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工作重点
计划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工作领域。计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方向,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时间、资源和任务。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生产计划工作重点篇一
场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职责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职责。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场长开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场长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职责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景,认真听取意见和提议,理解群众监督。
(1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生产计划工作重点篇二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生产计划工作重点篇三
组长:
组员: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生产计划工作重点篇四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生产计划工作重点篇五
安全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
原材料搬运、存放、加工、安装作业安全保护措施
原材料搬运中应道路畅通,搬运量适当。
原材料存放时应避开人员通过的道路及吊装设备覆盖的范围,玻璃板型材面应垫木方,应避开50mm,不许直接放置于地面。
材料放在楼板内1米远,不要放在架子上或吊篮边上。
原材料放上时安放实在,固定好以免加工时滑落。
材料在安装作业时应注意周围东西的嗑碰,安装好以后应作封闭或围栏的安全措施。
现场作业安全文明保护措施
在现场设有专职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与现场甲方,土建协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队员进行安全教育。
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要有市级以上审批专业证书。
工地宿舍工作棚等临时建筑,经工种技术人员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完工后经有关人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进入现场后,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时刻检查下层的物品,确保人员的安全,在没有扶手和简易的扶手的楼梯和前台通过时,应先试其牢固程序,靠近墙一侧通过,2人以上共同操作前协调一致,互相配合。
施工安装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条例。
施工过程中,应在甲方、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指定的地点休息,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炉子,不准随意扔烟头,必须到指定的地点吸烟,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尽量不在夜晚使用具有刺激性声音的机具,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
施工工具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措施
在使用工具前,检查其安全性能是否完好,不具备完好标准的工具严禁使用。
严禁开动别人负责的设备和电气开关。
设备使用中严禁超负荷运转。
配合方应提供的安全保证措施
配合方应保证脚手架的安全,在施工处应搭设跳板并固定可靠。
配合方应在房屋四周搭设安全防护网。
配合方应在有可能出现危险处设置警示牌。
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制度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处罚。
对新入现场员工,必须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在工程进行施工前,必须对安装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进行安全防火交底。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工作前及工作时间内不准喝酒。
走路时,遇有电气焊、起重等作业场所,应远离三米以上绕行通过。
严禁开动别人负责的设备和电气开关。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获得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护镜、绝缘鞋等。
在各种机床上操作,一律禁止戴手套。
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标牌,当停电时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
电工、电焊工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
工作中禁止闲谈、打闹。不准分散他人注意力。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进入现场施工时,首先查看现场电源、线路、电闸的保险程序,使用带电工具应按使用说明书接好地线,接通电源后,经过建筑公司电工检查后方可使用,并使用漏电保护。
工地内架设的电线,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并符合用电规章制度,它的悬挂高度和工作地之间的水平,应该按当地的有关部门规定标准。
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带电部分,如果不便包以绝缘或者绝缘强度不足以保证安全,就可以采用屏护措施,屏护是采用遮挡栏,护罩盖,箱匣等把带电体与外界隔离开来。
开关电气,不论高低压均按出厂标准,备齐胶盖、铁壳箱等屏护装置,金属材料制度的屏护装置必须接地(零)。
变电设备需高遮栏或栅栏作为屏护,且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为防止过电压放电和各种短路事故,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均需保持规定的距离。
收工时要切断电源,并检查施工现场,消除隐患。
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在焊接时,动工前要向总包单位提出办理动火证,并健全制度,在焊接层以下各层设立防火监护人,保证焊接渣不引起其它部位起火,电焊机接到总包单位电工同意后方可使用。
电焊机所有外露带电部分必须有完好隔离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绝缘板等。
焊机插座应完好,有接地(零)线。
一项线不许超过2米,2项线不许超过三个接头。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必须根据情况,使用经过检查、检验合格的安全带。
高处作业的脚手架、跳板和吊篮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并根据情况设置围栏或围网。
六级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天,看不清信号的雾天、暴雨天均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时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焊条头、钉和其它物品,必要时需用绳套拴牢工具装取送工具或材料。
高处作业时,所有的工具零件,凡有可能掉下的物体必须事先拴好系在绳上或固定物上。
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创造上下和操作的安全条件并教育施工人员按指定的通道上下禁止沿绳索或架杆上下,或在墙上行走操作。
夜间一般不得进行高处作业,如必须进行时,应在作业区通道上设置充足的照明。
本规定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交叉作业管理规定
交叉作业各单位,应有先通知,使各单位明了交叉作业的存在。
交叉作业时,交叉面应禁止焊接等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交叉作业时,应有专人看护随时对作业进行监督。
对交叉作业处可能的落物进行彻底清理。
生产计划工作重点篇六
为了加强生产设备管理,确保炼钢厂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既能满足正常的生产需要,又能充分利用设备,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效果的原则,明确管理体制和车间科室、人员职责。
本办法适用于炼钢厂。用来指导在炼钢厂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炼钢厂厂长统一领导下,设备科负责炼钢厂范围内生产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操作培训及考评工作。考评与“5s”检查和绩效考评同步进行;各级生产车间主任或科长负责本部门所使用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监督工作,各工序操作人员负责所本工序所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
生产设备落实“三级保养制度”
1、一级维护保养:由设备操作员在上、下班前后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部位,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工作中设备发生故障,及时给予排除,并认真做好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2、二级维护保养:以设备操作员为主,按计划对简易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疏通油(气、水)路、管道,更换清洗滤油器,定期加油,紧固各个设备螺丝松动部件。
3、三级维护保养:三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维护保养计划,以设备科专业人员为主,设备操作员协助进行,对设备进行部份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零部件,重要运转部位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器控制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完好标准要求。
4、设备人员“三级维护保养”的时间及间隔期
1)一级维护保养:每日上、下班前20分钟内进行检查设备运行及缺陷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2)二级维护保养:每周进行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保养,必须填写《设备保养延期申请表》,经点检班班长审核并由设备科科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设备延期维护最多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3)三级维护保养:由设备检修班织并通知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每一星期进行一次,三级维护保养点检班班长负责记录并存档。
4)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由检修班组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5)新进员工或员工调动工作岗位时,由点检班或生产车间负责对其进行上岗前的操作、维护、保养的培训与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员工不能从事设备的上岗操作。
1、设备点检班每月月出编制下一月的《设备检修计划》,生产科按检修项目安排检修时间,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无法排除的故障,或根据临时停产安排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检修。
2、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检修班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记录》上。
3、设备的技术改造由生产或检修班提出申请,点检班根据现有设备状况时行改造,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纳入年度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1、凡是上述规定未履行造成的设备损坏,按设备损坏价值,分级考核生产设备管理人员。各生产区域出现的设备事故、故障按事故损失3%考核生产主管。
3、新员工上岗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对责任一把加倍考核。
4、设备卫生达不到标准的,设备点检每月底向绩效组提交考核报告,由绩效组落实相关单位责任绩效。
生产计划工作重点篇七
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平衡生产能力,制订公司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协调、平衡、检查、分析以确保计划的完成和超额完成,使生产达到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完成和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
2.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协调配合,组织实施。
3.全面实现经济效益,做到质量好,成本低,利润高。
1.负责制订本公司生产计划,设备大修计划,围绕生产为中心制定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计划。
2.根据季节和生产计划,生产设备完好情况进行供水调度工作,努力降低消耗,提高质量。
3.负责对各生产环节进行协调、平衡,确保生产计划的完成。
4.加强质量管理、定额管理和设备维修工作,并做好厂内的生产调度,对各技术经济指标、生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5.有关生产执行情况和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向主管经理汇报请示,提出建议。
1.按全面计划管理要求制订公司生产计划,设备大修理计划进行统一安排。
2.每年的设备更新、添置和技改项目,由生产运行部每年第四季度提出计划。
1.公司供水调度工作要根据各季节和生产计划、生产设备的完好情况,用户用水规律等因素进行调度,在确保服务压力情况下节约电耗,尽量达到均衡生产。
2.在调度中要及时了解信息,保证信息流畅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检查和了解生产设备的运行和利用情况,做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经常了解和掌握原材料供应情况,督促做好生产物资的供应工作。
生产计划工作重点篇八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
3.1.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1.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2安全科
3.2.1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3.2.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3.3相关职能部门
3.3.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3.3.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4、运作程序
4.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4.1.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
4.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4.1.3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4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1月份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重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5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科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4.1.6安全科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4.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主任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2.2各部门经理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4.3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4.3.1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3.2安全主任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4.3.3各部门负责人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及其实施计划。
4.3.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与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4.4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评审和考核
4.4.1安全科每月15日前统计和监测各职能部门上月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并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4.4.2若发现不符合情况时,要求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以防目标和指标产生过度偏差。
4.4.3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对上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4.4主要负责人每年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评估记录》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办法考核评估记录》中,并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执行奖罚措施。
4.4.5根据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的结果,若需要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调整或修改,由安全科分发到相关部门,并重新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
生产计划工作重点篇九
1.目的为确保集团公司经营战略及工作思路的有效分解和落实,及时传递市场压力,落实目标管理,重塑计划流程,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强化计划执行的力度,提高计划管理的效率,使整体工作方向保持一致,工作条理清晰,点位明确,实现规范化管理,顺利实施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集团各职能部门、项目、子公司均适用本制度。
3.定义
(无)
4.主要职责
4.1企业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4.1.1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工作计划并上报董事长。
4.1.2 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各单位重点工作,及时向相关领导反馈信息。
4.1.3 负责建立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并对各单位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4.2各职能部门、项目、子公司职责: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单位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管理责任。
4.2.1 负责组织编制所管辖单位工作计划。
4.2.2 负责与集团公司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集团企业管理中心的指导和监控。
4.2.3 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所管辖单位工作计划,及协调、落实集团公司重点工作计划。
4.2.4 负责建立所辖单位工作计划管理,并对所辖单位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4.2.5 负责所辖单位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5.文件内容
5.1计划编制
5.1.1集团各职能部门、中心、子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的需要,围绕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及各种会议中的决议等,对所管辖的各单位计划进行整合,从思想、管理、战略等方面制订工作计划,并列出重要事件加以跟踪。
5.1.2集团各职能部门、中心、子公司制定的工作计划、总结采用集团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制。
5.1.3集团本部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须上交日/周/月/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集团本部外的子公司须上交周/月/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1.4工作计划和总结必须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手写制定并签名,扫描后或直接传真至企业管理中心。
5.1.5日计划总结每个工作日下班前提交;周计划总结每周星期五提交;月度计划总结每月30日提交,如遇到休息日顺延至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交;季度计划总结分别于4月、7月、10月、1月月初前5日提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一般在1月份提交,具体时间由集团书面通知为准。
5.1.6企业管理中心负责于计划总结提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上午10:30前将各单位的日/周/月/季度工作计划、总结报董事长。
5.1.7日/周/月/季度工作计划、总结必须按照集团统一下发的表格进行填写,不得随意删减表格项目,如需要进行改动,必须向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经同意后才能修改。
5.2计划总结填写具体要求
5.2.1 主要工作内容:按照集团公司以及单位内的经营管理要求,内容应为本单位非日常性的重点工作,且需具体化、数字化。
5.2.2 完成日期:指预计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的日期,跨日/周/月/季度工作应注明该项工作计划完成日期,并设定本日/周/月需要达成的目标。
5.2.3 责任主体:工作计划中必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并尽可能明确到个人。如跨部门的工作,则需注明负责组织协调的责任人。
月/季度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5.2.5 与年度工作计划挂钩: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应在各单位日/周/月/季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中体现,避免造成工作偏差,时刻自我调整对应。
5.2.5 各单位在编制下一日/周/月/季度工作计划时,必须对本日/周/月/季度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简要总结,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5.2.6各单位在保持计划工作的严肃性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衡量的标准是否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造成影响。调整计划应提前上报企业管理中心。
5.3集团公司实行二级计划管理体系,企业管理中心负责监控到各单位,各单位要依此办法推行二级计划管理,层层落实。
5.4工作计划跟进
5.4.1工作计划经各单位负责人上报后,各单位应逐级向下传达工作指令,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5.4.2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重点工作的协调和监控,负责协助落实项目各项重点工作,并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5.4.3各单位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执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至企业管理中心,并说明原因。
5.4.4 企业管理中心每月8日前对上月各单位日/周/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
5.5.1企业管理中心按月对各单位日/周/月重点工作计划进行考评并通报结果,主要考评工作计划报送及时性、编制质量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5.5.2报送及时性:各单位按照5.1.5款时间将计划总结报送企业管理中心,无故不按时报送的单位,将对第一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罚款50元/次。
5.5.3编制质量
5.5.3.1工作计划及总结格式不合格的视同未交处理。
5.5.3.2 工作计划及总结的内容不完整(重要工作未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阶段性重点工作未涵盖、董事长指示的重点工作未列入、重要会议决议未列入等),每遗漏一项将扣罚100元。
5.5.4计划完成情况
5.5.4.1 对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并且完成质量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一次;未完成的工作按50元/项扣罚,对于未完成但虚报完成的工作,对部门负责人采取两倍的罚款和通报。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5.5.4.2对于各单位未完成的工作如果因其他单位未配合或者配合不好导致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则根据具体的情况对协助的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的罚款,分不清责任人时由相关人员共同承担,没有责任人时由直接领导负责。
5.5.4.3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考评结果将在集团公司进行通报。
6.相关文件
(无)
7.附件
日/周/月工作计划、总结表
8.其他
8.1本制度由企业管理中心制订和修改,企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实施。
8.2本制度经董事长签发后,正式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