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意见和建议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汇总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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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意见和建议篇一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规范和完善教学质量考核体系,现根据__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__教人〔20__〕4号)和《__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通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加教学投入、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质量意识。
2、所有承担本院归属课程的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综合实验、实习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力求简单易行,适合现阶段校情、院情。
2、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考核过程强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实行“三公开”,即公开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结果。
4、坚持正面激励和引导为主,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5、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践课、体育课等不同类型教师应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
1、教学质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以下简称“教学效果”,满分100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含“质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学规范等三个方面。
教学效果评分=学生测评分×50%+单位评价分×50%
(1)学生评价。学生评价由学生所在学院于每学期期末组织实施,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总分100分,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两学期均有学生测评分的,其评价结果以两学期平均值计算,只有一个学期学生测评分的,以该学期测评为据。学生评价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2)单位评价。单位评价主要包括同行评价(满分100分,占50%)、领导评价(满分100分,占50%)。同行评价由本系、教研室老师依据同行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与实践能力、教学组织及完成、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等情况;领导评价由单位领导、教学委员会委员、督导组负责人、教学秘书、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等,依据领导听课、督导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建设、教书育人、在教学课程组、教学团队中作用发挥情况、教学效果等情况(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单位评价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每学年组织一次。
3、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主要是评价教师项目承担和完成情况(含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和技能竞赛等)(具体加分项目见附件2)。
4、日常教学规范主要由校、院二级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等根据日常教学检查结果(由日常检查与听课、校长信箱、处长信箱、教学信息员、教学督导员等渠道所反映的属实情况),对本年度所有授课教师的日常教学规范进行评价,对达不到学校规范要求的(含教学事故)进行相应减分(具体减分项目见附件2)。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由各教学单位汇总进行。
6、教学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周期为本教学年度。
1、每学期期初,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对学生评价、单位评价、日常教学检查、专家评价等工作进行安排。
2、学校教务处、学院组织对本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分。
3、各单位汇总学生测评、单位评价等基本数据,并按上述考核方法形成教学质量评分初步结果。
4、评价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处理公示意见,并形成建议考核结果,于7月中旬前报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全校考核结果,按本办法进行复核,报学校考核领导组审核批准、公示。
6、公示、申诉处理。公示期内,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相关教学单位处理公示及相关申诉意见。
7、教务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组批准后上报教育厅,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备案。
1、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序,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含第25%名次,以四舍五入计,下同),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85分,良好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75分,合格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主持人直接定为优秀。
2、教学工作量满额的教师方有资格参加优秀、良好等次的评定。新引进教师进校第一年、学校计划内进修教师进修期间工作量不满额的,可直接定为合格,因不接受教学任务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满可直接定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有教学事故的',依据教学事故等级直接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限期提高业务能力,经重新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认定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教师,教学单位应将其调离教学岗位,或停止其承担该教学任务至少一年,一年后试讲,考核通过后方能重新上课。
4、考核结果与课酬挂钩。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划分为若干等级付酬。优秀等次的前20%名次的,课酬系数为1.5,余下80%优秀等次的系数为1.2;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课酬系数分别为1.1、1.0和0.5。
5、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项目评选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个人项目申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得申请集体项目。
6、考核结果与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挂钩。对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优秀或较差的单位,其优秀等次比例适当增加或减少。
1、艺术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在学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具体协调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1、学院考核领导组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本办法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意见和建议篇二
1.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加强教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师提高授课质量提供比较准确的反馈信息,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引领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促进各教学单位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科学管理。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管理人员提供教师教学工作信息,以便全面掌握学校教学状况,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为教师的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1.全面评价原则。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接受评价,所有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均需参与对该课程的评价。
2.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照评价标准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3.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各类评价均要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评价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4.科学性、导向性、可测量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既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便可行、便于操作。
1.实行学校、学院(部、室)两级评价管理制度。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全面安排、指导、检查和监督。
(2)各学院(部、室)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部、室)在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时,要向师生讲明评价的目的、意义;教育学生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公正、求实的评价原则。在评价工作中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期评价制度,学生评价在每学期选课前完成,下学期初公布评价结果。
(一)评价范围及要求
1.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每学年均需接受一次同行专家评价。
2.同一教师在不同学院(部、室)、不同专业或不同班级开设同一门课程(包括公共课),每个班级的学生都要进行评价,否则评价结果无效。
3.教学督导听课的重点是35岁以下青年教师。
(1)各级“教学名师奖”及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获得者;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的教师;
(3)连续两年被学校和学院教学督导组均评为优秀的教师;
(4)学院师生公认并由学院推荐的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教师总数的1/3,且每位教师不能连续三年被推荐为免评教师)。
(二)评价分类
根据授课内容和方式的不同,课堂教学评价分为理论课、实验课与技能课三大类。
(三)评价指标
2.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附件4~9)。
(四)评价方式
为克服单一评价方式的局限性,使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尽可能做到全面、公正、合理,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三种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1.学生评价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必须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教,不评教者不能选课。
(2)不能在网上评教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学生评教,以班级为单位,评教结束后将评价材料当场密封,并由组织评教工作人员和学生班长签字,上交学院,由学院统计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2.同行评价
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以教研室(组)为单位,选出3名及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科同行专家组成不同的专家组,分别对本教研室(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评价表交至学院,各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将本学期所有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存档。
3.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应通过随机听课、查阅任课教师的相关教学材料或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在全面了解每门课程授课质量的基础上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客观、公正进行评价。
1.下学期初,各教学单位上报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学校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原始材料。
2.为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及科学性,学生评价系统将分别去掉5%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3.等级评定。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以学生评价成绩20%、同行专家组评价成绩50%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成绩3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总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90-100分为a级(优秀)、80-89分为b级(良好)、60-79分为c级(中等)、60分以下为d级(不合格)。
4.各教学单位下学期初将总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1.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应分析、总结每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填写评价工作总结表,于下学期第二周上交教务处。
2.对于评价成绩低于80分及各学院(部、室)排名最后两名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具体改进措施。
3.任课教师应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积极采纳学生、同行专家以及校教学督导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自身教学现状,发挥优势,克服不足,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评价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师评先、评优以及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2.评价等级为d级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当年不得参加一切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连续两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上一学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当年不得破格评聘高一级职称。
3.评价等级为c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90%计算;评价等级为d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70%计算。
4.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报送校领导、有关处室及教学单位,并在各教学单位公布评价结果。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校教字〔20xx〕3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意见和建议篇三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中有关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和x市委、市政府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的部署,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
(一)科学性原则。评价方案按照教育教学规律,构建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保证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
(二)导向性原则。正确引导职业学校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操作性原则。评价采用等级记分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程序简便易行。
《x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附后)。
(一)信息分析法。充分、系统的信息采集分析,包括文本信息、电子信息和实证信息等,从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毕业生就业单位等方面获取相关信息。
(二)多样化的评价。包括文献分析、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现场观察、听课、核查资料等。
(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一)组织
由x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授权,市教育局高教成教职教科具体组织实施,每年评估一次。
(二)要求
1、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x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及评价方案,了解和熟悉教育教学水平评价的评价标准、评价过程、评价方法和评价结论的使用等。
2、学校开展自评。学校在每年9月底前对照《x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指标要求,对上学年度教育教学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得分情况)连同直接主管部门加具的意见报市教育局高教成教职教科。
3、学校按评价指标要求准备好能反映教育教学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
4、市教育局每年10月中下旬派出评估组到校评价,评价时间每校1天。评估组在评价结束后向学校进行初步反馈,并在4周内形成评价结论,提出改进意见,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经审核、公示后,向社会公布结果。学校收到评价结论后,必须根据评价结论的建议制定学校改进计划及措施,以促进学校发展。
(一)召开评价汇报会。评估组成员、学校主管部门领导及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汇报会。
1.评估组组长讲话并做评价工作安排;
2.听取受评学校校长汇报。
(二)考察学校办学条件和环境。评估组全体成员在学校领导陪同下巡视考察有关室场和设施设备。
(三)查阅资料。评估组按分工查阅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佐证材料。
(四)评估组人员与学校领导和毕业生就业单位负责人代表(由学校预先安排人选)进行访谈。
(五)听课。由评估组随机抽取6节课。
(六)召开座谈会。评估组派人分别组织召开部分教职工、学生座谈会(45分钟)和进行问卷调查(从教职工、学生花名册中随机抽取名单)。
(七)汇集评价意见和集体评议。评估组集中,各位专家汇报本人对各项指标的评审意见并作具体说明,逐项进行集体评议后,将书面评审意见交评估组组长汇总。
(八)反馈评估意见。评估组组长代表评估组向受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反馈综合性评价意见。
(九)校长及其主管部门领导表态。听取评估组反馈意见后,校长及其主管部门领导作表态发言。
(一)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优秀: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二级指标评分无0分。
合格:总分在70-89分为合格,二级指标评分无0分。
不合格:总分不达70分的为不合格。
(二)市将对评价总分排位在前三分之一以内的学校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集体及校长个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评价结果纳入镇区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考核、镇区教办素质教育目标管理评估的内容。
评估组人员劳务费及学校奖励经费从教育局专项预算经费中开支。
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意见和建议篇四
以往的评价制度过于注重纸笔测验,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其改进与激励功能,造成学生惧怕考试,丧失学习信心,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进行评价改革势在必行,但这项工作涉及面广,需要营造良好的评价氛围。
(一)加强培训,形成共识
我们利用学科培训时间,帮助学校和教师转变评价观念,大力宣传发展性评价的新理念,争取学校对教育评价改革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形成新的共识。
(二)制定方案,宏观导向
为了让新的评价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实践,我们每学期都尝试制订了《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在方案中,对评价的理念、评价内容和方式及评价注意事项都作了说明。为了给各学校在评价工作中留下实践探索的空间,在方案中指出了评价方式除书面考查由教研室统一命题外,其余评价方式由各学校教师结合评价内容及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式来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情况,反映学生的进步历程。为帮助学校进一步掌握评价方法,我们召开了各校教学副校长和主任会,下发了方案,并建议各学校也制定出适合本校学生特点的评价方案。
(一)改革评价内容
由过于注重知识向关注人的全面发展转变,评价的内容除学生的学业成绩外,还依据课程标准,从“情感与态度”“合作与交流”“课外实践”等非学业方面进行评价,丰富了评价内涵,关注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情感与态度”中考查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等;在“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中,考查了学生的学习方式、自主学习的能力、质疑问难的能力、探究精神、合作与交流的能力等。
在试卷命题上也作了较大的改变,命题的指导思想:力求体现《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xx年版)》的基本理念。整个卷面试题类型要广,注重贴近于学生的生活。不仅要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同时还将反映出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理解问题的能力、特别要考查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 命题体现了人文关怀。数学教学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数学学习水平,又要关注学生的情感与态度,体现关心人、尊重人、发展人的理念。因此,命题注意体现了人文价值,关注学生精神世界,关注学生的需求,使原本呆板的试卷成为学生与知识、情境、教师对话,心灵交汇、情感交流的载体。例如:对传统试卷的表述形式进行了“改头换面”,设计了卷首语。其中包含了教师对学生的热情期待与鼓励,促进了师生情感的互动交流,充满人文关怀。另外题目要求改变了以往的陈述形式,而是以亲切鼓励的口气表述,让学生充满了自信感。
2. 命题体现了尊重学生的个性选择。学生的数学学习活动是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和富有个性的过程。考试不能视学生为被动检测对象,命题要给学生一定的自由度和自主性,为学生提供一个激活灵性、张扬个性的平台。因此,在每学期命题时,都注意设计一些答案丰富多彩的开放性题目。例如:二年级试卷中,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在括号里填上时刻,并在钟面上画出时针和分针,目的是考查学生能否正确地认读时刻,在这里给了学生较为开放的空间。又如:根据题目中的数学信息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并解答,不仅给学生创造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而且能满足不同学生对数学的不同追求,尊重了学生的差异,从而体现了命题的个性化色彩。
3. 题目的呈现方式多样化,内容贴近了学生的生活。特别是解决问题呈现方式上有所突破,或者文字叙述、或者表格式、或者图画式等,体现了图文并茂。题目内容情境化,融入了现实生活。评价内容的确定与改革,对教学起到了一个指挥棒的作用,增强了教师依据目标进行教学的自觉性。
(二)改革评价方式
由单一方式向多种方式转变。由于评价的自主权下放给各学校,下放给一线教师,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参与评价改革的积极性。各学校成立了教学质量评价小组,制定了评价方案,组织教师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评价的关键项目和指标,评价的方式及具体的操作步骤等。方案的形成过程,变成了深入学习教育评价理念的过程,变成了教师深度参与,充分发挥各自聪明才智的过程。许多学校除进行书面考查外,还进行了口头评价、作业批注评价、课堂观察评价、单元测试评价、问卷分析调查、建立成长记录袋等方式,把阶段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激励了学生不断进步。有的学校还将课内评价与课外评价相结合,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感受到数学与生活的密切联系,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积极性。还有的学校将统一评价与差异评价相结合,但更多关注的是差异性评价,即给学生提供多次评价、多层次评价的机会,拓宽了学生的发展空间。如:学生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可以允许他们重考。对于作业、提问、活动、操作分为不同的档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评价层次,只要有进步就给与充分肯定,鼓励学生分层递进。此外,为了让所有的学生都有成功的机会,有的学校还设立了单项奖、特长奖、进步奖等,让每个学生都捧着奖状回家,极大地增强了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三)改革评价主体
由单一评价向多元评价转变。许多学校在评价中采用了学生自评、生生互评、家长参评、教师综合评定的民主的、开放的多方民主评定法,让学生成为评价的主人,使评价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动力,成为学生发现和调整自我成长方式的重要途径。在评价中,为避免教条的理解评价主体多元化,我们强调并不是所有项目评价都要多方参与,而应有重点。比如:知识领域的评价主要由教师、学生完成,情感与态度、学习方式则应由学生、同学、家长、教师共同给与评价,从而提高评价的效度,使评价真正成为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
(四)处理好评价的结果
教研室对学校进行书面考查后,对考查的结果重在加强分析指导,及时召开书面考查试卷分析会及每学期的教学质量评价分析会,反思教学中的不足,同时为学校和教师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在对学生评价结果的处理上,建议各学校采用“等级+评语+成长记录袋”的方式呈现。
(一)促进了学校、教师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转变
评价的改革使学校和教师清楚地认识到,对学生的评价,不能仅停留在试卷、分数上,而要体现新的人才观和教育观,充分发挥了评价的诊断功能和激励功能,把评价作为促进学生自我反思和改进的过程。在操作过程中,虽然教师的工作量加大了,但却锻炼和培养了教师的能力,提高了教师素质。
(二)增强了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评价改革,充分体现了以学生发展为本,学生对评价形式感兴趣,主动参与,促进了学生情感、认知、思维和能力的发展。特别对于那些学习上暂时有困难的学生,极大地增强了他们学习的自信心。
(三)改变了家长的观念
评价改革,促进了家长教育思想的转变,使他们由原来只关心孩子的分数变为关注孩子各方面素质的发展,积极参与学校的质量评价。
当然,在评价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中,我们也存在一些困惑,如多次评价是否会使部分学生养成不刻苦学习的习惯,评价内容如何更科学、更全面、更客观、更简明易评,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推进。
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意见和建议篇五
为了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过程、学生学习表现结果的监测和调控,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切实加强对我校教学质量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构建系统、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以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教学质量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既重视教师的“教”更重视学生的“学”,使教学过程成为不断反馈、不断调节、不断改进的动态过程,达到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通过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监测,使教师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质量观。推动学校加强管理,改进教学,提高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效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导向性原则:体现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师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持续发展,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2、全面性原则:既包括对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的监测,要包括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测。既对学生的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检测,又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全程性的跟踪监测。
3、针对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原则:检测要结合学校教学现状和新课改的新要求,引导教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的方法,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效率。
(一)、教师教学教学过程的监测。
1、备课。以备课组为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进一步规范集体备课,努力提高集体备课的实效性。
2、上课(课堂教学)。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要高标准、严要求,要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指导学生进行课堂学习,使学生活泼高效的学习,让尽可能多的学生受益。
3、作业布置、批改与讲评按检查情况分等级。
(二)、学生学习(成长)过程监测
1、综合表现评定。
根据县教育局相关精神,评定内容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行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六个方面。
综合表现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评定和综合性评语两部分组成。综合性评语主要对学生综合表现内容的五个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技能。综合性评语要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撰写。
综合表现评定:各班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内容的五个方面,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力求科学性和可行性。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2、测评等级:主要是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的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包括:道德品德、公民素养、审美与表现、运动与健康、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等六类。
(三)、教学效果的监控。
1、日常教学质量的随堂抽测
根据各学科、各年级、各课节的具体教学内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每节课的具体抽测内容,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测机构的成员不定期到各班进行随堂听课,课后对学生的掌握情况进行抽查,并准确、合理的分析抽测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对教师的教学工作作出有效调控。 2、阶段性教学质量检测及在期末通过对全校各学科进行检测,以各学科成绩相对落后的学生学习情况后,各学科、各班级教学质量的提高幅度为评价的内容开展相应评价。
学校建立教师、年级组、学科教研组三级监测网络,教师以自我监测和随堂检测为主,随教学过程进行而进行。教研组以抽查教案、作业和对学生进行阶段性检测为主的检测方式。
五、
集中监测。除每学期根据县教育局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安排相关集中检测工作外,组织好期末质量检测,并做好质量分析与数据呈报工作。
期末要按县教育局教育教学质量统一要求,开展校内教学全方位督查和每学期教师评价工作,及时上报督查、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