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制度 服务承诺制度(汇总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制度篇一
一、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单位服务承诺制度。
二、服务承诺制是本机关各业务科室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三、服务承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
1、各科室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事程序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等要素,通过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2、完善监督制度。具体受理群众的投诉电话:7612402,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
五、服务承诺制的管理
服务承诺制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服务承诺的奖惩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制度篇二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特制订服务承诺制。
一、创建良好的服务环境。各办公室要保持整齐有序,洁净明亮的工作环境,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二、提供良好的服务秩序。机关员工要严格执行法定的工作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三、待人接事要讲究文明礼貌,遵照先到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为广大办事人员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
四、落实优良服务措施。严格按照《首问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制定细则,责任到人。
五、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
六、为保证此项制度的落实,将此项制度列入考核,因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低,有员工反映投诉的,一经查实,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作出相应考核。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制度篇三
为深入践行市政公用局"与民贴心、待民热心、让民舒心"的"三心"服务理念,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对外服务水平,提升用户对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品牌化服务的社会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1、负责自来水、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户的抄表收费工作。
2、收取燃气保险费、xx热电集团和泰能热电公司用户的供热费。
3、协助做好自来水、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业务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
1、严格执行《xx市城市供水条例》和《xx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2、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抄收服务规范,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着装统一,挂牌服务,行为规范,妥善处理抄收问题。
3、抄收员应严格按照营业站制定的月《抄表计划进度表》
进行抄表收费工作,提前三天张贴《抄表通知》。用户不在无法入户抄表,抄收员应在三日内进行抄收回头表工作。
4、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开展进社区访客户等公益宣传服务活动。
xx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在对外服务过程中,确因单位及员工自身原因给用户造成误解、不满的,须向用户赔礼道歉,并按《xx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奖惩办法》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一)对违背上述承诺的,可拨打xx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或xx市市政公用局热线电话反映或投诉。
xx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电话:
xx市市政公用局热线电话:
(二)对不涉及第三方认定的服务责任投诉,在接到投诉后2小时内联系用户进行沟通,4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回复用户。
(三)xx市市政公用局设立社会服务责任承诺制度监督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室),负责投诉处理的监督工作。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制度篇四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和指导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提出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体审批手续;负责市委委托管理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
(三)负责市委企业工委承担的各项工作职责。
(四)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五)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六)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和上级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七)指导、规划、协调、检查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以及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
(八)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加强对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指导;抓好专家和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
(九)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承办有关干部问题的调查审核工作。
(十)制订或参与制订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工作,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十一)对市级机关党的工作履行指导、服务、监督的.职能。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1、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胸卡上岗,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
2、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不脱岗、空岗,办事一视同仁、无亲疏远近之别。
3、实行首问负责。凡首先接到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的同志,首问负责到底,能解答的即刻解答,能办的事迅速办理,不刁难、不推倭,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凡涉及其他部门或科室的,立即协调解决,如果一次协调未到位的,负责做好有关工作,约定回复;如果需要交接办理的,做到交接清楚,明确责任;凡不能办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使来者满意而归。
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xx实行监督。
举报电话:xxx
20xx年xx月xx日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制度篇五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善发展软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施甸县服务承诺制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镇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公务员或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服务承诺制,是指各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对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的制度。
第四条 服务承诺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
第五条 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二)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三)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四)投诉方式;
(五)保障措施及其他承诺。
第六条 各单位应围绕首问服务、即时服务、限时服务、全程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制订服务承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服务承诺的兑现和落实负总责。
(一)不制订服务承诺的;
(二)服务承诺不向社会公布的;
(三)服务承诺不兑现的;
(四)违背服务承诺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有制度第七条情形之一的,由本单位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问责,也可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责任追究。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6月30日起施行。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制度篇六
班组安全生产联保互保制度(安全承诺制度)
一、安全生产互保制度
1、互保结对子的原则:两人及以上配合作业形成的安全相互保障责任共同体。
2、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并签定互保承诺协议书。
3、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保,并履行互保职责。
4、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保,即: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检修)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二、安全生产联保制度
1、联保原则: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形成的安全联系保障责任共同体。
2、班组之间必须实行安全联保制,联保对象要明确,并签定联保承诺协议书。
3、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联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联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联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制度篇七
一、制定学习计划
社区离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年初要结合离退休干部特点制订出学习实施方案及学习计划,注重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学习内容
2、学习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3、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其他学习内容。
三、学习形式
政治理论学习要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和参观考察相结合,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重在讲究学习效果。
1、个人自学。要按照学习计划规定的自学内容,认真进行自学并做好读书笔记。
2、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要明确学习内容、研讨主题。
3、采取报告会、座谈会、专题辅导、知识竞赛、征文活动、试题答卷、演讲比赛、通报情况及参观革命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外单位先进经验等多种学习方式,增强老同志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豫苑社区离退休干部走访慰问制度
1、公布“四就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电话,方便离退休干部联系。
2、对离休干部一月至少登门探望一次。
3、对单独居住、日常无子女照顾的离退休干部,做到一周一次登门探望。
4、对长期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离退休干部,做到一周两次登门探望。
5、春节、中秋、重阳节要对离退休干部进行探望。
6、探望时要认真收集离退休干部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社区为老干部服务工作。
豫苑社区离退休干部就近发挥作用制度
1、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2、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
3、积极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载体和平台。
4、大力宣传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典型。
5、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激发老干部发挥作用的积极性。
豫苑社区离退休干部文体活动制度
1、“四就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离退休干部文体活动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2、适时开展文体活动项目比赛,积极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的文体活动项目。
3、对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和情趣,能够坚持正常文体活动的离退休干部,要给予积极支持。
4、利用现有的条件设备,坚持灵活多样的原则,采取集中组织与分散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具有特色的文体活动。
5、文体活动要注重普及性,尊重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的积极性。
6、注重培养文体活动骨干,充分发挥文体活动骨干的作用,以骨干带动本社区离退休干部文体活动的开展。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制度篇八
一、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塑造“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制定本制度。
二、服务承诺制就是以提高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通过公开承诺和社会监督,实现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机制。
三、落实服务承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的原则。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角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四、明确服务内容。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行业,都要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单位的具体职能和服务项目。
五、规范服务承诺标准。服务标准要有明确和具体的行业标准,同时要有服务的行为标准和质量标准。
1、工作人员的服务标准(挂牌上岗、行为规范、态度要求、满意率等)。
2、办公场所、服务大厅的环境标准(设施标准、公示内容、卫生标准、标示要求等)。
3、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流程和办理时限。
4、预约服务电话,全天候受理职责范围内的预约服务事项。
六、要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每个行政许可项目,要公开办事依据和办理流程及所需手续,承诺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
七、建立健全投诉、查处与责任追究。各单位要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程序和查处机制,对于没有达到承诺标准的事项要建立责任追究和违诺补偿机制,保证服务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持续提高。
八、加强对服务承诺制的组织领导,围绕服务承诺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县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指导。
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范围:本县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都要实行政务公开。
1、办事机构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办事结果、办事时限、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赔偿标准等。
2、办事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应办理的手续。
三、公开的形式:
1、通过会议、文件、通告等方式公开;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3、通过建立政务公开栏、印发《办事指南》、办事卡片等形式公开;
4、通过网上信息公开;
5、服务窗口单位,都要创造条件实施“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大厅”办理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挂牌服务,以利于公众监督。
岗位责任制度
一、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工作任务、职责范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制订出每位岗位工作人员的职位、权力、责任和奖惩的规定,做到任务到人、权力到人、责任到人。
二、岗位责任制一经确立,所有工作人员都须严格遵照执行。
三、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1、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岗位工作人员应承担的具体职能业务和必须完成的任务。
2、工作权限。明确规定岗位工作人员在审批、执法、管理、服务等业务工作以及其他方面所应行使的权力。
3、工作标准。必须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规定岗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及标准要求。
4、工作责任。明确规定岗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行使工作职权时在政治上、行政上、法律上所应负的责任。
四、结合岗位责任,明确、具体地制定思想政治工作、学习、会议、财务等各项机关管理制度。
工作补位制度
一、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服务行业机关要对外公布值班电话或举报投诉电话,在工作日和值班时间内,必须严格做到按时对外办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停止或拖延对外办公。
二、工作人员相互补位。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服务行业,凡涉及直接对外办理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的科室或岗位,在工作日内要实行“a、b角制”。每个职位都要明确a、b两个责任人,当a角因出差等原因不在位时,必须由熟悉a角业务,并行使与a角同等职权的b角负责受理各项业务。
三、业务工作不间断。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服务行业,凡涉及直接对外办理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的,必须严格按照对外承诺的办事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对外办理公务,不得以各种理由出现业务间断或拒绝,推诿,扯皮等现象。
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各部门对来咨询、办事或打电话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的,接待受理的首位工作人员在职能和岗位的职责范围内必须解答、办理,或者交其他科室(人)办理的制度。
二、当事人到部门办事,第一个被咨询或打电话问到的人为首问负责人。
三、首问负责人负有自始至终为办事人或来电者导向服务的责任,对来人或来电者要热情服务,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不得借故拒绝或拖延不办。
四、首问负责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负责。属于咨询业务的一次性告知;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结;不符合规定的按否定报备制度处理。职责以外的要亲自引送或转达到相关岗位及相关人员,直至完成接办任务。不属于本部门的业务及事项,要明确告知对方办事机构及名称、地点。
五、首问负责人在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态度冷漠、刁难、扯皮,甚至发生口角而引起当事人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的。
2、拒绝受理或借故拖延办理时间的。
3、对问题处理不当造成投诉或上访的。
4、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被上级部门公开批评查实的。
5、违背原则、政策、程序答复或办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其他不良现象的。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单位和群众到部门咨询、办理有关事宜,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要办理事项的程序、手续、时限、收费标准等应该告知的制度。
二、单位或群众到部门办事时,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员应即时予以办理。
三、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对来单位咨询办理业务或需要补办的对象,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填写《一次性告知书》(见附件)。
四、办事人员所办理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不能一推了之。
五、告知过程中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
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要实行登记备案或书面请示报告的制度。
二、经办人员对报办人的诉求事项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检查核对,对确实需要否定的才能予以否定,并进行登记备案。
三、属于超越经办人权限的事项,经办人员没有否定权,应及时书面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不得随意或滥用职权给予否定。分管或主管领导接到否定请示报告后,应及时书面提出处理意见。
四、经核定符合否定条件的事项,由经办人员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内容主要包括:申办单位或申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申办事项,否定的理由及依据,领导审批意见等,与审办材料一起存档备查。
五、否定报备必须按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
六、申办人要求退还被否定的申办材料的,应当退还,并需签收备查。
七、经办人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行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根据服务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办结有关事项的制度。
二、限时办结的内容:
1、机关公文应规定办结时限。
2、单位或群众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提出的咨询,应在承诺规定的时限内解答或答复。
3、对下级单位、群众团体、群众要求协调解决的事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
4、对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或限时办理的事项,应明确在几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为确保限时办结制的实行,各单位要采取多方面措施,提高机关效能,缩短办理时限并严格按照对外承诺的时限办结。
四、对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协调,实行联合并联审批,无偿帮办服务。
五、需报上级审批的,由对口部门派专人全程跟踪服务。
六、企业急需在双休日、法定假日或八小时之外办理的事项,可提前与部门预约,相关部门须妥善安排,及时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随到随办、登门帮办。
七、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限时办结内容,通过宣传栏、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效能考评制度
一、效能考评的对象是本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行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全县的效能考评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的效能考评由各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三、效能考评的主要内容:
2、依法管理、履行职责情况;
3、服务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等作风建设情况;
4、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情况;
5、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效能考评与年度目标考核直接挂钩,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检查监督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平时考评:各部门单位每月对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法、服务情况、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情况、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一次考评。
2、专项集中考评:各部门单位对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定期组织阶段性监督检查;采取组织评估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定期组织评议。
3、年终总结考评:各部门单位年终组织评估、民主评议,对全年考评情况评定等次。
4、各部门单位对效能考评情况实行通报制度,定期进行通报,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5、年终总结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效能考评情况存入单位档案,作为衡量工作业绩、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责任追究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工作补位等制度,受到有效投诉或被检查发现,依据《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责任追究。
二、“有效投诉”的认定,可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规定以及部门、行业的特点与实际情况制定认定办法。
三、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优化发展环境各项制度的,一般由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调查处理。投诉人直接向县纠风办投诉的,县纠风办在受理并调查核实后,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县纠风办对群众的有效投诉,可根据有关规定,建议当事人所在机关或监察部门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
五、行政机关违反优化发展环境各项制度,办事手续繁杂、职责不清、互相扯皮、效能低下,群众反映强烈的,由县纠风办责成整改,并要求该机关负责人说明情况,提出整改计划,并限期实施;严重违反,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县纠风办可以建议其上级主管单位或纪检监察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部门、单位因违反优化发展环境制度被县纠风办通报批评的,该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受奖等资格。
六、受责任追究的责任人对责任追究的认定或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七、各乡镇、各部门对违规人员的处理,要及时报县纠风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