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减量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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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减量工作计划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路产路权,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根据《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时行办法》(政办〔〕81号)、《省新一轮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治超领导小组发〔〕2号)和《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市政办函〔〕15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县政府成立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交通局、_、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水务局、工促局、国土局、交警大队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督导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源头治超工作,定期召开治超联席会议,负责向市政府治超领导小组汇报治超工作开展情况。
二、工作职责
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强化协调配合,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交通局:负责治超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大宗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监管,落实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超限超载企业和车辆严格管理,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向上级主管部门移送、通报治超违法案件。
_:配合治超工作机构研究起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加强治超执法监督检查。
交警大队:严把车辆注册登记、检验关,落实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扣分制度,维护治超交通秩序,按规定依法履行对车辆改装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汽车拼装、改装行为,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发改委:加强对车辆生产、改装企业项目的监管。
监察局: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治超不力、不履行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财政局:研究制定运输管理机构治超专项经费保障方案。
工商局:整治车辆非法改装企业,会同公安、发改等部门加强监管,会同工促、交通等部门依法规范公路沿线储煤场等货物集散场所的管理。
质监局:对治超所需的计量设备依法实施强制检定,检查从事改装车辆生产企业的执行标准情况。
安监局:督促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的安全条件核查,督促落实“一书一签”制,严防危险化学品超量、超限、超压装载;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对超限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处置;组织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救援,根据县政府的决定对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水务局:对所许可的采砂企业装载场所进行源头监管。
工促局:对所许可的煤炭企业装载场所进行源头监管。
国土局:对所许可的建材类矿山企业装载场所进行源头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建立源头治超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
(二)定期通报制度。交通局每月负责将货运源头单位违法案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的情况报告县政府。同时,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三)实行公开公示。安监局、水务局、工促局、国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将本部门许可或管辖的货运源头企业,按货运源头企业明细表(见附件2)格式填写后,报县治超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政府向社会公示。交通局根据县政府公示的货物源头企业,开展巡查工作。
(四)强化责任追究。根据《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货运源头单位的行政许可机关或主管部门不协助运管机构进行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以及对运管机构通报的案件不及时查处的,由监察机关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有关部门均要成立源头治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明确专人,有关情况报县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
源头减量工作计划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坚持“抓治超就是促经济发展,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的工作理念,始终把治超工作作为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工程、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进一步加强治超工作力度,有效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辖区交通运输工作快速、高效、安全、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治理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细化和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综合治超力度,使治超工作向长期化、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一)进一步落实区县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二)完善源头治理机制,货物装载源头得到有效监控,源头装载行为基本规范,砂石料源头监管难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深化联动治超机制,有效整合交通系统内部资源,多管齐下,互补互促,形成强大的治超合力。
(四)保持路面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运输。
(五)大件运输车辆管理程序规范,责任细化,桥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六)政策法规宣传到位,舆论氛围良好,执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通过上述具体工作目标,确保源头监管覆盖率达100%,砂石场料监管覆盖率达90%,干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律稳定控制在3%以内,农村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4%以内,货物源头装载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2%以内。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本次治超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春雷治超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任务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2、召开治超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部门治超工作方案;
4、配备充足执法力量和检测设备,对辖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运输、源头站场等方面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控制车辆超限反弹趋势。重点开展干线道路超限超载车辆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别是雁翔路、鱼斗路、马鸣路等干线公路集中开展打击活动。对超限超载现象严重的农村公路设置限制通行设施,按照“四班三运转”的要求和“堵住源头、卡住关口”的方针,全天在辖区道路进行巡查值守,采取“堵、疏、劝”的工作方式,控制超载率,保护稳定农村公路。
5、充分发挥监管手段,将监管“关口”前移,主动联系走访辖区重点源头企业,积极宣传解释有关治超政策,督促各企业规范源头装载行为,加强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
(二)宣传部负责:
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力度,定期在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4、对超限运输车辆蓄意堵塞交通事件及时处理,严厉打击强行闯卡,殴打治超工作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妥善处理治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治安问题,维持治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净化治超执法环境。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对治超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和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为全面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打好基础。二是采取多种手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正面宣传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治理阶段
正式启动“春雷行动”,采取多种治理手段,重点对辖区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上的超限超载车辆依法强制管理,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全方位强化治超工作,实现省市统一目标,掀起新一轮的治超高潮。
(三)总结完善阶段
治理行动结束后,将进行认真总结,根据超限车辆运输特点,目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长效治理措施,进一步巩固完善。
六、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治理行动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治理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各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参照本实施方案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制订本部门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治理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程序衔接良好,有条不紊。进一步完善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力争在第一时间处理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群众上访和聚众闹事等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三)各部门执法人员在治理工作中要严格执法纪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不能因工作不当引发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四)各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切实形成齐抓严管的整体合力,统一协作,加大治理力度。
(五)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切实形成齐抓严管的整体合力,统一协作,加大治理力度。
源头减量工作计划篇三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小区(村、路)一方案”原则,“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完成: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66 个物业小区;2021 年 11 月前完成全市的物业小区(清单见附件)和城镇主次干道、商业街、核心商圈;2022 年完成全市的所有小区(城中村);逐步实现生活垃圾精准分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
二、工作流程 (一)撤桶准备期。
1.成立“撤桶”小组。镇(街道)、村委会(社区)牵头,组织第三方垃圾分类服务企业、业委会、物业企业、小区业主、志愿者等代表,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组建本小区垃圾分类“撤桶并点·两定四分”推进工作小组。
2.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小组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对确定
实施“撤桶并点·两定四分”的小区进行实地勘察,进一步了解掌握小区居民户数,现有垃圾桶点位、数量及各类垃圾产生量。
3.制定具体方案。工作小组应结合小区具体情况,按照“一小区一方案”原则,制定本小区的“撤桶并点”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小组成员职责分工及管理制度(镇、村委会、第三方服务企业、业委会、物业等);二是明确告知居民“撤桶并点”后,投放点位置及建设好后的效果图、具体投放时间及分类投放注意事项、投诉电话等;三是指导人员配置(片长、督导员、保洁员等)、收运服务对接、培训与宣传告知、“撤桶并点·两定四分”时间与重要工作推进节点等内容;四是制定垃圾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小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积极做好与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对接,做好工作发动,取得理解支持。
4.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小组要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确保宣传到户,宣传内容包含:垃圾分类知识、“撤桶并点·两定四分”的优点与投放要求、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本小区的实施方案等。村委会(社区)、物业公司、志愿者、督导员、保洁员等参与垃圾分类的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垃圾分类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省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分类投放、收集、转运等相关要求与操作规范,与居民的沟通技巧等。
(二)撤桶实施期。
1.建设集中投放点。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根据小
2.两定两到位。在做好集中投放点建设和前期充分宣传沟通的基础上,完成一个撤桶一个,依次逐步撤消楼道口或楼层设置的垃圾桶。按照小区撤桶方案实施“两定两到位”(“定时定点”投放、“督导员到位、志愿者到位”),在定时定点投放时间段内,每个集中投放时间要安排 1 名督导员或志愿者配合固定值守,对不愿分、不会分的居民分别进行宣传和指导,以提高分类的参与率与准确率。
3.保障保洁质量。“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实施后,工作小组应及时督促物业或保洁单位改变原有的保洁模式,按照新要求重新安排保洁力量,通过对新投放点增加收集次数,老投放点巡回保洁等方式,做好小区环境卫生,防止整体卫生质量的下降。加强集中投放点和垃圾桶的清洗,做到内外整洁无异味。
4.确保分类运输。“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实施后,要按照“灰
车对灰桶、绿车对绿桶”的要求,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杜绝混收混运现象,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实行“以桶换桶”分类清运和易腐直运。
5.常态化“宣劝督”。为做好常态化管理,一是要保持宣传频次,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回应业主投诉与疑问,及时纾解居民撤桶后的抵触心理;二是督导员或志愿者在值守时,对误时投放、乱投、混投等违规投放行为进行劝导和记录,多次未改的上门劝导;三是设立镇(街道)红黑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6.加强执法跟进。对违反垃圾分类投放规定,且劝导无效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按照“先教育、后警示、再处罚”的执法流程,促进执法“以教代罚、以改代罚”,实现执法到哪里,普法就跟到哪里。
源头减量工作计划篇四
- 3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力量建设。各县(区)要组建一支人员相对稳定、统筹协调有力、业务能力精湛、指导监督到位的垃圾分类工作专责团队,着力提高垃圾分类专班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统一工作推进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结合本地实际谋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推进有序有力。
二是各级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照国家、省级评估要求,拟定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级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压实垃圾分类工作任务。
三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行业管理优势,落实行业管理责任;要积极推动落实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并通报落实情况。(二)强化示范带动,建设分类覆盖体系1. 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带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六个一”建设标准,2022 年底前全面完成示范公共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搭建一套组织架构。要严格落实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联络、管理及监督工作。二是设置一套宣传展板。在显著位置公示投放指引、分类知识及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设置分类工作“红黑榜”、收运去向公示榜、收集点分布图等,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 4 -签订分类收运协议,明确分类收运对接方式。
四是配置一套分类设施。要因地制宜配齐配足各类分类投放、收集、中转设施设备,规范标志标识,科学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合理设置大件园林及装修垃圾分类收集暂存点。
五是构建一套宣传发动机制。要加强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主题宣传及专题培训活动,制定宣传及培训工作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
六是完善一套台账资料。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台账,落实专人做好各类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方案齐全、记录完整、执行到位。2. 打造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高水平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到 2022 年底, 全市完成打造 造 200 个垃圾分类先区 进示范小区(其中惠城区 105 个 个、区 惠阳区 30 个 个、 大亚湾开发 区20 个 个、区 仲恺高新区 20 个 个,县 惠东县 10 个 个,县 博罗县 10 个 个, 龙门 县5 个 个),建立可复制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模式,以示范创建为基础,以点带面扩大垃圾分类覆盖面。(三)完善设施配套,建设全程分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设施建设,着力补齐短板,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体系全链条闭环管理。1. 促进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治理机制,贯彻执行有关源头减量治理方案,指导全市开展源头减量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推行使用可降解塑料袋,逐步减少塑料袋使用。
二是建立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机制,
- 5 -减少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和废弃物产生。
三是推进快递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旅游住宿、星级酒店等服务性行业减少提供一次性用品。
五是在餐饮服务行业鼓励文明节约用餐,引导消费者理性、适量点餐,减少厨余垃圾产生,倡导“光盘行动”。
源头减量工作计划篇五
按照承治超办字[201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局2014年货运源头专项治超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根据《省治理公路限超运输办法》的规定,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以落实源头装载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治超工作纳入我局的日常工作内容,提高治超水平,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加快我县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源头为重点,通过对货源单位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维护道路运输秩序,使超限超载现象和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货源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货源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企业的车辆状况、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治超机构,公开相关制度,要积极配合运管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
(二)加强应急保障,确保源头治超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治超工作需要,为预防货运源头治超期间可能发生的运力紧张、聚众闹事等突发性事件,各乡镇工业企业要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确保货运源头治超专项工作顺利开战。
(三)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推动治超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日常化,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等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治超宣传报道的导向性,形式上充分体现治超宣传报道的广泛性,将宣传面延伸到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使治超工作得到企业的理解与支持,保持了正面舆论导向,减少和防止治超过程中出现的暴力行为,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推动治超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认真组织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以路面巡查、源头企业巡查为主,对经检查、新闻媒体曝光以及严重违反《省道路运输条例》行为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采取进驻监管,依法对货源单位及车辆的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责令纠正。
(六)建立健全领导例检制度,严格责任倒查,要建立货运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和暗访,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利的乡镇及企业,要开展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查获已出场(厂)违规超限超载车辆的,货运源头治理机构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对货源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区域和加强货物源头监管力度行动,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我局充分认识超限超载的严重危害性和重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树立“抓治超就是抓科学发展”、“抓治超就是抓优化环境”、“治超不利、无路可走”的思想,顾全大局,着眼长远,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宣传等工作。
(二)加强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治超氛围
我局将继续加大治超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治超工作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治超宣传教育力度,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过程。要加大对专项整治成果、正面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力度和非法超限超载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