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医疗服务方案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信用社医疗服务方案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领域医共体是旗、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新型组织与服务实现形式,是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通过整合旗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经营管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等综合改革,整体提高领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提高旗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力争领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一)纵向合作,双向选择。由×人民医院牵头领域内旗乡两级医疗机构组建领域医共体,民营医疗机构自愿加盟,服务范围覆盖全旗城乡居民。×人民医院与拟加盟的成员单位建立纵向合作的医疗服务共合体;
我院将根据自身特点,重点发展优势学科,加强学科、人才协作,最大限度把患者留在领域内诊疗。
(二)稳妥起步,循序渐进。以管理为纽带,以章程为规范。先在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开展试点,建立旗乡医疗机构之间的纵向合作关系,逐步扩大范围,逐步实现全覆盖;
以业务整合为切入点,开展对口帮扶和技术合作,新增的医疗收入按项目核算、合理分成。逐步深化合作,形成紧密型领域医共体,统一调配人力资源、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分配医疗收入。
(三)权责廓清,强化监督。理顺医共体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体系,科学界定医共体内部管理职能。领域医共体内各单位原有的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人民医院×分院”牌匾。乡镇卫生院功能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领域医共体核算和分配。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乡镇卫生院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待遇,财政补助资金不纳入领域医共体的收入分配方案。医疗收入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由×人民医院拟定草案,各成员单位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后,报旗卫健委、财政局批准后实施,并报旗政府备案。
(一)推进分级诊疗。按照“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双向转诊、连续服务”的原则,一般常见病留在乡镇卫生院诊治;
轻度疑难复杂或急性期的常见病,应由×人民医院派专家现场指导乡镇卫生院就地治疗;
受乡镇卫生院技术条件所限难以诊治的,应转往×人民医院诊治。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转来的病人,人民医院应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入院。人民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双向转诊。在人民医院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乡镇卫生院,人民医院派原经治医生跟踪病人至乡镇卫生院,指导后续诊治工作。
(二)规范医疗行为。乡村医疗机构门诊推广使用标准处方集、住院服务推广实施临床路径,建立质量×指标体系,规范基础医疗质量。革新医疗服务流程,强化科室之间和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减少不必要的等待和重复检查。采用基于循证医学和成本效果分析的方法,选择适宜的诊疗方案。创新服务手段,开展预约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电子病历、医师多地点执业等手段,形成医生和患者合理流动的局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绩效管理。
(三)实现资源共享。探索领域医共体为成员单位统一采购药品耗材等。统一领域医共体内部用药范围,根据实际进一步探索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鼓励在领域医共体内建立统一的检验、影像、病理等中心,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领域医共体为各成员单位提供统一的后勤服务。人民医院要明确功能定位,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形成优势互补、集中诊疗、有序就医的良好格局,进一步提高领域内就诊率。
(四)强化信息建设。加快推进旗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旗乡医疗机构的合作。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在领域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成员单位之间建立远程医疗合作关系,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教学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专家门诊等活动。统一建立领域医共体医疗风险联合防范机制。
(五)完善医保支付。改革医保基金对领域医共体的支付方式,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超支原则不补,结余全部留用。旗新农合办要根据历史运行数据,按照现有的资金支出分布结构,适当考虑门诊和住院的人次和费用的合理上涨,以及开展签约服务等因素,安排下一年度试点乡镇医保基金支出的总预算,新农合按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后的95%作总预算,并将总预算转换成参合人头费(对应辖区每个参合居民),交由领域医共体包干,负责承担辖区居民当年门诊和住院服务的直接提供、必要的转诊以及医保补偿方案规定的费用报销。旗外住院病人(含大病保险)的报销也从总预算中支付,结余资金由领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合理分配、自主支配。对领域医共体之外的旗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医保病人,由领域医共体牵头单位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之结算。
(六)开展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和管理一体化,优化村医队伍,改善村医服务手段,×人民医院须加强对村医的管理和技术培训,推广村医签约服务。通过签约服务和签约转诊,引导领域居民养成有序就医、履约转诊的习惯,形成逐级转诊制度。试点阶段可实行“软签约”,领域医共体推出就医绿色通道,吸引居民签约。领域医共体内×人民医院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可由×人民医院出具转诊单向旗外转诊。
人民医院要通过考察选择若干家旗外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谈判签订协议,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转出病人相对集中送往合作医院,按照本地医保补偿方案与之定期结算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定期评估合作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病人满意度等情况,必要时另选合作医院。
(七)严格考核监管。对领域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管理后,医保经办机构继续履行并加强相应职责:按照全省统一的政策框架,拟定补偿方案,报旗政府批准后实施;
强化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继续做好经办服务工作。转变部分职能和管理方式:按季度预拨部分资金至领域医共体;
考核领域医共体临床路径执行率、病人实际补偿比、旗外转诊率等,并与医保资金年终结算挂钩;
帮助领域医共体做好体外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旗外住院病例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
(八)完善组织架构。领域医共体要成立医共体理事会,作为医共体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医共体所属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资源统筹调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明确管理措施和合作机制,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达到运行有序、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提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依据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扶持实力较强的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力争到2021年三分之一左右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乡镇卫生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技术骨干,经过考核遴选,可定期安排到人民医院工作学习。人民医院要通过定期委派骨干医生到基层成员单位坐诊、巡诊、驻点、定点帮扶等方式,提高基层成员单位的医疗服务能力。
(三)扶持中心卫生院发展特色专科、安排人民医院专家及团队领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具体科室。特色专科可以与人民医院开展合作共建,共同投入人力技术和设备,收益共享。人民医院领办(或托管)中心卫生院或其部分科室。特色专科诊疗项目的价格由有关科室按服务时间、次数等方面制定。
(四)大力推进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依托有资质的全科医生或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若干个全科医生(或乡村医生)服务团队,采取签约服务模式,为辖区内所有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健康管理等全科医疗服务。落实包保责任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化服务和家庭医生负责制。
(一)试点范围
首批试点采取(1+3)模式:×人民医院与太平庄、六合镇、三岔河三家中心卫生院组建×领域医疗服务共同体,采取领办或托管乡镇卫生院专科科室的方式探索实行专科联体模式。机制完善后扩大范围。旗内民营医疗机构可与领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进行谈判,自愿选择加入。
(二)试点步骤
第一阶段:试点筹备(20×年1月)。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文稿经旗政府、旗卫健委等有关部门会审后(实行)由旗政府发文。
第二阶段:试点实施(20×年2月一20×年12月)。启动运行“领域医共体”试点。旗卫健委、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定期组织人员对试点医共体各项工作进行评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第三阶段:试点经验总结(2021年2月)。委托第三方对试点工作过程与成效进行系统总结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人民医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人民医院各科室主任、乡镇卫生院院长为成员的领域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领域医共体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域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深入研究,明确责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解决医共体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推进领域医共体建设。人民医院院长负责医共体管理工作,分管院长负责医共体日常工作,各科室主任负责卫生院对口支援及帮扶工作,乡镇卫生院院长负责双向转诊及村医管理联络工作,各单位、各科室要通力协作,认真落实医共体各项政策措施。
(三)加强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开展医共体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医共体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领域医共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领域医共体工作顺利运行。
;信用社医疗服务方案篇二
不良贷款亦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下面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范围主要包括:
(一)全市各部门、各镇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贷或提供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
(二)各村干部自贷或他人承贷村干部使用形成的不良贷款。
(三)市政府、各镇政府部门自贷、自办实体或提供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
(四)各村级集体自贷或自然人承贷村集体使用形成的不良贷款。
(五)其他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关的不良贷款。
(六)关停倒闭企业形成的不良贷款。
(一)谁借款、谁用款,谁还款;谁担保、谁负连带责任。实际借款人、用款人是还款主要责任人。
(二)一次还款与分次还款相结合。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的,在规定时间内一次还清;额度较大、短时间内全额偿还有困难的,要签订还款计划,分期偿还。
(三)现金还款与以物抵贷相结合。以现金还款为主,不能全额现金偿还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可以物抵贷。
(四)落实债务与明确债权相结合。对手续不健全的,要完善手续,明确债权债务关系,保全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
此次集中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从20*年9月20日开始至20*年12月31日结束,全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年9月20日至20*年9月31日。市政府成立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收方案。召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委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各镇政府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清收工作进行部署。
(二)催收阶段。20*年10月1日至20*年10月30日。农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和实际使用人发放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要主动与农村信用社联系,能一次偿还的,要一次偿还贷款本息;额度较大、生产生活暂时困难、规定时间内不能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要与农村信用社签订分期还款计划,或以物抵贷。借款手续不健全的,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晰债权债务关系。
(三)清收阶段。20*年11月1日至20*年12月20日。对催收阶段不能主动还款的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要依法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清收。
1、公告清收。催收阶段结束后,对不能主动还款的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通过电视等媒体以及在借款人所在单位张贴公告等方式,告知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限期偿还贷款本息。
2、行政督促清收。对公告清收后,仍然不偿还贷款本息的部门、单位和村集体,由清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其偿还贷款本息,或落实还款计划。对不偿还贷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村干部,由单位负责同志采取约见谈话等方式督促限期偿还贷款本息。
3、依法清收。对于公告清收和行政督促清收后,仍然不偿还贷款或不落实还款计划的,农村信用社集中统一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清收借款人或实际使用人的贷款本息。
4、总结阶段。20*年12月20日至20*年12月31日。清收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人进行认真总结,于20*年12月31日前,上报吉林省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织领导。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在下设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二)落实责任。按照农村信用社提供的不良贷款清单,清收工作实行领导分级负责制。市政府负责各镇政府及部门;各镇政府负责村委会;单位负责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鼓励清收。对于清收措施落实到位,清收效果明显的镇,农村信用社在信贷投放上给予倾斜;对于清收效果明显的村(屯),农村信用社优先进行信用村(屯)评选,并在信贷额度和利率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协调配合。市农村信用社要把清收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加强沟通与协调。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要考核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欠贷款不还情况;对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的诉讼案件,在诉讼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法院积极给予支持,抓紧立案和审理;对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涉及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职务犯罪的,检察机关要依法查办;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打击报复清收工作的行为,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对农村信用社提出立案的涉及清收不良贷款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并侦办;对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过程中相关税费,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给予减免。
信用社医疗服务方案篇三
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刻理解“管理年”活动的主题内涵,多次在院办公会、院务会、院周会上明确指出,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必须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推动医院各项工作的进步。
为加强领导,保证“管理年”活动各项要求和任务的实现,我院成立了“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党支部书记担任,其它院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小组(医德医风组,医、护、技质量安全组,宣传、后勤保障组和财务审计组),分管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工作小组成员。
4、围绕医院发展战略理念,通过“管理年”活动,为建立和完善医院五大管理体系,即质量管理体系、经营管理体系、诚信服务体系、人才发展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奠定基础。
提出一个活动理念:患者至上,文明行医,质量第一,服务第一;
推行一种服务模式:在全院推行“以病人为中心”的“无障碍、一站式”服务,切实增强“医护人员围着病人转,医技围着临床转,行政后勤围着一线转”的服务意识。
为切实落实_、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各项要求,真正做到加强管理,改善服务,规范行为,提高质量,确保安全,进一步探索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同时进一步推进医院各项工作的持续改进,圆满完成20xx年工作计划,逐步实现医院战略发展目标,我院根据_、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和_《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制订了《××县人民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制定了详细、具体的措施,确定了实施的方法和步骤,使“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同时依据《××省“群众满意医院”建设活动考评细则》,围绕“质量、安全、管理、服务、绩效”,在去年创建“群众满意医院”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引入风险管理办法,制订了《××县人民医院“医院管理年活动”考评办法》,对活动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考核,把全院性的工作与个人利益紧密结合,推进“医院管理年”工作的全面达标。
(一)全面动员,强化意识。
信用社医疗服务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xxx、xxx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地落实《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19号)要求,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切实增加康复医疗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康复医疗服务需求。经研究,我委确定北京市等15个省份作为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地区。现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试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试点省份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报告试点有关进展情况。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10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经过1年的试点,探索形成较完善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多元化康复医疗服务模式、有利于康复医疗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等有益做法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带动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加快推动全国康复医疗服务发展取得实效。
(一)试点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15个省份作为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地区。
(二)试点时间。2022年1月—12月。
(一)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试点地区要结合“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以及本地区康复医疗服务需求等,引导区域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等,增加康复医院和康复医疗中心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
(二)加强康复医疗学科能力建设。试点地区要结合“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将康复医疗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点学科领域予以加强,支持康复医学科软硬件建设,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推动神经康复、骨科康复、心肺康复、儿童康复、老年康复等康复医疗亚专科能力建设。
(三)加强康复医疗专业人员培养培训。试点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康复治疗师岗位培训制度,对正在从事和拟从事康复治疗工作的人员开展规范培训,增加康复治疗师数量,提升康复治疗能力。探索将康复医疗基本知识纳入全体医务人员培训中,逐步将康复理念贯穿于疾病预防、诊疗、康复等全过程。
(四)创新开展康复医疗多学科合作模式。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康复医疗早期介入和加速康复外科服务模式试点,创新推动康复医疗与临床科室的紧密合作,将加速康复理念贯穿于疾病诊疗全程,手术前后康复及时介入,促进患者快速康复和功能恢复。逐步探索形成康复早介入的好做法,以及加速康复外科服务模式的试点经验。
信用社医疗服务方案篇五
第一条 为实施龙川县农村信用社“人才立社,科技兴社”的发展战略,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教育培训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高水准的文化和业务素质的员工队伍;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优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人力资源结构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农村信用社系统。
第三条 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传播先进的企业理念、企业文化为导向;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全员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为目标;全面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开发和培训农村信用社各类高素质人才。初步建立和形成高级管理人才、经营管理骨干、市场营销精英、科技开发与创新、窗口服务和安全保卫共六支高素质专业人才和员工队伍。
第四条 培训教育工作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一)高起点,大思维,全方位,严要求;
(二)因材施教,按需施教。学以致用,讲求实效;
(三)统一规划,系统管理。分类指导,分级负责;
第五条 教育培训工作按如下基本要求:
(一)员工每年参加培训时间累计应不少于30学时,其中,新员工第一年参加培训时间不低于50学时。
(二)员工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与结果应纳入年度考核,建立教育培训激励机制。
(三)进一步落实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聘任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二章 教育培训的组织架构
第六条 辖内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联社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培训包括一般员工培训、新员工培训、岗位业务与技能培训、政治教育与职业道德培训等。
第七条 联社人事教育部是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我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战略,负责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年度培训计划》,并建立和管理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第八条 联社其他职能部门是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调研并编报本部门年度培训需求,组织实施年度培训计划以及授课人员的推荐,组织辖属开展专业培训等。
第三章 教育培训管理体系
第九条 教育培训管理体系是教育培训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系统。包括制订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确定教育培训的内容与形式。围绕业务发展与管理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业务创新、业务难点、疑点和热点的培训内容;同时提高员工岗位素质的要求,培训内容要有适当超前意识。
第十条 人事教育部门于每年第四季度向各职能部门发出《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附件1),进行培训需求与整合;各职能部门按照本部门下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需求,提出教育培训需求和总体方案;人事教育部门汇总各职能部门的培训需求,综合审理,制订出《年度培训计划》草案后,报联社办公会议,审议后印发实施。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课程、培训对象、人数、课时、培训时间、授课老师、费用预算等。
第十一条 教育培训对象划分为:
(一)高管人员培训:指联社中层干部及基层社主任,重点是金融新知识、新技能和新业务(新产品、新工具)的推广。
(二)员工素质培训:指以全体员工为对象的素质教育,重点是普及经济金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计算机和外语等知识。
第十二条 教育培训形式分为:
(一)岗前培训:新员工录用前组织业务技能、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二)集中培训:组织员工对新的业务操作及内容进行集中培训。
(三)岗位轮换:挑选员工在不同的岗位轮换任职,培养其综合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外派培训:选派部分员工到最具代表性的先进企业或机构考察学习。
第十三条 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遵循如下基本规范:
(一)各职能部门(培训主办部门)应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单项培训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培训通知、费用预算等。未编入年度培训计划》但确需增加的培训项目,有关职能部门应填写《培训申请表》,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人事教育部门审核,并报联社办公会议审批。
(二)培训主办部门将单项培训工作方案送人事教育部门初审、会签后,报联社分管领导审批。
(三)培训各项工作:联系好授课老师、发放上课通知、准备培训教材、布置培训场地;组织学员签到进行考勤制度,受训员工要严格遵守培训班的纪律,培训结束后,出勤统计与登记、录入培训档案、培训评估汇总分析;授课老师及时填写《培训班考勤与考试成绩记录表》(附件2)报人事教育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培训登记与档案管理
(一)参加培训的`员工要进行培训证书登记或学习考核登记。培训登记由主办部门负责,学习考核登记按人事管理权限交人事教育部门存档。
(二)培训证书由省联社统一印制《广东省农村信用社培训证书》,由县联社人事教育部门发放和审核。培训证书人手一册,由个人保管。
(三)联社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管理《学习考核登记表》(附件3)。
(四)《广东省农村信用社培训证书》和《学习考核登记表》所记载的内容是员工参加培训的'有效证明,作为员工考核以及上岗任用、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培训组织者、授课老师和员工应积极配合人事教育部门做好培训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工作。参加学历教育的员工在毕业后,应将成绩表、毕业证书(结业证)复印件报送人事教育部门,同时人事教育部门做好学籍档案的转档工作。
第十五条 教育培训经费管理
(一)培训经费按金融企业财务管进规定的比例提留,培训费用按同类规定列支。
(二)培训经费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教材资料、老师酬金、改善办学条件等与教育培训直接有关的项目,不得挪作它用,更不得组织与教育培训无关的旅游等活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规定与以前所定的相关规定有冲突的,以此文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x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