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项目合同台账 合同管理台账(优秀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项目合同台账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 定义
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 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 具体实施
第六条 登记模式
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 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
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 登记时间
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十一条 资料补充
各承办部门的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
第十二条 合同登记编号规则和移交
本办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档以《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类编号。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
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本规则作为《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条 本办法发布后提交审查的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 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有关表格和完善内容,如不适用,请将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 支持文件:《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实施细则
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补充,提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解释 修改 废除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法务部,修改、废除权属公司董事长办公会。
第十九条 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第一条 为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以 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经办部门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见附件1),并同时向公司法务部门备案,涉及到款项收付的还应同时向财务部门备案。
备案是指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台账、经办人签字确认无误的合同复印件提交相关部门。
第三条 合同经办人员及部门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协助法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合同管理和履行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四条 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五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名称;
2、合同主体;
4、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的进度、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5、备注(有无违约、争议、诉讼、合同变更、无效、所附资料等情况)
6、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合同台账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副本;
5、其他与合同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中止等情形的,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在合同台账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并报法务部备案。
如涉及到合同价款收付条款变更(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等情形)的,同时报财务部门备案。
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 使用或借用合同台账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账管理人员。
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法务部、首办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项目合同台账篇二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附件一中双方商定的网站结构,在附件二中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2.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文、图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制作成电子文件。在乙方开始制作网页时,甲方应备齐全部内容资料。
3.甲方应在网页制作的全过程中给与乙方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
4.甲方有权对乙方设计的网页提出修改意见,由双方协商更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据附件一中双方商定的网站结构,在附件二中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乙方有权对甲方网页的设计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乙方所制作的网页需兼容ie4.0版和netscape4.0版以上主流浏览器,并支持800x600分辨率。
5.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对有可能影响附件二中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6.乙方负责在网站开通后10日内对甲方网站中由于乙方失误造成的页面错误进行修改。
三、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内容,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具体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
1.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后,甲方正式享有网站的全部使用权。
2.双方合作期间,网站构架、网页版式设计等内容(甲方提供文本资料及图形、音像资料未经乙方加工部分除外)之版权、设计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复制或交由第三方使用。
3.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第三方指控与站点页面有关的知识侵权的事件,应由乙方负责并保证甲方权利不受损失。
六、合同的终止
1.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终止理由,由双方签代表协商终止合同。
3.由于战争、地震、火灾等法定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七、付款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域名申请费,服务器空间租用费,网站设计费,加急费,网站最终页数的网页制作费,以及网站后期维护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详细费用见附件)
2、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站总体设计制作之前,甲方应付给乙方网站总体预算的 %作为预付款。待乙方全部完成甲方网站建设后,根据乙方实际制作页面数量,确定甲方网站最终建设费用,甲方应在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费用。
合同签署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签(盖章) :代表签(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台账篇三
合同台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合同的签订、履行由不同部门管理的,各部门可按照职责范围登记合同台帐的内容,但必须保证合同台帐内容相互衔接,资料查阅及使用便捷。
(一)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重要合同和重大合同;
(二)与同公司保持长期良好业务关系的重要客户之间签订的合同;
(二)对公司的发展影响重大的合同;
(四)其他重大及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对合同备案台帐未涉及的合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要求,建立合同流水台帐。
第十条 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台帐管理部门。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备案台帐涉及的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十五日内,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应将合同管理台帐及所附资料移交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09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项目合同台账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各种协议、合同文本。
二、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合同档案实行集团公司管理中心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建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体系,并确定一名行政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
三、合同文档的移交
1、各分公司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在一个月内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管理中心。
2、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5、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册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为完成交接手续。
四、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合同文档以年代结合项目性质进行分类编号。
2、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超过两年以上(包含本数)的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协议,由管理中心甄别并予以销毁。
3、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
5、各分公司、各部门员工可在合同管理组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经分公司、管理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在管理中心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6、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要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
文档的安全。
7、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8、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项目合同台账篇五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交费办法:本协议签订后先支付管理费的50%;余下部分待竣工结算后,全部结清。
3.未按十二条给乙方债务纠纷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便利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该次债务纠纷总额2%的违约金。
1.逾期交纳管理费,未按缴纳部分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未给民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而导致公司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合同台账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以工程、销售项目为中心的资料总和,其构成包括招标文件、应标文件、技术方案、合同文本、二次设计方案、工程会议记要、竣工资料等。
二、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合同档案管理实行网络管理体系,由公司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办公室应分别建立建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体系,并确定一名网络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
三、合同档案管理的移交
1、公司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办公室存档。
2、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3、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档案移交清册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为完成交接手续。
四、合同文档管理办法
1、合同文档以年代结合项目性质进行分类编号。
2、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办公室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
4、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同档案检索工具,以有效地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5、各部门员工可在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到办公室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经部门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在办公室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7、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8、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项目合同台账篇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 定义
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 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 具体实施
第六条 登记模式
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 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
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 登记时间
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十一条 资料补充
各承办部门的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
第十二条 合同登记编号规则和移交
本办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档以《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类编号。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
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本规则作为《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条 本办法发布后提交审查的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 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有关表格和完善内容,如不适用,请将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 支持文件:《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实施细则
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补充,提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解释 修改 废除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法务部,修改、废除权属公司董事长办公会。
第十九条 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第一条 为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以 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经办部门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见附件1),并同时向公司法务部门备案,涉及到款项收付的还应同时向财务部门备案。
备案是指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台账、经办人签字确认无误的合同复印件提交相关部门。
第三条 合同经办人员及部门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协助法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合同管理和履行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四条 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五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名称;
2、合同主体;
4、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的进度、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5、备注(有无违约、争议、诉讼、合同变更、无效、所附资料等情况)
6、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合同台账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副本;
5、其他与合同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中止等情形的,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在合同台账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并报法务部备案。
如涉及到合同价款收付条款变更(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等情形)的,同时报财务部门备案。
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 使用或借用合同台账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账管理人员。
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法务部、首办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