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培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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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培训实施方案篇一
为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地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基层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结合xx社区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的自身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保障每个基层支部党员接受党支部教育培训的权利,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教育培训的目标、范围
教育培训工作要覆盖到每个支部的每个党员,同时,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业务骨干参加教育培训。
三、教育培训的内容
1、开展学习《党章》主题实践活动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广大党员加深对党的认识,牢固树立党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模范实践党的宗旨,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同时,加强对党员进行党史、共产主义运动史教育。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尤其要加强《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系统教育。
2、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宪法》等法律知识,教育党员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成为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模范。要在党员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践行“八荣八耻”,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活动,带动全镇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3、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对党员进行爱岗敬业和相关技能教育和培训,增强党员立足本职,围绕规划局中心工作,提高服务大局意识,增强建设小康社会的能力,使党员能够在生产、生活中起到模范作用。
4、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精神,使每个支部每个党员知晓相关精神。
五、主要措施
不断创新学习方法,注重实际效果,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
1、搞好党员教育阵地,巩固和完善党员活动室,不断健全党员教育网络,推动党员教育上质量、上水平。对不能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党员,要送学上门。
2、健全各种制度,保证党员教育工作规范有序。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员“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民主生活会、党员目标管理等制度,并根据新的形势,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长远规划。
3、改进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根据新的情况和变化,适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措施,增强党员教育的适用性和针对性。在各支部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培训实施方案篇二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中心学校其他成员和全镇小学校长园长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强化重德养德和持续专业发展,切实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全镇所有在岗教师。
中心校统一组织,各单位分别实施,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研训形式。
7月30日—8月12日。总计14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30学时(三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分散自学研修110学时。
师德教育、《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专题研修等。
一)师德教育与法律法规学习(集中5学时、自学20学时)
主要形式:学习李芳同志的先进事迹,并展开师德师风建设的大讨论。
二)专业标准研习(集中15学时,自学60学时)
1.中心学校成员和小学校长学习《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
2.中心学校成员和幼儿园园长学习《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3. 中心学校成员、小学校长和教师学习《小学教师专业标准》。
4. 中心学校成员、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学习《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三)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专题研修(集中10学时,自学30学时)
1小学校长和教师以研读课标、课例研讨、观课议课等形式开展活动。
2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以研读幼儿园环境创设和主题活动设计。
培训结束,每位校长、园长应有:一份20xx年暑期校本培训笔记、一份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和一份学校内涵发展三年规划。(中心学校开学后检查)
每位老师应有:一份20xx年暑期校本培训笔记、一份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和一篇优秀的教学案例。(中心学校开学后检查)
中心学校将进行优秀学习笔记和优秀案例的评选活动。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培训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海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治欠发〔20xx〕19号)精神,经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市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成立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立(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欧天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黄大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员:李志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林晓敏(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孝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赖关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书记)
李玉龙(市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倪克(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胜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由李胜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
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六是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在落实《条例》的同时,检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一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保障工资支付“五项”制度实现全覆盖;
三是提高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参保率。
(一)集中宣传及自查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成员单位,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抽调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成立四个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同时检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三)工作总结阶段。攻坚行动结束后,市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此次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按要求进行总结、形成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扛起政治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增强底线意识,提高应急处突能力。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防发生冲击底线的欠薪案件。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培训实施方案篇四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递物流等行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障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镇成立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镇规建办、社发办、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西虹桥地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各村居、镇属公司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一)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予以纠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预警和排摸阶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对各自行业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排查,督促总包及时拨付工程款,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镇经发办对快递物流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对独立运营的小微快递企业要重点关注,对可能存在的'欠薪隐患及时汇总。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检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三)执法和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节前)
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台账记录。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实体性用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欠薪企业,立即上报进入执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实。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负责对各自行业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各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用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化解。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紧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查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加强指导督查,履行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职责、畅通维权渠道、细化排查任务、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排查化解工作的衔接,落实矛盾纠纷逐级化解,统筹推进欠薪工作的监管责任。
(三)树立防范意识,提高维稳能力
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介入,查明情况,督促企业或建设工程项目尽快解决欠薪问题,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上报适时动用欠薪保证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基本工资,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健全工作台账,落实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实专人负责检查台账和报表,对重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联系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顾小红xx。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培训实施方案篇五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加强人民调解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全力防范和化解欠薪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中的重要作用,以人民满意为首要标准,以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以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为着力点,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居、法治安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活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进一步织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优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案、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频次,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排查“零死角”、案件调解“零积压”、跟踪防控“零懈怠”,努力化解存量风险,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坚决防止因排查调处不及时、不到位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民转刑”案件、重大群体性和个人极端案(事)件。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各司法所坚持指导村(社区)每周、镇(街道)每半月矛盾纠纷排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常态排查和集中排查机制,建立排查台账,提前发现、准确预警、精准防控拖欠农民工工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紧紧围绕建筑工程、服务行业、中小微企业等欠薪纠纷多发易发重点领域,农民工等易引发群体性的`事件人员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死角、无盲区。最大限度地把欠薪类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有可能因欠薪引发影响较大群体性的事件、有迹象表明或扬言个人极端行为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或报复社会、有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炒作事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防止事态扩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风险隐患消除在源头。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基础性作用,不断优化基层调解员队伍结构,依托基层调解组织“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立足发现和加强对欠薪类矛盾纠纷的化解,灵活采取随手调、随时调等多种方法,依法及时就地进行化解,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要充分发挥对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全力调处重大、疑难和跨行政区域的欠薪类矛盾纠纷。要依托和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加强与安居区劳动争议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的配合,对重大风险隐患,要统筹部门资源,组织专门力量,形成合力攻坚,着力把矛盾风险控制在区、化解在区。
(三)健全完善预防化解长效机制。各司法所要强化矛盾纠纷预研预判。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的事件、个人极端事件等重大社会影响的欠薪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研判,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回访督办制度,强化欠薪矛盾纠纷跟踪回访。严格按照“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对成功调处后的欠薪矛盾纠纷一律进行回访,防止因履行协议不到位等其他原因发生反复甚至激化“次生纠纷”,对调解不成功或者不适用人民调解程序的欠薪类矛盾纠纷,各司法所要积极引导其通过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各司法所要以农村(社区)为主阵地,以农民工、企业等为重点对象,深入辖区工程建设领域和农民工生活区域,围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四川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针对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对农民工关心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伤赔偿、工资报酬等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引导农民工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以理性合法方式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从20xx年12月下旬开始,到20xx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18日-12月31日)。各司法所要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发动,逐级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横到边、纵到底工作网络,形成欠薪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的强大合力。
(二)集中排查、化解阶段(1月1日至3月15日)。各司法所要指导各级调委会深入开展拉网式欠薪矛盾纠纷大排查,将本辖区的欠薪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对排查出来的欠薪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归类,分级分类逐一登记造册,组织分析研判,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对排查出来的欠薪矛盾纠纷,层层落实包案化解责任,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财力,加大化解力度。
(三)总结提升阶段(3月16日-3月31日)。各司法所要采取信息报送、工作通报和微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引导更多的欠薪纠纷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等法治化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法所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调研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指导各级调解组织明确责任人,层层量化工作目标任务,精心安排,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把握节点,稳步推进。各司法所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行动开展,每月向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上报排查台账、工作总结。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评。由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成立督查组,对整个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督办,跟踪问效。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培训实施方案篇六
(一)全面实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定。坚持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下同)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先办理实名制用工管理登记手续后开工的原则,建立涵盖施工现场农民工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的劳动计酬手册,逐步建立全区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包括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工程的专业企业和劳务企业,下同)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包括直接招用和分包企业招用人员)工资发放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分包企业应依法招聘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约定工资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当按月向职工提供工资清单,并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对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的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其情节轻重,采取通报、限期整改等方式予以惩戒,并与信用评价、评优评先、市场准入、招投标等相挂钩。
(四)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作为建设项目开工必要条件。探索建立小微型制造企业、船舶修造企业和租赁型企业等易发生工资拖欠问题行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制定和完善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明确收缴部门、缴纳比例、动用标准和返还程序等。建立与用人单位信用等级挂钩的工资保证金差别化缴存办法,依法注册且两年内未发生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统筹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欠薪案件高发地区要适当增加规模,动用应急周转金垫付农民工工资后要及时补足,确保足额储备。规范应急周转金使用,明确资金额度、动用条件、批准程序和追回责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六)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理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的事件的,严肃追究拖欠工程款单位责任。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要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八)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加大工资支付监察执法力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实行举报投诉全省联动受理,保障执法力量、经费和装备,提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效能。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作用,开通农民工工资争议维权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挂牌督办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劳动争议或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实行立案、调解、裁决全过程逐级报告制度。健全多部门联合接待、受理和处理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机制,推动完善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和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制度。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要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健全应急联合处置机制,妥善处置农民工欠薪引发的群体的事件。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健全区政府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调整为区人社局、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农水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城建、水利等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负责督办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区综治办要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区公安分局要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查处以讨要工资名义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司法行政部门支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追讨欠薪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区财政局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区总工会要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拖欠工资问题查处和争议调解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培训实施方案篇七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党员的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建设;适应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需要,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纯洁性。
以增强素质、提升能力为目的,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不断用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武装党员,用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党员,培养和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符合当代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教师党员队伍。
通过开展党员培训,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督促党员坚持不懈地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不断加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自觉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将个人梦融入中国梦,把个人前途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把自己的梦想与祖国的需要和民族的命运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积极投身党的教育事业,在推进滨海崛起,实现滨海振兴的宏伟事业中建功立业,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增添“青春正能量”。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潍坊滨海中学全体党员
专家报告、视频教学、课后自学、课后分组讨论、大会汇报、撰写心得体会。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两会精神、新党章学习要点、党员纯洁性新要求。
1、建立领导责任制。党员培训教育活动要在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党支部内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党员培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强化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网络、橱窗等宣传渠道,积极宣传开展此次党员培训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先进典范,先进事迹,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3、健全责任制度。要健全签到、补课、笔记评阅及心得体会等制度,把党员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培训期间严格考勤。
4、培训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学习实效性。要把室内培训和室外实践结合起来,把知识与技能结合起来,把思路与教学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学用转化率。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培训实施方案篇八
自即日起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市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欠款、校外培训机构规模裁员减员导致的欠薪问题予以特别关注,纳入专项行动整治范围。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天津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地落实,持续完善欠薪信息共享、预警防控、协同处置、联合惩戒机制,巩固深化根治欠薪成果,实现欠薪隐患动态清零、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清零,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重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此次专项行动依托市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统筹,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办、市信访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税务局、市高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办事处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各区要针对本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抽调人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狠抓工作落实。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广泛宣传。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白纸、张贴海报、投放宣传视频等,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公共传播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让尊重劳动、崇尚法治的意识深入人心,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
(二)严密排查。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隐患排查化解。督促工程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各区、各部门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台账管理、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快速化解处置,防止小风险“发酵”、小隐患“做大”。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要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
(三)结对包联。各区要结合企业经营状况、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重点企业和项目,要组织人社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接联系,建立“一对一”包联关系,通过联络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对企业在劳动用工、施工单位在落实制度、农民工在工资支付等方面需求或问题,广泛开展联系服务。对存在问题的,要定人定责、综合施策、紧盯不放,确保各类问题在属地化解。
(四)源头治理。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五)强化预警。市人社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速开发、完善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上线分账管理、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管理、一键投诉动态管理以及预警动态、网络舆情等功能模块,全过程监管在建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数据信息共享、监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跑腿、数据说话,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效能。
(六)快速处置。各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涉及天津线索、本市政务服务热线接收线索、信访舆情或矛盾调处部门转办线索,实行挂图作战、限时办结。对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要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欠薪案件,要成立专案组,挂牌办理,一查到底,确保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推动案结事了。
(七)集中执行。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与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做好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其他相关民事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春节前,全市要组织实施集中执行活动,推动裁判裁决执行到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八)联合惩戒。各区、各有关部门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要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黑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九)营造氛围。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好的项目或企业,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用工氛围;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公开曝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要加强对舆情信息监测,及时核实处置、回应社会关切。要有效管控负面虚假舆情,对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歪曲捏造拖欠事实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清除不实报道、及时发声澄清,不能片面追求息事宁人,错误发声。
(十)维护和谐。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应急预案,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治安案事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对因各种原因无法清偿欠薪的,要简化办事流程,尽快启用应急周转金,垫付欠薪或发放基本生活费,解决被欠薪农民工的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治欠薪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好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要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考核和监督的内容。要充分发挥街镇一级作用,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天津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工作机制》有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加强定期调度督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持续实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周报告,对各区在天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的在建项目实名制更新率、项目经理到岗率、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到岗率进行每周通报,对各区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接收情况、动态核处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各区对通报指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工作组,结合有关部门通报线索情况,对各区开展随机抽查、专案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区,将组织现场督办;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发挥警示作用,推动根治欠薪工作落实。有关情况将列入对各区20xx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重要参考事项范围。
请各区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阶段进展情况、20xx年1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含工作表,见附件)。有关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可随时报送。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培训实施方案篇九
根治欠薪是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大事要事,是重大民生工作。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强硬的措施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目标和“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根治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班长:
副班长:
成员:
工作职责:一是按照化解在乡、稳控在基层的工作要求,加强日常排查化解,建立台账。二是协调处理一般的劳资纠纷。三是关注问题项目、问题企业,及时做好研判、处置和上报工作。四是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一)20xx年5月1日前,对全乡其他脱贫攻坚项目欠薪问题全部清零。
(二)20xx年6月10日前,对全乡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欠薪问题全部清零。
(三)20xx年10月底前,对全乡非政府类欠薪问题全部清零。
(四)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乡欠薪存量动态清零、增量明显减少。
(一)建实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各村、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对本辖区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辖区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于20xx年3月10日前报送乡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乡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
(二)建实全行业欠薪台账。各村、各相关部门部门要迅速对本辖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辖区欠薪台账,于20xx年3月10日前报送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乡全行业欠薪台账。
(三)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相关部门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利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本行业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行业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3月10日前报送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乡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
(四)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对于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对于已清欠项目,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
(五)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各村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根治欠薪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乡各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安排部署,创新开展工作。
(二)强化组建落实。工作专班要在3月10日前进驻到位,同时要保证专班人员相对固定,专班成员抽调专业性强、协作能力强的具体业务人员扎实开展好工作。
(三)强化工作纪律。乡专班要加强纪律教育,切实增强专班人员的服务意识,牢固树立责任观念、纪律观念和大局观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维护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良好形象。要严格规范办公秩序,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外出、办事等必须请示报告,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
根治欠薪工作方案 培训实施方案篇十
各乡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作为信访稳定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的方针,强化措施、密切配合,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要注重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明确职责,常抓不懈,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专项整治重点: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和非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专项检查目标:及时清理支付拖欠民工工资,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按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并通过专项检查,突出重点,加强欠薪隐患排查,掌握欠薪隐患情况,消除隐患,解决欠薪问题。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加强疏导,引导其采取合理、合法途径解决。确保20xx年农民工工资基本不拖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以讨要工资的名义讨要工程款,引发群体的事件、极端事件的隐患的,公安部门按维稳要求加强制止和打击,群体的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的事件数量明显下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和社会公平稳定。
(一)宣传动员及自查阶段(20xx年6月2日至20xx年6月30日)。一是引导广大农民工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采用媒体宣传、上街宣传、专栏宣传、短信、微信以及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维权告示牌、张贴和发放宣传品、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形式,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保山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制环境。二是召集专项检查所涉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会议制度作用,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整合各部门工作力量,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及存在问题,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情况动态互通,团结联动,实施综合整治,保证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按照“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责任早落实”的要求,立足职能,密切配合,迅速行动,扎实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工作,准确掌握欠薪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五个一”要求(一个矛盾隐患、一个化解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化解班子、一抓到底),落实“四包”责任制度(包调查、包处理、包稳控、包巩固)将各项欠薪问题和隐患就地、及时、妥善解决好。三是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重排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努力把欠薪问题及时地解决在萌芽阶段。四是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在20xx年6月30日前,对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将容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和曾经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发现欠薪隐患和已欠薪的,登记造册,指派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督办,办完一件,销号一件。五是督促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期拨付工程款,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决算,坚决防止因竣工验收不及时,导致工程工期延长,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
(二)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乡劳动保障所、派出所、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督管理、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综合采取施工许可监管、信用评价管理、资质资格监管、行政执法检查、竣工验收备案等手段,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坚决遏制工程项目未批先建等问题。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并选派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人员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坚持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对举报投诉力争做到接待一起、登记一起,受理一起、查处一起。
(三)强化协调配合。及时查处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尤其是对拖欠数额较大、时间较长且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拖欠民工工资处置工作。各级各部门对民工投诉的重大疑难案件以及出现过激行为的案件,要快速反应、特案特办,及时到一线解决处置,确保不发生群体的事件。
(四)严肃追究责任。各乡直有关部门要督促涉及单位足额兑现民工工资和足额缴纳民工保证金,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处置不力导致群体的事件的,我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