罚。
(通江局)
一、我药店(医院)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负全责;
三、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经营质量保证体系;
六、发现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严格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立即停止销售,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药品经营承诺书篇六
四、严格控制进货渠道,防止假、劣药品进入医院和药店,确保药品质量;
六、开展社区自我药疗和安全用药健康讲座,普及百姓合理用药知识,指导顾客正确用药。
七、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药品经营承诺书篇七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2、自觉执行国家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开架销售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并按规定留存处方。
3、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限量销售,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销售记录。不违规超范围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不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
4、坚守职业道德,诚信文明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做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未履行以上承诺,弄虚作假,经营假劣药品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药品经营承诺书篇八
四、严格控制进货渠道,防止假、劣药品进入医院和药店,确保药品质量;
六、开展社区自我药疗和安全用药健康讲座,普及百姓合理用药知识,指导顾客正确用药。
七、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药品经营承诺书篇九
一、我药店(医院)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负全责;
三、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经营质量保证体系;
六、发现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严格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立即停止销售,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药品经营承诺书篇十
一、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负全责,保证不经营假劣药品。
二、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切实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不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柜台,不擅自变更许可内容,不超范围经营药品。店堂内外不张贴虚假广告,不销售虚假广告产品,不参与任何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的药品促销行为,不把非药品冒充药品欺诈消费者。
三、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保证从合法资质供货方采购药品、索取发票,保证对采购药品逐批验收合格后,录入计算机系统,上架销售。认真执行进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到票、帐、货相符。
四、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保证营业时间驻店药师在职在岗,不开架销售处方药。驻店药师不在岗时,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宣传和指导合理用药,认真对待消费者投诉。销售药品主动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销售凭证。
五、严格执行国家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管理规定。不经营蛋肽制剂(除胰岛素除外),不经营用于避孕、终止妊娠的米非司酮、含可待因复方制剂等处方药。
六、加强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使用。制定相应制度和操作规程,指定专人使用并维护计算机管理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经营质量控制全过程;能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经营进行网上实时监控。
七、认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对严重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在24小时内上报药品监管部门。
八、严格自律,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不弄虚作假,不规避监管。
承诺单位(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