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掘进队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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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掘进队年度工作计划篇一
一、指导思想
以和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敬畏生命、敬畏制度、敬畏责任”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目标,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安全目标:生产矿井杜绝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伤亡列级事故,努力实现零亡人,千人负伤率控制在以下;地面生产单位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非伤亡列级事故。
(二)质量标准化目标:本部矿井和xx煤业煤矿巩固一级,争创一流水平;xx公司巩固二级,争创一级;非煤单位争取全部实现行业达标。
三、总体思路
2017年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是:突出一个重点,守住两条防线,坚持三项原则,落实五个责任,强化七项建设,实现一个目标。
突出一个重点:就是突出“一通三防”重点,坚决消灭瓦斯、火灾及煤尘事故。
守住两条防线:就是坚守生命安全“红线”,严守依法生产“底线”。
坚持三项原则:就是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坚持“有疑必停”的原则。
落实五个责任:就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及监管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落实员工岗位操作安全责任。
强化七项建设:就是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细化实用的质量标准化标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职业卫生健康体系建设,体现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并重;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提升智慧化矿山水平;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煤矿掘进队年度工作计划篇二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计划。各煤矿企业要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认真抓好复工前员工的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专业队伍的送电、供电、瓦斯排放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整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才能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工验收。
(2)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认真做好停产停业煤矿的复工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计划、程序和标准,做好节假日后的煤矿复工验收工作,这是保证第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的关键。恢复生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不合格的煤矿坚决拒绝恢复生产,做到一验收一恢复生产。许可证已过期的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缺陷的矿山和已宣布关闭的矿山不得恢复生产。
(3)各煤监分局督促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恢复生产区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以停产后恢复的矿井为监测重点。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特别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监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不验收或验收不严的,立即责令其停产,待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组织监管节后煤矿复工验收。各产煤市(州)应组织对所辖产煤县(市、区)复工情况进行监督,省安监局(xx煤监局)应组织检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节后煤矿复工情况进行监督(有检查安排)。
(1)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疯狂一年发生的多起重大瓦斯事故的教训,按照《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认真开展“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要查出隐患,必须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措施和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在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二)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不建立固定的瓦斯抽采系统,不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允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组织生产。如果高瓦斯矿井没有专门的`回风井,各地要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必须在20xx年底前有专门的回风立井系统。
(三)认真贯彻国务院今年9月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煤矿,必须按规定在20xx年底前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封顶。逾期未完成的,应当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不在瓦斯抽放系统上的,不得恢复生产。
(4)各煤炭监管分局结合全年“三检”计划,6月份在我省各地进行集中交叉检查,7月份进行隐患排查治理,9月份进行监督检查,“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检查活动发现“一通三防”存在倾向性问题,与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管,重点关注仍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
(五)做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系统“双百工程”的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会发〔20xx〕2号)和《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具体安排》(安委会发〔20xx〕32号)精神,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做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鲁班山北矿等五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必须加快进度,确保在20xx年完成施工任务。相关产煤市县应于今年12月初组织对符合标准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进行初步验收,并将情况上报省安监办。省级安监局(xx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并于明年1月满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我省已宣布关闭的煤矿。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闭矿山,坚决防止矿山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坚决打击关闭前的非法突击生产。按照“先关后合”的原则,整合程序要规范。严禁用集成的名义进行生产,严禁边技术改造边生产。为了资源整合和矿山的改扩建,当地政府应派矿山安全监督员密切关注,防止非法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打击非法开采和非法生产煤矿,重点打击虚假整合真实生产,私人挖掘和滥采,超层跨越边境,关闭矿山和死灰复燃等非法活动。
根据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议确定的第一批36个示范矿井和今年省保安厅《关于进一步重视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通知》(川安办[20xx]43号)确定的201个建设矿井名单,将逐一实施建设方案,大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省保安厅将于12月组织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报告建设情况。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调查。对隐瞒、谎报或拖延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格查处,对煤矿事故责任者要严格追究。第四季度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山,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于事故较大及以上的矿山,除按经济标准进行处罚外,还应对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评估,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节严重的,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超产能、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落实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尚未建立或者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洪水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超层越界开采;新建、改建、扩建和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批准(核准)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其他许可证未按规定延期的;高瓦斯煤层自燃倾向性矿井采用顺向采煤法;对未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或未经培训上岗等重大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进行行政指令,严格行政处罚,严格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产煤市(州)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煤矿企业。
煤矿掘进队年度工作计划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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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1、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5、会同卫生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为放射科工作人员搞好个人防护用品,会同建设局、发改局对新建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对新建项目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6、对列入《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10个重点执法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安监站开展好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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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掘进队年度工作计划篇四
20xx年度,我矿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煤矿安全日常监管,以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为工作重点,促进煤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如下。
贯彻落实富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
1、我矿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和检查,并实施安全考核。二、进一步完善煤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煤矿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二、积极推进安全机制、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
我矿将根据矿井技术改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开展煤矿测评分类并采取相应监管办法和措施。实行重点头面重点监控,对我矿所有的井下各系统进行重新模底、排查,明确灾害区域,追踪督促落实整改。全面安装使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矿级网络监控平台,并引进应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msrms)”,努力提高煤矿风险管理和安全监控科技水平。
三、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查找差距和不足,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矿井倾斜的良好氛围。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安排煤矿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分别挂钩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和服务,严格兑现奖罚,确保20xx年实现我矿80%的工作面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五、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监管
强化对我矿资源整合、基建、联合改造和改建矿井的监管,严格进度和责任考核,促进安全有序施工建设,确保矿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并规范资源整合项目监管指导,明确期限,全面推进施工建设进度,保证按规定期限提交竣工验收。
六、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区和示范矿工程建设,提高煤矿抗灾减灾能力。严抓巷道封闭管理,强化密闭拆封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的水害调查核实和论证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和周边老窑采空区、地表水的水情水患,实行水患调查核实报告和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月交换制度。对改建和新建的矿井,一律推广使用螺杆式空压机,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淘汰落后采煤方法、 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我矿将紧密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宣传方式,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加大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提升煤矿技术管理水平。
富县德馨煤矿
煤矿掘进队年度工作计划篇五
20xx年度,我矿将继续以xxx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煤矿安全日常监管,以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为工作重点,促进煤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如下。
贯彻落实富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
1、我矿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和检查,并实施安全考核。
2、进一步完善煤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煤矿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二、积极推进安全机制、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
我矿将根据矿井技术改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开展煤矿测评分类并采取相应监管办法和措施。实行重点头面重点监控,对我矿所有的井下各系统进行重新模底、排查,明确灾害区域,追踪督促落实整改。全面安装使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矿级网络监控平台,并引进应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msrms)”,努力提高煤矿风险管理和安全监控科技水平。
三、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8小时跟班管理制度,并坚持做好周检工作,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
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12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
3、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煤矿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5天,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少于9天,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5天。落实夜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查找差距和不足,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矿井倾斜的良好氛围。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安排煤矿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分别挂钩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和服务,严格兑现奖罚,确保2012年实现我矿80%的工作面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五、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监管
强化对我矿资源整合、基建、联合改造和改建矿井的监管,严格进度和责任考核,促进安全有序施工建设,确保矿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并规范资源整合项目监管指导,明确期限,全面推进施工建设进度,保证按规定期限提交竣工验收。
六、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严格各矿井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制度,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完善技术基础资料、《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和12种反映生产实际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做到每半个月实测填图一次,并实行季度交换制度。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完善优化通风系统,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区和示范矿工程建设,提高煤矿抗灾减灾能力。严抓巷道封闭管理,强化密闭拆封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的水害调查核实和论证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和周边老窑采空区、地表水的水情水患,实行水患调查核实报告和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月交换制度。对改建和新建的矿井,一律推广使用螺杆式空压机,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淘汰落后采煤方法、 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我矿将紧密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宣传方式,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加大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提升煤矿技术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