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教师管理办法(大全6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学校教师管理办法篇一
(1)学校的运动场地(场馆)、器材是学校的财产,要合理分配和使用;做到人人爱护、人人保护公有财产和设施。
(2)增强对体育场馆、器材的保护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各运动场馆、器材室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
(3)切实做好用电、用水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本着安全、节约、合理的原则使用。
(4)定期检查体育场地、器材、器械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及时解决。
二、体育运动安全
(1)体育教学必须以学生“健康第一”为原则,必须做到安全第一
(2)教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要重视安全教育,加强防范措施。教师要科学安排教学全过程,对教学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要有前瞻性,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上锻炼课时年级组长、班主任应到场监督)
(3)教学中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学生违规上课。
(4)教育学生重视自我保护,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
(5)体育教学活动,必须在教师的指导、帮助和保护下进行,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采取积极的安全保护措施。
(6)对待伤病的学生和例假期间的女学生,教师应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要求其适度参加体育锻炼,对确实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要认真履行有关规定。
(7)上课前,教师必须认真检查上课所使用的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
(8)加强课堂组织纪律性教育,维持好课堂秩序,制止危险行为。
(9)课后对课间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学校教师管理办法篇二
2.1 公司所属范围的新增建筑;
2.2现有办公、生产、生活区域内建筑的改建、扩建及再次修缮;
2.3各建筑内土木工程、水、电、气管道的新增及维修;
2.4各类设备、设施安装中涉及基建内容的部分;
2.5在国家法令、法规中明确归属为公司周边的公共范围。3.职责:
3.3 财务部负责对基建项目预算的审核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4 公司各级领导负责按本制度所约定权限审批相关基建项目。
3.5公共基建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3.5.1每位员工都有维护公司厂区内公共建筑物的义务。因使用人员使用不当导致门、水管等建筑物的损坏视情节轻重,责令赔偿,并给予适当处分。对损坏公司公共资产不报告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5.2员工发现厂区需维修的事情,应及时报告行政部进行处理。
4.1 公共基建维修工程由行政部具体负责实施人员填写《基建维修工程申请表》,报行政部主管、部长审核,主管经理批准。
4.2 相关涉及部门基建维修工程由使用部门填写《基建维修工程申请表》,经使用部门部长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后递交行政部实施。
4.3 如遇特殊情况,如水管爆裂、电路发生意外等,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转和生活秩序时,行政部门可先实施抢修,然后补办审批手续。
5.审核权限:
5.1 单项预算在1000元以内小型基建项目,行政部部长可直接批准实施。
5.2 单项预算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小型基建项目,由行政部部长审批,报备主管经理。
5.3单项预算在3000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由行政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5.4 经批准后由行政部门实施。6.基建项目合同签订:
6.1 总金额小于1000元以内的小型工程可免签合同(协议),行政部门要做好监督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总金额大于1000 元,小于10000元的工程可直接在公司采购系统内的合格供方中选定一家符合要求的施工方签订合同。
结算时按《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建筑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c安装工程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有关造价文件编制预算乘以相应的预算下浮率k,公司约定k =6% ,(即按预价乘以94%结算),作为结算的依据;材料、人工价格按照郑州市造价管理站发布最新季度价格信息(按工程施工进度分阶段)计算,价格信息中没有包含的材料,则乙方在采购前需经总包人认可;零星用工凭有效的经现场签证按单价80元/工日据实结算。
6.2 总金额大于10000 元的工程必须签订合同:并严格按《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实施。
6.2.2 大型基建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对 重点基建项目须有三家以上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并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共同评审确定最佳方案。
6.2.3 对部分基建项目采用招标、投标、竞标的方式选择承包方招标规则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实施;工程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6.2.5 合同中除涵盖双方必须履行事项外,需尽量详细的约定有关 维修等细节条款,相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同样具法律效力。
6.2.6《xxx 合同》内容必须注明工程质保条款,包括质保金和保修期限等。
6.2.7 工程预付款不得超过30%,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得超过40%,待工程决算审计结束后留质保金不得少于5%,保修期满后需经使用单位签字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结清。
6.2.8 凡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上,必须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工程质量监管.监理公司的选择须实行公开招投标。
7.施工过程控制
7.4 承包方须严格执行基建相关程序,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故,监督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8.2 大型基建项目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在自验的基础上提出申请,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建筑工程验收规范标准,经监理及公司等单位审 查,符合条件的,向政府机关申报后方可使用。
8.3 通过验收的项目,正式交由使用部门管理;
8.5 《基建项目验收单》作为财务部门执行付款的重要依据之一。9.请款、付款要求.9.1 行政部门应坚持基本程序,坚持按图施工,监督工程质量,经双方签字后的基建维修决算作为请款依据。
9.2 经批准的施工合同(协议)作为工程清算请款、付款的依据。
9.3 合同可采用包工包料及包工不包料两种形式,进行基建维修时应切实加强基建维修材料的管理、监控,特别是包工不包料,建立 健全材料采购、验收、保管和领用制度设置基建专账核算。
9.4、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减、增工程量必须通过审批的申请报告和施工合同(协议)及审批的工程预算一同作为工程决算的请款、付款依据。
9.5 工程竣工后,行政部门会同相关人员应认真审查,复核工程数量、造价等项目,然后按程序报审批。
11.本制度解释、修订由行政部负责,本制度自批准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学校教师管理办法篇三
为更好地推动我校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的步伐,规范外籍教师管理,为外籍教师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高端引领、需求导向的原则,加大引进高层次外籍教师力度。以开放、灵活、高效的政策,吸引更多符合我校战略发展需求、带动学科建设、促进师资队伍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高端、高层次外籍教师来我校工作。
第二条 学校鼓励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通过申报国家、部委(地方)和学校各类人才计划聘请外籍教师来校工作。优势特色学科应加大聘请外籍教师的力度,重点扩大专业外籍教师和长期外籍教师的比例,特别是高端、高层次外籍教师的比例。
第三条 建立、健全外籍教师管理和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人事处为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的牵头部门,国际合作交流处为外籍教师服务工作的归口部门,二级单位为外籍教师日常管理和服务的主体部门,其它相关部门努力做好支持工作。各单位用好用足国家、地区、学校在引进外籍人才方面的配套政策,做好外籍教师岗位管理,为外籍教师在出入境、证件办理、居留等方面提供服务便利。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聘任条件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外籍教师是指依托国家、部委(地方)、学校各类人才计划、专项计划、国际合作项目聘任,与我校签订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聘期内具有明确的任务和考核目标,能够对我校相关工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做出实质性贡献,每年来校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的外籍人员。
第五条 聘任条件
1.身体健康,对华友好,师德师风良好,学术、业务水平较高,符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对于部分国家特聘的高端外国专家,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2.专业类外籍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五年以上的教学和科研经历或满足学校引进人才相关要求;语言教学类外籍教师,应当取得国际通行的语言教学资格证书,长期语言外籍教师每周授课时间一般不少于14课时。
第三章 聘请程序及合同管理
第六条 拟通过国家、部委(地方)或学校人才计划(工程)等聘请的外籍教师,由相应人才计划(工程)的校内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荐申报。
第七条 其他外籍教师的聘请,由二级单位负责遴选和推荐,人事处负责组织学校层面的审批。
第八条 人事处负责协同国际处、用人单位进行工作协议或合同的商谈、起草、审核与签订。
第四章 薪酬待遇及福利
第九条 外籍教师的薪酬,按经费来源分为国家资助和学校资助两类。国家资助一般是国家(地方)部委设立的人才引进计划项目或科研项目;学校资助一般是学校批准设立的人才引进计划和学校专项外籍人员聘用计划项目。薪酬具体标准依据相关规定在协商工作协议或合同时予以确定。
第十条 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的外籍教师可参加基本社会保险。高层次外籍教师还可参加能获得上级部门资助的高端医疗保险。
第十一条 外籍教师在校工作期间,除国家及学校政策明确规定不能享受的福利待遇外,与校内现有中国籍教师享有同等福利。学校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为外籍教师提供可租住公寓。
第五章 日常管理及考核
第十二条 外籍教师纳入学校现有教师体系统一管理,入职时应履行报到手续。学校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要为外籍教师设立绿色服务通道,用人单位应为外籍教师配备工作助手,共同为外籍教师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
第十三条 外籍教师入职后,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外籍教师介绍我国情况和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有关规定,帮助其了解中国、了解学校,督促其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尊重中国的公众利益、文化传统及风俗习惯。
第十四条 外籍教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将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融入教学、科研工作中,悉心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在团队中起到表率和带动作用。
第十五条 学校及二级单位应充分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及风俗习惯,但不允许外籍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进行非法宗教活动及政治活动。外籍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得散布攻击我国政府和政策法规的言论,不得从事传教活动。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给予解聘处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外籍教师师德教育和监督。外籍教师不得违反教育部《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教师〔20xx〕10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xx〕4号)及学校有关师德学风要求。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给予解聘处理。
第十七条 外籍教师在聘期内应参照遵守我校现有教师有关管理规定。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应每月上报外籍教师的考勤结果,维护工作秩序,保障外籍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外籍教师出国(境)执行公务,需按学校相关规定,年初上报出访计划。出访前须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外籍教师因公出国(境)审批表》,附境外邀请信、出访日程等,履行校内相关审批手续,报销时需提供审批表原件、所持证件相关信息复印件及有效票据等。如有特殊情况,未在年初上报出访计划但又确需出国访问,经审批后可以酌情处理。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依据与外籍教师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对外籍教师进行考核。对外籍教师的考核可分为年度或中期考核、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申报北京市人民政府“长城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等相关奖励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 聘任期满前一个月,应对外籍教师进行聘期考核,学校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在自愿基础上平等协商,确定续聘事宜。高层次外籍教师的聘期考核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交流述职,确定考核结果;其他外籍教师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必要时可在自我总结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述职,其自我总结评价、单位考核意见报人事处备案。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国家外专局、教育部设立的各类引智项目和学校外专培育项目入选专家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外国文教专家引智项目申报与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xx〕14号)和《北京交通大学外专引智培育专项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校发〔20xx〕26号)文件管理。
第二十二条 外籍教师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提请劳动仲裁、法律诉讼。
第二十三条 涉及为外籍教师办理出入境、证件、居留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二十四条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和国际处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管理办法篇四
一、协助教导主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协助教导主任审查教科室教研工作计划、中学部、小学部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和各位任课教师的教学计划;协助教导主任搞好期中、期末的成绩统计和成绩分析,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建议;协助教导主任搞好全校教师的常规检查、教科室工作检查、中学部、小学部工作检查。
二、科学地编制课表、作间时间表、开学前各项表册等准备工作和学其结束各类表册、教学资料的收缴整理工作,以及学期中备课本等的发放工作。
三、搞好全校教师因事、因病等出现的调课、代课等工作,并作好记载,以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填写好校务日志和考勤工作。
四、相关表册填报工作。
五、搞好每一期的学生评教工作。
六、教导主任离职期间可代行教主任职责。
七、学校临时性工作。
学校教师管理办法篇五
1.0.目的
为了加强完善公司基建工作的管理, 确保基本建设的经济性、科学性和规范化,最大程度地发挥基建的投资效益,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0.本规定适用范围
2.1现有办公、生产、生活区域内建筑的装饰装修、改建、扩建;
2.3各类设施设备安装所涉及的基建内容的部分; 2.4公司所属范围的新增建筑。
3.0.职责
3.3.1公司各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求对办公、生产、生活区域申请再次修缮、配合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协助基建管理室完成相应工程验收。
3.4.1各级领导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审批相关基建项目。
4.0.申报流程
4.3如遇紧急情况(例:工期限定等),影响公司生产运转、生活秩序、公司形象时,可先行施工,后补办审批程序。
5.3特殊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对重点基建项目须有三家以上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并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共同评审确定最佳方案。
6.0.基建项目合同签订
6.4《xx合同》内容必须注明工程质保条款包括质保金和保修期限等。
6.5工程预付款原则上不得超过 20%,待工程决算审计结束后留质保金不得少于5%,保修期满后需经相关部门共同验收确认后方可结清。
7.0.施工过程监控
7.9基建管理室应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应对突发性事件,尽快与承包方制定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正常进行。
8.0.竣工验收
8.3竣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5涉及使用部门的,验收通过的项目交由使用部门管理; 8.6项目产生的任一文件,包括:基建规划、申请、请示、协同、报告都应整理归纳,留纸质版文件存档; 8.7《项目竣工验收单》视为财务部执行合同完成付款的重要依据。
学校教师管理办法篇六
总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总务工作,不仅能创造育人环境,而且能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为此,学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学校总务工作的主导思想:
1、学校总务工作,必须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2、总务工作必须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学校各部门服务,为师生的生活服务。
二、建设一支素质良好的总务队伍:
1、要提高政治素质,提高文化修养,要掌握学校工作的规律,提高业务能力。
2、要爱校如家,有一定的责任感和创业精神。工作上能任劳任怨,工作扎实,作风上要勤谨,廉洁奉公,思想上要以改善教师工作条件,以育人为己任。
3、总务人员要一专多能,团结协作,做好学校总务工作。
三、总务人员要严格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
1、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特点,坚持“少化钱、多办事、办好事”和“集中财力办要事”的原则,把握财源。
2、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
3、一切现金,均由出纳员负责办理,任何人员不得带存现金。
4、健全财务帐册,建立财务档案。
四、严格财务审批手续:
1、学校一切开支,必须征得校长同意,一切票据需由校长审批。总务主任应在开学前、期中两次与各部门协商,征求购置开支计划,送校长审批,凡为经校长同意,随意购买并造成事实者,由当事人负责。
2、一切购物票据,需由经手人、证明人(实物验收人)、批准人三者具全,方准报销,验收人员如发现数量、质量与票据不符,不予验收签报。
3、凡一切借款,借条需校长批准,如没有校长批准,出纳员有权拒付借款。
4、财务人员每月按时清结一次,并把清结情况报告校长室。
5、学校组成财务稽核小组,每学期对学校财务进行一次稽核。
五、总务处的职责:
1、学校一切校产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2、总务处要设立校产登记册,要分类登记:
a、课桌椅、柜厨、讲台办公桌橱;
b、电器:学校电器设备、电化教仪等;
c、乐器、体育器材,少先队室;
d、各专用室器材、教仪。
3、总务处每学期结束,必须对学校财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收调查结果书面上报校长室。
5、一切办公用品,包括日记本、稿纸、纸张、笔、粉笔等,需建立购进登记,领用登记、期末结算的制度。
6、总务处要经常地教育学生爱护学校一切公物,经常检查使用情况,受损情况,及时维修,减少耗失。
7、总务处应制订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总务处对校舍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因此要经常做好维护校舍,确保环境美的管理,经常巡视校舍,认真做好常规性的总务工作。
六、要保证学校工作顺利进行。
1、开学前做好领运课本、作业簿等工作,并按班分妥。及时购进教学及办公用品,保证开学用具齐全。
2、学期结束,要对总务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切实做好下学期的准备工作
学校总务管理工作的原则,是总务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共同行为准则,是学校管理者管人、管事、管物、管财的行动准则,它是总务管理客观规律的反映,是人们在对实践的不断总结、不断认识、不断深化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一、政治思想领先的原则
总务管理的任务是管好用好财和物,创设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不断充实和完善教学硬件,关心和改善师生的生活福利。做好总务工作,必须提高总务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循思想领先的原则。
首先,必须做好总务管理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他们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事业性和责任感,对本职工作勤勤恳恳,忠于职守,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具有廉洁奉公,任劳任怨、甘当配角、甘做教育战线上的无名小卒的献身精神。
其次,必须渗透到实际工作中去。如学校经费管理要坚持实事求是,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收费规定,做到收费合理,帐务公开,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师生审计监督。在管理学校财物上要经常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使他们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师生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敢于同损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不以简单的"违者罚款"或训斥为手段,提高学生爱护公物的自觉性。
二、为教学服务的原则
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因此,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这是学校工作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是每个学校工作人员所必须严格遵循的重要原则。
1、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配备教学仪器、图书资料、课桌凳添置、学校环境建设的改造、服务设施的完善、教学经费保证等等,为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2、根据学校各个阶段的特点,主动积极地做好各项总务后勤工作,使总务工作与学校教学工作紧密配合、协调一致。例如,开学初首先要及时发放书簿,安排好教室、课桌凳,收好管好学生所缴的一切经费,供应开学初的教学用品等,为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入正常阶段作出总务后勤保证。
3、及时收集信息,坚持调查研究,努力改善和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使师生把精力集中于教学上。
4、总务工作始终为教学服务,就必须对总务人员进行教育理论的教育,确立后勤为教学服务的信念,同时,要引导总务人员深入教学第一线,熟悉教学规律,这样才能做到想教学所想、急教学所急,更好地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三、为师生服务的原则
为师生服务的原则,要求总务后勤工作尽量想方设法解除师生的后顾之忧,为师生创造学习、工作、生活上的各种方便。例如,新教师分配到校第一件事就要安排好他们的吃、住,保证住得舒适,吃得满意,这样才能使新教师有精力投入到教学上去。创造条件,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创造通风、采光较好的住宿条件,努力办好食堂,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让师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紧张的教学活动中去。
坚持为师生服务,总务后勤人员还要克服服务工作的自卑思想。要肯定总务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要看到它的重要性。后勤工作是为学校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全体师生共同办好学校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经常教育总务工作人员,使他们认识到总务工作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学校的各项工作,同时要求他们甘做配角,心甘情愿地为师生服务,同时在为师生服务过程中要注意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做到诚实待人,语言文明。
四、从实际出发的科学性原则
从实际出发的科学性原则,就是用辩证唯物论,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的特点,用科学的方法,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总务后勤工作。
要实现从实际出发科学化管理学校,首先要提高对总务工作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纠正认为总务工作是杂务工作,只要脚勤、手勤,无须讲科学性的错误认识,总务工作服务的对象是学校教学,学校教学本身就具有科学性。例如,学校在添置教学用具、教学仪器时都要考虑到是否适合学校教学的实际,是否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的要求。又如学校的整体规划、环境绿化、基本建设等工作,这里面都有不少学问,都具有科学性。
五、坚持勤俭节约,廉洁奉公的原则
勤俭节约是办一切事情的基础,也是总务管理的基本方针,总务工作更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让有限的经费发挥更佳的效益,为学校教育、教学作出更大的成绩。
总务处负责管理学校全部经费的`收、支和物资供应,要始终贯彻勤俭节约、廉洁奉公的原则,做好经费的预算编制等工作。在学校财力的可能保证教学经费的前提下,编制预算计划,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一般,尽量做到少化钱多办事。健全审批制度,精打细算,引入竞争机制,对大型物品的采购,采用招投标,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在学校财产管理中要建立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在保管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做到物尽其用。对学生要进行勤俭节约的教育,从节省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块玻璃开始,使学生明白办学需要勤俭,勤俭为了更好地办学的道理。
在总务工作管理中,总务人员要坚持以身作则、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带头执行财政纪律,秉公办事,自觉抵制形形色色的不正之风,同时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在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提高总务管理人员的精神文明素质。
校产设施使用管理制度
校产校资,设施设备等公物均属国家和集体财产,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有效使用和爱护公物是每个师生的权利和义务。全体师生应发扬当家作主的精神,保管和使用好公物,随意损坏公物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为使有限的财物发挥最大的效益,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制订本制度。
1、实施公物贯彻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施三级管理制度。即学校总务处、各年级(含办公室)、各班责任制,总务处设总保管员一人,各处室,级组责任人,各班班主任。各处室,各课室内的一切公物,在学期初由总务处交付各处室,各班使用,由各处室责任人和各班任验收入册登记,负责保管使用,原则上一跟三年,负责到底。教室,寝室及其附设用品(如门、窗、黑板、讲台、照明设施等)管理责任到班。课桌、椅管理责任到个人。教职工借用公物使用,同样登记入册,内宿教职工个人租用公物要按章登记,工作调动离校前必须办理借用公物的清还手续。
2、落实检查做好公物保管工作
要做好校产、公物的管理,完善和健全保管借用责任制,必须落实检查,做好教育、督促和及时维修工作。在检查工作中,期中、期未由总务处组织人员分别到各处室、课室进行检查验收,把散失、损坏公物的情况详细登记,并根据学校的有关公物的奖惩条例,写出书面布告,通告全校。对保管使用公物做得好的班级纳入评选先进级组、文明班,表扬班的条件之一;对保管使用爱护公物做得好的个人作为评选三好学生的条件之一。凡损坏,散失公物者,必须追究赔偿责任,谁损坏,谁负责赔偿。对有意损坏公物者罚款,无意损坏者酌情赔偿。检举不出当事人的则要负管理不力的责任,由集体赔偿,奖惩要及时兑现。
凡损坏公物者均必须赔偿,其原则如下: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免予处分。
3、故意损坏,事后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五倍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全体师生必须明确管好用好公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扬当家作主精神,随意损坏公物尽其的行为必须立即制,努力做好保管公物的工作。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确保财产的安全和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管理
2、财产入库后,总保管按以上分类,把财产的种类、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数量、使用部门、分保管员等,准确的输入学校财产管理软件,生成财产卡片和财产增加单,对财产进行编号,生成财产簿,建立固定资产分类帐和分户帐。然后把财产交付给各使用部门的分保管或负责人。财务部门按以上分类,根据财产增加单对财产的金额、数量等进行审核,然后会计入帐进行资金核算。分保管按以上分类建立分类帐外,也要按财产的种类、规格、型号建立明细帐(或卡)。
3、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贵重物品经校长批准后才能借出;教职工因教学和工作需要借用学校固定资产,借用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办人要在规定时间内还清借用物品。
4、凡归还给保管室的财产,保管员应进行检验,如有废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属失职造成废损的,应按财产原值或加倍赔偿。
5、财产丢失应及时报告,查清原因,并追究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进行赔偿,同时按规定办理财产减少手续。
6、保管、分保管过整套设备的操作者,对财产的保养和维修要拟定出全年度维修方案,报批后认真组织实施,所开支的维修费不计入财产总值。
二、固定资产的范围,计价
1、凡是购置、无偿调拨、外单为赠送、自制自建、盘盈的财产,及以下财产均属固定资产范围(1)单价在500元以上,或单价不满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2)图书、杂志、报刊合定本、家具、资料不受单价限制,均属固定资产。(3)基建竣工后交付使用的建筑物。
2、凡是购置的固定资产按原价计价核算。(1)基建工程按审核后的工程决算核算。(2)自制自建、赠送、盘盈的固定资产,有价的按原价、无价的按当时市价计价核算。运什费、包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三、固定资产的增加
1、固定资产的增加必须按本校财产添置计划及审批程序进行,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无计划购置。
2、凡增加的每一项固定资产,必须填制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份,同购物发票办理财产验收手续,总保管,分保管都应在增加单中签字,最后由校长审批后交财务室报帐。
3、总保管、分保管、财务室,应凭填制的固定资产增加单,计入固定资产帐或卡。
4、增加的财产必须按规定进行编号。
5、固定资产增加单必须有财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特征、产地、单价、总价等。
四、固定资产的减少、调拨、报销、报废
1、固定资产的减少、挑拨、报销、报废由各部门分保管想总保管提出申请后,再经总务主任和校长审批,任何个人和部门都无权对学校固定资产擅自处理。
3、学校财产的被4凡报废财产,应由各部门分保管提出报废报告,送总保管,由总保管向校长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所报废的财产应填列清单,连同报废财产交总保管室存库,待变价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对帐
1、全校一年清产一次。清产工作应发动全校师生共同参与、互相配合。
2、查明学校财产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帐,以保证帐物相符。
3、查明学校财产有无使用不当和长期闲置,以提高使用效率。
4、查明学校财产的增减变动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有无擅自拆除,调出或变卖等行为。以维护财经纪律。
5、财产清查后应按规定办理盘盈、盘亏手续。
6、建立固定资产对帐制度,各分保管向总保管填报对帐单,总保管向财务室填报帐单,对帐中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及移交
1、学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管理,总务处配备总保管一人,统一管理学校的所有财产帐,财产帐必须设置总帐及按部门分户帐。
2、以保管室、实验室、各科室等使用部门为基准单位,各使用部门配备保管员或兼职财产负责人,对所分管的财产负责,保证财产的安全及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益。
3、总保管调离岗位应办理帐务移交。由校领导,总务处主任和会计共同监交。
4、分保管调离岗位应办理帐务、实物移交。由总务处主任会同总保管进行监交。
节约水电是减轻学校经费开支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水电使用管理杜绝水电浪费现象应做到定时、定量、定人、定位、定查、定修、定收。
1.定时。宿舍在起身至早操时间、晚自习下课至就寝时间给水给电和上午放学时间至下午上课时间给水;办公室、教室除阴雨天气外,不使用日光灯。
2.定量。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微机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等按现有配置的照明、电器、设备使用,不准任何人私自增加电路负荷,如确需添加电器设备,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总务处核定线路容量并报校长室批准后方可执行。
3.定人。班主任(教室)、各分部负责人(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物保管室、体育保管室管-理-员为水电管理使用责任人;后勤水电承包者为安装、检修责任人。
4.定位。按规定的定时、定量用水电外,晚自习时间教室照明灯,主干道路灯给电;熄灯铃响后的夜间时间,宿舍每层靠近楼梯道走廊灯和卫生间一盏吸顶灯给电,教学楼每层东西两部分端头和中部共3盏走廊灯、连廊每层一盏灯给电。
5.定查。坚持水电使用管理日查制度。夜间值班要按“水电使用管理日查表”要求去督查,从而达到管理到位;水电承包者对教学区、学生宿舍厕所的水冲式水箱上水速度检查调节每天不少于两次。
6.定修。现有电线路、水路不准私自改装、不准私拉乱接;墙壁、地面、顶棚因安装确需打孔的部位必须经总务处确认不会破损隐蔽的水、电路后才可安装;电路、水路发生故障,一律由后勤水电承包者派人检修、不得私自检修。后勤水电承包者晚间要排出水电人员值班表,确保师生晚自习间的正常照明。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学生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管理是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食品安全的前提条件。食堂卫生的管理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精神,落实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努力提高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的水平,为学生的健康建立保障体制。
一、学校食堂管理的主体。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主体是学校后勤部门,在学校食堂采取承包方式以后,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主体有学校后勤部门转移到学生食堂的承包方。因此,承包学生食堂的承包方必须承担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管理与卫生保障工作,学校后勤部门承担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督促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得以贯彻落实,真正建立学生的生活安全保障机制。
二、学校学生食堂的卫生管理责任区。
其中食堂使用的下水道也属于食堂卫生管理的部分。上述内容不包括过程性卫生管理和常规性的卫生管理的部分。
三、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基本条件建设。
1、学校食堂的必须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件、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和用餐场所,以及符合卫生要求的加工设备、分餐设备和就餐设备。
2、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装置;废弃物存放和运输的装置。
3、配备有供应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配备有餐具消毒的专用消毒柜;配备有洗涤与消毒专用装置。
4、配备有专用的污水排放装置。
食堂管理方案
经过全面的调查,发现了食堂的管理方案很不健全。因此,为使食堂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使食堂能做到优质、安全、高效地服务于师生,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食堂工作流程管理
1. 采购。食堂设采购员两名,一人付款,一人记帐,每天采购完毕后认真填好采购单,并签名。采购物品回校后交食堂保管员验收签名,采购单一式三份,采购员、保管员及管-理-员各一份,保管员用于月底盘点,管-理-员用于月底结帐,然后存档。
2. 验收和保管。食堂设保管员1名,每日对照采购单,对所采购物品进行核实验收,验收完毕后在采购单上签名,并保留采购单,以便月底盘点。
3. 制订菜单和领用物品。食堂炊事员实行主、副厨值班轮流制。主厨负责根据当天采购员采购原料及仓库存储,协同食堂管-理-员拟制当天中、晚餐菜单及次日早餐计划并予公布,然后领用各项所需材料,在领用单上签名,一式两份,保管员及管-理-员各一份,以便月底结合采购单进行盘点结帐。
4. 饭菜加工。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5分钟准备好。整个加工过程由主厨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加工后的饭菜要注意保热、保洁。
5. 就餐。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食堂管-理-员进行协调。负责打菜的职工要固定窗口。食堂管-理-员要根据就餐情况及时调配饭菜,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6. 餐后清洗、清理与打扫。餐后,管-理-员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适当处理。
7. 每周六要进行厨具、餐具的清洗及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大扫除。每月底要对采购原料及使用原料进行盘点,并列出当月库存物品清单及数量;每月底膳食委员会要和食堂管-理-员进行当月成本核算和帐务整理。
二、食堂卫生制度
(一)食品卫生
1. 不购买不新鲜食品,严禁购买及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以及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物。
2. 要做到生品与成品、熟品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冷藏时要做到荤腥类食品与其他食品相隔离。
3. 食物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注意防蝇、防灰尘,以避免杂物混入食品。
4. 隔餐食物如可食用,必须经过回锅加热。
5. 各种调料不宜久置,装盛调料各种器具应经常洗涤。
(二)餐具、厨具卫生
1. 刀、墩、板、桶、盆、筐、灶、锅、抹布等厨具要每餐清洗,保持厨具的清洁。餐具用后要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四类。
2. 厨具和餐具要固定摆好。
(三)环境卫生
1. 要经常性打扫和清洗食堂地面,做到地面无杂物和积水
2. 储藏室要保持干净、干燥和通风,储藏间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及个人物件,物品存放要离地,隔墙,分类。
4. 对存放厨具,餐具的各个角落要经常抹洗。
(四)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1. 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2. 在工作前及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如抓粉条,切菜,加工面粉等)应用热水消毒。
3. 不得在食品加工期间及销售食品前抽烟,不正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随处吐痰。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职责,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
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总务处。属于正常损坏,经总务处审查,报分管校长签字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破坏的,加倍赔偿,并视情况按学校规定给予适当的校纪处分。
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教研组长负责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集体赔偿。
四、班级公物,实行责任制。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总务处追查班主任,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五、特种教室的公物,有科教室负责人管理,损坏或丢失的总务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有负责人赔偿。总务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定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
六、赔偿由总务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会计室执行。交款应持现金按时交会计室。
七、学校校产、物品不明去向,学校追究总务处的责任,总务处追查负责管理人的责任。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一、绿化工作是校园建设的重要方面,绿化管理是搞好绿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学习绿化法规,提高认识,共同参与,积极创造“人人爱护绿化”的良好氛围。
二、校园绿化与管理由学校总务部门负责,进行统一规划和实施,严格执行绿化规划,杜绝盲目乱栽乱植,要建好学校绿化档案。
三、日常的绿化管理工作实行专人专管,绿化管-理-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动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灭虫、整枝、移栽、施肥等常规工作,对绿化景点要重点加强管理,提高鉴赏层次。
四、不断学习常见花卉知识。对学校已经种植的各种花卉的分类,环境条件,栽培技术,防治病虫害,总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要注意组织和发挥教师中的养花爱好者,关心和指导学校的绿化工作。
五、建立学校植树台帐和平面图,对种植品种、数量、种植时间和价值、管理状况,都要逐一登记,并每年组织检查,确保绿化规划的实施。
六、经常教育学生自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闯入绿化地带玩耍等不良现象。
七、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水电供应和使用的管理,维护供水供电、用水用电秩序,合理使用水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及水电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用水用电的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供水供电区域内的一切部门和个人(以下简称用户)均须严格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学校水电的供应、安全、计划、节约用水用电工作方案由校务会议制订,总务处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年段长、班主任、班级生活委员、宿舍楼生管人员负责各自范围内水电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对供用水实行节约为主的宏观管理原则,对供用电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水电设施
第五条校区内一切供水供电设施均属学校财产,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拆除和毁坏,不得擅自安装或私拉乱接水管、电源。不得在水管管网和水栓上随意开梯、接支管、分表及龙头等。
第六条学校每年拨出一定经费,对校区内管网、线路逐年更新改造,以逐步提高供水供电能力,减少耗费,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校园内教学生活场所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供水管道和开关阀门、供电主要线路(以户表为界),由总务处统一组织建设和维护。教室、各办公室内设施如属自然损坏,及时与总务处水电组联系维护,如属人为或使用不当导致损坏,须由直接责任人赔款维修,对隐瞒不报者及相关人员加倍予以处罚。
第八条学校供水供电的所有用户的水表、电表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 水电供应和使用
第十条总务处必须认真组织好全校的水电供应。保障教育、教学、教研、生活等用水用电的正常供给。除供电外线、自来水厂因故突然停水停电和校内紧急抢修水电设施外,停水停电要提前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告,必要时要启用自备发电机,以保障学校重点部位的供电供水。
第十一条空调器由总务科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与现有供电负载承受能力逐年配备到位,学校各部门购买大功率电器设备,必须先会同总务处对线路负载可行性论证后再提出采购建议。
第十二条全校师生员工注意节约用水用电,要做到人走灯灭,随手关好水龙头,发现用电开关损坏或自来水跑冒滴漏要及时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及时组织维修。
第十三条总务处各用户要积极推广使用节水节电装置和设备,灵活多样采取各种节能措施,降低水量和电能消耗。
第十四条用户不得有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用水电秩序的行为,严禁违章用水用电和窃水窃电。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八条总务处应当加强对供水供电的监督和巡查,各用户应当积极支持、配合。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用水用电管理
1、各部门负责人、年段长、班主任、生活委员、生管人员等要督促检查本部门(集体)的用水用电工作,组织做好所辖范围内电气设备维护管理和安全节约工作,随时掌握自己辖区内供水、供电线路与设备完好性与安全性,发现线路、设备损坏与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总务处书面汇报,以便总务处及时组织水电工修理完善。
2、全体教职工都要模范带头,办公室做到人离灯熄,空调等电器设备、水龙头要及时关好。如发现空调电风扇等电器设备或水龙头通宵不关者,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公开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3、教室用电以“够用不浪费”为原则,白天根据天气情况,早、晚自习根据寄宿生人数多少确定开灯数目。离开教室时,要关好灯、水龙头及电器设备,以免酿成事故。
4,学生宿舍采取集中控制,定时供电,定时加压供水等措施。供水供电时间,由总务处水电组根据季节变化和教学部门要求统一规定和调整。
5.生管人员与各宿舍舍长应当搞好学生宿舍楼用水用电的管理。如发现学生宿舍“长流水”或“长明灯”现象,要同时追究师生责任。
6、严禁在电线、灯头、开关、电风扇等电气设施上拴衣物、毛巾、蚊帐和装饰物等,严禁随意扭断水管或水龙头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校后勤管理,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食品卫生法、卫生防疫法、会计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学校财务、卫生、校园、基建修缮工程等管理要求和规定制定。
第三条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生活服务,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的功能。
第二章 校园管理
1.校园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学生 宿舍区管理等。
校园管理的目标是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
2.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
(1)校园绿化建设应有规划,突出重点,形成风格。校园绿化中要针对不同功能区域合理地配置景点、小品,将知识性、趣味性、人文性融为一体,提高校园的文化品位。
(2)学校应配备懂技术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绿化和养护。
(3)总务处应建立学校绿化管理制度 和绿化档案。档案包括绿化现状图、规划图、小品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及地块绿化统计表、各类合同等。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的任务是环境的清扫保洁,消灭蚊蝇孳生地及保持排水排污系统管道畅通等。
(1)学校各部门应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学生劳动服务活动的作用。
(2)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专职清洁工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3)加强宣传教育,在师生中形成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环境的文明习惯和良好风气。
4.学生宿舍区的管理
学校要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有关职能部门应确保宿舍安全、文明、卫生。
(1)加强对开水炉校园超市等生活服务设施的管理。食品超市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持证上岗。学校应对超市物品的价格、质量、食品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定期进行宿舍区生活设施及水、电维护、检查,保证宿舍各项设施的完好,使用安全。
(3)学生宿舍人均面积要达标,宿舍内应设置必备的生活设施和消防设施。
第三章 资产管理
第五条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是指后勤部门对学校全部资产的管理活动,包括房地产管理,水、电、锅炉管理,车辆管理和其他物资管理等。
第六条 房地产管理
房地产管理主要是指房地产产权与档案管理、公用房屋的分配与使用管理、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管理等。
1.房地产产权管理
学校要根据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房地产产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取得法律保护。
房地产档案管理包括房地产产权档案和房屋及附属设备技术档案。
(1)房地产产权档案指房地产地理位置、平面图、登记表、产权归属的原始资料、沿革变更登记表等。
(2)房屋及附属设备技术档案指建设项目计划 任务书、总体规划设计、勘测资料、施工图和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备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如房屋改造记录及图纸、大修记录等。
(3)房地产档案由后勤部门收集、整理,由学校档案室统一管理。
3.公用房的使用管理
(1)公用房的分配,由后勤部门按校长室研究的意见统一安排。
(2)公共用房和专用房屋,如食堂、礼堂、电化教室、专用教室、实验室、实训场所、阅览室、室内活动室、体育场馆、会议室、汽车库、仓库、书库、配电房、锅炉房等,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3)群众活动的公共用房,由使用部门制定制度,并负责管理。
(4)教职工集体宿舍由后勤部门管理。入住教职工应遵守学校有关制度,保证宿舍的安全、卫生、文明。
4.公用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
(1)应加强对公用房屋的巡视,发现破损或接到用户报修,应及时维修。
(2)整幢房屋的常规维修保养,由管理部门提出方案 ,经校长室研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维修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通过公开招标或议标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组织实施,项目款的结算必须通过审计。
5.做好闲置房产及门面房的开发与管理,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水电管理
1.水电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爱护设施、保证安全、注意节约、改善服务。
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校的供电、广播、电话、电视、网络线路、给排水管线和消防管线等。
2.水电设施的常规管理
对校内的水电系统要建立档案资料和巡视维修制度,保证用电安全,防止水质污染和管道破裂。
3.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有效。
4.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
学校应按供电部门规定,在变电所(配电房)门前设立警示标志,定期检修、保养,避免发生事故。自备发电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检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 物资管理
学校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三类。学校的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建账、发放、核算及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应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也应视作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购置
学校各部门所需物资由后勤部门统一采购。各部门应在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的物资需求计划,经分管校级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后勤部门汇总,报校长室审批,后勤部门按审批后的项目内容组织采购。特殊设备或科技含量高的专业设备,有关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派员协助采购。
凡纳入政府采购要求的物资项目,由后勤部门负责向政府采购机构申报代理采购。
(2)固定资产由后勤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分户账;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账卡,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统管固定资产的价格核算。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网络化三级管理(即校、专业办、室),选用适合本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软件进行计算机辅助管理。后勤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每年对账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固定资产的增减和校内调拨,应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批准后办理销账手续。
2.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等。
低值易耗品实行计划采购,定额供应。由后勤部门征求使用部门意见后编制计划,经分管后勤校级领导审批后,由后勤部门采购,各科室专人负责领用。物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管理与材料管理相同。
3.家具、办公、生活用具及一般设备管理
一般设备指桌、椅、凳、橱柜、床、沙发、电扇、体育器械等,实行统一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学校制订配备标准、管理及赔偿制度,后勤部门负责购置,按标准发放,建立账卡,每年核对一次,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做到账物相符。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教职工调进调出,均应办理领用物品归还手续,遗失、损坏按制度赔偿。
第四章 膳食管理
第十一条膳食管理
膳食管理是指后勤部门对膳食事务的管理活动,包括食品安全、营养卫生、食品成本和膳食服务等内容。
1.食品安全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2)制订并执行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销售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和环境、个人、餐具的卫生制度,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台账,杜绝食品中毒及食品投毒事故发生。
2.食品营养管理
(2)提高炊管人员的营养卫生观念,每学期进行1~2次营养卫生知识讲座,有条件的要进行系统的营养卫生基础知识的培训。
3.食品成本管理
(1)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按成本内涵加强成本核算,按月公布账目,严格控制盈利率。
(2)建立食品采购、验收、领用制度。
(3)使用智能卡消费的学校,食堂每天对电脑生成数据进行备份,以防电脑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4.膳食服务管理
(1)炊管人员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不卖变质霉烂食物,不以次充好。
(2)食堂营业时间要考虑就餐者的实际情况;高中低档菜搭配合理;冬天要供应热饭热菜。
(3)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5.膳食会计管理
(1)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出纳会计和记账会计分工明确。内部制度健全,条目设置合理,原始凭证内容完整,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核算准确。
(2)膳食会计在业务上接受学校财务部门的指导监督。
6.库房管理
库房有专人管理,物品入库、验收和领用制度健全,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每月盘库一次,防止食物霉变。有灭鼠、灭蟑螂设备和措施。备有冷库或冷冻冷藏柜。
第十二条膳食管理体制
积极探索膳食管理体制改革,以适应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食堂,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把各项管理要求列入承包合同,明确学校对食堂服务的质量、价格、经营范围和食品卫生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不执行制度和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赔偿一切损失。
学校要成立由分管后勤的校级领导为组长的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启动预警系统。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
(1)财务计划管理。及时编制财务预算,按照“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分配和执行预算。
(2)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在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法令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财务收支的具体实施细则,做到用款有计划、收支有标准、管理有定额、分析有资料、监督有要求。
(3)按照会计法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对账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账目健全,核算准确,按时编送报表。
(4)配合和支持学校开展各项创收活动,对产学研、实习、实训基地等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2.学校收入管理。学校所有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学校应使用印有财政监章的收费票据,不得自印或自行购买不合格的收据。财务部门应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建立票据台账,严格票据购入、领用、核销手续。定期公开财务。
3.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所有预算外收入均应进入财政专户。代办性收费要专款专用,按实结算。对已纳入地方行政结算中心的学校,要按结算中心规定,做好工资奖金、医保、公积金、所得税等报表编制上报工作和各项支出票据的核对、结账、支付工作。同时要做好每月经费开支的计划申报工作。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及会计人员的配备,应符合国家会计法和财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所有会计人员均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第六章 基建工程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基建工程管理是指编制基建工程总体规划,编写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拟定计划任务书,委托设计,建设准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
基建是百年大计,要保证工程质量,加强质量监督,把好每个阶段的工程质量关。基建工程耗资大,节约的潜力也大,需要配备与建设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熟悉业务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基建工程总体规划
1.编制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是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学制、编制及国家教育部和发改委颁发的有关文件。
规划包括老校的改扩建和新校建设。建筑设计方案要公开招标并有专家评估确定。
2.老校的改扩建规划要结合区域现状进行。除规划房屋的布局外,应同时规划道路、供电、给排水、网络管线和校园绿化等。规划应尽可能使功能分区合理,水电容量应满足发展要求。
第十七条基建工程过程管理
1.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施工前期准备,领取规划许可证和建设许可证并进行招标。
2.凡需实行监理制的基建项目应在施工招标前确定监理单位,委托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3.基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及与基建相关的设备和大宗材料的供货单位,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公开进行招标,择优选择并分别签订合同。
4.凡采取学校供应材料,后勤部门应配备专(兼)职材料员,保证材料供应。若由施工方供材,后勤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对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验收监督。
5.要组织勘测设计、质监、监理、消防、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对施工图进行会审和技术交底,会审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作为技术资料存档。
6.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
7.基建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设计、规划、质监、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8.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提出审计申请,取得审计报告后,根据审计报告与工程建设方结算工程款项,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9.竣工验收后,应将全部基建资料进行整理,建档并及时交学校档案室存档,后勤部门留复印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