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报告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代理记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报告篇一
*其他方面工作:各类年检工作(工商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
出纳方面:熟悉银行支票购买填开进账等方面;银行账户年检工作。
离职原因: 其他原因
担任职位:
能独立处理公司全盘帐务,能利用财务数据进行预测分析和统计决算。
熟悉企业存货流转系统,对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进行统计,与仓库核对数据。制定库存管理制度,完善进、销、存管理。
熟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法规,懂得企业的纳税申报工作。
离职原因: 回广州发展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暨南大学
最高学历: 本科 获得学位: 学士学位 毕业日期: -11
专 业 一: 会计 专 业 二: 会计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09 -07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会计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优秀 粤语水平: 精通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 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1.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用友财务软件。
2.独立处理公司全盘帐务。对报销费用的审核和控制,能利用财务数进 行预测分析和统计决算。
3.熟悉企业存货流转系统,对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进行统计,与仓库核对数据。制定库存管理制度,完善进、销、存管理。
4.熟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法规,熟练操作企业电子申报,防伪开票等系统。
*** 自己已研发出一套excel 数据库的财务软件~~
*****恳切希望贵公司能给予我一个发展的机会
自我评价
1.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用友财务软件。
2.独立处理公司全盘帐务。对报销费用的审核和控制,能利用财务数进 行预测分析和统计决算。
3.熟悉企业存货流转系统,对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进行统计,与仓库核对数据。制定库存管理制度,完善进、销、存管理。
4.熟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法规,懂得企业的纳税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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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人已婚已育。
代理记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报告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v^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七条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省级以下政府财政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级政府财政部门。
第八条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第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第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三)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四)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一)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责任;
(五)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第十四条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三)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四)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第十七条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二)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三)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在不超过2个月的期限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回代理记账资格。
(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
(二)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一)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又不向审批机关说明原因的。
《^v^会计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
机构共同提供不真实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于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滥用权利、玩忽职守、假公济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期限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七条省级政府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外商投资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按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3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1994年6月23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94)财会字第24号]同时废止。
代理记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报告篇三
1机构保持设立条件情况 1)、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设立代帐机构,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结合 本机构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内部会计控制规 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 严格遵守《^v^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 2)、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2、业务开展情况
1)代理各个税种的纳税申报,代理企业纳税情况自查及清算各种税款业务。 2)代理企业整体税务安排、投资项目税收评估,代理 代理记账制作涉税文书。 3)建立企业纳税核算体系用办税制度,为企业设计财务制度。 4)为企业提供报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议。 5)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业务。
6)代理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手续。
7)代办减税免税、代理行政复议,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8)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代办报批手续。 9)代办一般纳税人认定。
10)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代理业务。
3、遵纪守法情况及人员变动情况等。 严格遵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强化代理记帐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代理记帐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 法开展代理记帐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着力塑造“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确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帐”的职业理念,廉洁自律、恪尽守职、勤勉尽责。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帐业务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应当局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时间经验,并取得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资质。
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开展代理记帐业务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意见和建议
代理记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报告篇四
乙方:
一、委托事项
(二)、甲方选择上述第( )种服务、可选项目为:
(三)、账务传递方式:
1、甲方每月送达;
2、乙方上门收取。
(四)、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上述委托事项的代理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元/年。
(二)所有费用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 首次代理费及账本费于签定合同时支付,后期费用由甲方于合同生效后每月收到会计报表时,支付当期的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的财经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税法规定范围内从事财务工作活动。
2、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原始凭证、银行票证、存货收发凭证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采用甲方送达方式的,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上月所有涉税资料送达乙方。
3、甲方须按协议书之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延期支付代理服务费以及垫付的工本费,若连续两个月未能按时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于三个月后有权处理乙方所保管的甲方资料(属于甲方专有的资料原件在甲方足额支付所有代理费及违约金后乙方应当退回甲方),本协议同时作废,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5、甲方负责配合乙方的相关税务、财务工作,及时提供凭据、配合乙方做好新户报到、税种核定等事宜工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税法规的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公司会计资料及相关信息,为甲方处理正常的会计、税务事宜。
2、乙方作为甲方会计代理人参加税务局的各种会议。
3、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委托乙方保管和使用的资料,由乙方代理人员办理资料签收手续,并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乙方在与甲方办理会计资料移交手续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工作或核算不实,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方在违背会计税务法律、法规时,乙方应先提出意议,仍未改进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五、甲乙双方责任
1、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须另支付一个月代理费作为违约金。
2、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超出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劳务费。
3、若甲乙双方合同到期没有疑义,在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下,本合同自动顺延;若合同期满终止,甲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属甲方的专有资料原件随即交回甲方。
(1)提交聊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乙机构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记账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报告篇五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1、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年月到年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一、委托范围
1、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
(a)建帐;
(b)代理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帐薄);
(c)财务管理咨询;
(d)税务相关事项(国地税报到);
(e)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f)清理乱帐;
(g)协助企业开立银行帐户;
(h)协助企业开立员工工资帐户;
(i)协助建立各种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