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稽核风控科工作计划表
计划是人们在面对各种挑战和任务时,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自己的时间、资源和能力而制定的一种指导性工具。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社保稽核风控科工作计划表篇一
2、按照督查部门的工作计划,每周,每月重点工作和工作总结(每日)的出台,组织实施日常工作。
3、负责对各部门、各项目进行日常工作的督查:做好公司审查考核工作、处理员工奖惩事宜、负责周汇报、专项和反馈汇报、负责督查报告及建议。
4、每月月底前统计当月各部门工作遵章守纪、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审核情况以及相关考核,建议,整改,反馈等资料汇总,重大事项予以公示通报。
5、负责本部门和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沟通工作,并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6、收集、整理加盟商、员工投诉的问题;
7、制定、监控、调整、报批稽查人员激励体系及其运作;
8、实地走访加盟商的门店,核实营运督导扶持服务的情况;
9、管理、培训、提示、考核稽查人员的工作技能。
社保稽核风控科工作计划表篇二
一、不断加强稽核工作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今年以来,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把学习宣传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和《夜读学习计划》,每周一组织学习州级社保文件精神、稽核、社保、财会、审计等知识。3月3日,由许局长带领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了巴社险[xx]20号文件(关于印发《巴州地区xx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总体思路》)、巴社险[xx]21号文件(关于印发《巴州地区xx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要点》)和巴社险[xx]22号文件(关于印发《巴州地区xx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了《xx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多次利用板报、横幅、发宣传单等形式向企业、社会进行社会保险稽核宣传。随着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人员显得更加紧张,为保证稽核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局千方百计对人员进行调配,单独设置了社会保险稽核科(编制3人),配备了2名(兼职)稽核工作人员,并对稽核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及业务培训,使稽核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
二、稽核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年度申报稽核工作。在社会保险年度申报稽核工作中,我局对全县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工资基数等数据进行严格核定,以确保真实准确。把平时在缴费人数、缴费工资基数等方面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和欠费严重的单位作为重点,采取了实地稽核与重点稽核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参保单位的实际情况,第一季度针对年初未进行申报单位下发了书面稽核通知书,并组织人员进行了实地稽核,促进了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的顺利完成。截止目前,我县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共有88个,参保职工1279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19个、参保职工1918人;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44个,参保职工2691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31个,参保职工866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33个,参保职工2639人。
(二)全面做好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检工作是稽核工作的保证,为加强稽核工作的规范性,确保xx年度缴费工作的真实有效,3月初我局通知全县各单位进行年检,各单位已陆续到我局进行年检,我局稽核人员认真检查各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填写,并建立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台帐、数据库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已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124本,已参加年检单位99个,年检率达80%以上。
(五)独立缴费人员实行银行批量代扣成功。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我局按照州局要求,积极与当地银行组织协调,统一对独立缴费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实行银行批量代扣,稽核科对其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目前,我县参加养老保险缴费银行批量代扣的独立缴费人员达199人。
(六)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的待遇支付。我局稽核科通过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和支付的专项稽核,进一步促进了参保单位社保业务的规范化操作与管理。截止xx年2月底,共发放养老金万元、医疗保险费支出万元、失业保险费支出万元、工伤保险费支出万元、生育保险费支出万元,没有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现象。
xx年里,按照州上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年度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我县共有离退休(职)人员195名,有47名离退休职工居住在异地,其中疆外居住的退休人员共有16人。参加此次认证工作的退休职工共193人,已全部按要求完成了认证,认证合格率达100%,未参加认证的退休职工2人,因地址与联系方式变更,无法取得联系,已于去年7月份暂停发放养老金。从此次认证来看,我县不存在虚报、冒领养老金的情况。
社保稽核风控科工作计划表篇三
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实施积极稳妥的就业政策,力促全区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半年来,按照“建好一个平台,做好两项服务,落实三项政策”的工作思路,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71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51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3%。城镇就业率及登记失业率分别维持在97%、3%。
落实三项政策。突出抓好小额担保贷款,培训补贴、社保补贴等三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提质扩量。健全完善了小额贷款审贷会制度,贷前审查邀请财政、银行等相关人员参加,贷款审批严格正规,贷后管理工作严谨细致。上半年共发放小额贷款1781万元,占全年任务156%,贷款回收率达;培训补贴落实到位。半年完成省内工业园定向培训、创业培训及其他各项培训2329人,落实培训补贴127万元;社保补贴帮扶有力。实行就业困难人员参加社保单位应缴部分由财政补贴政策,半年来有102人享受了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近30万元。
(三)围绕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等工作开展有序。半年来,按照“劳动监察向预防延伸,劳动维权向人性化发展,劳动执法向规范化运作”的工作思路,努力确保劳动争议协调解决、劳动监察执法规范、工伤认定及时高效。一是基层劳动争议平台建设进步明显。4月份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企业工会率先在全区9个乡镇(街道)及300人以上用人单位建立了11个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实行公开挂牌服务,配备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专兼职调解员,成为化解劳动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有所加强。宣传到位。5月份在火车站广场开展以《社会保险法》和劳动用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行动,现场发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农民工维权手册》、《最低工资标准》等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巡查到位。2月底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杜绝职业介绍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5月底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增强了用人单位守法意识。结合劳动保障年检、劳动用工备案、工伤参保、社会保险缴纳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园区企业巡查率达100%。处理到位。半年来,共接到举报投诉案件45件,立案45件,结案45件。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的工资等待遇万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企事业单位劳动保障年检扎实推进。至4月底,完成全区135个企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涉及劳动者人数3565人,签订劳动合同3175人。四是工伤认定及时高效。上半年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46人,经市局审核认定为工伤32人,对不认定工伤的14人进行了调解,共涉及工伤待遇86万元。
(四)巩固机构改革成果,依法做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评估,确保区政府各部门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及时更换公章、牌匾及文件;做好编制核准日常工作,加强上下编流程管理,全面掌握各单位编制底数,为合理用编提供依据。上半年共办理上下编手续35人次;着力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变更、注销及年检各项工作,为全区136个事业单位办理了年检手续;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清理分类改革工作。对各事业单位执行编制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协同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定编工作。4月份会同区纪委对全区130余个副科级以上单位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逐一核对,对前期各单位自查过程中所上报机构规格、人员编制数不够准确的数据进行了修正,并上报至市廉政办,为做好机关公务用车重新核定编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事人才工作科学发展。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度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考工作。分别为全区7个行政机关申报招考名额8名、为29个事业单位申报招考名额51名;农村实用人才调查科学严谨,6月份抽取值夏和富滩两个镇为样本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调查,将273名农村实用人才纳入人才数据库;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规范高效。上半年完成全区129个事业单位职数审核工作,对14个新成立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及调整职数进行了审批。年度考核工作周密开展。完成全区3182名事业单位及116名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下在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405人,称职2893人;人才引进工作扎实有效,新招募9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基层服务。
(六)严格执行工资政策,提升公职人员工资福利水平。一是圆满完成了2011年度全区工资福利年度报表的采集、整理、上报工作,建立了2011年在职、离退休人员信息及工资情况电子台帐;二是改革了业务审核方式。4月份引进北京鼎晟人事工资数据库管理系统对全区工资福利实行计算机管理,实现了在人员信息管理、批量工资处理、批量调标处理、工资审批、查询统计、报表输出等人事工资日常工作业务的自动化操作。与此相配合,组织全区139个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经办人员开展了为期2天的工资软件操作及工资福利业务培训,同时部署开展了工资软件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至6月份,初步完成了全区160个单位2755人信息审核及工资晋级、晋档、正常增加薪级等业务审核;三是保质保量完成了工资福利审核日常工作。办理人员调动工资福利接转审批16人次、人员退休工资福利审批62人次,遗属补助、公务员招录、转正定级等日常工资审批43人次。此外,还及时完成了市、区关于机关在职、离退休人员津贴标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标准的统计及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进展情况的报表上报工作。
(七)严格程序标准,着力抓好职称技能评定及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一是完成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报名、培训、考试工作,177人参加培训考试,合格率达100%。二是继续做好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共有456人参加竞聘,其中管理人员13人,专技人员437人,工勤人员6人。三是认真开展了“一村一品”项目点申报工作及绩效考核。新申报4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及7个民族乡产业村,对现有9个省级项目单位开展了绩效考评;四是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共有110人参考。
社保稽核风控科工作计划表篇四
为了加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内部管理与监督,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规范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完整安全,根据《xxx劳动法》、《xxx会计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某某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制订信息安全责任制。本责任制为防范社会保险经办风险,保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贯彻执行,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基金的安全完整等目标的实现而对内部职能部门和其工作人员完成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监控和评价。
1、本责任制的目标:在中心内建立一个依法办事、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对本中心内各职能科(部)、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准确地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完整安全,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目标任务。
2、中心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经办。建立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高效严谨的业务规程,健全有效的监督体系,切实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建立完善的组织决策控制制度和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领导全面工作,副主任按照分工协助主任负责分管的工作,日常工作按职责处理,在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定期向主任报告,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各科(部)科长(部主任)对各科(部)实行科长(部主任)负责制度,并向主任、分管主任负责。中心对内部机构、岗位设置与职责、决策程序、法人授权、授权范围、权力监督、人员调配与使用、干部培训、定期轮岗、离任审计、考核与奖惩等作出有关规定。
4、中心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承担第一责任,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各项社保基金的管理的审批,主任对副主任实行授权审批,副主任对授权审批权限内的基金承担全部责任。
5、印鉴的管理。中心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方可使用,各业务科(部)的业务用章,一律不得以中心的名义对外使用。
6、严格划分中心内部的各个不相容岗位,确保不相容岗位人员相互分离。不相容岗位包括:授权与批准、批准与执行、执行与监督、审核与记录、记录与检查。
7、建立有效的内控考评制度,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对业务风险控制情况的评价、违反内控规定的处罚等内容作出规定,同时提高政策执行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及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8、强化风险意识,实行政务公开。树立风险管理理念,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建立社会保险披露信息制度,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
第二章信息安全责任制及信息安全情况报告制度
社保登记管理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登记证件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中心为依法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申报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资料的完缺及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并签署姓名,待无误后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在经办人一栏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后办理。
办理社保变更登记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的完缺及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待无误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在经办人一栏署名,送交科长(副科长)审核后办理。
办理社保注销登记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中心财务科出具的应缴纳的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缴讫发票以及完缺或真伪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验证,待无误后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
稽核科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按规定为参保单位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验证的单位按规定出具的证件和资料由稽核科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待无误后署名送科长(副科长)签署意见后存档。
根据工作安排,稽核科对需要进行稽核的对象提出意见,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意后进行。稽核时应有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明;对稽核情况应做好笔录,笔录应当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每一单位稽核结束后,应将稽核结果报告主任(分管副主任),需要进行整改的,稽核业务经办人员要在《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上署名,送科长(副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送达整改单位。
对发现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稽核科和养老待遇支付科具体业务经办人员都应在调查取证的材料上署名,科长(副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后执行。
稽核科根据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定,将内部审计内容报告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后实施,实施过程中要有2名以上人员共同参加并做好内审笔录,笔录由稽核人员和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内部审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写出内部审计报告,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送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实施。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上月发放基数和当月增减变动情况,编制当月养老金发放计划并签署名送科长审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转养老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退休人员的待遇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送科长审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予以支付。
第三章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征缴业务的经办人员,只能办理本险种业务,生活待遇办理其他险种业务。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参保单位申报的资料(含苞欲放增、减变动资料),签署审核意见送科长稞后,分别编制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征缴计划。完成征缴计划送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后执行。
每月末10个工作日内,各险种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和财务科对口业务经办会计对帐,确认当期基金应收计划(含补收)执行情况和上帐情况,结转欠费记录并向欠费单位催收欠费。上述计划及执行情况均接受稽核的稽核和内部审计,并同时向主任(分管副主任)汇报。
养老、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对转移资料是否齐全、印章和个人基础信息完整进行初审并签注意见后,经科长审核,由经办谷为转入人员建立接续帐户。
业务经办人对转移申请提交的资料初核后,送科长复核后办理帐户转出手续。办理基金转出的须主任委员(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时封存个人帐户。
养老、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参保人的资料的真实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复审后,经主任委员(分管副主任委员)审批,同时注销个人帐户。
业务经办谷对缴费人员终止缴费前退费填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送科长审核报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批,同时注销个人帐户。
第四章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及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养老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实行初审、复审和审批制度。
一、正常退休人员审批:参保人员符合正常退休条件时,业务经办人对参保职工提供的退休档案进行初审,送科长(副科长)复审报分管副主任审批。
二、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按规定录入相关数据计算基本养老待遇,并打印、核对送科长(副科长)复核(同时需经过计算机系统复核通过),分管副主任审批。
三、离退休(职)人员待遇调整:由计算机程序管理员按国家调整养老待遇的规定编制程序由计算机系统统一调整,养老待遇业务经办人员核对、科长(副科长)复核后送分管副主任审批。
因各种原因需要对离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进行增减变动时,经业务经办人员初审,送科长(副科长)复核报分管副主任审批。
养老保险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死亡人员资料审核并计算待遇,送科长(副科长)复核报分管副主任审批。养老待遇支付科业务经办人员对当月发放的支付计划(含代发)进行编制并复核,经科长(副科长)审核报主任、副主任审批。
第五章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及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一、软硬件准入原则:
社保稽核风控科工作计划表篇五
2、负责对应参未参用人单位依法扩面,对应缴未缴参保单位依法催缴;
3、负责经办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数据稽核认证;
4、负责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工作;
5、负责依法开展社会保险稽核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履行整改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规向劳动保障^v^门或基金监督部门作出行政执法移送。
7、负责对各险种业务经办和待遇支付进行监督控制、分类处理;
8、负责对业务运行及内控情况定期撰写内控审计分析报告;
9、负责对审计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10、负责待遇支付稽核与冒领追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