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专项方案验收表格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专项方案验收表格篇一
1、六安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竣工验收资料一览表;
4、施工单位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告;
5、监理单位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设计单位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7、选用节能产品的《六安市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8、外墙及外窗实体检测报告
建筑专项方案验收表格篇二
一、建设单位
1、节能工程施工合同(分包需提供);
2、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合同(不同的监理单位需提供);
3、建设单位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建筑节能公示牌(施工现场及商品房销售现场);
二、施工单位
1、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自评报告;
2、节能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相关资料及备案登记资料;
三、监理单位
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监理单位单位资质相关资料及备案登记资料;
3、建筑节能专项监理细则;
4、节能施工技术交底资料;
四、节能材料
2、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备案登记(到市住建局节能科技科备案);
3、节能技术产品进场复验报告(包括墙体材料试压报告);
五、工程资料
1、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合格文件;
2、图集(门窗);
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5、建筑节能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
6、各检验批报审表;
7、首层墙体节能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8、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一);
9、墙体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
10、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屋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地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采暖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一);
15、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
16、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一);
17、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
18、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一); 20、外墙节能构造检验报告。
六、检测资料
1、检测单位资质资料;
2、门窗三性(抗风压性、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实验室检测报告;
3、门窗三性现场检测报告;
4、建筑围护结构现场传热系数检测报告;
5、各种保温材料导热系数检测报告;
6、各种保温结构材料物理性能和力学性能检测报告;
七、工程建筑节能验收组成员签到册
九、贵州省建筑节能工程认定表
建筑专项方案验收表格篇三
一、申请资料(按资料提交的先后顺序)
特别提示:下列申请资料形式除注明为电子文件外,其余均应为书面文件,所有材料一式一份。书面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成册的复印件应在正面盖章和侧面加盖骑缝印章),并提供原件核验;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原件。凡政府投资项目,可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凡坪山新区住房 和建设局出具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可不需核对原件。
1.《深圳市坪山新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需附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同一单体建筑内既有居住建筑又有公共建筑的,应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分别填报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需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项目(详见附件1《补充说明和有关重要事项要求》),应提供具有资质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出具的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报告。
4.绿色建筑项目,需提供绿色建筑标识或认证证书(复印件)。
5.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节能工程保修期不应低于五年)。
7.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房屋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对建筑节能措施的保护要求;自用工程项目可不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8.施工现场、销售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牌照片各一张(自用工程项目可不提供销售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牌照片)。
9.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0.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11.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2.建筑(含总平面图)、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文档)。
13.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侧面盖骑缝章)及电子版节能计算模型。
14.施工图审查单位签署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建筑节能设计报审表》。
15.凡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且有稳定热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应提供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及设计计算书。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提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文件。
16.如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中未涵盖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应当提供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
17.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文件。1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19.《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含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太阳能热水系统分项工程)。
20.建筑节能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含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太阳能热水系统分项工程)。21.节能产品供货合同或发票(复印件)。2009年12月1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还需提供预拌砂浆的供货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22.购买建筑废弃物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供货合同和发票、结算单据(复印件)。
二、检测资料
1.屋面、架空楼板、墙体、幕墙、暖通空调、太阳能热水系统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非匀质保温材料的传热系数或热阻。
屋面、架空楼板和墙体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检测组数: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以下时各抽检不少于3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以上时各抽检不少于6组(不区分施工部位)。
幕墙、太阳能热水系统绝热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检测组数: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暖通空调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检测组数:单位工程同厂家同材质材料不少于2组。
非匀质保温隔热材料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检测组数:同材料同实体构造检测1组。
2.外窗(含型材)、幕墙玻璃、户门的传热系数(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23.玻璃(包括外门窗、幕墙、天窗)的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贴膜玻璃的紫外线透射比(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4.外门窗和玻璃幕墙的气密性(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5.外墙和屋顶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每批抽1组,同厂家、同品牌、同批号、面积不大于5000m为一批)。
6.有机保温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8.预拌砂浆力学性能(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
7.外墙节能构造现场钻芯检测(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样,不宜在同一房间外墙上取2个或2个以上芯样)。
8.低压配电电线、电缆相应截面的每芯导体电阻值(单位工程同一厂家产品不少于2种规格)。
9.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值(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
三、集中空调系统资料(没有设计集中空调系统的工程不需提供)
1.冷负荷计算书。
2.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集中空调系统有关调试记录:
(1)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2)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23.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报告:
(1)各风口的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检1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
(2)风管系统的总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检1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
(3)风管系统严密性和漏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检2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
(4)中央空调机组的水流量(按空调机组抽检10%,但不得少于1台)。
(5)中央空调系统冷冻水(热水)、冷却水总流量(全数检测)。
(六)太阳能热水系统资料(没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不需提供)
1.太阳能热水系统计算书。
2.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有关调试记录: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查记录。
(2)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3)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
(4)系统热性能检验记录。
(5)工程使用维护说明书。
四、申请表格
1.《深圳市坪山新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2.《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规定性指标)》 3.《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性能性指标)》。4.《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规定性指标)》。5.《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性能性指标)》。6.《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建科〔2008〕116号)。7.《施工、销售现场公示内容》。
8.《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