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生工程合作方案 社区消防合作方案
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区民生工程合作方案 社区消防合作方案篇一
围绕县消安委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大力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不断增强社区抗御火灾的能力,切实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区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雪林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高旭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成 员:刘旭 三坝社区第一书记
万小松 龙潭湖社区第一书记
陈 波 和平路社区总支部书记
王纯辉 体育场社区总支部书记
孔 涛 龙井社区总支部书记
陈鹏程 文峰社区第一书记
李文凤翔社区总支部书记
办公室设在龙泉镇消安办,由朱明强负责办公室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社区创建活动。结合社区建设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广泛宣传,积极部署开展创建活动。
社区民生工程合作方案 社区消防合作方案篇二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组,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xxx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社区民生工程合作方案 社区消防合作方案篇三
即日至11月30日。
关注消防、生命至上。
“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活动,构建“全民参与,防治火灾”的消防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实现群众消防知识掌握更多一点、技能应用更实一点的目标,为全镇冬春火灾形势的平稳、特别是减少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奠定基础。
(一)落实消防教育培训,整治潜在火灾隐患。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渠道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加大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等主题的宣传力度,并对消防从业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一次关于消防专项能力和消防职业技能的培训。同时,要督促指导各重点场所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
(二)做好消防多样传播,实现宣传全面覆盖。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一切宣传方式手段,做好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可通过借助消防巡逻车等移动载体播防消防小常识、在村(社区)科普宣传栏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海报、发挥扶贫帮扶责任人上门宣传作用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三)加强消防日常监管,强化官宣报道力度。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结合“生命通道”、“无水高层建筑”、校外培训机构等专项治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日常检查工作,根据隐患突出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此外,可充分发挥手机媒体等移动客户端传播优势,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强化新媒体宣传,发挥消防宣传和舆论引导的主渠道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部署。消防宣传月期间,将成以王发元副镇长为组长,其他“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应急办。同时,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同时也要成立相应活动班子,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安排部署本次宣传活动,确保“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因地制宜,扎实开展。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形势等实际,紧扣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宣传造势,营造氛围。消防宣传月期间,可利用“线上+线下”的宣传方式,通过宣传横幅、广播、微信、抖音等对本次活动进行全方位、多方面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社区民生工程合作方案 社区消防合作方案篇四
根据合经区民生办[20xx]2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xx大”精神,扎实推进社区各项民生工程,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参与、支持民生工程,提升社区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度和满意度,让广大社区群众更多的享受民生工程得来的实惠,现制定社区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0日至5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一)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广辟宣传渠道,营造氛围,积极宣传。一是结合社区文化节广场活动与活动中心小剧场电影放映,设置宣传展台、标语,集中宣传民生工程;二是在辖区交通要口、小广场等人口密集区,设置展台与宣传横幅,发放民生工程宣传小册,向社区广大居民集中宣传开发区实施的民生工程;三是依托社区标准示范社区三个小剧场,制作宣传横幅、标语张贴在固定位置,长期宣传区实施的民生工程;四是发挥辖区电子显示屏优势,宣传月期间不间断滚动播放,宣传开发区实施的民生工程,让民生工程家喻户晓,温暖人心;五是以网格为单位,以入户发放民生工程明白纸为抓手,引导居民参与,与辖区居民面对面交流民生工程,提建议,实际参与民生工程宣传。
(二)挖掘典型,提高民生工程知晓率。一方面在配合好区民生办组织的媒体采访报导同时,另一方面,各科室、居委会根据各自承担的民生工程,挖掘社区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典型事例,加以总结、提炼,包括民生工程的创新做法、建设成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积极向各类媒体投稿,在按时贯彻落实今年实施的各项民生工程的同时,积极将今年社区实施的各项民生工作宣传出去,扩大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的影响力,提高其知晓率。
(三)继续开展“五进”活动。各科室根据联系点,以包保责任制为抓手,按照联系点督促居委会在入户发放民生工程明白纸的同时,实际参与入户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活动。同时,面向社区居民、学校学生、企业、机关等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人群展开大规模宣传,切实提高民生工程社会知晓度、群众满意度和支持度。
(四)开辟民生工程宣传专栏。突出基层宣传战斗堡垒作用,在各居委会宣传栏开辟民生工程宣传专栏,集中开展民生工程宣传,特别是受益对象的跟踪宣传,进一步提高民生工程宣传覆盖面。
三、活动组织
此次宣传月活动在区工委办、区民生办支持下,由社区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科、社会事务科指导各居委会、科室集中开展并督察,社会事务科牵头督察,综合管理科负责考核。
四、活动要求
各科室、居委会要以全区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为契机,紧扣“xx大”精神,在落实好民生工程的同时,及时组织好、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把本次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做为当前推动各项民生工程建设,提升社区居民满意度、知晓度、支持度的重要举措来抓。
各科室、居委会在民生工程宣传集中宣传月活动中至少完成1篇外宣任务,同时在5月30日前报送宣传月活动总结(含开展活动的资料、图片等),综合科负责收集总结,并开展考核工作。
各科室、居委会要切实加强协调,在落实好各自承担民生工程的同时,统筹安排好各项组织活动,确保整个宣传月活动持续深入,扎实有效!
社区民生工程合作方案 社区消防合作方案篇五
甲方(入股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xxx农村土地承包法》、《xxx合同法》、《x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xxx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合作开发经营权股份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股份合作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区 镇 村 村民小组的 亩( )承包地(详见附件1)的土地合作开发经营权与乙方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暂为商业用途,使用权全权交由乙方生产经营。(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改变土地用途。)
二、股份合作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期限为2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期限结束后,乙方享有按本合同现行约定,优先承包经营权。
三、效益分成与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按照甲方占10%比例,乙方占90%比例分配效益。所有商业经营活动未产生收益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分成、到期收回股份合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于2012年05月01日之前将股份合作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依法全权享有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4.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分成。
5.乙方负责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经营和产品处置,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土地,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全力配合乙方的所有工作,在未产生收益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6.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所需水电供应及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甲方现有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使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使用;股份合作土地经营尚欠基础设施部分,由乙方实地考察后提供一定设备,所需用地、取水点由甲方负责解决。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甲方现有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核定情况表作为合同附件2。)乙方提供设备建造的各类基础设施(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作期间权属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须赔偿给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的损失,另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附加赔偿按本合同所签定的最长年限的租金总额的双倍赔偿。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股份合作的土地上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
1.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股份合作前,甲方在股份合作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原有合作关系等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处理清楚,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使用。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甲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由本组村民委员会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当地xxx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相关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