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房改装案例 设备更新改造方案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装房改装案例 设备更新改造方案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排水设备管理,保证城市排水设备安全有效运行,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成都市市政工程设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处理城市污水、废水、雨水的排水沟、管、河道、泵站、检查井、进水井、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及附属设施。农业排灌设施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运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 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主管部门。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和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并重的原则。市、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维护范围,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监督管理。
建设、规划、环保、水利、公安等有关部门应依法按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专业规划和建设计划,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规划,环保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需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他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排水户,应持市规划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排水户已建成的雨水、污水合流沟、管,应按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改造。
第九条 建筑施工现场、洗车场等临时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废水的,应在排水口设置沉淀池、清淤设施,并及时清除沉淀物,不得将泥沙、灰浆及其他废弃物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按规划成片建设区域的排水设施,在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前应设置沉淀池、拦污栅及清淤设施。
第十条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城市排水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专业施工队伍承担。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建设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向有关部门报送资料,经市建设管理部门、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纳入日常管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或实施排水。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
第十二条 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环保部门对城市排水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具体办法按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监测工作管理规定》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市、区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质量的管理。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和专用排水设施的产权单位,应按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城市防洪的要求,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保证城市排水设施安全、完好、畅通。
第十四条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应设置公开电话,并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有缺损的,应及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和排水许可管理。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排水户因超标排放污水或使用不当造成城市排水设施腐蚀、堵塞、坍塌等后果的,应承担维修费用、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禁止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二)损害、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四)盗窃、损毁城市排水设施;
(五)其他危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
(二)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设施或改变排水走向;
(三)使用城市排水设施排水。
第十九条 对在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和举报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人员,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向排水沟、河道、检查井、进水井倾倒垃圾、渣土、粪便等废弃物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单位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他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
(三)将污水、雨水答道混接的。
(一)损坏、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三)向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未经批准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损坏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依法予以赔偿或限期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组织人员代为恢复,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拒绝、阻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罚款的款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城镇排水设施管理措施,并报成都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由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精装房改装案例 设备更新改造方案篇二
一、目标任务
完成1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二、危房改造对象及筛选办法
(一)危房改造对象
无房或长期居住在有安全隐患房屋且无能力建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
(二)筛选办法
1、镇政府确定将本镇5个行政村全部纳入实施村范围,由各村委会初选实施户。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村民小组、村委会逐级筛选推荐,镇政府审查通过,并经三级张榜公示后(公示中要有省市残联和监督部门的举报电话),报上级政府备案。
三、建房标准
户意愿进行设计(尽可能按照无障碍要求设计),建筑质量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8月10日至8月14日)制定计划,前期准备阶段。镇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各村初步选定实施户,由农户提出申请(附改造前房屋照片),村委会初审。
第二阶段:(8月15日至8月20日)确定实施农户阶段。各村严格按照政策,通过评议、审查、审批上报花名册,镇政府审查通过后备案,并报上级政府。
第三阶段:(8月21日至11月10日)全面施工建设阶段。各村按要求标准、面积组织施工,检查指导,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随时组织现场检查抽查。
第四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2日)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在危旧改造房屋竣工后,及时进行自查验收,镇政府组织人员全面检查验收。
五、资金筹措
对10户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1.55万元,其中争取中央每户补助8500元,省财政每户补助6000元,市财政每户配套补助1000元。
六、加强组织领导
2
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民政所所长、各包村组长为成员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务大厅,负责项目督查、督促、抽查、验收、资金兑现拨付等事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村支书和包村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镇政府要建立危旧房改造专账,坚持专款专用,由专人负责管理资金兑付。
(三)严格抓好工程质量。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凡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予补助,责令限期整改后给予补助,在建设中发生的安全问题由各村包村组长和村支书负主要责任。
(四)做好建房资料收集整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做好建房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资料包括建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经济和住房状况,建房前后住房对比照片以及其他相关手续等。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村要把危旧房改造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在工作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失职、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瞒报虚报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者要严肃查处。
3
一、范围及对象
(一)实施范围:邮亭镇、宝顶镇、雍溪镇、拾万镇、龙石镇、季家镇、高坪乡各4户,除古龙乡外其余街镇乡各2户。
(二)实施对象: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和极度危房户(房屋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家人的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必须重建的贫困残疾人户)。
二、工作要求
(一)资金使用范围、资助标准及拨付方式
1、使用范围:此次项目经费必须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做到专款专用,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和挪用。否则,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2、资助标准:每户9000元,其中市、县残联在市下达资金中安排6500元,县民政局资助1500元,各街镇乡配套解决1000元(可折合物资)。
3、拨付方式:县级建房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县残联提供的施工进度拨付。
(二)签订危房改造责任书
为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切实保证新建房屋质量,规范工作程序,县政府、县残疾人联合会、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村委会及项目资助对象之间签订责任书。
(三)明确职责
1、相关部门职责:县残联负责项目对象审定,初审合格者将在**报上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正式对象,并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程监督项目实施和管理;县民政局负责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县卫生局负责项目对象户的卫生改水工作;县财政、税务、国土房管、建委等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对项目所涉及的税费一律免征免收,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2、街镇乡职责:一是制定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规划,合理筛选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坚持民主评议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优亲厚友;二是广泛动员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帮助、支持对象户修建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砖木或砖混结构房屋;三是确定对象户后,由对象户写出建房申请,由全程代理办公室负责办理所有建房手续,以及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材价格限定、建房税费减免等;四是负责落实危房改造资金到位、建筑材料购置、施工人员确定等,按照建筑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五是组织协调村委会制定帮建的具体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工,并负责房屋审批资料、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房屋施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四)检查验收
各街镇乡必须在8月3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并向县残联报送书面工作总结。县残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残联与对象户办理房屋交接入住手续,并在新建房屋的显著位置悬挂“**县政府民心工程”标识;各街镇乡要将危房改造后对象户的入住情况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并统一填写《**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登记表》。验收不合格的`,限期重建。
三、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残联,由易才军同志兼任主任,陈朝碧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办公室电话:437****。
承担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街镇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的实施,确保全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圆满完成。
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方案#e#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为目标,全面提升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条件。在中国残联下拨资金和省、州、县财政配套的基础上,采取部门项目捆-绑、帮扶单位支持、受助对象自筹和村级帮工帮料以及简化审批手续、减免有关费用等办法,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住房困难。
二、任务目标
完成危房改造1户。
三、经费来源
1、中央、县残联下拨彩票公益金危房改造专项经费。
2、县民政局建房经费。
3、县相关部门匹配资金。
精装房改装案例 设备更新改造方案篇三
近日,经江西省政府同意,在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江西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中,确定了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五条主要政策。补助最高的是特困户,政府将对危房改造采取“交钥匙”工程,或者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为全省农村地区。各地的中心城区(城市及县城关镇)规划建成区范围不得安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风景名胜区要按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补助对象必须为户口为农村地区、有宅基地使用权益、家庭经济困难、自有居住房屋为危房或无自有房屋的居民。
拟改造的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栋d级危房的必须拆除新建,为c级危房的必须维修加固(拆除新建的不予安排补助)。新建房屋坚持就地就近建设,并以分散分户改造和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协调作用,组织农户选择技术可靠的施工队伍代建。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较多的地方可规划集中建房和选择在乡镇所在地建(购)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不得用于支持进县城和城市购买商品房,不能与其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复叠加享受。
一是新建房屋的`补助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兜底解决的特困户,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或采用“交钥匙工程”等方式,切实解决其最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其他贫困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不得低于1.8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不得低于1.45万元;低收入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1万元。二是维修加固房屋的补助标准。对于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即可安居的困难农户,不区分经济困难类型,每户补助3500元。
全面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特困户的安居帮扶政策。相关认定标准及程序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制定。对于有自建能力的,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高于其他补助对象的补助标准,支持其建设新居。对于完全无能力自建房屋的,可由乡镇政府委托村集体组织实施“交钥匙”工程,提供特困户居住,解决其安居问题。兜底保障特困户自建房屋产权归农户。“交钥匙”工程房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特困户享有“使用权”。
c级危房修缮加固必须有效解决危险部位问题,防止短期内因技术原因重新变为危房。d级危房拆除重建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必须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每户住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省里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凡属于建房层数超三层、房屋占地面积超标等“超高、超大”情况的,要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精装房改装案例 设备更新改造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厕所革命”工作的最新要求,确保完成全年农村厕所改造任务目标,巩固改厕后粪污收集利用长效机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面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对标省、市农村厕所改造目标要求,坚持“整乡推进、分类施措、严格标准、质量优先”,积极而稳妥地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善农村地区如厕卫生条件和疾病防疫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后续管理资金保障机制,形成政府补助、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的推进方式,多方筹集改厕后续管养资金,进一步完善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推动、乡镇具体实施、村户抓好落实”县、乡、村、户农村厕所改造联运运行机制,责任到人,逐级推动。
(二)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立足村情民意,以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农村改厕工作,保障农户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改厕户的选择上优先照顾贫困户。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县农业生产方式、疾病流行特征和农户用肥习惯等,农村厕所改造以“双瓮式”改造为主。
(四)示范带动,整村实施。通过示范村、示范户的带动作用,引导群众主动改厕,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做到应改尽改,实现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
(一)20xx年全县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任务为28000座,各乡镇任务数见附表。
根据省市改厕要求,建制镇及国省干道沿线、高速沿线的乡镇,力争20xx年底所辖区域内常住户实现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其它乡镇2022年底所辖区域内常住户实现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2023年底前,确保全县区域内农村常住户实现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
整村推进优先选择村民改厕积极性高的、村容村貌好整洁干净的村实施,要求改厕户任务大于1000座的乡镇,完成改厕整村推进的村(无害化改厕户占常住户的比率为85%)不少于2个;改厕户小于1000座的乡镇,完成1个改厕整村推进村。
(一)双瓮式农村户厕改造。
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消除连茅圈和简陋旱厕,在改造户厕的同时,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根据我县实际,城镇供排水覆盖到的村庄和农村社区,选择使用水冲式厕所;其他村庄和农村社区选择使用双瓮漏斗式或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化粪池容积要达到1.0立方米以上。参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标准。
本方案农村厕所改造类型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委组织制定的《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确定的双瓮式改造模式和图纸规范。具体改造施工标准见附件2(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标准及施工方法)。
1、厕屋有墙、有顶。
2、清洁无蝇蛆、无臭。
3、储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
4、适时清出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农村厕所改造资金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资金统筹使用。目前,省级已下达资金为1567万元,其中:农村户厕改造资金为1400万元,新建公厕资金167万元,待中央、市级资金下达后继续用于今年的厕所改造工作,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或整合资金承担,上级资金不得用于支付监理、验收等费用。
(一)补贴标准匡算:农村厕所改造按照“双瓮式”改造标准建设,每座按900元匡算,各乡镇在确保改建数量、标准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调整补贴标准。
(二)资金拨付: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先期由财政部门按照各乡镇的任务数所需资金的30%拨付到乡镇,剩余资金待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
(三)资金使用范围:中央下达资金部分用于农村户厕改造且只能用于农户改厕的地下部分,且需形成固定资产,剩余的中央资金用于新建农村公厕或改厕后的长效机制建设;省、市、县资金主要用于户厕改造,为确保改厕率也可用于部分厕室屋顶搭建。采购剩余资金一并用于户厕改造。
(一)启动阶段(1月1日—2月28日)
1、将厕改工作任务下达到各乡镇。
2、制定本乡镇改厕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改厕工作的宣传并逐村逐户发放改厕明白纸,讲明厕所改造补贴标准等政策,开展全面摸底,初步确定改厕户,建立拟改厕户台账,在村公开栏张榜公示,留存影像资料。
3、预算评审:根据20xx年改厕标准施工方法将预算报财政部门进行评审,其结果将作为各乡镇政府采购“打包施工”最高限价依据。
(二)采购阶段(3月1日--4月1日)
各乡镇依据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严格按资金使用规定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采购确定施工单位或改厕物资,签订采购合同。
(三)实施阶段(4月2日-11月15日)
1、完成厕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业务技术培训。
2、全面铺开改厕工作,自4月2日起,各乡镇要每周上报改厕推进情况、改厕完成数量,同时,按程序填报人居环境整治信息平台中的改厕信息,确保改厕数据准确,上报完成数据要与平台数据一致,将对各乡镇改厕情况每半个月进行排名,工作进度报县主要领导传阅后,县政府酌情进行通报。确保11月15前按质按量完成年度改厕任务目标。
3、改厕户公示。各乡镇根据改厕进度将最终的改厕户、补贴金额等信息在本村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留存影像资料(公示表由乡镇自行设计)。
(四)验收考核阶段(20xx年底前完成)
1、乡级验收:乡镇对本辖区的改厕数量、质量进行逐村逐户100%验收。根据施工进度,每村改厕施工完成并经乡镇验收合格后,提请县级验收。待乡镇全部改厕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以乡镇为单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报告。
2、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聘请第三方公司方式,对乡镇改造施工中对项目村改造厕所按比例进行抽检。县级部门将对各乡镇改厕完成情况进行逐村逐户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进行复验。对乡镇改厕村全部抽验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到乡镇。
3、上级验收:接受国家、省、市农村厕所改造工作验收、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厕所革命”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为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领导,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县改厕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县长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同志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负责农村改厕具体推进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农村厕所改造资金筹集,按照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协调推进、信息汇总上报、工作考核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农村厕所改造标准、厕所改造质量监督,厕所改造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引导群众养成卫生健康生活习惯;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共同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各乡镇是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进度调度、统筹推进等工作。对农村厕所改造资金全程管理,对厕改质量全程把控,确保改厕工作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目标,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是农村厕所改造质量监管第一责任人。
(三)强化督导督查。建立和完善农村改厕工作目标任务督促检查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召开会议、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各乡镇农村改厕项目实施进度;县卫生健康局对改厕工程质量要加大日常督导力度和现场指导频次,对于不按技术及规范要求施工的坚决叫停,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改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县对农村改厕工作采取月检查、季通报制度,强化工作监督与考核,强化资金监管,推动我县农村改厕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开展。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推进不力、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延误工期、资金管理不善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一)社会效益:有效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对粪便实施无害化处理,实现了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并有力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改厕后大大降低了蚊蝇密度,农村居住环境更加整洁卫生,改造户厕28000座,受益人口近100000人。
(二)生态效益:我县改造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已顺利运行,农村改厕有效降低了对土壤和水源的污染,我们利用农业废弃物如秸秆、有机垃圾、坑泥等为材料的垫料,设置成海绵体吸附粪污堆沤发酵成有机粪肥,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节约了肥料、燃料等费用支出且生态效益显著。
(三)可持续影响: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将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群众改变了不良卫生习惯,提升了农民文明卫生素质,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个人卫生行为形成率明显提高,落实好惠农利民改厕项目,改厕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建立健全台账体系。在现有各类改厕台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台账,认真核实各类改厕任务,做到格式规范、条理清晰、逻辑严谨,各项基础数据全面真实。在改厕的同时,各项基础数据,部、省、市信息管理系统要应录尽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精准管理,做到全程可跟踪、随时可查询、事后可追溯。村级台账应包括:村级改厕统计表、村级改厕平面分布图,并在村内显要位置公示、留存影像资料存档,接受群众监督。
(二)严把工程质量。把好产品准入、施工队伍培训、监督检验、竣工验收“四关”,提升厕所改造质量。乡镇聘请工程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管,发挥村民代表和村委会的作用。工程结束后,乡级验收和县级验收要依法依规逐项进行,要坚持好字当头、质量第一,凡质量不合格、群众不满意且理由合理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不得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加强资金监管。相关责任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厕所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一是科学合理分配。在资金分配使用环节,做到任务目标清晰明确,分配程序规范严谨,使用方式简洁高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二是严格使用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招标、工程施工、监理、验收、审计等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流向和使用结果准确。三是搞好绩效评价。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对专项资金使用做好年度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保证农民工工资。各乡镇要加强对中标施工单位的监管,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议农民工工资实行“一金三制”管理制度。(一金,即工程项目实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三制,即工程项目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银行工资支付制度、农民工工资储蓄账户制度。)从而确保不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精装房改装案例 设备更新改造方案篇五
为改善我市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小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构建以居民为核心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我市以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到xxxx年,已纳入xxxx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摸底调查范围的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一)坚持基层组织引领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等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作用,创新社会治理,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充分激发居民热情,汇聚民众智慧,共同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当中,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坚持问题为导向原则。按照“先民生再提升,先功能后景观”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改造内容,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困扰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把成效体现在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提升上。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社区街道和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本着“花小钱、办实事”的原则,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协调功能,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地去改造老旧小区,确保改造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推进,力求小区改造有实效、有特色。
(四)坚持县(市、区)主体责任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计划,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考评。
(一)改造对象。xx市、县两级城区范围内,居住环境条件差、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近x年未实施过综合改造且未纳入今后x年规划征迁和危旧房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其中,重点考虑xxxx年以前建成,社区组织工作能力强、居民改造意愿高的老旧小区。
(二)改造内容。应结合海绵城市、治安防控的建设要求,重点改造老旧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内容。
x.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弱电管线(通信、有线电视等)、排水、通行、停车、消防、安防、环卫、路灯、无障碍设施、文体活动、绿化美化等改造项目。老旧小区周边市政道路及水、电、气等配套不完善的,可视情况一并改造。
x.建筑物本体。包括屋面防水、楼道修缮、楼道照明、单元门禁、立面整治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结合实际加装电梯。
x.公共服务设施。具备条件的,可在严格控制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完善功能用房(物业用房、无人超市、快递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工作模式。按照“市级指导协调、县(市、区)级统筹推进、社区动员实施”的机制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市级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政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监督考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各项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和发动小区居民、相关联单位参与到改造工作的各个环节,指导建立健全共建共管的长效机制。
(四)资金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社区组织居民筹集、管线等设施的产权单位出资、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解决。涉及小区内建筑本体的改造内容,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参与改造,小区红线范围内属于居民共有部分的改造内容,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社区惠民资金、社会捐赠等进行补充。鼓励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安装智能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位、快递驿站、养老托幼等设施。公共停车、广告等小区公共收益来源资金,依法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同意,可用于小区改造和改造后的长效管理。
1.居民自治管理。通过“居民缴费+公共收益补充”等方式筹措自治管理经费,实现小区自治共管的“造血功能”。探索依托物业管理协会等物业组织或企业,向小区居民和社区提供自治、改造、后期管理等方面专业指导和服务,推广菜单式购买社会服务与自治相结合的半自助自治管理模式。
2.物业公司管理。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选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由其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一)宣传动员阶段。
1.成立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动员布置会,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考核办法。
2.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选定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计划。
3.各选定小区所在社区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完善居民自治共管机构。
(二)前期准备阶段。
1.各县(市、区)制定各小区项目改造方案,完成项目立项审批等各项前期手续,确定改造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
2.各社区组织小区居民或居民自治组织对项目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评议,发动居民参与项目改造各项前期工作。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工作,合理制定各单项改造任务的时间计划,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确保完成当年度各项改造工作。纳入国家年度任务的项目如无特殊原因应于当年x月xx日前开工建设,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要力争于当年xx月xx日前完工。
2.各社区组织发动小区居民参与监督各项改造工作,收集反馈居民意见,督促改造方案的优化调整,解释协调改造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协调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将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住建厅。
4.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小区改造进展情况,宣传改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于影响阻碍改造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四)验收评价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进行初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居民代表对全市实施改造的小区进行综合考核。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项改造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协调处理项目改造中发生的各类纠纷矛盾;指导街道社区宣传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造工作,组织社区居民筹措改造资金,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管理机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汇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
各街道办、社区:宣传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相关改造工作,调查、收集、汇总相关居民改造意愿,协助老旧小区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居民自治团体准备改造申报材料,共同做好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申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事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可研、初设及核准等前期工作,合理简化各项审批手续和前期工作流程。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指导创新方式,拓宽筹资渠道。负责指导未成立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标准,检查监督并规范收费行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管线单位做好所属管理改造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防盗门、监控、停车位及停车管理系统、小区交通组织的改造。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及拨付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完善功能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环境噪声问题进行整治。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依法处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重点处理侵占公共利益、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破坏小区环境秩序的'违法建筑;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绿化改造、环境卫生、地下管网改造管理等工作;督促燃气单位做好供气等改造工作。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违法安装无线卫星接收器的拆除。
xx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作为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的实施主体,负责获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前期组织开展、施工建设等具体执行工作;负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有关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周边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相关事宜。
市供电、供水、燃气、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负责配合开展老旧小区的管线改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同设计审核及施工检验。
各老旧小区:组织住户对改造内容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资金筹集情况提出改造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市领导小组提出改造申请,由街道或社区进行确认;小区业主共同确定改造后的物业管理目标,明确小区居民自治、物业公司进驻、单位托管等小区管理方案,确保改造移交后的建设成果得到小区居民的共同维护。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特别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施工准备等各项工作,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环评、可研等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图审查;对已列入国家年度改造计划的政府投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或居民自筹资金建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批复实施方案即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其他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三)严格考核任务。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考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项目资金分配的适当倾斜;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情况不佳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相关联企业积极性。积极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五)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步骤方法和改造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形成领导重视、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建立联席制度。充分发挥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检查考评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通过专题协调会议、工作例会、定期检查、跟踪反馈、结果考评、定期信息报送等手段,切实指导解决改造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精装房改装案例 设备更新改造方案篇六
户表改造有利于方便住户的缴费,实施方案要如何制定才更妥善呢?来看下面的户表改造实施方案吧。
此举既方便按时交纳水费的业主缴费,也方便水业集团对不按时交纳水费的业主催缴。
此举可方便业主低成本维护小区老化的供水设备(包括二次供水设备),用水质量和维修事务也直接交由水业集团负责,业主可通过96533热线电话等方式报修、投诉。当然,物业公司今后就省心了。
按照现行政策,户表改造直供水后,我们小区的.二次供水设备也由水业集团维护,叠加二次供水加价后的阶梯水价第一档为:1至6楼(含)2.58元/立方,7至32楼(含)3.28元/立方,33楼以上(含)3.58元/立方。现小区水费是不分档不分楼层一律3.25元/立方。
虽然结果看似不错,过程却并不省心。我们小区户型差异很大,有些楼栋(比如c1、c2、c3)甚至有三根独立的进水管,有三个独立水表,户改方案也相应比较复杂。当前方案是已经经过评审了的(按照规定,是水业集团邀请街道、社区来评审方案,再报水务局批准),但并不是不能调整,水业集团只是希望能尽快统一意见,重启施工,否则“一千多户,可能要搞到明年还不一定能搞完”。
按规定,户改计划拟定阶段,是要搞户改意愿调查的,水业集团要做宣传。这一步我们没有看到,所以,理论上任何业主都可以走96533、水务局投诉、行政复议直至法院诉讼来叫停小区户改。而且,以街道和社区来负责评审方案,并不符合《物权法》的要义,这一规定本身也可以考虑否定。
但,一旦走上这条路,先不说需要持续投入维权,同时也相当于放弃了免费户改的机会,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将来要么重新申请户改(应该是要付费的),要么今后都由小区自行维护供水。尤其是后一种结果,要求业主们、物业公司上下同心,共同维护好小区的供水管道和二次供水设备。这是需要钱的,尤其是随着小区供水设备投入使用已超过10年,如需大修或中修,都需要业主签名以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以c1、c2、c3为例,目前的方案是,水表都采用远程智能表,装在户内,厨房一个,次卫一个。
进水管沿厨房外的外墙敷设,在厨房打孔进户,接水表后再接户内原水管。次卫需要与厨房水管连通,需要从墙外敷设水管,在次卫打孔入户再接水表、原水管。只要就近接入原水管即可,比如在最近的水龙头上用三通接入(一头接进水管,一头接原水管,一头接原水龙头)。主卫因为接入困难,采用的是单元表方式,即同一单元换一块表,然后接入原有进水管。由单元推选一人统一缴费,再根据实际用水量(抄原水表)分摊。
这个方案的设计本身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关于长沙水表户改最详细的规定解读,可点击“原文链接”。这个链接一般人还搜不到……),但很多业主觉得不合理,尤其是次卫接法会破坏装修,或至少破坏美感(厨房接法在橱柜中,一般没有影响)。主卫接法虽然不破坏装修,但今后需要业主自己联系相互抄表,如遇到用水但不交水费的邻居,就需要其他邻居想办法(以前是物业想办法)。
经过部分业主与水业集团项目经理沟通,c1、c2、c33可调整为仅换厨房水表,次卫、主卫都用单元表的方案,这样对装修的影响是最小的,但需要业主抄两块表,统一交水费。厨房同样用单元表也没问题,这样就不用敷设外墙明管了,但业主需要自抄三块水表(和现在方式一样,只不过以前是物业代抄、代收)。
据小区施工方负责人说,调整方案需要同一栋的80%业主签字同意,因为施工只能按栋进行。而且就地换表的方案几乎不可能。因为原进水管是pe管材,如果就地换表,按规定水表之前的管道要由水业集团负责维护,而对于pe管,水业集团不会接收。
单元表后的原水管,理论上水业集团是不负责维护的,也就是仍应由物业公司或者业主自行维护。这也是采用单元表方案的风险,同时想必也是为什么水业集团会爽快同意该方案的原因。
其实三个方案都没有绝对的好坏。如果考虑我们小区初建时的设计,二次供气、二次供水都是在当时政府的公共服务不健全的时候,由我们花额外的钱设计建设的,废弃是一种损失。但如果要继续维护它,并让其使用效果超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则肯定需要大家投入更多金钱和精力。
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第一靠信任,首先是业主之间的信任,其次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的互信,最后还要包括业主对水业集团这些垄断的公共服务提供者的信任。当然,这个对很多人来说很难。那么,就必须投入时间和精力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必须付出“民主的成本”。
如果想要争取更“合理”的方案,就需要投入时间和精力,“一切皆有可能”。c区某单元已经完成了外管敷设。
精装房改装案例 设备更新改造方案篇七
水槽下方换一个一进三出的角阀,为后期洗碗机净水器做准备
磁吸灯电源模块
导通模块
轨道间的导通模块
磁吸灯安装完毕,开灯效果
这里之前说过,高柜里塞了13套洗碗机,因为宽度实在有限,高柜必须紧贴右侧墙体,为了解决洗碗机的上下水,在墙体里开个槽,埋入一根50管。
精装房改装案例 设备更新改造方案篇八
农村户厕改造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质量优先、注重实效、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的原则,以主要交通沿线村庄、沿黄公路沿线村庄、环境整治连片示范区、示范村为重点,通过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提高我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20xx年完成3000座改厕任务,由各乡镇政府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工作。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村组实施”的要求,分级制定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农村改厕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村到户,并认真组织落实工作,村两委班子要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摸清底数,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改厕。
(二)鼓励引导整村推进。各乡镇在开展农村户厕改造时鼓励引导整村推进,优先选择省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乡村旅游示范村、沿黄和沿山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沿线村、重要水源保护地所在村和中心村,以行政村为单元,整体规划设计,整体组织发动,同步实施农村户厕改造、粪污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改造后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85%,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三)合理选择改厕模式。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切忌“一刀切”。在排污管网覆盖村、配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优先采用水冲式户厕改造模式;在其他地区,要因地制宜选择双格式(双翁式)、三格式等改造模式;对缺水、储粪池难以改造的行政村推广“通风改良+集中处理”模式;在高寒地区,可选择深埋双格式(双翁式)、三格式等改造模式。
(四)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各乡镇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要求,把好农村改厕质量关,农村户厕改造的结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确保建一个、成一个。一是把好厕具产品质量关。严格厕具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选择正规有资质且能提供后续服务的企业,要严格查验产品质量鉴定报告、合格证书等,防止一味追求低价,杜绝质量低劣产品。二是把好施工质量关。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乡镇政府应当安排专人或者村民代表对户厕改造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施工队伍对户厕的施工质量负责。鼓励以农村工匠为骨干,组建农村改厕专业队伍,采取“专业队十农户”的模式进行改厕,培育一批改厕“土专家”。三是把好竣工验收关。要一步完善农村改厕验收标准和办法,建立由县级主管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和农户等多方参与的联合验收机制,逐户验收,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拨付补助资金。具备条件的乡镇可以探索推行农户自愿按标准改造,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到户的方式。
(五)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农村厕所维护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突出村民自治和群众监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等模式,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长效可持续运行。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公积金、公益金中设立农村厕所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要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技术培训,引导当地农民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县上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住建局、文旅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全面领导、技术指导、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改厕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统筹推进本辖区农村厕所改造;村委会要做好改厕农户的摸底和群众参与改厕的宣传组织工作。形成县、乡、村、户合力推进农村改厕机制,保证项目的进度和效果。
(二)细化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合力推动改厕工作落实,做好检查验收;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农村户厕改造及厕所粪污处理的技术指导;县住建局负责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县文旅局负责乡村旅游厕所建设改造;县扶贫办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同步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各乡镇负责本区域改厕实施方案的制定,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三)保证资金投入。省级对农村户厕改造按照1000元/座的标准给予补助,县级按照省、县1:1的比例配套,主要支持农村厕所前端卫生化改造和后续管护、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中央安排资金对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的,且厕所粪污经过“三格式”等有效方式实现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进行奖补,主要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
(四)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提升群众卫生健康意识,引导群众改变思想观念和生活习俗。通过卫生宣传栏、刷写改厕宣传标语,利用集市向农民发放农村改厕宣传画和明白卡,宣传卫生知识,让农民认识到改建卫生厕所的好处和正确使用卫生厕所的方法,充分调动群众积极主导作用。大力宣传农村改厕经验做法、成效等,让基层干部群众学有榜样、干有遵循,营造全社会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基础档案管理,切实做好农村户厕改造“一户一档”“一村一档”工作,建立完善农村改厕建档立卡制度。各行政村要对已完成的新改造户厕农户,进一步健全完善户厕档案信息,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改厕模式、厕所编号以及改厕前、中、后相关图片等,实行台账化管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提供采购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施工资料、影像资料齐全。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调度表和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