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作计划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作计划篇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个项目开工之前,都要与客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
二、全程安全控制,做细“一体化”
公司在为工程项目提供统一购买、统一储存、统一配送、统一__、统一管理的“一体化”服务中,要更加注重每一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到严而不松、全而不漏、细而不疏,扎实抓好抓紧安全过程细节管理,决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和工作点,确保“一体化”服务安全高效、稳步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公司专门建立和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即自查、综合安全检查、领导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艰苦的有效运行机制。坚持安全生产日常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公司要重视建立健全从高层领导到中层干部直至一线作业人员“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形成环环相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链条,从而有效做到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构筑起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不断加强完善和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目标管理、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规程标准。自觉做到制度化落实,提高意识,强化责任,从思想__度重视,从行动上确保落实,建立起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强化安全宣传活动
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安全警示牌、张贴标语、会议培训等多形式多渠道对全体员工和周围群众进行安全宣传;使安全生产思想深入人心,激发员工强烈的安全责任感,增强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心安全、时时想到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教育培训
安全工作是公司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始终坚持进行各种不同形式的教育培训,做到教育时间、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持证上岗四个结合落实到位,做到上岗、复岗、特殊工种人员、管理人员教育100%到位。
每月坚持组织召开安全例会,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部署公司安全工作,提出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安全工作措施,提高安全工作意识,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感和危机感,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安全工作理念。在项目开工前,对进场__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涉爆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施工,提高安全质量和效益。
我们相信,在__县各级领导了关心指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一定能卓有成效的完成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企业“零事故”和利益的双赢。
__县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0__年一月二十日
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作计划篇二
__年,我认真努力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是与公司的要求和员工的希望相比,还是需要继续努力和提高。今后,我要继续加强学习,深化管理,按公司的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个人工作定位
作为一个生产主管,要负起应有的责任,在这个岗位上我要不负重任、把好方向、坚定信心、持之以恒、认真学习、研究、实践、总结。面对当前冷峻的纺织行势,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迈着坚定的步伐跟紧领导决策、在生产管理这个岗位上兢兢业业,克已奉公,对于领导分配的工作要无条件的完成,只有企业发展了才会有个人的发展。
二、发展计划
(1)质量方面:满足用户要求,优一等品率不低于98%。
(2)产量方面:用最少的能耗费用生产出适可销售行情的量。
(3)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纺织企业得以生存发展的先决条件,因此要定期给员工讲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操作要领,安全演习等,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4)节能降耗:合理用工、合理配棉、严格控制机配件、物料、电耗、跑、冒、滴、漏等。
(5)稳定员工:管理中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权威,但制度的力量是有限的,制度只能使部分人怕犯错误,要想员工有凝聚力、与企业同心同德、还要靠情感、用执着和人品换取人心。
(6)执行力:我做为生产主管要做到严格执行和组织实施。做到执行和决策方案相匹配,带动员工把企业战略规划转变成效益。
三、工作思路
目前纺织疲软,跟本问题在于大部分企业难以适应新行势要求,最大的问题不是劳动力成本上涨,也不是生产经营不力,而是人民币的加速升值引起的订单大幅减少、出口困难,使企业限入“危机”,大浪淘沙势不可挡。
但有一点很坚信,谁掌握了新的技术优势、培育新的利润来源谁就会赢得的发展空间。如果我们老是停留在低端产品生产节段,就永远没有竟争力,在市场上就会时时受制于人。那我们今冬明春的技改就很必然了。
在公司领导引导我们、“不可闭门造车,要认真分析国内国际行势,做好行业调研,掌握行情动态,对行业做好预测,为明年做好规划”的理念。
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作计划篇三
一、今年事故情况
今年我司共发生责任事故1次,事故为全责,事故伤人1人,事故死亡为0,经济损失14000元。
百万车公里为0.1次,伤人0.1人,死亡为0。
与同期相比为二平一降。
其中:事故次数为平事故伤人为平
经济损失下降13%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了认真搞好全年安全工作,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精神,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我司得到了普遍落实,不仅如此,公司还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继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教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公司大力响应各级
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大了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能力的宣传教育力度,如今年发生在我县的大山煤矿8.11井下瓦斯燃烧事故和大田煤矿11.21井下透水事故给我司安全管理工作又一次敲响了警钟,公司上下通过会议、发放简报、宣传资料、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员工、旅客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年共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2次,参会1180余人次,出刊简报8期,悬挂标语6幅,发放安全资料840多余份。
四、狠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继续推行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公司
为了鼓励全年安全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员工按2020__年初与各部门、各岗位签订的安全责任书进行了考核,共评出一等奖员工名,二等奖员工名,三等奖员工名;并给予了奖金及表彰,对安全工作做得差的人员进行了通报和教育,并在年底前完成了与各部门、各岗位签订20__年的.各项安全责任书。各岗位责任人按签订的责任书内容、岗位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好应尽的安全管理义务。
五、狠抓春运和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工作
和公司所经营的线路车辆进行了拉网式的严格检查。全年共检查安全重点部门2次整改隐患1次,安全大检查11次,安全巡查56次,出动检查车56台次,出动检查人员112余人次,检查车辆350余台次,检查出隐患车2台次,整改2台次。
公司利用gps平台监控车辆有效的遏制和降低了驾驶员的违章违规违法行为,大大的促进了驾驶员的安全行车。
全年监控车辆344台次,提醒超速成车25余台次,外地抄告违章车7台次,处理7台次,处理金额:700余元。
六、狠抓安全源头管理
1、公司继续坚持超长客运驾驶员每月三次安全定期会和出车前的趟次安全座谈教育,中短距离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经营业主和乘务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会,全年召开各种会议61次,参会人员840余人次。
2、严把驾驶员的准入关,根据公司“驾驶员招聘录用制度”凡来我司应聘的驾驶员必须由经营业主写出推荐申请,驾驶员提供交警部门及前单位工作时的个人行车信息资料,经公司领导审查后,由安监部、技监部进行资格审查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相关手续,方准驾驶我司车辆。全年招聘合格驾驶员5人,退用不合格1人。
3、行车小组长继续坚持每天对早班车发班的驾驶员进行四项监控及每月2次与驾驶员面对面的安全谈话活动,使公司每时每刻对驾驶员的日常、休息、技术、心理状况都在掌握之中,为驾驶员日常安全行车起到了促进作用。
4、今年技检部继续按威运管(20__)95号文件要求对规范全公司车辆的二级维护作业,严格督促车辆按时审验和综合性能检测。
5、安保部今年也积极配合车站搞好“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及“三品”的检查查管理,严格杜绝不进站报班营运的违规行为。
七、狠抓安全基础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管理
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作计划篇四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从业人员参与、行业监管、政府监察”的机制。
第四条 建设、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租赁、检测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鼓励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试点,推广应用成熟、可靠的先进生产技术,促进建设工程科学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的要求使用。
第六条 建设工程应当加强文明施工管理,鼓励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健康,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程序。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前,应当到城乡建设、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生产报监手续。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并签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不得对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预(结)算、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合同中,应当单列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将其列入招标投标竞争项目。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行业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拨付给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检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全程参与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接到安全隐患报告后,应当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鼓励实行第三方监测。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行第三方监测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收集施工现场、毗邻区域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准确、完整的现状资料,并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
建设工程实施爆破、开挖、切坡等施工,涉及既有建(构)筑物或者地下管线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会同勘察、设计、管线权属等单位共同制定安全保护措施方案。
第三章 招标代理、勘察、
设计、租赁、检测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设置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不得允许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参与建设工程招标。
第十三条 勘察单位对勘察外业工作的生产安全负责。勘察单位应当建立勘察外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以及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应当根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切坡、基坑开挖、地下暗挖等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勘察、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意见,并在开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制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参与方案论证。
第十五条 出租施工起重机械、吊篮、钢管及扣件等机械、设备及构配件的租赁单位,应当保证出租的产品符合行业规范和要求,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真实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检测合格证明。
第十六条 检测单位对检验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等施工设施设备,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验检测报告负责。检测单位在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负责监管该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责,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实施带班检查、带班生产。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单独建立使用台账,并在财务账上专项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辨识和公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编制、论证、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审定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交底、施工、验收和监测。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施工作业人员按照规定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书面告知义务:
(二)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
(三)违章操作的危害;
(四)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
(五)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六)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施工作业人员有以下权利:
(一)知晓作业的危险和危害;
(二)对施工作业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批评、举报和投诉;
(三)取得职业卫生与健康保障的权利;
(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 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法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二)遵守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
(四)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参加安全应急演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应当有安全监理专篇。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包括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内容。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理,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制,明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安全监理岗位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应当符合规定并与合同约定一致。
第二十六条 总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理负总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按照安全监理岗位责任分工对分管范围或专业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理负责。
监理人员不得签署虚假技术文件。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审查责任:
(五)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其他审查事项。
监理单位审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整改后,监理单位应当检查整改结果,符合要求的签发工程复工令。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监管该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公安机关负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六)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七)园林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或者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通信、电力、铁路、民航等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专业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镇(乡)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三十三条 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交通、水利、拆除等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领、延期时,应当征求专业工程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及时回复书面意见。
各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管工作,由专业工程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移送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包括招投标(承、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过程。
第三十五条 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工作规程,对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的建设工程,制定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工程监督人员、监督时间、监督内容、监督频次等内容。
安全监督人员应当按照监督工作计划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而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城乡建设、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须2人以上并出示有效证件。安全监督人员应对检查及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安全监督人员和被检查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字;拒绝签字的,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应当有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告知相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中存在安全监管责任争议的,由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裁定。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城乡建设、交通、水利、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实施。
(一)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程管理的;
(三)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
(一)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二)勘察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的;
(三)设计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
(四)租赁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五)检测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
(三)施工单位未单独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五)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履行告知义务的;
(六)对安全事故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
(一)工程监理规划未包含安全监理专篇的;
(三)未履行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义务的;
(四)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签署虚假技术文件的。
(一)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
(二)未设置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的;
(三)吊运物体无人指挥的;
(四)使用破损的用电防护设施、违章使用用电设备的;
(五)其他施工现场违法行为。
(一)未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实施监督的;
(二)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三)对应当受理的投诉、举报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四)索取或者接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安全监督人员不承担行政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建设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擅自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
(五)因建设工程中止或者终止,停止安全监督后发生安全事故的;
(六)安全监督人员已按照监督工作计划履行职责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军事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作计划篇五
一、在辖区范围内进一步宣传贯彻《^v^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传达、贯彻并落实好桥头镇政府及有关县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
二、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居委会要对本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加强联合执法和入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各食品经营户对食品安全工作要设专人管理,签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解决。
三、各食品经营户在重大节日前定期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各食品经营户在重大节日前前期进行全面自检自查,杜绝传染病源,并不断向其宣传、传授食品卫生知识。
五、各食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主动接受街道、居委会的检查监督。
六、各食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制度,从源头把住食品安全关。
七、聘请社区志愿者做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让关大居民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听取他们的意见,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八、在居民中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讲座和烹饪技能评比活动,使居民在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同时也得到自身生活能力的提高。
九、及时掌握各食品经营户的思想动态,以避免可能的恶劣事件的发生。
十、加强店铺的防火工作。各食品经营户的电器设备多、多使用明火,对电线老化问题、防火安全疏散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员工防火和火灾处理的常识培训,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一、各食品经营户的员工,上岗必须执上岗证,严格体检制度,做好自身卫生整洁。
十二、要求各食品经营户经常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做到室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大老鼠、蟑螂、蚊子、苍蝇和病霉生物的防治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十三、加大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做到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经常化、制度化,控制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确保用餐者的身心健康。
十四、加强民工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督促检查等有效措施,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五、加强对辖区内小副食店、小饭馆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居民的食品安全。
十六、各食品经营户在食品卫生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十七、居委会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各食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和抽查,对卫生不达标的单位将上报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