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计划汇报
计划是一种灵活性和适应性的工具,也是一种组织和管理的工具。优秀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计划汇报篇一
20xx党建工作坚持以*理论、^v^三个代表^v^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抓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维护司法公正,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全面创新机关党建工作。
二、目标内容
(一)抓好四项教育,增加党的先进性意识
1、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我院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尽快熟悉党务工作,进入角色,做到各负其责而又有机配合,确保支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今年的支部活动中,要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重点,认真落实党组会议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v^三会一课^v^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六项党内生活制度。要组织党员根据院党组整体工作部署,结合本支部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有意义的组织活动,增强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让党员在活动中接受教育,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进一步提升支部的党务工作水平。二是继续完善党建责任制、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党风党纪考核,促进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进一步着眼于法院实际和支部班子建设的需要把年轻党员的培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多层次、全方位培养年轻法官队伍,为他们的锻炼成长搭建舞台,创造条件。三是^v^为民工程^v^放在践行^v^三个代表^v^重要思想的高度,狠抓结对帮扶工作,千方百计、竭尽全力为^v^连心^v^村和贫困户办实事、办好事,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狠抓扶贫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四是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制订发展党员计划,严格把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把优秀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性教育和发展对象入党前的强化教育,全面关心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及时与他们交流沟通,健全培养考察资料。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工作。计划今年发展2名党员,并完成2个入党积极分子的吸收工作。
2、结合^v^人民法官为人民^v^主题实践活动和^v^忠诚、为民、公正、廉洁^v^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第一、要通过各种学习活动使法院机关作风有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司法环境得到优化,^v^三风^v^、^v^三难^v^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纠正和解决。第二、要持之以恒地抓好院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抓好《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大力加强《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促进党员干部依法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廉洁自律。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努力营造^v^人人思廉、人人倡廉、人人促廉^v^的良好氛围,使廉政文化建设深入人心。通过党员大会、党小组学习、专题党课和警示教育等形式,定期开展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三是以建设^v^审判监督年^v^为契机,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年初我院将20xx年确定为全区法院^v^审判监督年^v^,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院要按照要求,着力构建起以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相结合、案件监督与法官行为监督相结合、上级法院监督与本级法院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效密切党群关系。
3、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为审执工作提供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x大、十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法院文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结合审执工作实际,把社会主义核心体系融入党员干部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大力弘扬铁人精神,积极开展^v^庆七一.迎国庆^v^文体活动,结合各个节日开展运动比赛、摄影比赛、书画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丰富广大干警的文化生活,培养他们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坚持全员参与,强化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动员和组织广大干警积极发挥才智为法院文化建设做贡献,着力构建法院文化建设多个部门形成合力,全体法官共同参与的长效建设机制。二是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以精神文化的^v^柔性^v^约束,让干警自觉地约束个人的言行,增强干警对司法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学习意识、能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和感恩意识。三是在院内着力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司法人文环境,充分发挥政法文化在陶冶情操,舒缓压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干警身心健康、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
4、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按照^v^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v^的总体目标,20xx年我院将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放在党建工作的首位,加大组织推动力度,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xx大献礼。一是紧紧围绕^v^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治环境^v^创先争优。围绕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司法作风,以审判执行工作为着力点,深入查找影响提高审判质效、服务大局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新路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途径,在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中争优秀、作表率;在营造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司法环境中争优秀、作表率;在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争优秀、作表率;在营造公正民主、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中争优秀、作表率。二是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先争优。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和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法院工作职责和本职工作岗位,进一步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着力点,确定争创主题,创新活动载体,在服务生态移民攻坚、县域经济发展、节约型社会建设等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在提高司法服务能力上创先争优,在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上创先争优。三要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先争优。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更加关注基层群众、更加关注困难群体、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对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实施困难救助、巡回审理、特邀调解员等各项司法便民为民措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三个创新,使党员教育更具时代特色
一是教育理念的创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树立新时期教育理念,不能停留那些老套套,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看,理念创新也是适应新形势需要为审判业务服务,只要有了新思想,在工作实践中才会有新办法。
二是教育内容的创新。结合本单位实际、部门实际、工作实际,对党员干部进行先进性,宗旨教育,开展创建^v^服务型法院^v^的活动等内容的教育,还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
三是教育方式创新。要结合当前实际和单位工作的不同特点,创新教育方式。改变过去单纯上大课,辅导,照本宣科的教育模式,要从多方位、多角度、立体教育方式,从视觉、听觉、感觉,即易于愉悦接受,又有良好教育效果,以达到更好的教育目的。
(三)几点要求
1、领导重视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把党员教育与完成各项本职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上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用学习促进工作,用工作带学习。
2、在学习教育中要做到时间、内容、人员的落实,确保学习效果。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计划汇报篇二
本学期教学与教研的核心是如何落实学案制导学。为了将这一有效的方案落实,结合高一年级的教师与学生的实情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统一认识
由于部分新教师的加盟及部分教师对学案制教学的质疑、徘徊、犹豫,严重的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会使得学案制教学的全面推进受阻,所以在开学的例会或研讨会上,进一步对学案制教学的优势进行再次学习,使每位教师都能认可、接受。
2、做好学生的认识工作,使之逐渐摆脱对教师的依赖。
从高一假期班的教学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不了解高中课程与初中课程的区别――高中课程有一定的研究性与探索性,仍然喜欢聆听教师精彩华美的“讲台演讲”,而不追问自己吸受了多少……可见做好高一新生的这一工作势在必行!
3、精准的掌握学情,合理的设计学案
学情的掌握是设计学案的第一手资料,所以应该要求每位教师积极主动的与学生沟通,吃透教材,准确预测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合理的设计问题的难度与梯度,科学设计学生突破难点的通道。
4、引导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学生主动发言、大胆表白、乐于合作、积极讨论、敢于质疑的意识与品质,现阶段这些问题是学案制教学的最大的障碍,因此通过主题班会、课堂、平时的交流逐步培养。
4、加大对学案的督查、评比、交流、探究、商榷
二、教学管理
1、制定严格的教学计划,特别是单元测试的安排必须有明确的安排
2、进一步提高教师对单元过关达标认识,明确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使每位教师主动的去执行。
3、及时督查单元测试的试卷分析,跟踪学生的补测情况。
4、年级组尽可能的对单元测试提供各种保障
三、学生教育
确保安全是管理的核心,当然还有很多方面的工作,但主导思想是用教学管理渗透其他管理,特别是对教师的管理。
(一)学生管理
1、基本要求:严中有爱,赏罚分明,不歧视任何同学,不体罚任何同学,不辱骂任何学生。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抽烟、酗酒、打架、赌博等不符合中学生行为规范的要特别重视。
3、勤跟细查抓好各项常规管理,例如学生的迟到、早退、旷课、两操、卫生等。
4、加大对宿舍的督查与评比,确保学生的就寝。
(二)教师管理
1、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因为制度的过于严格会破坏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2、保证遵守制度这一底线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体现人性化管理。
4、处理问题对事不对人,不徇私舞弊,赏罚分明,任何事情尽可能的做到公开、公正。
[学期工作计划要点]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计划汇报篇三
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按照执行实施权与执行审查权分权运行的要求,严格案件执行的条件与程序,确保执行案件的质量;严格遵守办案时限,积极探索集约执行等工作方法,提高执行案件的效率;强化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充分利用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挂牌督办、撤销裁定等手段,加大对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增加裁定、督促执行令的适用比例,提高监督指导的规范性;增加典型案例的发布数量,丰富监督指导的手段;扩大听证的适用范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执行过程中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实现执行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执行难问题的产生有多方面原因,强制执行法律制度不完备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部分仅有30多个条文,规定难免粗疏。制定一部系统、完整、操作性强的民事强制执行法,对执行原则、程序、措施、方法等做出全面、系统的规定,是解决执行难、保障执行工作良性发展的法律基础。要抓住20xx年^v^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的机遇,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深化理论研究,完善立法草案,全力推进强制执行单独立法工作,完善执行工作的法律基础。
自 996年召开第一次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以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认真总结十几年来执行工作的发展情况,分析、研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措施。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筹备召开第二次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认真做好会议的组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等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在会议之前制定出台若干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文件,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把第二次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办成承前启后、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
专项活动是清理积案的有效措施,也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执行工作的良好契机。为了有效打击实践中存在的各种严重影响执行工作的规避执行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即将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规避执行反制机制,对各种不同类型的规避执行行为,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有针对性的解决执行难问题。借鉴全国集中清理执行案件活动与执行工作“两项活动”经验,配合执行规避反制措施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明年将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切实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实现,维护法律的尊严。
为了巩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与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根据活动方案,20xx年需要做好如下两项工作:一是执行工作“两项”活动的考核验收;二是总结活动经验,部署20x8年度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将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计划汇报篇四
(一)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
(二)自治县人民法院;
(三)市辖区人民法院。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审判庭,庭设庭长、副庭长。(1983年9月2日修改)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第二十一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基层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事项:
(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1983年9月2日修改)
(1983年9月2日删去第三项)
第二十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四)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1983年9月2日修改)
(1983年9月2日删去第三款)
第二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三)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七条 高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高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根据需要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第二十八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第二十九条 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全国_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和其他需要设的审判庭。
第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第三十四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1983年9月2日增加本款)
第三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_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直辖市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省、直辖市_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_常务委员会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_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全国_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与本级_每届任期相同。
各级_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在地方两次_之间,如果本级_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报经上级_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设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1983年9月2日修改)
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
第三十八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利。
第三十九条 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由原工作单位照付工资;没有工资收入的,由人民法院给以适当的补助。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员,办理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办理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
各级人民法院设司法警察若干人。
第四十二条 (1983年9月2日删去)
全国_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_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_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83年9月2日_主席令第五号公布施行)
一、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专门人民法院”修改为“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删去第三项“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职权范围内管理司法行政工作。”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计划汇报篇五
20xx年确定7名经济责任审计对象:
镇党委书记、党委书记及县^v^、总工会、工商联、地震局、^v^等5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2月底前完成。
二、预算执行审计
(一)县财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以促进各项积极财政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加强财政管理、 完善预算制度、规范资金分配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目标,对县财政局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着力揭示预算编制依据 是否充分,项目是否具体,分配是否合理,政策性资金的投放、安排、配套和预算执行是否到位,调整是否合规以及支出效益如何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科 学化和精细化水平。4月底前完成2017年审计项目工作计划2017年审计项目工作计划。
(二)税收征管情况和预算执行审计
以促进地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降低行政开支、强化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目标,一是加大对税收征管中普遍性问题的揭露力度,促进应 收尽收;揭示税收制度漏洞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分析税收政策的执行效果,促进完善税收制度和征管体制改革。二是揭示其在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其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三)重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促进部门提高依法理财能力、推动部门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安排对预算资金量大,关系国计民生的县交通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 县住建局等6个重点部门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项目预算及立项资料为依据,从立 项安排、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审查预算资金的实际执行结果,追踪使用效益,查处和揭露虚报项目、滞拨截留、挤占挪用、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进一步规 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水平。4月底前完成2017年审计项目工作计划工作计划。
三、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对11个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通过对建设资金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计监督,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和有效使用。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 运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推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