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书档案实施细则(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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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档案实施细则篇一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者的天职。我办十分重视档案安全工作,实行安全领导负责制,在今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始后,更加加强了对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了档案管理负责制,明确各项职责,将档案工作落到实位,保障了档案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档案工作者也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止松懈、侥幸心理,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随着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系统的逐步开展,在单位领导的重视下,将计算机运用于档案整理工作,在今年年初为单位档案管理专门配备了计算机一台,并按要求在3月初向州档案馆联系购买了《南天档案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一套,落实专人负责。做到规范操作,有序利用。还设立了信息系统的防火墙、密码访问控制,购买安装了保密隔离卡,建立备份与恢复系统,不断完善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系统安全。在管理上建立了电子归档制度和文件管理的记录系统,严格执行保管制度,从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两方面有效地保证了我办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
为了搞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强了对档案保管、利用、保护、保密等规章制度的落实,新增加整理建全了档案库房“十防”及消防安全“八不准”制度。继续实行档案专人保管,专人查阅,集中归档,认真执行《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保管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并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把消防安全和供水、供电线路的监管纳入州公务中心消防系统一并管理,严格执行,确实消除档案室内的安全隐患;由单位带班领导负责,把节假日值班保卫制度落实到人,认真巡查做好记录;安排专人落实、做好档案库房的“十防”和电子、文书等各种档案的保密工作,定期检查。另还对已配备设施,如:档案柜、温湿度计、火警自动喷淋系统、防盗门窗、电源电线等进行了完好率检查,并对案卷的数量、质量、霉变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了档案管理安全责任制。
继续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建设,贯彻执行《档案法》以及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定期做好档案工作的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工作,增强单位各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依照相关法规,切实加强对文件材料收集和鉴定销毁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使我办的档案管理更趋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我们制定并实施了较为有效的措施:一方面,加强对归档文件材料的保管以及保密力度,由档案人员统一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凡涉及保密的文件资料,认真做好传阅和保存工作;另一方面,做到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单位每年都订阅相关的档案刊物,积极参加档案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培训。档案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文件的收、发工作,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做好档案的统计、利用工作,对各类档案库存、接收、销毁、利用等进行准确统计,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档案史料汇编,积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保证为志办各项工作提供优良的服务;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档案法管理档案,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利用。严格执行《借阅规则》及《赔偿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完成与档案相关的其它工作。
通过自查,我办对档案安全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薄弱环节,比如:档案室未能与图书资料室分开,搬家后档案柜中未及时更新防虫剂,保密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强化等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计划:(1)进一步组织学习档案管理基本知识,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家了解档案工作,加强安全观念。(2)档案管理工作要建立在平时的认真、仔细、及时的基础上,在日常工作中,要随时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做到规范化管理。(3)加强监管工作。保密监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单位的文件进行保密检查,特别是节前的保密检查,要形成一种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保密隐患消灭在萌芽时期,确保文件的安全。(4)继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通过此次自检自查,我单位各级领导、档案工作人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增强了档案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了安全防范意识,并在检查中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今后,我单位将继续按照此次检查的精神和要求,把档案安全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落在实处,认真的坚持下去,时刻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文书档案实施细则篇二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最新档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第三条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 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六)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一)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三)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成立的其他各类档案馆,根据需要,可以承担前款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全国档案馆的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由国家档案局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xx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xx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十四条 既是文物、图书资料又是档案的,档案馆可以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编辑出版有关史料或者进行史料研究。
第十五条 各级国家档案馆应当对所保管的档案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一)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保管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根据档案的不同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
(四)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适当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根据需要,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档案法》第十四条所称保密档案密级的变更和解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严禁向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出卖或者赠送。
第十八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出卖。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因资产转让需要转让有关档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了收集、交换中国散失在国外的档案、进行国际文化交流,以及适应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等的需要,经国家档案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审查批准,可以向国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档案的复制件。
第十九条 各级国家档案馆的一级档案严禁出境。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各级国家档案馆藏的三级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查验放行。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三)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以随时间社会开放。
前款所列档案中涉及国防、外交、公交、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的档案,以及其他虽自形成之日起已满30年但档案馆认为到期仍不宜开放的档案,经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向社会开放。
第二十一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应当逐步实现以微缩品代替原件。档案微缩品和其他复制形式的档案载有档案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者印章标记的,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 《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制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中国已开放的档案,须经中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以及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须经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保存的尚未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以及中国需要利用的,须经档案保存单位同意。
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可以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制定。
(一)通过报纸、刊物、图书、声像、电子等出版物发表;
(二)通过电台、电视台播放;
(三)通过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
(四)在公开场合宣读、播放;
(五)出版发行档案史料、资料的全文或者摘录汇编;
(六)公开出售、散发或者张贴档案复制件;
(七)展览、公开陈列档案或者其复制件。
第二十四条 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三)利用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馆、档案保存单位同意或者前两项所列主管机关的授权或者批准,均无权公布档案。
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其所有着向社会公布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利益。
第二十五条 各级国家档案馆对寄存档案的公布和利用,应当征得档案所有者同意。
第二十六条 利用、公布档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第五章 罚则
(二)据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
(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二十八条 《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罚款数额,根据有关档案的价值和数量,对单位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对个人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第二十九条 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损失档案的价值,责令赔偿损失。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档案工作,根据《档案法》和本办法确定的原则管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利用未开放档案的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有权公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配备研究人员,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
文书档案实施细则篇三
一、加强领导,细化管理
(一)及时调整了我局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档案管理切实纳入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在管理上细化、在制度上完善、在考核上严格、在投入上保证,并负责统筹安排年度文书档案、业务档案、其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日常工作按照要求内容实施。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科室目标管理。对各科、室的档案移交时间、案卷质量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和成都市审计局对业务档案的管理规定执行,凡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责成有关科室重新整理,达到要求后,收归档案室保管。
(三)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彭州市审计局档案工作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室提出了案结卷存的制度化要求,并于20xx年12月组织了档案工作抽查,进行了评定打分。
二、夯实基础,提高质量
(一)积极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订阅档案报刊资料。
(二)严格按省一级标准,由档案员对历年档案进行了清查、统计、整理、鉴定,对历年未归档文件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鉴定、补归档。
(三)围绕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和城乡统筹等中心工作,收集各类文字、图片、声像等材料,重点收集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活动档案资料和政务公开文件资料并报送档案馆。
三、明确职责,认真归档
(一)督导员钟发祥同志平时负责全局摄影工作,承担照片档案、声像档案整理工作,整理出20xx年20xx年照片档案,制作出20xx年声像档案光盘,弥补了我局近年来无照片档案的缺憾。刘洪阳同志负责文书档案整理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档案整理,王晓玲同志负责不归档文件资料整理,杜月玲同志负责会计档案整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由审计组长负责档案整理,完成了20xx年全部档案归档工作。
(二)通过立卷归档,20xx年新增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430盒,其中:文书档案30盒(永久10盒、30年20盒)、审计档案295盒、会计档案44盒、照片档案3盒、声像档案光盘49盘、资料专卷9盒。
四、转化成果,促进工作
(一)为年度审计计划的制定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审计报告的撰写、提升综合分析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对比数据和资料。
(二)为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等工作提供了准确的资料。
(三)为《审计年鉴》、“大事记”、部门志的编写提供了大量的基础材料。
通过自查,我局20xx年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省一级标准。为了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推进审计质量提升方面的积极作用,使审计工作为彭州灾后重建经济秩序更好地服务,今后我局档案管理工作需要更加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在档案制度建设、软件建设和档案开发利用上下功夫。
文书档案实施细则篇四
了加强标准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标准管理的规定,制定了标准档案管理办法。下文是小编收集到的最新全文,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标准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标准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标准档案系指在制定、修订标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音像制品和标样等)。
标准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标准的制定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标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达到标准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有计划地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标准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四条 标准档案按保管期限,分为永久的和长期的两种。
下列文件材料需要永久保管:
(一)上级下达任务的文件;
(二)标准报批稿;
(三)标准编制说明及其附件;
(四)意见汇总处理表;
(五)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
(六)标准报批公文;
(七)标准申报单;
(八)标准发布本;
(九)标准正式出版本;
(十)标准修改通知单及其附件;
(十一)标准作废通知单。
下列文件材料需要长期保管:
(一)论证报告;
(二)调研报告
(三)试验验证报告;
(四)标准征求意见稿(最后一稿);
(五)标准送审稿;
(七)标样。
第五条 永久保管的,按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长期保管的,应当是现行的和最近两次修订的标准的档案。属长期保管的废止标准档案,继续保管十年。标样在保管期限内已经失效的,按保管到期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国家标准档案。工程建设、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和环境保护国家标准档案,分别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国务院行业标准归口部门负责管理其主管范围内的行业标准档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标准档案。
企业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企业标准档案。
(一)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统计、保管和提供利用标准档案;
(二)编制目录、索引、卡片等查询工具和参考材料;
(三)负责组织和承担标准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四)监督检查标准档案的修改、补充和复制;
(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永久的标准档案的移交手续;
(六)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 标准档案由标准起草单位负责收集有关材料并加以整理,向相应的标准档案管理部门或单位负责提供。
第九条 标准起草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单位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以及参与制定、修订标准的其他单位,在制定、修订标准工作中所积累的标准文件材料,交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按长期保管的要求管理。
第十条 标准档案的文件材料,除标准正式文本外,在标准审批、发布后三个月内,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按规定向档案管理机构一次归档。标准正式文本出版后,及时补充归档。
第十一条 标准档案的文件材料,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负责整理,标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立卷、登记、上架。
标准文件材料归档时,标准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检查、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补充、更正。
第十二条 标准更改或废止后,由审批部门或单位的主办人员负责将更改单或废止单的原稿、出版稿和审批文件及时归档。
(一)各类标准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份,使用频繁的各种报告、标准草案各稿、正式版本以及意见汇总处理表可以归档两份。
(二)归档的标准文件材料是原稿或打印稿、复印稿。
(三)永久保管和长期保管的标准档案分别装订立卷。
(四)标准文件材料的幅面大于a4(210×297mm)的,按a4幅面折叠;小于a4的,粘贴在a4幅面的纸上,并留出装订线。
第十四条 保管标准档案,应当有档案柜和库房,并有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鼠、防尘、防盗等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 保管标准档案,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一般每两年检查一次,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修补或复制。
第十六条 管理标准档案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标准档案借阅制度。
标准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并限期归还。
第十七条 任何个人不得将标准档案占为私有,凡损坏、隐匿、丢失或泄密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 对标准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当定期进行鉴定。鉴定工作在有单位主管领导、标准化人员和标准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下进行。
对已经超过保管期、失去保存价值的标准档案,应当编造清册,经主管领导签字后销毁,并注明销毁时间和处所,由监销人员签字后,将清册归档。
第十九条 对标准档案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
违反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给标准档案工作造成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文书档案实施细则篇五
1、由秘书组明确专人负责本办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2、建立收发文登记薄,对各种文件、资料及时做好登记、分发、归集。坚持对密级文件和资料一月进行一次清理,严格借阅登记手续。
3、起草、印发各种文件、资料,必须符合办文程序和质量要求。
4、加强密级文件、资料的保管,不准随意带走、散发、遗失、出售密级文件、资料。
5、对本办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磁性载体等原始记录,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丢失或者擅自销毁。
6、年终对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清收、整理立卷和归档。
7、档案人员要加强对档案库房的管理,保持整洁卫生,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高温等,对破损变质的档案材料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建立健全档案借阅登记制度,档案人员要对档案的收进移出等情况进行统计,任何个人不得损毁、出卖、涂改、伪造档案。
9、档案人员在岗位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文书档案实施细则篇六
xxxx镇位于xxxx市东北部,地处xxxx、xxxx、xxxx三县(市)交界,面积137平方公里,辖24个行政村,常住人口2.5万人。近年来,xxxx镇组织完成了中心镇的规划编制,建成了镇综合文化站、太阳能路灯安装、全镇24个行政村建成了文化大院,农村书屋,标准化卫生室等一批重点基础工程。xx年组织完成4个省级生态村创建工作,xx年组织6个行政村申报市级生态村。建成大泉、邢窑、寨湾、xxxx等多个新型社区,新农村建设逐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
档案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增强农村决策科学性、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为发挥档案工作在xxxx镇新农村建设中的特殊作用,促进档案工作切实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xxxx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围绕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全面加强镇机关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设施配备、基础业务和开发利用。
为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xxxx镇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主管领导、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机关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机关综合档案室,配备了专职档案员,各站所均设有兼职档案员,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办公室主管,专职档案员专管的管理体制。把档案工作纳入全镇年度目标考核,制定了档案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档案工作切实做到了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有总结。今年,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听取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意见,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同时,xxxx镇还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站所、各行政村专兼职档案人员学习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法》及《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档案员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专业培训,订阅档案方面的杂志,开阔视线,提高业务水平。
一是修订完善了各项制度。结合xxxx镇实际,先后修订完善了《档案归档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利用借阅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暂行办法》《重大活动档案登记、收集制度》等工作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村、各单位,使档案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了档案工作的严密性和整体性。二是制定了xxxx镇各类档案分类大纲、编号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等档案业务规范,促进了整体工作的标准化。三是严格标准,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业务工作。镇党委、政府发文档案整理实行两套制,各门类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档案整理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库房档案管理按不同门类不同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上架排放。档案人员还经常采取内查外调的方法,对不完善的资料进行了补充、订正,并采取重新复制的办法,对不合格的案卷封皮重新进行抄写、装订,保证各类档案齐全、完整。
镇党委、政府在机关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高度重视综合档案室的建设,专门为档案室安排3间办公用房,其中,库房1间,办公室1间,阅览室1间,安装了防盗门窗和遮光窗帘。并筹集经费购置了档案规范化管理所需的档案柜、电脑、照相机、录音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复印机等设备,以及用于防盗、防火、防高低温、防潮、防磁化、防尘、防鼠、防虫用的防盗门、灭火器、去湿机、空调、防磁柜、吸尘器、杀虫剂、温湿度仪等设施全部配备到位。
xxxx镇将档案信息化建设列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购置了世纪科怡档案管理软件,镇机关实行了文档一体化管理,目前,现有室藏档案全部建立了案卷级、文件级和全文管理数据库,档案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如今,xxxx镇已建立了文书、会计、声像、科技新农村建设档案等门类齐全的档案系统,为充分利用档案服务全镇各项工作打下了基础。为了开展利用档案为机关各项工作服务,xxxx镇按照《全宗卷规范》建立了全宗卷,编制了各类档案目录和专题目录等齐全的档案检索工具,编制了机关成立以来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大事记》《历次主要会议简介》、《年鉴》等。每年都编写有机关《基础数汇集》和专题编研材料,在开发和利用档案资源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工作开展服务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为领导和各部门甚至基层干部群众解决基建工程、落实政策、解决纠纷、综合治理、清理财务、编史修志,调整工资、人事任免等提供了大量的档案史料。
农村档案是农村建设、发展过程的真实记录,是农业农村工作的宝贵信息资源,xxxx镇党委、政府本着“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精神,坚持认真做好农村档案工作,让档案工作更好地发挥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
文书档案实施细则篇七
为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保障,我委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落实了档案管理经费,定期召开有关会议,专门听取档案工作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经费、人员、设备等问题,做到人员、经费、设备到位。
一是落实档案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委将档案知识作为机关业务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提高了工作人员对档案知识的应知应会能力。积极组织安排档案人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今年安排档案人员参加了全市20xx年度档案人员岗前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档案专职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是建立完善了档案工作任务落实制度。实行了办公室各项工作与档案工作同步管理原则。即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三是建立完善档案工作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文件材料归档制度,档案保管、保密、统计、鉴定销毁、查阅利用、设备维护使用、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制度,对立卷归档、查阅利用、安全保密、档案管理、岗位责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做到有规可遵、有章可循;要求在每个重要会议召开和重要文件的形成都要保证所形成的档案完整、准确;每年的3月底前都要基本完成上一年度文件立卷归档工作。
委机关克服机关办公用房紧缺的困难,从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安排一间档案室,购置档案柜12个,专门用于存放文书档案。档案室配置了适宜档案库房管理的设施设备,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栏等;配备了适用于档案库房的消防器材;配备了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刻录机、照相机、复印机等开展归档工作所必需的硬件设备。
委机关认真落实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求,不断提升档案工作标准化建设水平。机关档案室统一接收各种文件资料,按照本机关归档范围和分类方案实行集中整理归档,交接手续完备。归档文件的质量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书写材料适宜档案的长期保存。文书档案齐全完整。会计档案齐全完整。本机关发文按“两套制”(含发文汇集)保存。收集与本机关业务工作有关的资料,如年鉴、刊物、文件汇编等。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档案标号科学、规范。
档案柜架摆放整齐,柜架上有明显的指引标记。档案库房的湿度符合国家规定。定期检查档案并做好记录,做到档案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及虫蛀、鼠咬现象。建立各类档案统计台账,数据准确,帐实相符。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工作将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规范,与办公自动化工作同步运行。
机关档案室每年都编有本机关大事记和组织机构沿革。编有各种门类档案的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门档案目录等检索工具。在加强档案管理的同时,还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资政、育政作用,为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丰富、有价值的档案服务,充分发挥了档案资料的作用。
综上所述,近年来,在市档案局的指导和我委努力下,我委的档案管理和档案利用工作都有了新的发展,档案管理机构进一步得到了加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规范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使档案工作各项要求在我委得到全面落实。
文书档案实施细则篇八
一、领导重视,加强档案安全意识和档案设施建设及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操作。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者的天职。我办十分重视档案安全工作,实行安全领导负责制,在今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始后,更加加强了对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了档案管理负责制,明确各项职责,将档案工作落到实位,保障了档案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档案工作者也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止松懈、侥幸心理,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随着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系统的逐步开展,在单位领导的重视下,将计算机运用于档案整理工作,在今年年初为单位档案管理专门配备了计算机一台,并按要求在3月初向州档案馆联系购买了《南天档案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一套,落实专人负责。做到规范操作,有序利用。还设立了信息系统的防火墙、密码访问控制,购买安装了保密隔离卡,建立备份与恢复系统,不断完善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系统安全。在管理上建立了电子归档制度和文件管理的记录系统,严格执行保管制度,从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两方面有效地保证了我办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
二、认真落实档案安全保管、保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确保安全。
为了搞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强了对档案保管、利用、保护、保密等规章制度的落实,新增加整理建全了档案库房“十防”及消防安全“八不准”制度。继续实行档案专人保管,专人查阅,集中归档,认真执行《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保管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并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把消防安全和供水、供电线路的监管纳入州公务中心消防系统一并管理,严格执行,确实消除档案室内的安全隐患;由单位带班领导负责,把节假日值班保卫制度落实到人,认真巡查做好记录;安排专人落实、做好档案库房的“十防”和电子、文书等各种档案的保密工作,定期检查。另还对已配备设施,如:档案柜、温湿度计、火警自动喷淋系统、防盗门窗、电源电线等进行了完好率检查,并对案卷的数量、质量、霉变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了档案管理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建设,完善档案管理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严防泄密。
继续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建设,贯彻执行《档案法》以及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定期做好档案工作的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工作,增强单位各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依照相关法规,切实加强对文件材料收集和鉴定销毁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使我办的档案管理更趋合理化、规范化、科学化。我们制定并实施了较为有效的措施:一方面,加强对归档文件材料的保管以及保密力度,由档案人员统一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凡涉及保密的文件资料,认真做好传阅和保存工作;另一方面,做到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单位每年都订阅相关的档案刊物,积极参加档案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培训。档案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文件的收、发工作,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做好档案的统计、利用工作,对各类档案库存、接收、销毁、利用等进行准确统计,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档案史料汇编,积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保证为志办各项工作提供优良的服务;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档案法管理档案,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利用。严格执行《借阅规则》及《赔偿制度》,做好保密工作。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积极完成与档案相关的其它工作。
通过自查,我办对档案安全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薄弱环节,比如:档案室未能与图书资料室分开,搬家后档案柜中未及时更新防虫剂,保密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强化等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计划:(1)进一步组织学习档案管理基本知识,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家了解档案工作,加强安全观念。(2)档案管理工作要建立在平时的认真、仔细、及时的基础上,在日常工作中,要随时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做到规范化管理。(3)加强监管工作。保密监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单位的文件进行保密检查,特别是节前的保密检查,要形成一种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保密隐患消灭在萌芽时期,确保文件的安全。(4)继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通过此次自检自查,我单位各级领导、档案工作人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增强了档案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了安全防范意识,并在检查中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今后,我单位将继续按照此次检查的精神和要求,把档案安全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落在实处,认真的坚持下去,时刻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文书档案实施细则篇九
大学科研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科研档案是指我校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是科学技术储备的一种形式,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科技处和档案馆共同负责科研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一条 科研档案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一)科研档案归档范围 1、科研项目:国家基础性重大研究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创新研究群体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教育部重大项目、国防科研计划项目、学校正式签订的国际合作项目、经科技处确认的其他项目。
2、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成果、获得省部委、市级奖励的成果、通过鉴定、评审的成果、获得专利权的成果、经科技处确认的获得其它奖励的成果。
3、科技合同:包括各类科研项目签订的合同。
(二)科研文件归档范围 1、准备阶段:申请报告(开题报告、方案论证、预研报告、调研报告);审批文件、合同书、协议书、技术合同。
2、研究实验阶段:各种考察调研的原始记录;实验、分析、整理数据、测试等原始记录、图表;设计、工艺的技术规范;技术说明;研究报告、论著;实物、样品、标本照片、录像。
3、总结鉴定实验阶段:工作总结、科研报告、使用报告、论著;鉴定材料;年度计划实施检查情况报告。
4、成果和奖励申报阶段:申报奖励材料;申请专利材料;得奖材料。
5、推广应用阶段:成果推广应用、技术转让等材料。
(三)科研档案保管期限 科研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保管期限由科技处负责确定,校综合档案室只接收永久、长期保管的科研档案。
第二条 科研档案归档时间 由科技处负责归档的科研文件,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完成 2 个月内交给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于次年 6 月底前归档;其它非科技处负责归档的科研项目文件由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完成 2 个月内,来档案馆办理归档,办理归档手续后的科研项目方可结题。
第三条 科研档案(纸质)归档整理要求(一)根据科研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对科研文件材料的内容,价值、数量和载体形式进行系统地整理,一个项目组成一卷或多卷。
(二)归档的科研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定稿),文件材料的整理单位为件,一事一份文件的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同一项目多份文件为一卷;书、图册等一册(本)为一卷,同一项目奖状、证书等奖品为一卷。
(三)编写卷内顺序号:卷内文件用阿拉伯数字从 1 起依次标注,无论单面或双面只编写一个页号(包括空白页),页号的位置在每面材料非装订线一侧的右上角。
(四)填写卷内目录及备考表:卷内目录中图号或文件编号为图样的图号、文件的文号、名称为科技文件标题的全称、张次为每份科技文件首页上标注的页号,备考表要标明案卷内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拆除文件材料和表格金属物,并用线绳沿文件材料的左侧装订。
(六)归档材料要求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严禁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第四条 科研档案归档移交手续(一)科技处档案管理人员或课题负责人向档案馆移交纸质档案,交接双方当面清点验收,凡不符合归档要求者,档案馆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限期改正后归档;凡归档材料不全、档案错归、不归者,责任由归档人员承担。
(二)档案馆人员负责检查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对应情况。
(三)检查无问题后,交接双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目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保存一份备查。
集团公司科研档案管理规定
2021档案管理实施策划方案
大学科研工作总结
大学教师科研工作总结范文
大学教师科研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