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履约保函(汇总8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购合同履约保函篇一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清单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________中标总价格(大写)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六、其它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采购合同履约保函篇二
卖方:
品名
货号
鞋子材质
码段
双/箱
箱数
数量(双)
单价(元)
金额(元)
交货期
二、生产:按双方确认样要求生产。大货生产时,如未经买方书面同意确认,卖方大货所用材料同确认样不符,买方有权拒收大货,并保留向卖方索赔最高不超过总预付货款2倍的违约赔偿。卖方不得在未经买方允许的情况下,将订单外发其它加工厂生产。
三、合同签订后,除买方根据市场情况,紧急书面通知卖方(并经卖方同意)减少或取消订货的外(所减少或取消部分订货货款按本合同议定价在总货款中扣除),买卖双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
四、包装:严格按照买方要求操作。货物发送至买方指定点后,经买方检验,如发现包装过紧导致鞋子变形,影响销售,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相应损失或全额退赔;因包装过松、浪费体积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运费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五、质量要求:根据买方确认样品为准,其它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或质量保证期:卖方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并应根据《_产品质量法》、《_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规,在三包期内对产品实行质量“三包”;交货后半年内,出现消费者大面积(15%以上,含15%)投诉本次大货较重大质量问题,经相关质量检验部门证实产品本身确实有较大质量问题,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进行必要的产品召回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交货地点:卖方仓库。在某个批次货物验货通过后,买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是否直接从卖方仓库装运货物出口。卖方负责货物装箱工作。卖方在货物装箱时须要保证满箱出货,原则上应做到每个40高柜装运货物总体积不得少于67立方。
七、交货日期:本合同及同合同编号的《外购订单》所提及的交货期均为该批次货物的装柜离厂时间,所有货物严格按照订单关于货期的要求按时交货。任何一个批次如因推迟交货影响上市销售,卖方赔偿买方该批次合同金额的5%,如合同交期延15天以上,买方有权拒绝出货,取消合同,卖方需退回买方已付的订金。
八、验收标准:买方按确认样及相关标准和要求验收所有货物。相关标准以国际鞋类贸易正常检验标准为准,如客户对某个批次(或全部批次)大货有另行质量要求或其他要求,买方需在该批次(或指定批次)交货期前20天书面(含传真、双方正式往来的邮件)告知卖方确认。
验收方式:
(1)卖方根据合同或《外购订单》所约定交货期自行安排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告知买方,买方根据卖方生产计划表,在大货生产时,有权安排人员进车间对所生产大货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反馈至卖方代表处,卖方应根据抽检结果及时调整相关质量管理,以避免最终大货交货的质量问题。
(2)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买方有权安排正式质量检验人员于出货前7天内对该批次大货进行检验。买方正式验货前,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相关事宜。对于验货结果,买方应在1—2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卖方确认。卖方根据验货结果迅速对大货瑕疵进行修正、替换工作。在卖方完成相关改正工作后,买方会重新安排验货直至验货结果符合质量标准。
(3)没有买方书面(含传真、双方正式往来的邮件)的通知确认,所有货物不得认定为已验货通过,不得装运出口。卖方因违反此条款导致买方和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一律由卖方负责赔偿。
九、 合同(总货款)金额:
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签字,在乙方预付给甲方合同金额20%订金后生效,验收交货时乙方必须在每次发货之前将该批货款打入甲方账户(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20%订金只能在最后一批货品发放时作为货款使用),如甲方通知乙方交货,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未回复,且未付清款项,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货品自行处置,且乙方支付甲方的订金作为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赔偿,乙方不行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对货品的处置和要回订金。
十、违约责任: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依照合同交货规定条款办理;因卖方交货严重延期(经买方或买方客户多次邮件、传真或电话催促卖方代表人,卖方仍无法确定交货期)或拒绝交货导致买方巨大经济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要不超过《合同法》规定违约上限赔偿。其他违约责任依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 卖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需方: 电话:
地址: 传真:
采购合同履约保函篇三
为切实贯彻执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____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1.托收承付;
2.款到发货;
3.银行汇票;
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电报挂号: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
采购合同履约保函篇四
买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_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的设备采购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定 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__________
(1)_合同_系指买卖双方自愿签署并达成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补充协议、通知书、确认书等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_合同价_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_货物_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机械、图纸、装箱资料及其他材料。
(4)_服务_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包装、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_项目现场_系指本合同项下买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
(6)_验收机构_系指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或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组成验收小组,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 合同范围及价款
与交货有关的费用:(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以及安装、调试、软件费、检验费(含设备安装验收取证费)及培训所需费用等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3、价款支付:
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____%即 ________元,作为合同预付款。
卖方按买方要求的 ____年____月____日送货到 (指定位置)并经买卖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无误签字确认后付合同总价的 %即 ________元。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____%即 ________元。
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____%即 ________元,待设备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 年期满后付清。
买方以 形式预付货款,同时卖方银行开具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与预付货款相同金额即 ________元的银行履约保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保函于卖方收到预付款时生效。
4.技术规范及标准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_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版本的标准。
卖方提供的设备一定要有 颁发的 许可证,如果提供设备与许可证不符或超范围生产制造,或由于其他原因卖方提供的设备不能通过当地 机构验收,买方有权向买方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提出赔偿要求 ,并提出诉讼。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_法定计量单位。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 3 除了合同标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条款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原件及复制件)还给买方。
6.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_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6. 2 因卖方提供的货物存在前条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流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卖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或为买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物或货物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更换。
7. 交货验收
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交与买方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交货检验记录,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买方应在货到后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卖方,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
.验收注意事项:卖方必须在买方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的包装,并将发票原件、质保卡、使用说明书、设备总装配图、出场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随机配件等交甲方签收。验收后买卖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该证书作为买方向卖方因短少、缺陷、或其他与合同不符合情形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发现质量、规格或数量或三者与合同不符,在质保期前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验收过程中如产生争议,买卖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8.包装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国家或专业标准,包括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9.检验、安装、调试
买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或制造商处)会同卖方检验人员对设备的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但并不代替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卖方应在验收后 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买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____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设备、材料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对此买方具有选择权。
买方验收机构在货物到达现场后对货物进行验收,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不会因为货物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卖方在调试过程中保证由买方投入试车的原材料不超过 即能达到调试产品合格,由于卖方原因导致试车投料超过约定部分,由卖方承担买方的购料成本。
10.运 输
卖方负责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到双方约定的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
11. 保险
本合同下提供的设备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卖方应负责进行全面保险并承担保费。
12.伴随服务
卖方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1)实施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调试和启动指导,直至设备运作正常;
(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6)低价(与市场价格比较)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所需的零部件;
(7)设备出现故障,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之后在72小时内解除故障。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无事先约定的,上述卖方应提供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13.备件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应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卖方应 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4.保证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或目前的型号,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改进。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查过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质保期内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卖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维修、重作、更换以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5.索赔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要求或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16.通知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或交货时间;
(4)卖方提供的服务。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三十(30)天内提出并须征得买方同意。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17.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第16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8.分包和转让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让。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部分,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与其分包人对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分包人仍应承担本合同条款中对卖方义务的约束。
19.卖方履约延误
卖方应按照合同或通知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除了合同条款第26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0.误期赔偿费
除合同条款第23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每延误一周,买方扣除卖方设备总价的 %,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1.卖方其他违约责任
卖方出现除第20条之外的违约情形时,违约责任如下:
(2)违约天数为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至违约行为纠正或违约情形消除之日;
(3)违约金=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差额部分。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a._腐败行为_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_欺诈行为_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23.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小时内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发生不可抗事件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4.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5.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请诉讼。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依法向 北京市大兴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_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解释。
27.有关税费
_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对卖方征收的税费由卖方承担。
28.合同生效
本合同条款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及合同正文规定的其他条件成立后生效。
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 方: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帐 号:__________
税 号:__________税 号:__________
采购合同履约保函篇五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
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供货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国家一等品生产,颜色、手感、品质按我司确认的为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
按合同数量交货,短溢装范围为0~+3%.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购货方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立即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在得到通知后立即解决并保证不影响购货方的交期。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购货方仓库后天凭全额增值税发票结款。
八、违约责任:
交货期每延迟交货壹天,每日按合同总价的___%计算违约金,由供货方支付购货方。如因数量/质量等问题因供方原因造成客户拒收货物/退货/索赔或扣款等,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购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项: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采购合同履约保函篇六
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_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的设备采购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__________
(1)_合同_系指买卖双方自愿签署并达成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补充协议、通知书、确认书等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_合同价_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_货物_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机械、图纸、装箱资料及其他材料。
(4)_服务_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包装、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_项目现场_系指本合同项下买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
(6)_验收机构_系指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或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组成验收小组,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合同范围及价款
与交货有关的费用:(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以及安装、调试、软件费、检验费(含设备安装验收取证费)及培训所需费用等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3、价款支付:
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____%即________元,作为合同预付款。
卖方按买方要求的____年____月____日送货到(指定位置)并经买卖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无误签字确认后付合同总价的%即________元。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____%即________元。
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____%即________元,待设备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年期满后付清。
买方以形式预付货款,同时卖方银行开具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与预付货款相同金额即________元的银行履约保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保函于卖方收到预付款时生效。
4.技术规范及标准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_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版本的标准。
卖方提供的设备一定要有颁发的许可证,如果提供设备与许可证不符或超范围生产制造,或由于其他原因卖方提供的设备不能通过当地机构验收,买方有权向买方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并提出诉讼。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_法定计量单位。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除了合同标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条款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原件及复制件)还给买方。
6.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_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因卖方提供的货物存在前条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流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卖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或为买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物或货物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更换。
7.交货验收
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交与买方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交货检验记录,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买方应在货到后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日通知卖方,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
.验收注意事项:卖方必须在买方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的包装,并将发票原件、质保卡、使用说明书、设备总装配图、出场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随机配件等交甲方签收。验收后买卖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该证书作为买方向卖方因短少、缺陷、或其他与合同不符合情形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发现质量、规格或数量或三者与合同不符,在质保期前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验收过程中如产生争议,买卖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8.包装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国家或专业标准,包括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9.检验、安装、调试
买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或制造商处)会同卖方检验人员对设备的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但并不代替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卖方应在验收后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买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____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设备、材料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对此买方具有选择权。
买方验收机构在货物到达现场后对货物进行验收,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不会因为货物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卖方在调试过程中保证由买方投入试车的原材料不超过即能达到调试产品合格,由于卖方原因导致试车投料超过约定部分,由卖方承担买方的购料成本。
10.运输
卖方负责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到双方约定的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
11.保险
本合同下提供的设备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卖方应负责进行全面保险并承担保费。
12.伴随服务
卖方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6)低价(与市场价格比较)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所需的零部件;
(7)设备出现故障,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之后在72小时内解除故障。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无事先约定的,上述卖方应提供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13.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卖方应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4.保证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或目前的型号,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改进。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查过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质保期内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卖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维修、重作、更换以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5.索赔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要求或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16.通知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或交货时间;
(4)卖方提供的服务。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三十(30)天内提出并须征得买方同意。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17.合同修改
除了合同第16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8.分包和转让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让。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部分,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与其分包人对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分包人仍应承担本合同条款中对卖方义务的约束。
19.卖方履约延误
卖方应按照合同或通知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除了合同条款第26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0.误期赔偿费
除合同条款第23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每延误一周,买方扣除卖方设备总价的%,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1.卖方其他违约责任
卖方出现除第20条之外的违约情形时,违约责任如下:
(3)违约金=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差额部分。
22.违约终止合同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a._腐败行为_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_欺诈行为_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23.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小时内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发生不可抗事件的影响持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4.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5.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请诉讼。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依法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_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解释。
27.有关税费
_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对卖方征收的税费由卖方承担。
28.合同生效
本合同条款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及合同正文规定的其他条件成立后生效。
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
采购合同履约保函篇七
乙方(供方):
鉴于甲方施工生产的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 施工项目的水泥,依照《_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石子数量______m3,金额___________元
1、价格随行就市,以当批次质量标准核定价格【含税(普通发票)】。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1.交货时间:甲方应提前三日书面和传真通知乙方组织供货,乙方所供钢材必须保证质量并随货提供合格证和有效证件。
2.交货地点及方式: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卸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3.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与乙方无关。
三、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材进场,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货款,若甲方资金暂时不能到位,双方可延期支付,如延期超过 天,延期支付的资金,由甲方按当时期贷款利率和延期时间向乙方支付利息。
五、合同变更:业务需要合同发生补充协议、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乙方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结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名称(章)乙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采购合同履约保函篇八
甲方(采购方)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乙方(供应商)
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术语、关键词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采购物品说明
采购物品及说明
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交货与交货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乙方应在交货前7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物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安装、调试与验收
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
(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之后,甲方将验收款(见合同条款)支付给乙方。
7.品质保证与维护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采购物品通过验收之日起,系统软硬件保修六个月。本保证不包含由于甲方不当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甲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果采购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8.违约与赔偿
甲方违约处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准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设备安装顺延,乙方技术人员由此滞留在安装地点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设备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9.保密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
除为了维护操作相关设备而需接触乙方有关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甲方有关人员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员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术资料”,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经济损失。
甲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年(由双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11.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12.争议解决
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_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_法律。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13.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采购合同范本格式【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_民法典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
第六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地 址: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_________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