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春季养护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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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春季养护简报篇一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任务
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中修、大修和专项养护工程。
三、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考核目标要求。
四、具体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组织领导。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阿勒玛勒乡成立农村公路养护领导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镇农村公路办公室人员为成员,各村继续聘任养护员。分管领导和驻村干部具体负责公路养护工作,每月按时、定期到各条线巡查。
2、继续抓好公路养护质量。重点抓好对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养护质量工作,使其业务精,养护质量好。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洞,滤布 坑槽内无杂物,无积水。路基两边的杂草及时清理,缺口及时修复加固,塌方及时清理。有涵洞的地方涵盖维护,边沟、路肩排水畅通,在安全地段放护栏。标牌及时修复扶正,无缺损、无污染、护栏油漆醒目。同时继续发挥好村级义务_的作用,监督养护人员的养护工作。
3、继续抓好路政管理,日常宣传工作。积极维护公路路产路权,加强公路巡查,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发现公路损坏严重影响安全畅通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牌,绝不发生擅自占用公路、破坏公路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采用黑板报、压滤机滤布 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积极开展舆论宣传,营造人人爱护公路,保护公路维产维权的良好氛围。
4、继续做好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养护补助资金专项到帐,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占用现象。
5、及时上报各种报表信息。按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及时向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上报本镇公路管理相关信息。
6、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继续重视并进行安全措施的宣传工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养护作业人员,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健立健全台帐,落实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确保无事故。
公路春季养护简报篇二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提高路况质量, 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_《公路法》、 _《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国办法[2005] 49 号)
和《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 云政办发[2007] 172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农村公路包括县道、 乡 道和村道公路。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省交通厅是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编制下达农村公路养护投资计划, 统筹安排和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第四条
省公路局负 责指导、 监督和考核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制度、 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第五条
州( 市)
人民政府主要负 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六条
州( 市)
交通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
( 一)
审核并转报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
( 二)
统筹本州( 市)
( 三)
监督和考核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养护质量。
( 四)
监管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市场。
( 五)
州( 市)
交通局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 责指导、监督和考核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七条
县( 市、 区)
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 负 责筹措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
( 一)
( 二)
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建议计划。
( 三)
统筹安排上级养护补助资金和地方筹集资金, 确保专款专用。
( 四)
监督检查和考核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九条
县( 市、 区)
( 一)
提出年度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 二)
组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 三)
对养护施工单位实施严格监督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
( 四)
按有关规定进行路况质量检查, 随时掌握路况质量,
保障公路完好。
( 五)
加强路政管理, 保护路产路权。
第十条
乡 ( 镇)
人民政府应成立农村公路管理所, 以覆盖全乡 ( 镇)
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做到有路必养, 具体职责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十一条
县道每年每公里 7000 元, 乡 道每年每公里 3500 元, 村道每年每公里 1000 元。( 但本补助标准只对将县级公路管理机构科学定岗后的管理人员 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县( 市、 区), 否则将不给予补助)。
第十二条
各地征收的拖拉机、 摩托车养路费, 扣除合理征收成本后, 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交通规费留地方部分的 40%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第十三条
各州( 市)、 县( 市、 区)
人民政府要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实际, 统筹本级财政预算, 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 保证农村公路的正常养护。
第十四条
各地要积极拓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集渠道, 鼓励和吸收企、 事业单位、 个人等社会力量出资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鼓励公路沿线群众参与必要的养路、 护路工作。
第十五条
挤占和挪用, 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四章
管理制度建设 第十六条
县( 市、 区)
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 政府颁布的条例、 行业规章等要求, 结合本地实际, 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细则。
第十七条
县( 市、 区)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主要应建立下列制度。
( 一)
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如:
行政领导岗位职责、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通路养护工程师职责, 桥梁养护工作师职责、 交全管理员 职责等。
( 二)
各项管理制度, 如:
人事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交全管理制度、 雨季三查制度、 桥梁养护管理制度、 水毁防抢预案等。
( 三)
各种管理办法或细则, 如:
路况检查办法、 各种管理的考核、 奖惩办法、 道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桥梁养护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管理办法等。
( 四)
建立图表管理制, 如:
路线示意图、 路况坐标图、 施工进度图等。
第五章
计划管理 第十八条
州( 市)
交通局应根据农村公路的建设情况, 每年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报送本州( 市)
的公路变化情况, 并提出养护投资建议计划。
第十九条
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应准确掌握路况情况,为县( 市、 区)
交通局编制养护工程计划提供基础依据。
第二十条
各县( 市、 区)
交通局应在每年的 10 月 份以前向州( 市)
交通局报送下一年的养护工程建议计划; 州 ( 市)
交通局应在每年的 11 月 份以前批复下一年的小修保养计划, 大中修工程计划由州( 市)
交通局审核后, 报省公路局复审, 最后报省交通厅批复执行。
第二十一条
省补养护资金原则上应全部用于大中修, 确有困难的县( 市、 区), 用于大中修的比例不得低于 80%。
20%可用于小修保养。
州( 市)、 县( 市、 区)
两级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小修保养和水毁抢修工程, 其次用于大中修。
第二十二条
大中修工程计划的安排原则和编制依据, 按 《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 执行。
第六章
养护工程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 复杂程度、 规模大小、 技术难易程度划分为小修保养、 中修、 大修和改善四类。具 体 划 分 标 准 详 见 交 通 部 颁 布 的 《 公 路 养 护 技 术 规 范 》( jtj073-96)。
第二十四条
资质的公路养护专业单位, 实行合同管理, 计量支付。
路基和其他路面的养护工程可通过竞争方式承包给公路沿线村民, 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
第二十五条
公路养护工程的实施严格实行合同管理, 公路管理机构应与养护单位或个人签订公路养护承包合同。
第二十六条
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除做好日 常养护管理工作外, 要加强梁桥养护管理工作和水毁防抢工作。
第二十七条
小修保养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 要加强路面、 路基排水、 沿线设施及绿化等的养护管理工作, 做到全面养护。
第二十八条
小修保养质量检查评定, 先到执行部颁公路养护质量评定标准。
乡 道、 村道执行《云南省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第二十九条
大中修工程的设计及审批、 建设管理及技术质量管理等, 按《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规定》 执行。
第七章
技术管理 第三十条
县道公路养护严格按照部颁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乡 道和村道公路养护参照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农村公路养护必须加强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政策, 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 以提高公路养护质量。
第三十二条
交通情况调查、 公路路况登记、 建立路况数据库和技术档案, 养护工程检查验收和公路定期检查等。
第三十三条
为保证技术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使养护技术政策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县级公路管理机构要设置专职技术负责人, 具体负责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重视在养护工程中推广使用新技术、 新材料和新工艺, 以节约成本, 提高养护质量。
第八章
路政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路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 为保障公路使用质量, 提高公路的社会经济效益,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路政管理工作, 严格路政管理、 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坚决制止破坏和侵占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责任单位, 具体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承担。
第三十七条
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重点对县道进行路政管理, 并协助和指导乡 道、 村道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第九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为保障公路养护工程作业人员 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车辆的安全运行, 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养护作业单位( 个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确保人生财产安全。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对
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建立建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十条
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有关规定进行。
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章
统计和信息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重视统计和信息工作, 各州( 市)
交通局或州( 市)
公路管理机构应设置专职统计人员 , 县 ( 市、 区)
交通局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设专 ( 兼)职统计人员 , 并相对固定。
第四十二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要按_的要求, 认真做好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和路况现状的调查统计,不断完善公路养护数据库, 并按要求按时上报。
第四十三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或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要及时准确地向州 ( 市)
交通局或公路管理机构报送养护工程完成情况报表、 养护质量报表及水毁报表等, 州( 市)
第十一章
检查考核 第四十四条
养护检查是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是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掌握公路管养水平和路况质量的重要手段或方法, 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
第四十五条
公路养护检查分为综合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两种。
综合性检查为公路养护管理的全面检查, 专业性检查为单项
工作检查。
第四十六条
县道公路养护质量检查严格按照部颁《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的规定执行。
乡 道和村道公路养护质量检查按照《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的规定执行。弹石路面按《云南省弹石路面技术标准》( 试行)
执行。
第四十七条
县( 市、 区)
公路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县道每月 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 乡 道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村道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做好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备查。
第四十八条
县( 市、 区)
交通局对辖区内的县道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 乡 道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村道每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做养护质量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并保存好原始检查记录备查。
第四十九条
州( 市)
交通局或公路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县道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养护质量检查, 乡 道每年应进行一次养护质量抽查, 并形成完整的检查报告。
第五十条
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对全省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 养护质量重点抽查县道公路。检查结束后, 形成完整的检查报告报省交通主管部门。
第五十一条
各级交通公路管理机构均应制定科学合理, 可操作性强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严格考核。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按实际需要或上级的有关要求, 定时、 不定时地进行单项工作的专业检查。
第十二章
环境保护 第五十三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 把公路养护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第五十四条
凡参与 养护活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要重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加强公路两侧绿化, 不乱倒废土废料,重视节能减排工作, 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云南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各州( 市)、 县( 市、 区)
应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公路春季养护简报篇三
总体要求:全市公路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迎检工作作为今明两年公路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和差距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工作措施,力求在养护面貌上实现新突破,在规范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在公路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在服务公众上实现新突破,努力做到临沂干线公路更畅通、更安全、更和谐、更高效,集中展示阳光和谐的临沂公路新形象。
二、20__年养护计划目标
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市局下达的上半年养护施工任务。
三、抓住重点,积极全面开展20__年养护施工任务
20__年针对我中心的养护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习,提升养护理念,强化精细化养护
组织养护人员认真学习《临沂市公路局二0一一年公路养护工作要点》和《临沂市公路局精细化养护工作标准》及中心养护科制定的《养护管理办法》等材料。根据我中心的养护施工任务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查找以往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并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通过学习提升养护工作理念,从而达到养护方式的转变,提高养护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对下一步养护施工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省略,根据自身实际工作情况,自行填写)。
3、细心筹划、精心组织各项养护施工计划
根据市局文中的路面小修工程施工顺序及工程数量控制表的要求,提前做好施工计划,做好人员、机械及原材料的提前准备工作。主动联系管养单位负责人,做好养护维修工程交底及工程监理工作。
4、充分发挥我养护中心机械和专业队伍优势,积极利用养护中心集约化生产能力。目前我养护中心有灌缝设备3套,冷补设备2套,热补设备4台(套),小型施工机具10台(套),车辆5部;养护管理人员8人,设备操作手14人以及一批技术娴熟业务熟练的作业人员。可以完成所有类型的路面维修工程,遇有突发事件,可进行跨部门调人调机械,进一步强化养护中心的集约化生产能力。
5、制度保障。目前养护中心养护科正在抓紧制定《养护中心养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精细化养护为工作指导,在养护标准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落实养护管理、养护作业、检查考核等标准、办法,规范养护管理与养护作业流程,使之更加系统、合理、实用。在养护执行体系方面,强化“链条式”工作目标责任管理模式在养护管理中的助推功能,逐级逐人落实养护目标、责任、责任追究,提高各级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健康、有序、上下联动的养护工作格局。在养护考核体系方面,完善、落实市局半年养护检查、年终考核和科室月度养护检查考核制度,建立系统、规范的平时与年终相结合的养护考核体系。
公路春季养护简报篇四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加快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程。
工作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符合我区实际和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和正常使用。
(一)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养护工程配套资金,保障市、区安排的养护工程计划实施,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
区交通职能部门负责全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制定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各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和养护质量,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区发展改革部门参与审核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程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进行指导。
各乡人民政府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落实管养责任、机构人员和管养资金,开展本乡内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接受交通职能部门的行业指导和监督。
区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区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养护工程配套资金,参与审核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工程补助资金计划,并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区境内县道管理养护仍维持现状,由市郊县乡公路管理所负责,区交通职能部门积极配合。
(三)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农村公路面临交通中断或严重损坏时,市郊县乡公路管理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和物资,完成各自区域内农村公路抢修任务,保障车辆行人安全通行。
三、农村公路养护范围及工作内容
养护范围:县道、乡道、村道。
工作内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分为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
日常养护包括:路面保洁,路肩、边坡修整,沿线设施维护,公路绿化修剪,疏通边沟、涵洞,路面病害处置等。
养护工程包括:水泥混凝土(沥青)路面、砂石路面改善及大中修工程、水毁修复,危桥改造、安保和示范路工程等。
(一)日常养护资金来源和标准
除境内县道管理仍维持现状外,区人民政府负责筹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按照乡道每年2500元/公里,村道每年500元/公里的标准筹集安排,乡道区、乡按5:5比例分担,村道区、乡、村按3:3:4比例分担。
(二)养护工程资金标准和来源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由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标准统筹安排,不足部分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筹集。
(三)区交通职能部门和各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行政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各级财政要逐年加大投入,逐步改善农村公路路况,满足农村公路事业发展需要。
五、养护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一)日常养护资金由区财政部门按预算拨付区交通职能部门。
(二)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拨付养护工程资金,由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养护工程计划及工程进度拨付区人民政府交通职能部门,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三)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存储,接受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六、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养护市场化
(一)各乡要按照管理职责,落实专门管理人员,作为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执行机构。
(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行市场化运作。大中修等养护工程向社会开放,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养护作业单位,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农村公路,可实行干线支线搭配,建设、改造和养护一体化招标。日常养护可以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养护。
七、强化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
区交通职能部门及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健全路政巡查制度。形成由分管领导召集所在乡及区交通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分局等相关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联合依法重点整治占用、跨越、挖掘农村公路、违法建筑和超限超载车辆运输等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和正常使用。
依据有关规定,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为:公路两边沟外缘县道不少于10m,乡道不少于5m,村道一般不少于3m,违反规定进行审批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批准者负责取缔并恢复原状。
公路春季养护简报篇五
我镇现有管理养护农村公路48条公里,其中乡道公里,村道公里,中桥1座,小桥4座,20xx年共筹措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万元。
我镇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将其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镇领导班子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在财力、人力、物力方面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成立黎母山镇公路养护领导小组和养护站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委会也相应成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保障机制,健全镇、村两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负责体系,为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争取广大群众对乡村公路的养护工作的拥护和支持,提高思想认识,我镇加大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的宣传力度,在各村(居)委会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一年来共制作横额标语24条,发放宣传资料2800多份,努力作到户户知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共同参与养护意识,有效地防范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发生,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爱路、护路、养路意识,营造良好的公路管理养护氛围。
我镇坚持“建养并重、管养结合”的方针,积极抓好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做到了“五个到位”,确保我镇农村公路建即有养,养即到位。
一是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我们按照上级统一布署,结合全镇道路现状,制定了《黎母山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黎母山镇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计划》、《黎母山镇民兵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制度》、《黎母山镇20xx年公路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从制度上入手,明确全镇道路管护单位、责任人的职责。召开了各村委会负责人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工作并签订《农村公路养护合同书》,从辖区范围、实施时间、质量标准、工作要求上把管养任务分解到各村委会、村小组,限期完成各自辖区内管养任务。按照《合同书》的要求逐一落实,切实加强了我镇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
二是机构人员配备到位。我镇专门成立了公路管理养护站,各村委会也相应成立了养护小组,明确了公路管理站、养护小组的具体职责和任务。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定琼中强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充分发挥养护工程专业公司的作用,着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常态化、规范化,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和路况质量。
三是资金筹措管理到位。我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集主要是由县政府下发养护款进行道路维护,按照乡道补助3500元/公里、村道补助1000元/公里,中桥补助20xx元/座、小桥补助1000元/座的标准纳入镇财政预算,款项拨放给村委会账户,目前经费万元已全部拨放完毕。我镇还积极争取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养护经费5万元用于日常养护。镇财政投入4万元购买割草机12部发放至各村。我们强化对管护资金的管理,严格按财务程序拨款支付,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正常化、规范化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是标准养护作业到位。我镇农村公路的养护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公路养护方针,坚持以养好路面为中心,加强全面养护的原则,进行标准化养护作业。经常保持路面平整坚实,路拱适度,路肩整洁,路基边坡稳定,边沟畅通,沿线设施完善,桥涵构造物完好,逐步实现公路的等级化、标准化和美化。在管理养护公路中,我们邀请县地方公路管理站技术人员到我镇指导,现场讲解技术章程和操作技巧,对提高养护人员的管护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五是监督检查考核到位。为确保公路管理养护的质量,我镇建立了农村公路养护巡查检查制度,制定了《黎母山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方案》及《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评定表》,定期对公路管理养护情况进行评议,确保监督检查到位。镇公路管理养护站对养护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不合格的路段要求限时整改,不及时整改的扣发或停发养护经费。
一是由于农村公路线路多、里程长,养护工作量多、难度大,特别是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有塌方、水毁等发生,养护工作难度加大。
二是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重型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加大了农村公路的养护压力,还给行人和车辆出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是公路沿线的群众,有的公共服务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只图自家晾晒粮食的方便,把公路作为临时打谷晒场,经常把各种堆积物堆放在路边,影响道路畅通及公路养护。
下一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重点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